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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4, 2,阿拉伯人與穆斯林之善舉

    434-2 阿拉伯人與穆斯林之善舉 文章 434 2 作者 Louis Palme 阿拉伯人與穆斯林之善舉 Louis Palme 2015年8月7日 美國反伊斯蘭示威者常面對批評之一,是他們從來不提阿拉伯人或穆斯林之善舉。其實示威者也曾列舉種種成就,以平衡一下論點,可惜乏善足陳。以下是阿拉伯人和穆斯林符合一般國際標準的「成就」: 促進和平 穆斯林佔全球人口23%,卻有分參與全球84%的軍事衝突。資料來源: www.religioustolerance.org/curr_war.htm 。 社會貢獻 自1895年起至今約有800位諾貝爾奬得主,其中僅六位阿拉伯人。阿拉伯人佔全球人口5%,得奬者卻只佔0.75%。穆斯林佔全球人口23%,卻只佔得奬者1.4%。 人道工作 2004 年12月26日印度尼西亞蘇門答臘對開海底發生地震引發海嘯,摧毀印度洋沿岸多處地方,其中印度尼西亞、斯里蘭卡與泰國災情尤其嚴重,約23萬人死亡,數 十萬人受傷,一億人無家可歸或被迫遷徙。穆斯林認為災難是「安拉旨意」,故僅提供有限度救援予印度尼西亞及泰國的穆斯林同胞。伊斯蘭會議組織56國裡,僅 三個國家(沙特阿拉伯、阿聯酋及卡塔爾)提供小量救援物資。以下列出穆斯林與非穆斯林國家所提供救援工作: 非伊斯蘭組織國:捐款96億4560萬美元,或國民生產總值.0113% 伊斯蘭組織國:捐款1億4750萬美元,或國民生產總值.0012% (國民生産總值數字排除印度尼西亞及泰國) 換言之,以國民生産總值計算,非伊斯蘭組織國提供救援較伊斯蘭組織國多9.4倍,但是次天災難民大多數是穆斯林。 社會文明 2012年美世「生活質素」排行榜(Mercer Quality of Living)評估全球221個大城巿,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排第157。排名在利雅得之後的65個城巿,逾半在穆斯林為主的國家,包括伊拉克、黎巴嫩、利比亞、蘇丹、敘利亞,及也門。 寛容與多元 最晚取締奴隸制的幾個國家是:沙特阿拉伯(1962)、也門(1962)、阿曼(1970)、毛里塔尼亞(1980)-在美國取消奴隸制後超過一百年。今日毛里塔尼亞伊斯蘭共和國依然有人蓄奴,國內有50萬黑奴,幾乎及得上18至19世紀美國黑奴總人數(64.5萬)。 伊 斯蘭會議組織共56個成員國均據伊斯蘭教法定義「人權」。教法治下,沒有宗教自由,婦女及非穆斯林之民權削弱,不容同性戀或跨種族婚姻。其中最典型例子, 部分伊斯蘭國家會將同性戀者用起重機懸弔在高處(伊朗),或者從房頂上推下樓(伊斯蘭國控制地區)。伊斯蘭教法禁止穆斯林婦女嫁給非穆斯林,阿拉伯穆斯林 婦女亦禁止嫁非阿拉伯人,因為穆罕默德曾說:「安拉揀選阿拉伯人,優於其他種族。」 男女平等 聯合國2012年阿拉伯人權發展報告,評估全球各地區婦女參與經濟、專業、政治活動情況,所得分數如下: 北美洲63 大洋洲51 歐洲49 拉丁美洲39 東南亞35 阿拉伯諸國26 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區24 上述情況,或可以黎巴嫩裔美國詩人Khalil Gilbran於1934所寫詩作概括描述: 悲哉斯國 悲哉斯國,其道法徒具,教義空虛。 悲哉斯國,其衣弗蔽體,食難實腹。 悲哉斯國,以豪強為士,霸主稱君。 悲哉斯國,夢未成象已滅志氣,醒而俯順有若行屍。 悲哉斯國,眾噤若寒蟬,除非哭喪; 垂頭敗氣,僅餘廢城遺蹟,聊以吹嘘; 諱言起義,除非刀劍冷鋒,貼迫頸項。 悲哉斯國,大夫是狐,學士是丑, 學舌飾非,唯一伎藝。 悲哉斯國,送舊任以唏噓,迎新君以吹擂。 悲哉斯國,賢聖經年啞口,勇士尤在襁褓。 悲哉斯國,龜裂如陶,碎瓦紛紛,竟皆自詡成國! 這篇文章翻譯自Louis Palme的在線文章「The Good Things the Arabs and Muslims Have Done」 http://www.islam-watch.org/authors/139-louis-palme/1675-the-good-things-the-arabs-and-muslims-have-done.html

  • 15, 29,哈迪斯(聖訓)

    15-29 哈迪斯(聖訓) 文章 15 29 作者 AI Index 哈迪斯(聖訓) 哈迪斯(聖訓)。一份對(穆罕默德)言語行為的報告記錄。隨著時間的推移,為了樹立伊斯蘭教法( https://answeringislam.org/Index/S/sharia.html)實踐的權威,只有公認的起源於穆罕默德的聖訓記錄才是重要的。參見(伊斯蘭)傳統(https://answeringislam.org/Index/T/traditions.html)。1 聖訓集是遜奈( https://answeringislam.org/Index/S/sunna.html)(慣例)最重要的來源,即穆斯林應該遵循的穆罕默德言行的既定模式。 正訓(真正的,Sahih)聖訓:那些被公認為最真實的(記錄)。神聖(Qudsi)的聖訓:記錄安拉所說話語的聖訓。 聖訓由兩部分組成:傳述世系(isnad)( https://answeringislam.org/Index/I/isnad.html)和正文(matn)(https://answeringislam.org/Index/M/matn.html)。最早的聖訓集可以追溯到穆罕默德死後的1.5到2個世紀裏。《布哈里聖訓實錄》(https://answeringislam.org/Index/B/al-bukhari.html)收集了60多萬份報告記錄,但僅保留了7,397份真實報告。在六本重要的穆斯林聖訓集裏,《布哈里聖訓》和《穆斯林聖訓》被認為是最可靠的。他們的藏書分別稱為《布哈里聖訓實錄》和《穆斯林聖訓實錄》。 然而,正如約瑟夫·沙赫特(Joseph Schacht)的經典文章《伊斯蘭傳統的重新評估》(Revaluation of Islamic Traditions)( https://answeringislam.org/Books/Schacht/revaluation.htm)所解釋的那樣,大多數聖訓似乎起源於第二世紀,而不是穆罕默德時期。 如果一篇聖訓記錄不是連續的(即,普遍的、廣泛的,一致接受的,mutawatir),「大多數學者會說,人們可以自由地忽視它,盡管不一定沒有危險」(洛馬克斯,Lomax)。 [問題:現在,當然,如果忽視是危險的,那麼一個人應該遵循這樣的聖訓。然而,然而聖訓卻有如此多的不同,如果一個人對這樣的行為負責,那麼正確與錯誤的標準是什麼?] 穆罕默德說:「聖行可以脫離古蘭經,但古蘭經脫離不了聖行。」 穆斯林也相信聖訓也是真主的啟示。「伊斯蘭教導主要基於古蘭經和聖訓,正如我們現在看到的,兩者都是從神的啟示而來。」(穆罕默德·哈米杜拉(Muhammad Hamidullah),《伊斯蘭概論》Introduction to Islam,第23頁) 聖訓規范著穆斯林的生活。古蘭經對穆斯林的許多職責缺乏詳細的描述,而聖訓通過提供細節來填補這一空白。例如,聖訓中詳細描述了禮拜(薩拉特,Salat)( https://answeringislam.org/Index/S/salat.html),但古蘭經中卻沒有詳細描述。 並不是所有的穆斯林都相信聖訓,自從這些書籍出現以來,穆斯林就一直存在分歧。什葉派和遜尼派有不同的聖訓集。有些人只在適合自己的時候才相信對應的聖訓。例如,他們會接受書中那些讚美穆罕默德及其教義的段落,但拒絕那些詆毀他的段落。 穆斯林學者承認許多聖訓是編造的。例如,戈德海澤爾(Goldhizer)引用了穆斯林學者亞曲比(Al-Ya'qubi),II,第311頁,伊本· 法基赫·哈馬達尼(Ibn al-Faqih al-Hamadani),第95,3頁,伊本·馬賈(Ibn Maja),第102頁,關於伊斯蘭四大法學家之一的阿卜杜勒·馬立克(公元716-794年,Abd al-Mali),他自己也是聖訓的主要收集者: 當倭馬亞哈里發阿卜杜勒·馬立克(Abd al-Malik)希望停止麥加朝聖,因為他擔心他的對手阿布·安拉·祖拜爾(Abd Allah b. Zubayr)會強迫敘利亞人前往前往漢志(Hijaz)的聖地向他致敬,他不得不求助於前往耶路撒冷的庫巴特·薩赫拉(Qubbat al-Sakhra)替代朝覲學說的權宜之計。可以在耶路撒冷的聖地進行強制性繞行(塔瓦夫,tawaf),其效力與伊斯蘭法律規定的圍繞卡巴(天房,Ka'ba)的繞行具有同等效力一樣。虔誠的神學家祖赫里(al-Zuhri)被賦予了一項任務,通過編造和傳播可追溯到先知的一句話來證明這種出於政治動機的宗教生活改革的合理性,根據這種說法,人們可以去三個清真寺朝聖:麥加、麥地那和耶路撒冷的清真寺…很明顯,這是它最初形式的補充,但後來因在這句話和相關說法中平息正統而被忽視:「在耶路撒冷的拜特·馬克迪斯(聖殿的支持者,Bayt al-Maqdis)進行一次祈禱,勝過在其他聖地祈禱一千次,」甚至麥加或麥地那。後來,當前往耶路撒冷朝聖等同於麥加朝聖時,也引用了阿卜杜勒·馬利克(Abd al-Malik)的話…(伊格納茲·戈德希澤,Ignaz Goldhizer,《穆斯林研究》(Muhammedanische studien)卷二倫敦:喬治·艾倫和昂溫有限公司,1971年,第45頁)( http://www.rim.org/muslim/hadith.htm) 顯然,在穆罕默德死後不到一個世紀,這種出於政治動機的編造行為試圖在穆罕默德身上找到權威,其意義重大。穆斯林很少或根本沒有辦法區分真實的報導和虛構的報導,這使得依靠他們來管理生活很難證明是合理的。 「當爭議出現時,通常他們採用的一種技巧是質疑對方證據的有效性或相對強度。當對手把他的論點建立在聖訓上時,他的證據的強度可能會受到粗略的聖訓報告計數規則的挑戰。通常,伊斯蘭法理學派(usuli)會聲稱,可以收集到更多的報告記錄,或某一特定報告的傳送者,以支持他的學派的觀點。這種技術導致聖訓報告根據其「傳播」分類為:連續的(普遍承認的,mutawatir),廣泛證實的(mashur)和孤立的(khabar al wahid)。 質疑證據的更微妙的方法正在出現。其中最持久的是遭到批評。傳述世系(支持,isnad)是指所有關於聖行的構成的聲明都需要的擔保人名單。為了確保所傳達的信息的可靠性,所有學者都被要求列出每一代負責向下傳遞每個聖訓的人的名字。 根據他對文章(獻)(magazi)和先知傳記(sira)學科知識,這些學科知識分別涉及先知及其同時代人的運動和傳記,學者可能會注意到差異的對手的論點,比如,一位同伴傳送的關於某個主題的報告不可能是真實的,因為該同伴尚未出生,或者尚未皈依伊斯蘭,或者在作出特定裁決時已經死亡。同樣的技巧也可以用來確定相互衝突的觀點之間的「正確性」,每個觀點都可以追溯到古蘭經的不同經文,因為在文獻著作中提供的大量信息中,經常可以找到有關古蘭經這段或那段啟示日期的陳述。人們熱切地收集了這樣的數據,關於啟示的時間和背景(asba al nuzul)。」(約翰·伯頓,John Burton,《古蘭經選集》,第15頁) 以下是什葉派對聖訓的看法: 「仔細檢查傳統的傳播鏈,人們會對欺騙性添加和虛假證言的程度產生懷疑。許多相互衝突的傳統可以追溯到一個同伴或追隨者,而許多完全是編造的傳統可以在這一系列敘述中找到。 因此,某一特定經文的啟示的原因,包括[在古蘭經中]中廢除和停止的經文,似乎與經文的實際順序不相符合。在接受這樣的審查時,最多只有一兩個傳統被認為是可以接受的。」 正是由於這個原因,伊瑪目艾哈邁德·伊本·漢巴爾(Imam Ahmad ibn Hanbal)自己出生在這一代敘述者之前,他說:『有三件事沒有堅實的基礎:軍事美德、血腥的戰鬥和與古蘭經注釋有關的傳統。』伊瑪目沙斐儀(al-Shafi'i)表示,『只有大約一百個伊本·阿巴斯(Ibn 'Abbas)的傳統被證實是有效的。』(阿拉瑪·賽義德·M·H·塔巴塔巴伊,Allamah Sayyid M.H. Tabataba'i,《伊斯蘭的古蘭經》,倫敦:寇松出版社,1987年,第47頁,引自威廉·范杜德瓦德,William VanDoodeward,《聖訓與真實性:觀點調查》,未發表文章,西安大略大學,倫敦,加拿大,1996年)( http://www.rim.org/muslim/hadith.htm)。 聖訓中的矛盾,伊赫提拉弗聖訓(伊斯蘭教法學上的意見分歧,iktilaf al-hadith)。許多聖訓對同一事件的描述相互矛盾。 編造的聖訓。 一些最常被引用和深受喜愛的聖訓被錯誤地歸因於穆罕默德。比如,參見 編造的穆罕默德言行錄( http://www.salafipublications.com/intranet/had0001b.htm) 對一些常被引用的聖訓的評價( http://www.usc.edu/dept/MSA/fundamentals/hadithsunnah/scienceofhadith/afor.html#F2) 歐麥爾被一個女人指正的故事( http://www.geocities.com/Athens/Olympus/4222/umar_corr.html) 論念誦真主九十九個名字的聖訓( http://www.geocities.com/Athens/Olympus/4222/99_names.html) 關於聖訓編造的更多鏈接( https://answeringislam.org/Hadith/fabricated.html) 記錄: 阿布·胡萊拉(Abu Huraira)敘述道: 我說:「真主的使者啊!誰會是最幸運的人,誰會在復活日得到你的代禱?」安拉的使者說:「阿布胡萊拉啊!我以為沒有人會在你之前問我這件事,因為我知道你對(學習)聖訓的渴望。在復活日得到我代禱的最幸運的人將是那些從內心真誠地說出聖訓的人。」他用心說:「除了真主,沒有人有權利被崇拜。」 歐麥爾·本·阿卜杜勒·阿齊茲(Umar bin 'Abdu)寫信給阿布·伯克爾·本·哈茲姆(Abu Bakr bin Hazm),「尋找聖訓的知識,並把它寫下來,因為我擔心宗教知識會消失,宗教學者會去世。除了先知的聖訓以外,不要接受任何東西。傳播知識,並教導無知的人,因為知識不會消失,除非它被秘密地(對自己)保存。」(布哈里聖訓實錄1.98)( http://www.usc.edu/dept/MSA/fundamentals/hadithsunnah/bukhari/003.sbt.html#001.003.098) 這篇文章翻譯自在線文章「HADITH」 https://answeringislam.org/Index/H/hadith.html

  • 14, 8,新的國王

    14-8 新的國王 文章 14 8 作者 Silas 新的國王 Silas著 聖經,約翰福音13︰34,35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1] 古蘭經 - 8︰63戰利品 (安法勒) 他曾聯合信士們的心;假若你費盡大地上所有的財富,你仍不能聯合他們的心;但真主已聯合他們了。他確是萬能的,確是至睿的。 [2] 第二部分︰新的國王 阿布伯克爾 ( ABU BAKR ) 、阿里 ( ALI ) 和阿布蘇夫揚 ( ABU SUFYAN ) 簡介 穆罕默德有點意外地被毒死後 (1) ,在伊斯蘭團體內對於該由誰領導他們引起了混亂。先前我已經說明阿布伯克爾在穆罕默德死後立即成為哈里發。然而,這個轉變並非平靜地進行著,或者沒有衝突。並非每個人都認為阿布伯克爾應當做哈里發。(註解1︰參閱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ilas/mo-death.htm , [3] ,這是有關穆罕默德死亡的詳情。)對於事情是怎樣發生的,有許多不同的記載,但阿布伯克爾最終成為哈里發。這並不合每一個人的意思。有來自不同群體的人並不贊成這事。但是阿布伯克爾得到伊斯蘭團體裡其他領袖的足夠支持,使他穩操勝券地贏得被推選。最初,阿里拒絕宣誓效忠阿布伯克爾,因為他自己想得到哈里發的職位。 Tabari 卷16, 51頁[4] 記載了阿里所說的話︰先知死了,而我認為沒有人比我更適合當指揮,但是人們效忠阿布伯克爾,因此我就仿傚別人。接著阿布伯克爾去世了,而我認為沒有人比我更適合當指揮,但是人們效忠奧瑪,因此我就仿傚別人。接著奧瑪去世了,而我認為沒有人比我更適合當指揮。但是他們只讓我作六個候選人之一,人們效忠歐斯曼,我又再次仿傚他們。還有另一個人,並不完全算是伊斯蘭團體的領袖,但依然算是著名的,而他為了另一個原因反對阿布伯克爾。我們需要來研究這個事件,包括某一位著名的穆斯林,是怎樣反對阿布伯克爾登上伊斯蘭的寶座上。這只是一件微小的軼事,但是直到今天,它的歷史含義依然預示了整個伊斯蘭文明。要記得,我們仍然在談論穆斯林中的佼佼者。這些人是伊斯蘭中最偉大的果子。讓我們來嚐嚐這些果子並了解一下 …… 關鍵人物 阿布伯克爾 - 是伊斯蘭帝國首任哈里發 (最高的統治者) ,也是頭一位所謂 「被正當引導」 的哈里發。他在穆罕默德死後成為哈里發。他是穆罕默德最親密的男性朋友。他統治了兩年後就死去。阿里 - 是穆罕默德的女婿,娶了穆罕默德的女兒法蒂瑪。阿里是一個勇敢和堅強的穆斯林戰士,在戰場上完成了一些重要的功績。阿里有兩個兒子︰哈桑 ( Hasan ) 和侯賽因 ( Hussain ) 。阿里註定要成為第四任 「被正當引導」 的哈里發。 阿布蘇夫揚 - 阿布蘇夫揚過去是穆罕默德其中一位最大的敵人。他是麥加人的領袖,來自一個著名的麥加部族。當他在?侯德 ( Uhud ) 擊敗穆斯林時,是麥加軍隊的首領。穆罕默德在這場戰爭中嚴重受傷和被驚嚇。阿布蘇夫揚對於殺害許多穆斯林感到高興,並且因著他的勝利而嘲笑穆罕默德。曾經有一個時候,穆罕默德派遣了人去暗殺阿布蘇夫揚,但是失敗了。穆罕默德強大起來並向麥加進軍之後,阿布蘇夫揚就出去迎接穆罕默德。阿布蘇夫揚就在那時被迫皈依伊斯蘭,否則就會在當場被殺害 (穆斯林最初許諾保護他,但是在他與穆罕默德會面期間,穆斯林改變了他們的想法並威脅阿布蘇夫揚) 。那時阿布蘇夫揚就忽然意識到穆罕默德真的是一位先知!稍後,穆罕默德取得了麥加之後,賞賜了阿布蘇夫揚一些貴重的禮物,因而惹怒了一些其他穆斯林。穆罕默德還委任蘇夫揚作為Najran這個基督徒城市的代理人。阿布蘇夫揚習慣了擁有政治權力,他對此很感興趣。他了解甚麼是權力,他定意了要讓自己或自己的兒子,在伊斯蘭的團體裡獲得權力。 阿布蘇夫揚不能被視為皇室家族的一分子或是最好的穆斯林。然而,他就算在穆罕默德生前,也已經變得很著名。穆罕默德因著他接受了伊斯蘭賜給他財政上的報酬,並且委任他為一個城市的長官。祖拜爾 ( AL-ZUBAYR ) - 是一位受尊重的穆斯林,也是穆罕默德的親密朋友和委身的門徒。除了這個事件以外,他在另一個危急時期也與阿里一同擔當重要的角色。 背景 穆罕默德剛剛死去。伊斯蘭團體的首領並沒有到各處和他們的親密朋友、族人和其他熟人會面。他們希望決定由誰來接任為至高的統治者 (哈里發) 。在開頭的時候,他們並沒有一致的意見。取自 「 Tabari 歷史」 卷9真主的使者在星期一, Rabi I (伊斯蘭曆的三月) 的第二日中午逝世。就在先知逝世的同一天,阿布伯克爾就得到人們宣誓效忠。 (184頁)奧瑪站起來說︰ 「在你們當中誰會離棄先知優先考慮的阿布伯克爾?」 他並且對他宣誓效忠。人們跟隨 [奧瑪] 。輔士或者當中的某些人說︰ 「 (除了) 阿里,我們不會宣誓效忠任何人 (186頁) 。奧瑪拉緊阿布伯克爾的手說︰ 「我的權力都支持你的權力」 ,而人們都宣誓效忠。他們要求確認宣誓,但是阿里和祖拜爾避開。祖拜爾把劍從 (鞘中) 拔了出來,說道︰ 『在你們宣誓效忠阿里之前,我是不會把劍收回去的。』 (當) 這個消息傳到阿布伯克爾和奧瑪那裡,後者就說︰ 『用石頭打他,奪取他的劍。』 (1) 據說奧瑪衝到 (現場去) ,強迫把他們帶走, (同時告訴他們,無論他們是否自願,都必須宣誓效忠。) 因此他們就表示宣誓效忠 (188,189頁) 。註解 1 說到,祖拜爾是在法蒂瑪的家裡。 (法蒂瑪是阿里的妻子,穆罕默德的女兒。)阿布伯克爾說完他的話以後,一個來自輔士的男人就站起來說︰ …… 「古萊什族 ( Quraysh ) 啊,就讓我們擁有一位來自我們中間的統治者,而你們另有統治者。」 (奧瑪) 就說︰ 「聲音四起,吵鬧的聲音變得越來越激烈。我害怕 (全體) 爭執起來,因此我對阿布伯克爾說︰ 「伸你的手出來 (使) 我可對你宣誓效忠。」 他照樣做了,而我就 (對他) 宣誓效忠; Mahajirun 跟隨了,然後是輔士。 (因著這樣做) 我們突擊了賽爾德本歐巴岱 ( Sa'd b. Ubadah ) ,以致有些人說我們殺了他。我就說︰ 「 (願) 真主殺死他!」 奉真主之名,沒有甚麼事情比向阿布伯克爾表示宣誓效忠更大。我們擔心如果 (我們) 離去 (而沒有表示宣誓效忠) ,稍後就無法達成協議。我們要麼跟隨輔士做我們不喜歡做的事,要麼就反對他們,這樣就會導致混亂 ( fasad ) 。」 (194頁) 兩位阿布︰動亂在醞釀 現在, Tabari 把注意力轉向阿布蘇夫揚對於阿布伯克爾的態度,以及他被委任為哈里發的事。阿布蘇夫揚對阿里說︰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為何將權力歸給一個最不知名的古萊什族部落呢?奉真主之名,只要你要求,我會 (使全地) 滿了人群和馬匹。」 阿里回答說︰ 「哦!阿布蘇夫揚,你曾經長時間與伊斯蘭和穆斯林戰爭,但是你無法傷害他們。我們發現阿布伯克爾配得權力。」 (198頁)阿布伯克爾繼任 (先知) 後,阿布蘇夫揚就說︰ 「阿布 ( Abu ) Fasil 和我們有甚麼關係呢?權力確實是屬於 Banu Abd Manaf 。」 (當他的兒子耶濟德 ( Yazid ) 成為地方長官時) ,有人對他說︰ 「你的兒子被交托了權力」 ,而他回應說︰ 「他藉著仁慈的表現加強了親屬的關係」 。 (1) (199頁)註解1說到︰ 「據說當奧瑪在耶濟德死後委任穆阿威葉 ( Muawiyah ) 為敘利亞的地方長官時,阿布蘇夫揚也作了同樣的評論。」 當人們聚集向阿布伯克爾表示宣誓效忠時,阿布蘇夫揚來到,並且說道︰ 「奉真主之名,我看到一團煙幕,只有血才能使它消散。 Abd Manaf 的家屬啊!作為你們當事人的阿布伯克爾在哪裡呢!阿里和阿拔斯這兩位軟弱的卑賤者在哪裡呢? (接著) 他對阿里說︰ 「阿布哈桑 ( Abu Hasan ) 啊!伸出你的手來,以致我能夠向你宣誓效忠」 ,但是阿里拒絕了,因此他適切地引用了 al-Mutalammis 眾所週知的詩句︰「沒有人想繼續落入對他恥辱的狀態,除了兩種卑劣的事物︰一頭家驢和 (一個帳篷) 的木樁。前者因著一條磨破的繩索而回到恥辱的狀態中,雖然後者的頭部損壞了,卻無人感到悲傷。」阿里斥責他說︰ 「奉真主之名,你的意圖不過是要 (激起) 爭執。長久以來,你都對伊斯蘭心存惡意。我們不需要聽你的勸告。」 (199頁)當人們對阿布伯克爾表示宣誓效忠後,阿布蘇夫揚就對阿里和阿拔斯說︰ 「你們是兩個卑劣的人,」 並且開始朗讀 (以下) 這段眾所週知的詩句︰「一頭家驢也知道恥辱,但是一個自由人和一頭體型健美的駱駝,腿部無力,厭惡恥辱。沒有人忍受得了針對他的不公平狀態,除了兩種卑劣的事物︰一頭家驢和一個木樁。前者因著一條磨破的繩索而回到恥辱的狀態中,雖然後者的頭部損壞了,卻無人感到悲傷。」 摘要 穆罕默德死了。大家對於誰應當成為下一位統治者起了很大的爭執。當奧瑪和阿布伯克爾採取行動制止輔士的時候,他們當中有些人已經開始在挑選他們自己的領袖了。奧瑪帶頭提議由阿布伯克爾任哈里發。當奧瑪採取大膽的行動,並公開地對他表示宣誓效忠時,爭執已經很激烈,快要到流血的地步了。其他穆斯林立刻就跟著宣誓效忠。阿里和祖拜爾被迫表示多多少少的宣誓效忠。阿布蘇夫揚告訴阿里,他可以召集足夠的穆斯林軍隊來阻撓阿布伯克爾繼任,但是遭阿里拒絕了。祖拜爾願意為阿里去殺人。阿里深深地想得到哈里發的政權,但是在這個時候不願意流血。阿布蘇夫揚對於由一個地位低下的麥加部族來統治他和他的部族,感到大大不悅。蘇夫揚預見了只有流血才能擺脫他察覺到的錯誤。 討論 再來回顧一下古蘭經 8︰63。我們在此的確看不到合一的心。也許這節經文應用的範圍有限,又或者被廢棄了,但我們確實知道一件事︰在穆罕默德死的時候,穆斯林團體並不團結,相反,他們幾乎要自相殘殺了!讓我們來看看在此所引起的一些情緒。 1) 驕傲和自大 蘇夫揚內心拒絕讓阿布伯克爾任哈里發,純粹是因為他是來自一個低下的部落。蘇夫揚看不起阿布伯克爾;阿布伯克爾比他低級,但是蘇夫揚必須接受這位低下小人物的命令。蘇夫揚內心知道,總有一天,選舉阿布伯克爾為哈里發會觸發流血衝突。蘇夫揚對於權力虎視耽耽,他是一個精明的政客。他知道怎樣慢慢邁向最高權力,以及怎樣安置他兒子們的政治地位,以確保他家族的實力和成就。 2) 反叛 阿里被迫對阿布伯克爾表示宣誓效忠。他內心雖拒絕穆罕默德最信任和親密的男性朋友阿布伯克爾任哈里發,但此時他只得附和。此外,伊斯蘭的團體四分五裂。而奧瑪這個角色以敏銳的思想和行動來防止在穆斯林當中爆發部落戰爭 -- 理論上安拉應該能使他們的心 「緊密相連起來」 。也許伊斯蘭的安拉需要上一些縫紉班。 評論和問題 從一開始,我們就看見一套莎士比亞式的悲劇正在展開。仇恨、嫉妒和苦毒,扎根於伊斯蘭團體領袖們的內心。某些人預見將有內戰。這種對於財富和權力的強烈慾望,將會為伊斯蘭團體帶來有害的結果。當注意,在穆斯林內部這一次惡毒的爭吵相當的有害。然而,這預示著某些真正可怕的事件在不久的將來會發生。我正顯示出這些邪惡的種子,從起初開始,就怎樣深深地在這些最好的穆斯林內心和頭腦裡運行著。對這些處於領導地位的穆斯林,難道沒有某些兄弟般的愛嗎?祖拜爾為何只是為了讓阿里任哈里發而樂意殺害任何其他穆斯林呢?當要阿里承認某位穆罕默德相當熱愛的人時,他為何如此頑梗呢?阿里為甚麼不能更加妥善地處理他的情緒呢?環顧世界許多人群中的例子,他們在選擇政治的領袖時更為友善和文明。如果伊斯蘭真的是一種屬靈的宗教,為何伊斯蘭相對世俗和非伊斯蘭的體制來說,會那樣可哀呢? 參考 1) The Bible,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published by Zondervan, Grand Rapids, Michigan2) The Nobel Quran, translated by Doctor Muhammad Taqi-ud-Din Al-Hilali and Doctor Muhammad Muhsin Khan, published by Maktaba Dar-us-Salam, PO Box 21441, Riyadh 11475, Saudi Arabia, 19943) ... http://answering-islam.org/Silas/mo-death.htm4 ) al-Tabari, "The History of al-Tabari", (Ta'rikh al-rusul wa'l-muluk),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3 這篇文章是翻譯自 Silas 的在線文章'ISLAM'S ROYAL FAMILY - PART TWO: THE NEW KING, ABU BAKR, ALI, AND ABU SUFYAN'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ilas/rf2_newking.htm

