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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5聖靈感孕

    聖靈感孕 聖靈感孕 向伊斯蘭及向其它信仰傳教 書 1.前三章談到「神是誰」與我們向穆斯林傳福音的關係;本章和後一章會討論「神作何工」這問題。研究新約聖經會引出三道問題:神是誰、祂作何工、為誰而作,這次序與傳統的聖三一次序吻合,就是聖父、聖子、聖靈。這並不是信仰的次序,而是信徒在信仰根基上思考的次序;因此,雖然使徒祝福的次序是聖子、聖父、聖靈,信心也循此而來,然而信徒思考信仰的次序仍是合情合理的。我們嘗試回答「神是誰」這問題,在這過程裡,「祂作何工」這問題的答案將之彰顯出來;這也是新約、甚至可說整本聖經最關注的問題。這不是說第一、第三道問題不重要,而是說,你若弄懂第二道問題,其餘的也就迎刃而解了。 2.對於「神作何工」這問題,基督教只有一個答案:道成肉身。我們知道神包括父、子、聖靈三位格,子就是耶穌基督;而「神作何工」這問題的唯一答案,就是道成肉身。教會這答案,是所有高等宗教與哲思的絆腳石。在猶太、伊斯蘭、與希臘宗教哲學思想(最少與當代神祕宗教相關的希臘哲學如是)裡,主要有兩種觀念:神的超然(被形容為永遠不變、無所限制、不能逾越,沒有形質等)與內住性。神的名字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是每個信條的所有虔敬信徒都會被吸引過去的。以馬內利,被認為是身處於至聖的耶路撒冷聖殿裡。古蘭經5章16節說真主「比[人]的命脈還近[人]」,所展現的就是以馬內利概念。同樣地,勞倫斯弟兄(Brother Lawrence)所講的「操練神同在」,也是以馬內利概念;就是印度教所說的化身,也有這種觀念。 3.但要留心兩者之別。人很可能相信一位內住的超越神,只要其內住不代表成為形體。穆斯林大概不會太強烈反對內住( hulul )概念,但卻無論如何也不會認同「道成肉身」等於內住。當穆斯林說真主比你的命脈更接近你的時候,他們是在談一位無所不在的神。同樣地,印度教所謂的化身,是大宇宙的神聖以人的形體呈現。至於猶太教,則從沒有任何人或事,提及神道成肉身。 4.當教會談道成肉身時,其中指涉兩件事,是人思考範圍內認為是不可能的,即使對神而言:(i) 神能從自己分別出來; (ii) 神可以有形體。然而這不是說,神為了有形有體,才從自己分別出來,若是這樣的話,聖三一就只是為了彰顯目的而作的分別。相反的,正因為神有形體,反映出祂本身存在永恆的分野。 5.在35年宣教生涯裡,我注意到許多(也許是大部分)基督徒(包括好些宣教士)與大多數穆斯林在討論基督論其他層面時都能保持理性冷靜,惟獨在「神可以具形體」這點上往往爭持不下,變得不耐煩和無理性。基督徒要非太講靈性就是太實際,以此為神學上的毫末論爭;而穆斯林則覺得我們笨、有乖常理,他們認為,耶穌明明是位先知,我們卻偏要講道成肉身等褻瀆無理的話;這不僅傷害他們的宗教情感,更讓他們覺得我們愚不可及。他們讀新約的時候,能接受所有關於耶穌人性的描述,以為事實,至於祂的神聖方面,穆斯林只以為是比喻。我也曾聽見高傲的基督徒說,首6、7世紀時信徒強烈悍衛基督位格的教義,簡直是小事化大!但事實上,我們應該感謝神,讓那時出現那麼的神學巨人,他們能看破當時教會內外的形而上學與哲學,清晰界定基督教對我們信仰對象的理解,就是耶穌基督。 6.這點非常重要,如果能用紅色字印出來就好了。那時教會的主要關懷並非(許多人以為的)形而上學,而是救贖論,就是說,與 人類 救恩息息相關的。再沒有別的神學詞彙,比「道成肉身」這四個字更貼切表達人類的 拯救 。教會知道,除耶穌之外,天下沒有別的名可以讓人得著拯救;而教會有責任理解這名,對其拯救能力深信不疑。 7.早期教會裡最努力修改「道成肉身」的,除了諾斯底主義外,大概就是伊便尼派(Ebionism)與幻影說(Docetism),前者將拿撒勒人耶穌提升至與神同質同等,後者視祂為真神概念的擬人化。換言之,伊便尼派將耶穌轉化為神,幻影派則將神轉化為耶穌。教會雖然指斥這兩種異端,然而你會發現,當穆斯林攻擊「道成肉身」概念時,大都假設教會持上述兩種異端觀念其一。古往今來的伊斯蘭護教著作,充斥著「童女所生的神」「『生』這個詞兒將神貶為動物」等說法。 8.然而得謹記,從前穆斯林以為教會持這種想法,是大有理由的。因為雖然希臘體教會(Melkite Church,就是「諸王的教會」)仍秉持信經所述,不會將道成肉身這事實哲理化,然而東方的一性論派(Monophysite)教會,包括雅格教派(Jacobites)與埃及科普替教會(Copts)(至今仍然)認為基督只有一性,就是神性,他們甚至講「被釘十字架的神」。他們認為,神就如幻影派所說的,轉化成為耶穌,而耶穌只是看來像人而已。另一方面,景教派(Nestorians)則認為基督有二性,就是在一體裡有兩個位格,而二者並不聯合,因此在任何時候可以分辨出究竟是神性、或人性正在基督身上運作。他們傾向把耶穌變成神,然後將其中的神聖孤立起來,結果是,人性元素比神性元素更顯著。我們知道類似異端在當時極其活躍,因此那時代的穆斯林有理由不知道教會接受、相信和承認甚麼。[1] 9.然而事實是,若人以任何形式成為神 (伊便尼派) ,或神以任何形式成為人 (幻影派) ,結果也只是化身,而非道成肉身。任何轉化的事物是已經改變了,不保有原來的樣式,原來的形式不再存在了。因此,若是神變成人、或人變為神,就排除了啟示之可能,因為轉化了的事物已失落原來的樣子,只有目前的形式。伊便尼派與幻影派都排除了啟示之可能,但如果沒有啟示,我們就無從知道復和與救恩。轉化論在形而上學也許有點意義,卻與神學全不相關。 10.古代教會曾花上不少努力,在伊便尼派與幻影派兩個極端之間提出許多解說,或索性簡化神人二性聯合之奧祕。[2]有說耶穌只是軀體,基督那永恆的道以靈體的形式居住其中;有說耶穌是身體與靈魂,而心思是其神聖元素。也有說那神聖的道已放棄一切神聖本質,所以在基督裡祂是人。然而得謹記,當代思想往往受諾斯底主義影響,好些早期教父(如革利免[Clement]與俄立根[Origen])都認為,藉知識拯救優於藉信心拯救。他們以奧祕為仇敵的營壘,要圍攻、征服、破壞之。 11.當教會以「道成肉身」回應「神作何工」這問題,其實是在談信經所說的「聖靈感孕」,或天使對馬利亞說的:「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路加福音1:35)耶穌基督最重要的奧祕 並不 在於,祂從直接的創造活動而生,而其他人乃藉生育而生。聖經曾記載三次直接的創造,就是創造亞當、夏娃,與耶穌基督。既然亞當夏娃不因直接創造形式而成為神聖,所以基督的受造形式,也不一定指向其神聖本質。再者,生育實在與直接創造一樣充滿奧祕,只是我們熟悉前者,以致會不加思索地接受而已;我們實在忽略了箇中奧祕。 與所有別的受造物比較起來,基督之獨特性在於,祂由「聖靈感孕」。有人說耶穌不過是人,有人說祂是先知,而許多人(如穆斯林)將祂與別的受造比較時,都會提及童女生子這點。但這種比較全無值價,因為這都不過推測而已。我們必須從新約聖經的描述認識耶穌基督,因著神的主權行動,耶穌基督純全的受造性,與純全、非受造的神性聯合起來。 12.純全受造性這回事很奇妙。雖然這完全靠賴神的作為,然而這作為卻同時獨立於神,有別於祂,在祂以外。受造者自稱「我」,稱神為「你」。另一方面,作為永恆的道之基督,既 不 依附於神的作為,也非在神以外,亦沒有與神分隔開來。神的本質是,基督在永恆裡仍是聖子,一如聖父之為聖父。因此,「聖靈感孕」是指神按著主權,成全那不可能之事。祂將受造的與非受造的、外乎自己的與屬乎自己的、靠賴於祂的又獨立於祂的、與己有別的與在永恆裡永屬於祂的位格聯合起來。 13.因此我們必須堅持,道成肉身必然涵括這兩方面,這是無須嘗試解釋的。非信徒可能會覺得這教義自相矛盾,對信徒而言卻是我們的主的神聖性之奧祕的肯定。 14.在這點上,虔誠的穆斯林必然大表反對;說創造主與祂所創造的女人交合,這實在褻瀆。許多宣教士不了解這關鍵,仰後去保證穆斯林這概念是真的恐怖,永不存在於一個基督徒意念裏!穆斯林實在是誤會了,基督神聖的奧祕概念,與創造行動、並生育都全無關係。「感孕」一詞一般指受孕,在聖經裡卻別具意義,是指即將生下來的「聖者」是神的兒子,這動作本身的性質,使「聖者」不可能是受造物。祂從起初就與神同在,祂是神,不可能被造。用人的話說,唯有「感孕」「生」這些詞最能貼切形容。因此,雖然我們可以說,耶穌基督的人性是出於神主權的創造,祂與神性聯合也由於神自由的作為,但耶穌基督裡那永恆之道的屬性,卻與其人性不可同日而語。 15.現在我們面對奧祕這問題,我們的態度可關鍵。我們可以有三種處理方法: (a) 首先是忽略艱深的部分。這當然是最普遍、最簡易,也最危險的方法。最普遍因為這最容易;最危險因為這不僅牽涉基督位格之奧祕,更關乎整個基督教信仰體系。當然你可以隨意解說,但事實是,你對此若沒有充分理解,信仰要非變得軟弱無力,就變成固執的迷信。保羅說:「我知道自己所信的是誰」,他責備猶太人空有熱誠,卻對所信的一無所知。 (b)第二,是古代教會很多異端的處理方法,他們認為奧祕是人可能理解、只是還沒有理解的事實和真理。換言之,奧祕只是偶然、非必然的奧祕。按這方法處理基督論者,只會覺得困惑與混亂,因為無論如何尋索,不論哪種哲學或卓越的思辨,都無法揭示這永恆奧祕。 (c) 最後是下定義。處理基督論時,若沒有先仔細列舉、定義問題,誰也不能稱某事為奧祕。這是任何科學研究、包括生物學、心理學、生理學、哲學或神學的通理;但當科學研究方法用盡都得不著解決時,這就是奧祕;因此,你只能盡量準確定義問題。當你說「聖靈感孕」,就必然碰上學術研究系統無法疏理的奧祕。保羅在羅馬書16:25後寫道「顯明奧祕」,不是說,奧祕已被揭開以致不再是奧祕,而是說,奧祕被彰顯為奧祕,讓人以信心順從。啟示未有來到之先,即是基督到世上來以先,人根本並不知道這奧祕,因此這奧祕與人的信仰無干,無論他所信的為何。保羅書信好幾次提到顯明奧祕,卻從沒有說奧祕顯明了以後,就變得可以理解。 16.我想說的是,我們向穆斯林傳福音的時候,要知道真正基督教的核心乃是奧祕,這是不容忽視、抵賴、低估、隱瞞的事實。這奧祕現在顯明了,以致我們可以清楚陳述,準確定義。我們確切知道這是甚麼,那就是道成肉身;也知道為何神要這樣做,是為了拯救全人類;知道祂成為肉身,就是拿撒勒人耶穌;也知道神是藉著聯合某個創造行動與某個概念行動,而賦與形體。但我們不知道,神如何化如此不可能之事為可能。 17.你向穆斯林傳福音的時候,若試著要將這不可能之事變得合理、可理解,這是最要不得的。你最好強調其不可能,甚至說明,我們不可能認識神,強調人思想的局限。換言之,我們要捍衛奧祕之合理性,而非不可能之可能性。 18.我們必須知道、並清楚陳述、勇敢提說基督神人二性奧祕及其中指涉。我們的信仰建基於基督完全的受造性,神藉著這種純全的受造性、也是在這裡面向我們彰顯祂自己,在這裡,完全的受造性與完全的神性聯合。要深信我們的主的受造性隨時隨地臨在,不會突然消失,或改變本質,不會忽然變成幻影或神祗。不然的話,我們就失落信仰,也失卻復和與救恩知識了。 19.我們要堅守基督神人二性奧祕,另一個原因是,這特點並不局限於基督的屬性。且容我列舉其他範疇: (a) 歷史的啟示 。教會隨著以色列人的腳步,堅持神在歷史裡啟示祂自己。不僅在歷史裡,更在某個歷史片段、某些實在的事件裡彰顯。世俗的歷史科學家可以按著學科準則,查考每個教會視為啟示的歷史事件。史學家大可以按所掌握資料,將任何事件置於大環境下,解釋前因後果,探究事件如何發生,研究其本質、意義和結果。這正是歷史實際事件的純受造性,若被神話或超自然事件取代,我們就不能說啟示是歷史性的。且以我們的主的死為例說明。史學家可以解釋主被釘十字架之因;不然的話,我們會懷疑這死的歷史性,並質疑其作為神彰顯祂自己的價值。 (b) 人類 。馬丁路德的名句:「同時是義人和罪人」(simul justus et peccator)已為全人類下注腳。且看你自己。一方面你自知有罪,這不僅在理論上如是,實際上亦然;但另一方面,你知道自己是義的,這不光是理論,在神眼裡你的確如此。若你揚棄這種本質二性的說法,如此罪人不見了,義人也會隨之而消失;因為義人正正就是那位罪人。 (c) 教會 。按著教會的受造性質,這是一群平凡人、好歹人聚首一堂而構成的組織,然而這同時是基督的身體,是神從萬國萬族萬民裡贖出來的聖徒群體。若為某些緣故,這群人忽然全變作天使了,基督的身體也就消失了。你必須十分肯定教會的受造性,才能肯定這是聖徒群體,是基督的身體。 (d) 聖經 。聖經是用白紙黑字寫的書,字句裡也有文法結構,出於不同作者手筆,像其他書一樣,聖經裡不同部分各有價值。然而也正是這本書的字詞成為神的話語。你若破壞這書的受造性,就同時毀壞了書本身,它成為神話語、讓人得聞信息之可能,也會隨之消失。 (e) 聖禮 。水禮用的只是普通的水,然而正是這些水讓人重生。你若將這些水變作聖水,聲稱有特殊功效的話,聖水禮也就喪失了;惟藉著受造之水、在這聖禮裡,人才能領受神恩典之約。聖餐禮也是這樣。餅是餅,杯是杯,就算在我們領受的時候亦然。我們必須知道餅是餅、杯是杯這道理,才能表明我們的主的身體和血。我們說:「這餅是基督的身體。」餅顯然不是身體,但它表明主的身體。你若將餅變作別的事物,聖禮上就餅不成餅,也再沒有聖禮了。 20.我指出基督教信仰裡這些辯證二重性,是要讓讀者明白兩件事。第一,否認這些二重性,就是否認事情的實際本質。第二,你若要與穆斯林談這些事,開始時必須讓他知道這些事情的受造層面。舉例說,若你一開始時就向穆斯林說,我們在主餐上吃主的血肉,你這是說謊,因為你簡化了聖餐禮的二重性。同樣地,若你只說教會是聖徒聚首的地方,這也是錯的,是簡化了教會本質的二重性。若你說自己是義人,這是忽略了你也同時是罪人;因為你惟有自承是罪人,才能成為義人。二重性質的兩方面都要絕對抓住,我們必先讓人看見、明白和接受那受造的一面,然後才可談其二重性。 21.你若真了解神具形體的概念,自會明白,上述種種二重性質都歸宗於那最重要的二重性:在耶穌基督裏有著完美的人性和神性。 22.以上討論似乎是艱澀的神學推測,其實不是推測,我已經盡量貼近我們信仰的真實與現實。再者,對於穆斯林福音工作,這些都有很實在的應用。因為穆斯林往往搞不懂基督教義的二重性,尤其基督的神人二性問題,而宣教士因為傳教心切,總傾向簡化福音信息,要非把基督教各層面的受造性略去不談,要不過分強調這方面。且容我舉例說明。一位宣教士與穆斯林一起看福音書,讀我們的主的生平,唸到基督平靜風浪那一章,他對穆斯林說:「當然只有神能如此控制大自然力量了,人是不可能做到的!」這樣,宣教士忽略了基督雙重屬性,將之簡化,而完全忽略了人的元素,在神蹟發生的處境內只著重神聖元素。然後穆斯林會回應說,據伊斯蘭,(某程度上)先知與聖人都領受能力,為何那能力不能包括平靜風浪呢?他搞不懂。在理解這事上,他不用到人類可能範圍以外尋索,因為神凡事都能。但有趣的地方是,在新約這段記載裡,我們的主責備門徒信心小。當然,神是用不著信心的。這樣,既然我們的主是憑著祂的神聖大顯神威,就不應責備門徒信心小了。另一方面,若祂的行為是出於信心,這樣人人都看得出祂的信心是人不可能達到的;而既然這事藉著「這個人」的信心發生了,門徒自然會納罕,祂究竟是一個怎麼樣的人。 23.請留意這群相信耶和華獨一真神的猶太人,與以哥念(使徒行傳14:11及後)、及馬耳他(使徒行傳28:6) 的拜偶像者之別。那些拜偶像的人,他們看見神蹟就以為是神仙下凡,但猶太人並不接受這樣簡化的答案,他們會納罕,這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換言之,他們接受基督純全的受造性,以此為基礎。 24.這時候,另一位宣教士會說:「你看見基督如何幫助這群人渡過困境了,類似事件有許多。所以基督教會派宣教士來盡可能幫助你們。教會學主的樣式,耶穌做的很多善事顯示神對我們的心。」但事實上,若我們相信福音書記載屬實,門徒並沒有止於讚嘆我們的主的善行,而是被祂的能力與權柄嚇的目瞪口呆。我們的主的作為的人道主義面向,表面上似乎是這一代教會的堅壘,事實上只是對我們的主的神人二性本質的浮淺理解;這進路將祂單單貶為受造物,掠去任何衝突。 25.教會執行聖禮時,也與傳福音時一般面對同樣問題。我們說:「這是基督的身體,」然後發下餅。我們說:「這是基督的血,」然後發下一點點摻了水的酒。任何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我們又說:「這是重生的洗。」然後將一點點普通水澆在人身上。傳基督的時候也一樣,我們說:「這是神的兒子。」然後只展現出耶穌這個人。 26.這裡引起另一點討論。若沒有這辯證的二重性,我們也就沒有救主或聖禮。我們若只發下餅與杯,卻不傳神的話,沒有聲稱餅與杯是─本不是卻也是─基督的體和血,我們就只是給會眾餵食物而已。我們若澆水在人身上,卻不傳道說明這水有─本沒有卻的確有─力量,就不過給會眾洗洗澡而已。另一方面,若只提體血與重生,卻沒有餅杯與水,就是以過分靈意化的方式廢掉聖禮。同樣地,我們若只展現耶穌,不傳祂是神的兒子,這是否定道成肉身,傳假的基督教;若宣講神的兒子而沒有展現耶穌這個人,也同樣是否定道成肉身,也是傳假的基督教。兩者同樣絕對、重要,決絕不留餘地。 真基督教的各方面都有這種不可能的、辯證的二重性,皆源於我們的主那不可能的神人二性。這是當教會以「道成肉身」回應「神作何工」這問題時,所生出來的。這答案若不真,那麼我們就失掉啟示的、復和的與救恩的知識,我們就是世上最可憐的人。 27.教會在理解基督神人二性問題上,雖然倚賴教義,但關鍵仍在於信心,不在完全與完美的理解。這是大多數穆斯林與許多基督徒都忽略了的。在哲學上,傳說者所說的就是所傳說本身,教會卻不然。無論是神人二性教義、福音書或教會,都並非這種二性本身。教會的教義或深奧或浮淺,可能清晰可能含糊,在不同程度上或對或錯;不同宗派與異端可能忽略、嘲笑、或錯解它,但這仍不減道成肉身的二性。基督教會從沒有、也不應問:這是真的嗎?卻只能說:我們要怎樣才能弄懂?我們的信仰全繫於事實、而非對這事實的理解。我們的理解若扭曲、或錯誤詮釋事實,就會引發危機。因此教會常常檢視自己對事實的理解。 28.最後一點。我聽見有人說,這類文章讓人覺得向穆斯林傳福音簡直難於登天。也許是的。我們只能勇敢克服困難,謹記我們所說的每句話,都要可成為神啟示的器皿,雖然我們的言語有種種不足,但仍相信神會使用。 思考問題 1.穆斯林為何那麼抗拒「道成肉身」這觀念?2.「道成肉身」這觀念為何對基督教信仰那麼重要?3.除了基督的位格之外,試列舉教會內「雙重屬性」的例子。 [1] 希臘體統教會是皇的教會,是羅馬天主教的一支。在穆罕默德的時代,希臘體教會在迫害一性論派與景教派,被迫害者與穆斯林站在同一陣線對抗拜占庭帝皇。 [2] 關於這課題,R. V. Seller的《 古代兩種基督論 》 ( Two Ancient Christologies , [S. P. C. K.,倫敦,1940]) 也許是這方面的最佳現代著作,雖然艱深,卻值得一讀。 2 : Go Go Go Go

