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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4, 1,齋戒月和它的起源
654-1 齋戒月和它的起源 文章 654 1 作者 齋戒月和它的起源 拉法特.阿馬里(Rafat Amari)博士 ( http://rrimedia.org/Resources/Articles/PID/1379/authorid/2?AuthorName=Dr.-Rafat-Amari) 2017年8月17日 齋戒月在印度和中東的異教起源 齋戒月-在伊斯蘭年曆第九個月的白天嚴守30天禁食-。遵行禁食以尊崇月亮,並在新月出現時結束之,此習俗源自東方敬拜月亮者的儀式。伊本.納迪姆(Ibn al-Nadim)和沙赫拉斯塔尼(Shahrastani)告訴我們關於雅迪奇尼(al-Jandrikinieh)的事-這是一個在月亮消失時開始禁食及於新月再現時結束禁食的印度教派。1 拜星教教徒(Sabians)是中東的異教教徒,他們被指有兩個分支-曼達安教教徒(Mandaeans)和哈蘭教教徒(Harranians)。曼達安教教徒在公元二世紀時居於伊拉克,他們至今仍敬拜多種神明或「輕盈的個體」。他們的神明分成以下四類:「第一生命」、「第二生命」、「第三生命」和「第四生命」。遠古神明屬於「第一生命」類別,他們召喚其他神明,從而創造「第二生命」,諸如此類。 另一個被視為拜星教分支的是哈蘭教教徒。他們敬拜月神辛(Sin)作 為其主要神明,但他們也拜行星和其他神明。拜星教與阿拉伯組織阿納夫(Ahnaf)有聯繫,穆罕默德自稱為先知前曾加入該組織。阿納夫前往伊拉克北部尋求知識,曼達安教在當地有許多社群。他們也前往敘利亞、伊拉克和小亞細亞的邊境之間、位於敘利亞北部傑吉拉的哈蘭市。 在麥加,因著他們遵行的教義,阿納夫被稱為拜星教教徒。後來,當穆罕默德聲稱是先知,他被麥加的居民稱為拜星教教徒,因他們看見穆罕默德遵行許多拜星教的儀式,包括每天祈禱5次;在禱告中進行多種動作,這些與曼達安教和哈蘭教一致;並在禱告前接受淨禮或水潔淨禮儀。在古蘭經裡,穆罕默德指拜星教教徒像猶太人和基督徒一樣是「信奉天經的人(people of the book)」。 齋戒月曾是拜星教遵行的異教儀式,無論是哈蘭教教徒還是拜星教教徒。根據來自伊拉克、約活於公元747年的阿拉伯作家阿布.參納德(Abu Zanad)的著作,我們總結出最少一個位於伊拉克北部的曼達安教社區守齋戒月。2 齋戒月原來是哈蘭市的一年一度的儀式。哈蘭的齋戒月與伊斯蘭齋戒月的相似之處。 雖然早在前伊斯蘭時期,蒙昧時期(Jahiliyah)的異教徒已遵行齋戒月的禁食習俗,但這是由哈蘭教教徒引入阿拉伯半島的。哈蘭是位於敘利亞和伊拉克邊境的城市,非常接近小亞細亞-即現今的土耳其。他們的主要神明是月亮,並在敬拜月亮 時舉行持續30天的主要禁食活動,由3月8日開始,通常在4月8日結束。像伊本.哈贊(Ibn Hazm)等的阿拉伯歷史學家證實齋戒月伴隨這種禁食活動。3 伊本.納迪姆在其著作《艾法里斯特》(al-Fahrisit)記載中東多個宗教教派。他表示,在哈蘭教教徒禁食30天的月份裡,他們尊崇月神辛。伊本.納迪姆描述他們慶祝時舉行的盛宴和向月亮獻祭用的祭牲。4另一名歷史學家伊本.阿比.辛拿特(Ibn Abi Zinad)也談及哈蘭教教徒,指他們禁食30天時會朝著也門,並每天祈禱5次。5我們知道穆斯林也是每天祈禱5次。哈蘭教教徒的禁食與伊斯蘭的齋戒月相似,事實上,前者在日出前至日落進行禁食,穆斯林則在齋戒月的日間禁食。6還有一位歷史學家伊本.祖治(Ibn al-Juzi)也描述哈蘭教教徒在這月禁食,他表示他們以獻祭牲和賑濟窮人來結束禁食。7現時我們也在伊斯蘭的禁食中發現這些習俗。 關於哈蘭拜月的神話起源解釋了月亮與金牛座的昴宿星團(Pleiades)連合後消失的事。這發生於三月的第三個星期。民眾向月亮祈禱,懇求它返回哈蘭市,但月亮拒絕。這被認為是他們在該月禁食的緣由。月亮沒有答應返回哈蘭,但承諾返回哈蘭其中一道城門附近的聖所代爾卡迪(Deyr Kadi)。故該月以後,月神辛的朝聖者前往代爾卡迪慶祝,並歡迎月亮回歸。8據歷史學家伊本.納迪姆早前提及,哈蘭教教徒稱為開齋節(al-Feter, عيد الفطر),這名字與齋戒月的筵席名稱相同。9 除了齋戒月的筵席之 外,哈蘭教教徒祈禱5次,早晚重覆,每次以水潔淨禮儀來開始。10穆罕默德同樣奉行每天5次、以水潔淨禮儀展開的祈禱方式。 齋戒月的禁食由哈蘭擴展至阿拉伯,這可能於公元前552年左右,巴比倫尼亞王那波尼德(Nabonidus)佔領阿拉伯北部期間,他逗留在蒂瑪(Teima)時出現。他是狂熱的月神辛朝拜者,其母則是辛的祭司。他不同意巴比倫尼亞的祭司視馬爾杜克(Marduk)為國內眾神中之首領。那波尼德渴望擴展對月神辛的敬拜,並視之為主要神明。故他留下兒子管理巴比倫尼亞,並前往阿拉伯北部的蒂瑪居住。 在前伊斯蘭時期,齋戒月成為阿拉伯的異教儀式,並被阿拉伯異教徒按照與伊斯蘭齋戒月相同的模式和特徵來奉行。 在伊斯蘭出現以前,齋戒月被阿拉伯異教徒認識和遵行。馬蘇弟(Al-Masudi)表示,齋戒月取名自該月的溫暖氣候。11 在前伊斯蘭的蒙昧時期,阿拉伯異教徒的禁食方式與穆斯林一致,後者的方式直接由穆罕默德指示。阿拉伯異教徒的禁食包括食物、水和性接觸方面的節制-與伊斯蘭的習俗相同,他們也是安靜地禁食,期間不會談話,即是只有一天的短時間裡,或者一星期或更長的長時段裡。12古蘭經19章指出同類的禁食,當中描述真主指示童貞女馬利亞,說她在真主前起誓禁食,這亦表示她不可告訴任何人。13禁食時安靜的阿拉伯人習慣顯然影響了古蘭經的習俗。有指艾卜.伯克爾(Abu Bakr)在麥地那的異教徒朝聖者之中接觸一名女子,他發現對方正在禁食,包括禁戒談話。14對阿拉伯人而言,禁食是嚴肅的事,強制施行法例,未能禁戒談話者需受重罰。伊斯蘭的齋戒月進行這類持續的禁食。 穆罕默德向其跟隨者強制實施許多來自麥地那兩個部落的宗教儀式,這些部落支持他迫使阿拉伯人改信伊斯蘭。當中儀式就有齋戒月。 看來阿拉伯北部許多地方遵行齋戒月,當時巴比倫尼亞的哈蘭王那波尼德在當地執政。他佔領的其中一個城市葉斯里卜(Yathrib)後來成為麥地那。穆罕默德遷往麥地那以後,他執行齋戒月禁食,並以面向麥加祈禱取代面向耶路撒冷。當地的阿拉伯部落習慣向麥加祈禱,看來也習慣在齋戒月禁食。15穆罕默德調整其禮節以切合來自麥地那的歐斯(Oas)和卡斯拉族(Khazraj)兩個部落的宗教儀式和習俗,這兩個部落支援穆罕默德進行對抗阿拉伯人的戰爭。他們的其中一個禮儀是逢星期五舉行的每星期的宗教筵席,穆罕默德視這天為伊斯蘭的宗教日子。 穆斯林不能透過遵行齋戒月等宗教禮儀來討真主的喜悅。 齋戒月並非真正的禁食,因參與者仍會於晚間用餐。由於這禮儀容許他們在入黑時進食,他們真的在深夜吃大餐,並於早上提早起床進食另一大餐。換句話說,他們只是將進食時間由日間改為晚上。 這種偽善在他們於齋戒月的進食方式中持續。有別於他們全年進食的簡餐,他們安排精緻的菜餚,比其他月份花費三倍甚至更多金錢在齋戒月的食物上。實際上,這非真正的禁食,而是在他們聲稱禁食的月份中額外進食的藉口。 與神(真主)的團契相交並非建基於艱苦的或虛偽的宗教習俗。沒有任何一種與神(真主)的團契相交是透過宗教習俗得來的。被要求出現在法庭前接受審訊的罪犯不會因著遵行宗教禮儀而獲得法官的偏袒,宗教虔誠不會廢除他所犯的罪行。同樣地,作為罪人,人類不能因著參與宗教儀式或禁食而獲得神(真主)的偏袒,他不能逃避因著其罪而等著他的神(真主)的審判和譴責。神聖的神(真主)拒絕與罪人團契相交,即使他們履行許多宗教習俗。 然而,神已向人類提供救贖,當祂差遣其兒子成為人的肉身,死在殘酷的十字架上,為的是為罪付上當得的刑罰。人與神團契相交的唯一方法是相信基督的救贖工作。這樣做以後,懺悔的罪人發現其罪會被抹去,基督的義會歸到他身上,然後被賜下神的靈在他身上,他便可在靈裡,以至在永恆中與主團契相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伊本.納迪姆 :《艾法里斯特》(al-Fahrisit),第348頁。 阿卜杜爾.阿拉.伊本.扑卡溫.阿比.參納德(Abdel Allah ibn Zakwan Abi al-Zanad)。見伊本.古泰拜:同上,第204頁;引自希納西.岡杜茲(Sinasi Gunduz):《生命的知識》(The Knowledge of Life)(英國:牛津大學,1994年),第25頁。 伊本.哈贊:同註1,第34頁;摘自希納西.岡杜茲,第167-168頁。 伊本.納迪姆:同註1,第324-325頁。 摘自魯希迪.伊利安(Rushdi Ilia'n):Al Saebiun Harraniyen Wa Mandaeyn(巴格達,1976年),第33頁。 摘自阿拉伯歷史學家哈米德(M. A. Al Hamed):Saebat Harran Wa Ikhwan Al Safa(大馬士革,1998年),第57頁。 伊本.祖治:《惡魔的新裝》(Talbis Iblis),阿里(M. Ali)、庫爾(Kher)製作,第84頁;摘自哈米德:同註6,第57頁。 道奇(Dodge, B):《哈蘭的拜星教》(The Sabians of Harran),第78頁。 伊本.納迪姆:同註1,第319頁。 伊本.納迪姆:同註1,第319頁。 馬蘇第:《黃金草原》(Muruj Al-Thaheb),第二章,第213頁。 賈瓦德.阿里(Jawad Ali):《穆法撒爾》(al-Mufassal),第4章,第342頁。 阿魯思(al-Allusi):《古蘭經義精 華》(Ruh' al-Maani),第16章,第56頁;《泰伯里經注》(Tafsir al-Tabari),第16章,第56頁。 蓋斯塔拉尼.阿迪德.伊本.穆罕默德(Qastallani Ahmad ibn Muhammed):《夜行者的向導》(Irshad al-Sari),6:175;伊本.哈雅.伊沙巴(Ibn Hagar, al-Isabah):4:315。 馬蘇第:同註11,第2章,第295頁。 這篇文章翻譯自Dr. Rafat Amari的在線文章「RAMADAN AND ITS ROOTS」 http://rrimedia.org/Resources/Articles/ramadan-and-its-roots-1#_ednref2
- 594, 15,穆斯林的選票下一步走向何方?