  • 1, 9,話語和精神(道和靈)

    1-9 話語和精神(道和靈) 文章 1 9 作者 John Gilchrist 話語和精神(道和靈) 耶穌祂自己是神的信息 耶穌-來自安拉的卡利馬(Kalima)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 1:14) 在古蘭經中,有兩個段落給耶穌了一個非常獨特的描述。在第一個段落中,一個天神來到麥爾彥(馬利亞)向她說:「真主的確把從他發出的一句話向你報喜。他的名字是麥爾彥之子麥西哈•爾撒,」(古蘭經3:45),在第二個段落中,他被稱為「是真主的使者,是他授予麥爾彥的一句話,是從他發出的精神」(古蘭經4:171)相關詞彙分別是kalimatim-minhu(來自他的話)和 kalimatuhu(他的話)。在這兩種情況下說的都是同樣的事情-耶穌是以從真主安拉來的話語的形式降臨到世界上。 沒有任何其他人得到這樣的頭銜。我們早些時候看到,古蘭經說到當同一個天神出現在施洗約翰(葉哈雅)(Yahya)的父親撒迦利亞的時候,他說他的兒子會「要證實從真主發出的一句話」(musaddiqam bikalimatim-min-Allah)(古蘭經3:39)。把這些記載與耶穌聯繫起來,這顯然是對祂背景的參考。這些證實了我們之前所講的-如果約翰和耶穌(葉哈雅和爾撒),對於伊斯蘭來說,只是和之前的先知沒有什麼不同的先知,為什麼他們在以色列之前最後一個先知出現超過五百年後,就突然一起出現,而且這個民族沒有任何其他先知繼任他們? 這段文字暗示著答案-約翰只不過是一個開路先鋒,他向全國宣佈一個比他大得多的人,這個人的鞋帶約翰也不配解開。他出現是揭示麥西哈-以色列期待已久的彌賽亞。《古蘭經》在這裡承認了這一點-約翰來是「要證實從真主發出的一句話」-就是即將向以色列人顯現的耶穌。從某種意義上說,對耶穌的這個定義是「彌賽亞」的同義詞,它是對耶穌的獨特定義,《古蘭經》三次這樣提到他,並且從未曾一次把這個稱號用於其他任何人身上-包括穆罕默德。 穆斯林學者們竭盡全力避免承認這個頭銜有什麼特別之處。就像他們用「彌賽亞」這個名字一樣,在這裡,他們也盡可能地淡化和減少「來自真主安拉的話語」這個頭銜。一個例子是,這裡說耶穌的誕生僅僅是由安拉的話做成的-「kun-有!」(Rida認為一切都是通過同樣的方式產生的。)但與其他先知、人們或有生命的生物相比,為什麼耶穌會被稱為「來自真主的話語」呢?另一個例子是,這不過是真主安拉對耶穌要來世界的「預言的話語」的描述-耶穌就是這樣來到世界的(穆罕默德·阿里)(Muhammad Ali)。還有許多人認為亞當(阿丹)也是由真主安拉的同一句獨特的話-「kun-有」創造出來的。(古蘭經3:59),這是這個頭銜的全部意思。但是,再強調一次,在《古蘭經》中,耶穌是唯一的一個被稱為「真主安拉的話語」的人。沒有這樣或類似的頭銜是給亞當的。 這裡的關鍵問題是,耶穌自己被稱為一個來自安拉的話語-kalimatim-minhu-一個來自他的話語,和kalimatuhu-他的話語。它的尾碼hu(他)賦予了這個頭銜特殊的定義。有一句話臨到耶穌,不像臨到那些他前面的眾先知們,那就是他自己就是從真主安拉那裡來的。其他先知從真主安拉那裡帶來了一個信息,而耶穌自己就是來自安拉的話語。祂不是來引導世界進入光明的,祂自己就是世界的光(約翰福音8:12),祂來這裡並不是證明真理,祂自己就是真理(約翰福音14:6)。祂來並不是要指明永生的路,祂自己就是神在世上的彰顯。祂是生命的糧(約翰福音6:35),是永生,就是認識祂父所差來的人(約翰福音17:3) 當《古蘭經》說真主賞賜耶穌《引支勒》-就是福音-時(古蘭經5:46),基督教聖經顯示耶穌本身就是那個好信息-福音。在伊斯蘭中,最重要的是傳達給耶穌的引支勒的內裏的信息,在聖經福音書中,信息者祂自己就是神的道的彰顯。《古蘭經》將這一個頭銜歸屬於耶穌,是違背了自己的宣言,卻是站在基督教聖經的立場。 這裡的決定性因素是,給耶穌的頭銜被明確定義在基督教聖經中。約翰的福音是頭銜-神的道-的來源,這是《古蘭經》所確認的。在《聖經》的最後一卷書中,這一頭銜也被直接賦予耶穌(啟示錄19:13)。約翰以這句名言開始他的福音:「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翰福音1:1)。這正是《古蘭經》所重覆的其起源的定義-道與神同在,它來自神的寶座。約翰用的是希臘語的logos(邏各斯)。《古蘭經》翻譯為卡利馬(kalima),就是這個字的阿拉伯語版本。 約翰接著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1:14)。因為耶穌是神的兒子,他是神聖的,與祂的父是原為一的,他是來自神的道,祂自己是神給世界的信息。穆罕默德聲稱古蘭經被交給他,即是kitabullah(經書或安拉之書),但對於那些在耶穌在世時認識祂的人來說,祂的信息就是向世人顯明祂自己。 耶穌的使命就是耶穌自己。這就是為什麼祂說:「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約翰福音15:5)。只有那些從祂的靈裡生的,住在祂裡面,就像枝子從葡萄樹裡汲取生命所需的人,才可以獲得永生。生命在祂裡面。這就是為什麼祂也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喝他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約翰福音6:53)。在《舊約》時期,以色列民族受宗教法律、習俗和儀式的約束,它們形成了猶太神權政體的圖景。但是,當耶穌死後又復活,祂引入了新約,在這個新約中,信徒即使過著正常的塵世生活,他們仍然可以繼承永恆的生命。耶穌用自己代替了宗教體系的標準,祂遵守了一切的律法,就像一幅圖畫,如果說原來圖畫的內容是律法禮儀,現在祂自己取代了那幅圖畫,用自己充滿了整張圖。 當耶穌被扔到地上,釘在十字架上時,祂帶走了所有的猶太人的宗教體系,保羅說:「神赦免了我們的一切過犯,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又釘在十字架上」(歌羅西書2:13-14)。在其他地方,保羅說祂「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以弗所書2:15)當耶穌死的時候,祂把猶太法律和系統的結構都帶了下來;當祂從死裡復活時,除了祂自己什麼也沒帶回來。但居住在祂裡面的,是神本性一切的豐盛(歌羅西書2:9)。對地球上每一個想要在祂永恆的國度裡永遠有份的人來說,有了祂就足夠了。 耶穌被賦予了一個獨一無二的頭銜,一個來自神的道,因為祂自己是獨一無二的,祂是世界的救世主(約翰福音4:42)。 祂-唯有祂自己-是通往天國之門(約翰福音10:9)。《古蘭經》的頭銜只不過是約翰福音的道的字面意思,來自神的道,因為祂是神聖的,是從神寶座上降下來的,後來又回到那裡。《古蘭經》並沒有使用卡利馬(kalima)這個詞來描述一個法令,一個用來創造耶穌的獨特創造行為,古蘭經以此定義耶穌的本質。他是「來自他」(min-hu)的話語,來自安拉自己本身。 耶穌有一個頭銜,把祂和神的其他先知區別開來,那就是神的道。它是祂自己的神聖本質的定義,而不是祂所被給予的東西或是祂被創造的方式。《古蘭經》只不過是對基督教聖經中祂的頭銜的榮耀意義的共鳴。穆斯林學者無法解釋它的獨特性,因此他們避開了它,退回到一般的伊斯蘭教條「耶穌只是真主的使者。他是真主的話所造的,他不是真主,也不是真主的兒子」。 《古蘭經》列出了這些教條主義和原教旨主義的聲明(它們不過是這些),不幸的是,它剝奪了這個頭銜「來自真主的話語(a Word from God)」的內涵和精髓-即神本性一切的豐盛,住在耶穌裡面,並在祂裡面(而不是通過祂)宣佈神給人類的最後信息-耶穌自己是萬有之主,是所有通過祂向神靠近的人的救主。《古蘭經》給了耶穌像彌賽亞(麥西哈)一樣的頭銜和一個來自神的話語,但它沒有說更多,揭示了對它們含義的不確定性。但卻以這些承認耶穌是獨特的,他有一個非常特殊的使命和給人類帶來了真主的最終信息,因此,他大大優於在他之前的眾先知們,在他之後就沒有類似的。 Ruhullah(魯胡拉):真主的精神(靈魂) 伊斯蘭的眾先知們在傳統上有許多不同的名字。穆罕默德是rasulullah(拉蘇魯拉),真主安拉的使者。摩西(穆薩)是kalimullah,真主安拉的話語(盡管在《古蘭經》中他從來沒有像耶穌那樣被冠以「來自他的話語」的頭銜)。大衛(達五德)是khalifatullah(哈里發圖拉),真主安拉的代表;亞伯拉罕(易卜拉欣)是khalilullah(卡麗魯拉),安拉的朋友。給耶穌的頭銜是ruhullah(魯胡拉),真主的精神(靈)。這個頭銜來源於我們已經部分考慮過的一節中對耶穌的描述:wa ruham-minhu,「從他發出的精神」(古蘭經 4:171)。這個表達看起來很無傷大雅,但它有極大的含義。 正如《古蘭經》中對耶穌的描述是來自真主安拉的話語一樣,在這裡他也被描述為「來自他的精神(靈)」。但這並不意味著他是一個精神上的人,被賦予了「真主的精神」的頭銜,就像其他先知被成為安拉的朋友或代表一樣。耶穌不僅是來自安拉的話語,他也是來自安拉的精神 再一次,多個世紀以來,穆斯林學者和作家們沒有解釋這個頭銜,而是花了更多時間試圖把它拋開,或者貶低它,剝奪它的獨特性。有人說《古蘭經》講的是耶穌從一個處女出生時,被賦予生命的精神(靈),這是基於《古蘭經》對亞當(阿丹)的描述,即真主「把我的精神吹入他」(古蘭經15:29,也在古蘭經32:9重覆)。然而,古蘭經書4:171說耶穌自己是從真主安拉發出的精神,而不是他從真主安拉那裡得到的精神。這兩種立場之間有永恆的區別。 穆罕默德·阿里曲解了它的明顯含義,誤以為ruh僅僅意味著耶穌是來自真主安拉的仁慈。賈希茲(Jahiz)說,精神(靈)不可能是轉到耶穌身上的真主的「一部分」,否則真主就會被剝奪一部分的自我。更確切地說,在《古蘭經》4:171中提到的精神是一種獨立於自己的物質,可以根據他自己的意願和判斷轉移給任何其他人(Risalah fi al-Radd,第36頁)。然而,當賈希茲解釋這節經文的時候,他正在使用相當大的解釋特權。再一次,這又純粹是一個例子說明穆斯林如何避開賦予耶穌的任何獨特的頭銜,或祂生命中的任何獨特的特徵,僅僅是為了堅持教條主義的斷言,就是「他與真主安拉的任何其他使者沒有區別」。 對穆斯林和任何《古蘭經》的解釋者來說,問題在於,這個頭銜再次與基督教對耶穌的定義相似,並且源自基督教對耶穌的理解。正如「來自安拉的話語」和「彌賽亞」-這些賦予耶穌獨特的頭銜-沒有在《古蘭經》裡被解釋,但在一個基督教環境下有很重要的含義,這裡也承認耶穌最初是來自神(真主)本身,道成肉身來到世界的,這是基督信仰的根基,就是耶穌是神的永恆兒子,降生為人子。穆罕默德在有生之年與基督徒的接觸讓他知道彌賽亞(麥希哈)的頭銜,知道祂是來自神(真主)的道(話語)和靈(精神),但他沒能看到這些頭銜的含義,而隨意將它們歸給耶穌,不知道它們堅定地贊同所有基督徒所相信祂、祂獨特的位格和使命的事。 《古蘭經》中只有一個人被形容為「從他那裡來的精神」。這段經文提到他:「真主曾將正信銘刻在他們的心上,並且以從他降下的精神援助他們」。(古蘭經58:22)再一次,結尾的話是ruhum-minhu。顯然,這裡不是古蘭經4:171所說的耶穌自己,而是另一個來自真主的精神(靈)-這一次,是進入了所有真正信士的心裡的精神。 這可以是哪個精神(靈)呢?對於這個答案《古蘭經》還是沒有給我們提供多少幫助,它避免說更多關於與真正的信徒聯合的從真主來的精神(靈)。惟一也有類似的表達的另一段經文是:「他使天神們奉他的命令,偕同精神」(古蘭經16:2)。然而,有關這個從真主來(minhu)的ruh(精神,靈)是誰,沒有給予解釋。它只能是同一個精神(靈),但關於他沒有更多的事情被揭露。 又有一段經文重複說,這個精神是奉差遣往真信徒那裡去的:「他依自己的決定發出的啟示,授予他所意欲的僕人」(古蘭經40:15)。這一次,這精神不是來自他,而是依他的決定來(min-amrih)。然而,這句話的含義與《古蘭經》58:22的含義大致相同。然而,要弄清這精神(靈)是誰,我們必須回到基督教經文裡。 《古蘭經》在此所講的「精神(靈)」是完全可以與聖靈-三位一體的第三個位格-識別的。《古蘭經》中只有三次提到聖靈(玄靈)(ar-ruhu 'l qudus),但在每一次都是只單單把他與馬利亞(麥爾彥)的兒子耶穌聯繫起來!經文包括:「我把許多明證賞賜給麥爾彥之子爾撒,並以玄靈(聖靈)扶助他」(古蘭經2:87,並在古蘭經2:253重複);「那時,真主將說:麥爾彥之子爾撒啊!你當記憶我所賜你和你母親的恩典。當時,我曾以玄靈(聖靈)扶助你」(古蘭經5:110)。這些經文再一次孕育著基督教的影響。 《古蘭經》沒有以這樣提及哪一位先知的。耶穌在受洗時,為著祂之後要作的事,被聖靈加力量。三位一體真神的第三個位格(聖靈)是由第一個位格(聖父)降下來的,祂在第二個位格(聖子)身上彰顯並膏抹祂。當《古蘭經》提到真主賜下玄靈(聖靈)加力量給耶穌時,它又非常接近證實三位一體的真實性;它說,真主降下玄靈(聖靈)加力量給耶穌,而且至少三次這樣,但是古蘭經從來沒有將玄靈(聖靈)與其他人一起提。而正是這個靈來堅固那些從祂生的信徒(約翰福音3:6)。《古蘭經》有兩次直接提到了那些來自真主本身的精神(靈),它將之識別為耶穌(古蘭經4:171)和援助信士的精神(靈)(古蘭經58:22),也就是膏抹耶穌的同一個靈,玄靈(聖靈)。古蘭經有多承認基督教的三位一體,尤其是它從來沒有把這些頭銜歸於其他可能來自真主的人? 古蘭經的一個諷刺之處是,它在4:171中三次武斷地否認了耶穌的神性。首先,「麥西哈•爾撒-麥爾彥之子,只是真主的使者」;然後「不要說三位…真主是獨一的主宰」;最後「超絕萬物,他絕無子嗣」。但是在同一節中,它把三個頭銜歸於耶穌,這些頭銜都清楚地把他與真主的其他所有使者區分開來,使祂的位格獨一無二,這提升祂至真主的兒子-卻就是古蘭經所否認的。頭銜是:「彌賽亞(麥西哈)」,神的受膏的救主和拯救者;「祂的話語(道)(logos)」,與神同在,就是神,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以及「從他發出的精神(靈)」-就是從神(真主)寶座來要成為人、後來在升天後又回到那裡的。在《古蘭經》中,這同一節經文提及耶穌的神性-三次否認耶穌的神性,三次證實耶穌的神性! 耶穌基督的歷史背景 《古蘭經》對耶穌的定義非常簡單-他是真主安拉的先知,與在他之前的人沒有什麼不同。他是個順從的僕人,但僅此而已。然而,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它賦予了他一些頭銜和生命中的一些特徵,卻對他有很多方面沒有說出來也沒有定義。他以一種非常獨特的方式來到這個世界-他被童貞女所生。他以同樣獨特的方式離開了世界-他升入了天堂。他一生都無罪。他是彌賽亞(麥西哈),也是來自安拉的話語和來自他的精神(靈)。《古蘭經》中的玄靈(聖靈)是只與他一起被提及的。 《古蘭經》是否隱瞞了有關他的信息?在沒有說明他到底是誰的情況下,它是否承認了他的許多獨特之處?如果歷史上沒有耶穌這個人物,也就是沒有這個在福音書中記載的耶穌,那麼,任何一個《古蘭經》的客觀讀者,如果在疑惑他到底是誰,都是可以理解的。我們認為他的獨特的頭銜和特徵使他成為一個特別的人物,很容易與他之前的所有先知和使者區別開來。 同樣的讀者可能想知道為什麼《古蘭經》花了這麼多時間試圖淡化這些獨特的特性,而不是解釋它們。「彌賽亞(麥西哈)只是一個使者,像那些在他之前的使者一樣。」《古蘭經》抗議道,他沒有什麼不尋常之處(古蘭經書4:171)。那麼,為什麼只有他被稱為彌賽亞(麥西哈)呢?「他的出生和亞當(阿丹)的創造沒有什麼不同,安拉僅僅宣佈『有!』他就有了」(古蘭經書3:59)。那麼,為什麼他是唯一的一個由處女所生的先知呢?人們不得不求助於歷史上的耶穌來解開《古蘭經》的奇怪傾向,即將大量獨特的特徵和頭銜賦予他,卻沒有解釋,反而淡化了它們。 《古蘭經》向世界呈現的是一個被淡化身份的耶穌,然而也是對他的另一個重新定義以否認了他的榮耀和獨特性。諾斯替派(Gnostics)否認了他的贖罪工作,否認他在羅馬十字架上捨棄自己的生命以打開罪人找到永生的大門。阿里烏派(Arians)否認他是與天父同在,否認天父願意將從永恆就已經與祂合一的自己獨生兒子賜下來,以打破神與人之間的隔閡,從而向世上所有的人顯示了神完美的愛。現代的耶穌探索者們把耶穌變成了那個時代的彌賽亞偽裝者-一個認為自己是特別的、但卻不是的人,為錯誤的觀念喪失自己生命的人。伊斯蘭中的耶穌只是這些一個個被貶低的人物中的另一個,耶穌的身份被他們重塑,重新創造,並被剝奪了榮耀。 《古蘭經》一次又一次地展示了它對耶穌的形象是如何被穆罕默德時代之前對他的錯誤描述嚴重偽裝和影響(或者更確切地說是被感染)。我們並沒有僅僅是因為它們有相似之處武斷地把《古蘭經》中的爾撒(Isa)和對他的其他非歷史人物的形象相提並論。相反,我們已經展示了《古蘭經》是如何一貫而有規律地利用諾斯替派、阿里烏派和其他虛構的來源來歪曲他的形象。這些相似之處過於一致和重複,並非巧合。 《古蘭經》中的耶穌只是耶穌本身的影子。一些靈光都在暗示-他的生命開始和結束都很獨特,他是真主的獨特的受膏者,他來自天堂並仍返回那裡,現在仍在那裡,等等。但《古蘭經》不斷的焦點是要打折這些特性,從而降低他的地位至普通的先知一樣,(普通,是相對於耶穌作為彌賽亞,安拉的話語和精神),使得一個帶有偉大目的的偉大的人物的身份非常含糊不清。 使徒彼得寫信給耶穌的猶太門徒,論到那些在耶穌以前的人,說,「論到這救恩,那預先說你們要得恩典的眾先知早已詳細地尋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們心裡基督的靈,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著什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他們得了啟示,知道他們所傳講(原文是服侍) 的一切事,不是為自己,乃是為你們。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彼得前書 1:10-12) 先知們預言了耶穌的到來。「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約翰福音8:56)大衛稱祂為他的主(馬太福音22:45)。以賽亞遇見他的榮耀,就指著他說話。(約翰福音12:41)耶穌自己告訴祂的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義人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馬太福音13:17)耶穌的門徒所看見的、所知道的、所聽見的,比神在他們面前的眾先知更大。先知們預言了祂的到來,但只有祂自己的門徒有幸見證了。耶穌復活的那天,對祂的一些門徒說,「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加福音24:27) 如果耶穌僅僅是伊斯蘭的先知,他帶來的信息將會是重複禮儀和律法那方面。他會像穆罕默德一樣專注於祈禱的時間,他會關心門徒們祈禱時的方向。他會是一個忠誠的僕人,不管是在每年的宗教日曆的節日還是在陰鬱的日子,他會穿著獨特的宗教服裝,他會把鬍子留到一定的長度,他會一絲不苟地遵守他那個時代所有的淨化儀式。事實上,如果他是伊斯蘭的先知,他和他之前的那些人並沒有什麼不同。 但歷史上記載的耶穌恰恰相反。祂的門徒突然向祂周圍的世界宣佈了一個完全不同的耶穌。使徒約翰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約翰一書 1:1-3) 耶穌被宣告為全世界的救主:「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約翰一書 1:9)使徒保羅宣稱:「然而我蒙神的幫助,直到今日還站得住,對著尊貴、卑賤、老幼作見證;所講的並不外乎眾先知和摩西所說將來必成的事,就是基督必須受害,並且因從死裡復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傳給百姓和外邦人。」(使徒行傳26:22-23) 使徒彼得同樣公開宣佈:「但神曾藉眾先知的口,預言基督將要受害,就這樣應驗了。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天必留他,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就是神從創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使徒行傳3:18-21) 這就是真實的耶穌,歷史上的耶穌,是古時所有先知預言的彌賽亞。祂不僅僅是他們中的一員-祂是他們所盼望的人,他們未來的救主和主。從亞伯拉罕到雅各,從摩西到約書亞,從大衛到所羅門,從以利亞到以賽亞,從耶利米到以西結,眾先知都知道那應許的必領他們入神永遠的國,這國必在祂本性裡面有一切的豐盛。 祂不是祂那個時代的先知,祂是所有時代的神的主和救世主。祂獨特的出生表明祂是從祂的父和從天堂到世界。祂的升天之旅只不過是回到祂最初來時的地方。祂完美無缺、無可匹敵的清白無罪使祂成為有史以來唯一的一個完全純潔的人。祂的頭銜《彌賽亞》揭示了祂是那個為了使別人活而受苦和死的人,並且有一天祂會作為祂父永恆王國的統治者回到地球。祂原是神的道(話語),從起初與神同在,後來成了肉身,與我們同在,救贖我們脫離罪惡。祂取了我們的罪,叫我們得祂完全的義。耶穌一回到天上,就差聖靈到祂的門徒那裡,叫他們成為神的兒女,成為耶穌的形像,祂自己就是那看不見的神的形像。 當祂回到地上的時候,「看哪,他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哭。這話是真實的。阿們!」(啟示錄1:7)「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 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即所有愛祂的人會得永生,住在祂的國,其餘的會被審判,丟在黑暗裡。)(馬太福音25:31-33)世界會最終知道耶穌以往、現在、將來是誰,「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立比書 2:10-11) 對耶穌的其他描繪-諾斯替派的神秘聖人,阿里烏派的被創造的兒子,古蘭經的安拉的使者,現代耶穌尋求者的末日啟示式的傳教士或社會改革家-都將被遺忘。祂是唯一的一個被如此重塑、被切割成各種可能的替代品的人,對祂的每一次重塑都將被證明是對祂的一種曲解,祂的榮耀被剝奪,祂救贖的恩典被刪除。唯一真實的耶穌,是成為人子的神的兒子,應許的彌賽亞,將建立祂的統治超過諸天,與那些愛慕祂盼望祂顯現的人分享祂的國。 耶穌說:「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啟示錄 22:12-13)所有這樣相信的人有福了! 這篇文章翻譯自John Gilchrist的在線文章「The Word and the Spirit, Jesus Himself is the Message of God」 https://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gilchrist/jesus/chapter9.html