  • 41-13第十二章 基督耶穌“代罰替死”的救贖恩情

    第十二章 基督耶穌“代罰替死”的救贖恩情 第十二章 基督耶穌“代罰替死”的救贖恩情 知己知彼:面向穆宣挑戰的辯道護教 書 引言 基督耶稣与祂的福音绝对比穆罕默德与他的伊斯兰优越,而其中的决定性因素乃基于基督耶稣在十字架为罪人的“代罚替死”,以及死后第三日从死里的“荣耀复活”,印证且彰显了基督与福音的终极凯旋。谨在本章提述基督十架为罪人的“代罚替死”。先从伊斯兰对十字架救赎的否定谈起。 (一)伊斯兰批判十字架:不符史实、违背伦理、无此需要 伊斯兰不单否定十字架的救赎功能,它甚至根据下列经文否定它的历史事实:古兰经4:157,“又因为他们说:‘我们确已杀死麦尔彦之子麦西哈‧尔撒,真主的使者。’ 他们没有杀死他,也没有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但他们不明白这件事的真相。为尔撒而争论的人,对于他的被杀害,确是在迷惑之中。他们对于这件事,毫无认识,不过根据猜想罢了。他们没能确实地杀死他。158不然,真主已把他擢升到自己那里。真主是万能的,是至睿的。” 经文再三重申,“他们〔指犹太人〕没有杀死他〔耶稣〕,没有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他没能确实地杀死他。” 原来是“真主已把他擢升到自己那里”,穆斯林凭此经文认定耶稣没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乃是真主把祂活活的提升到天上去。既然如此,怎么会有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的信仰或传言呢?经文的解释是“subbiha lahum”;但到底什么是“subbiha lahum”? 按上述马坚的汉译,古4:157的“subbiha lahum”是“但他们不明白这件事的真相”。Yusuf Ali把它英译为“but so it was made to appear to them”;Droge的英译为“but it [only] seemed like [that] to them。” Arberry则译之为“Only a likeness of that was shown to them”。[[1]] 汉语或可译之为“但这对他们看来似是如此”。意思是犹太人没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只是看来似乎如此而实际上并非如此。马坚的“但他们不明白这件事的真相”显然非照原文乃照意译。 按名基督教伊斯兰研究学者Kenneth Cragg,阿拉伯文被动动词subbiha lahum中没清楚表明的主格,即到底是“他”(he)或“它”(it),因此甚难说明到底这“只是看来似此”〔即牵涉“错觉”〕者到底是指“耶稣本人”或“钉十字架事件”(So it is not clear whether Jesus or the crucifixion was fabricated)。[[2]] 针对相关课题,穆斯林学者表达了不同的揣测。但另一方面,古兰经却显示下列似乎矛盾经文:古兰经3:55,“当时,真主对尔撒说:我必定要使你寿终(mutawaffika/tawaffa),要把你擢升到我那里,要为你涤清不信道者的诬蔑,要使信仰你的人,在不信仰你的人之上......” 古5:117,“......我〔耶稣〕同他们〔门徒〕相处期间,我是他们的见证。你使我〔耶稣〕死去(tawaffaitani/tawaffa)之后,盟护他们的是你,你是万物的见证。” 古19:33,“我在出生日、死亡日、复活日,都享受和平。”(另参 古10:46、104;12:101;13:40;16:28;40:77) 参照上下经文,古4:157-158似乎说耶稣被钉死是个“错觉”,但古3:55、5:117和19:33却说真主使耶稣死;特别在古3:55,耶稣的提升乃是列在祂的死/寿终之后。此外古5:75节称耶稣为使者,又说众使者都会死;又古19:15讲述施洗约翰的生、死与复活,就与19:33讲述耶稣的经文一样,可说都把耶稣的死也涵盖其中。这是千多年来困扰着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的课题。 为了淡化/化解经文显然矛盾现象,大部分古兰经英译本乃是把古3:55和5:117的tawaffa翻译/解释为“took me up”(擢升/提升/成全)。按Gordon Nickel,阿语tawaffa一般上都指“死”,唯独当触及耶稣的死,一般伊教学者乃闪避言他。Nickel认为译经者不直译为“死”或是为要配合伊教认为耶稣没被钉死的观点。把古5:117的tawaffa直译为“死”的有Shakir;Droge则把“死”的涵义加在其注脚。[[3]] 另一方面,把古3:55的相关用词直译为死的有G. Sale、E. Palmer、Muhammad Ali、Sher Ali、Muhammad Asad。[[4]] M.M. Khatib的英译本乃是把两处经文的tawaffa都译为“causing to die”(使之死)。马坚汉译本乃直译之为“寿终/死去”。可惜历代穆斯林罔顾古兰经文本的混淆局面而武断判定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乃不符合史实! 穆斯林也认为耶稣“为罪人死/代罚替死”的信仰违反道德规则,因为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各人有需承担自己的罪债,这是自然因果定律。他们所引用的经文包括古兰经6:164,“......各人犯罪,自己负责。一个负罪的人,不负别人的罪......” 又古29:12-13,“不信道的人对信道的人说:‘你们遵守我们的教道吧!让我们担负你们的罪过。’” 其实,他们绝不能担负他们的一点罪过,他们确是说谎的。13他们必定担负自己的重担,再加上别的重担,复活日他们对于自己所伪造的谎言必受审问。” 稍为回应上述经文:各人有责任承担自己的罪债没错,基督宗教徒不能为他人担负罪责也没错;针对这样的评语基督门徒并无异议。问题是,按照基督福音不是普通人,乃是圣天父的圣子耶稣基督为罪人代罚替死。而祂所承担的不是普通的担子,乃是罪所带来的终极性咒诅、审判与灭亡,是没有任何人承担得起的。其中原委本章下文有进一步阐释。 与此同时有需指出,其实在古兰经也有些谓当承担别人重担的记录,最显著例子即上述的古29:13节,“他们必定担负自己的重担,再加上别的重担。”(另参 古16:25)还有按《穆斯林圣训》,人当代替已死的亲属还愿[[5]],封斋或是朝觐[[6]] ;也可代替老迈或宿疾者朝觐[[7]]。更匪夷所思者,先知穆氏说在未来大审判日,阿拉将为每个进乐园的穆民找个犹太教或基督教徒作为负罪与受罚替身下火狱![[8]] 这些圣训显示适用于伊斯兰时,不单宗教功修有代替,连末日的代罚替死也有代替! 无论如何,按敌对基督福音的伊教,基督十字架的“代罚替死”不单是不符史实(non-historical)、违背伦理 (immoral),也没此必要(unnecessary),因为真主是怜悯宽恕,也是至高权能可成就一切,因此祂拯救世人无需藉着十字架的救赎;何况祂已赐予世人最完美的伊斯兰宗教。以下笔者乃从基督信仰立场挑战伊斯兰并作出相对回应。 (二)基督在十架为罪人的“代罚替死” (1)为何基督宗教那么重视十字架的救赎 从客观历史角度看,耶稣基督无论在哪一个层面都显得比其他任何教主〔包括伊教先知穆氏〕更为伟大、优越。虽然祂在世只活了33年多,从开始传道至被钉死在十字架前后也只有三年多时间,但祂所讲的道和所作关乎上帝与祂本身的宣告、所行的神迹奇事,处处都彰显从天上来的权柄、能力、荣耀。祂真善美圣的品格,以及祂充满信、望与爱的生命和服侍,在在都展现神性的光辉。最后祂在十字架的舍己牺性及三日后的荣耀复活,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独特且震撼人心! 基督耶稣既然有那么多可圏可点、可宣可讲之处,为何基督门徒开口闭口都离不了讲论耶稣和祂的十字架?耶稣的死在基督宗教的信仰与生活为何显得那么重要?为何一再被强调?天主教会和一些基督教会乃是每主日都举行弥撒(Mass)或圣餐礼以纪念主的死。[[9]] 到底主耶稣的死比较其他伟人的死有何独特之处? 简要回答 — 主耶稣十字架的死拥有三大独特之处:a. 被钉十字架者的独特身份;主耶稣不是凡人,祂乃是天父上帝独特的子,道成肉身降生并活动在人世间,因此祂的死乃是上帝儿子的死。b. 主耶稣的死的独特性质;基督被钉死不是因自己犯罪,乃是为世上所有罪人的“代罚替死”,为成就天父上帝对罪人的救赎恩情。c. 主耶稣死后第三天的荣耀复活,显明祂的死成为了“除灭死亡的死”。 为罪人“代罚替死”(penal substitutionary death of Christ for all sinners)是基督救恩的核心价值所在。“代罚替死”指基督耶稣在十字架上承担了世人的罪孽与其所带来的咒诅、刑罚与死亡。流血代表死亡;基督在十架上代替罪人流血牺牲,叫罪人得以藉着悔改与信心出死入生。因着基督为罪人的代罚替死,圣洁公义的天父上帝得以宽恕、拥抱罪人并赐之予永生。 问题是:为何需要流血赎罪?流血怎能赎罪?“代罚替死”的逻辑、关键要素与核心价值是什么?犹如上述,伊斯兰认为无需“流血赎罪”,更不能接受“代罚替死”,甚至否定基督被钉十字架的历史事实,如何加以回应?是否“绝对”需要十字架的救赎才能得救?难道宗教信条、律法与道德功修等真不管用? (2)“流血赎罪/代罚替死”的根源与圣经信仰凭据 圣经启示自从人类犯罪堕落以来,献上血祭以供敬拜、救赎、赦罪是真主耶和华所定旨意。创世记4:3-4,“3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4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 创8:20-21,“挪亚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拿各类洁净的牲畜、飞鸟献在坛上为燔祭。21耶和华闻那馨香之气,就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也不再按着我才行的,灭各种的活物了。” 经文显示耶和华悦纳亚伯和挪亚所献的血祭。 创世记22:13,“亚伯拉罕举目观看,不料,有一只公羊,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亚伯拉罕就取了那只公羊来,献为燔祭,代替他的儿子。” 在这里公山羊乃用来为以撒“代献替死”,乃出自真主耶和华的安排。古兰经37:110-113记载了类似故事,特别第107节讲到“一个伟大的牺牲”〔公绵羊/公山羊?〕赎了以撒,为以撒“代献替死”。既然可以“代献替死”,为何伊斯兰主观武断不能进一步“代罚替死”? 出埃及记12:13,“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 耶和华在此以羔羊的血作为保护并拯救祂子民以色列人脱离埃及奴役的记号。出埃及记24:6-8,“摩西将血一半盛在盆中,一半洒在坛上......8摩西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 在这神圣救恩历史关头,耶和华乃是藉着牛的血为祂与子民立约的凭据。 利未记讲述以色列人各种的祭祀。利1:4,“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燔祭便蒙悦纳,为他赎罪。” 按利未记除了第二章的素祭,其他祭祀都牵涉流血赎罪定制。利4: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误犯了一件,3.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里,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 宣称传承摩西正统律法“讨拉特”的伊斯兰,为何全然忽视整个旧约所强调的“代罚替死”血祭,进而否定基督耶稣在十字架为罪人“代罚替死”的救赎恩情?单凭这点即可显明其“伪正统”。 耶和华上帝为何定下流血赎罪的制度呢?按这制度,若罪要得到赦免,除了真诚悔改,还必须要有补偿。怎样的补偿呢?“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 9: 22)上帝定下流血赎罪的天命,原来血象征生命,流血乃象征“死”;“罪的工价乃是死”。“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耶和华〕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为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利17:11;罗6:23) 在以色列历史的前后约1,500年间〔比伊斯兰至今的整个历史还长〕,整个旧约的祭祀制度都是以杀死无辜的祭牲〔牛、羊、鸽子或斑鸠〕为核心,作为预表,象征需要一个赎罪祭为上帝子民的“代罚替死”。旧约时代上帝定下这严厉的“天命”,乃为让人们认识到:人犯罪就是对公义的上帝欠下了血债,血债需要用血来偿还。上帝是爱,祂同时也是圣洁公义,因此祂必不以有罪为无罪:“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大有能力, 但耶和华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鸿1:3) 但是,牲畜并不能真正为人类“代罚替死”,因为:第一,牲畜的生命是廉价的;第二,牲畜与人类没有生命的关联;因此无论多少牲畜的血,都不足以偿还任何一个人犯罪所欠下的血债(来9:9,10:3-4)。那么,旧约时代的献祭制度意义何在呢?原来,旧约时代的献祭,预表的是一个新约时代的献祭,那就是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亲自降世为人把自己宝贵的生命献上,作为无罪的羔羊,一次过付清全人类所欠下的血债。这是既是圣洁公义同时更是慈爱怜悯的上帝白白给予所有向祂悔改归信者的恩赐(雅2:13)。 基督怎么能为普世罪人代罚替死呢?因为祂降生为人,祂就能够与全人类认同,更藉着人的信与圣灵的动工在彼此间建立生命的联系;因为祂是上帝的儿子,祂的生命是无限与无价的,故足以成为所有人类的赎价;因为祂是圣洁无瑕,故成了合乎上帝圣洁要求的无瑕祭物;祂是上帝为世人预备的真正有效赎罪祭(来10:5-14)。“成了!”这是耶稣在十字架上断气之前的最后的话,意思是说:“罪债全付清了!” 因此,每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算为是被耶稣基督用重价买赎归给上帝的活祭(林前6:20,7:23;罗12:1-2)。 谨此严肃质询穆斯林:既然先知穆氏口口声声扬言其设教宗旨乃为印证先前降示的经典,怎能对旧约经历千多年的祭祀制度视若无睹,并且毫无交代地加以废弃?更吊诡的是,犹太宗教早已停止献上血祭,因为它用以献祭的圣殿已被毁,然而其正统派仍祈盼将来可重建圣殿献祭。基督宗教不献血祭,因深信整个献祭制度的终极功能与目标,已藉着基督在十字架上把自己献上给上帝为燔祭/全献祭与赎罪祭而得到了充分与永久的体现;为何反而是否定流血赎罪的伊斯兰在每年朝圣月第10日的祭牲节(id adha-qurban)大开杀戒呢? 每年的祭牲节世界各处穆斯林都会屠杀数千万头的牛、羊、骆驼为祭牲,据说这是为纪念亚伯拉罕献以实玛利〔圣经说是献以撒〕的义举,而这做法在犹‧基宗教都是未曾有的;摩西的律法也从未要求这纪念性仪式。上帝要以色列人献上长子和头生的牲畜,乃为纪念祂藉着逾越节羔羊的血拯救了他们,也彰显了祂对埃及人大能的审判。然而在犹‧基宗教逾越节的血祭都已经被取代了,怎么后起且颠覆了旧约千多年来流血赎罪道统与新约福音信仰的伊斯兰,反而至今每年犹鲜血淋淋献祭!普世各地区祭牲所流的血若集合起来实在是流血成河啊! 穆斯林除了在朝圣期间献祭,还有在男女婴孩诞生的第7日〔或第14、21……日〕为之屠杀羊羔举行“阿齐伽”(aqiqah)祭礼,同时行割礼与命名庆生。其实朝圣节的献祭和这庆生祭礼都是从所谓蒙昧世代阿拉伯人宗教的传袭,且都含有流血洁净涵义,只是一般穆斯林因其敏感性不提这点,而是夸谈其社会性涵义 ;[[10]] 追根就底,“阿齐伽”的根源显然乃是来自旧约的律法条规(参 创17:11-13;利12:1-3;路2:21-23)。圣经新旧约的血祭都直接或间接含有救赎元素。 古兰经的记载显示阿拉乃亲自给以实玛利〔?〕预备祭牲为救赎祭(古37:107)。普林斯引用哲剌莱因(al-Jalalayn)的古兰经注释说,古5:27节故事中亚伯的祭物蒙悦纳因他所献的是羔羊血祭,而该隐献的是农产品。按普林斯的研究圣训中还有其他有关先知穆氏献祭的例子。[[11]] 另者,伊斯兰相信麦加克尔白神殿东面墙角的那一块黑玄石(Hajr Aswad)有除罪功效。据说它原本是从天园赐下,原质洁白无瑕,若有罪的人存敬虔的心触摸它、吻它,罪过将得蒙洁净,转移到该玄石之上。每年朝圣期间都有千千万万信众争先恐后摸他、吻它。据说久而久之,所承担的罪致使它原先的白色变成了黑色。请问穆民:若一石块可洁净、承载人间罪恶,道成肉身的圣子耶稣基督在十字架承担世人的罪有何不妥,为何不能?可见否定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关键不在乎什么信仰逻辑或准则,乃纯粹出自穆斯林的偏见、无知与固执! 无论其他宗教或持不同世界观的人士怎么说,下列天启圣经经文乃充分展示了基督十字架的死具有“代罚替死”功效之涵义(penal substitutionary nature of the atoning death of Christ on the Cross)。例如: a. 以赛亚书53:4-6、11,“4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上帝击打苦待了。5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6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11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 b. 哥林多后书5:14,“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都死了。” c. 哥林多后书5:21,“上帝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上帝的义。” d. 加拉太书3:13,“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e. 