594-15 穆斯林的選票下一步走向何方? 文章 594 15 作者 Tim Dieppe 穆斯林的選票下一步走向何方? 穆斯林的選票下一步走向何方? 2024年7月9日 公共政策主管蒂姆·迪耶普(Tim Dieppe)分析伊斯蘭對選舉的影響 這次選舉見證了英國政壇的一個新現象:一場協調一致的讓穆斯林在伊斯蘭議題上進行 集體 投票的運動。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ajYZYSUHvk) 一個名為「穆斯林選票」(The Muslim Vote)( https://themuslimvote.co.uk/who-should-i-vote-for/ )的組織發起了一場運動,支持採納伊斯蘭價值觀的候選人。由「穆斯林選票」資助的五名獨立候選人當選。該組織聲稱,由 「穆斯林選票」 支持的其他45名隸屬於政黨的候選人當選。這意味著新的英國議會中至少有50名國會議員自稱是親巴勒斯坦的( https://x.com/themuslimvoteuk/status/1810321824976375916 )。 除此之外,東萊斯特(Leicester East)( https://www.bbc.co.uk/news/election/2024/uk/constituencies/E14001326 )的 「穆斯林選票」 所支持的候選人分散了選票,使得保守黨候選人贏得了原本屬於工黨的席位。 當前新任的衛生大臣韋斯·斯特里廷(Wes Streeting)以僅僅528票險勝,勉強保住了他的席位,而「穆斯林選票」支持的獨立候選人位居第二。在伯明罕萊迪伍德選區(Ladywood),現任司法大臣沙巴納·馬哈茂德(Shabana Mahmood)表示( https://www.telegraph.co.uk/politics/2024/07/05/pro-palestinian-mps-become-sixth-largest-party-labour-loss/ ),「蒙面男子」擾亂了社區會議,「嚇壞了在場的人」。 伯明罕亞德里選區(Yardly)的議員傑西·菲力浦斯(Jess Phillips)以693票的微弱多數優勢保住了自己的席位,她的競爭對手是工黨候選人,該候選人也得到了 「穆斯林選票」 的支持。菲力浦斯說( https://news.sky.com/story/labours-jess-phillips-reflects-on-abuse-in-absolutely-horrible-election-campaign-13173842 ):「這絕對是一次糟糕的競選活動。」一些競選活動人士的汽車輪胎被扎破。一名婦女在被拍攝時被人對著她的臉大喊「種族滅絕」。菲力浦斯在台上發表當選感言時,台上噓聲四起( https://x.com/Artemisfornow/status/1809106115839324411 )。 工黨在穆斯林地區失去選票 《每日電訊報》(The Telegraph) ( https://www.telegraph.co.uk/business/2024/07/07/the-muslim-vote-sectarian-insurgency-gaza-shocked-britain/)的分析顯示,在穆斯林人口較多的地區,工黨的支持率急劇下降。 在穆斯林人口占比不到10%的選區,選票份額轉 向 工黨。但在10%或以上的人口自認為穆斯林的地區,選票則 遠離 工黨。在穆斯林人口比例越高的選區,遠離工黨的趨勢越為強勁。 此前,工黨還能夠依賴這些地區的穆斯林選民。但在這次選舉中這一局面改變了。 新任的「穆斯林選票」的議員 我們值得快速流覽一下受「穆斯林選票」支持的五位新任的獨立議員。 阿尤布·汗(Ayoub Khan)是伯明罕佩里巴爾選區(Perry Barr)的新議員。阿尤布曾公開質疑( https://www.thejc.com/news/politics/new-muslim-birmingham-mp-questioned-rapes-by-hamas-ebwzkypg )哈馬斯10月7日犯下的暴行的嚴重程度。他在TikTok上發佈了幾段視頻,聲稱他尚未看到哈馬斯實施斬首或強姦的證據。他發起運動禁止向以色列出售武器,並要求立即在加沙停火。他曾經是自由民主黨(Liberal Democrats)的候選人,但在他的言論引起自由民主黨的注意後,他拒絕參加反猶主義培訓課程。 阿德南·侯賽因(Adnan Hussain)是布萊克本(Blackburn)選區的新議員。他曾在一次公眾集會上說( https://www.telegraph.co.uk/politics/2024/07/06/new-mp-once-told-public-rally-lets-make-israel-burn/ ):「讓我們使以色列燃燒殆盡。」在競選期間,他對支持者說: 「我會一直呼籲,直到他們聽到我們的聲音,我會一直呼籲,直到他們停止種族滅絕。因為我告訴你們,不管是否當選議員,我都會繼續為加沙發聲…」 「我感到真主賜予了我代表你們的能力。我被賜予了講真話的能力,如果真主願意,我將在權力中心講真話。」 伊克巴爾·穆罕默德(Iqbal Mohamed)是德魯斯伯里和巴特利(Dewsbury and Batley)選區的新議員,該選區的一名教師上了一堂關於言論自由的課,課上展示了關於穆罕默德的漫畫,此後便被迫躲藏起來( https://christianconcern.com/comment/teacher-requires-protection-for-showing-a-cartoon/ )。我們都吸取了教訓—在伊斯蘭相關問題上,我們沒有言論自由。伊克巴爾贏得了40%以上的選票,遠遠領先於工黨的23%。視頻錄影( https://www.telegraph.co.uk/politics/2024/07/05/pro-palestinian-mps-become-sixth-largest-party-labour-loss/ )顯示,伊克巴爾告訴孩子們抵制以色列,他說: 「回家,找出從一開始就一直支持以色列和猶太復國主義的每一個品牌和每一種產品,把它們扔掉,扔掉。」 肖卡特·亞當(Shockat Adam)是南萊斯特(Leicester South)選區的新議員。他從前任工黨影子大臣喬納森·阿什沃思(Jonathan Ashworth)手中接替了這個席 位。《猶太新聞》(Jewish News)報導稱( https://www.jewishnews.co.uk/new-mp-who-said-election-win-was-for-gaza-is-brother-of-hardline-anti-israel-group-founder/ ),他的兄弟伊斯梅爾·派特爾(Ismail Patel)是伊斯蘭主義組織 「阿克薩之友」(Friends of Al Aqsa) 的創始人。派特爾「讚揚」了哈馬斯10月7日的襲擊。據稱,選區內到處傳播著「投票給工黨即支持種族滅絕」的海報。 傑瑞米·科爾賓(Jeremy Corbyn)當選為北伊斯靈頓選區(Islington North)的獨立議員。科爾賓之前曾代表工黨擔任該席位,但未被允許以工黨候選人身份參加此次選舉,因此他在「穆斯林選票」組織的支持下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參選。科爾賓之前稱哈馬斯和(黎巴嫩)真主黨(Hezbolla)成員為「朋友」。他隨後表示( https://www.theguardian.com/politics/2016/jul/04/jeremy-corbyn-says-he-regrets-calling-hamas-and-hezbollah-friends )對這些言辭感到後悔。在他的領導下,工黨成為第一個被平等與人權委員會(Equalities and Human Rights Commission)認定為非法歧視和迫害猶太人的政黨。 獲得 「穆斯林選票」 支持的其他當選議員包括:伊利和東劍橋郡(Ely and East Cambridgeshire)的自由民主黨議員夏洛特·凱恩(Charlotte Cane)。金斯頓和薩頓(Kingston and Sutton)的自由民主黨議員埃德·大衛(Ed Davey)。北赫里福郡(North Herefordshire)的綠黨議員埃莉·喬恩斯(Ellie Chowns)。布萊頓宮(Brighton Pavilion)的綠黨議員西恩·貝瑞(Sian Berry)。布里斯托爾中區(Bristol Central)的綠黨議員卡拉·丹耶爾(Carla Denyer),以及南貝爾法斯特和中南區(Belfast South and Mid Down)的自由民主黨議員克雷爾·漢娜(Claire Hanna)。 「穆斯林選票」的訴求 「穆斯林選票」的訴求( https://x.com/themuslimvoteuk/status/1787037015696912749 )包括:承認巴勒斯坦國、終止與以色列的軍事關係、發佈允許穆斯林在學校禱告的指導手冊、採用各黨派議會團體(APPG)對伊斯蘭恐懼症(Islamophobia)的定義、確保每個工作場所都能獲得符合伊斯蘭教法(sharia)的養老金,以及取消選舉中「不當屬靈影響」(undue spiritual influence)的刑事罪行。這是一份很長的清單。正如我之前所寫( https://freespeechunion.org/banning-islamophobia-blasphemy-law-by-the-backdoor/ ),採用各黨派議會團體對伊斯蘭恐懼症的定義實際上會引入伊斯蘭褻瀆法。 工黨已正式將各黨派議會團體對伊斯蘭恐懼症的定義納入( https://labour.org.uk/resources/labours-islamophobia-policy/ )其行為準則。這意味著任何被指控為伊斯蘭恐懼症的議員都可能被停職或被開除出黨。隨著伊斯蘭在議會和整個英國政壇的影響力日益增強,這也意味著該政策很有可能成為法律。 「不當屬靈影響」罪意味著你不能利用宗教來迫使人們以某種方式投票。陶爾哈姆萊茨(Tower Hamlets)市長盧特弗·拉赫曼(Lutfur Rahman)於2014年被判犯有此罪。有人擔心( https://www.telegraph.co.uk/politics/2024/06/29/fears-of-undue-spiritual-influence-on-voters-islamic-values/ )伊斯蘭競選者在2024年選舉中利用了「不當屬靈影響」的罪行。很有趣的是,他們想要取消這一罪行。這將使他們能夠威脅穆斯林,如果他們不以正確的方式投票,他們將失去救贖或不再是真正的穆斯林。 一個伊斯蘭政黨即將誕生? 「穆斯林選票」 組織今年才剛剛成立。它贏得了5個獨立議員席位,並聲稱在新議會中有50名議員得到其支持。 「穆斯林選票」 顯然正雄心勃勃,他們的開端引人矚目,並將繼續擴大和發展。 人口結構會影響民主進程。隨著穆斯林人口在移民的推動下不斷增長,我們將看到伊斯蘭在英國政治中的影響力不斷增強。事實上,這正是我們在剛剛舉行的選舉中已經看到的情況。英國人許可了伊斯蘭在這個國家的影響力不斷增強,現在英國人正在開始自食其果。我預計,到下次選舉時,英國將有一個伊斯蘭政黨。現 在,陶爾哈姆萊茨的議會已被一個實際上的伊斯蘭政黨所控制,該政黨的議員席位全部被孟加拉穆斯林獨佔。我還預計主流政黨將採取伊斯蘭政策,以爭取穆斯林選民的支持。 伊斯蘭現在是英國的一股政治勢力。看起來它會在這裡扎根,而且大膽無畏地提出自己的訴求。只有同樣大膽無畏的教會才能抵擋住讓這個國家逐漸伊斯蘭化的日益增加的壓力。那麼教會能應對這項挑戰嗎? 這篇文章翻譯自Tim Dieppe的在線文章「Where next for The Muslim Vote?」 https://christianconcern.com/comment/where-next-for-the-muslim-vote-ge24/
- 65, 67,彌迦書5:2預言了耶穌是彌賽亞嗎?