  • 986, 6,一夫多妻制的邏輯

    986-6 一夫多妻制的邏輯 文章 986 6 作者 Dr. Kai Borrmann 一夫多妻制的邏輯 凱·博爾曼博士(Dr. Kai Borrmann) 柏林 2023年7月14日 如果伊斯蘭的一夫多妻制—事實上,通常是被穆斯林他們自己—因著各種法律、道德或實踐原因而受到批評;這被認為是與現代男女平等的觀念背道而馳。然而,令人驚訝的是,證明一夫多妻制合理性的主要參考文獻古蘭經 4 :3 卻沒有受到考據的考證。彌補這一點的一個方法是應用道義邏輯,規範的邏輯,來解釋這節經文。使用邏輯符號「¬」表示「不是」,「O」表示「義務」,我們將定義「禁止」、「允許」和「無關緊要」的含義: O¬(X) : 禁止的,有義務不做X。 ¬O¬(D): 允許的,不是有義務不做 X。 ¬O¬(X) & ¬O(X):無關緊要,允許並且(但)沒有義務做X 1 首先,我們考慮一個所謂的條件與義務: 1. A ⊃ (B) 2. A 3. ⇒ O(B) 1. 「如果A是這種情況,義務B就產生了。」 2. 「A 成立。」 3. 因此:「產生了執行 B 的義務。」 正如古蘭經4:3所示,古蘭經甚至以一種相當複雜的形式包含了有條件的義務: 古蘭經4:3: wa-’in hiftum ’al-l tuqsit f-1 l-yatm fa-nkih m tba la- kum mina n-nis֓i matn watulta wa-rub֒a fa-’in hiftum ’al-l ta֒dil fa-whidatan ’aw m malakat ’aymnukum dlika ’adn ’al-l ta֒l 「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對待孤兒,那末,你們可以擇你們愛悅的女人, 各娶兩妻、三妻、四妻;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們,那末,你們只可以各娶一妻,或以你們的女奴為滿足。這是更近於公平的。」 我們用字母來表示下面的句子(事項): M:娶多個女人 C:照顧孤兒 F:害怕不平等地對待妻子 古蘭經4:3可以形式化如下: C⊃¬O¬(M) (C & F)⊃ O¬(M) 「如果一個人關心孤兒,那麼就允許這個人娶多個女人。」 「如果一個人關心孤兒,並且(但是)恐怕不平等對待妻子,那麼這個人就被禁止娶多個女人。」 在對古蘭經4:3的解釋中,當特定情況需要時—照顧孤兒的需要—一夫一妻制會放寬為一夫多妻制;但是,一夫多妻制的這一先決條件受到另一個標準的限制,即平等對待這可能眾多妻子中的任何成員的問題。 現在有人可能會說,應該把古蘭經4:3的後半部分與前半部分作區分對待。讓我們假設如下解釋: C⊃¬O¬(M) F⊃ O¬(M) 「如果一個人關心孤兒,那麼就允許這個人娶多個女人。」 「如果一個人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妻子,那麼這個人就被禁止娶多個女人。」 這種解釋是具有吸引力,因為從F ⊃O¬(M)看來,我們可以推斷出,任何不恐怕不平等對待自己妻子的人,都不被禁止(允許)娶多個女人,即F ¬ ⊃¬O¬(M)。但這樣論證的話,我們就犯了否定前件的謬誤。2 但也許,拋開那些孤兒或恐怕,一夫多妻制至少是無關緊要的,即(¬C & ¬F)⊃ ¬ O ¬(M) & O(M)? 這樣也行不通,因為仍然存在已經建立的規則C⊃ ¬O ¬(M),並且這兩個規則在一起是不相容的;只要我們不喝酒、不吸毒,我們駕駛汽車在法律上就沒有什麼區別,但這不能與規定如果我們喝酒或吸毒就可以開車的規定共存。 1 Kutschera, Franz von: Einführung in die Logik der Normen, Werte und Entscheidungen. Freiburg u. München 1973. Pages 29-31. 2 Comp. Wikipaedia “Denying the antecedent”. 這篇文章翻譯自Dr. Kai Borrmann的在線文章「The Logics of Polygamy」 https://www.academia.edu/104558913/The_Logics_of_Polygamy

  • 19-63參考書目

    參考書目 參考書目 中亞的宣教和變革 書 (材料的原始語言註明在條目最後的括號裡) A. 未出版公印的材料 書信: -來自東土耳其斯坦的信(差會檔案,Frimurarv,7,Lidingo,瑞典,檔案1891-1938)(瑞典語) -發往東土耳其斯坦的信(差會檔案,檔案1-135內的副本)(瑞典語) - Sigrid Larsson-Selvey收藏的信(她的女兒:Anne Hines, 2 A West Common Gardens, Scunthorpe, DN 17, I. E. H., S Humberside,英格蘭,和Margaret Selvey. Villa Stallen, Saro,瑞典)(瑞典語) - Rikard Nystrom收藏的書信(他兒子Lars Nystrom, Riddargrand 18. Boras,瑞典)(瑞典語) 雜項(差會檔案,瑞典行道會檔案MCCS),Tegnergatan 8,斯德哥爾摩,瑞典,和John Hultvall, Timotejvagen 7, Knivsta(瑞典) 日記: - Sigrid Larsson-Selvey (Margaret Selvey)(瑞典語) - Helena Nystrom,包括錄在磁帶上的回憶(她的女兒Astrid Persson, Valsang 711, Skarhamn,瑞典)(瑞典語) - Rikard Nystrom (Lars Nystrom)(瑞典語) - George Sherriff,喀什葛爾副領事1927-31(L. E. Nyman摘錄) 訪談(所有注釋均來自John Hultvall的訪談): - 宣教士:G A Arell, Vendla Gustafsson, Elisabeth Hook, Ester Johansson, Ester and Sigfrid Moen, Carl Persson, Hanna Raquette, Elin and Georg Roberntz, Stina Rydberg, Naemi Terning(瑞典語) - 宣教士的後代:Mrs. Svea Egeskog (Arell), Mrs. Anne Hines (Larsson-Selvey), Dr. Lars Nystrom, Karl-Erik Palmberg, Mrs. Astrid Persson (Nystrom), Dr. Margaret Selvey - 駐蒙古的宣教士:Paul Eriksson和Anders W Martinson(瑞典語) - Gunnar Jarring大使(瑞典語) - Mrs. Gerda Selvey(瑞典語) - 東土耳其斯坦的Mr. Jacob Stephen, Sundbyberg,瑞典(瑞典語) 差會的聖經翻譯工作: - 英國與外國聖經公會裡的未付印的檔案資料,146 Queen Victoria St,倫敦,EC4: - 編輯部的通信文件(跟Waldenstrom先生的通信,講關於1910年起Avetaranian的聖經翻譯情況) - 編輯附屬委員會會議記要 - 「年鑒」,關於過去幾十年間聖經翻譯的情況(打字機打的文件) 會議記要: - 差會董事會會議(差會檔案資料)(瑞典語) - 瑞典行道會會員大會(差會檔案資料)(瑞典語) - 東土耳其斯坦大會(差會檔案資料)(瑞典語) 報告: - 1913「視察」(差會檔案資料)(瑞典語) - 季度調查和印刷廠調查(差會檔案資料) (瑞典語) - 「革命期間的報告」,Arell, Tornquist, Andersson(差會檔案)(瑞典語) - 「探索之旅1946-1947」,來自宣教士的報告,還有他們個人的感想,有篇關於差會財產的報告是摘自英國總領事館的(差會檔案資料)(瑞典語) 論文: - Fritzson, Anders,「東土耳其斯坦的事件和境況,包括宣教士Rikard和Helena Nystrom提供的資料」,Lidingo神學院上的畢業論文,瑞典,1968-69(瑞典語) - Fritzson, Karin和 Anna Nystrom-Massror,「信件摘錄和一個宣教士的生命和工作評論」,Lidingo神學院上的畢業論文,1972(瑞典語) - Nystrom, Rikard,「關於東干人的事項」,1937(Astrid Persson)(瑞典語) - Nystrom, Rikard,「東土耳其斯坦的動蕩」,1935(Lars Nystrom)(瑞典語) - Palmberg, Gottfrid,「一個宣教士的回憶」,記錄在一磁帶上(K-E Palmberg)(瑞典語) B. 公開出版的材料 (以下列出的僅僅是本書使用過的文獻) Aagaard, Johannes(編輯),Verdens religione(世界宗教),哥本哈根,1966(丹麥語) Adrup. K A, “129 svenskar”(「129個瑞典人」),照片由Movin-Hermes, B. Bra Bocker, Hoganas所攝,1978(瑞典語) Aftonbladet,瑞典斯德哥爾摩的一份晚報 Ahlbert, Gustaf, Bachta Chan eller Lykobarnet(Bachta Chan或快樂的孩子)第二版,斯德哥爾摩,1934(瑞典語) - Habil,第二版,1935 Alm, Ragnar, Missionen och nationalismen(差會事工和民族主義)。瑞典差會研究出版協會,4號,烏普薩拉,1953(瑞典語) Andersson, Axel, En fard till Indien(印度之旅),斯德哥爾摩,1929(瑞典語) Andersson, John, Ostturkestan(東土耳其斯坦),在Ekberg,照片中的差會,斯德哥爾摩,1948(瑞典語) Andersson, Theodor(編輯),Svenska Missionsforbundet(瑞典行道會),行道會50週年紀念的海外宣教出版物,斯德哥爾摩,1928(瑞典語) 瑞典行道會年報,每年的5月份出版,斯德哥爾摩(瑞典語) 匿名作者: __ Durchdringungspolitik in Zentralasien. Berichte des Asien Arbeitskreses(在中亞的滲透政策),來自亞洲研討會的一篇報告,維也納和北京,1號,1939年2月(德語) __ 「楊昇星閣下」,皇家中亞學會,卷XVI (iii),倫敦,1929 __ 中國土耳其斯坦的叛亂,皇家中亞學會,卷XII,倫敦,1935 __ 俄羅斯對新疆的控制,皇家中亞學會,卷XXVI,倫敦,1939 __ 新疆的新生命,中亞觀察雜誌(CAR),卷IV. 1號,倫敦,1956 __ 新疆總發展主席,中亞觀察雜誌,卷VI,1號,倫敦,1958 Ansgarius,「瑞典行道會年報」,每年10月出版,斯德哥爾摩(瑞典語) Anv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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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e-1創世紀