彼得前书2:24,“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 f. 彼得前书3:18:“因为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上帝面前......” g. 哥林多后书5:19说,因着主耶稣的代罚替死,上帝“......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 原来一切罪债乃是“归到”、“算在”主耶稣的身上了。这就如哥林多后书5:21所说,“神使那无罪的〔“无罪”原文作“不知罪”〕,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 上帝就这样把基督的义归给悔改相信的罪人。对罪人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消息?罗马书3:23-24,“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5:8,“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3)主耶稣怎样为罪人代罚替死 按照上帝所定的“天命”,罪的后果乃是死。上帝对亚当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耶和华说,“......犯罪的他必死亡。”(结18:4)“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不单是肉身的死,更是灵性的死。以弗所书第二章讲到灵性的死说,那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参 弗2:1)。一个灵性死了的人乃是与基督无关,与上帝的应许无份,也是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上帝的人(参 弗2:12)。 这类人的结局是在地狱火湖;这也是罪人的至终下场(参 启21:8)。罪人将被上帝撇弃,“......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帖后1:9)然而上帝也是爱。祂恨恶罪恶却爱罪人。祂创造人目的是要赐人永生不是要人永死。因此在旧约世代,祂安排以牛羊等祭牲为罪人流血赎罪。只要人真诚悔改,上帝乐于“暂且”藉用牛羊的血施恩赦罪。同时祂心怀个更美计划,即待时机成熟藉着祂圣子基督,为罪人作“一次过”带有永恒果效的代罪羔羊(参 来9:23-28)。 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说,“我渴了”(参 约19:28),笔者联想到向拉撒路讨滴水喝的财主,在阴间火焰里口渴的痛苦(参 路16:19-31)。当主在十字架上引用诗篇第二十二章第一节哀唤:“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什么离弃我?”的时刻(太27:46),祂乃是背负着全人类的罪,为罪人进入了地狱的咒诅与痛苦中;被上帝离弃,便是地狱。 相关问题:是主耶稣自己“感觉”被离弃,或是上帝“真的”离弃了祂?笔者认为基督真正“感觉”被离弃,也“的确”被离弃。只是在上帝的这一方,祂对主耶稣的“离弃”,并不是像接到一颗烫手山芋般而愤愤地把它丢了,而是在主耶稣最痛苦和需要的时候“忍痛”放手不救。 主耶稣被离弃的经历,本来应当是你我罪人的遭遇与结局,祂却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担当了。“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句话,以历史人物来说,只有主耶稣配得讲,并且是作到了!按佛教讲法,释迦牟尼修得正果后乃是进入涅槃,并没有说他进入地狱解救罪人。而主耶稣乃是为罪人被撇弃,遭受地狱的咒诅与痛苦,叫悔改信主者得以“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参 约3:16);这即福音核心信息。 肉体层面,主耶稣在十架上洒尽了救赎宝血。在祂被刺时从肋旁渗出的“血和水”(约19:34),显示其心包(pericardium)也在极大痛苦中破裂了。祂最后的祷告:“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23:46);这犹如敬虔的犹太儿童睡觉前所作祷告。[[12]] 基督睡了 —— 死了,在世上完成了天父所托付的救赎圣工。 (4)难道主耶稣非为罪人代罚替死不可 诗篇145:7称颂耶和华上帝的慈爱与公义:“耶和华在他一切所行的,无不公义;在他一切所做的都有慈爱。” 慈爱与公义是上帝的两大属性。是的,除非上帝改变祂圣洁公义的本性,并撤消犯罪必死的天命,否则主耶稣既然要成为人类救主,祂是非为罪人代罚替死不可。 按圣经的教导,上帝是爱,祂也是烈火(参 来12:29)。祂施恩,也必施行审判。同时因着祂的大爱,祂为罪人预备了耶稣基督为代罪羔羊。当主被钉死在十字架,一切的审判、惩罚、咒诅、死亡,都落在祂的身上。上帝的义怒,主耶稣在十架上已经加以承担;从此上帝得以毫无保留地接纳并施恩给悔改相信的罪人。这样上帝公义与慈爱的两大属性都得到满足与彰显。 可见代罚替死的救赎恩情,乃是建立于上帝既慈爱怜悯又圣洁公义的属性。从“代”和“替”字眼,可看到祂的慈爱与怜悯;从“罚”与“死”字眼,可看到祂的圣洁与公义。从十字架的救赎,可看到上帝怜悯施恩的同时,却不违背祂圣洁公义属性的要求。这就是圣经所启示的上帝。伊斯兰没有这样的一位上帝。古兰经或圣训中论到真主“如何如何”施恩,或“如何如何”惩罚,看来都是先知穆氏凭个人好恶脱口而出的言辞,没有任何具体确据。 当然从上帝至高的权能角度说,祂要谁得救、如何得救都可以。祂也可以创造100%对祂顺服的机器人,但这不是祂的本意。祂计划要按照祂形像所造、万物之灵的人也培育像祂即圣洁公义,又怜悯慈爱 — 真善美圣的属灵与道德素质,因此祂给人设计的救恩乃必须符合祂的本性与在人身上所定的永恒计划。也因为如此,祂展示了为罪人代罚替死的救赎恩情。这就是福音给所有穆斯林的答案。 正如上述,上帝在救赎恩典中忠于并彰显祂爱与义的属性与作为,不单是为祂自己〔满足自己属性要求〕,也是为祂所救赎的人;因为祂所救赎得蒙称义的人,祂要塑造他们成为像基督一样、拥有真善美圣的基督人、永恒人、荣耀人。而这样一个人的塑造,每个阶段都需要结合爱与义的元素与动力(参 罗8:28-30)。就如父母要培育一个孩子成人成才,必须是爱–义并重,恩–威兼施。 例如在1996新加坡有个凌母,因痛心年少儿子凌某嗜毒,爱子心切毅然报警,结果凌某被控,法庭判他坐牢四个月。同时凌母又万分不忍见爱子坐牢而苦苦向法庭上诉,恳求改判缓刑,给予机会改过。法官经过调查后恩准,对凌某说:“我这么做,全念在你母亲和你周边的人所作出的努力......你很幸运,有一个肯替你重整人生方向的母亲。缓刑辅导官的调查报告,显示你表现良好,有心改过。” 就在这样爱与义、恩与威的结合与互动之下,改变了凌某的生命。过程中看到凌母为爱子的“代苦替难”。[[13]] 好些现代主义、人本主义的神学家质疑,有的甚至排斥“代罚替死”的赎罪观。他们强调说上帝是爱,不需什么“代罚替死”〔穆斯林也都这么说〕。但这班人的上帝只是爱,不是义;只讲怜悯,不讲审判;只有宽容,毫无义怒。犹如神学家理查‧尼布尔(Richard Niebuhr)在1937年所说,“一个没怒气的上帝,透过一个不需十字架的基督,引领没有罪的人,进入一个没有审判的国度。”[[14]] 但圣经中自我启示的上帝却不是这样“一面倒”的。是的,“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雅2:13);也因为如此,上帝赐下了代罚替死的怜悯与恩典。上帝赐下了那么大的救恩,若罪人拒绝它以致灭亡,还有谁能指控上帝的不是呢?现代主义神学家无论对上帝、人、罪、救恩的理解,许多时候是片面而且肤浅的;伊斯兰也是一样!这也是为什么许多现代/自由主义学者趋于跟伊斯兰妥协。 罗马书3:23-26宣告说,“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24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彰显神的爱〕。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彰显神的义〕......” 经文所说的“挽回祭”乃蕴含“代罚替死”以止息上帝义怒,叫人的生命在祂面前得以挽回的意思。因着主耶稣在十字架所成就的救恩,上帝已向罪人大开恩门,拒绝进来者乃是自取灭亡。 (5)“代罚替死”对主耶稣岂不是太不公平 这问题并不存在,因为主耶稣乃是自愿、乐意的为人受苦赎罪。腓立比书2:6-8:“祂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平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因此“上帝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于父上帝。”(腓2:9-11)主耶稣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我是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父所受的命令。”(约10:18) 在救赎的事上,人们不应当有错误的想像,以为当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天父上帝在扮演着一个严峻、旁观的执法者角色,而主耶稣则扮演着好心代罪的第三者角色。若是如此,可说上帝对主耶稣是有欠公平。其实因着圣父上帝与圣子主耶稣在灵里完全的合一,以及加上圣灵的三位一体关系,虽然不是父被钉死在十字架,父[连同圣灵]也都在子里面为罪人受苦。 因此斯托得(John Stott)在《当代基督十架》一书中用许多篇幅阐释说耶稣基督为罪人代罚替死乃是“上帝的亲身代替”(the self-substitution of God)。他强调为我们在十字架上受死者乃是“上帝在基督里”(God-in-Christ)、兼具完美人性与全备神性的耶稣基督。[[15]] 他说,活在一个充满苦难的世界也是促使他相信上帝的主要因素。 因此主耶稣的死,标志着三位一体真神为拯救罪人,而藉着十字架所作出的自我牺牲。所彰显的是上帝对人“那么大”的爱,没什么公平不公平可言。若论公平,明显是罪人对上帝的“大不公平”;因着罪人对真神的忘恩负义与冒犯,导致真神必须为罪人作出那么大的牺牲!上帝差遣祂的独生子为罪人受死,绝不是像某穆斯林学者所说的“婴孩虐待”(child abuse)—— 这是亵渎!而是因着要救罪人,上帝在基督里所作的“自我牺牲”(self-sacrifice)。 (6)既有耶稣基督的代罚替死,人是否随便就可获得救恩 当然不是,基督的代罚替死使罪人可“轻易”但不是“随便”就可获得救恩。虽然在上帝方面,祂施恩救赎不是因着人先行了善,也不需要人先苦修行善,乃是出自祂极丰盛的怜悯与恩典(诗103:8-12;弗1:7-8)。但在人的方面,要得到上帝的宽恕,绝对不能少的是真诚的悔改与信心。“上帝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上帝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51:17) 缺乏真诚的悔改,不管杀多少牲畜献祭,血流成河都没作用(弥6:6-8)! 回应相关问题保罗在罗马书6:1-4给予最佳答复:“1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 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2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3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4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 里复活一样。” 真诚的悔改与信心乃是从罪中回转,与基督的死与复活联合,把旧人当着已经与基督同钉死在十字架;如今活着的,乃是与基督同复活的新人(加 2:20)。 (7)引人质疑十字架救赎的一些课题 a. 针对耶稣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史实的质疑 主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的事迹,不单有旧约圣经预言,还有新约福音书很次序性的记载,同时几乎在每一经卷都有所提述。接着的初期教会教父与护教学者无一不接受这为历史事实与当然真理。公元第一、第二世纪的一些非基督教作者也留下些相关记录。[[16]] 例如:当代罗马最著名历史学家塔西陀(Cornelius Tacitus,约55-120)在他的《编年史》(Annals)XV-44中记载尼禄皇帝把罗马焚城的罪归咎予基督教徒,并提到“基督〔即基督教徒名称的发源者〕被犹太总督本丢彼拉多处死”(Christus, the founder of the name, was put to death by Pontius Pilate, procurator of Judea)。不单提到基督的死,也提到彼拉多的名字。 第二世纪下半叶的希腊作家陆西安(Lucian of Samosata)在《游隼之死》(The Death of Peregrine)11-13作品中提说基督教徒“至今崇拜这个名人〔耶稣〕,他因创立新教法而被钉死”(worship a man to this day – the distinguished personage who introduced their novel rites, and was crucified on that account...)。公元70年后,有叙利亚哲学家Mara Bar-Serapion写信给儿子说:“犹太人处死他们智慧的王又得什么呢?跟着他们的国就被毁灭了。” 这智慧的王显然是指耶稣,而跟着的是罗马人于公元70年前来剿灭以色列。 犹太人的巴比伦《塔木德》(Talmud)经注记载,“根据教导,在逾越节之前夕他们悬挂耶稣”(It has been taught: On the eve of Passover they hanged Yeshu)。[[17]] “悬挂”(hanged)乃指吊死或钉十字架。第一世纪犹太史学家约瑟夫(Flavius Josephus)在《犹太古史》(Antiquities of the Jews)第18卷第3章第3段中称耶稣为基督,并说 “彼拉多在犹太领袖怂恿下判祂钉十字架”(Pilate, at the suggestion of the principal men among us, had condemned him to the cross)。 此外尚有Suetonius、Pliny the Younger、Thallus、Phlegmon等罗马学者或长官直接或间接反映基督教活动的一些记录,即使不一定都有提到耶稣钉十字架事迹。[[18]] 无论如何,穆斯林否定此史实乃是以石砸己脚,只显露其自家的自欺与偏见。 犹如前述,穆斯林针对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的质疑乃是由于古兰经4:157-158节的一段话,谓“......他们没有杀死他,也没有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但他们不明白这件事的真相。为尔撒而争论的人,对于他的被杀害,确是在迷惑之中......他们没能确实地杀死他。158不然,真主已把他擢升到自己那里......” 经文中“但他们不明白这件事的真相”原文是“shubbiha-lahum”(“对他们看来似是如此”)。意思是犹太人没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只是“看来似是如此”而实际上并非如此;也就是说其中“有所混淆”。 但到底其中有什么“混淆”伊斯兰学者千多年来答不出个所以然;有的是一个个毫无凭据的揣测、瞎想。例如许多穆斯林说不是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乃是真主阿拉所预备的一个“替死鬼”。但到底这“替死鬼”是谁又是众说纷纭;有的说是叛徒犹大,或古利奈人西门,或某个门徒等等。据说当兵丁前来逮捕耶稣,阿拉把那“替死鬼”变成耶稣的样貌,结果兵丁把他抓了钉在十字架上,而按第158节真人耶稣乃被阿拉活活地提到天上。 另又有理论说主耶稣曾被钉但没有死去,其身体乃被安置于墓穴,过后苏醒且逃到他国躲避。但主耶稣不单被钉、被刺,还被九尾鞭打得血肉模糊,就算还有气息,身体被一百斤重香膏厚厚地包扎并加以埋葬,不死才怪!岂能复苏,且有力气推开封闭墓穴的大石后逃命?祂又怎能闪避看守墓穴的罗马军人?过后怎能蒙骗门徒?因此有关的讲法是凭空想像的谬论! 许多学者认为古兰经4:157-158中的“shubbiha lahum”(看来似是如此)“似是而非”的说辞极可能源自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与巴斯赖德(Basilides)相关的幻影派(Docetic)异端。第二世纪教父爱任纽(Irenaeus)批判谓:巴斯赖德谬称基督把古利奈人西门变成祂自己样子让他被抓钉死,自己却站一旁嘲笑,因祂是属于父的“灵智”(nous • mind),属无形体的能力,非人所能抓拿;最后祂乃升回天上。[[19]] 在埃及出土的第四世纪拿戈玛第(Nag Hammadi)文献显示,不同形式的诺斯底幻影派谬论曾流传久远。甚至迟至伊斯兰已崛起的第八世纪,仍有一部带有幻影派元素的伪经《约翰行传》(Acts of John)于公元787的一个教会议会被定为异端。伊斯兰先知对耶稣被钉十字架的错谬论调很可能乃受此异端学派教徒影响。[[20]] b. 针对耶稣是否“三天三夜”在坟墓课题的质疑 穆斯林引用马太福音12:39-40主耶稣的话说,“......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看神迹,除了先知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40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 他们质疑说从星期五下午到主日淸晨的复活算起来只有一天半而非耶稣亲口说的“三日三夜”,因此相关时段不符合耶稣自己的预告,结论是十字架的福音不可信。 