65-67 彌迦書5:2預言了耶穌是彌賽亞嗎? 文章 65 67 作者 CARM 彌迦書5:2預言了耶穌是彌賽亞嗎? 作者: Ryan Turner ( https://carm.org/ryan-turner) 編輯: Luke Wayne ( https://carm.org/luke-wayne) 歷史和文化背景 彌迦是生活在公元前八世紀和先知以賽亞同時代的人。在這段短小的經文中,他預言彌賽亞將出生在大衛的伯利恆。 1 彌迦書呈現了一個未來掌權者在巴比倫人入侵猶大背景下的情況。本文意在給絕望中的立約之民帶來安慰。與被打擊的國王(5:1)相比,一位至大的掌權者(5:2)將出來牧養神的子民。 預言 「伯利恆以法他啊,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裡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做掌權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迦書5:2) 詮釋 本文幾個重要的方面:首先,以法他在這段經文中只是伯利恆的舊稱(參見創世紀35:16,19;48:7)。 2 其次,從語言學上講,可以顯示這個人和神之間十分親近。希伯來古語[Qedem]的意思是自「亙古」,並且它經常在舊約聖經中(申命記33:27;哈巴谷書1:12)被使用在神自己身上。此外,希伯來語[mee mai-oulom]真正意思是自「亙古或永遠」。 3 它也可以翻譯為「無限時間的日子」。 4 羅伯特·傑米森(Robert Jamieson)指出:「這些術語表達了希伯來語所能夠闡明無期限的最強烈的斷言。」 5 聖經中還有其他地方使用了這種措辭,如詩篇90:2其中提到的父神和箴言8:22-23中的智慧頌。「古時」和「亙古」可代指永恆,希伯來語的亙古被用於彌迦書4:7中指神。Ankerberg、Weldon和Kaiser指出:「這些術語被用在未來掌權者身上的事實表明彌迦期待一個超自然的人物。這符合以賽亞書9:6未來救主-君王被稱為「永在的」和「神」(El)中的以賽亞對彌賽亞的期待,以賽亞只對神使用的El這一措辭。」 6 第三,這段經文被猶太人認定為一個彌賽亞主題,特別是在所有猶太人對舊約聖經的意譯和解釋上稱為塔古姆(Targums)。 7 亞拉姆語譯本,喬納森(Jonathan)翻譯為:「...從你要在我-彌賽亞面前行使對以色列的主權,他的名被稱為從亙古,從亙古的日子」。 8 同樣,希律時代的祭祀和文士也認為它是彌賽亞的(馬太福音2:5-6;約翰福音7:42)。Fruchtenbaum總結的很好:「在彌迦書5:2中,我們讀到誕生地之處,彌賽亞不是在可能預料的耶路撒冷出生,而是在伯利恆。」 9 辯道論據評價 本文是用來論證耶穌就是彌賽亞的。雖然可能難確定彌迦書預言神以肉體的形式顯現,但至少證明了彌賽亞出生的地方。因此 ,當從這段經文中爭議基督的神性時,我們必須謹慎考慮到所有的因素。至少可以說明,本文非常接近稱彌賽亞會是永恆的-使用的措辭是僅限於神自身的。無論如何,使用本文來證明耶穌就是彌賽亞是絕對有道理的。 Louis Goldberg, 「我們的猶太人朋友」(Our Jewish Friends, Neptune), NJ: Loizeaux Brothers, 1983, p. 123. John A. Martin, 「【彌迦書】聖經知識詮釋:聖經的論述」(“Micah,”The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An Exposition of the Scriptures), eds. John F. Walvoord and Roy B. Zuck, Wheaton: Victor Books, 1983, p. 1486. John Ankerberg, John Weldon, and Walter C. Kaiser, 「耶穌基督的事:證明神存在的驚人預言」( Martin, 「彌迦書」(“Micah,”) p. 1486. Robert Jamieson, A. R. Fausset and David Brown, 「一篇關於新舊約聖經的評論、批評和解釋」(A Commentary, Critical and Explanato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Ankerberg, Weldon, and Kaiser, p. 75. Kenneth L. Barker, Micah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 2001), p. 86. Ankerberg, Weldon, and Kaiser, p. 75-76. Arnold G. Fruchtenbaum, 「彌賽亞基督論:舊約預言關於彌賽亞第一次降臨的研究」(Messianic Christology: A Study of Old Testament Prophecy Concerning the First Coming of the Messiah), Tustin, CA: Ariel Ministries, 1998., p. 64.
- 6-穆斯林福音工作的實用性和戰術性方法
穆斯林福音工作的實用性和戰術性方法 穆斯林福音工作的實用性和戰術性方法 穆斯林福音工作的實用性和戰術性方法 書 第三次完全修訂版 2003 穆斯林福音工作訓練手冊 格哈德納爾斯 ( Gerhard Nehls ) 、沃爾特埃克里 ( Walter Eric ) 與生命挑戰隊合著 索取資料請聯絡 非洲生命挑戰社 ( Life Challenge Africa ) 肯 尼亞內羅畢郵局第50770號信箱 象牙海岸阿比讓08郵局第08BP886號信箱 南非克萊蒙特7735郵局第23273信箱 請留意︰ 本書是一套叢書中的其中一冊,該叢書包括以下幾冊︰ 伊斯蘭如何看自己,別人怎樣看待它,它的實況又是如何 ( TT1,165頁)伊斯蘭與基督教之間的爭論 ( TT2,95頁)穆斯林福音工作的實用性和戰術性方法 ( TT3,85頁)穆斯林福音工作課程教授者的教學指導教學輔助 (圖畫、地圖、表格和圖表)除了這些教師手冊外,我們為學生準備了配套的手冊外展 (60頁) 目錄 導言 伊斯蘭的挑戰 穆斯林 屬靈爭戰 在穆斯林福音工作中的文化及其角色 了解溝通及其功用 了解福音工作 外展 附錄 6 : Go Go Go Go
- 657, 1,叛教、褻瀆、以及反皈依法例
657-1 叛教、褻瀆、以及反皈依法例 文章 657 1 作者 叛教、褻瀆、以及反皈依法例 Center for Religious Liberty 現時世界各地出現前所未見的宗教迫害,皮尤研究中心發現,近年全球針對宗教信徒的政府和社會敵對正在增長。過去十年,基督徒比其他宗教群體在更多的國家-包括美國-受到滋擾,而在2016年,全球有一個或多個宗教群體在187個國家受到滋擾。1 對宗教自由的個別威嚇縱有不同形式和程度,其中一個普遍的來源是法律上和文化上對叛教、褻瀆,以及/或反皈依法的支持,這往往對人選擇以及/或改變信仰構成威脅。 叛教法例懲罰那些「叛教」和皈依離開伊斯蘭的人,在許多穆斯林國家當中,憑藉社會壓力的支持,叛教法會用以制止叛教,甚至有時作為對此罪的指控的懲罰。這些法例阻止穆斯林自由選擇信仰,不論是選擇基督教或任何其他宗教。 褻瀆法例一般防止對宗教的羞辱,而且是三種法例當中最普及的。在很多地區,雖然仍記錄在案,但經已沒有再實施和運用這些法例。但在其他地區,同樣是很多以穆斯林為大多數的國家,當宗教的少數族群被指控褻瀆神,這些法例就往往被濫用來解決不相關的糾紛和仇殺,而且通常在沒有 證據的情況下。 反皈依法,很簡單,就是防止人們皈依其他宗教。主要在印度教和佛教國家的一些地區,政府會用反皈依法來維持國家的大部份人口在其偏好的宗教中。2 雖然還有其他對宗教自由構成威脅的來源,但這三種法例以及它們背後的文化支持是自由選擇信仰的最主要威脅,也是全球宗教自由的最大威脅。 觸犯這些法例的懲罰包括婚姻無效、資產充公、監禁或死刑。有好些國家可以對觸犯這些法例判以死刑,包括阿富汗、汶萊、伊朗3、馬來西亞(某些州)4、馬爾代夫、毛里塔尼亞、尼日利亞、巴基斯坦、卡塔爾、沙特阿拉伯、索馬里、蘇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5,以及也門。 此外,只要被指控觸犯,往往會帶來社區和家人的強烈社會敵對,他們的報復方式可由輕微的滋擾以至暴力而導致死亡。 因應大屠殺而草擬的《世界人權宣言》第18條宣稱,⸢每個人都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這項權利包括改變其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單獨或在社區內與他人,不論公開或私下,在教學、工作、敬拜活動和宗教儀式內清楚表明其宗教或信仰的自由⸥6。這裡列出 和敍述的法例是對《世界人權宣言》發表的宗教自由的直接威脅。 以下列出一些有把叛教、褻瀆、以及/或反皈依法記錄在案的國家,雖然這些法例未必仍被經常運用,而且有些已不太可能再運用,或是已被較優先的法律措施或憲法權利令其失效,但為了讓大家明白這些法例曾經或現時在哪些地方生效,她們仍被列在此文內。 在一些這等法例仍然實施或仍有影響力的國家,我們會舉出一些強行實施的例子以及它們對文化的影響,當我們明白這些法例如何運作,以及它們怎樣成為全球宗教自由的障礙之後,我們就能更有效提倡全球人民的自由。7 叛教法存在的國家 叛教法禁止和懲罰「叛教」行為,這幾乎只是針對懲罰有意擁護另一個信仰的穆斯林,因此這等法例是穆斯林得以自由選擇信仰-不論是基督教抑或任何其他信仰-的障礙。以下提及的國家,許多有法律明言禁止和懲罰叛教,有時甚至有死亡的威脅,其他很多雖沒有明言禁止叛教,卻有法例旨在阻止穆斯林轉投其他信仰,還有一些雖沒有這等法例,卻存在對抗和懲罰叛教的文化。 以下列舉的法例或許看似反皈依法,即這刊物提及的第三類法例。叛教法和反皈依法存在一些重疊 (它們的目的均旨在防止改變信仰),因此有些表面看似實施反皈依法的國家也會列舉在此,因為它們的反皈依法主要是由伊斯蘭對叛教法的教導所推動,目的主要是阻止穆斯林皈依其他宗教。叛教法跟最終一類的反皈依法的分別是,後者表面上阻止人民被欺騙或「誘使」從一個信仰轉到另一信仰。 阿富汗 阿爾及利亞 文萊 科摩羅 埃及 伊朗 伊拉克 約旦 科威特 馬來西亞 馬爾代夫 毛里塔尼亞 卡塔爾 沙特阿拉伯 索馬里 蘇丹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也門 褻瀆法存在的國家 這刊物提及的三類法例之中,褻瀆法是最大的,它廣泛地阻止「對宗教的羞辱」79。這裡列舉的國家,許多雖有在法律書上列明法例,但卻已沒有實施這些法例,或至少不會經常實施,或只偶爾實施。某些情況下,這些法例並不會成為決定性的法律條款(例如:在美國,假如褻瀆法被引用,幾乎必定引發第一修正案的挑戰,而這挑戰幾乎必定成功)。