    創世紀 創世紀 聖經與基督教信仰難題解答 書 創世紀 “神”與“上帝” (創1:1)起初,神創造天地。 問:有些聖經印“神”,有些印“上帝”,究竟那一個較為恰當?又聖經中凡提到主耶穌、上帝、神的時候,旁邊未加專名號,理由何在? 答:(1)中文聖經印“神”或印“上帝”哪一個較恰當,可說不是聖經本身的問題,而是中文的文字問題。聖經的原文,對真神或假神都是用同一個字表達的。聖經公會對於這個問題早巳辯論過,但無法獲得絕對的結論,所以才同時印行用“神”和用“上帝”兩種聖經。早些時,晨光報曾分別發表過主張稱“上帝”和主張稱“神”的文章,兩方面都各有根據。 筆者個人習慣多用“神”,也很偶然地用“上帝”;但對於認為絕對地只許用“上帝”或只許用“神”的見解,未敢苟同。事實上,不論主張用“上帝”或主張用“神”的人,都同樣地認為對方所用的稱謂有假神的背景。其實,他們都不自覺地受了習慣和偏見的影響。事實上中國人對假神的稱謂,不論“神”或“上帝”都同樣用過。有些人引證我國古聖們所用的“天”與“上帝”證明應當稱上帝。但他們卻無法證明古聖們所謂的“天”和“上帝”正是聖經中所說那一位萬物的主! 文字的本身是沒有意義的,它們的意義是由人加給它們的—由人們對它們的慣常用法而形成的。以中國教會而論,“神”和“上帝”同樣普遍地被基督教的人士用作對至高之主的稱謂。如果我們的良心認為必須用“神”這個稱謂才足以表達我們對這位至高主的尊敬,而別人的良心卻認為必須用“上帝”這個稱謂才足以表達他對於至高主的尊敬;則我們為什麼要勉強別人用他所認為不足以表示他們內心的最大敬意的稱謂來稱呼至高之主呢?為什麼不任讓他們用他們認為最適宜於表達其內心對至高主之尊祟的稱謂來發表他們的心意呢?並且,這種良心的感覺,不是單憑辯論便可以改變對方的。 顯然,我們都可以用“神”或“上帝”的稱謂來表達我們對神的敬意。神也不會因我們稱他為“神”或“上帝”而不接納我們作他的兒女,或不聽我們的禱告。但更當注意的是:我們也很可能只熱心地主張用“神”或“上帝”,卻根本沒有過著尊敬神的生活呢! (2)聖經在“神”或“耶穌”旁邊不加專用名號,照筆者個人推想,乃因“神”是一種尊稱,不是專用名。“耶穌”雖是名字,但他既是三位一體之神的第二位,聖經的用法也把它當作一種尊稱。另一方面,三位一體的神乃是獨一的神,根本無專用名之需要。人有專用名,因人有許多位,需要專用名以分別彼此;但神只有一位,一切對神的尊稱也都當然是“專用”的,若在旁邊加專用名號,反為不妥。 三位一體 (創1:1-3)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問:什麼叫做三位一體?三位又怎能一體? 答:“三位一體”是神學上的一個名詞,表示獨一的真神有三個不同的位格,但卻是合一的。神如何“三位”而又“一體”?這可說是個屬神的奧秘,是人所難以完全領悟的。但雖然是人所難以完全領悟,卻不容人因此否認或任意誤解的,因聖經所給我們的亮光雖不足以使我們完全領會三位一體之奧秘,但已足以使我們知道神是三位一體的神了。經據如下: (1)從創1章26、27節,3章22節,11章7節;賽6章8節等處經文,看見神用了複數的“我們”以自稱。可見不是“一位”。 (2)從賽48章16節,61章1節;太3章17節,28章19節;約3章34節,14章16節、26節,16章13至14節;徒2章33節…等處經文,可知這複數的“我們”就是:聖父(神)、聖子(主耶穌)、和聖靈三位。 (3)從約10章30節,17章11節、22節;申6章4節;亞14章9節;可12章29章;約5章14節,17章3節;羅3章30節;林前8章4節、6節;提前1章17節,2章5節;猶24節等處經文,可知這聖父、聖子、聖靈三位的神,乃是合一且獨一的神。 注意:“位”是表示“占有空間”、不是無形抽象的意思。但“神是個靈”,神的位格,是不能完全照物質界之人的位格來領會的。所以“三位一體”的“位”,可說只是借用物質界的“位格”以表示這位屬靈界的神是有位格的,不是虛無抽象的。但屬靈界之神的“位”與我們屬物質之位有什麼分別?這是我們仍在物質界中生存時所無法完全領悟的。我們所能知道的,只是:神的“三位”是可以合一的—可以成為一體的,人的任何三位則無法成為一體。 神用六日便創造了天地? 問:根據聖經創世記第一章所記,神用六日的時間創造天地萬物,但科學家相信地球已有數萬萬年的歷史,應該怎樣解釋 ? 答:(1)神既是全能的,當然可以在六日之內創造萬物,並且其六日造成的萬物,仍可以一如需要若干億萬年才成功的那樣。例如:現今用高度機械只要幾個月便可以建成的大建築物,若由古代全憑人工建造的人去觀察,則可能認為需要若干年才能完成。又如:一個大學生,可能一小時內便把一個幼稚園生要一星期才能做完的算術題做完,而且其正確程度不減。 (2)很多解經家都同意,我們現今所生活的地球,不是神最初創造的地球,而是經過神的審判後再造的地球。這樣,從最初的創造到複造,其間經過若干年代,是無法估計的;這已足夠包括科學家所認為的若干億年在內了。這種見解並非沒有聖經根據的,因: 創世記一章二節的“是”字,可以譯作“變成”(became)(參創三7、十九26)。這樣,那變成空虛混沌的世界,必然不是最初創造的地球,乃是變成敗壞後的情形,而現今的世界則是從那敗壞了的世界重造的。 (3)按神的本性而論,“神就是光”,神最先要有的是光(創1:3);這樣,全能的神沒有理由會先造出一個“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的世界,然後慢慢再造成光明的。他當然是一造就造出光明的世界,但因魔鬼和罪的敗壞,地變成了黑暗,所以才予以重造的。 (4)彼後3:5~6節所指水所淹沒的世界,顯然是指創1:1的世界。 先知以賽亞也說:“創造諸天的耶和華,制造成全大地的神,他創造堅定大地,並非使地荒涼,是要給人居住…”(賽45:18) (5)有人以為創一章的六日是指六個長時期,這樣解釋無法同答以下的問題: A、若六日是六個時期,為什麼聖經要說六日不說六個時期?B、“有晚上,有早晨”怎樣解? C、若前六日是六時期可能經若干萬年,則第七日該怎樣解? D、2:7描寫亞當受造經過多久 E、.夏娃受造又經多少年? F、創五章記亞當活了九百卅歲,是否真實年歲?若亞當確實只活了九百卅歲,則:他受造的經過有可能經若干萬年嗎?或是夏娃造出來時亞當可能早已變成化石了? “生氣”是什麼? 問:創世記二章七節的“生氣”指什麼?其下句“成了有靈的活人”有人認為應譯為“成了活的生魂”你以為怎樣? 答:(1)創2:7上句—“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照我個人的領會,我以為那就是指神給人靈魂而說的。伯32:8—“但在人裏面有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伯33:4—“神的靈造我,全能者的氣使我得生。” 細讀這兩節,可知神是藉著所吹的“生氣”使第一個受造的人有靈魂得生命。事實上神未將生氣吹入人鼻孔之前,人並未活,因為還沒有靈魂。 又按結37:5—“主耶和華對這些骸骨如此說:我必使氣息進入你們裏面,你們就要活了。”而下文十四節卻說:“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你們就要活了…。”可見結37:5之“氣息”實即指著神的“靈”說的。 又按創2:7的“生氣”,希伯來文是meshamah;在伯26:4,和箴20:27英文聖經也都譯作Spirit,即“靈”。另一方面,英文聖經中的“靈”Spirit,不論希伯來文ruach或希臘文pneuma,其最初的意義都是“氣”或“風”的意思(參:“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Words” by W. E. Vine) 。 (2)按中文而論,“有靈的活人”比“活的生魂”容易領會得多。 (3)按韋氏新世界字典(Webster's New World Dictionary)對於Soul之解釋如下:“Soul是一個實體,被認為是人不朽的或屬靈的部份。並且,雖然它不是一種物質上的實體,但思想及意志的功用,都在它身上,因而決定人的一切舉止動靜。”(An entity which is regarded as being the immortal or spiritual part of the person and, though having no physical or material reality, is credited with the functions of thinking and willing, and hence determining all behavior.) (4)在基督教範圍內,中文“靈魂”這個辭的用法,和“靈”或“魂”單字的用法是有不同的。論及人的靈、魂、體的分別時,便單獨用“靈”,或“魂”;但用“靈魂”的時候,其含義並非“靈”加上“魂”的意思,而是指人的那個屬靈的、存到永世裏的生命,包括他的整個人。 神為什麼設置分別善惡樹? 問:根據聖經記載,人類的始祖亞當犯罪是因為吃了神所禁止吃的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神既是全知的,知道人會犯罪,為什麼還要造那棵樹使人陷在罪中呢?我以為人類犯罪,神也要負一部份責任,你說對嗎? 答:不對。這種想法雖然看來似乎是很有理由,其實是近乎強詞奪理的。因為: 1.神給人有自由意志,可以自由選擇神或拒絕神。在聖經中神雖然多方多次向人招手,要人歸向他,卻不強逼人敬奉他。正如神藉先知以賽亞所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些悖逆的百姓,他們隨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賽65:2)注意,他雖然“整天伸手招呼”他的百姓,但他們卻有自由,“隨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這一點就在我們周圍的人身上便可以證明,如果人們都是只能歸信神的,世上豈不根本沒有不歸信真神的人了麼?但世上既有那麼多無神論者,就證明人有揀選神或拒絕神的自由。這就是人類被造的特殊價值,是人類敬奉真神的最高意義—不是出於被逼,乃是出於甘心,不是機械式被造成是歸順神的,乃是人自己選擇的。 既然如此,神需要給人一個選擇的機會,才能顯明人用自由意志所要揀選的是什麼。這伊甸園中的分別善惡樹是神的禁令,就是神給人表明他的自由意志的機會。神雖然全知的,但人卻不是全知的,神不能不給人這種表現自由意志的機會,否則人類如何肯相信他們自己將會背棄神呢? 2.事實上在伊甸園中並非只有一棵神禁止吃的分別善惡樹,還有生命樹和許多別的樹。神並沒有設下一個陷阱或只留下一條通往那陷阱的路可行,使亞當不得不走入那個“陷阱”。反之,神既然在伊甸園設置了分別善惡樹和生命樹(創2:17,3:22),讓人選擇,神總不能替人選擇生命樹。則神吩咐人不可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警告人吃的日子必定死,實在已經幫助了人類最大的忙,這禁令實際上具有雙重作用:一方面成為人的一種試驗,另一方面暗示人應當選擇那生命樹。所以這警告性的禁令,可以說是神在不幹預人的自由意志的原則下,對人所作的最大援助了。比如先生出了一個題目給學生,這題目只有一個答案是錯的,他把那一個錯的答案告訴了學生,這不是已經幫了最大的忙了麼?先生總不能替學生答出那個對的答案,否則,就不算得是學生答的。 果真有亞當和夏娃其人嗎?關於伊甸園的故事是否純屬神話傳聞? 我相信真有亞當、夏娃其人,這也是對人類起源一個最妥貼的解釋。“亞當”一詞的原意是“紅色的”或“來自大地”,它也被用來泛指“人類”。神起初造了亞當、夏娃這對夫妻並在地上繁衍出人類的子孫後代的聖經記載,並不冒犯我的理性。即便有一日我瞭解到這個故事純粹是對神造人的寓義性的描繪,我的信仰也不會受到絲毫動搖。   人類的祖先絕非是在進化上低於人類的動物或類人猿,他們是按著神的形象所造、頗有能力和智慧的完美傑出之人。人類由於墮落和偏離了神的形象,他們在進化上不但沒有走上坡路,而是一落千丈,墜入黑暗的深淵之中。   一些人會查問伊甸園曾座落在何處。聖經告訴我們,伊甸園位於以色列東部,有四條河從伊甸流出來,它們分別是:比遜河、基訓河、底格里斯河(希底結河)與幼發拉底河(伯拉河)。6伊甸作為這四條河流的彙集地這一地理參照提示我們,伊甸園曾座落在當今的伊拉克或敘利亞北部一帶。   古代的中國文化對伊甸園也有所提示,中文字裏的“西”字乃意表兩個人在園子裏,該字可追溯到至少三千年以前。它表明,在基督教誕生之先,居住在中國的百姓原初來自西域,即底格里斯河與幼發拉底河峽谷一帶;中國人的早期祖先很可能已經熟悉亞當、夏娃居住在伊甸園的故事。 人類的所有種族是怎樣起源的? 根據《創世記》一書的記載,人類所有的不同種族都衍自於挪亞。眾所周知,人類始於亞當和夏娃,但他們很快就變得邪惡起來,“終日思想的盡都是惡。”7 當神垂視這個世界時,他所見到的是血腥的暴力。地球成了一個可怖的居住場所,因為人們為在最大程度上滿足自己的私欲,獲取食物、配偶和維護家族的利益,不惜相互殘殺。所以,神要除滅這些暴戾恣睢、惡貫滿盈的世人,並藉著挪亞和他的後代,肇始了一個新的人類。8 於是,神降下了一場大洪水。洪水消落後,挪亞和他的妻子、三個兒子(閃、含、雅弗)以及兒媳們存活了下來。   含成了埃及人、埃塞俄比亞人、其他黑膚色種族和曾經生活在今天以色列地區的迦南人的先祖。雅弗的後裔包括希臘人、海島的居民和定居歐洲與俄羅斯的人。閃成了閃族人,即猶太人、阿拉伯人和波斯人的祖先。 誘惑夏娃的蛇是否真蛇? 問:創世記第三章所記誘惑夏娃犯罪的蛇,是否真正的一條蛇?還是魔鬼的化身?如果是一條真正的蛇,難道蛇也會說話麼? 答:筆者以為創世記三章的蛇,是實在的蛇,但受了魔鬼的利用,去誘惑始祖。因為本章後半記載神審判亞當夏娃前,先審判了“蛇”。神對蛇的咒詛具雙重意義:一方面懲罰了實在的蛇—“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創三章十五節提及對蛇另一方面的懲罰又是預言到魔鬼將被擊敗—“…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如果那誘惑夏娃的蛇不是實在的蛇,神決不至讓蛇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更甚”。 至於蛇被魔鬼利用而會說話並不希奇,因為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神曾令巴蘭所騎的驢開口說話(民22:28~30);何況人類未犯罪之前,動物是否不能通曉人意,仍未可知。 什?是惡? 惡的本性為何?我們會提出罪行(謀殺)、壞人、邪書(黃色書畫)、不好的事件(颶風)、惡疾(癌症或瞎眼)。但是,是什?使得這些成為惡呢?惡本身到底是什?呢?有人說:惡是一種實質,攫取某些事,使之成為不好(例如病毒侵襲一隻動物);有人說:罪惡是宇宙中的敵對能力。但若神創造了萬物,則神要為惡的存在負責,這種論證如下: 1.神是世界中所有事物的源頭。 2.罪惡是一宗事物。 3.因此,神是罪惡的源頭。 第一個前提是正確的。因此,若要否定結論,看上去我們似乎必須否定罪惡的其實性(一如泛神論者所作的)。我們可以否定惡是某物、實質,卻不一定要否定它的真實性。惡是事物有缺陷了。當一事物缺少它應有的善時,那便是惡。如果我鼻子上的一粒青春痘脫落了,這並非惡,因為我鼻子上本來不應當有任何青春痘。然而,如果一個人缺少了視覺能力,那就是惡了。同理,一個人心中缺少應有的仁慈及對人生命的尊重,則他可能會犯謀殺罪。實際上,惡好比一隻寄生蟲,除非在原本應為完整的物體上找到一個洞,否則不能存在。 有時可以舉更容易的例子(例如不和諧的關係)來解釋惡。假使我拿起一隻精良的槍,放入一顆高品質的子彈,指向我完好的頭,將我健全的指頭放在那靈活的扳機上面,正確地扣動扳機…結果是一個不和諧的關係。上述有關的事物本身都並非惡,但這些良好的事物之間的關係顯然有些缺陷。在這個例子中,缺陷源於那些事物並非按應有的原意被使用。槍不應當被用於濫殺,用於娛樂則十分合用。我的頭並非用來作槍靶子的。同樣的,強風打圈轉並沒有什?不好,但若風勢掃過一個停車場,便產生不和諧的關係了。不和諧的關係之所以不好,是因為在那關係中缺乏某些東西。因此,我們對惡的定義仍然可以成立。良善的事物間的關係中,如果缺乏某些應當存在的東西,那便是惡。 惡從哪里來? 起初的時候已有神,他是完美的。接著這位完美的神創造了一個完美的世界。如此罪惡由何而來?我們可以將個中問題用下面的方式展示出來: 1.神所造的每一物都是完美的。 2.完美的受造不能作不完美的事。 3.因此,神所造的每一物都不能作不完美的事。 亞當和夏娃既是完美的,那他們怎麼會墮落的呢?別將罪過推諉給蛇,那不過是將同樣的問題往後推罷了,因為神不是也把蛇造得挺完美的嗎?有些人認為必定另有一股力量,與神相等或非神所能控希;或許神可能根本便不是那?良善;但也有可能答案在完美的定義本身。 1.神將萬物都造得很完美。 2.神所造完美的萬物中有一樣是有自由的。 3.自由意志是惡的根源。 4.因此,不完美(惡)可能源自完美(並非直接,乃間接,藉著自由意志)。 人(和天使)成為道德完美者的要件之一乃是自由。我們對自己所做的事具有真實的選擇權。神創造我們,使我們像他一樣可以自由地愛。(強迫的愛根本就不是愛,對嗎?)但當神如此創造我們時,他也容許了惡的可能性。所謂自由,便是我們不但有機會去選擇善,同時也有能力去選擇惡。這是神明知而願意承擔的風險,但並不因此便使得他要為惡負責。他創造了自由這一個事實,我們實行自由這一動作。他使惡成為可能,人使惡成為實現。不完美源自我們這些具有自由意志的受造物,濫用了我們的道德完美。 至於蛇這個問題,答案也一樣。撒但原是所有受造物中最美的,具有完美的自由意志。撒但背叛神,成為第一個罪,是後來所有罪惡的版本。有些人會問:「什?促使撒但犯罪?」這就如同問什?造成第一因一樣;促使撒但犯罪的是它的自由意志,別無他物。它是它所犯的罪的第一因,你無法在那之前再找出另一成因。當我們犯罪,歸根究底,是我們經由我們的自由意志構成我們犯的罪。 兩種 敗類 形上的 道德的 在物質上 存有或能力的缺陷 影響到存有 導致不存在 完全敗壞的車子,是路邊的廢鐵 在意圖或意志上 缺乏良善的用意 影響到作為 導致邪惡的行為 完全敗壞的人,無意行善 自由意志的定義 要瞭解自由意志的定義,必須先理清一些誤解。有些人說自由意志便是「欲望」的能力,但更好的定義是,在可能的選擇中有「決定」的能力。「欲望〕是一種激情,一種情緒。但是意志是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欲望中作抉擇。同時,有些人認為:所謂自由,表示沒有任何選擇上的限制一一一個人必須可以隨心所欲地做他想要做的事才算有自由。但是與自由相對的並非少一點選擇,而是被迫選擇此而不准遲擇彼。自由並非無限制的選擇,而是在可能的選擇之中不受拘束地作出選擇。只要那個抉擇出於個人意願,而非受外力控制,都是自由的。因此,自由意志意謂:在兩個或更多的選擇中,行使不受強迫決定的能力。 為何無法消滅惡? 這是過去幾百年中在大學校園裏一再爭辯的問題,它的典型論式如下: 1.如果神是至善的,他會願意消滅惡。 2.如果神是全能的,他應能夠消滅惡。 3.但惡仍未被消滅。 4.因此,至善全能的神並不存有。 為什?神不採取一些行動來對付惡?如果他能夠並且願意,為何我們仍然面對罪惡?惡為何如此頑強?似乎一點不見惡的力量趨緩式微。 這個問題有兩個答案。首先,要消滅惡必然連帶地消滅自由。如前所述,自由存有者是惡的根由,而自由的賦予是為著愛、的緣故(太二十二36一37)o沒有自由,就不可能有愛。要消滅惡,惟一的途徑是消滅自由,但這行動的本身便是惡,因為如此將剝奪受造物最大的善。因此,消滅惡實際上將成為罪惡之舉。我們若想要制服惡,必須從如何勝過它,而非如何消滅它著手。 上述以惡的存在否定神存有的論證實際上作了一些大膽的假設。因為惡現在未被消滅並不表示它永遠不會被消滅,而那論證暗示:神既至今尚未成就這事,則這事永遠不會發生,這形同假設提出該論證的人知道未來。如果我們糾正它在時間方面的疏忽,將那假設重述,則將成為支持神存有的論證。 1.如果神是至善的,他會願意消滅惡。 2.如果神是全能的,他應能夠消滅惡。 3.惡尚未被消滅。 4.因此,有一日神將會也能夠消滅惡。 原本用惡的問題來說明神不存有的論證反而變成了神存有的辯護!如果此事尚未發生,又如果神真的是我們所說的神,則剩下的推論毫無疑問地是我們等得還不夠久。神並未退休,最後一章結論尚未寫成。神顯然情願應付我們悖逆的意志,而非將我們變成木石一般行使他至高無上的主權統治。迫不及待解決這表面矛盾的人,顯然還得耐著性子等下去。 惡有意義嗎? 受苦難折磨的人心中只有一個怒吼:「為什??」「為什?我失去我的腿?」「為什?我們的教會被燒毀?」「為什?我的小女兒要死?」「為什??」不幸的是,我們常常無法提供一個答案,來滿足那些受創的心靈,使得他們的苦難顯得有意義。但對於那些以此為理由否定神的存在或良善的人,我們倒有話可說。他們的論證如下: 1.多受苦難絕非良善的旨意。 2.一位至善的神在每一件事上都有他良善的旨意。 3.因此,至善的神不可能存在。 我們可以用兩種方式來面對這個問題。首先,我們必須將我們是否知道惡的目的,以及神是否在惡上都有一良善的旨意這兩件事區分。就算我們不知道神的旨意,他仍然可能有一個很好的理由容許惡發生在我們的生命中。因此我們不應當只因為我們無法得知任何理由,便斷然假設事件背後必定沒有神良善旨意的存在。 此外,我們實際上知道神在某些惡上的旨意。例如,我們知道神有時會使用惡來警告我們遠離更大的惡。任何曾經照顧過兒童的人都曾經過一些擔驚受怕的日子,害怕孩子會去觸摸火爐。但我們也知道孩子一旦摸了一次後,便不會再去摸了。因他第一次摸的當時立即實際體驗到「燙」這個字的意義,下次我們用這個字眼去警告他時,他會立即順服。容許第一次小小的痛苦發生,為的是要避免以後更大的痛苦發生。 痛覺也幫助我們避免自我毀滅。你知不知道為何麻瘋病人失去他們的手指、腳趾、鼻子?通常這與麻瘋病本身並無直接的關係。毋寧說是這疾病令他們失去觸覺,導致他們自我毀滅。他們摸到熱鍋時不感覺到熱,因此沒有及時避開,導致灼傷。他們對將要撞到的物體沒有感覺,在未減速的情況下全力撞上。由於沒有痛覺,因此常造成對自己極大的傷害,甚至還不明究理。 雖然惡的代價看似很大,但有時它會帶來更大的善。聖經提供了好幾個案例,例如約瑟、約伯、參孫,他們每一個人都經歷真實的苦難。但是,若非約瑟被他的兄弟賣為奴、含冤下獄,以色列家族如何能度過饑荒、找到避難之處蔚為大國?約伯若非先承受那?多的苦難,他的靈命會如此驚人地成長嗎?