一般基督徒没有把基督“受死—复活”之间的“时段”(time duration)算得那么严谨,是认为主耶稣在受难周受死,并于七日的头一日〔主日〕复活既是历史事实〔虽非信徒不一定相信复活〕,也是基督宗教核心信仰与古老传统。至于祂是在星期五下午受死埋葬〔星期五传统派〕,或乃是如另一些学者所计算的在星期三下午受死埋葬〔星期三派〕,就不是那么介意了。“星期五传统派”认为,按犹太人习俗受难周的星期五和星期日虽不足 24个小时仍可算为一天;何况在日常生活这也是一种可接受的算法。 原则上笔者也认同重要的是基督死与复活的史实而非时间的精准算法。然而若是认真探讨基督在受难周被钉死的时日,笔者认为“星期三派”的立场是拥有相当确据的〔虽“星期五传统派”也有论点支持〕。笔者提到具争论性的这一点,是要告诉基督门徒,千万无需在这课题上被敌对者绊倒了!考量“星期三派”论点可参本书第二八章〔附录(二)〕。 按“星期三派”的论述,主耶稣乃是在星期三下午被钉死,尸体于当天傍晚六时前被送入墓穴,及至三日三夜后的星期六傍晚六时后(即进入了七日头一日的第一时间)基督即从死里荣耀复活。按犹太人的算法,一日乃是从傍晚六时到次日傍晚六时。这样算来主耶稣的确是有“三日三夜”在坟墓里。[[21]] 除了马太福音12:40节的“三日三夜”,更多经文是说“三日后”(如可8:31,9:21,10:34),或“在第三日 • on the third day”(路9:22,18:33,24:6-7;林前15:3-4等)。无论耶稣是在哪一日死了埋了、学者们是如何计算,按路加福音24:21节门徒的确认,祂复活确实是在死了的“三日后”。而有关时日的计算法,当代基督门徒/教会甚至仇敌都毫无异议。相关时日的计算法确实是复杂且可引发争论,但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与三日后的复活绝对是历史事实与福音真理。 c. 针对“原罪”(original sin)课题的质疑 穆斯林也常以“原罪”课题批判十字架救赎的不是。罗马天主教会强调婴儿当幼洗以除去原罪,死了才能上天堂。但穆斯林否定原罪,认为人生来天性本为纯真(fitrah),但古兰经中找不到这个用以描述纯真天性的用词!他们引用的古30:30只提到穆斯林认为相关的“hanif”(敬虔人)字眼。穆斯林也否定亚当和夏娃的罪污与罪疚乃由男女性交而世代传袭〔但圣经也没有这样教导〕。一般穆斯林少谈个人的实际罪行(actual personal sins)和与生俱来的犯罪倾向,而是藉着放大原罪为“稻草人”以批判十字架的救恩。 从圣经角度看,“原罪”可指魔鬼原始的背叛或/和亚当夏娃在伊甸园的堕落。基督宗教一般上乃以它叙述人类与生俱来倾向犯罪的心性,同时认为那乃是直接或间接根植并传承自创世记第三章所描述亚当与夏娃原始的恶。古兰经也在2:35-39、7:19-25、20:116-126描述魔鬼以及亚当与女人原始的背叛,但穆斯林常把亚当与夏娃严重的“背叛/违背”(asa • disobeyed)与“犯错/迷误”(erred;古20:121)行为淡化为“忘记”真主谕令(古20:115)。无论是接受或否定“原罪”,整部古兰经的论述同样展现了人类与生俱来倾向犯罪的心性,有以下经文为证: 按古兰经12:53,“[优素福/约瑟说]:“......人性的确是恿人作恶的......” 古兰经79:40-41说灵魂有需戒除其欲望(hawa an-nafs)才有望进乐园......” 相关经文都显示人性/灵魂潜在的败坏因素,故有需控制、约束(另参 古114:4-5;5:30;50:16;89:27等经文)。古75:2讲到“自责的灵魂”。“自责”显示内在的矛盾冲突。苏菲派尝试苦修以提升自我从纵欲状况(al-ammarah)至成圣品级(as-safiyyah)。 实际上古兰经乃充斥人之软弱与败坏的经文,如人乃是生来“懦弱/薄弱”(古4:28)、不义/忘恩负义/无知(古14:34;80:17;33:72)、敌对阿拉(古16:4)、悖逆/犯各样罪(古96:6)、急躁、乐祸(古17:11;70:19)、怂恿作恶(古12:53)、在亏折中(古103:2)。 按古30:41节,众人的罪给大地带来了灾难。《穆斯林圣训》说人造来乃“懦弱、难以自制。”[[22]] 按35:45节,“假若真主为世人所犯的罪恶而惩治他们,那末,他不留一个人在地面上(另参 古16:61;18:58)。穆斯林若不喜欢尽可丢掉“原罪”用词;圣经中也并无此字眼!重要的是从上述经文认同人本性的败坏就是了。 对笔者来说,所谓“原罪”指离开了上帝,人随时都能放纵肉体私欲的罪性/犯罪倾向。亚当如此,每个人也都是如此!其实犹如圣经,整本古兰经也都展示这样的一种现实。神学家(如圣奥古斯丁)指原罪乃藉着男女性交传承的观念并无圣经根据,不过是他个人见解,弃之何妨?但罗马书3:23绝对是圣经真理,世人无论男女老幼都犯了罪,都是罪人,亏欠了神的荣耀!祈盼穆斯林莫以“原罪”为挡箭牌拒绝十字架的救恩。[[23]] d. 穆斯林的另一质疑 路加第15章的父亲无需流血赎罪就接纳了浪子,天父为何不能直接接纳罪人?按正确释经原则,比喻不足于决定教义。通常一个比喻含有一个主题信息;浪子比喻的主题信息乃是要人看到天父是何等的爱罪人,祈盼罪人悔改,像个慈父祈盼浪子回头(参 路15:1-2)。 代罚替死的道理不单不违背有关比喻的精神,反而是更加以生动发扬;它叫人看到天父是如何主动付出极大代价以迎接浪子归家。天父上帝就如比喻中的父亲,随时欢迎回转的罪人并赐予丰厚救赎恩典。在东方社会,特别是中东的乡镇,比喻中老父对浪子的那般爱心反应,肯定为自己带来羞辱与笑柄。按习俗常规,面对归来的不肖儿子,老父理当在众人面前狠狠地严惩一顿后才让他进门;也只有这样方能保住老父的尊严,然而意料不到老父竟然主动跑过去拥抱且亲吻他,并为他预备筵席! 其实老父这不可思议的举动,蕴含上帝主动地寻找人、带有“道成肉身”甚至是“道成罪身”的涵义〔路15:28-30显示连他的长子都不了解且怪责父亲,别人感受更是可想而知了;恐怕都引以为怪!〕。其实老爸的心时时的在为他的两个儿子淌血!一个在外浪荡,一个在家却不体会老爸苦心。另者,当然人伦的一则比喻不足于充分阐述上帝为人所设计的永恒救恩,因此没有理由借此比喻质疑代罚替死恩情。 那么是否说主耶稣若不流血赎罪,上帝便绝对无从施恩?答曰:从上帝大权能的角度说当然不是。在上帝方面,祂施恩救赎不是因着血,乃是出自祂极丰盛的怜悯与恩典(诗103:8-12;弗1:7-8)。在人的方面要得到上帝宽恕,绝对不能少的是真诚的悔改与信心。“上帝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上帝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51:17)缺乏真诚的悔改,血流成河都没作用!(弥6:6-8)许多新旧约经文显示上帝要的不是宗教仪式而是怜悯、爱心、义行(赛1:11;撒上15:22;耶7:21-22;太9:13;可12:33)。 然而从上帝圣洁公义的本性说,祂不能不对恶进行定罪惩罚。因此从创世以来,“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乃是上帝天命的一贯法则。这样看来,流血赎罪可说含着某种“相对的绝对”性。特别是在上帝已经为罪人预备了极大无比的救赎恩典情况下,怎敢妄图骄傲自义地僭越流血赎罪天命而自救?更何况这牵涉藐视上帝儿子舍己牺牲所流宝血(林前1:18-25;来2:3-4)!醒悟吧,穆斯林! (8)针对批判“代罚替死”为违背伦理道德的回应 好些人质疑基督“代罚替死”的福音,因认为它有违“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各人应当承担自己罪责的伦理原则。兴都和佛教徒常以业报/因果定律(karma / law of causality)观念加以质疑;这也是穆斯林否定十字架救恩的一个主要原因。兹给予回应如下: a. 圣经中也讲述因果定律: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参 约5:28-29;加6:8;林后9:6)。基督徒都知道这道理。因果律不是任何一个宗教之专利品。其实圣经把因果律讲得最透彻,但不相信三世因果六道轮迴的那种业报观。 b. 人所能承担的,上帝让人自己承担:例如大吃大喝而惹病,或闯交通灯而意外身亡;信徒自己需要负责。“因为各人需担当自己的担子。”(加6:5)上帝爱却不宠坏祂的儿女,而是时常加以管教(参 来12:6)。 c. 灭亡之审判人承担不起。按照上帝法则“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 包括肉体的死和灵魂的灭亡(参 启21:8)。谁能解决罪的问题?行善以赎罪吗?行善是人之“本分”,岂能当作“功德”赎罪?心灵的罪污如何洁净?诗篇49:7-9感叹谓:“一个人无法赎自己的弟兄......因为赎他生命之价值极贵,只可永远罢休。” 实在若非上帝儿子亲身拯救,赎罪的事只得“永远罢休”。按古兰经10:54节,就算是满地的黄金也不足给人赎罪。另一方面,穆斯林理论上虽强调宗教无替代,却无不祈盼审判日能获得他们先知的代求以获救。 d. 其实真主并未因“代罚替死”而废除“因果”定律,祂乃是为了救赎世人而创造了“新因”。那“新因”即“因着上帝对世人的爱,叫世人藉着信祂独特儿子而获得永生(参 约3:16)。因信称义乃是赎罪得生命之“属灵因果律”。 e. 在现实人生各人固然要担当自己的担子,但也有许多事情需要他人来担负,或是彼此分担。人与人之间有“个别性”(individuality)同时也有“合一性”(solidarity),因此发生的事都会相互牵动影响;例如:吸毒者拖累家庭和社会、父母为子孙后代挑起养家重负、爱国烈士捐躯以保家护国。又如爱心善士为需要者捐献器官或舍己救济贫病代苦替难,无不感人肺腑。 又例如爱迪生每日工作约廿个小时,经历一千多次的试验才改进了现代电灯,后人却坐享其成。科学女杰居里夫人终身研究放射性元素以造福人群,结果自身中癌去世。因此保罗在加拉太书6:2讲到“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在第5节则讲到“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兼顾到不同层面的需要。为他人或社会担负重担是生命常规现象,许多时候虽不甚“合理”,却是“必须”。 主耶稣为罪人的“代罚替死”同样是极不“合理”;岂可让与圣父共同创造宇宙万物的圣子降世为被造、卑微败坏的罪人死,且死在极残酷的十字架?但为了叫罪人得蒙救赎这却是“必须”的,因只有祂圣洁宝血能为世人洗罪成全救恩。若“按理”罪人只得灭亡! 以弗所书1:7说,“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 听着:基督“代罚替死”的救赎恩情乃是“照祂丰富的恩典”。既是爱、是恩典,便超越了一切的所谓逻辑、理性或法律规范。人类堕落,扭曲了理性、德性、法性,岂敢批判上帝在基督里自我牺牲的博爱恩情? 兹以现代印度国父圣雄甘地(Mahatma Ghandi)父亲的感人眼泪结束本章论述。甘地在他的自传描述了这样一则感人经历:甘地十五岁时曾在某次偷了哥哥镯环上的一片金子以还债。他过后非常懊悔,于是把自己罪状写下,浑身颤抖地把罪状呈交给躺卧在病床上的父亲,并要求宽恕,保证永不再重蹈覆辙。 甘地说:“他〔父亲〕一面读一面眼泪像珠子般滚流在他的双眼颊,同时又湿润着纸张。我父亲稍稍地眼睛闭一下,即把信扯碎了……这样爱的眼泪洗涤了我的心灵,拭抹了我的罪。只有亲自经历这样爱情的人才能认识这种价值,正如印度教诗篇中所吟咏的一样:“世间唯有受到爱矢创伤的人能认识爱的力量。”[[24]] 笔者乃是带着沉重心情讲述甘地。甘地很尊敬主耶稣,很钦佩祂的教导,可惜对十字架流血赎罪的真理却不能体会认同。可惜笔者没有机会对他说出以下的一番话:“一个世上父亲爱与宽恕的眼泪,能叫违规的你深深感受到亲情的宽恕与爱的力量,并强化你不再犯罪的意愿;何况上帝的儿子、也是人类的救赎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所洒下圣洁、怜悯、爱心、宽恕的宝血,岂不更能叫你和所有真诚悔改归信者获得永恒的救赎与新生!?” (9)其他针对十字架救恩的质疑 当然还有其它针对十字架救恩的质疑与提问,尤其对持经的犹太教徒和穆斯林。他们的质疑还可包括:爱心与怜悯不是比献祭更有价值吗?尼尼微城的民众听了约拿先知的传道认罪悔改,耶和华并没要求血祭而随即加以宽恕,不是吗?圣经不是说若非真诚悔改,祭牲的血流成河也不管用吗?上主怎么会要求人祭?履行善功岂不是更有效?等等。特别针对犹‧伊宗教徒常发的类似提问,麦克‧贝朗在其著作《回应犹太教徒对耶稣的否定》(Answering Jewish Objections to Jesus)中都有恰当的答案。 [[25]] [[1]] Gordon Nickel, The Quran with Christian Commentary: Quran Translation by A.J. Droge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Academic, 2020), p. 126。 [[2]] M. Kamel Hussein, City of Wrong: A Friday in Jerusalem, translated by K. Cragg (London: Geoffrey Bles, 1959), pp. x-xi。 [[3]] Nickel, Commentary, p. 156。 [[4]] Nickel, Commentary, p. 87。 [[5]] 《穆斯林圣训实录》, 余崇仁译, 28/1, 页419。 [[6]] 《穆斯林圣训实录》, 余崇仁译, 15/25, 页271。 [[7]] 《穆斯林圣训实录》, 余崇仁译, 17/70, 页328。 [[8]] al-Muslim, Sahih, Bk. 37/6665-6668 (按Siddique)。参 Samuel Green, “How Can One Man Pay for the Sins of Another”, 2005, answeringislam.org , 2012-06-29。这是一篇回应穆斯林反对基督为罪人流血赎罪论点的好文章, 甚值参阅。 [[9]] 虽基督教会不认同天主教望弥撒仪式的“圣体变质论” (Transubstantiation), 但他们确实是为纪念主耶稣赎罪的死; 他们一般上对十字架的标志也致予十分的敬重。 [[10]] “Aqeeqah and Rulings on the New-Born”, Islam Question & Answer, 2006-11-13, https://islamqa . info/en/answers/60252/what-are-the-rulings-on-aqeeqah-for-a-baby-boy。 [[11]] Christian Prince, Qur’an and Science in Depth (2015), pp. 331-340。 [[12]] “Selected Jewish Prayers and Blessings”, pennmedicine.org , http://www.uphs.upenn.edu/pastoral/ pubs/blue.html。 [[13]] 新加坡《联合早报》, 1996-08-24。 [[14]] H. Richard Niebuhr, The Kingdom of God in America (New York: Harper Torch Books, 1959), p. 193。 [[15]] 斯托得,《当代基督十架》, 刘良淑译 (上海: 中国基督教两会出版, 2012), 页129-156。 [[16]] Josh McDowell, The New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Nashville, TN: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1999), pp. 119-126。汉译本: 麦道卫, 《新铁证待判》, 伊妙珍等译 (北京: 宗教文化出版社, 2006), 页 88-97。笔者乃参阅其英文版。 [[17]] Sanherin 43:a; 比较t. Sanh 10:11; y. Sanh 7:12。 [[18]] McDowell, The New Evidence, pp. 119-126。 [[19]] Irenaeus, Against Heresies, Bk. I, Ch. 24, Sect. 40。 [[20]] Luke Wayne, “The Quran, the Crucifixion, and The Gnostic”, CARM.org , 2016-07-11。 [[21]] “星期三受难派”的论点可参 Hermon L. Hoeh, The Crucifixion Was Not on Friday (Ambassador College, 1968); I.J. Hill, The Death, Burial and Resurrection of Christ (Redondo Beach, CA: Redondo Reflex, 1956); Charles Halff , 〈复活节的谬误〉, 《看哪》, 陈激成译 (新加坡: 基督渔人团契, 年日不详)。另参 Roy A. Reinhold, “The Last Supper: Was It a Passover Seder?”, ad2004.com , Part 1, 2002-03-30; Part 2, 2002-05-04和Wikipedia.org 等网站之相关文章以了解不同观点。 [[22]] 穆斯林‧本‧哈查吉辑录, 《穆斯林圣训实录全集》, 穆萨‧余崇仁译 (北京: 宗教文化出版社, 2009), 47/31, 页672。 [[23]] “Original Sin”, Wikipedia.org ; “Original Sin”, bbc.co.uk , 2009-09-17; Sam Shamoun, “Islam and the Doctrine of Original Sin”, answeringislam.org ; Roman Catholic / Reformed Theology on original sin等线上文章。 [[24]] 甘地, 《甘地自传》(高雄: 大众书局, 1965), 页16。 [[25]] Michael Brown, Answering Jewish Objections to Jesus, vol. 2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s, 2000)。本书处理的主要是神学课题, 范围含盖三位一体与主耶稣的神性, 但绝大部分乃回应犹‧伊教徒关切的血祭与得救途径的课题。 41 : Go Go Go Go