但在其他地方,同樣是許多以穆斯林為大多數的國家,這些法例仍然實施,而且當褻瀆法的指控是針對宗教少數族群而提出時,往往會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被濫用,以解決紛爭和仇殺。 因此,這個類別列出的國家包括那些有在法律書上列明褻瀆法但卻沒有實施的,也包括法律書上有這法例而且亦時有實施的 (例如巴基斯坦)。這裡並沒嘗試把這兩類國家分別出來,而這種分類已超出這個報告的範疇。這種分類可能比想像中更困難,因為連奧地利(一個不常實施褻瀆法的國家) 近期也為新近在 伊斯蘭與西歐社會之間引發的緊張關係而提出褻瀆罪的起訴。故此這部份會列出所有褻瀆法例存在的國家,不論有沒有實施,或是否經常實施,排名以英文字母的次序列出。 阿富汗 阿爾及利亞 安道爾 安提瓜/巴布達 奧地利 巴哈馬 巴林 孟加拉 補習 文萊 加拿大 科摩羅 塞浦路斯 埃及 厄立特里亞 埃塞俄比亞 芬蘭 德國 希臘 格林納達 圭亞那 印度 印度尼西亞 伊朗 伊拉克 愛爾蘭 以色列 意大利 約旦 哈薩克斯坦 科威特 黎巴嫩 利比亞 列支敦士登 馬來西亞 馬爾代夫 毛里塔尼亞 毛里求斯 黑山 摩洛哥 新西蘭 尼日利亞 阿曼 巴基斯坦 巴布亞新幾內亞 菲律賓 波蘭 卡塔爾 俄羅斯 盧旺達 聖馬力諾 沙特阿拉伯 新加坡 索馬里 南蘇丹 西班牙 斯里蘭卡 聖盧西亞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 蘇丹 蘇里南 瑞士 敘利亞 坦桑尼亞 泰國 土耳其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美國 瓦努雅圖 也門 贊比亞 津巴布韋 反皈依法存在的國家 反皈依法,很簡單,就是阻止人民皈依另一宗教。210反皈依法主要在部份印度教和佛教國家實施,是政府用以維持國家的大部份人口在其偏好的宗教之內。 這法例是假定用以防止人民被欺騙或「誘使」從一個信仰轉到另一信仰的,但許多時導致不鼓勵人分享其信仰-通常是針對很普通的傳教,理由是這是「誘使」人民作出的「欺詐性」皈依,因此,法例最終對分享個人信仰產生寒蟬效應,即使是以非強制的方式進行。211 不丹 緬甸 印度 以色列 哈薩克斯坦 尼泊爾 1 Katayoun Kishi, “Key findings on the global rise in religious restrictions,” Pew Research Center, June 21, 2018, accessed January 23, 2019, http://www.pewresearch.org/fact-tank/2018/06/21/key-findings-on-theglobal-rise-in-religious-restrictions/ . 2 Anugrah Kumar, “4 Countries in Asia Pass Laws Banning Religious Conversions,” The Christian Post, May 5, 2018, accessed January 23, 2019, https://www.christianpost.com/news/4-countries-in-asia-pass-lawsbanning-religious-conversions-223704/ . 3 The U.S. State Department says that while not prohibiting apostasy outright, Iran prevents Muslim citizens from changing or renouncing their beliefs, and punishes “proselytizing and attempts by non-Muslims to convert Muslims” by death. Further confusing the matter, “the application of the death penalty varies depending on the religion of both the perpetrator and the victim.” “Iran 2017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Report,” U.S. Department of State, 1, https://www.state.gov/documents/organization/281226 . pdf. A 2014 report from the Library of Congress says the law does not assign the death penalty for apostasy, but “the courts can hand down that punishment, and have done so in previous years.” “Laws Criminalizing Apostasy,” Library of Congress, accessed January 23, 2019, https://www.loc.gov/law/help/apostasy/index.php#iran . 4 The maximum penalty for apostasy in the states of Kelantan and Terengganu is death. Administration of the Religion of Islam and the Malay Custom of Pahang Enactment (No. 8/1982), § 185. 5 The United Arab Emirates does not prohibit apostasy outright, but incorporates Sharia law—which prohibits it and can punish it with death—into its legal system. “Laws Criminalizing Apostasy,” Library of Congress, accessed February 5, 2019, https://www.loc.gov/law/help/apostasy/index.php#uae ; “United Arab Emirates 2017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Report,” U.S. Department of State, 3, https://www.state . gov/documents/organization/281254.pdf. 6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Article 18, accessed January 23, 2019, http://www.un.org/en/ universal-declaration-human-rights/. 7 For further reading, please consult: • “2017 Report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U.S. Department of State, accessed January 23, 2019, https://www.state.gov/j/drl/rls/irf/2017/index.htm . • “Limitations on Minorities’ Religious Freedom in South Asia,” U.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https://www.uscirf.gov/sites/default/files/Limitations%20on%20Minorities%20Religious%20Freedom%20in%20South%20Asia.pdf . • “Respecting Rights? Measuring the World’s Blasphemy Laws,” U.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http://www.uscirf.gov/sites/default/files/Blasphemy%20Laws%20Report.pdf . • “Blasphemy and Related Laws in Selected Jurisdictions,” Law Library of Congress, http://www . loc.gov/law/help/blasphemy/blasphemy.pdf . 79 While blasphemy laws contain a speech restriction, we did not list laws which are restrictive of speech generally; there must be some speech component directed at religion or religious principles. 210 While Russia does not prohibit conversion outright, it recently passed an “anti-missionary” law which prohibits the manner in which faith can be expressed and shared: Under this law, which was introduced in 2016, the government has brought nearly two hundred charges against individuals and communities, including many Christians. “Growing list of Christians charged under Russia’s ‘anti-missionary law’,” World Watch Monitor, August 17, 2017, accessed February 1, 2019, https://www.worldwatchmonitor.org/coe/ growing-list-christians-charged-russias-anti-missionary-law/. One case involved charges brought because a person handed out Christian magazines on the street. Felix Corley, “CRIMEA: ‘Anti-missionary’ prosecutions double in 2018,” Forum 18 News Service, January 9, 2019, accessed February 1, 2019, http://www.forum18.org/archive.php?article_id=2441 . In 2018, Russian officials accused an Israeli rabbi “of attempting to overthrow the state,” and “[n]either the rabbi nor his lawyer were informed of the exact nature of the charge because the case was immediately classified as secret.” “Rabbis in Russia fall victim to anti-missionary law,” Israel National News, June 20, 2018, accessed February 1, 2019, http://www.israelnationalnews.com/News/ News.aspx/247746. 