(伯二十三10)使徒保羅在得到神啟示的殊榮之後,如果沒有苦難令他謙卑下來,他會成為什?樣的領袖?(林後十二〕約瑟對他弟兄所說的話可以作為結論:「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創五十20) 最後,容許一些惡實際上有助於將惡擊敗。一些複健中心(例如戒酒、戒煙、戒毒中心)的程式之一,便是盡病人所能承受的程度,給他大量的酒、煙、毒品,直到他厭倦膩煩為止。當他們對該物質有一次不好的經驗後,便比較容易戒除。拉威(Rahway)監獄的「現身試法」(Scared Straight)事工,嚇阻了許多青少年不敢犯罪,但述說監獄黑暗的犯人都曾給別人、給自己帶來許多痛苦。最極致的例子,便是十字架。在十字架上,一位無辜者承受了絕對不公義的痛苦,導致所有的人可以承受善果。他代替我們承受了我們本應承受的惡,使我們得以無須畏懼、自由地來到神面前,因為他撤去我們的罪咎和刑罰。 魯益師說過:「在我們享樂時,會聽到神向我們耳語,在我們的良心中,會聽到神向我們說話。但是在我們的痛苦中,會聽到神向我們呼喊。痛苦是神使用的麥克風,為要喚醒一個耳聾的世界。」(注2)有時我們需要痛苦來幫助我們,以免我們在沒有痛苦的情況下會趨之若騖地去為惡,而在惡中滅頂。神警告我們,讓我們看到世界上有些東西比苦難更好,以免我們作出會招致更大苦難的錯誤決定。 該隱的妻子是誰? 問:當時既只有亞當一個家族,則該隱或其子孫之妻從何而來? 答:雖然創世記第四章只記亞當生了該隱和亞伯,但並非說亞當只生該隱和亞伯,他可能還有其他女兒,所以該隱的妻子,當然是從亞當所生的女兒而來。反之,該隱既有妻子,正可以證明亞當還有聖經未記的女兒!但在律法時代之前,聖經未有明文禁止兄妹結婚;例如亞伯拉罕的妻子撒萊,原是他同父異母的妹妹(創20:12)。但摩西將神的律法傳給以色列人時,則嚴禁兄妹結婚(利18:9)。 該隱何以怕人殺他? 問:按創世記所記,神只造了亞當夏娃,而他們又只生了該隱和亞伯,則該隨殺亞伯後何以怕別人殺他? 答:1.亞當可能還有別的子孫是聖經所未記的。注意創世記第四章中並未聲明亞當除該隱和亞伯之外沒有別的兒子。 2.這是該隱殺人後的心理,殺人者總是怕被人殺的。 3.該隱顧慮得很長遠;他未必為當前有無別人殺他而憂慮,可能是擔心在以後長遠的日子中,人類漸多起來的時候,有人會殺他。他希望自己活得很長久。 關於挪亞的年歲 問:創世紀五章卅二節說:“挪亞五百歲生了閃、含、雅弗。”是否表示挪亞是同一年之內生了三個兒子?否則聖經的記載是不準確?再者, 六章三節說:“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注意這一百二十年若與五章卅二節合起來計算,則神用洪水滅世時挪亞應為六百二十歲;但創世記七章十一節卻說挪亞進方舟的時候是“六百歲”,這又如何解釋? 答:1.“挪亞五百歲生了閃、含、雅弗。”意即挪亞五百歲那年開始生了其中的一個兒子,後又再生其餘的兩個兒子。並非說挪亞五百歲那一年,連續生了三個兒子。 再者:按創十一章十節,洪水後二年閃是一百歲,可見挪亞是五百零二歲生閃的。若“五百歲”是一個準確的數字,不是大約的數字,則長子不會是閃,更可能是雅弗,因按創10:2,6,21;代上1:5,8,17雅弗的名字都列在最先。而創十章廿一節之“雅弗的哥哥閃”應譯作“雅弗的兄弟閃”。 但若“五百歲”是一個大約的數字,則較可能閃是長子。 2.我們不能盲目地憑著聖經中一切有關數字的記載是否準確,以衡量聖經的記載是否準確。因為聖經中的數字,有些是準確的記載,有些卻只是大概的記載。倘若一段經文,它的本意是要作一種數目字上的精確記錄,我們引用以證明聖經的準確性固然是好的;但若一段經文,它的本意並非要作精確的數目字記錄,我們卻以同樣的原則衡量它便不合理了! 3.創六章三節:“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這“一百二十年”未必是從挪亞五百歲那一年開始計算的。換言之,創六章三節的事,未必是按照聖經記載的次序發生在創五章卅二節之後的。反之,它倒應當按照時間的次序,發生在挪亞五百歲之前;也就是發生在挪亞未生“閃、合、雅弗”之前二十年。 天使與人結合? 問:創世紀六章一至四節中的“神的兒子們”、“人的女子們”、“偉人”、“上古英武有名的人”這些名稱是怎樣解釋,是指著何等人? 答:以上的四個名稱可照字面的意恩解釋,不過前兩個名稱—“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指什麼人,解經家的意見頗有出入。有人以為“神的兒子們”指墮落的天使,“人的女子們”就是人的女子。也有人以為“神的兒子們”指上章亞當的後代,“人的女子們”指該隱的後代。筆者個人接受後一說,因: (一)主耶穌明言:“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3:6)人是屬肉身的,天使則是屬靈的—“服役的靈”(來1:14);若天使能與人結合生子,所生出來的究竟是人還是靈呢?這和主耶穌所講過的話正面衝突。 (二)主耶穌又告訴我們,天上的使者是“也不娶也不嫁”的(太22:30)。這樣,難道墮落了的天使便又娶又嫁麼?這講法有點神秘,且與中國人的人鬼奇緣一類的神怪小說很接近。 (三)雖然聖經也稱天使為“神的眾子”(伯1:6,2:1,38:7;詩89:6),但這些經文的“神的眾子”顯然都不是墮落的天使,乃是服侍神的天使。另一方面,聖經也稱亞當為“神的兒子”(路3:38),又稱“承受神道的人”為神(約10:34;詩82:6),則在此“神的兒子們”指亞當的正統後代—塞特的後代—應當是合理的。按創世紀四章十六節至廿四節一段,特別先記載了該隱被驅逐之後其子孫在世上發展的情形;該隱是沒有信心的,使徒約翰稱他為“屬那惡者”的(約壹3:12),顯然該隱已被剔出亞當正統後代之外。然後在第五章另記塞特的後代,而塞特乃是代替有信心之亞伯的(創4:25);並且第五章中的以諾與挪亞,都是著名的信心偉人。所以,第五章所記載的,可說是亞當有信心的子孫—塞特的後代。這樣,我們若以這裏“神的兒子們”指塞特的後代而“人的女子們”指該隱的後代(他們本來是與塞特的後代分開的),比較以“神的兒子們”指墮落的天使,與人的女子們結合,生出偉人和上古英武的人,更為合理而自然。 神何以會後悔? 問:神既是全知的,在神未造人時,已知人以後必犯罪。然則何以創世記六章六節卻說:“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如何解釋? 答:聖經中有些詞語之意義,是不能單照我們日常的用法來領會的;有時需要照聖經自己的習慣用法來領會,才能準確。按“後悔”這詞,照我們日常的用法,是用以描述一個人為著某種自己料想不到的後果而追悔恨錯的意思。但舊約聖經對“後悔”的用法,卻不一律是這種意思。特別是用於形容神因人的錯失、悖逆而不得不改變對待人的法則時所用的“後悔”,是不含為意外的失敗而恨錯的意思的。請注意下列三組的經文: (1)舊約中人可以求神“後悔”—“…求你轉意,不發你的烈怒,後悔,不降禍與你的百姓。…於是耶和華後悔,不把所說的禍降與他的百姓。”(出32:12,14) “耶和華啊,我們要等到幾時呢?求你轉回,為你的僕人後悔。”(詩90:13) 在此摩西竟能求耶和華“後悔”,而耶和華亦在尚未降禍與他的百姓之前因摩西的懇求而“後悔”,不降禍給以色列人;可見所謂“後悔”,實即“轉意”的意思罷了,絕非恨錯追悔之意。 (2)詩人在描述神的慈愛與憐恤時,也用“後悔”這個字—“為他們記念他的約,照他豐盛的慈愛後悔”(詩106:45)。這“照他豐盛的慈愛後悔”實即照他豐盛的慈愛而憐恤、不長久責備、轉意、不降禍的意思;完全是為人而發,不是因神發現自己的錯失而追悔。 (3)舊約中神曾預先聲明會“後悔”—“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說,要拔出、拆毀、毀壞;我所說的那一邦,若是轉意離開他們的惡,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說,要建立、栽植;他們若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不聽從我的話,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所說的福氣賜給他們。”(耶18:7~10) “或者他們肯聽從,各人回頭離開惡道,使我後悔不將我因他們所行的惡,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耶26:3) “現在要改正你們的行動作為,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話,他就必後悔,不將所說的災禍降與你們。”(耶26:13) “希西家豈不是敬畏耶和華,懇求他的恩麼?耶和華就後悔,不把自己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耶26:19) “…因為他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或者他轉意後悔,留下餘福…。”(珥2:13~14) “…我就說主耶和華啊,求你赦免;因為雅各微弱;他怎能站立得住呢?耶和華就後悔,說,這災可以免了。”(摩7:2~3,參5~6) “…或者神轉意後悔,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至滅亡,也未可知。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他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拿3:9~10) 以上這許多節經文所提到的“後悔”,有許多都不是“事後”的後悔,而是“事先聲明”的後悔;這就和我們通常所用之“後悔”的意思完全不同。並且都常與“轉意”連用,而其實際意義亦系指神轉變其待人的法則而言。由此可見,舊約中論及神後悔的話大多數有其特殊的意義,不能照通常的意義來領會。 此外還有一點我們要注意的,就是神的慈愛、能力、信實…是不會改變的,但神對待人的法則是會改變的。例如:降禍成賜福、憑律法或憑恩典、藉先知曉諭或藉兒子曉諭、用異象啟示或用言語教導;有時差遣他的僕人勸誨,有時用患難管教;對忠心順命的人給予賞賜,對不信悖逆的人給予刑罰…。這些不同的法則,都因時因人而改變的。每當神因人的犯罪悖逆(人對神先轉變了)而不得不按著人的失敗情形“轉意”另用適當的方法對待人—如使人受禍—時,神這種“轉意”是帶著為人極度憂傷難過的“轉意”;或是人在受管教之後願意回轉離開罪惡,使神“轉意”不再降禍而降福,這種“轉意”乃是令神為人感到有遺憾的,因為是受了管教之後才同頭,這些管教原不是神喜歡叫人受的痛苦。聖經用一種特別的講法來形容神的這種“轉意”,這種講法就是“後悔”。 但同樣的一個字“後悔”,若不是論及神因人的失敗而有的“後侮”,而是論及神的定旨、信實、智慧、慈愛時,便不是這種意思。例如: “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詩110:4)—指神之信實永不改變,神不會追悔所應許的。 “…我意已定,必不後悔,也不轉意不作。”(耶4:28)—指神憑其智慧所定之旨意,決不至因錯誤而追悔。 “我耶和華說過的,必定成就,必照話而行,必不返回,必不顧惜,也不後悔。”(結24:14)—與上節同意。注意,這幾節的“後悔”都是論及神本身的定意,與上文“後悔”的用法完全不同。 所以,創世記6章6節的“後悔”,實即“心中憂傷”而不得不改變待人的方法的意思。而其下文命挪亞造方舟,神准備用洪水毀滅世界,就是他改變待人法則的事實。 再者:創6章6至7節的“後悔”,按楊氏匯編原文nacham,英譯作repent,同一個字在耶8章6節譯作“悔改”。新約(希臘文)中的“悔改”,原文就是“心意回轉”的意思(來12:17)。 洪水的記載是歷史還是神話? (創7:4)因為再過七天,我要降雨在地上四十晝夜,把我所造的各種活物都從地上除滅。」 聖經中洪水的記載與創世的記載一樣,已經證實遠較古代其他同類神話更加記實、更少神話化,兩下表面的相似之處非但不是因為摩西的抄襲,反而更顯出它們有共同的歷史事實為根源。雖然經過改名換姓〔聖經中的挪亞被蘇美稱為宙要特鳥(ziusudra),在巴比倫的傳統中則被稱為鳥地拿地拿比士(Ut-napishtim)],但基本的故事仍一樣,都說到:有一人被告知建造一特定尺寸的船雙,因為神(或諸神祗)要用洪水淹滅世界。他照著作了,安然度過浩劫。當他一下船,就獻祭。神(或諸神祗〕對眾生毀滅表示懊悔,就和道人立了人約。道些核心情節表明它有一人事實基礎。近似的報導見諸世界各地,希臘人、印度人、中國人、墨西哥人、阿爾根金人以及夏威夷人都傳說有場大洪水。 同時,蘇美人有一王的名單,他們都視洪水為真實事件。該±單在列出八個異常長壽(數萬歲)的王名後,行文突告中斷,插入洪水的記載:「後來洪水淹沒(地面),王朝被打下凡間,由凱司(kin)開始。」但是我們是否有充足的理由相信:摩西所記載的才是最可靠的歷史記錄?其他版本中的情節過分精巧,流露出訛變的痕跡。唯有創世記提到洪水及其他與挪亞生平有關的年代記錄。事實上,創世紀讀來幾乎與日記或船上的航行記事一般。巴比倫立方體的船不可能拯救任何人免於洪水之災,因為洶湧的洪水會從各方面不斷地將船翻轉。然而聖經中的方舟是是方形的—又長、又寬、又低—可以在洪濤中安然漂浮。異教神話中的落雨期(七日)過短,不足以造成他們描述的巨大破壞。水位得升到17.000尺以上,才能遮蓋大部分的山頂,必須有較長的落雨期才顯得合理;同理,說所有的洪水於一日之內退盡也屬荒誕不經。此外,在異教神話中的英雄被高舉為不死的英雄,而聖經中的挪亞仍會犯罪,也顯出它記載的真實性,因為唯有尋求報導實情的才會涵蓋這些部分。 有些人認為:洪水雖然嚴重,卻非普世的,只是地區性的。但有地理上的證據支持普世洪水說。有些「近世〕動物的部分骸骨在世界不同地帶的深層裂縫中被發掘出來,洪水似乎是這種現象最好的解釋。 神曾以彩虹立約不再有洪水滅世,為何現在還有這麼多洪水? 你以創9:16神曾以彩虹來與挪亞立約說:這要作為神不再以洪水來「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當你看見世界各地,仍發生洪水氾濫的事件,而嘲笑說神是位善忘的神。彩虹還在,而各地時不時還會發生水災,所以你認為,神似乎忘了自己所立的彩虹之約。 我們的回答: ☆請你留意,因世人的罪惡太大,以致神痛心,後悔造人在地上。挪亞時代那一次的洪水,是個毀壞一切,滅絕所有血肉之物的一次全球性,普世性的大審判。結果四十天,四十夜的大雨,使洪水的高度,高過地上所有的高山。那是一次全地的審判。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能存活。我們從神與挪亞(人類)所立的彩虹之約的內容看(創9:12-17),這約的中心內容是:神應許不會再以洪水「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請注意創9:16的經文內容是說:不再以洪水「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不會再有「洪水毀壞一切」。請注意:它是說「毀壞一切」。意思是不會再有洪水毀滅「全部」,不會再有洪水毀壞「一切」所有的物。顯而易見的,這「彩虹之約」的中心資訊是指:不會再有另一次,毀滅全世界所有血肉之物的滅世大洪水。這是「挪亞之約」的內容。 因此,我們不能把它解釋為「從此以後,地上不會發生水災,或發生洪水的事件」。而是解釋為「不會再有毀滅全世界的大洪水」。感謝神,第一次洪水滅世的事件以後,雖然人類沒有因此得到警戒而停止犯罪,然而神並沒有忘記這一個約。自挪亞的洪水以後,人類的歷史告訴我們,罪惡雖然沒有減少,幾千年以來,這世界再沒有經歷第二次的毀世大洪水。你今天能夠有生命氣息來信嘲笑神,就是最好的明證,說明神不但沒有忘記這個約,他也守著了這個約。讓我們慶幸神守著了這個約。如果神忘了這約;像你和我這樣的罪人,也許早已不存活在這個世界裡了。 另外,主耶穌在馬太福音24章論到末日的災難時,特別說預言說到:「挪亞的日子如何,人子降臨的日子也如何(太24:37)」。挪亞的日子,其中一個最重要的特徵,除了人心有許多罪惡以外,最明顯的特徵是天氣的異常與改變,尤其是水災的現象。按主耶穌在馬太24:37的說法,聖經學者們大都相信,並把這經文的意思注解為:末世來臨前的日子,「洪水的氾濫」會是一個末日前的一個兆頭。意思是說;在這屬於末世的日子裡,洪水氾濫的情況,會發生在世界各地。因此,基督徒相信,雖然全地不會再被另一次大洪水所滅絕。但局部的洪水氾濫的情況,會繼續發生,而且會因天氣的變異而更加嚴重。 兄妹結婚? 問:關於創世紀中所記載亂倫之事,應作何解釋?如:創19:31~38羅得的兩女與父親亂倫之事;創20:12亞伯拉罕娶同父異母之妹為妻。 答:讓我們先來看聖經對這件事的記載「(創19:30-32)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裏;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裏。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裏。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 按幾千年前那地的文化,傳宗結代是大事。羅得的女兒們為了得後裔,用計謀做了不當做的事。羅得的兩個女兒為立後裔與父親行了屬於亂倫之事,聖經雖記載他們犯罪的經過,但並非說聖經贊同他們的行為;相反地這事件乃是反映那位愛世界的羅得如何忽視了家庭的教育。他顯然平時沒有好好引導他的女兒走敬虔的道路,才會有這麼悲不正確的過失和結局!而他們所生的兩個兒子“摩押”和“亞們”,其子孫日後都成為以色列人的禍害(參民22:7,25:1;士3:12~13,10:7,17~18) 2.亞伯拉罕娶同父異母的妹子為妻,卻不能與羅得女兒的事相提並論;因亞伯拉罕與撒拉是正式的夫妻關系,不是非法淫亂。而見當時兄妹結婚是被許可的。事實上人類被造的初期兄妹是被許可結婚的;但在律法時代開始之後就不准兄妹結婚(利18:9)。 割禮 問:割舊約的割禮是什麼?我們現在為什麼不要守這割禮? 答:割禮是神與以色列人的祖宗亞伯拉罕立約的記號(創17:1~14;羅4:9~12),是以色列人所應世代遵守的。這禮就是所有的男丁,都要在生下來的第八日割去下體的一塊包皮。現今基督徒並不守割禮,因為: (1)按肉身說,我們不是亞伯拉罕屬肉身的子孫,割禮之約對我們無直接關系。 (2)按靈性說:我們已經在基督裏面“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欲的割禮”(西2:11)。 羅得父女及猶大與他瑪之亂倫 問:利未記廿章十二節、十七節既明說淫亂、亂倫是罪,何以創世記卅八章十二至十八節及十九章卅到卅八節兩處亂倫的事,不見神的刑罰!究竟亂倫的事在神眼中算不算是罪行呢? 答:淫亂的事當然是罪(太15:19;啟21:8)。但在羅得與猶大的時候還沒有律法的明文,指明不可亂倫。(參上面的“兄妹結婚”一問)。但創十九章卅至卅八節(羅得與女兒),卅八章十至十八節的事(猶大與他瑪氏),卻不算得是親屬結婚,而是婚姻以外為盡傳宗接代的責任。這些人是按他們當時的文化:必須要有後裔,好傳宗接代。就像早期的中國人認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為了生孩子,就算娶多幾個妻子都不算是犯罪。但該段聖經的記載中,未明說他們的行事是否罪行;是因為該段經文的重點不是要說明什麼是淫亂的罪,而是另有其記載的主題: 1.創十九章末段的記載,其主要內容是說明:甲、貪愛世界之羅得,其結局如何可憐。乙、不教導兒女敬畏神之家庭,其遠景是可悲的。丙、那常作以色列仇敵的摩押人與亞捫人的先祖,是如何出生的。 2.創卅八章之記載,其主要內容是說明:甲、猶大家庭的敗壞。乙、猶大對他瑪的不義(十節)及其縱欲的生活。丙、他瑪氏的信心和基督先祖的出生(參創38:26,29~30;太1:3)。 雅各與天使摔跤 問:創世記卅二章末段,記雅各與天使摔跤,那天使到底是誰?他為什麼要和雅各摔跤竟又勝不過雅各?雅各何以又糾纏著要他為他祝福? 答:關於雅各在雅博渡口與天使摔跤的疑難,可分三點答覆: 一、與雅各摔跤的是誰? 按本段的記載屢次稱那與雅各摔跤的為“那人”(見創32:25~29,32等節),而28節“那人”給雅各改名以色列時說:“因為你與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後來雅各自己也說:“我面對面見了神,我的性命仍得保全”(30節),可見那與雅各摔跤的是神而成人形顯現出來。按何西阿書所記:“他在腹中抓住哥哥的腳根,壯年的時候與神較力,與天使較力並且得勝。”(何12:3~5)“神”與“天使”並用,所以有解經者認為是一位天使。但不論“天使”或神自己,總是一位足以完全代表神的在人形中向雅各顯現。 舊約中有幾次記載神或神的使者藉人形向人顯現,如創18:1~15;書5:13~15;士13:3,7,9,18;但3:25。一般解經家都同意這些地方的“人”,“耶和華”,“使者”,“神人”,“元帥”,“神子”,實際上就是主耶穌在舊約時代,暫時取了人的形狀向人顯現。 二、為什麼“那人”勝不過雅各? 那人既然是神,為什麼與雅各摔跤竟勝不過雅各?從25節下半:“就將他的大腿窩摸了一把,雅各的大腿窩就扭了。”可知那人並不是真的勝不過雅各。這“勝不過”僅指他不顯出他的神能時,或說只在他不要勝過雅各時才勝不過。“那人”來與雅各摔跤的目的顯然在於造就雅各,使他認識自己的軟弱與神的大能。所以先允許雅各傾其全力與他摔跤,但正在雅各看來是得勝的時候,便摸他一把,雅各的大腿就瘸了(31節)。這使雅各認識到他自己最大的力量和最高的勝利,還不及神一舉手之勞。 三、為什麼雅各要糾纏著要他祝福? 比較本段下文的記載,可知雅各初時雖不知“那人”是誰(否則便不會跟他摔跤),但大腿扭了之後已經知道“那人”乃是神的顯現。所以雅各轉而求他的祝福。 不過,既然“那人”只摸了雅各一把,便能使他的大腿扭了,雅各又怎能糾纏著他說:“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但事實上那人終於給雅各祝福了才離去。這說明了“那人”雖能把雅各的腿摸瘸了,卻並無惡意,更不肯對一個懇切求祝福的人不顧而去。 所以,這整個事跡的經過,是教導雅各認識他自己的軟弱和神豐富的慈愛與能力。 7e : Go Go Go Go