  • 1355, 1,基督教歷史年表:教會使命中的醫療保健與醫院

    1355-1 基督教歷史年表:教會使命中的醫療保健與醫院 文章 1355 1 作者 基督教歷史年表:教會使命中的醫療保健與醫院 基督教歷史年表:教會使命中的醫療保健與醫院 - 2世紀初 :基督徒在這個時期已經發展了教會的基礎設施來協助病人。這種協助通常由男執事和女執事帶領,並著重於緩和療護。 - 2世紀末 :蓋倫(Galen,約131-201)以醫師身份執業,並發表醫學論文,這些論文成為多個世紀以來西方醫學的基礎。 - 250-51 :毀滅性的瘟疫傳遍整個西羅馬帝國,導致教會擴大其仁慈計畫。據說羅馬教會為1,500名寡婦和其他有需要的人提供服務,每年花費約500,000至1,000,000鑲邊(sesterces)(560-1,120公斤銀)。 -4世紀 :帝國東半部的主教們開始為病人和窮人設立基督教福利機構xenodocheia。 - 330 :凱撒利亞的巴西爾(Basil of Caesarea,約330-379)出生於小亞細亞(土耳其中部)卡帕多奇亞(Cappadocia)的一個基督徒家庭。 - 360 :巴西爾在卡帕多奇亞創立醫院;370年被祝聖為主教。 - 370年後的幾十年 :在君士坦丁堡、亞歷山大和整個東帝國,許多醫院都以巴西爾的偉大「Basileum」為範例而成立。 -四世紀後期 :約翰‧克里索斯托姆(John Chrysostom,約349-407)告訴我們,敘利亞安提阿的大教會供養了三千名寡婦和未婚婦女,以及病人、窮人和旅行者。 -四世紀後期 :法比奧拉(Fabiola,卒於399年?)建立第一所羅馬醫院。 - 540 :景教(Nestorians)在以弗所會議(431)宣佈為異端之後被迫逃亡,在波斯灣的貢迪沙普爾(Gondishapur)創立醫院,成為多種傳統醫學知識的中心:波斯、亞歷山大、希臘、猶太、印度和中國的醫學傳統。 - 526 :紐西亞的本篤(Benedict of Nursia,約480- 530)在卡西諾山(Monte Cassino)建立他的修道院。他的規條強調對陌生人的款待。 -541-749 :一波又一波的鼠疫襲擊並破壞了東帝國。 - 549-580 :在法國和西班牙建立第一批醫院。 -七世紀 :塞維利亞的伊西多爾(Isidore of Seville,約560-636)出版 Etymologiae ,這是一本古典學問的百科全書,其中包括長篇的希臘醫學指南。 - 7世紀 :尊貴的比德(Venerable Bede,約672-735)收集並出版醫學著作。 - 9世紀 :薩勒諾(Salerno)醫學院成立。 - 937 :在英國建立第一所醫院。 - 9-10世紀 :西方的本篤(Benedictine)修道士在動亂時期保存了古老的醫學,他們抄寫醫學手稿、維護草藥花園,並試驗用靈藥治療疾病。醫院進入衰退期,缺乏資金,在某些情況下甚至遭到破壞,但許多主教和神職人員仍努力為窮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 9-10世紀 :耶路撒冷醫院(Jerusalem Hospital)由一群奧古斯丁會士(Augustinians)所創立。 - 1099 :第一次十字軍遠征抵達耶路撒冷,耶路撒冷醫院的新大樓由心存感激且富有的十字軍捐出。 -到11世紀: 薩勒諾(Salerno)醫學院的一連串本篤會修道士與猶太翻譯家合作,將許多希臘文和阿拉伯文的醫學典籍翻譯成拉丁文,重新傳入西方。最受歡迎的翻譯文本被稱為 Articella ( 醫學小藝術 , Little Art of Medicine ),其中包括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和蓋倫。 - 12世紀 :開始出現專門照顧病者的宗教修會,其中大部分遵循聖奧古斯丁規則(Rule of St. Augustine)(基於希波(Hippo)的聖奧古斯丁[354-430]的著作,雖然無法直接追溯到他)。 - 12世紀 :觀察家形容耶路撒冷的醫院能夠在多達11間病房容納約1,000名病人。穆斯林和猶太病人也受到歡迎,食用雞肉而非豬肉。 - 12世紀初 :方濟會(Franciscan)與其他類似修會(多明我會(Dominicans)、加美爾會(Carmelites))最初不擁有任何財產,並強調仁慈工作及與窮人的認同。 -1113 :聖約翰醫院修士會(Brothers of Hospital of St. John),即後來的好客騎士團(Knights Hospitaller),成立為第一個國際修會。 - 12世紀 :雷蒙·杜佩(Raymond du Puy)大師(1120-1160)指導好客騎士團「應該如何接待和服務我們的主病人」。 - 12世紀 :煉獄教義從早期必須贖罪的觀念全面發展。這進一步推動了基督教的施捨。 -1136年:拜占庭最大的醫院潘托克羅特(Pantokrator)開始興建。 -約1145-13世紀初 :來自法國蒙彼利埃(Montpellier)的奧古斯丁修士會(Augustinian brothers)先在法國,然後在羅馬(1204)籌辦奉獻給聖靈的醫院。該修會及其創立的醫院廣泛傳遍歐洲。 - 1157 : Cistercians(熙篤會,本篤會的改革運動)禁止修道士醫師為俗人治療。(部分原因是為了防止他們發展利潤豐厚且分散注意力的私人業務。) - 1187 : 薩拉丁(Saladin)攻陷耶路撒冷,迫使好客騎士團離開。他們在聖地找到其他醫院。 - 1191 : 條頓騎士團(Teutonic Order)在聖地成立,是一個致力於為病人服務的兄弟會;後來將行動基地遷往德國。 - 12-13世紀 :修道士的興起和對苦難的奉獻,使得西歐成立醫院的數量激增。為了應付麻瘋病的流行,數以百計的麻瘋院也相繼興建。 - 13 世紀初:教宗英諾森三世(Innocent III,1160-1216年,1198年晉升為教宗)宣揚新的修道會的虔敬。 - 1207 : 英諾森三世在馬太福音第25章所記載的六項仁慈事工(餵飽飢餓的人、給口渴的人飲水、給陌生人住所、給赤身露體的人衣服、探望病人、探望被囚禁的人)中加入「埋葬死者」;這六項仁慈事工後來被稱為「七件舒心事工(Seven Comfortable Works)」。 - 13世紀 :匈牙利的伊莉莎白(Elizabeth of Hungary,1207-1231)成為基督徒慈善的象徵;她20歲守寡,將財產捐贈給窮人,並建立醫院。 - 13世紀 : Regimen sanitatis salernitatum( 薩勒尼亞健康規則 ) 編寫完成,這是中世紀最著名的「療法」之一;據說是源自薩勒諾( Salerno )的醫學院。 - 13世紀 :意大利最早的公共醫師合約(由城鎮僱用)。此制度於16世紀初傳遍整個歐洲。 - 13-16世紀 :德國成立超過150家醫院。 - 14世紀: 黑死病(可能是鼠疫)肆虐歐洲。聖羅徹(St. Roche)(1295?-1370)因神奇地治癒許多瘟疫患者而聞名。 - 14-15世紀 :外科醫生、理髮師和內科醫生行會在歐洲開始發展。 - 16世紀 :天主聖約翰會(Order of St. John of God)開始在西班牙興建精神病院。 這篇文章翻譯自在線文章「 Christian History Timeline: Healthcare and Hospitals in the Mission of the Church 」 https://christianhistoryinstitute.org/magazine/article/timeline-healthcare-and-hospitals

  • 785, 1,有沒有想過聖經中的「特法赫」有多長?答案揭曉!

    785-1 有沒有想過聖經中的「特法赫」有多長?答案揭曉! 文章 785 1 作者 有沒有想過聖經中的「特法赫」有多長?答案揭曉! 現代掃描顯示了古代以色列人使用的聖經計量單位的原始尺寸的痕跡 2020年9月30日 TPS 克拉拉(Amit)/ IAA 自陶器被發明以來,儲罐作為主要的陶瓷容器之一,被大量生產廣泛使用。由於需要用大型容器對糧食、油類和葡萄酒等農產品進行收集、存儲、分配,以色列的挖掘現場堆滿了各種設計、各種大小和形狀的陶瓷罐碎片。 細觀以上的發現,希伯來大學的奧爾塔爾·哈魯什(Ortal Harush),以色列文物局的阿弗沙龍·卡拉西克(Avshalom Karasik)和魏茨曼研究所(Weizmann Institute)的烏茲·思米蘭斯基(Uzy Smilansky),三位以色列考古學家不約而同地發現以色列的儲藏罐中有一驚人的共同點:350年間,罐子頸部的內緣直徑幾乎是完全相同。 這種直徑的分佈與男性手掌的尺寸是一致的,按照三位專家的測量,這種匹配不是巧合。「特法赫(tefach)」似乎反映了聖經中使用的原始度量標準;「特法赫」也是古代以色列人使用的主要度量單位;「特法赫」經常出現在聖經中,也是許多猶太律法的依據。 希伯來大學 「古代制陶者以手的寬度『特法赫』為標準很是自然。這是一個在古代被廣泛使用的長度單位,在亞述和埃及文獻以及聖經中都有提及。」研究人員分享道。 研究小組對公元前10世紀早期猶太王國時期在海貝凱雅法(Khirbet Qeiyafa)發現的307個鐵器時代的罐子進行了三維掃描,包括在以色列北部發現的公元前9世紀以色列王國時期的「河馬」罐子,以及公元前8—7世紀的猶大王國皇家儲藏罐。 研究員發現:即使來自同一時期及同一區域的罐子之間也存在較大差異。只有一個測量值保持不變,即平均內緣直徑,其測量值的標準偏差在8.85到8.97釐米之間。 這個直徑的分佈在統計學上與現代人的手的寬度相同,正如猶太律法所描述的那樣。為了獲得現代人類手掌的標準尺寸的數據,研究小組在為士兵訂購手套時採集了美國軍隊的測量數據,這與從古罐子中採集的數據一致。 希伯來大學 盡管飲食和健康隨時間推移而改善,人類身高和體重已經發生變化,但之前的研究表明,手掌的尺寸在過去3000年裡並沒有太大變化。 至於為什麼罐子的整體形狀千差萬別,而內緣直徑卻保持一致?以色列研究人員提出了以下幾種理論。 對於古代陶工來說,用手掌尺寸作為罐子開口的直徑標準是自然的選擇,畢竟對輪子工作時很容易實踐:陶工可以簡單地用手掌作為工具。 此外,儲物罐是多用途物品,這意味著其開口須足夠大到手可伸進罐子裡,以便作不同用途時進行清潔。 然而,從另一古老的角度可以解釋統一頸部直徑之間的聯繫。它是基於妥拉(律法書,Torah)中人們高度重視以及遵守的潔淨律法。在民數記裡處理過這樣一個問題:滯留在屍體附近的罐子是什麼狀態?它們是不潔的嗎? 「這是條例,人若死在帳棚裡,凡進那帳棚的、和帳棚裡的物,都要污穢七天。凡敞開的器皿,若沒有封住,就不潔淨。」(民數記10:14—15) 從這段話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除非在罐子的頂部有特殊的密封,否則罐子裡的東西是不潔淨的,所以是不可用的。這一條例產生了嚴重的經濟後果:想像一下,如果一個人在家裡的帳篷裡去世了,你不得不扔掉儲存的寶貴的糧油。 海貝凱雅法探險(Khirbet Qeiyafa Expedition) 海貝凱雅法的鳥瞰圖 隨後的猶太傳統量化了這些關於不潔淨的規則,指出不潔淨可能進入的最小開口尺寸是手掌寬度的平方。 「根據口述傳統,這段經文此處教導在於談論陶瓷容器,因為只有通過該容器的開口才能吸收不潔之物。」(21.1) —邁蒙尼德的猶太宗教法典,密西尼律法(Maimonides’s Code of Jewish Religious Law, Mishneh Torah)。 邁蒙尼德對於不潔的定律解釋了一個古老的傳統,他聲稱罐子開圓形的口的最大直徑為一隻手的寬度或「特法赫」,因此可以確保罐子中所儲之物即使存放在屍體附近,仍然乾淨。因此,制陶工們會製作一個有開口的罐子是有其意義的。 隨著時間的推移,拉比們試圖將傳統的聖經測量方法轉化為現代測量方法。兩位生活在以色列的20世紀正統拉比,阿夫拉罕·查姆·奈爾(Avraham Chaim Naeh)和查松·伊什(Chazon Ish)就「特法赫」的變化演變方式各不相同,提出相互競爭的方法。 根據拉比·奈爾所言,一特法赫等於8釐米,而根據查松·伊什所言,一特法赫等於9.6釐米。古代儲藏罐的統一開口在8.85—8.97釐米之間,正好介於這兩種觀點之間。因此這可能會有助於解釋聖經中的「特法赫」尺寸,並闡明你的棚舍(Sukkah,聖卡)可以有多高,精確到釐米。 這篇文章翻譯自在線文章「Ever Wonder How Long is a Biblical ‘Tefach’? Wonder No More! 」 https://www.israeltoday.co.il/read/ever-wonder-how-long-is-a-biblical-tefach/

  • 887, 1,銘記聖誕節的原由:道成肉身的宇宙意義

    887-1 銘記聖誕節的原由:道成肉身的宇宙意義 文章 887 1 作者 銘記聖誕節的原由:道成肉身的宇宙意義 通常情況下,聖誕節是一個充滿喜悅的時刻,有很多東西值得讚賞。 我決定最好還是把重點放在基督道成肉身這一點上。因此,讓我們花時間思考一下這個問題。 在聖誕節前的這最後幾天裡,記住這句常說的老話是重要的: 「記住這個季節的原由」或「基督是這個季節的原由」。 所有這些都是真實的,但往往是在一個隨意的機械的意義上說的。我們基督徒往往沒有真正留意這個「原由」的非常真實的宇宙意義,這個原由就是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的降生和道成肉身。 在我們能夠完全理解道成肉身所發生的事情之前,我們首先需要了解人類的狀況,即我們生活在一種疾病之中,這種疾病就是罪和一個被稱為死亡的暴君。聖—亞他那修(St. Athanasius)談到死亡是人類的一個完全無所逃避的現實,「在救主的神聖逗留發生之前的古代,即使對聖徒來說,死亡也是可怕的」。 死亡是不可避免的。我們被切斷了與生命本身的聯繫。 因此,神看到了我們的困境,決定在祂自己的意願下,在祂的神性之外再加上人性,來謙卑地服務於祂自己的造物一旁。 這是我們所經歷的現實,但這並不總是如此。耶穌道成肉身後,就開始療愈我們按照神的形象被創造的形象與我們的人性之間的鴻溝。通過祂的醫院,也就是教會,提供了治療罪這樣的敗壞性疾病的方法。在金口聖約翰(St. John Chrysostom)關於耶穌誕生的佈道中,他優美地寫下了開始於我們主耶穌基督降生的善工。 「整個耶穌降生的記事真的很奇妙。因為這一天古老的奴役結束了、魔鬼被迷惑了、惡魔逃走了、死亡的力量被打破了、天堂被打開了、天罰(咒詛)被拿開了,罪從我們身上被清除了、謬誤被趕走了、真理被帶回來了、仁慈的話語被擴散並傳播到四面八方,天堂的生活方式被植根於大地上了,」—金口聖約翰的聖誕佈道 我們常常忘記,我們不僅僅是在慶祝基督的誕生,我們是在慶祝我們的現實發生了宇宙性轉變。死亡不再扼住我們,我們現在有了一個直接的聯結,通過這個聯結我們回到了與基督的神性的分工中。 對於一些人來說,很難理解為什麼神需要下到世間,並取了一個塵世的身體?為什麼基督需要死在十字架上?難道祂不能直接扭轉這一切嗎?為什麼要經歷這一切?就像所有的事情一樣,聖徒們出色地寫下了基督的道成肉身為何如此重要。 「…如果祂只是按照自己的能力說了話,解除了天罰(咒詛),那麼發出這樣命令的祂的大能就會顯示出來,但人類還是會像亞當在犯罪之前那樣,從外部接受恩典,而不是具身地擁有恩典。因為亞當被安置在天堂的時候就是這樣。事實上,也許人類會變得更糟,因為它現在已經學會了犯罪。因此,在人類的這種情況下,如果蛇再次欺騙人類,就會再次需要神的命令去解除天罰。這種需要就會變得無止境,而人類就會一直處於奴役和對容易犯罪之中。永遠在犯罪,永遠需要赦免,永遠沒有自由。律法將會永遠通過肉體的弱點打敗人類,因為人類本身只是肉體。」—聖—亞他那修(Contra Arianos) 因此,簡而言之,為了防止無休止的循環,神必須決定走進祂自己的造物中去,並通過一個被選定的人性給我們提供了一條神聖化道路。這一切都導向了祂對這個生命的計劃的頂點,也即生命本身就能擊倒死亡。 因此,在這個聖誕節,在我們享受家人的陪伴和參與打開禮物的傳統的喜悅之前,讓我們花點時間閱讀福音書中關於基督降生的內容,花些時間閱讀金口聖約翰的聖誕佈道,花點時間讓你的家人了解這個聖誕季節非常真實、非常宇宙性、非常光榮、非常神奇和歡樂的原由。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進入了這個世界,賜予我們最偉大的禮物。 生命。 「因為在大衛的城裡、今天為你們生了一位拯救者,就是主基督。你們要看見一個嬰兒、用布包著、臥在秣槽裡:這就是給予你們的記號。忽然有一大群天兵同那天使頌贊神說∶『在至高地方、榮耀歸於神;地上和平、在祂所喜悅的人中間』。」(路加福音2:11—14) 聖誕快樂, JY 劉易斯(J Y Lewis)