211 Interestingly, one area of Pakistan sought to enact a law prohibiting forced conversions—a serious problem for Christians in some Muslim-majority areas. Meghan Grizzle Fischer, “Anti-Conversion Laws and the International Response,” 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 International (2018), https://adfinternational.org/ wp-content/uploads/2018/03/Anti-Conversion-Laws_eBook-1.pdf, 3. Such a prohibition would be fully in keeping, however, with an understanding of religious freedom including proselytization—the sharing of faith is permitted, but forcing it on others or coercing them to believe is not. While anti-conversion laws purport to bar only “trickery” and fraudulent conversions, they actually end up chilling ordinary proselytization—and are thus at odds with this understanding of religious freedom. 這篇文章翻譯自Center for Religious Liberty的在線文章⸢APOSTASY, BLASPHEMY, AND ANTI-CONVERSION LAWS⸥的部分 https://downloads.frc.org/EF/EF19D40.pdf
- 160, 11,穆罕默德與伊斯蘭的性奴
160-11 穆罕默德與伊斯蘭的性奴 文章 160 11 作者 Raymond Ibrahim 穆罕默德與伊斯蘭的性奴 2014年10月16日 http://www.frontpagemag.com/author/raymond-ibrahim/ Raymond Ibrahim是大衛‧賀羅維茲自由中心席爾曼研究員(Shillman Fellow, David Horowitz Freedom Center)、中東論壇猶迪‧費曼‧羅珊聯合撰稿人(Judith Friedman Rosen Writing Fellow)、視博恩特約記者;著有《重釘十字架-伊斯蘭向基督徒發動新戰爭》(Crucified Again: Exposing Islam's New War on Christians, 2013)、《阿爾蓋達讀本》(The Al Qaeda Reader, 2007)等。 伊斯蘭國的穆斯林再次據伊斯蘭教義,以合理化他們的所作所為;文明世界視之為惡行。 據《電信報》(Telegraph)( http://www.telegraph.co.uk/news/worldnews/islamic-state/11158797/Thousands-of-Yazidi-women-sold-as-sex-slaves-for-theological-reasons-says-Isil.html)10月13日報道: 伊斯蘭國聖戰分子提出仔細的神學理據,指他們 在伊拉克俘虜瓦茲迪(Yazidi)少數族裔賣作性奴是合理的。 伊斯蘭國網上英語雜誌《達比克》(Dabiq)一篇文章不僅承認他們有此做法,更指這是早期伊斯蘭神學所認可的。 文章說:「瓦茲迪婦孺被虜後,有分參戰的伊斯蘭國戰士據伊斯蘭教法分得俘虜。」 http://www.raymondibrahim.com/from-the-arab-world/new-fatwa-permits-rape-of-non-sunni-women-in-syria/ 《電信報》新聞總結說: 該文(伊斯蘭國的「公告」或教令[fatwa])主要為他們的行為提出神學理據,引述早期教士、並先知穆罕默德和眾伙伴在伊斯蘭擴展早期做法,以茲證明。 事實上,儘管許多人都知道古蘭經及引申而來的伊斯蘭教法容許蓄奴,無論是性奴或是其他奴隸,卻很少人承認伊斯蘭先知本身也與聖戰得來的女戰俘性交,或是納她們為妾。 其中一則故事,令人大開眼界: 一次穆罕默德征討凱白爾(Khaybar)的猶太人擄來戰俘(戰利品),聽說裡面有個十來歲的少女薩菲亞(Safiya bint Huyay)非常漂亮,就將她歸自己。(先知其實已將她給另一名穆斯林聖戰士,後來聽說她貌美,就改變主意,將她歸自己。) 穆罕默德在戰役裡捉拿了薩菲亞的丈夫基拿拿(Kinana),為使他說出藏寶位置,將他折磨至死。幾小時後,穆罕默德就「娶」薩菲亞。之前,先知的眾戰士才剛殺死她父親與眾兄弟。 一 直以來,伊斯蘭護教家用諸般方法解釋此事,通常會說,穆罕默德願意「娶」她,不僅納她為妾,是莫大光榮,又說她是自願改皈伊斯蘭的;但護教家對9世紀巴拉 胡里(Baladhuri)的著作《征戰之書》(Kitab Futuh al-Buldan)對此事記載往往避而不談。 http://library.islamweb.net/hadith/display_hbook.php?bk_no=197&pid=125747&hid=65 事情就是這樣。穆罕默德擄來年輕女子,視為應得的戰利品(ghanima),殺盡她至親家人-丈夫、父親、兄弟-後,將她歸為己有。 據伊斯蘭權威文獻記載,她為此恨透了他。 這不是強姦是甚麼? 事實上,已離教的穆斯林就常引述此事,說明伊斯蘭與穆罕默德並非從真主(神)而來的。 http://www.raymondibrahim.com/islam/allahs-sword-of-terror/ 古蘭經33:21高舉穆罕默德,令所有穆罕默德仿效;這個人既向「不信道」的女俘虜做出如此惡行,伊斯蘭國的行為實在一點不難理解。 這篇文章翻譯自Raymond Ibrahim的在線文章「Muhammad and Islam’s Sex Slaves」 http://www.frontpagemag.com/2014/raymond-ibrahim/muhammad-and-islams-sex-slaves
- 65, 95,聖經豈經過多次複寫,以至不可信了麼?
65-95 聖經豈經過多次複寫,以至不可信了麼? 文章 65 95 作者 CARM 聖經豈經過多次複寫,以至不可信了麼? 馬特·司里克 ( Matt Slick ) 2008年12月10日 這是一個常見的誤解。有些人認為聖經( https://carm.org/dictionary-bible )用一種語言寫成,翻譯成另一種語言,然後再翻譯成另一種語言,直到最後翻譯成英文。控訴的是,因為聖經在整個歷史過程中以不同的語言複寫了很多次,所以它一定已經被篡改了。常常用「傳話」的類比來做說明。是這樣的。一個人跟另一個人說一句話,接著後者告訴另一個人,後者又再告訴另一個人,一直延續,直到最後一個人聽到的話與最初那一句幾乎沒有關係。這個類比唯一的問題是它根本不適用於聖經。 事實上,聖經沒有經過複寫。以新約為例。耶穌( https://carm.org/dictionary-jesus )的門徒用希臘語寫了新約;盡管我們沒有原稿,但我們確實有大約6,000份希臘語手抄本的副本,它們成書的時間與原稿非常接近。這些不同的手抄本或副本之間的準確度幾乎達到100%。從統計學上看,新約的純正度達到99.5%。這意味著所有副本中只有0.5%的比例,出現相互不一致的內容。但是,如果你抽出這0.5%的來檢查,你會發現大多數的「問題」只不過是拼寫錯誤,以及非常微小的單詞改動。例如說,「耶穌」可能改變為「耶稣基督」。所以,任何程度上的文字改動的數量其實都極低。因此,我們可以說,原稿的編纂相當準確。 所以當我們翻譯聖經的時候,我們不會從一個譯本翻譯成另一個譯本,再在這譯本的基礎上翻譯。我們從原文的語言翻譯成我們的語言。這是一步完成的過程,而不是一系列可能導致篡改的步驟。這是從原文語言一步到位譯成英語或者其它需要閱讀的語言。因此,我們的西班牙語譯本,也是來自同樣的希臘語和希伯來語手抄本。同樣地,我們的德語譯本也來自於相同的希臘語和希伯來語手抄本。把聖經翻譯成每一種語言都是這樣做的。我們不會將原文翻譯成英文,再將英文譯成西班牙文,然後再譯成德文。它是從原文的語言直接譯成英語或西班牙語或德語。因此,在保持聖經原文方面,翻譯是非常準確和可靠的。 比較圖表 下面的圖表代表了各種古代手抄本的彙編,它們的寫作日期,最早的副本,現存副本的數量,原稿和副本之間的時間跨度。如果只有聖經被批評為不可靠,那麼下面列出的所有其他著作也必須被廢除。1 作者 原稿完成日期 最早副本 原稿與副本的時間跨度(估計) 副本的數量 副本的準確率 盧克萊修Lucretius 卒於公元前55或53年 1100年 2 ---- 蒲林尼Pliny 公元61-113年 公元850年 750年 7 ---- 柏拉圖Plato 公元前427-347年 公元900年 1200年 7 ---- 狄摩西尼Demosthenes 公元前4世紀 公元1100年 800年 8 ---- 赫羅多斯Herodotus 公元前480-425年 公元900年 1300年 8 ---- 斯威托尼厄斯Suetonius 公元75-160年 公元950年 800年 8 ---- 修昔底德Thucydides 公元前460-400年 公元900年 1300年 8 ---- 歐里庇得斯Euripides 公元前480-406年 公元1100年 1300年 9 ---- 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 公元前450-385年 公元900年. 1200年 10 ---- 凱撒Caesar 公元前100 -44年 公元900年. 1000年 10 ---- 李維Livy 公元前59年-公元17年 ---- ??? 