  • 851, 3,加沙戰爭擾動加利利,阿拉伯以色列基督徒留下來服侍

    851-3 加沙戰爭擾動加利利,阿拉伯以色列基督徒留下來服侍 文章 851 3 作者 Jayson Casper 加沙戰爭擾動加利利,阿拉伯以色列基督徒留下來服侍 加沙戰爭擾動加利利,阿拉伯以色列基督徒留下來服侍 數萬人從與黎巴嫩接壤的北部邊境流離失所,信徒們在巴勒斯坦人和以色列人的身份之間取得平衡,追求與所有人的和平。 傑森·卡斯帕爾( JAYSON CASPER ) 2024年6月25日 圖片Amir Levy/Stringer/Getty 真主黨對以色列北部發動火箭襲擊後,一名男子望著戈蘭高地上空升起的濃煙。 一個星期五的傍晚,在以色列北部距黎巴嫩邊境五英里(八公里)的一個阿拉伯和猶太混居的小鎮-馬阿洛特·塔什哈(Ma'alot-Tarshiha)的基督君王福音聖公會教堂( Christ the King Evangelical Episcopal Church )裡,一位年輕婦女將她的幼兒放在膝上。像其他地方的母親一樣,她拍拍手,示意大家回應。 牛說什麼? 「哞」,孩子回答。 狗說什麼? 「汪汪」,孩子回答。 炸彈說什麼? 「嘭」,兩人都笑了。 就在幾個小時前,真主黨的火箭彈從頭頂飛過,有時會被以色列的鐵穹防禦系統攔截。禮拜時警報響起時,成員們還在想是否應該進入地下室的混凝土避難所。 這種俏皮的模仿掩蓋了加利利地區較少報導的衝突的嚴重性,但也揭示了它的日常常態。 基督之王的青年志願者領袖、28歲的塔莉塔·吉里斯(Talita Jiryis)說:「現在,炸彈已經淡出了人們的視線。」「黑色幽默是我們應對恐懼和明天不確定性的機制。」 這是對留在邊境附近的北部公民而言。但是,另一種不確定性讓數萬名撤離家園的人痛苦不堪。阿拉伯裔以色列基督徒對今日基督教作出了不同的評價,但他們都祈求在自己的國土上實現和平。加沙戰爭也影響著他們。 10月8日,在哈馬斯越過邊界進入以色列南部並殺害了1200名以色列人後一天,真主黨-與伊朗結盟的什葉派穆斯林民兵組織-從黎巴嫩發起了「支援前線」。 從那時起,每天都有火箭彈襲擊和報復性射擊。 但與加沙相比,傷亡人數( https://apnews.com/article/lebanon-israel-hezbollah-gaza-war-iran-conflict-260c308e5e6f85d30d8ebd0352c6bcb3 )要少得多。在黎巴嫩,已有450多人喪生,其中大部分是真主黨和其他激進戰士,但也包括80多名平民。在以色列,至少有16名士兵和11名平民喪生。 在數星期內,以色列命令( https://www.jns.org/netanyahu-israel-has-surprising-plans-for-hezbollah/ )毗鄰黎巴嫩的42個北部社區撤離,造成6萬至8萬居民流離失所,並提供經濟補償。另有9萬黎巴嫩人也逃離了( https://apnews.com/article/israel-lebanon-hezbollah-evacuees-gaza-war-1841834d89af938a8445821567640aea )戰火,他們通常被限制在邊界兩側幾英里的土地上。 盡管以色列和真主黨似乎都不願發動全面戰爭,但暴力衝突仍在不斷升級和擴大。馬阿洛特·塔什哈沒有接到撤離的命令,附近的拉瑪(Rameh)也沒有接到撤離的命令,而吉里斯就是在那裡出生和長大的。 約書亞記19:29中提到,拉瑪是亞設部落的一個邊境城鎮,距離邊境只有八英里(十三公里)。然而,這個歷史上信奉基督教的村莊卻坐落在一座面向黎巴嫩的小山上,村裡還有穆斯林和伊斯蘭教異端德魯茲教徒( Druze )社區。在2006年以色列與真主黨的最後一次直接衝突中,火箭彈只擊中了山頂或下面的山谷。 但阿拉伯居民不願撤離的原因並非因為相對安全。吉里斯說,拉瑪的許多人最初來自附近的伊克里特( Iqrit ),1948年以色列獨立戰爭時,猶太士兵強迫村民撤離。他們可以在兩星期內返回的承諾沒有兌現;1951年以色列最高法院為他們做出的裁決也沒有兌現。次年聖誕節,以色列國防軍拆毀了每一棟房屋。 七十三年零一天後,真主黨的一枚火箭彈擊中了伊克里特的希臘天主教堂大院,這是唯一的一座屹立不倒的建築。火箭彈炸傷了80歲的看門人,九名以色列國防軍士兵在隨後疏散他時受傷。 吉里斯說,以色列當局意識到普遍存在的不滿情緒,因此只建議而不是命令阿拉伯社區撤離。在基督徒居住的法蘇塔( Fassuta )村,婦女和兒童離開了,而男人們則留了下來,他們擔心歷史會重演。 然而,基督君王教堂代表了現代合作:三年前,以色列政府捐贈了教堂的土地,教堂的防空洞也向公眾開放。由於村裡的許多人都在猶太區工作,因此教堂在以色列週末的安息日前舉行禮拜。她補充說,撒瑪利亞救援會( Samaritan’s Purse )為窮人提供了130美元的食品券、急救包和電池燈。 領導人在發放儀式上說,「耶穌是世界之光」。 教會的平均參加人數約為80人,其中包括十幾名年輕人,大部分是青少年。吉里斯的父親是該教會的牧師,她擴展了父親在馬拉拿塔( Maranatha )家庭會議地區的事工,計畫在四月份舉辦一次跨宗派的青年聚會。來自北部弟兄會( Brethren )和拿撒勒派( Nazarene )教會的約70人報名參加,但在活動前幾天,伊朗對以色列發動了史無前例的導彈襲擊,這讓所有人都亂了陣腳。 但他們還是舉行了聚會。 她說:「我們必須充分啟動我們的信仰。」「基督徒常說,『我不怕邪惡。』但這一次,我們不能再假裝了。」 然而,吉里斯說,許多人精神上已經疲憊不堪,他們將恐懼埋藏在心底,而不是求助於神。平日裡,她住在距離村莊西南25英里(40公里)的港口城市海法( Haifa ),在一家政府醫院擔任心理醫生。她運用自己的技能,為村裡的孩子們製作藝術品和手工藝品,並堅持讓成年人繼續聚會,相互交流。吉里斯告訴他們,呼吸練習和情緒意識是必不可少的。 然而,當她看到戰爭時,她對雙方的不公正感到憤怒。 吉里斯了解猶太人恐懼的核心歷史。她的母親是德國人,她的曾祖父曾被迫參加第二次世界大戰。 戰爭中沒有贏家,只有輸家 ,這是他灌輸給兒子的口頭禪。這位祖父在她七歲時去世了,但這種情緒已滲透到她今天的身份認同中。 吉里斯說,她的祖父是巴勒斯坦人,但像她這一代的許多年輕人一樣,她也在為如何定義自己而掙扎。雖然她自稱是阿拉伯基督徒公民,但她並不覺得自己完全是以色列人,因為她不是猶太人,也沒有在以色列國防軍服役。她有許多阿拉伯和猶太朋友,但她通常回避政治,而是說「叫我瑞士吧」-她的父親曾在瑞士學習聖經,瑞士是一個中立的國家。然而,作為一個福音派教徒,她是少數中的少數。 她的內心衝突是顯而易見的,但她找到了解決辦法。 「我專注於我的天國身份,」吉里斯說。「但在這裡很難,因為你必須有所歸屬。」 她看到,即使在基督的身體裡,也有向社區敘事投降的現象。一些彌賽亞派猶太人承認,他們不會為「未來的恐怖分子」-巴勒斯坦兒童-祈禱,他們正在加沙死去。一些巴勒斯坦福音派教徒說,他們不能為一個實施「種族滅絕」的政府祈禱。雖然緊張局勢一直存在於表面之下,但各地的關係都在惡化。 但有些人,即使離開了耶穌,仍在一起祈禱。 生命之地 吉里斯的教會是信徒們共同祈禱的典範,曾與彌賽亞派猶太人舉行過聯合聚會。但她所描述的身份問題在她的社區並不少見。拿撒勒福音學院( Nazareth Evangelical College, NEC)2015年對當地福音派領袖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 https://www.christianitytoday.com/news/2015/march/identity-politics-israel-election-squeezes-arab-christians.html ),75%的人稱自己為「阿拉伯以色列人」,不強調與巴勒斯坦的任何聯繫。海法大學(University of Haifa)進行的一項範圍更廣的民意調查將自稱為「以色列人/非巴勒斯坦人」的基督徒比例降至47%。只有29%的人同時認同這兩種身份。 但加沙戰爭增強了阿拉伯人對其國籍國的聲援。去年11月,以色列民主研究所(Israel Democracy Institute)發現,70%的人認為他們是以色列的一部分,比戰前的48%有所上升,是20年民調中最高的。然而,只有27%的人對以色列的未來持樂觀態度,而猶太人的這一比例為72%。 拿撒勒福音學院主席阿扎爾·阿賈伊( Azar Ajaj )的一些擔憂被打破了。 伊朗的襲擊迫使以色列北部的一次宗教間聚會改用 Zoom 舉行,他是唯一的一位福音派人士,旁邊還有少數幾位基督徒和幾十位猶太教領袖。他在講話中首先譴責了哈馬斯,並與人質家屬一起表示哀悼。然而,他也譴責了暴力和無辜巴勒斯坦人的死亡-他的內心有些顫抖,因為這樣的言論常常被解讀為反以色列。 他堅持認為,停火是必要的。 阿賈伊自稱是以色列的巴勒斯坦公民,他說:「人們的反應超出了我的預期;沒有人可以為發生在加沙人民身上的事情辯解。」他說,「這給了我希望,他們希望在受尊重和有尊嚴的情況下共同生活。」 事後,一些人主動聯繫他,邀請他參加通過加利利精神跨宗教論壇舉行的聯合和平祈禱( https://opensiddur.org/prayers/collective-welfare/trouble/captivity/prayer-for-peace-by-ruah-galilee-2024/ )活動,該論壇包括來自所有猶太傳統的拉比: 神、真主、哈希姆、 讓那些為本地區和平而奮鬥的人們的雙手更加有力。 願他們知道並感受到他們並不孤單; 我們都站在他們身後、 不同信仰、不同年齡、不同性別的人們,都在為我們這片土地的和平與安寧祈禱。 願所有人質都能重返家園。 我們祈禱結束這惡性的血腥迴圈。 願這片土地上的所有居民從今往後都能安居樂業、 讓我們祈禱:阿門。 以色列200萬阿拉伯人中,有一半多一點生活在加利利地區。 阿賈伊說,和平締造者必須面對面交談,以培養和維持良好的關係。雖然學術聚會被迫在網上舉行,但自戰爭開始以來,加利利精神論壇還是舉行了幾次面對面的會議。 事工和外展工作仍在繼續。盡管戰火紛飛,拿撒勒福音學院還是為教會出版了一本小冊子,以消除穆斯林對耶穌如何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的疑慮。阿賈伊的同事繼續在耶路撒冷與大約20名思想開放的探究者悄悄但公開地開展討論小組活動。 拿撒勒福音學院甚至因為戰爭而發展壯大。由於35名學生中有10名居住在邊境附近,學院決定轉為混合教育。隨後又有20名學生在網上註冊。那些生活在危險交火地區的學生很高興能有機會留在家人身邊。而其他人則可以節省通勤費用,因為旅遊業的崩潰壓縮了許多人的預算。 阿賈吉以個人身份發言,他預計情況只會越來越糟。 他說:「加沙局勢混亂,但並不複雜,是可以解決的。」「但雙方糟糕的領導人都更關心自己的政治利益。」 他所渴望的停火-由美國總統喬·拜登試圖斡旋並由聯合國安理會提出要求-尚未得到以色列總理本雅明·內塔尼亞胡( Benjamin Netanyahu )或哈馬斯的葉海亞·辛瓦爾( Yahya Sinwar )的接受。即使最終計畫得以實施,真主黨也可能不會放過其北部地方。 真主黨表示( https://www.reuters.com/world/middle-east/hezbollah-signals-it-will-cease-fire-when-israel-stops-attacking-gaza-2024-02-29/ ),它將遵守加沙的休戰協議,就像它在11月底第一次停戰期間所做的那樣。不過,以色列國防部長表示( https://www.atlanticcouncil.org/blogs/menasource/lebanon-israel-gaza-war-ceasefire-hezbollah/ ),如果和平談判不成功,將繼續戰鬥,將真主黨趕出北部邊境。 他們可能會。2022年,以色列和黎巴嫩劃定了海上邊界。 但陸地問題更為棘手,兩國有13處爭議領土,包括戈蘭高地的一些地區。例如,聯合國2000年的藍線停戰協定將蓋傑爾( Ghajar )村一分為二,加劇了附近被以色列佔領的沙巴阿農場( Shebaa Farms )的緊張局勢。 2006年,聯合國第1701號決議結束了長達一個月的衝突,呼籲解除所有民兵的武裝,並在黎巴嫩利塔尼( Litani )河以南12-18英里(19-29公里)處設立緩衝區,禁止非官方武裝存在。如今,真主黨仍在繼續部署,而以色列飛機則經常侵犯黎巴嫩領空。以色列擔心真主黨會發動自己的10月7日行動-在哈馬斯發動襲擊的五個月前,真主黨就在軍事演習中公開表明了( https://www.wunc.org/2023-05-21/as-tensions-mount-with-israel-hezbollah-stages-a-massive-show-of-force-in-lebanon )這一點-因此堅持要求執行決議。 過去一星期,隨著內塔尼亞胡宣佈( https://apnews.com/article/israel-palestinians-hamas-war-news-06-23-2024-bcc6c48de5c463fd68b7249f5b15bf5c )將向北部調兵,威脅性言論不斷增加。以色列總理此前曾警告說( https://www.aljazeera.com/news/2023/12/8/netanyahu-threatens-hezbollah-after-cross-border-attack-kills-civilian ),在全面戰爭中,以色列將把貝魯特變成加沙。 真主黨領導人哈桑·納斯魯拉(Hassan Nasrallah)表示( https://apnews.com/article/lebanon-israel-iraq-syria-hezbollah-fighters-iran-1e3359917f252862f4ed3d4b3df1d43e ),他拒絕了伊朗支援的地區派別前來黎巴嫩加入戰鬥的提議-這場戰鬥將「無規則」地進行( https://www.nytimes.com/2024/06/19/world/middleeast/hezbollah-cyprus-israel-nasrallah.html )。他吹噓自己招募了超過10萬名戰士,據估計,這個被美國指認的恐怖組織擁有15萬枚導彈,其中許多導彈具有精確制導功能。 阿賈吉說:「局勢非常複雜和可怕。」「我希望有一個政治解決方案,但我不知道怎麼會有。」 祖先們的感受 亞斯明·馬扎維( Yasmeen Mazzawi )也不知道。但她願意提供幫助。 這位來自拿撒勒的25歲天主教徒是紅十字會下屬的Magen David Adom(MDA)(希伯來語譯為「大衛紅盾」)的志願輔助醫務人員。她的全職工作是分析業務顧問,工作地點在南部65英里(105公里)的特拉維夫( Tel Aviv );不過,她現在在家工作,以防北部前線發生爆炸。 「戰爭永遠不會有好結果,」馬扎維說。「但我們的天父不會離開我們,周圍有好人保護我們。」 她的安全網有三個方面。她的家庭和社區提供了她所需要的主要支援。第二個來源是MDA,她對3萬名致力於國家服務的志願者有著強烈的歸屬感。第三個來源是以色列國防軍,她在那裡有幾個朋友。 她的身份是阿拉伯裔以色列基督徒,每一部分都同樣重要。 對馬扎維來說,從父母那裡學到的家庭價值觀鼓勵她將基督教信仰與猶太環境融為一體。但她說,其他許多人的情況並非如此。許多阿拉伯人從小就不了解以色列的民族節日。高中時,當她為了參加MDA的奧斯威辛集中營( Auschwitz )之旅而曠課時,有幾個同學羞辱了她。通過交談,有些人回心轉意,甚至加入了她的輔助醫務人員行列。 她並不是要改變任何人的想法,而是希望減少社區之間的隔閡。她認為,要建設一個沒有衝突、植根於愛和同情的未來,需要所有信仰的共同價值觀。 「10月7日讓我們看到了歷史可以重演,」馬扎維以她在德國的經歷為例說道。「阿拉伯人和猶太人彼此相見卻不相識,我們必須彌合這一鴻溝。」 內文·埃利亞斯(Neveen Elias)是另一位正在努力的基督徒,她是來自離黎巴嫩邊境三英里(五公里)遠的吉什( Jish )的阿拉姆人( Aramean )。去年,39歲的她應徵入伍。在參軍的過程中,她對自己的個人身份又有了新的定義。 埃利亞斯說( https://www.youtube.com/watch?si=7FoWvEKxwwI24Ink&v=Lmgje0swTbQ&feature=youtu.be ):「我是一名猶太復國主義者。」「我們希望...所有基督徒都能在以色列國防軍中服役。」 以色列要求所有沒有宗教信仰的女性在18歲時必須服兩年兵役,男性則需再服役八個月。除德魯茲教徒外,阿拉伯人和極端東正教猶太人都可免服兵役。以色列國防軍不區分基督徒和穆斯林,他們入伍是自願的。但消息來源稱,與阿拉伯社區的整體情況一致,很少有福音派教徒參加。 但埃利亞斯說,以色列國防軍希望她成為一個榜樣。2014年,她所在的社區有資格將身份證從「阿拉伯人」改為( https://www.christianitytoday.com/news/2014/february/israel-separates-christian-and-muslim-arabs-legally-for-fir.html )「阿拉姆人」,但軼事證據表明( https://www.tandfonline.com/doi/full/10.1080/00263206.2022.2063845 ),到2022年,約有4500人正在辦理手續-這還不到以色列基督徒的2%。政府的這一舉措引發了( https://www.christianitytoday.com/news/2015/march/identity-politics-israel-election-squeezes-arab-christians.html )緊張,因為這是按信仰區分( https://www.christianitytoday.com/news/2019/october/aramean-christians-israel-supreme-court-win-school-busing.html )阿拉伯人並增加( https://www.christianitytoday.com/news/2014/april/israeli-militarys-call-up-of-arab-christians-viewed-as-inti.html )以色列國防軍中基督徒人數的一種策略。只有幾百名穆斯林自願( https://www.telegraph.co.uk/world-news/2023/10/28/arabs-bedouin-idf-muslim-hamas-palestinians-jews-army/ )入伍服役,不過最近人數有所增加。 埃利亞斯的兒子就是這樣一位參軍作戰的阿拉伯人。 她希望有更多的人參軍,而加利利地區的一所以色列預科軍校則滿足了她的這一願望。該學院由一名來自吉什的阿拉姆同胞創辦,自2017年成立以來,已有315名男女畢業生。 在猶太人中,以色列國防軍被認為是一個偉大的等化器,它將以色列不同的希伯來社區團結在國家的保護傘下。學院的希望與馬扎維的希望如出一轍:阿拉伯學生學習猶太復國主義故事,而猶太人則熟悉基督教節日和信仰-埃利亞斯說,公立學校不教這些。 她加入以色列國防軍的決定備受爭議,但埃利亞斯並沒有忽視自己的根。她把祖先居住的比拉姆( Biram )村作為吉什仍有人口居住的一個原因;與伊克里特村一樣,比拉姆村也是一個基督徒村,那裡的人不允許返回。 許多人質疑她怎麼會加入以色列軍隊,讓他們流離失所。但在她看守撤離的基布茲( kibbutzim )時,她的猶太朋友們(七個月後仍在撤離)對他們新發現的理解感慨不已:「現在我們知道你們的祖先在被要求離開而無法返回時的感受了。」 她對他們的機會感到悲觀。 埃利亞斯說:「以色列國防軍正等待著在加沙完成任務,然後才開始在北部忙活。」「我們覺得很快就會結束。」 同一屋簷下 至少在南部邊境,一位阿拉伯福音派教徒是這麼希望的。 拿撒勒( Nazareth )耶穌君王教堂( Jesus the King Church )的牧師薩利姆·沙拉什( Saleem Shalash )說( https://www.youtube.com/watch?reload=9&app=desktop&si=f57zbpywc9u2niNM&v=t_IxFLknk0A&ab_channel=ChristenenvoorIsra%C3%ABl ):「你需要保護你的人民,所以你需要清除這種病毒。」「以色列...需要繼續消滅哈馬斯,這樣加沙人民才能過上和平的生活。」 他直言不諱地支持以色列,希望他的事工能夠回答拿但業在約翰福音1:46中提出的問題:「 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嗎? 」他希望在社區之間架起橋樑,他的目標是「讓以撒和以實瑪利住在同一個房子裡。」 沙拉什說,10月7日威脅到了多年來的和解工作。他所在的教會已向來自南北方的900個流離失所家庭提供了援助,但仍需數月時間才能重新贏得猶太合作夥伴的信任。 他們告訴他:「這是阿拉伯人幹的。」 在一次與市長的聚會上,一位阿拉伯牧師同胞為受害者祈禱,終於打破了僵局。之後,許多人哭泣著擁抱了他。 曾一度不喜歡猶太人的沙拉什,將他的呼召集中在浪子回頭的故事中。他一直認為猶太人是迷失方向的人,但後來他把教會看作是哥哥,雖然教會已經被嫁接到神的子民中,但哥哥憤怒因為神仍然歡迎他們。這個寓言的不同尋常之處在於它仍然是開放式的。 沙拉什說:「主告訴我,『這是你的選擇。』但我所說的話在以色列阿拉伯人中並不受歡迎。」 調查資料顯示( https://www.ynetnews.com/articles/0,7340,L-4239288,00.html ),與未來的巴勒斯坦國相比,這個群體中的大多數人更喜歡以色列的生活。但不滿情緒卻很深。 今天,阿拉伯公民約占以色列人口的20%,他們是1948年戰爭後留下( https://www.cfr.org/backgrounder/what-know-about-arab-citizens-israel )的15萬阿拉伯人的後裔。戰爭前後,有70多萬難民逃離或被趕出以色列,而且不被允許返回。 今天,在整個以色列,阿拉伯人的生活條件都不如他們的猶太鄰居。在COVID-19(新冠肺炎)之前,約45%的阿拉伯家庭生活( https://en.idi.org.il/articles/38540 )在貧困線以下,而猶太人的這一比例僅為13%。教育水準也較低,15%的阿拉伯人擁有學位,而猶太人的這一比例為33%。 基督徒占阿拉伯社區的8%,占以色列總人口的2%。鑒於該地區的緊張局勢,許多人-但不是所有人-寧願保持沉默。 「一些人只想祈禱,另一些人則想發表聲明,」來自亞西夫村(Kafr Yasif)的律師圖梅·奧德(Toumeh)Odeh說,這是一個以基督徒為主的村莊,距離邊境10英里(16公里)。「我們通常更願意站在安全的一邊。但作為信徒,我們必須對不公正現象發表意見。」 他在自己的職業中就是這樣做的,幫助與約旦河西岸巴勒斯坦人結婚的以色列阿拉伯人獲得在以色列的合法居留權,因為2003年的一項法律停止了自動授予公民身份的做法。他也給予了應有的肯定:同樣住在馬阿洛特·塔什哈的他稱讚警方遏制了一起因10月7日的憤怒而引發的反阿拉伯事件-他對此表示強烈譴責。 但這其中還是存在差距。 奧德說:「以色列很強大,對巴勒斯坦人有控制權。」「我們必須談論這個國家犯下的錯誤,同時也不能忽視對猶太人犯下的錯誤。」 他的發言反映了他的四重身份:阿拉伯人、巴勒斯坦人、基督徒和以色列公民。他感歎過去政府將猶太極端主義團體排擠出議會的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了,而如今他們卻佔據著內閣的重要職位。 奧德說,情況只會越來越糟,但他的信仰提供了答案:好撒瑪利亞人。耶穌在回答一位文士的問題時精心設計了這個寓言,斥責所有忽視仁慈的人。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奧德讚揚以色列福音派教會理事會( Council of Evangelical Churches in Israel, CECI)籌集了13,000美元,為流離失所者提供住所,並幫助那些受經濟衰退影響的阿拉伯人和猶太人。 以色列福音派教會理事會代表當地神召會、浸禮會、弟兄會、拿撒勒會和基督教傳教士聯盟教會中的35個會眾,此前曾為西岸的大流行病救濟、2020年貝魯特港口爆炸的受害者以及去年土耳其和敘利亞地震造成的損失提供過捐款。 奧德說:「我們努力幫助每一個需要幫助的人。」「仇恨只會帶來更多的仇恨,只有光明才能驅散黑暗。」 這就是他對以色列和該地區的願景。他以埃及和約旦為例說,和平必須首先通過政府實現。如果權利得到尊重,繁榮隨之而來,那麼在一代人的時間裡,和平就會在人民中間扎根。 他認為,與巴勒斯坦人的真正和平將消除哈馬斯或真主黨可以利用的任何敵意。奧德對以色列定居者和伊斯蘭意識形態主義者的行為表示失望,他認為將衝突與宗教分開將有所幫助。 民意調查顯示(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world/2024/06/11/israel-lebanon-border-hezbollah-rockets-war/ ),62%的以色列人支持對真主黨發動決定性的攻擊。然而,奧德對此持懷疑態度。他說:「我沒有答案,但對等殺戮會讓雙方的情況變得更糟。」他說:「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和平,這樣對所有人都有好處。」 與此同時,北部居民仍處於困境之中。奧德說,撤離者目前無法安全返回。馬扎維說,必須將民兵趕出邊境。沙拉什指出,由於籌款問題,救援專案受到阻礙。阿賈吉指出,雖然基督徒組織為猶太組織提供了大量捐款,但阿拉伯教會卻被忽視了。 但所有接受採訪的消息人士都同意吉里斯的觀點。 她說:「我祈禱不要與黎巴嫩發生戰爭。」「雙方的解決辦法都是認識耶穌。」 這篇文章翻譯自 JAYSON CASPER 的在線文章「Arab Israeli Christians Stay and Serve as Gaza War Riles Galilee」 https://www.christianitytoday.com/news/2024/june/israel-lebanon-hezbollah-gaza-war-arab-christians-galilee.html

  • 2-20你的信仰觀與穆斯林有何不同?