  • 50-5罪與苦難

    罪與苦難 罪與苦難 理解神學上的差異 書 罪與苦難 一個阿爾及利亞人問我,耶穌怎麼會為我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他堅定地相信沒有人能為我們的罪付出代價。當我問他是否所有人都犯了罪時,他也認為所有人都犯了罪。當我問他穆罕默德是否犯過罪時,他堅持宣稱穆罕默德沒有罪,其他先知也沒有罪。當我指出在穆罕默德的指示及手中犯下的危害人類的滔天罪行時,他不會將其解釋為罪惡。我指出,穆罕默德必須為罪請求真主赦宥已往的和將來的過失(古蘭經48:1—2),這其實意味著他做錯了事。然而,對阿爾及利亞的穆斯林來說,穆罕默德並沒有犯過罪。 在談話中,他強調了人類生來是善良的,孩子們並非天生有罪。罪是後天習得的,我們並不是天生有罪。我一直在禱告,希望主會突破他的想法,幫助他看到我們整個社會如此明顯的破碎和分裂的根本原因。當他談到孩子的無罪和嬰兒的是生來的義人,他的兩個小男孩,在談話期間一直在我們旁邊快樂地玩耍,突然肆無忌憚地怒目相向。一個打另一個。喊叫聲、哭喊聲和憤怒聲讓這兩個孩子在我們腳邊的地上翻滾起來。 我抬頭看著這位父親,指著孩子們,攤開雙手說:「我相信孩子們在犯罪。」他的臉上露出了靦腆的笑容,在安撫孩子們的同時,他攤開雙手說:「我沒什麼可說的。」 孩子們需要有人為他們出面,消除他們的罪惡。主耶穌為他們的暴力而死,承擔了他們的罪。在伊斯蘭中,沒有一個神來為這些孩子們解決罪的問題。 耶和華憐憫人,賜予人類短暫的七八十年生命(創世記6:3;詩篇90:10)讓他們生活在這個因罪的後果而呻吟的世界上。對一些人來說,那七十年被縮短了。對另一些人來說,通過醫療和技術創新,他們的壽命又延長了幾年,但總的來說,我們的生命只有短暫的、往往是痛苦的開始,直到死亡將我們帶入永恆。神已經為那些痛苦的時刻做了一些事情,所以對於那些把生命托付給祂的人來說,痛苦將會停止,取而代之的是幸福。 三位一體共同摧毀一切導致痛苦和苦難甚至死亡的東西。我們的天父差遣祂的兒子耶穌為我們而死(約翰福音3:16—17),耶穌選擇忍受這種痛苦(路加福音22:42),而聖靈賦予耶穌力量來完成祂拯救我們的工作(希伯來書9:14)。 耶穌來,是為毀滅魔鬼的作為。這個屬天的人是一個直觀的、活生生的例子,向我們展示神的工作多深遠,能夠確保那惡者在永恆中消失。但伊斯蘭中的楷模穆罕默德卻並非如此。 在伊斯蘭中,生命是一場考驗 真主安拉會選擇受苦來拯救穆斯林嗎?不,真主安拉不會那樣做。真主安拉做了什麼來確保他的子民能夠安全地與他一起生活?什麼都沒有。在伊斯蘭中,人類不是為了與真主共同生活而被造的:「我創造精靈和人類,只為要他們崇拜我」(古蘭經51:56)。 對穆斯林來說,罪並不是我們仍然生活在一個破碎世界的原因。在伊斯蘭神學中,生命是一種考驗(古蘭經76:3—4),真主可以試煉他們。「我必以些微的恐怖和饑饉,以及資產、生命、收獲等的損失,試驗你們,你當向堅忍的人報喜」(古蘭經2:155)。如果穆斯林成功地通過了生命的考驗,這是罪惡和痛苦的原因之一,他們就有可能在死後生活在樂園之中,一個繼續發生不道德行為的地方,這一次是真主的恩賜(古蘭經37:44—48)。 目前這種苦難生活似乎是真主寬恕的結果。古蘭經講述了第一個男人和女人—阿丹(亞當)和他的妻子—的墮落。在伊斯蘭中,她通常被稱為哈娃(Huwa)。真主號召所有的人向阿丹屈膝,但是撒旦,有時在伊斯蘭中被稱為易卜劣斯(Iblis),拒絕向阿丹叩頭(古蘭經7:11)。真主把撒旦扔了下去,撒旦威脅要在真主的「正路」上等待人類。阿丹和他的妻子被安置在樂園中(古蘭經7:19)。受到撒旦的誘惑後,他們走錯了路,發現自己沒有穿衣服(古蘭經7:20—22)。他們祈求真主的寬恕。真主原諒了他們,然後他們被扔到地上。真主為他們創造可穿上的衣服,並告訴他們如何生活。在伊斯蘭中,我們的始祖父母最初犯下的罪與破裂的關系無關。真主與他的子民同行的故事並不是古蘭經神學的一部分。罪並沒有破壞與真主之間的關系。除了真主在阿丹墮落之前與他交談之外,他並沒有與人類同行,也不打算與人類同行。他們之間沒有友誼。 先知以其書卷指引著每一世代 那麼,真主安拉如何幫助穆斯林遠離伊斯蘭認為有罪的事情呢?穆斯林認為,每一代人都有一位先知,他們的先知都有特定的書籍—猶太人有討拉特(意為「教諭」,猶太律法,Torah),基督徒有引支勒(Injil)(福音書的一個版本,盡管穆斯林告訴我們它已不復存在),穆斯林有古蘭經。古蘭經應該是對前幾部經書的確認,盡管穆罕默德被要求以古蘭經為標準「為你們中每一個民族制定一種教律和法程」,並且對他們進行評判(古蘭經5:48)。以前的書籍,如討拉特和引支勒,是作為他們那個時代的向導和光明(古蘭經5:44—47),但現在古蘭經被視為最終的啟示。當在文本之間存有分歧的地方,應以古蘭經為準。每一位先知和每一部經典都被派來引導他們的子民回歸真主,真主絕無子嗣(古蘭經4:171)或任何援助者(古蘭經5:72),宣揚伊斯蘭關於真主和末日的觀點,並遵守伊斯蘭儀式(古蘭經9:18)。拜功、齋戒、天課和聖戰(吉哈德,jihad)在古蘭經中被反復強調(古蘭經2:43;2:177),這是一個人可能得到寬恕的方式。 伊斯蘭裡的罪 古蘭經強調了不同的罪和廢除罪的詳細規則。然後在穆罕默德的教導和榜樣以及伊斯蘭教法中對這些規則進行了擴展。克服罪的方法是恪守伊斯蘭的習俗和信仰,懷著善意履行伊斯蘭的義務。 罪有大小之分。穆斯林反復強調並認為將他人與真主聯系在一起是一種嚴重的罪過(以物配主)。基督徒會同意穆斯林的觀點,即把某些東西與真主聯系在一起,比如把被造物稱為神,是貶低真主的大罪。在伊斯蘭中,這種罪被稱為 「什爾克」(以物配主,舉伴,shirk) ,穆斯林認為基督徒與那些有多神的人一樣,都犯下了以物配主罪。對他們來說,耶穌已經從一個受造的人被提升為神,他們沒有意識到聖經教導耶穌從天而降到我們中間的主,祂是我們的創造主。由於伊斯蘭容不下降世的神,耶穌成為他們的絆腳石也就不難理解了。 當穆斯林被問及「什麼是罪」時,通奸、酗酒、高利貸(銀行利息)經常被作為主要罪過被提及。 穆斯林通常將 「罪」 理解為性方面的不檢點,因此我們可能需要澄清,在基督教神學中,「罪」是指任何錯誤行為的總稱。穆斯林通常將罪過與錯誤,或大罪與小罪相提並論,但在古蘭經中的一個重點是: 不義(作惡)/不義者(作惡者) ,這兩個詞經常與不信的人聯系在一起(古蘭經2:150)。 不確定的寬恕,永恆的罪 在伊斯蘭中,犯罪並不會永遠將一個人與真主分開。古蘭經似乎暗示真主很容易施行寬恕,許多穆斯林朋友也證實了這一點。你說:「我的過分自害的眾僕呀!你們對真主的恩惠不要絕望,真主必定赦宥一切罪過,他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古蘭經39:53)。這節經文的最後一句在古蘭經中反復出現,但穆斯林無法確定真主會在末日赦免他們,尤其是當他們犯下大罪時。 古蘭經25:68—70解釋了真主不會寬恕的罪過,但最後說:「惟悔過而且信道並行善功者。真主將勾銷其罪行,而錄取其善功。」穆斯林面臨的最大問題是,他們的義行是否足以取代他們的惡行。 穆斯林朋友說要做善事有善行,比如虔誠的祈禱、嚴肅的齋戒、超過規定時間齋戒、捐獻善款以彌補小罪,以及尋求真主的寬恕。犯下小罪未必會被逐出樂園:「如果你們遠離你們所受禁的一切大罪,我就赦宥你們的一切罪過,並使你們得入一個尊貴的境地[進入樂園]」(古蘭經4:31)。更重要的是,跟隨穆罕默德表明了對真主的愛,作為回報,真主「如果你們喜愛真主,就當順從我;(你們順從我),真主就喜愛你們,就赦宥你們的罪過。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古蘭經3:31)。真主對人類的寬容表明他沒有什麼正義感,但真主對那些不信奉伊斯蘭或不正確信奉伊斯蘭的人很快就會進行審判。我們可以從真主如何對待阿丹和胡娃中看出這一點。當他們犯了罪,他們得到赦免了,但他們仍然被趕出樂園接受考驗。並沒有像聖經中對亞當和夏娃的應許(創世記3:15)那樣,應許最後要處理罪。 人們只希望得到寬恕,而正確信奉伊斯蘭的人則會得到獎賞。古蘭經4:136強調指出,「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確信真主和使者,以及他所降示給使者的經典,和他以前所降示的經典。誰不信真主、天神、經典、使者、末日,誰確已深入迷誤了。」穆斯林會對基督徒朋友說,「凡確信真主和末日,並且行善的人,將來必定沒有恐懼,也不憂愁」(古蘭經5:69)。古蘭經經常提到伊斯蘭的天神、伊斯蘭的使者和伊斯蘭的末日—所有這些都否認三位一體、耶穌的神性和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以及與神同在的永生。 也許基督徒對伊斯蘭中的罪所產生的最大疑問是,為什麼天堂(樂園)裡會有罪惡,而且會與真主永遠分離?這就引出了一個問題:如果我們最終的命運是以充滿性犯罪的生活作為永恆的獎賞,那麼我們是否希望得到真主的寬恕。 討論與反思 1. 在伊斯蘭中,罪是我們生活在一個破碎世界的原因嗎? 2. 古蘭經中哪些經文提到了人類的墮落?你將如何從聖經角度回應它們? 3. 伊斯蘭如何看待先知及其在消除罪惡方面的作用? 4. 與聖經的教導相比,如何理解伊斯蘭對罪的看法呢? 5. 古蘭經提供了罪的最終解決方案嗎? 50 : Go Go Go Go

  • 160, 102,馬可·波羅是「伊斯蘭恐懼症患者」嗎?

    160-102 馬可·波羅是「伊斯蘭恐懼症患者」嗎? 文章 160 102 作者 Raymond Ibrahim 馬可·波羅是「伊斯蘭恐懼症患者」嗎? 馬可·波羅是「伊斯蘭恐懼症患者」嗎? Raymond Ibrahim ( https://substack.com/@raymondibrahim ) 2026年6月11日 如果今天針對伊斯蘭的批評,與數世紀前所提出的批評完全相同,那麼將它們 全部 歸類為「伊斯蘭恐懼症」—即「對伊斯蘭毫無根據的恐懼與敵意」—是否合理? 每當閱讀關於伊斯蘭的前現代文獻時,這便是我經常自問的問題。 以小學課本中的英雄馬可·波羅及其著名的回憶錄 ( https://books.google.com/books?id=y35sBlKYVXsC&printsec=frontcover&dq=The+Travels+of+Marco+Polo++By+Manuel+Komroff ) 為例。以今日的標準來看,這位十三世紀的威尼斯商人恐怕會被斥為狂熱的「伊斯蘭恐懼症患者」。然而對我而言,他的著作蘊含著更為重要的啟示—即「延續性」—因此值得更深入的檢視。 在探討波羅的觀察之前,必須指出他的民族誌記述,總體而言—尤其以當時的標準來看—是相對客觀的。有別於那些將他描繪成懷有偏見、意圖針對「他者」—特別是非白人與非基督徒—的典型「東方主義者」之簡化論述,事實上,波羅偶爾會以負面角度描繪他所遇見的少數基督徒(例如索科特拉島上的基督徒),卻經常讚揚非基督徒,包括穆斯林。 例如,他盛讚印度的婆羅門是「最受尊敬的」,他們「憎惡欺詐或奪取他人財物。他們同樣以僅娶一位妻子便知足的德行而著稱(第298頁)。他提到一位穆斯林領袖「秉公執政」(第317頁),另有一位則「展現出極佳的統治者風範,深受眾人愛戴」(第332頁)。 話雖如此,波羅顯然毫不避諱地直言不諱地談論伊斯蘭(畢竟中世紀尚無政治正確)。他雖讚揚婆羅門「憎惡欺詐或奪取他人財物」,但談及陶里斯(今伊拉克)的穆斯林時,他寫道: 根據他們的教義,從不同信仰者那裡偷竊或掠奪的任何東西,都是正當所得,盜竊並非罪行;而那些死於基督徒之手或受其傷害的人,則被視為殉道者。因此,若非現今統治他們的權力機構加以禁止與約束,他們必將犯下諸多暴行。 這些原則是所有薩拉森人共有的 (第63頁)。 事實上,根據穆斯林先知穆罕默德多次發動的掠奪遠征,掠奪異教徒在伊斯蘭中是常態,並被視為法律手冊中的標準類別;古蘭經甚至有一整章專門論述並以掠奪為名( 《戰利品章》 )(古蘭經8章)。 至於僅因死於異教徒敵人之手即被視為殉道者,這在伊斯蘭文獻中亦有充分依據,並獲得烏萊瑪(穆斯林法學家與神學家)的共識。權威的 《漢斯·韋爾阿拉伯語 — 英語辭典》 將 shahid (殉道者)譯為「在與異教徒的戰鬥中陣亡者」。 以下是一個更具說服力的軼事: 據馬可·波羅所述,某位名為「阿赫馬特」(Achmath,可能為「艾哈邁德」Ahmed)的人物—他是少數幾位對蒙古大汗忽必烈具有重大影響力的穆斯林之一—慣常在汗王不知情的情況下虐待那些多數非穆斯林的臣民:他隨心所欲地處決人,掠奪他們的財產,而最惡名昭彰的是,他與其子嗣經常強姦並脅迫無數異教徒婦女成為妾室。由於阿赫馬特的種種暴行,他最終遭人殺害。當可汗後來發現阿赫馬特的罪行之嚴重時,他的 注意力便轉向了「薩拉森教派」(即伊斯蘭)的教義,該教義將對非同信仰者所犯下的任何罪行—甚至包括謀殺本身—皆視為可被原諒。大汗見此教義竟使那可咒詛的阿赫馬特及其子嗣毫無罪惡感地行惡,因而對此教義深感厭惡與憎惡。於是他傳召薩拉森人,禁止他們施行其宗教所允許的許多行為(第173頁)。 當然,針對非穆斯林異教徒的罪行具有教義依據,且屬於聖戰及其相關制度(例如「迪瑪, dhimma 」地位)的法律管轄範圍:對所有未被征服的異教徒宣戰是古蘭經的命令(例如古蘭經8:39「你們要與他們戰鬥,直到迫害消除,一切宗教全為真主;如果他們停戰,那末,真主確是明察他們的行為的。」、古蘭經9:5「當禁月逝去的時候,你們在哪裡發現以物配主者,就在那裡殺戮他們,俘虜他們,圍攻他們,在各個要隘偵候他們。如果他們悔過自新,謹守拜功,完納天課,你們就放走他們。真主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古蘭經9:29「當抵抗不信真主和末日,不遵真主及其使者的戒律,不奉真教的人,即曾受天經的人,你們要與他們戰鬥,直到他們依照自己的能力,規規矩矩地交納丁稅。」)。對異教徒奴隸—尤其是女性,或用古蘭經的說法,即「你右手所擁有的」—的非人道待遇,在教法中已有明確規定。 難怪像阿赫馬特這樣的穆斯林—或當今的恐怖分子—能夠「毫無罪惡感」地行事。 值得注意的是,在波羅上述的兩段引文中,他批判的是穆斯林的 教義 —而非穆斯林 人民 本身。換言之,他承認存在今日所謂的「溫和」穆斯林,這從他前述對個別穆斯林領袖的讚揚即可見一斑。 波羅亦證實,穆斯林領袖長期以來一直倚賴穆罕默德所描述的充滿情慾的樂園,以此誘使年輕男子成為「殉道者」。他記述了什葉派哈什什人(Hashashin)如何將生命奉獻於刺殺與恐嚇對手,僅為進入「樂園,在那裡能找到各種感官滿足,並與美麗的仙女們(指天仙,houris)為伴」(第78頁)。 波羅的敘述中散見著其他「伊斯蘭恐懼症」的影射:巴格達哈里發「每日思緒皆耗費於如何將轄內居民皈依其宗教[伊斯蘭],或若遭拒絕,則構思藉口將其處死」 (第59頁);以及穆斯林「極度憎惡基督徒」(第316頁)—這無疑符合古蘭經60:4「易卜拉欣和他的教徒,是你們的好模範。當時,他們曾對自己的宗族說:「我們對於你們,和你們捨真主而崇拜的,確是無干的,我們不承認你們。我們彼此間的仇恨,永遠存在。直到你們只信仰真主。」但易卜拉欣對他父親所說的話,不可做你們的模範。他曾說:「我必定為你求饒,我不能為你抵御真主的一點刑罰。」他們曾說:「我們的主啊!我們只信托你,我們只歸依你,只有你是最後的歸宿。」,穆斯林教士至今仍援引該節經文,視其為對非穆斯林永恆仇恨的明文規定。 問題就在於此:倘若今日聲稱伊斯蘭主張對異教徒發動戰爭並加以征服,且允許在此過程中虐待、掠奪及奴役後者,此舉被視為「伊斯蘭恐懼症」—亦即非理性—那麼,對於約七百年前,這位來自威尼斯的旅行家曾提出完全相同的指控,我們又該作何解讀? 事實上,我們該如何看待這個事實:在波羅之前與之後的數個世紀裡,眾多背景各異的作家—包括大馬士革的約翰(卒於749年) 編年史家狄奧法尼斯(卒於818年)、亞西西的方濟各(卒於1226年)、十字軍喬因維爾(卒於13世紀)以及拜占庭皇帝曼努埃爾(卒於1425年)—都曾對伊斯蘭提出同樣「伊斯蘭恐懼症」的觀察?(後者的著作,當教宗僅僅引用時,便在2006年引發了穆斯林世界的軒然大波( https://victorhanson.com/warning-quote-history-at-your-own-risk/ )。) 這當然還未提及無數穆斯林烏萊瑪,他們經常斷言伊斯蘭導對異教徒進行戰爭、征服、奴役與掠奪,並將此追溯至古蘭經與穆罕默德的言論。 簡言之,「伊斯蘭恐懼症」一詞實為一種詭計—在伊斯蘭中亦被允許,即所謂的 塔基亞 ( taqiyya )—旨在癱瘓所有關於穆斯林教義的討論。這項詭計相當成功,尤其成功之處在於促使聯合國設立了「打擊伊斯蘭恐懼症日」。此外,還有源源不絕的出版物專門用於譴責和打擊伊斯蘭恐懼症—這意味著譴責和打擊對伊斯蘭的誠實討論。 即便如此,諷刺之處依然存在。例如,以下是其中一份被引用最多的報告( https://www.ukm.my/hadhari/wp-content/uploads/2015/09/ISICAS-2014-Proceedings.pdf )的開頭句子:「伊斯蘭恐懼症自伊斯蘭誕生之初便已存在」。這與「伊斯蘭恐懼症」的整體概念自相矛盾,因為它引發了以下疑問:某種事物—在此指「對伊斯蘭毫無根據的恐懼與敵意」(借用美國伊斯蘭關係委員會對伊斯蘭恐懼症的定義)—若能成為伊斯蘭一千四百年歷史中恆常存在的面向,又怎能被視為「毫無根據」? 這篇文章翻譯自Raymond Ibrahim的在線文章「 Was Marco Polo an 'Islamophobe'? 」 https://raymondibrahim.substack.com/p/was-marco-polo-an-islamophobe