20 ---- 塔西佗Tacitus 大約公元100年 公元1100年. 1000年 20 ---- 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公元前384-322年 公元1100年. 1400年 49 ---- 索福克勒斯Sophocles 公元前496-406年 公元1000年 1400年 193 ---- 荷馬(伊里亞特)Homer(Iliad) 公元前900年 公元前400年 500年 643 95% 新約 New Testament 公元1世紀 (公元 50-100年) 公元2世紀(大約公元 130年 f.) 少於100年 5600 99.5% 正如你所看到的,新約( https://carm.org/dictionary-testament )非常準確。因此,當學者從希臘語翻譯成英語(或其他語言)時,我們可以相信翻譯的內容是準確可靠的。 1.該圖表來源於:1) Christian Apologetics, by Norman Geisler, 1976, p. 307; 2) the article "Archaeology and History attest to the Reliability of the Bible," by Richard M. Fales, Ph.D., in The Evidence Bible, Compiled by Ray Comfort, Bridge-Logos Publishers, Gainesville, FL, 2001, p. 163; and 3) A Ready Defense, by Josh McDowell, 1993, p. 45. 作者信息 馬特·司里克( Matt Slick , https://carm.org/matt-slick)是基督教護教學和研究事工協會(the Christian Apologetics and Research Ministry)的會長及創始人。 這篇文章翻譯自Matt Slick的在線文章「Hasn't the Bible been rewritten so many times that we can't trust it anymore?」 https://carm.org/hasnt-bible-been-rewritten-so-many-times-we-cant-trust-it-anymore
- 329, 1,伊斯蘭與耶路撒冷之薄弱關連
329-1 伊斯蘭與耶路撒冷之薄弱關連 文章 329 1 作者 伊斯蘭與耶路撒冷之薄弱關連 Eli E. Hertz 2014年4月12日 儘管耶路撒冷讓阿拉伯穆斯林統治1,300年,耶路撒冷卻從不是一個阿拉伯國家首都;至1967年六日戰爭後以色列重掌東耶路撒冷,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公約才提出耶路撒冷的統治問題。耶路撒冷之於伊斯蘭的重要性,乃出於政治需要,才影響宗教信仰。 穆罕默德於公元622年創立伊斯蘭教,他生於今日沙特阿拉伯,從未踏足耶路撒冷。令他與耶路撒冷有關係的,是在他離世後、分別於688及691年建成的圓頂岩寺及阿克薩清真寺,而兩寺之建造,皆基於政治與宗教敵對原因。公元638年,哈里發(或穆罕默德繼承人)歐麥爾(Omar)率軍從拜占庭帝國手中攻佔耶路撒冷;他們之所以在耶路撒冷建立清真寺,其原因之一,是要宣揚伊斯蘭威勢,使之凌駕基督教,與當時基督教最重要聖地-聖墓教堂-爭長短。 此外更重要的原因,是伊斯蘭的內部鬥爭。當時掌管耶路撒冷者,是以大馬士革為大本營的哈里發伍麥葉王朝,他們急於在耶路撒冷建聖所,以防敵人堵塞往麥加的通道。麥加乃伊斯蘭朝聖地(至今仍是),而朝聖乃伊斯蘭五柱之一;於是他們興建了圓頂岩寺及附近另一所清真寺,以設立新的聖地。 為提高耶路撒冷聖所地位以替代麥加,該清真寺命名阿克薩,阿拉伯文意思是「最遠的清真寺」。此名字含義深遠,字句源於古蘭經《夜行篇》,裡面提到穆罕默德乘著飛馬,與天使長加百列一起到達「阿克薩」,在那裡升天,和真主見面,之後穆罕默德再回到麥加。將耶路撒冷清真寺命名阿克薩,並說圓頂岩正是穆罕默德升天之處,其目的乃是令耶路撒冷成為伊斯蘭信仰神聖啟示的聖地。但問題是,穆罕默德於632年離世,阿克薩清真寺卻在近50年後才建成。 耶路撒冷從未能取代麥加在伊斯蘭世界的地位。伍麥葉王朝亡於750年後,350年間耶路撒冷皆無人理會,直至十字軍的時候。期間耶路撒冷中眾伊斯蘭聖所逐漸殘破失修,1016年圓頂岩寺更倒塌了。 然而,1,300年間,幾個伊斯蘭政體(敘利亞、埃及與土耳其)仍繼續掌管耶路撒冷,納入以色列地轄區內,中間只曾經讓十字軍短暫統治。最奇怪的是,這麼多年來竟沒一個伊斯蘭政體定耶路撒冷為首都。至19世紀,伊斯蘭統治者任讓耶路撒冷荒廢,曾往訪的西方作家也曾寫下其衰頹境象,法國作家福樓拜(Gustav Flaubert)在1850年到訪當時屬土耳其帝國(1516-1917)管治的耶路撒冷,說那裡「廢墟處處」。17年後馬克吐溫(Mark Twain)也寫道,耶路撒冷「變成貧窮小村落」。 誠然,耶路撒冷對伊斯蘭世界的重要性,只在非穆斯林(包括十字軍、英國人及猶太人)統治或佔領該城的時候。歷史上惟當那些時刻,伊斯蘭領袖才宣稱那是他們第三大聖地,僅次於麥加與麥地那。比如1967年六日戰爭後,以色列攻佔由約旦控制的東耶路撒冷(並舊城區),穆斯林即提出此說。奇怪的是,寫於1964年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公約卻從沒提及耶路撒冷,惟當以色列重掌耶路撒冷控制權,巴解組織才「更新」公約,將耶路撒冷寫進去。 這篇文章翻譯自Eli E. Hertz的在線文章「Islam’s Tenuous Connection to Jerusalem」 http://www.mythsandfacts.org/article_print.asp?ArtID=281
- 7g-為穆斯林翻譯聖經可能面對的危機
為穆斯林翻譯聖經可能面對的危機 為穆斯林翻譯聖經可能面對的危機 為穆斯林翻譯聖經可能面對的危機 書 為穆斯林翻譯聖經時可能陷入的危機:「本土化」或者「混合主義」。 我們予以所有從事聖經翻譯者極高的榮譽,為他們的付出,致以最高的敬意。邁向21世紀的未得之民宣教,超過15億穆斯林的群體是我們必須考慮的對象。他們是由許多不同民族組成的群體,為不同群體的穆斯林翻譯他們看得懂的聖經成了一項重要的事工。由於伊斯蘭信仰堅決否認真主有任何形式的兒女,並視任何稱神為「天父」或宣稱「神有兒女」的信仰為極大的褻瀆。為了不讓穆斯林為難,好些想給穆斯林翻譯聖經的個人或機搆,開始有一種嘗試,想把聖經中對神形容為「父」,稱信徒為「神兒女」等經文,加以變更,以消除穆斯林的敵對。 筆者從事伊斯蘭宣教已有14年,承認對穆斯林宣教時,應該積極思考本土化宣教等策略。但為了討好穆斯林的良心,而將「父與子」的信仰從聖經中加以除掉,此舉是對伊斯蘭基要信仰沒有深度的認識,徹底的進入迷誤,陷入了敵基督靈意的異端裡。還請關心伊斯蘭宣教的人士,細讀筆者以下要提出的危機: 「敵基督」,末後敵對神的勢力: 聖經表明有些受造物,向神表現了悖逆的對立。這些強大的敵對勢力,都與反對神的古蛇(撒旦)有關。當宗教曆史的時間往前進,人們開始把敵對神的勢力靈意化和位格化。「撒旦和他的代理,逼迫耶和華神及他的子民」。聖經清楚預告,抵擋神的勢力有一天還會化作肉身。最明顯的聖經人物形容就是但以理書的小角,大罪人(但以理書7:7-27),最後要演變成新約所預告那要來的「敵基督之靈」和「敵基督」(約翰一書2;18-22;4:3)。 聖經中敵基督的別名: 先知但以理稱他為:那行毀壞,可憎的(但以理書9:27)小角(但以理書7:8)。彌迦先知稱他為:亞述人(彌迦書5:5);先知以賽亞稱他為:欺壓者、「巴比倫王(以賽亞書10:5;14:25」)、耶穌基督稱他為:那行毀壞可憎的(馬太福音24:15)。使徒保羅稱他為大罪人、違法之人、毀壞之子(帖撒羅尼迦後書2章)。使徒約翰稱他為敵基督(約翰一書2:22);第一個獸(啟示錄13:1)。這些稱呼,都指向末後一位要來的大罪人,不法之子和他的國度。 被預告的敵基督之靈: 聖經提到有個敵基督的靈。這靈來特意要否定耶穌的本性、祂與父神的關係。使徒約翰用了好些聖經節來預告他的來臨和工作: 約翰一書2:22-23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翰一書4:3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約翰2書7因為世上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他們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敵基督的。 按使徒約翰的說法,敵基督的靈,在初期教會的時期,他已經來到,想要透過否認和破壞耶穌基督的某些屬性,以達到毀害神透過耶穌基督所完成的救贖工作。 敵基督的定義: 「敵基督」一詞是使徒約翰發明的,因此唯有通過他的引用和講解,我們才能認識敵基督的本質,看穿他的詭計:並且知道要如何來防備他。 約翰一書2:22-23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 約翰給敵基督所下的定義:這就是敵基督:那不認父與子的 按楊氏聖經直接翻譯本給約翰一書2:22的翻譯(YLT)=This one is the antichrist, who is denying the Father and the Son;這就是敵基督:那否認父與子的。換言之,敵基督的意思不是敵擋基督,他乃是:否認「父與子」的信仰。那「否認父與子的」他就是敵基督。 敵基督的工本質和工作 從約翰一書2:18-22;4:3;二書7等經文,我們可以瞭解,敵基督是個:會說謊話的靈,迷惑人的靈,他特別要否認以下幾點: 1. 否認耶穌就是彌賽亞(全世界的救贖者)。2. 否認聖父和聖子的信仰3. 否認三位一體或耶穌是神的兒子4. 否認耶穌是道成肉身。 聖經中單數與複數的「敵基督」應用: 約翰一書2:18小子們哪,如今是末時了。你們曾聽見說,那敵基督的要來;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 在這節經文裡我們看見「敵基督」有單數和複數的應用。那敵基督的:單數:指要來的那位敵基督,大罪人。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指在使徒時期的教會,這個靈已經開始運作,他要堅決宣揚反對「父與子」信仰,甚至透過宗教,政治組織來逼害正統的基督教會。 