    你的信仰觀與穆斯林有何不同? 你的信仰觀與穆斯林有何不同? 向伊斯蘭及向其它信仰傳教 書 1.向穆斯林傳福音其中一大困難是,基督徒對律法與伊斯蘭的關係普遍缺乏清晰立場。尤其在今天,正當穆斯需要一套能處應現代情況的律法時,他們往往會問及基督教對律法的看法。若我們想幫助他們認識基督,卻只對穆斯林說,他們在律法之下,而我們在恩典之下,這實在不如不說。當你仔細定義這概念時會發現(i)雖然你在談恩典,卻仍然以某種形式把律法帶進基督教裡;(ii) 穆斯林不認為律法帶有最後審判能力,所以不覺得自己伏在律法之下。 2.在向穆斯林傳福音前,我們得先面對幾道真正的困難: (a) 先要弄清保羅所指「律法」的意義。舉例說,他說外邦人有「律法」寫在他們的心版上,這是甚麼意思?他是指甚麼「律」?當然不會是十誡,例如,試問有哪個外邦人會在乎守安息日?又例如說,加拉太書3章,他明顯在談摩西律法,並說基督來,就廢除了這律;又說律法是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在基督裡成全。然而在第5章談道德時,卻說愛「成全了所有律法」。他提及「肉體之工」時說得空泛,說作肉體之工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換言之,保羅認為「律法之工」並不完全相對於「肉體之工」,反倒是愛的律法與肉體之工相對。現在試將上述概念與保羅另一種表達相比較,「肢體中另有個律」(羅馬書7:23)會「把[他]擄去,叫[他]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然而第8章又說「賜生命聖靈的律」能救他「脫離罪和死的律」。可見保羅用「律」這詞甚廣泛,實在很難理解。 (b)另一個困難是,無論在我們的主的時候,或宗教改革時期,我們都是從神權政體分裂出去。兩個背景皆以宗教法統轄社會,使之成為公民法,而不僅是禮儀法。因此,從神權政體分裂就是一場革命,因為誰若使神權政體的律法失效,就是打破一切公民法例,這是二而一、一而二的。今天我們往往會忽略這點,因為這在我們的經驗、眼界之外。1947年巴基斯坦獨立時教我印象深刻,多年來領袖一直向民眾灌輸這觀念,說他們是奴隸,要起來爭取自由,然而成千上萬的民眾根本不知道自由為何物。後來巴基斯坦終於得自由了,許多人以為這等於坐火車不用付錢買票,可以隨意坐頭、二、三等車廂;以為從此寄信不用貼郵票;攜帶武器不用領牌照,殺人不用坐牢。他們以為這就是自由,其實只是無政府主義。 我們的主當然面對同樣情況,祂要除掉宗教法的概念,然而若祂不加批判地廢棄當時的猶太法例,肯定會觸發無政府主義。例如,耶穌說律法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並告誡人不能唱反調(馬太福音5:18及後),這豈不可以理解為主告誡當地人,以致他們隨從祂教導時,不會觸發無政府主義?主又說,人應遵從長官吩咐,因他們坐在摩西的位上(馬太福音23:2),也可以同樣理解。 主廢掉神權政治,卻 並不 希望因此廢掉公民法。同樣地,宗教改革家也說人應遵從國家行政法,因這是從神而來的。改革家如此說,豈非因他們要民眾明白,脫離神權政體不等於目無法紀?所有改革教會都將十誡放進他們的標誌、信仰理念或禮儀裡,豈非因他們希望信徒明白,神不僅在救贖秩序、也在自然秩序掌權? (c)在探討所有這些關於「律法」立場的過程裡,最大的困難是:我們如何在自然秩序的範疇裡理解神律法的功能,卻不至於使自然秩序變成神權政體?猶太人、穆斯林與天主教會都做不到這方面。他們各以不同方法,認為自然秩序不過「教會」的延續。就是天主教會以外,基督徒在這問題上也處理不好。 3.面對種種問題,答案只有一個。神在自然秩序以下的律法,我們必須視為歷史一部分。神 並沒有 以律法的方式在歷史上彰顯自己,然而某些特定的歷史事件卻的確是啟示祂,也因著這些事件,基督教會深信神掌權,是歷史的主。這不是說,我們得透過史上某人某事才能看見神的旨意,而是說,某人某事都伏在神的目的下,祂總是在掌權的。同樣地,自然秩序裡的法律與道德典章都在神的主權下,非因這些典章神聖,而是因為我們(藉著耶穌基督)接受神在人類所有不同歷史時段都掌權。然而,有此概念的基督徒面對兩難:一方面沒有人能指著聖經大喊:「這是耶和華說的」,不能以此為據教人尊重某項法律典章;而另一方面,律法與道德卻是基督徒對神態度的重要一環。容我解釋一下:我們認同保羅的名言,「權柄乃出於神」,卻總不能以為保羅是說革命或政權更替必定是違反神旨意的。然而我們對權柄的態度,也就是對神態度的重要部分,無論我們是否支持革命或政權更替。 4.若你能向穆斯林慕道者解釋這矛盾處,也就能讓對方明白你們的信仰有何不同。 5.現在暫且擱下神在公民法律上主權的問題,先談談「道德律」。最常的論點是,雖然舊約的禮儀律已廢除,道德律卻仍然存留,所有人都要守。除了新約所載、耶路撒冷教會給外邦人的勸戒守則以外(使徒行傳15:29-30),我們實在很難明白,禮儀律與道德律的分野究竟從何而來;肯定不是源於新約的,裡面從沒有「禮義律」或「道德律」等詞兒。比如說,我們在新約裡就找不著任何條例說,為頭生的孩子獻祭這律例已廢除了,也沒有聽說過有關節期的律法已失效。 6.然而,整個基督教會正因著禮儀與道德律這等表面化的分野,致使律法主義肆虐,從最早期的猶太主義者 (Judaizers) 與以便尼派 (Ebionites) 就如此,他們堅持將猶太律法禮儀帶進基督教。《 黑馬牧人書 》( Shepherd of Hermas )的作者就反對這種律法主義,試著以廢除細節條文、保留律法原則的方法解決這問題。人不再靠摩西判別是非,基督才是新的頒令者。這本書曾有很高地位,俄立根(Origen)甚至認為是「神啟」的,也許因為這以較隱晦的方法,滿足人對律法、對確切權威的一點渴求。 7.羅馬天主教會引進律法原則做得很聰明。雖然她也教導救恩是 solo gratia (惟獨恩典),卻又爭辯說,人要守律法以證明自己配得恩典,便廢除了那教導。一如獎學金無條件贈予最配得的學童。 8.改革宗將這預設條件廢掉。我們都只因信、不憑律法稱義,不容任何「假如」「但是」「不過」。但如前所述,所有教會都將十誡涵括在信條之內,承認某些律法、或最少其原則;沒在基督教會參加過多少次崇拜的人都能感覺到這點。 9.實在不難明白,為何像安息日會等強調律法主義的教派,能從基督教會搶去那麼多羊。他們最重要手段,是看準信徒在基督教會裡律法與恩典問題上混淆不清,從此下手。 10.律法主義有三種形式,看起來不一樣,基本卻相同: (a)首先是簡單、過分樂觀的概念,以為跟隨基督就是直接履行祂的話,當中沒有任何矛盾或不可能。舉例說,愛的律法就是說,只要情況許可,你對律鄰舍總要公平、仁愛;但事實上,你若真的去愛人如己的時候,這可能與你所屬群體衝突,使你陷在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兩難;但這難處往往被忽略。在自由神學裡,這種「很容易就能遵守我們的主的命令」的觀念,甚至蓋過了基督受死復活所作成的工;自由神學(還有其他教導)就這樣宣揚律法主義。他們視律法原則為基督教裡最寶貴的事情。 (b) 另一種律法主義則較隱晦。它同意道德律有約束力,然而因為人不能完全守住這律,基督才為我們犧牲,祂代我們受罰、完全了律法,我們就從律法的懲罰和咒詛下得釋放。這一種教導認為,耶穌是最完全的祭,為觸犯舊約律例而設。我們來看看舊約,你會發現,因為律法就是神權政體的公民法,犯法的人須獻祭以為懲罰;換言之,舊約的獻祭制度就如我們今天的司法制度。你若說基督是罪祭,就要小心,可別將基督教當作律法宗教,以為人只要找著代替品、付過罰款,就可以為所欲為。難怪穆斯林聽見了,會強烈反對這種「公義」;然而這卻是他們最常聽見的、關於律法與恩典如何運作的概念。你可曾想過,穆斯林會明白這觀念,卻不同意這說法?這可是個警號,顯示你已站在律法的立場或是他的立場、而非基督教立場了。 (c)最後,你會聽見有人說,穆斯林的宗教法、猶太律法-事實上所有律法-都沒問題的,人只是沒能力守法罷了。只要人成為基督徒,相信我們的主,就有得勝生命,有能力滿足律法要求。對於這種觀念,我只能說,持此論者實在瞎了眼;首先他看不見基督提出、對律法的真正要求,其次漠視他自己微小生命與大環境,最後,他是對從使徒時代一直以來的教會生命一無所知。難怪穆斯林聽了這種說法後只能微笑。 11.現在最煩惱著我們的問題是,究竟何謂律法?我的字典對此有九種定義,其中一些項目至有四條附屬定義。因此我們必先定下範圍,知道自己在談甚麼。我們可見有一種概念貫通約束行為、法律體制與神聖誡命此三者,就是一系列規條,本章會如此理解「律法」一詞。你若將任何形式的律法主義引進基督教,就得同時產生一系列規條,除非你可以這樣做,否則所謂律法概念只會隨風飛散;而且你與穆斯林談道時會發現,他們有完整、巨細無遺的規例。 12.關於訂立一套確切律例的問題,最普遍的答案是,從舊約裡的道德律 (與禮儀律有別) 裡去找,這是神給全人類的法例,至今仍然有效;這道德律是教導人如何根據一定的權利標準彼此相待。然而,若你真認為舊約教人如何相處的律例仍然有效,請重新細讀一遍,在出埃及記20章後,並申命記18章後。仔細看出埃及記21章、特別20與21節對待奴隸的條文,細讀22:2-3;看看22:18與20節焚燒女巫與異端,並申命記18:20處死假先知的律例。還有申命記20:10-18的戰爭規例,21:10-17如何對待妻子,18-21節講如何處理叛逆之子。22:5談到女人不能穿男服、男不能穿女服。23章說到私生子十代不能在會中敬拜神。24章談到新婚休假的期限…不一而足。 13.以上列舉的都並非禮儀律,全是道德律。然而你若仔細讀完這些經文,我保證你說這些律例不會永遠有效。若你認為這只是建議,請讀申命記27至28章列舉長長的咒詛,「你若…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這以下咒詛都必追隨你,阿們。」 14.我懷疑今天會不會有猶太人對穆斯林說,這是神的律法,請他們遵守。神智清醒的基督徒當然更不會這樣做。 15.另一個主流看法是,這些細節我們不用理會,只要接受十誡,從整體理解律法就可以了。律法的概念原則都包含在十誡裡,在許多教義問答裡,十誡成為基督教律法主義新體系。十誡誠然是律法的總綱,就是在我們的主的時代亦廣為猶太人接受;但無論這是總綱與否,舊約律法的背景、原則、細節仍是一樣的,也就是說,你必須在舊約的詮釋下理解十誡。有人說,我們可以從新約、或現代的道德意識形態角度理解十誡;但事實是,我們只能從舊約作者的立場看十誡,不然其中的神聖價值就喪失了。我們不能挑一條律例,賦與新意義,然後說這與從前一樣;蘊含新意義的律法就是新律法,承襲下來的價值就此喪失掉。其中一個上佳例子,是關於「守安息日」的。十誡說,當守安息日為聖日,因為神在那日歇了所有的工(出埃及記20:8-12)。新約不講周末,講一周第一日,因為我們的主在那天從死裡復活。教會提取了關於星期六的這道命令,去掉其中「安息」的理由,改為在每週頭一天週日聚會,並賦與新理由。另外,關於姦淫的條例也有同樣情況。我們若按舊約理解這條文,就是說,人不能淫人妻,因為妻子是別人的財產,就像他家的牲畜、奴隸一樣,你不能貪戀別人的財物。然而今天我們指的是所有不貞的關係,箇中原因部分基於新約教導,部分基於當時所接受對性的標準。 16.人可以指出十誡裡,關於倫理層面的誡命俱喪失原意,可以按目前情況重新詮釋,然後使之成為神聖權威,著所有基督徒必須遵守。 17.另外有第三種說法指,登山寶訓就是基督的律法。我們在後面談倫理時會處理這問題,這裡只想說,辯證神學家稱登山寶訓為「不可為而為之」的倫理生活。基督從沒說過這凌駕任何公民或宗教法。誰若以此為神聖律例、要竭力遵守,準會給它毀掉;若有哪個社團要試著遵守,就必然會瓦解。我們活在罪惡的場境裡,實在是「不可為而為之」。 18.以上種種討論只出一個結果,基督徒找不出任何權威、神聖體制,讓他將律法與恩典混和。 19.我們與穆斯林談道若要有所得,就必須在新約的亮光下看事情。律法問題之於保羅,與我們今天一樣迫切,他也面對一樣的挑戰。儘管他使用「律法」一詞讓人感混亂,他卻清楚說明一事,那就是,他相信基督,並不因為他 未能 守住摩西律法。保羅身為法利賽人,在律法上是 無可指摘 的(腓立比書3:4-10),然而,他卻將這種在律法、宗教法意義下的「完全」、「無可指摘」看作糞土,他渴望的並非自己的義,而是基督的義(記得我們的主說過,你的義若不高於法利賽人的義,就不能進天國。所以你要求神的國和祂的義。[馬太福音5:20])重點是,法利賽人有自己的義,他們可不會說,人絕不能守住律法;但保羅發現,律法只是導人走向基督的工具。有人如此理解:律法讓人知道不可能完全,因為我們不能守住律法,就在絕望中走向基督,祂就替我們成全,使我們在律法裡得釋放。事實並非如此,倒是完全相反,讓我舉例說明。一座山有擎天之勢,有人想爬上去,希望藉此登天,然而到達頂峰時才發覺自己離天很遠,像身處山谷的人一樣遠。攀山這舉動就是過程,讓人明白「天」的真相。因此保羅不想要自己的義,這並非因為他達不到,而是他達到了,卻發覺原來一點用處也沒有。若沒有基督的義─也就是神的義,他離天仍然很遠,像身處山谷的人一樣遠。 20.這裡生出一個問題:保羅曾努力守住律法,他對此究竟有何不滿?他從小守住律法,無可指摘;然而他卻認出了神的義與自己的義之別,我稱之為「有罪的完全」與「無罪的完全」。這兩個詞兒並列聽來有點奇怪,然而我們得謹記,無論是伊斯蘭宗教法、摩西律法或任何類似的律例,都自以為是公眾生活的神聖法則,就是說,這是從神(真主)直接啟示而來,約束群體生活的規條。而從神而來的律例 必然 是絕對的(「你們要聖潔,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是聖潔的」,「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然而因為人類群體都受罪的破壞力影響,律法若要有效力,必須考慮罪這因素。法律必須對應人性,其價值也要適用於此。舉例說,律法也許說,「不可殺人,若有誰殺人的話,就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一命填一命」,在人性、有罪的社群之間,這非常公道;然而神絕對的律法,總不會治標不治本,只處理外在彰顯,置內在的仇恨、憤怒於不顧。另一方面,當穆斯林說,律法必須可行,且行之有效,他說的沒錯,然而他不明白,這些對應人性的伊斯蘭或摩西律法,只能助人達至「有罪的完全」,但神要求人的,卻是「無罪的完全」。若能正確了解登山寶訓與愛的律法,就知道這要求「無罪的完全」,讓我們知道何謂「不可為之為」。 21.猶太人、穆斯林,還有好些所謂基督徒,除非他們明白藉守律法達至的、「有罪的完全」,與神要求的「無罪的完全」,了解兩者之別,否則無法理解為何自己的義未能討神喜悅。換言之,世上並沒有神聖律法,因為絕對的善、那無罪的完全─就是神聖律法所要求的─只會反映出人的可憐相,要不教人絕望,要不使人心冷淡,與人一點關係也沒有。 22.關於律法,還有一點非常重要。律法能讓人懊悔,卻不能使人悔改。我見過上百個穆斯林笑著說:「對啊,我們都是真主的罪人。」他們犯事,被逮個正著,或許會扯自己的耳朵說:我改過,改過。實際上卻只悔恨被抓。犯法的人不悔改,罪人才會。真基督徒要能知罪,盼望神救贖,並知道聖靈的工作乃叫人知罪。許多人說穆斯林不知罪,說的沒錯。他只有避免犯法的良知,盼望神會從輕發落,或在最糟糕的情況下,有些穆斯林覺得自己得進「真主的牢獄」坐幾年。 23.值得留意的是,保羅皈主前,可以為自己守律法誇口,但在他成為「基督的奴僕」以後,才發覺律法實際上在定他的罪。這過程不能倒置,你無法以律法為引向福音的踏腳石,這是行不通的。是福音展現律法的嚴重性、和律法的徒勞無功。 24.最後我要說的是,向穆斯林傳道的唯一方法,是讓他知道,他視為完美的宗教法實際上並不完美,因為這與人性相關,要在地上行之有效。穆斯林守律法只達至有罪的完全,與神的要求仍相差很遠,因此,他藉律法而得的義,並不保證他就能進天國。 25.所以基督教並非要討論律法與守法的好處等問題,而是要強調,神的羔羊就是逾越節羔羊。基督教真理的象徵 並非 取自宗教法,與此絕對無關。(就是在完全排拒禮儀法的希伯來書,裡面所提及的律法元素都是指禮儀,與日常宗教法的功能大不同。)基督教真理源於在埃及當奴僕的以色列人,這就是基督教的罪觀。藉著對逾越節羔羊的信心,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應許之地得著自由與生命。基督教的象徵直指神的救贖行動,完全是出於神的,與人的能力、行為無關。 26.絕對的福音惟獨基督與祂的十字架,除此以外,沒有行為律法,沒有附帶條件,沒有「如果」「或者」,要傳這樣的福音,需要勇氣、信心與知識,不然你在穆斯林中間的工作只會徒勞無功;我們只能傳基督是神的啟示,除此以外別無他法。 27.本章開始時我問,你與穆斯林的信仰有何不同,且容我這樣回答:穆斯林的安拉是 判官 ,而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是 救贖者 。這不是說,我們的神並非審判者,而是說,他既是審判者,亦是救贖者。還沒有看見、不明白基督的人會堅持倚靠他自己的善行,展現出有罪的完全;神是他的審判者。見過和明白基督的人會視神這位判官為救贖者,不倚靠自己那有罪的完全,卻信靠神在基督裡的啟示。 思考問題 1.耶穌對神權政體有何看法?2.你對律法與基督教的信仰的關係如何理解? 3.本章內容對你看穆斯林傳道方面有何啟發? 2 : Go Go Go Go

  • 16-18阿世會(AWM)的歷史 1981-1991

    阿世會(AWM)的歷史 1981-1991 阿世會(AWM)的歷史 1981-1991 荒漠生機 書 第四部分:活水開創信仰新天地 聖經經常告誡它的讀者要記住歷史,飲水思源。也許因為在回憶神信實帶領的歷史時,我們才能放膽地信靠祂去面對目前的新挑戰。下面的故事是透過宣教士和差會領導人的眼,看過去25年來,神通過AWM所做的奇妙的事。 阿世會(AWM)的歷史 1981-1991 作者:亞伯‧衛博(Abe Wiebe)1981年夏,阿拉伯普世差會(AWM)在法國南部城市維維爾舉行了的創立百年慶典活動,這標誌著阿拉伯普世差會昂首邁入第二個世紀。這是我們歷史上首次全體差傳人員的聚會。所有參加這次慶典的人定能回憶起那種感恩和喜樂的心情。我們已經成長為一個有160名成員的組織,成員代表分別來自十二多個國家。 種國際化的趨勢在以後的年歲裡繼續增長。百年慶典的致詞人是來自格拉斯哥的埃里克‧亞利山大博士(Eric Alexander),他通過查經釋經的方式祝福我們。弗朗西斯‧斯蒂爾(Francis Steele)的著作《不徒然》(Not in Vain)描寫了阿世會(AWM)一百年的故事,該書正好在大會前出版發行。噢是的,維維爾﹗除了它別具一格的風景之外,飯廳裡的喧鬧聲也是值得紀念的一道風景線,在那裡我們交談時必須提高嗓門大聲地說。毫無疑問,那些先前經常出入神學院會堂的修道士們不像這些宣教士們那麼喜歡嘰哩呱啦地大聲談天。 所以在這裡呢,我想回顧一下我擔任國際部總幹事期間最後十年(1981-1991)的歷程。有一種方法就是羅列出八十年代這十年間發生的所有代表性的主要事件。這是一個不可避免的方式,因為歷史就是所有捲入事件旋渦當中的人物和環境的集合。然而,我將盡可能地指出我作總幹事最後十六年來阿世會(AWM)的主要趨勢和對當今的影響。站在2006年這個位置上看,它們都已遠去。但回顧這些事機正可拓寬我們的視野。 有兩幅景象立刻跳入我的腦海。一個就是有幸能認識如此多傑出的神的男女僕人。把他們算作朋友和同工就是一種獨特的榮譽。與如此多傑出的神的僕人並肩工作是多大的一種特權啊!誰能忘記得了伯納德‧柯林森(Bernard Collinson)那奴僕般的心,或鮑勃靠克斯(Bob Cox)的惡作劇所帶來得歡樂?另一幅景象必定是神的良善和信實使我們能面對艱難非常的事工。神會足夠地滿足一個工作的需要。在許多人看來似乎是不切實際,甚至是不可能的工作,在神卻是足夠可以成就的事情,這點可以說是非同尋常的。從果實稀少的一個世紀艱難地走來,走到了現在讓我們所有人都吃驚的碩果纍纍的第二個世紀,這個世紀讓大部分滿懷疑論的人都驚訝不已。要是過去的英雄們今天能跟我們一起走在這挂滿果實的園間,那該有多好啊! 我記得在我的一封書信裡寫過有關八十年代是特別的年代。我們泰然自若地進入了新的工場,渴望看神如何使用這些加入我們行列的新宣教波。我們的盼望取得了勝利,超出了我們先前看到「二十五個教會」 出現的目標。在此之前,我們只有十二個分散的敬拜團體。因為我自己在摩洛哥,後來又在阿爾及利亞的時候也參與過這樣的團體,從我的經歷中知道這樣的團體為甚麼能在某一天快速地出現,而第二天又會很快化為烏有。不知何故,我們有了新的信心,認為八十年代會與往不同。正如我們現在所看到,這些敬拜團體隨後變為成熟教會的雛型。這真是祝福多多,果實滿滿啊! 阿拉伯普世差會(前身叫北非差會)從1975年到1991年經歷了三次大的合併嘗試。第一次嘗試是想跟SIM合夥(國際事工差會,其前身是蘇丹內地會),SIM當時正尋找一個合作夥伴,他們想借以壯大他們在穆斯林當中的事奉實力。第二次嘗試是想跟國際基督徒團契(ICF)合夥,但這合夥流產了,因為AWM堅持僅僅針對穆斯林的事奉。第三次嘗試就是與中東基督教拓傳差會(MECO)的整合。從多方面看來,這次協作也許是最合乎常理。我們的工場和目標幾乎都是一樣的。然而,事情並不盡然。對我來說,經歷這三次「聯姻」的嘗試後,讓我鬱悶紛紛。 與ICF的合併嘗試促使我們進一步深入阿拉伯世界。雖然北非差會(NAM)在早期歷史上就已經進駐了阿拉伯半島,但我們傳統以來把自己限制在馬格里布一帶的國家,比如毛利塔尼亞、摩洛哥、阿爾及利亞、突尼斯和利比亞。看到與ICF的合併無望的時候,阿世會(AWM)決定走出這些傳統國家,擴大事奉的範圍,成為了一個更廣泛的「阿拉伯世界」團隊。這個決定對每方面都有很大的影響。第一,它擴展了招募新同工的範圍。阿世會(AWM)現在尋找從毛利塔尼亞到伊拉克諸國事奉的工人。現在我們的教區人口非常廣泛,包括各種不同的民族,從阿特拉斯山脈的柏柏爾人到尼羅河的穆斯林,還有阿拉伯半島的阿拉伯人都在我們的宣教之列。在北非,沒有一個教會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使徒時代。然而,在中東,基督教會先於伊斯蘭,所以它提供我們跟歷史悠久的地方教會合作或共事的機會。這個地方教會應當是忠實於福音,而且有很多故事可講。 另外兩個聯帶的結果在這裡也必須提起。第一就是「北非差會」這個名字不能再反映我們的身份和使命了。更改名稱勢在必行。很快地所有人都關注起這件事情,到1985年的時候,「阿拉伯普界差會」這個名稱得到普遍的認同。1987年的全體大會正式將北非差會更名為阿拉伯普界差會。隨之而來的必然結果就是,位於法國普羅旺斯省艾克斯市(Aix-en-Provence)的國際辦事處不再適合作為本差會的行政中心了。以前它作為面向北非的宣教基地是非常合適的,但很難成為一個面向阿拉伯世界的龐大組織的神經中樞。繼而選擇哪裡作為新的總部在差會中激起了廣泛的討論。有些人說選擇北歐比較好,但許多人把英格蘭看作是擴展工場的十字路口。最後,英格蘭出勝。搬遷的準備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終於在1992年完全實現遷移。差會又繞到了原處,回到了一百年以前的誕生之地。做了這麼長時間總部地位的馬賽市和艾克斯市,由於搬遷多少受到一點冷落。然而,在短短幾年時間裡,搬遷的邏輯合理性被所有成員廣泛認可。 全體工人很快到了中東各就各位,各司其職。我記得一個旁觀者把阿世會(AWM)的登陸稱作是「烏合之眾」的進入,但這種說法沒有持續多久。對許多人而言,在中東第一步就是學習語言,同時還有些人去了波斯灣國家,在那裡按照他們的專業得到了妥善的事奉安排。1983年春,戴夫‧羅濱遜(Dave Robinson)和我訪問了約旦的安曼,在那裡我們恰巧遇到了弗雷澤-史密斯(Fraser-Smith)一家人。當時,基思‧弗雷澤-史密斯(Keith Fraser-Smith)是伯利恆教會的教區牧師。基思受挑戰思考加入阿世會(AWM),不久後他和珍妮特(Janet)就加入阿世會(AWM)了。然而,弗雷澤-史密斯一家不久後也離開了中東。在1984年的晚夏,基思加盟了聖經廣播學校,在那裡當主管。在戴夫‧羅濱遜的幫助下,他對阿世會(AWM)媒體宣教的發展有重要的貢獻。聖經廣播學校的事工隊很難跟上他們兩人的步伐。 同時,前往中東的宣教士數量很快就超過前往北非的數量。大約在1981年之後,工場的工人數目增長迅猛,甚至還有新的工人進駐毛利塔尼亞和利比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是一個開荒的年代,有很多在那時發起的舉動產生長遠的果效。我認為在維持AWM的發展,至少七個重要的關鍵性舉動。第一舉動就是將「圖形宣教」轉移到了英國,還有就是與基督教宣傳組織(Christian Publicity Organization)的協作。當然這也讓瑞其‧雷克希(Rich Lackey)走上領導地位,同時推動了IT(信息技術)部門的成立。轉移於英國的圖形部門,為我們在九十年代稱為「中央服事」的辦公室鋪墊了道路。 第二大舉措就是在八十年代早期,開始推動計算機應用。我們突然從打字機和郵政模式中解脫出來,進入了高速便利的電子郵件和計算機編檔的時代。今天,如果不使用某些計算機設備,似乎甚麼事情都做不成。這真是個在各方面都不同以往的世界。 第三大舉動就是暑期聖經學校的開辦。因為考慮到從伊斯蘭轉變來皈依者的需要,所以催生了這個暑期學校。我們覺得光靠函授課程是不夠地,他們需要更多的教導以提高對聖經的認識,和更好地發揮他們在當地團契中的作用。暑期學校的前身是延伸神學課程(TEE),但延伸神學課程並不適當。暑期學校的發起人是鮑勃‧靠克斯(Bob Cox)。第一屆暑期課程於1986年在西班牙開班,但到了1989年學校遷移到了法國南部的Esperou。今天,教學和培訓的課程已經更名為事奉領袖預備級課程(PALM)。 如上面提到的那樣,加入阿世會(AWM)的事奉工人包括那些來自阿拉伯世界本地的同工。這些基督徒響應神的呼召,與我們並肩作戰,尤其因為他們對阿拉伯世界和伊斯蘭更加了解,所以他們也做出了很大的貢獻。但是問題也隨即產生了:「我們怎麼有足夠的財政來資助這些工人呢?」因為大部分的阿拉伯同工都跟聖經廣播學校有關聯,所以馬賽的領導們想出了一個「阿拉伯工人基金」(AWF)的計劃。我們所有人都知道資金總是供不應求,對於阿拉伯工人基金來說,開始的時候也是如此。然而,幾年之後,它被證明是一個可行的渠道,通過它可以資助每一個可貴的阿拉伯同工之所需。 八十年代的另一個創舉就是「卡拜爾計劃」(Kabyle Project)。在早期階段的時候,馬丁‧摩爾(Martin Mohr)幫助建立了他們在巴黎的演播室。但這還遠遠不夠,還有更多的事情要做。一位北非的信徒Mustapha K. 有一次向基思‧弗雷斯-史密斯提出一個建議,請他幫忙將Vernon McGee的系列叢書《Through the Bible》改編一下,在廣播中播出。Mustapha認為有五千名柏柏爾人基督徒需要接受教導。 不同的組織捐獻所需的資源,卡拜爾計劃就這樣上馬實施了。我們卡拜爾的兄弟姊妹通過收音機、錄像、電影和印刷品所接受到的信息刺激了阿爾及利亞東部教會的發展,教會因此也蒙福,而且教會成長的速度令人驚嘆。 到了八十年代末的時候,「阿拉伯僕人團契」(Arab Servant Fellowship)終於變成了現實。這個團契主要是由中東的阿拉伯基督徒領袖們發起的,他們代表本地的福音派教會想將福音傳給他們的穆斯林鄰居。AWM在其發展中的作用與其說是個創導,不如說是個參與者。其他的差會如中東基督教拓傳會也對它的發展提供了強大的支持。 溫德爾‧埃文斯(Wendell Evans)在與中東基督徒的友好關係中充份展現了阿世會(AWM)的宗旨,他的美名讚揚再多都不為過。他對當地基督徒的愛也為新工人進入這些地區打開了方便之門。 另一件同樣重要不可忽視的事件就是北非合作會(NAP)的出現。Interdev的菲爾‧巴特勒(Phil Butler)與溫德爾‧埃文斯(Wendell Evans)和基思‧弗雷澤-史密斯(Keith Fraser-Smith)在西班牙馬拉加的會面實現了NAP最初的規劃。開始的時候,NAP尋求建立有效持久的協作關係。這個協會變得越來越龐大,所以今天,該會的年度大聚會也許是地中海地區,以推進基督在阿拉伯世界傳播為單一目標的事奉團體的最大的聚會。 還有另一個不得不說的舉動,它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我指的就是阿拉伯普世差會的結構調整。八十年代末很多我所就職的理事會把這件事當作討論的主題。我想大部分的壓力來自於會員的不斷增長和中東宣教深度的不斷擴大。從根本上看來,主要的問題是如何讓差會為宣教士提供更好的服務,而不是宣教士如何服事差會。因為不是在單一的工場上運作,大家認為「部門理事會」在管理和人員調配上,應該提供更大的靈活性和效率性。最後同意劃分為以下幾個部門:東部、西部、媒體部、培訓部、人事和財政部。每一個部門由部門主任帶領,部門主任則在阿世會(AWM)國際理事會和其他的部門主任溝通。儘管為了進一步管理上的需要而有所變動,但這種結構基本上到現在仍然表現得比較合理有效。 我還留下了另一事題未講,因為它對阿世會(AWM)此時的發展也有明顯的影響,我指的就是北非事工協會(NAMA)的成立。格雷格‧利文斯頓(Greg Livingstone)在1977年接任AWM美國總幹事的職位。他吸引工人進行穆宣工作的能力來自於對深入阿拉伯世界的強烈渴望。許多聽過他演講的人都深為感動,紛紛投身事奉。格雷格在AWM事奉的這六年就是阿世會(AWM)得到空前發展的六年。他肩上的擔子不僅限於阿拉伯世界,而且心系世界上的每一個穆斯林。出於這種異象,於是醞釀了一個服事穆斯林的特別羽翼。NAMA開始時被描述為是阿拉伯普世差會的一個「快速部署」部門。這個部門(1982年創立)建立的初衷是把它當作阿世會(AWM)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然而,有些人認為NAMA不可能繼續作為差會內部一個部門並保持它的活躍性。在1983年的國際理事會上,決議將NAMA作為阿拉伯世界一個獨立的姊妹差會,這樣才能最大地發揮它的作用。最後,格雷格‧利文斯頓承蒙阿拉伯普世差會的祝福,創辦了前線差會(Frontiers),它很快成為向穆斯林作見證的一個主要機構。這些大事都是在二十多年前發生的。雖然對我個人來講是一段非常艱難的經歷,但神賜予了前線差會很多祝福,這些年來我們與他們也一直保持著良好的關係。 在歐洲,八十年代這十年在Bert de Ruiter領導下AWM在荷蘭快速成長。這期間,法國的阿拉伯福音差會(MENA)憑其自己的實力漸漸成為了一個國級的組織。同樣重要的里程碑是MENA進入所有法國北非人口顯要的主要城市。要維持這種強勁的增長勢頭通常是很困難的,但法國已經清楚地知道了伊斯蘭的挑戰性。這十年間,阿世會(AWM)在英國的工作尤以布賴恩‧賴爾(Bryan Knell)那孜孜不倦的努力為象徵。布賴恩之前一直在搞學生事工,直到1983年神給了他一個挑戰,就是全面接管阿世會(AWM)在英國的事工。在布賴恩和當時的總幹事羅恩‧維恩(Ron Waine)都共同出席的一次大會上,羅恩宣佈他正考慮退休。羅恩與布賴恩在差會中多年的事奉生涯開始於1948年在阿爾及爾事工隊的工作。他們在阿爾及利亞工作的有段時期居住在「Dar Naama」的一個側廳裡,而「Dar Naama」就是那座被莉莉絲·特(Lilias Trotter) 買下的原土爾其的老宮殿。但現在是羅恩下臺辭職的時候,而布賴恩證明了自己是接替這一位子的最佳人選。 像在美國於格雷格‧利文斯頓手下那樣,布賴恩採取不同的方法引進新的工人,他們中許多人至今仍在差會裡服事。目前在英國辦事處服事的阿拉斯戴爾‧麥拉倫(Alasdair McLaren)描述說一個典型的賴爾舉動。為了讓人們知道差會已經改名的事情,布賴恩組織了一次旋風式的巡迴宣傳。他和他的團隊二十四天裡舉辦了十九場聚會,通過以前的事工和朋友關係,聯繫一切可以去到的地方。新會員穩定地增加。我記得我參加過一次新工人招募大會,在場的人被問及對阿拉伯世界的服事工作有何看法或想法。當時有許多人簽約加入,一直幹到現在。 和過去一樣,接力棒總是要傳遞到下一代。我在1991年離開國際總管職位。從此,其他人繼續拿起這根接力棒,進一步開拓著我們的宣教事業,他們在許多方面的成就是我在八十年代只能夠夢想到的事情。我們有很大的希望,儘管宣教路上有許多障礙,但神已經為我們打開了機會之門。我留給其他人繼續講述我們差會的二十五年歷史的後半部分的故事。神的國有時可以比喻為像是大衛和歌利亞之間的對抗。但它會不斷向前,因為一路有神相伴,雖然表面上看起來弱小,但它永遠不可能被打敗,而是會取得永遠的勝利。 16 : Go Go Go Go