  • 14-12和而不同

    和而不同 和而不同 《釋放與成長》 書 11 和而不同 穆斯林朋友,或許你覺得耶穌很吸引,也相信祂真是所宣稱的那位;祂與我們做了一宗交易,你也知道祂付出了甚麼、給了我們甚麼;甚至你可能已經歷過祂。然而你仍有保留,不太願意跟隨,因為你對其他信徒有點忌憚。記得我前面說過,別把洗澡水和嬰兒一起倒掉?本章我們會討論這問題:「所謂跟隨基督,就是要跟其他基督徒一個模樣嗎?」 也許你曾以為作基督徒就要改一個「基督教」名字,離棄自己的穆斯林家庭,攻擊伊斯蘭教。本章我們會談到,這全不是那麼回事兒。當然,的確有些基督徒以為要千一人面才算合一的。 我有一個朋友,他叫阿卜杜拉,從穆斯林背景改皈基督。曾有數年時間,他在美國一所聖經學院唸書,他的同學受「感動」,要幫他擺脫所有穆斯林形式與習慣,變得像他們一樣,以為這樣才算是個「真」基督徒。 阿卜杜拉從小習慣飯前說「奉安拉之名」( Bismillah ),於是,聖經學院的同學每看見他吃飯前嘴唇在動,就逮住他:「你又說了!」他會道歉,答應以後不再犯。 神看見這種情況一定很傷心,因為祂孩子的思想是那麼陜窄,以為人人要一個模樣兒才能合一。但我相信,聖經教導我們應該和而不同。 如果我將下面兩幅圖畫指給基督徒看,問他們哪一幅代表教會,相信人人都會說是圖一。 不論基督徒或穆斯林,每想到「教會」時,腦子裡都會出現一所建築物,想起會眾周日早上聚集的地方,在那兒唱詩,坐在長椅子上,收奉獻等。這些事兒都發生在圖一裡。但圖二呢?教會是一群降服於主的人構成的網絡,難道不可以這樣表達嗎? 圖二展現出,一群人彼此結連。有些人─譬如6─似乎影響力較大,而11則處於邊緣位置,但他們在神眼裡都是寶貴的。還有,在這個圖畫裡,人與人之間不靠單線條、而是靠管道結連,這些管道可能暢通,也可能壅塞。如果6全心信靠基督,謙卑求別人寬恕,像耶穌一樣愛別人;如果他不再自義、向別人說教,轉而用實際生活形塑福音;如果他真以活出以下經文為使命,你能想象有何事發生?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羅馬書12:17)「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撒羅尼迦前書5:18) 如果「神子民」的教會不僅是一幢建築、一個聚會點,你能想象這會是何等光境?如果6、7和17開始與神建立關係,脫去綑綁,長大成熟,這又會如何?他們若真要成為教會( ekklesia )─就是「神子民」的話,應該怎樣做?[1] 他們可以仍處身自己的生活環境,同時成為教會嗎?他們應該搬到像圖一的建築物裡住嗎?或是只要藉著人際關係管道,分享基督的好信息就行?聖經裡怎麼說?這個問題,對於穆斯林弟兄姊妹尤其重要,因為他們所生活的社會視改教為大逆不道。 新約教會 教會一開始就像今天這個樣子嗎?她是怎麼開始、數世紀以來又怎麼改變呢? 基督復活後,出現了最早的教會模式。「申初禱告的時候,彼得、約翰上聖殿去。」(使徒行傳3:1) 基督兩位門徒彼得和約翰,繼續上猶太人的聖殿,也許是按時禱告。穆斯林每天五次拜功,猶太人也有一定的禱告時間。這樣說來,彼得和約翰怎麼看自己呢?他們大概認為自己是相信耶穌的猶太人。 基督復活升天後,祂的跟隨者─教會─開始在耶路撒冷受迫害,司提反甚至給石頭打死。使徒行傳8章這樣形容: 「從這日起,耶路撒冷教會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馬利亞各處……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道。」(1、4節) 直至此時,分散各處的信徒也只向自己人─猶太人─傳講基督,惟有安提阿教會情況不一樣。 「那些因司提反的事遭患難四散的門徒直走到腓尼基和居比路,並安提阿;他們不向別人講道,只向猶太人講。但內中有居比路和古利奈人,他們到了安提阿也向希利尼人傳講主耶穌。」(使徒行傳11:19-20) 這時候,教會─就是那些聚集在安提阿的、神的子民─不僅由具備猶太背景的信徒組成,也有非猶太背景的外邦信徒。 後來使徒保羅將福音帶到土耳其和希臘,每到一處,都先到當地猶太會堂傳道,除了腓立比,因為那裡沒有會堂。那兒的猶太人在河邊敬拜,學習神的道;保羅到了那兒,沿用一貫方法,先向猶太人傳講,希望他們明白一直等候的彌賽亞就是耶穌基督。 各地城裡的猶太人,有的信了主,有的卻反對保羅、更迫害信徒。漸漸地,愈來愈多外邦人信主,甚至保羅轉而以外邦人為主要服事對象。他在以弗所教會逗留時間最長,那裡的信徒主要來自外邦背景。保羅書信裡,曾多次提到教會裡如何做到和而不同。 「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那時,你們(外邦信徒)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耶穌基督)使我們(猶太和外邦背景信徒)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外邦信徒),也給那近處的人(猶太信徒)。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以弗所書2:11-20,括號內解釋為作者所加) 請細看下圖,再讀一遍這經文。 圖:猶太人、外邦人 在圖裡你看見甚麼?外面的圓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彼此間有牆隔絕。但內圓裡─即神家裡─可有牆垣?沒有的。格子代表猶太人,圓點代表外邦人,弟兄姊妹在神家裡和平共處。然而得留意,圓點不用變成格子,才算屬得上屬神的國,格子也不用變成圓點,兩者是和而不同的。 今日應用 今天神的國又是甚麼樣子的呢?我們一定要一個模樣兒才能合一嗎?只要看看保羅時代,外邦人和猶太人的情況就知道了。今天我們可有相似之處?如果我們把上圖的猶太人換成基督徒,把外邦人換成穆斯林,就能明白了。 圖:基督徒、穆斯林 圖裡的「基督徒」已有20世紀的歷史,只是今天許多人不過掛名信徒,並沒有與基督建立真實關係。然而,誰若降服於基督,就進入神國度─即內圈裡,一方面仍維持其「基督教」背景。另一方面,也有穆斯林信主,進入內圈的。在神國度裡,並沒有牆分隔「格子」和「圓點」,雖然大家都知道,在神國度之外,基督徒和穆斯林之間存著敵意。 回看以弗所書2:11-20,這次用「基督徒」一詞代替「猶太人」,以「穆斯林」代替「外邦人」。許多年前我第一次這樣讀聖經,新約就有了新意義。 「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穆斯林背景信徒)從前按肉體是穆斯林,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那時,你們(穆斯林信徒)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耶穌基督)使我們(基督教和穆斯林背景信徒)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穆斯林信徒),也給那近處的人(基督教背景信徒)。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以弗所書2:11-20,括號內解釋為作者所加) 你有何想法?讀的時候有何啟發?神喜歡多樣化(看看四周就知道了),不願意千人一面。再者,祂要藉著十字架,拆毀我們與祂、與別人之間的牆。多元而合一是可能的,在第一世紀可行,今天也可以。所以,別讓這問題阻礙你委身基督。 思考問題 下列問題不容易回答,你可以找一位成熟、又明白和而不同道理的信徒,跟他討論一下。 1.馬太福音18:20說:「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 (耶穌) 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據這節經文所說,成為教會的最低要求是甚麼? 2.保羅如何進入外邦文化,向他們傳道? 3.在我們的處境下看哥林多前書9:19-23,會有何啟發? 保羅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4.可有經文提到,我們應該在所處環境裡,以「局內人」的身分做鹽做光?哪些經文這樣說,其教導如何?請在聖經亮光下再看圖二。 5.請讀列王記下5章乃縵的故事。乃縵是阿蘭王國(敘利亞)的顯要人物,他因為病得醫治,就相信大能的耶和華神,卻因為身為「外邦人」在信仰上掙扎。這故事,尤其19節,給我們甚麼啟示? 6.哥林多前書7章談婚姻,然而17至24節不僅講婚姻,更談到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奴僕問題。對於那些身處「外邦」環境的信徒,這節經文教導人如何自處? [1] 教會的希臘文是ekklesia,有「被神招聚之民」的意思。教會對神有特別意義,聖經說,這是神的家,是基督的身體,聖靈的殿。新約裡另一個重要字眼是 oikos ,一般譯作「家」。在新約時代,家是社會重要結構,而第一世紀教會( ekklesia )則滲透進當時的社會結構─家( oikos )裡。 14 : Go Go Go Go

  • 1417, 1,“Waymaker. 開路者”網站

    1417-1 “Waymaker. 開路者”網站 文章 1417 1 作者 “Waymaker. 開路者”網站 “Waymaker. 開路者”網站 http://www.waymaker-lord.com/ 這是一個以東鄉語和西北方言(蘭州話、臨夏話等)爲主的信息網站,有廣播和視頻故事,以及東鄉語聖經。也有部分是普通話的製作。 這是公衆號Hudani Kielien的二維碼,歡迎大家點擊二維碼關注。

  • 35-溫柔回答 穆斯林對《聖經》的造假指控

    溫柔回答 穆斯林對《聖經》的造假指控 溫柔回答 穆斯林對《聖經》的造假指控 溫柔回答 穆斯林對《聖經》的造假指控 書 溫柔回答 穆斯林對《聖經》的造假指控 The Gentle Answer to the Muslim Accusation of Biblical Falsification 原著者:戈登•尼克爾 Gordon Nickel 翻譯者:思義 審核者:雷恒 本書網站: https://www.gentleanswer.com 著者網站: https://ucalgary.academia.edu/GordonNickel 譯者注 第一集 1 閱讀和論理的邀請 2 《古蘭經》對《聖經》的尊重眼光 3 穆斯林經學家們的尊重眼光 4 完好經書的傳說 5 使者之事 6 該指控是不實的 第二集 7 問與答 8 以不實的假設作論斷 9 一部擁有四個記載的《福音書》 10 《新約聖經》的可靠性 11 希伯來文聖經的可靠性 12 眾多手稿的可信度 第三集 13 穆斯林對《古蘭經》的不確定 14 學者們就《古蘭經》所問的問題 15 矛盾和更改 16 對彙集之事的混淆 17 歷史的關鍵缺點 18 手稿中的異文和異讀 第四集 19 預言和應驗 20 將要來的那一位 21 看哪!神的羔羊 22 “你是我的兒子” 23 “你們要聽從他” 24 所應許的保惠師 彙編 25 阿拉伯詞語彙編 《溫柔回答》以學術角度來回應1200多年來許多穆斯林對非穆斯林所作出的一個控訴:即《聖經》文本失真和/或造假。自《聖經》批判有更多的著作和更久的歷史後,穆斯林辯士們選擇性地使用西方的《聖經》批判來支持穆斯林歷來的《聖經》造假指控。直到不久前,《聖經》批判所用的手法才被應用在《古蘭經》上。為了回應穆斯林的控訴,《溫柔回答》將《聖經》和《古蘭經》擺在一個平等的學術競技場上,以證明關於《古蘭經》的疑問至少與關於《聖經》的疑問同樣棘手。 《溫柔回答》邀請穆斯林來就經書本身的內容對話。尊重對話夥伴等於嚴正看待真理課題。這等於儘量去徹底了解指控。這也等於按其夥伴的世界觀去表彰自己的信仰。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間的信仰差異看來再過幾年都不會消失。但世界有太多的政治亂局和暴力,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必須把握自由一起公開討論他們的差異,同時也培養互敬精神和承諾和平共處。 戈登•尼克爾(Gordon Nickel)在加拿大阿爾比省的卡加利大學擔任伊斯蘭研究的兼職教授。他在倫敦的東方與非洲研究學院開始研究伊斯蘭教(1987年文學碩士),並在卡加利大學(2004年)安德魯•瑞平博士的指導下撰寫他的博士論文。戈登也有一個《希伯來聖經》文學碩士學位,並在印度海德拉巴的奧斯馬尼亞大學完成數年的博士研究。2011年,Brill Academic Publishers 出版了其專文《最早期古蘭經注中關於竄改經文的敘事》(Narratives of Tampering in the Earliest Commentaries on the Qur’an)。戈登在加拿大聯合神學院、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三一福音神學院和卡加利大學從事有關伊斯蘭教和《古蘭經》的教學。 35 : Go Go Go Go