世上五大宗教,有哪個是符合或擁有敵基督靈意的宗教? 世上有哪個宗教是符合「敵基督」靈意的宗教?1猶太教,2佛教,3道教,4印度教,5伊斯蘭。答案:伊斯蘭信仰。因為伊斯蘭有兩條屬敵基督靈意的教法規: 第一條是塔希德(Tawhid,認主獨一)。 Tawhid就是相信真主絕對的獨一性。伊斯蘭以最嚴格方式,遵守獨一神論Unitarian monotheism。真主是絕對獨一的。它不僅是教義,還是絕對的戒律。「承認主真主是獨一的」ALLA-ILAHA-ILALAH。這是伊斯蘭最高和最重要的戒律。 第二條是謝克Shirk: 「Shirk以物配主」。伊斯蘭信仰認為這是人間最大的罪。Shirk是Tawhid的對立面。Shirk在本質上就是偶像崇拜,以物配主。把人升高為真主=以物配主;把真主降為人=以物配主;說真主有兒女=為主舉伴。也等於以物配主。從伊斯蘭的信仰來看基督教信仰,他們會認為基督教信仰是屬於「以物配主」的宗教。因為基督教宣稱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宣稱神是「天父」,信徒是神的兒女,這是為主舉伴;宣稱耶穌是道成肉身,那是把神降格成為人,是以物配主。 古蘭經中敵基督靈意的啟示: 伊斯蘭信仰是這世上唯一符合敵基督靈意的信仰。因為他們把敵基督靈意的教義,寫入古蘭經成為啟示的宗教。 I) 古蘭經否認耶穌的神子身份 伊斯蘭信仰,將否定耶穌是真主的兒子,寫進古蘭經中成為啟示。 古蘭經5:17妄言真主就是麥爾彥(瑪麗亞)之子麥西哈(基督)的人,確已不信道了。古蘭經9:30…基督教徒說:「麥西哈(基督)是真主的兒子」。這是他們信口開河,倣傚從前不信道者的口吻。願真主詛咒他們。他們怎麼如此放蕩呢?古蘭經19:88-92他們(基督徒)說:「至仁主收養兒子。」你們確已犯了一件重大罪行。為了那件罪行,天幾乎要破,地幾乎要裂,山幾乎要崩。這是因為他們妄稱人為至仁主的兒子。至仁主不會收養兒子。 II) 古蘭經否認三位一體 被認為是褻瀆真主的,還包括信仰三位一體的人: 古蘭經5:73妄言真主確是三位中的一位的人,確已不信道了。除獨一的主宰外,絕無應受崇拜的。如果他們不停止妄言,那末,他們中不信道的人,必遭痛苦的刑罰。古蘭經4:171「你們不要說三位。你們當停止謬說,這對於你們是有益的。真主是獨一的主宰,讚頌真主,超絕萬物,他絕無子嗣」。 古蘭經宣稱,信仰三位一體,也被定義為是不信道的妄言。落在信這信仰的人頭上,只有「痛苦的刑罰」。 古蘭經宣稱,麥西哈爾撒(耶穌基督)自己也曾在真主面前否認三位一體: 古蘭經5:116當時,真主將說:「麥爾彥之子爾撒啊!你曾對眾人說過這句話嗎?『你們當捨真主而以我和我母親為主宰』。」爾撒(耶穌)說:「我讚頌你超絕萬物,我不會說出我不該說的話。如果我說了,那你一定知道。你知道我心裡的事,我卻不知道你心裡的事。你確是深知一切幽玄的」。 III) 古蘭經否認耶穌的十字架 使徒保羅流著眼淚,告誡帖撒羅尼迦人說「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腓立比書3:18)。伊斯蘭信仰就是一個否認基督十字架信仰的宗教。論到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古蘭經如此說:「他們(猶太人自誇地)說:「我們確已殺死麥爾彥之子麥西哈爾撒(耶穌基督),真主的使者。」他們沒有殺死他,也沒有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但他們不明白這件事的真相。為爾撒而爭論的人,對於他的被殺害,確是在迷惑之中。他們對於這件事,毫無認識,不過根據猜想罷了。他們沒能確實地殺死他。不然,真主已把他擢升到自己那裡...」。(古蘭經4:157-158) 穆斯林認為:所有發生在耶穌身上的事,都被當年的猶太人、基督徒誤解並錯傳了信息。穆斯林中有個共同的傳說:耶穌沒有釘死在十字架上!古蘭經上面的這段經文,就這點是 說的得很清楚了。「他們沒有殺死他,也沒有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但他們不明白這件事的真相。為爾撒而爭論的人,對於他的被殺害,確是在迷惑之中」。就耶穌釘十字架的歷史事件,穆斯林的注經家用了兩種的謊言來欺騙穆斯林和人類: 1.替代論:穆斯林認為耶穌在行刑的路上被真主救走了,羅馬兵抓拿了看起來像耶穌的猶大代替他充數。因此就有了耶穌釘十字架的歷史記錄,其實死的不是耶穌,而是看起來有點像耶穌的猶太,羅馬兵用他來代替逃走的耶穌,以免被追討失責的罪。 2.昏死論:真主讓耶穌在十字架昏死,釘他的人在匆忙中沒留意,耶穌在被人埋葬前醒過來,在門徒的協助下逃到印度去。 IV 古蘭經否認救贖的信仰: 古蘭經認為人類被要求要向安拉如此宣告: 古蘭經17:111你說:一切讚頌,全歸真主!他沒有收養兒女,沒有同他共享國權的,沒有為免卑賤而設的輔助者。你應當讚頌他的尊大。 伊斯蘭否認有任何形式的救贖論,真主沒有給人設立救主。人類必須自救。透過古蘭經加上聖訓經所引發出來的=聖行Sunna,即穆斯林的5大功修Dinn(念功、拜功、課功、齋功、朝功)。人人要天天作5大功修來立德自救。 V 古蘭經要求人人要拒絕「父與子」的信仰: 古蘭經112:1-3「你說:..真主是獨一的主;真主是萬物所仰賴的;他沒有生產,也沒有被生產」(真主不收養,也不生養)。 古蘭經中敵基督的靈義,怎樣影響著穆斯林呢? 伊斯蘭信仰否認了基督教五個最重要的教義。受到穆斯林攻擊最重的基督信仰的五大教義是: 「三位一體」,「道成肉身」,「耶穌是神的的兒子」,「耶穌十字架的贖罪」,「聖父與聖子的信仰」。 穆斯林被要求要在每天五次的禱告裡稱頌真主是獨一的,見證穆罕默德是使者,他傳講的道理沒有錯誤,要記得真主不生養,也不收養。伊斯蘭反對耶穌基督是真主兒子,也反對真主有任何形式的「聖子論」,或「父與子」的教義。反對「三位一體」的信仰;反對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反對耶穌是道成肉身,反對救贖論的信仰。在這幾點上毫無疑問,伊斯蘭就是道道地地敵基督的宗教體系:「那否認父與子的」。 在這樣的信仰前提下,如果基督徒為了討好 穆斯林,不想冒犯他們心靈裡那敵基督靈意的信仰,而在為他們翻譯聖經時,刻意的去消除「神兒子,三位一體,神是天父,耶穌是神的兒子,聖父,聖子,聖靈」等教義字眼。改用穆斯林能夠接受的一神一位格論點,字眼。這樣來為穆斯林翻譯聖經,等於是陷入了敵基督的靈意的迷惑中。反倒害了穆斯林,繼續讓他們活在敵基督靈意的信仰裡(否認父與子),最後也使自己陷入敵基督靈意的異端而不自覺了。 7g : Go Go Go Go
- 82, 65,穆罕默德是否教導,女人是愚蠢的而且地位比男人低一等?
82-65 穆罕默德是否教導,女人是愚蠢的而且地位比男人低一等? 文章 82 65 作者 Sam Shamoun 穆罕默德是否教導,女人是愚蠢的而且地位比男人低一等? Sam Shamoun ( https://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contact.html) 回答 非常肯定的是! 古蘭經中的證據 古蘭經 2:228 被休的婦人,當期待三次月經;她們不得隱諱真主造化在她們的子宮裡的東西,如果她們確信真主和末日。在等待的期間,她們的丈夫是宜當挽留她們的,如果他們願意重修舊好。她們應享合理的權利,也應盡合理的義務;男人的權利,比她們高一級。真主是萬能的,是至睿的。Sale 「…她們和那些(男人)享有類似的權利;但男人比她們享有高一級的優勢。真主是萬能的,是至睿的。」Sher Ali 「…她們的權利和義務與男人一樣公平合理;但男人的地位比她們高。真主是萬能的,是至 睿的。」Amatul Rahman Omar 「…她們和男人一樣;但男人要優於女人。真主是萬能的,是至睿的。」Palmer 「…女人應當享有公正的權利,但男人的地位在女人之上。真主是萬能的,是至睿的。」N. J. Dawood 古蘭經4:34 「男人是維護婦女的,因為真主使他們比她們更優越,又因為他們所費的財產。賢淑的女子是服從的,是借真主的保右而保守隱微的…」古蘭經4:34 N. J. Dawood 「男人在質上比婦女更優越,因為真主恩賜他們在她們之上,又因為他們所費的財產…」Rodwell 「男人比婦女更優越,因為真主更偏愛男人勝過女人,又因為他們所費的財產…」Palmer 古蘭經2:282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彼此間成立定期借貸的時候,你們應當寫一張借券,請一個會寫字的人,秉公代寫。代書人不得拒絕,當遵照真主所教他的方法而書寫。由債務者口授,(他口授時),當敬畏真主-他的主-不要減少債額一絲 毫。如果債務者是愚蠢的,或老弱的,或不能親自口授的,那末,叫他的監護人秉公地替他口授。你們當從你們的男人中邀請兩個人作證;如果沒有兩個男人,那末,從你們所認可的證人中請一個男人和兩個女人作證。這個女人遺忘的時候,那個女人可以提醒她…」Hilali-Khan 古蘭經 4:11 「真主為你們的子女而命令你們。一個男子,得兩個女子的分子…」Hilali-Khan 古蘭經 4:176 「…如果繼承人是幾個兄弟姐妹,那末,一個男人得兩個女人的份子…」Hilali-Khan 哈諦斯聖訓及解經書中的證據 艾布·賽義德·胡德里(Abu Said Al-Khudri)寫道: 先知說:「一個女人的見證不等於男人的一半嗎?」婦女說:「是。」他說,「這是因為一個女人的缺陷。」(布哈里聖訓,卷三,48書,編號826,www.answering-islam.org/) 尤努斯(Yunus)-伊本·瓦赫(Ibn Wahb)-伊本·扎伊德(Ibn Zayd)寫道 (評論真主的話:「他輕聲說」):撒旦對夏娃低聲提到這棵樹,並成功地將她誘到了那裡;然後他使那樹在阿丹(亞當)眼中看為好的。他沒有停止。當阿丹(亞當)需要她呼喊她時,她說:不!除非你去樹那裡。他去了,她又說:不要!除非你從這棵樹上摘果子吃。他繼續輕聲說話。他們都吃了果子,就意識到自己的私處露在外面。他繼續輕聲說話。然後阿丹(亞當)飛去了天堂。他的主呼喚他:阿丹(亞當),你是在逃避我嗎?阿丹(亞當)回答:不,我的主,但我在你面前感到羞恥。當真主問起他羞恥的原因時,他回答說:是夏娃害的,我的主。於是真主說:現在我要讓她每個月流一次血,因為她讓這棵樹流血了。雖然我已經創造她時給了她智慧(halimah),但我也讓她愚蠢,盡管我讓她很容易懷孕和分娩,現今我要讓她受懷孕和生育之苦。伊本·扎伊德評論說:如果不是因著夏娃要受苦,這個世界的女人就不會來月經了,而且她們就會有智慧,容易懷孕,也容易分娩。