  • 18-11探尋老地方

    探尋老地方 探尋老地方 東土耳其斯坦的宣教和變革 書 1940年代,宣教士們懷有一個夢想,夢想可以重回東突厥斯坦。1939年在他們關於在印度開展新事工的聲明中,在建議裡有些很重要的話。在第一個「that」從句中,宣教士們說「…眼下…」下面繼續寫道「…差會董事會應該允許以前曾在東突厥斯坦事奉過的所有宣教士有兩年可繼續為東突厥斯坦差會準備…」148大部份人都非常樂意沿著邊境工作,這樣他們就可以為道路的重開做準備。在瑞典,這個問題也在大大小小的會議上討論過。1943年,艾斯特和西格弗雷德‧摩恩(西格弗雷德當時在印度事奉)寫信給差會的董事會,力勸他們為東突厥斯坦培訓和預備新的宣教士。看了他們剛從東突厥斯坦收到的信件,他們當時對重回那裡的可能性充滿了十足的信心。這些信告訴了中國的新形勢。人們現在從新的「福音」重新轉向了老的「福音」。紅星正在消失,中國的白太陽正在閃耀。從以下一些例子中可以看到其中的變化:美國和英國已經在烏魯木齊建立了領事館;許多俄國人離開了這個國家;基督徒的星期天取代了穆斯林的星期五作為休息日149。早在幾年前,拉奎特就表達了宣教士可以重返的希望。在 《穆斯林世界》 中,他寫道差會在東突厥斯坦的事工還沒有劃上句號。差會重返這塊大豐收之地的這一天快到了150。 據決議,一開始先派兩個宣教士進入東突厥斯坦做個探索之旅,以調查那裡的形勢。1946年1月一家瑞典的基督教早報寫道: 「1938年宣教士們被驅逐出東突厥斯坦之後,在我們的宣教士和差會領導的心中,仍然強烈地渴望在那裡繼續差會的工作。據差會總部反映,作為一開始,決定派送目前在印度的幾名宣教士前去調查局勢。」 探索之旅計劃進入實質性階段是在1946年春,從1946年夏到1947年夏,探索之旅由摩恩和羅伯茲走。因為中國動蕩的政局,中印邊界被關閉了,所以去東突厥斯坦的路必須經過中國的中部再到烏魯木齊。 中國內地會跟瑞典行道會一樣也在1938年被迫離開了烏魯木齊。七年之後的1945年,一名漢族的郵局局長,後來被證明是名基督徒,他被分配到了烏魯木齊。他到任後馬上在當地一家報紙上刊登了一則邀請基督徒參加聚會的廣告152。1930年代後期日本入侵中國期間,有許多來自中國中部的人逃往西部省份。這位漢族局長希望在這些漢人難民中會有一些基督徒153。看到報紙上的聚會廣告,地方長官-一個年長的佛教徒-要求他作出解釋。當清楚地得知這位漢族基督徒的動機是真的,並沒有政治目的時,這位長官就批准了這樣的聚會。當摩恩和羅伯茲造訪烏魯木齊的時候,在他的教會裡已經有了97個教友,還有10個人想受洗。有些教友原來屬於中國內地會的成員。就在這兩位宣教士到達烏魯木齊前夕,他的教會已經買了一棟有20個房間的大樓。 在好幾次場合上,這位漢族局長和教會領導表達了在烏魯木齊建立宣教機構,幫助團契的願望。他甚至問瑞典行道會是否有興趣做這件事。這樣的話差會就有機會在甘肅邊界的一城鎮哈密工作,烏魯木齊教會正在那裡支持一個約50人的小團契。他們在烏魯木齊東面的鄰近的鎮還有一個「前哨教會」。然而,摩恩和羅伯茲並不認為接受這個提議是對的。他們覺得如果有宣教機構要再次在烏魯木齊開始運作的話,那這個機構應該是中國內地會154。 除了一個人之外,烏魯木齊所有的教會成員都是漢人,這個人是邁哈穆德‧可汗,他是突厥人。這兩個宣教士看到他很驚訝也很高興,因為他是來自喀什葛爾的一個老朋友,以前他屬於喀什葛爾教會,但他設法逃離了革命。烏魯木齊還發生了另一起快樂重聚的事情。伊犁地區目前正是穆斯林革命席卷的地方,難民們紛紛從那裡沒日沒夜地往中國內地逃亡。其中有些基督徒,包括浸信會教徒、五旬節教徒和東正教徒。他們都是俄羅斯難民,現在再次感覺到威脅,正往東邊逃亡。這些人當中有一個東正教家庭,他們在喀什葛爾的差會宣教站生活了一些年月。當宣教士們被迫離開的時候,他們仍然留在喀什葛爾。喀什葛爾發生政治動亂的時候,父親和長子被殺害了。這個家庭現在包括母親和四個女兒155。 在烏魯木齊攷察期間,摩恩和羅伯茲拜見了外事專員劉先生。在了解到差會在喀什葛爾的情況和宣教士們的使命後,他叫他們寫一份聲明解釋他們此行的目的。幾天之後他們再次被叫去見劉先生。他告訴他們說,他已經跟省政府談論過此事,當下拒絕恢復從事宣教工作的請求。劉先生給出的一個拒絕理由是省裡的政治形勢普查。他對他們描述了盛世才的殘暴時代,說在西部和南部地區動亂的局面仍然很嚴峻。實際上,1945年秋已經跟伊犁的反叛軍簽訂了和平條約156,但在1946年春,喀什葛爾和葉爾羌地區仍繼續戰鬥。所以,省政府沒辦法保證這些地區外國人的安全。但是為甚麼不在我省的其他地方開展宣教工作或建設醫院呢?為何不在烏魯木齊這裡呢?這位專員問道。這兩人告訴他說沒有徵求其他人的意見之前他們做不了這樣的決定,同時他們表示希望去一趟喀什葛爾,去那裡視察一下老的差會建築,並且跟也為瑞典充當領事的英國領事館商議一下。這個許可被擱置了下來,這兩個宣教士就向烏魯木齊的英國領事館在這個問題上申請幫助;幫助無果之後,他們又向美國領事館求助。在美國領事的幫助下,他們終於獲准去往以前的老宣教工場157。 12月下旬,羅伯茲和摩恩抵達喀什葛爾。剛剛再度留任領事的埃里克‧辛普頓爵士(Sir Eric Shipton )邀請他們暫住英國領事館。辛普頓夫人說他們是領事館的第一批客人158。 喀什葛爾的地方長官是差會事工的老敵人,在跟他長時間談判之後,他們倆設法取得了去往差會宣教站的許可159? 。一起去視察的人還包括埃里克‧辛普頓爵士,他後來寫了篇報告。他的報告對差會留下的財產給出了好的介紹。 實際上四個宣教站的所有房屋建築都成為了廢墟。那些殘留的房子被用做儲藏室或士兵的住處。波斯坦‧特勒克的暑期宣教站就是這樣被利用的160。然而,宣教士不被允許視察那個印刷廠。印刷廠是所有建築中最有價值的,很清楚的事實是,自從差會被逐出境以來,當局就一直在使用這間印刷廠161。由於破壞或沒收,差會大部份的財物都不見蹤影了。宣教士們的個人財物也是同等的遭遇。少數被挽救的東西是在英國領事館的保管下162。 集會幾乎完全解散了。差會大部份的老同工都被殺害了。一份官方的報告給出了15位被處死者的名字。有些年輕一點的基督徒也遭遇了同樣的事。所有差會的重要人物都被除去了。少數一些允許留下來的人也被逼放棄他們的信仰。一位幸存者在信中寫道「我們所有的親愛的朋友在1937年冬被折磨致死」。 認識這兩個宣教士的人看見他們又驚又喜。看到了瑞典人又要給許多人帶來希望。有人問:「你們甚麼時候再度開張醫院?163」有人表達他們的喜悅之情:「現在你們回來了,一切都會好起來的…這裡沒有你們那樣的醫藥。164」摩恩講起了一個他們在喀什葛爾遇到的著名毛拉。他見到他們時,異常的高興,希望他們可以留下來,重新把醫院開起來。摩恩向他解釋說人們可以去英國領事館的醫院看病就醫。毛拉回答說,「你們是不同的!我們可以來跟你談論我們的問題。我不喜歡你們的宗教,但我完全信任你們的宣教士。」165 當這兩人向地方當局咨詢可否在喀什葛爾重建差會事工的時候,當局是完全的反對。摩恩和羅伯茲在葉爾羌視察那裡的建築時,一份來自省政府從烏魯木齊的電報發到了喀什葛爾。電報本是寫給英國領事的,告訴他叫瑞典的宣教士立即返回烏魯木齊。下這道命令的理由據說是因為政府收到一封來自該省南部地區人們的來信,抗議瑞典宣教士在喀什葛爾出現。然而,這兩個宣教士明白這封信的始作俑者實際上就是喀什葛爾的地方長官。這位長官是突厥人,為官20年,眾所週知,他是差會不共戴天的敵人。不過,這兩個瑞典人覺得最好還是立刻按烏魯木齊的命令去做,他們收到總督的批准,允許他們翻越喜馬拉雅山脈去印度。他們在給斯德哥爾摩總部的報告中說,「回去會是無濟於事的,除非那裡的政治局勢有所改善,然而要發生這種變化似乎不大可能了。166」報告還說人們,包括漢族官員,總體上還是友好的,本應喜歡差會重駐那裡。只要地方當局允許差會回來,那許多被迫放棄他們信仰的人將可能重返教會。 18 : Go Go Go Go

  • 160, 58,教法淵源(Usul al-Fiqh):(被誤解的)伊斯蘭狂熱的關鍵

    160-58 教法淵源(Usul al-Fiqh):(被誤解的)伊斯蘭狂熱的關鍵 文章 160 58 作者 Raymond Ibrahim 教法淵源(Usul al-Fiqh):(被誤解的)伊斯蘭狂熱的關鍵 對一個阿拉伯術語的語言學上的曲解可能恰恰是解讀穆斯林心態的關鍵。 2020年10月9日 雷蒙德•易卜拉欣(Raymond Ibrahim)( https://www.frontpagemag.com/author/raymond-ibrahim) 雷蒙德•易卜拉欣(Raymond Ibrahim)是《劍與彎刀》(Sword and Scimitar)( https://www.amazon.com/gp/product/0306825554/ref=as_li_tl?ie=UTF8&camp=1789&creative=9325&creativeASIN=0306825554&linkCode=as2&tag=raymondibrahi-20&linkId=0f925201768b161ae319879bb3fdf1d7)、《基地組織的讀物》(The Al Qaeda Reader)( https://www.amazon.com/gp/product/B000UOJTY4/ref=as_li_tl?ie=UTF8&camp=1789&creative=9325&creativeASIN=B000UOJTY4&linkCode=as2&tag=raymondibrahi-20&linkId=c5ed99666036d165fa834bc300b10fc6)、《再釘十架》(Crucified Again)( https://www.amazon.com/gp/product/1621570258/ref=as_li_tl?ie=UTF8&camp=1789&creative=9325&creativeASIN=1621570258&linkCode=as2&tag=raymondibrahi-20&linkId=04c567856892ed57f67aab06b4d02a9f)的作者,同時還是大衛霍洛維茨自由中心(David Horowitz Freedom Center)的希爾曼研究員(Shillman Fellow)。 一個有趣但很少被提及的語言曲解可能是解讀穆斯林心態的關鍵。 凡是對伊斯蘭進行較深入研究的人一定在早期會遇到這個阿拉伯術語uṣūl al-fiqh(教法淵源),這個詞幾乎總是被翻譯成「法學的來源」(sources of jurisprudence)。以下是《大英百科全書》(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https://www.britannica.com/topic/usul-al-fiqh)中的一段標準定義: uṣūl al-fiqh,伊斯蘭法律的來源,和專門用來闡明這些來源和以及它們對於法律的實質性裁決的關係的學科…【它們包括:】古蘭經(Qurʾān),先知的遜奈(Prophet’s Sunnah)(先知穆罕默德通過他的言論、行動和默許肯定所傳播的做法),公議(ijmāʿ)(學者的共識),類比(qiyas)(對這三者的類比的推論)… 最後一點是關鍵:伊斯蘭法律基本上是基於四個來源:古蘭經,遜奈(伊斯蘭教規),公議,類比。 然而,現實中uṣūl al-fiqh是有更深層次含義的。盡管uṣūl的正確翻譯是「來源」—也就是那四個來源—但是fiqh這個詞的意思與法律(law)毫無關係,而是與「知識」(knowledge)有關。因此uṣūl al-fiqh這個術語的意思是伊斯蘭「知識的來源」,最好的翻譯就是用這一個詞—認識論(epistemology)。 在標準的阿拉伯英語詞典,漢斯威爾詞典(Hans Wehr)中,驗證了這一點:fiqh這個詞的詞條之下的主要定義是:「理解,領悟;知識。」在這個綜合定義之後,才有了更專門和讓人難熟知的「伊斯蘭法學」定義。 為什麼這個表面上的學術觀點很重要?因為一個人的認識論—被定義( https://www.merriam-webster.com/dictionary/epistemology)為「知識的性質和基礎特別是關於知識的限度和正確性」—對他們的心智起到就算不是深遠的影響,相比於他們僅有的法律,也要大得多。 打個比方,想想西方的主流。它的認識論—很大程度上受到世俗主義、唯物主義以及越來越多的無所不在的侵入性很強的媒體所限制和定義—對普通西方人對世界的理解產生了更大的影響,而不僅僅是對法律,法律仍然是次要的,是這一背景下的客觀事物。一個人可以承認並試著不違反它,但是法律並不一定影響一個人對現實的感知。 事實上,恰恰正是因為西方的認識論對宗教的重視程度很低,西方翻譯者才傾向於將阿拉伯語中的fiqh的含義限制為「法律」。(更新的阿拉伯英語詞典甚至不承認fiqh有「知識」這個詞的詞源,而直接使用「法學」的意思。)原因是顯而易見的:這對西方人而言更容易—他們向所有民族一樣傾向於把他們的價值觀投射到別人身上—以便於相信古蘭經,遜奈,公議和類比只是用來構成穆斯林法律,而不是建立了穆斯林思想和知識的邊界。 然而,當我們明白了這四個不只是法律的來源,更是普遍知識的來源—古蘭經,遜奈等來源完全不是僅僅構成穆斯林社會的「法律」,而是用來建立穆斯林特有的現實認知—只有那樣做,被稱作「激進伊斯蘭」的持久性和突出性才有完整的意義。 順便說一下,從這裡也涉及到理解為什麼sharīʿa要被翻譯為「伊斯蘭法律」(Islamic law)也是不足的。shar’a這個詞根的意思是「進(入),進去或開始某事;開端,開始,著手」。因此,那些認識論受到古蘭經、遜奈等來源限制和定義的信徒,「進入」和「開始」新事物—即根據伊斯蘭知識而來的生活。有一個事實進一步強調這一情況,在前伊斯蘭的阿拉伯,在「伊斯蘭法律」形成之前的數個世紀,shar’a,這個詞是提及( https://www.bbc.com/news/world-27307249)「清楚的、常有人走過的通往水域的路」—也就是,貝多因人心中的生活之路。直到後來,這個詞才有了專門的「伊斯蘭法律」的意義。 盡管如此,需要強調的是,認識論不是天生的或遺傳的;以上所有內容並不意味著,任何出生在伊斯蘭或認同伊斯蘭的人,其知識的根源都局限於四個公認的來源。換句話說,是的,一個人可以把自己視為穆斯林,但同時又通過—比如說—西方認識論來看待世界。 但是對於那些把古蘭經、遜奈、他們的烏力馬(ulema,被認為具有伊斯蘭神聖法律和神學的專業知識的穆斯林學者團體)的共識以及由此而產生的類推論證看成理應如此看待的人來說—也就是說,將這些來源視為終極和神聖的知識來源,並以此密切地建立起他們對現實的每一種感知—他們就是並且將繼續成為這個世界上的「激進穆斯林」。 這篇文章翻譯自Raymond Ibrahim的在線文章「Usul al-Fiqh: The (Misunderstood) Key to Islamic Fanaticism」 https://www.frontpagemag.com/fpm/2020/10/usul-al-fiqh-misunderstood-key-islamic-fanaticism-raymond-ibra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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