  • 479, 1,評論本於基督教與伊斯蘭共通點之宣教學

    479-1 評論本於基督教與伊斯蘭共通點之宣教學 文章 479 1 作者 評論本於基督教與伊斯蘭共通點之宣教學 作 者簡介:Edward Ayub,前稱Mohammed Ayub,生於瓦哈比派穆斯林家庭,幼承庭訓,嚴守穆斯林教規。1982年讀大學時與友伴逼迫一名從穆斯林改皈的基督徒,卻從對方口中聽聞耶穌基督的福 音;1984年蒙神呼召,令他改變,自此參與基督徒服事不斷-傳福音、建立教會、教導、寫作、奉獻、裝備領袖。Ayub於菲律賓的大學完成神學碩士課程, 翻譯、寫作29本孟加拉文書籍;與夫人攜手建立改革宗孟加拉長老會。Ayub的異象,是建立專為穆斯林背景信徒而設之可見而合一之教會,期望藉著孟加拉長 老會建立百所穆斯林背景信徒堂會,並在國內十區域建築教堂,設立一個專門裝備此類信徒在穆斯林當中植堂之訓練中心,一個藏書二萬本以上的圖書館,發展出自 養的植堂事工,透過植堂轉化郊區、改變國家。Ayub熱愛神的話,批評局內人運動不遺餘力。Ayub與夫人Jostna育有一兒Utthan,23歲,現 於孟加拉海軍服役。 孟加拉局內人情況與所造成結果 天主教來孟加拉四百年,新教二百年,但 目前孟加拉基督徒佔人口少於1%,實在令人慚愧。孟加拉已經成為局內人運動之實驗場,局內人運動真是選對了地方,因為本地經濟不振,你想做甚麼實驗都可 以。大部份局內人運動領袖都是基督教會產物,都曾受洗當基督徒,且對這個身份感自豪;但因為文化分歧,他們遭部份宣教士帶他們離開教會。樊籬既築,敵意始 生,終令雙方分道揚鑣。這些伊斯蘭背景的前基督徒現在成了局內人-沒有工作,生活舒適、沒有基督徒身份,也沒有挑戰-他們寧選這種進路。不少人甚至在穆斯 林面前「悔過」,回歸伊斯蘭,為此設宴慶祝;穆斯林也接納他們,但不無猜忌。現在穆斯林要求他們釐清身份-究竟奉伊斯蘭或基督教。 筆者受局內人攻擊之經歷 筆者按多年來接觸局內人之經驗撰寫本文。我有幸成為廣受局內人攻擊的人,也認識若干局內人,與他們訪談,有很多人不服領導層所傳教義與做法,於是來找我談,講他們的故事;互相造訪,相處過一段時間。我訪問過其中許多人,甚至拍攝下來。 我們至今製作成兩套紀錄片-長15分鐘的《最被忽視的》(Unheralded),及長90分鐘的《神魔半子》(Half Devil and Half Child),都有局內人接受訪問的片斷。 我 為此廣受攻擊。局內人無所不用其極要毀我聲譽,用電郵散播謠言,尖刻批評而不給我自辯機會,控告我殺人,截斷我們的資助。他們的指控,我們一一仔細調查, 有時更將過程拍攝下來,最後發現都是子虛烏有。我須出庭自證清白,幸獲法庭受理,令局內人領袖不得不認錯,致函道歉。孟加拉有宣教士來我家恐嚇我,約見我 們的資助人,說服對方終止資助。國內幾位好心的知情人士勸我小心不要獨行,怕我受襲。曾有幾個國際團體和組織到孟加拉訪問我和其他人,都發現對我的指控不 實,國內信徒反倒勸他們應該制止局內人運動;可惜部份國際團體受局內人領袖指使,所撰報告偏袒局內人。 我曾獲波多馬克長老會(Potomac Presbytery)邀請談局內人運動問題,該會代表大會接受我建議,終組成研究小組委員會處理新約聖經翻譯問題。委員會連續兩年報告都拒絕新譯本; 2012年,我與八位美國人遭幾個穆斯林襲擊,消息遍傳孟加拉,政府後來發現凶徒由局內人出錢指使策畫。 局內人運動目前情況 局內人運動報告 據 局內人運動一名人士聲稱,他在孟加拉南部有70萬隨眾,其事工經兩次查核後被發現是虛言。我曾參與其中一次的小組訪問,當時受到人身安全受威脅。另一局內 人小組聲稱信眾人數在全國新教徒20倍以上;本國新教徒50萬,乘20即是過百萬。我又認識另一人聲稱在孟加拉某個小地區曾為8.6萬人施洗,諸如此類。 聖經翻譯問題 第 一版馬太福音新譯發現刪除「神兒子」與「聖父」等字眼時,基督教界群起反對,但局內人依然故我,對批評充耳不聞,繼續再出版四福音書加使徒行傳之譯本。此 翻譯版本推出後,國內基督徒領袖深感不安,聽說曾有一位領袖說,就算傾家蕩產也要向他們提出訴訟。孟加拉聖經公會曾就此發出法律公告。另一全國基督教聯會 則召開會議,並邀請參與翻譯者與會,他們並未現身。 秘密組織 支持局內人的學術研究背後往往由神祕組織支持,這已是公開的秘密。我認識幾位涉足局內人運動的朋友,他們聲稱為安全故,不能透露信眾任何資料、具體人數及所在地點;如此,你怎知道他們在進行甚麼密事?沒有外國人獲邀到他們的聚會點觀摩,所有情況全靠他們之報告。 宣教組織主導教會 今 日宣教工作一個嚴重問題,是宣教不再由教會差遣及主導,卻由宣教組織與跨教會組織教導教會如何差傳。教會相信他們,支持他們,只因相信宣教士是這方面專 家,他們既然曾在工場生活,自然比教會更熟悉工場。然而我強烈建議,每個差傳教會都應該弄清楚宣教士的信念與做法;教會不止認識那個「推銷員」便了,必須 弄清楚他所推銷產品。 伊斯蘭與基督教有共通點嗎? 1. 經與古蘭經 古蘭經是否由真主安拉啟示?這問題發人深省。究竟局內人對古蘭經有何說法?他怎麼看古蘭經?他是否相信聖經是唯一真正無誤的神啟話語,或以為古蘭經與聖經相輔相成? 我認識幾個孟加拉的局內人,他們建議初信者不必讀聖經,只要多花時間讀古蘭經,認為古蘭經句不僅能導人明白救恩,更能給予救恩。 2. 耶和華與安拉 伊 斯蘭信安拉獨一;據伊斯蘭歷史,這種一神信仰由亞伯拉罕傳給以實瑪利,有別於當時流行之多神信仰;而麥加曾是多神信仰之中心。聖經裡的耶和華是唯一真神。 伊斯蘭不信三位一體神,不信耶穌與聖靈之神格;在伊斯蘭裡,信三位一體是不可赦之罪。這樣看來,基督徒傳道者怎麼能對穆斯林說,你們的安拉和我們的神是同 一位?在伊斯蘭裡,聖靈有時稱為真主的能力,有時等於天使加百列。 3.主耶穌與先知耶穌 伊斯蘭尊敬耶穌,甚至教導說,耶穌是最受人尊敬的先知之一。但據基督教信仰,尊敬耶穌是否足夠?難道他就只是個先知? 4.罪與救恩 伊斯蘭並沒有罪的根源與罪的傳播的教導,從不談眾先知有罪,也不強調亞當之原罪;因此在伊斯蘭裡,罪容易處理,伊斯蘭靠信奉並行功德以得救。而基督教惟靠信心得救,且以十字架為信仰對象;但伊斯蘭明顯抗拒十字架。 5.教會與清真寺 局內人會談到耶穌清真寺、彌賽亞清真寺等。有一齣局內人製作影片流傳,畫面可見徒眾往清真寺做周五禱告,旁白稱那些都是基督徒。然而我們知道影片內那所清真寺,那依然是穆斯林清真寺。很不幸,世上有許多基督徒因為看了這齣影片而慷慨解囊,其實他們被騙錢了。 教會與清真寺是兩套全然不同的概念。耶穌說,祂來要建立教會,祂為教會而死,教會是祂的新婦-這些概念,豈能與清真寺相提並論?那只是徒眾每日五次前往禱告的地點。 6.終末論 伊 斯蘭所描述天堂十分恐怖,比現世更惡-裡面有任君享用的處女、美酒、僮僕等等。聖經所描述天堂,是與神建立關係:「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 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示錄 21:3-4) 7.宗教倫理 伊斯蘭怎麼看婚姻與離婚?與基督教義相符嗎?你可見伊斯蘭在乎外在表現與潔淨禮儀,但這些沒有處理心靈問題。這種宗教無法像基督教那樣帶來心靈轉化,因此我們不能期望穆斯林的倫理道德素質如基督教。請讀馬太福音5-7章,這與伊斯蘭倫理形成對比。 有不少穆斯林像我一樣,因見基督教道德標準之高而信耶穌基督的。基督教倫理之崇高令我仰慕。 8.聖經看苦難 局 內人提倡信徒避開逼迫,但求生存;另方面稱自己繼續上清真寺,即如保羅上猶太會堂,期望終有一日帶領全清真寺歸主,成為教會。對孟加拉基督徒而言,到清真 寺像保羅那樣傳福音,這對孟加拉基督徒是很嚇人的事。我們論局內人運動的座談會上,幾乎所有基督徒都很關心他們聲稱的這種做法,因為局內人一旦身份曝光, 會招來對可見的基督徒的襲擊凶殺,因為伊斯蘭世界以為局內人運動是基督教世界之陰謀;目前已有若干教會被穆斯林攻擊。 信主而受苦,是不能避免的。我強烈建議局內人讀幾段經文:馬太福音5:11-12;使徒行傳5:41-42;羅馬書8:16-17;希伯來書11章[尤其38節];彼得前書4:12-19。 伊斯蘭、猶太教與基督教 神 舊約與新約的神是同一位,雖然如此,猶太人的神論依然有別於基督教,因為兩者對聖經中的神有不同理解。雖然猶太人曾親身經歷神,卻不相信真神,只憑想像造自己的神。猶太教從沒有像新約談到聖靈是神;更因他們對一神的理解、因他們的傲氣,而否定耶穌的神性。 猶太教與伊斯蘭的神很相似。假如局內人只著眼於一神論而忽略三位一體論,他們所追隨的其實是猶太教,非基督教。 救恩 在 伊斯蘭裡,得救在乎信仰與功德,沒所謂得救確據。猶太教也強調律法。在這方面,伊斯蘭與局內人的救恩論比較相似,但局內人更模稜兩可,因他們從不像伊斯蘭 般清楚道明其救贖論。伊斯蘭教導雖然是錯的,但起碼清晰;局內人卻從沒有說清楚其救贖觀,他們強調只要心裡信耶穌即可,不會將信仰拿出來討論。 彌賽亞 伊斯蘭信麥西哈是潔淨者;猶太人信彌賽亞是政治領袖;局內人呢?我和他們談過,他們也有說他們喜歡彌賽亞這用語,甚至會用「彌賽亞」這個字眼取代「聖子」,以討好穆斯林,以免冒犯他們。 聖約 整本聖經都說,教會是聖約群體。神往往從世上萬民中揀選與祂立約之群體,按祂旨意使這個群體分別為聖。局內人沒有這種教導,他們只想寄生於伊斯蘭內,成為其教派。 伊斯蘭的缺點 穆斯林信耶穌,若只因為抗拒伊斯蘭、古蘭經或穆罕默德平生之缺點,其信仰不會長久,因他們的信心並非本於基督教之盼望。單靠批評伊斯蘭來傳福音是冒險的,應該向穆斯林傳講得救的盼望,以此吸引他們受洗歸向基督。 倫理問題 1.事工報告-得救人數與建立教會數目 局內人報告常誇大信眾數目,並不可信。他們常指基督教會固有的傳福音方法不能贏得許多穆斯林歸向基督教信仰,這固然是真的,因為很多教會都沒有對穆斯林有負擔;局內人為表現自己的一套方法,故意誇大穆斯林歸向基督的人數。 2.局內人生活方式-雙重身份 局內人對宣教士和國外資助人士說,他們是耶穌信徒;對本地基督徒說,他們是爾撒的跟隨者;對穆斯林則說,他們是真穆斯林。 3.基督徒分裂 基督教會為局內人問題而分裂;就算是局內人運動本身,內部亦有眾多派系。基督徒在孟加拉已是少數派,為此問題分裂進一步削弱教會。 4.與穆斯林關係 穆斯林清楚表明宗教信仰身份,是誠實之舉;他們也欣賞清楚表明身份的基督徒。 5.損害基督徒 追隨局內人運動令真信仰失落信仰,也令基督教會流失不少改皈者;而現在局內人倡導者更進而批評基督教會。這令穆斯林相當困惑,因局內人並非獨立群體,只含糊自稱爾撒追隨者、信麥西哈的穆斯林、真穆斯林,或信古蘭經的穆斯林等,令人搞不懂他們究竟是誰。 應作決定 1.回歸聖經 基督教宣教學者常跨越界線,甚至脫離聖經;以其研究及想法與聖經同等,甚或凌駕聖經。 2.借鑒基督教史 從歷史可見,有真必有偽,從創世以來歷史就是如此。神與魔鬼各施各法,常針鋒相對。然而真實的基督教史,是世界各地基督徒受大規模迫害流血倒令教會壯大起來。我們若不忠於基督教此真實歷史,下一代信徒會落入何種境況? 3.聖經詮釋 詮 釋聖經有多種進路,怎樣才算最佳?我不能保證有最佳方法,學者意見也不一。然而我們要虛心,自稱為聖經學生,而非聖經教師。我們往往只顧著教學生,忘記從 聖經學習。我們之所以是聖經教師,因為我們教聖經,教人認識神、認識耶穌。有時候我們涉獵太多其他釋經資料,反倒失落聖經原意,成為絆倒人的教師。 好幾節經文常為局內人採用、但錯誤詮釋的:馬太福音18:19-20;哥林多前書9:22;腓立比書1:12-18;使徒行傳21:17-26;列王記下5:17-19。像引用古蘭經時一樣,他們總愛斷章取義。 4.符合聖經的本色化常規[採取符合聖經的宣教學進路] 本色化並非後現代才有的事。神從創世伊始,就用本色化方法,向萬族萬民、各個世代和文化傳講信息。所以我們不必借鑒世俗而自行發現或發明本色化方法,只須讀聖經,看神如何在萬族中作工。本色化殊非新事,聖經所載歷史是古已有之。 因此,我們須決定本色化之原則與界線-可以走多遠。曾有一位宣教學家說,有些現代宣教學家實在偏離得太遠了,他們為追求新穎概念,把孟加拉當作本色化實驗場;問題是,此等宣教學家並無回歸真理的打算。 5.局內人與福音派無法對話 尋 求對話是徒勞。我沒參與過此類對話,但認識幾個友人試過,回來後得出結論-這類對話的目的,最終只有彼此為對方禱告,爾後做事方法悉隨尊便。除非局內人運 動方法遽變突然回轉,否則根本無法真正和好。最熱衷出席這種對話場合的都是局內人運動倡導者,期望藉此搏取接納與讚賞,他們根本不會接受別人意見,改變做 法。 6.被動接受,或主動非議? 尊崇聖經的信徒,面對異端應否沉默?筆者之所以一次又一次為此口誅筆伐,組織會議而孜孜不倦,是受聖經所驅使。曾有一名局內人教師問我為何要這樣做,何不他們用自己的方法做事?但我不同意,繼續非議,因此失去某世界知名宣教機構支持,毫無解釋就與我們的宗派斷絕關係。 7.考證報告內容,通知眾教會 無 論宣教工場傳來甚麼消息,要查證。有人切實考證幾次,發現故事背後一塌糊塗。在福音派看來,局內人連提出終結報告都不太可信,常用虛構故事誤導大眾。基督 徒說話應該開門見山,黑白分明。我們應該知會有份接受此等資訊之眾教會,道破他們造假以搏取奉獻支持。世上許多教會及信徒領袖對此懵然不知,就投放大量資 源支持失德事工。 8.不仇恨局內人運動,愛他們 我個人做法是禱告求 使他們改變,不要恨他們。倡議異端者,我們都要以基督的愛接待。即如你教會如何對待同性戀者?有些教會甚麼都不做,就只盲目認同和讚許他們,甚至容許同志 牧師上講壇。我們又應如何處理?同性戀議題更複雜,比局內人問題更敏感。假如你接納同性戀者,要接納局內人就沒問題。兩相比較之下,恨和愛哪種態度更好? 既然此優於彼,我們惟有這樣做。 9.門徒訓練 經驗告訴我,信徒回歸前宗教、在信仰上妥協或追隨異端,都是栽培不足的結果。然而若不查聖經而只讀古蘭經,只上清真寺禱告,又如何栽培信徒?,孟加拉長老會設計了40課門徒訓練課程,歷時一年,每周一課,內容涵概四個範疇-伊斯蘭、聖經、基督教義、基督教倫理。 10.局內人運動資金來源 制止資金來源-局內人運動有巨額資金支持,我不知道錢從何來;假如資金截流,運動就無法運作。因為大的支持者減少對局內人運動的預算,局內人運動在凋謝。 所謂大愛與自由福音派對局內人運動的常見反應 1.避諱-我不支持局內人運動的方法,但這種事還是由神作主吧,神必會按祂的旨意處理的。這種取態有個聖經例子,就是使徒行傳的迦瑪列。 2.我支持改皈後一段短時期當局內人,因為逼迫的問題,但不能長期這樣做。 3.處理局內人運動會令基督徒分裂。 4.局內人運動與其他立場信徒應懷著弟兄之愛對話。 5.局內人進路是當地人發展出來的,並非由外國人傳入,我們應該尊重當地人。雖然這種做法是由西方宣教學家想出來的,在亞洲與非洲才孕育成長 6.局內人即是秘密信徒,即如耶穌時代的迦瑪列與約瑟。 7.局內人運動也有點果效,神會使用任何方法。 8.我不想論斷局內人運動,不批評,以免傷害主內弟兄姊妹的感情。 回應局內人運動-孟加拉長老會在穆宣工作上之角色 孟加拉長老會不僅旨在批評局內人運動,而是想遵從聖經與教會歷史上的建立教會模式;就算其他人認為不可行,孟加拉長老會想證明這是可行的。從以下各方面看來,孟加拉長老會多年努力可說稍見成效: 1.可見教會-教會其存在、敬拜、傳福音、群體身份必須是可見的。地下教會可以維持多久?我找不到答案。但我相信,受幾年苦勝於長年累月妥協 2.改革宗-孟加拉長老會所秉持神學之長處,在於其改革宗立場;我們繼承中世紀教會改革歷史及後之統緒。我並非鼓勵你們都歸入改革宗,只想和大家分享我們一直以來的工作使命。 3. 鄉郊工作-孟加拉八成人口居於鄉郊,全國有八萬多村落。我們在鄉郊地區建立教會,那裡親屬關係緊密。我國鄉郊地區人口多,屋瓦連綿,一處有事情發生會影響 全個地區。而我們的角色,是破開這種捆綁,不然的話基督教將難以發展。我們嘗試實踐馬太福音10章所記載耶穌的教導。 4. 只服事穆斯林-孟加拉長老會只服事穆斯林-這個族群也為世界宣教工作帶來最大挑戰。在某些國家,伊斯蘭是主流宗教;在好些國家伊斯蘭是國教;也有某些伊斯 蘭國家禁絕其他宗教。在孟加拉,穆斯林佔全國人口超過87%,印度教徒佔10%以上。而孟加拉長老會只服事穆斯林,以減低文化分歧與適應問題。 5. 專門訓練-孟加拉長老會透過屬下宗教研究中心所辦為期一年之比較宗教文憑課程,培訓出自己的前線同工。學生藉著課程有系統地認識伊斯蘭與基督教,一旦面臨 伊斯蘭挑戰,也懂得據聖經維護信仰。本會負責發展教會之同工對伊斯蘭之認識比一般穆斯林更深,但不會以古蘭經或伊斯蘭知識充當溝通橋樑,而是以此知識維護 基督教信仰。 6.立場統一-長老會無論在傳福音方法、敬拜、植堂方法等有統一立場,因此可成為一場運動。本會同工受訓,是追隨和實踐大家普遍認同的方法,這些方法是在宣教工場上經研究所得;本會同工不能隨意自創宣教方法,以免分裂教會。 7. 文化轉化與本色化-伊斯蘭與基督教無論在信仰、敬拜、禱告、禁食、婚喪禮儀、節慶等各文化面前皆不同,是兩種迥然不同的宗教。因此,我們主張必須以基督教 新文化取代初信者腦海裡的舊文化,不然的話,基督教難以在穆斯林社會立足。我們主張在穆斯林社會裡建立有基督教文化的基督徒群體。 本會宣教士認為,對外自稱基督徒並無不妥,與人談論時也會用伊斯蘭用語,但會按聖經留意用字含義。 局內人運動企圖表現得較一般穆斯林更「伊斯蘭」。在孟加拉,穆斯林中少於兩成人蓄鬍子,少於一成人戴蓋頭;但局內人會蓄鬍子、戴蓋頭。其實掩藏身份並不可能,我們提耶穌,穆斯林就會視我們為基督徒。局內人告訴穆斯林他們是穆斯林,其實穆斯林看他們是基督徒。

  • 613, 1,伊斯蘭中的齊米心態

    613-1 伊斯蘭中的齊米心態 文章 613 1 作者 伊斯蘭中的齊米心態 在馬克·迪里(Mark Durie)的《第三選擇》(The Third Choice)的書,第167頁開始,崔萊頓(Triton)關於哈里發的書提供了資料,使我們能夠弄清楚吉茲亞(jizya)是多麼繁重。 請參閱以下摘錄: 齊米(dhimma)稅收的枷鎖 在齊米稅收下施加的吉茲亞和其他稅收並不是輕微的負擔。 774年由一位名為偽狄奧尼修斯(Pseudo-Dionysius)的作家完成的敘利亞編年史報告稱,在過去的幾十年裡,吉茲亞超出了許多人的支付能力。它必須通過毆打、敲詐勒索、酷刑、強姦和殺戮來提取,這導致許多貧困的人在出售他們所擁有的一切來繳稅之後在城鎮之間逃跑。 著名的波斯歷史學家拜拉祖里(al-Baladhuri)(892年逝世)在他的伊斯蘭征服歷史中提到,當阿姆(‘Amr)征服埃及時,他從埃及的基督教科普特人中徵收了200萬第納爾金幣的吉茲亞和其他年度稅收。當他的繼任者設法將其增加到四百萬第納爾時,奧斯曼(‘Uthman)對阿姆說道:「你餵駱駝飲牛奶之後,它們生產了更多的牛奶。」對於這個,阿姆回答說:「這是因為你使他們的年輕人變得消瘦了。」 亞瑟·崔萊頓(Arthur Tritton)分析了於公元700至720年期間記錄在埃及紙莎草紙上的早期幾個世紀的吉茲亞支付記錄及工資和商品的成本數據。雖然匯報的吉茲亞稅率在2 1/2至4第納爾之間,但實際支付的金額平均為2 1/2第納爾。在同一時期,一隻綿羊的價錢為1/2第納爾,而木匠、造船工人和鋸木工人等僱工的工資每年為8至24第納爾。因此,對於勞動者來說,吉茲亞通常相當他們1-3個月的工資。相比之下,穆斯林的扎卡特稅率為每年收入的2.5%(40份之1),或僅僅超過一周的工資。 崔萊頓還報告了從那些埃及人索取的其他種類的繳納的文件證據,包括對社團和修道院索取的土地稅(哈拉伊)(kharaj)、徵用、貢物,以及其他特別稅: 此時許多埃及人逃離了他們的租種的土地。可以肯定的是,他們這樣做的一個原因是稅收負擔。很明顯,法學家(即在伊斯蘭教法)所提供的報告和紙莎草紙的記錄之間存在嚴重差異。後者證明了甚至連法律制度都沒有提示但存在的各種稅收。 幾個世紀後,戈伊泰因(Goitein)報告說,在最糟糕的情況下,埃及的齊米不得不奴役自己或他們的家人來支付吉茲亞,否則就要改信伊斯蘭並成為其利益的接收者。許多人出售了他們的所有的一切去支付它後,像乞丐一樣四處流浪來逃避。在某些情況下,男人不得不躲藏起來,因為他們沒有辦法繳納稅款,而且,由於他們無法謀生,他們的妻子和孩子們都捱餓。 歷史證據表明吉茲亞可以是扎卡特的10倍,並且還有其他針對齊米的稅收。對不支付吉茲亞的處罰也是極嚴苛的:成年男子的死亡,以及對婦女和兒童的強姦和奴役。 學者戈伊泰因寫道: 除了由非穆斯林支付的人頭稅外,沒有其他伊斯蘭社會歷史的題目能使現在的作家—通過從文學到文獻資料,即從穆斯林書籍的研究到開羅藏經庫殘篇的記錄—徹底地改變了他的觀點。 他發現情形總是比穆斯林教科書描述的更糟糕。而教科書並沒有首先描繪出吉茲亞的美好畫面。 被溺愛的齊米的神話,他們從占領他們土地的穆斯林領主那裡得到了極大的仁慈,符合「保護」的思維,藉此,施虐者通過聲稱是仁慈來證明他的虐待是正當的。 關於吉茲亞的這種欺騙是歷史上最大的謊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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