(塔巴里的歷史書:簡介,從創世到洪水The History of Al-Tabari: General Introduction and From the Creation to the Flood, Franz Rosenthal翻譯 [紐約大學出版社(SUNY),Albany 1989],卷1,280-281頁;加粗強調為本文作者後加) 「當需要為債務公證時,邀請兩個成熟自由的穆斯林男人作證;如果沒有兩個男人,那末,從你們所認可的證人中請一個男人和兩個女人作證,由於他們的虔誠和誠實;需要兩個女人的原因是,如果其中一個犯錯誤,忘記了證詞,因為女人本身缺乏自信和準確性;另一個記得住的可以提醒(fa-tudhakkira或fa-tudhkira)已經忘記的那個,-『提醒』是[選擇兩個女人]的原因,也就是說,如果她犯錯可能會被提醒,因為[忘記]是它的原因(一個不同讀本[for an,『that』]是在『如果』的條件下,[動詞變形為] tudhakkiru,加上『她會提醒』,從而成為一個新的句子,來對應[後面的])…」(Tafsir al-Jalalayn,古蘭經 2:282 ;加粗強調為本文作者後加) 男人掌管女人,他們有權管教並約束女人,因為真主更偏愛男人,也就是說,因為真主賦予他們在知識,理性,權威和其他方面優於女人的權利,又因為他們(為女人)所費的財產…” (出處同上,古蘭經 4:34 ;加粗強調為本文作者後加) 「…她們(婦女)擁有權利,並且與其丈夫和(類似於那些)丈夫的(在他們的善意中)以不可侵犯的方式進行親切的交往和性交,在智慧,繼承,血汗錢以及法庭做證方面(男人比女人高一級),而且他們在支出和服務方面欠她們的。」(Tanwîr al-Miqbâs min Tafsîr Ibn ‘Abbâs,古蘭經 2:228 ;加粗強調為本文作者後加) 「(男人掌管女人)他們負責監督女人行為是否得體,(因為真主創造)男人用理性,在分贓和地產時男人所得(超過)女人…」(出處同上,古蘭經 4:34 ;加粗強調為本文作者後加) 穆罕默德稱,由於婦女的愚蠢和在宗教上的缺陷,得以去到伊斯蘭的天堂的婦女不會多,她們中大多數的下場是地獄。 艾布·賽義德·胡德里(Abu Said Al-Khudri)寫道: 有一次,安拉的使者出去到穆薩拉(Musalla)為古爾邦節或開齋節禱告。然後他經過一些婦女,就說:「女人啊!施捨吧,正如我所看到的那樣,住在地獄的大多數人就是你們(女人)。」她們問:「為什麼會這樣啊,真主的使者?」他回答說:「你們經常詛咒,又不對你們的丈夫感恩。我沒見過任何人比你們更缺乏智慧且在宗教上有缺陷。一個謹慎明智的人都可能被你們中的某些人引入歧途。」這些婦女問道:「真主的使者啊!我們缺乏智慧且在宗教上有缺陷是什麼意思?」他說,「做見證的時候難道不是需要兩個女人才相當於一個男人嗎?」她們認可了這個回答。他又說,「這是女人在智 力上的缺陷。女人在月經期間既不能祈禱也不能禁食,難道不是嗎?」這些婦女說是。他說,「這便是女人在宗教上的缺陷。」(布哈里聖訓,卷1,6書,編號301(searchtruth.com/book_display.php?book=6&translator=1&start=0&number=301);另參見卷2,24書,編號 541) 「阿卜杜拉·本·阿巴斯(Abdullah bin Abbas)轉述道…先知回答說…『我也看到了地獄之火,我從未見過如此可怕的景象。我看到住在那裡的大多數都是婦女。』人們問道,『真主的使者啊!為什麼會這樣?』先知回答說,『因為她們忘恩負義。』有人問她們是否沒有對安拉心懷感恩。先知說:『她們對生活中的同伴(丈夫)不感恩,對善行不感恩。如果你一生對她仁慈,如果她在你身上看到任何(不好的),她便會說,「我從未在你身上得到過任何恩惠。」』」(布哈里聖訓,卷2,18書, 編號161〔searchtruth.com/book_display.php?book=18&translator=1&start=0&number=161〕) 伊姆蘭·本·侯賽因(Imran b. Husain)轉述說,安拉的使者(願平安臨到他身上)說:在天堂的居民中,婦女會是小部分。(穆斯林聖訓,036書,編號6600 〔 searchtruth.com/book_display.php?book=036&translator=2&start=0&number=6600〕) 穆罕默德還教導說,女人是男人可以隨意耕種的田地。 迷惑世人的,是令人愛好的事物,如女人、兒女、金銀、寶藏、駿馬、牲畜、禾稼等。這些是今世生活的享受;而真主那裡,卻有優美的歸宿。古蘭經3:14 穆罕默德·塔希爾·卡德里(Mohammad Tahir-ul-Qadri)博士(www.islamawakened.com/quran/3/st43.htm) 你們的妻子好比是你們的田地,你們可以隨意耕種。你們當預先為自己而行善。你們當敬畏真主,當知道你們將與他相會。你當向信士們報喜。古蘭經2:223 Arberry 聖訓提供了「降示」這段經文的原因: 賈比爾(Jabir)轉述: 猶太教徒曾經說:「如果一個人與妻子肛交,那麼她就會生一個斜眼的孩子。」所以就降示了這節經文:-「你們的妻子好比是你們的田地,你們可以隨意耕種。」(2:223) (布哈里聖訓,卷6,60書, 編號51〔searchtruth.com/book_display.php?book=60&translator=1&start=0&number=51〕) 還有: 巴什·本·哈金(Bahz bin Hakim)按著他父親的權柄提到祖父(穆阿維雅·伊本·海達)(Mu'awiyah ibn Haydah)説: 我說:安拉的使者,我們應該怎樣與我們的妻子親近,我們應該如何離開她們?他回答說:你可以隨心所欲,當你吃的時候就給她(你的妻子)食物,當你穿的時候給她衣服,不要辱駡她的臉,不要毆打她 艾卜·達伍德(Abu Dawud)說:舒巴赫(Shu'bah)的版本説:當你吃的時候給她食物,當你穿衣的時候你給她衣服。 等級:Hasan Sahih(Al-Albani) 出處: 達五德聖訓實錄 2143 參考文獻:書12,編號98 英語譯本:書11,編號 2138( Sunnah.com )( http://sunnah.com/abudawud/12/98) 根據著名的穆斯林學者/歷史學家/解經家塔巴里(al-Tabari)的說法,穆罕默德的一位同伴,第二任哈里發伊本·奧馬爾(Ibn Umar)的兒子稱,這節經文被「降示」的目的是證明一個人與妻子、俘虜和/或性奴發生肛交是正當的: 其他 人則說:「相反,這意味著你可以隨時隨地以任何你想要的方式進行性交。」這些人當中有人如此說: 雅谷伯(Yaqub)轉述胡沙姆(Hushaim)的話,胡沙姆轉述伊本·恩(Ibn A’wn)的話,伊本·恩轉述納菲(Nafi’)的話,納菲說,伊本·奧馬爾(Ibn Umar)無論何時讀古蘭經都不說話,但有一天我讀了一節經文,「你們的妻子好比是你們的田地,你們可以隨意耕種」(古蘭經2:223)。於是他說:「你知道這經節是指著誰說的嗎?」我回答說,「不知道。」他說,「這節經文是關於和女人肛交的。」 易卜拉欣·伊本·阿卜杜拉·伊本·穆斯林·阿布·穆斯林(Ibrahim Ibn Abdullah Ibn Muslim Abu Muslim)轉述阿布·奧馬爾·達瑞里(Abu Umar Al Dariri)的話,阿布·奧馬爾·達瑞里轉述卡拉比西(Al Karabisi)的主人伊斯梅爾·伊本·易卜拉欣(Ismail Ibn Ibrahim)的話,伊斯梅爾·伊本·易卜拉欣轉述伊本·恩(Ibn A’wn)的話,伊本·恩轉述納菲(Nafi’)的話,納菲說,「我曾經(詢問)伊本·奧馬爾(Ibn Umar)古蘭經的經文『你們的妻子好比是你們的田地,你們可以隨意耕種』(古蘭經2:223)是什麼意思,他說,『意思是與女性肛交。』」 阿卜杜勒·拉赫曼·伊本·阿卜杜拉·伊本·阿卜杜勒·哈坎(Abdel Rahman Ibn Abdullah Ibn Abdel Hakam)轉述阿卜杜勒·馬利克·伊本·馬斯拉姆(Abdel Malik Ibn Maslam)的話,後者轉述達拉維迪(Al Darawardi) 的話,他說,扎伊特·伊本·阿斯拉(Zaid Ibn Asla)說的,穆罕默德·伊本·阿爾· 芒卡迪爾(Muhammad Ibn Al Munkadir)曾經禁止與女性肛交,於是扎伊特回答道:「我可以證明穆罕默德沒有禁止,他告訴我,他就這樣做。」 哈利特·伊本·亞庫布(Al Harith Ibn Yaqub)說,阿比·哈巴布·薩伊·伊本·亞薩(Abi Al Habab Sa’id Ibn Yassar)問伊本·奧馬爾(Ibn Umar),「噢,阿布·阿卜杜勒·拉赫曼(Abu Abdul Rahman)!我們買了女奴,與她們行『Nahmid』之禮。他說:「『Nahmid』是什麼意思呢?」他回答說:「(插入)肛門。」伊本·奧馬爾說:「哇,哇!信士這樣做嗎?」阿布·基拉巴(Abu Kilaba)轉述阿卜杜勒·薩馬德(Abdel Samad)的話,阿卜杜勒·薩馬德說是從他父親那裡聽來的,他父親是聽阿尤布(Ayub)說的,阿尤布是聽納菲(Nafi’)說的,納菲聽伊本·奧馬爾說的,伊本·奧馬爾說(古蘭經2:223)說,「你們的妻子好比是你們的田地,你們可以隨意耕種,」指的就是肛門。(阿拉伯語來源(quran.al-islam.com/Page.aspx?pageid=221&BookID=13&Page=35);由本文作者翻譯) 聖訓甚至告訴我們,對於一個拒絕她丈夫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跟她性交的女人,安拉和他的眾天神是如何看待她的: 阿布·胡萊賴(Abu Huraira)轉述: 安拉的使者說:「丈夫若叫妻子到他床前(就是與他行房),他妻子若不答應,氣得他睡了,天神就咒詛她直到天明。」(布哈里聖訓,卷4,54書,編號460〔searchtruth.com/book_display.php?book=54&translator=1&start=0&number=460〕) 阿布·胡萊賴(Abu Huraira)說,安拉的使者說:「奉真主-我的生命在他手中-之名,當一個男人把他的妻子叫到床邊,她不回答,天上那位就不喜悅她,直到他(她的丈夫)悦納她為止。」(穆斯林聖訓,008書,編號3367〔searchtruth.com/book_display.php?book=008&translator=2&start=0&number=3367〕) 事實上,根據穆罕默德,女人的地位低到他甚至把她們與狗和驢相提並論。 阿伊莎(‘Aisha)說的: 『我聽說了讓那些禱告無效的事。他們說:「(如果)一條狗、一頭驢和一個女人(從正在祈禱的人們面前經過),那麼禱告就無效。」我說:「你們把我們(也就是女人)當成狗。」我看見先知在禱告,我躺在我床上,在他和朝拜方向(Qibla)的中間。每當我有需要的時候,我就溜走,因為我不喜歡面對他。』(布哈里聖訓,卷1,第9書,編號490〔searchtruth.com/book_display.php?book=9&translator=1&start=0&number=490〕) 阿布·贊爾(Abu Dharr)說的:安拉的使者說:你們中任何一個站起來禱告,有一樣東西相當於馬鞍背可以遮擋他,如果沒有相當於馬鞍背(的東西),他的禱告會因為有一頭驢,一個女人,一條黑狗(經過)而被打斷。我說:啊,阿布·贊爾,一隻黑狗與一條紅 狗和一條黃狗有什麼區別呢?他說:噢,我兄弟的兒子啊,我向安拉的使者(願平安臨到他)發問,正如你向我發問一樣,他回答說:黑狗是魔鬼。(穆斯林聖訓,004書,編號1032〔sunnah.com/muslim/4/299〕) 阿布·胡萊賴(Abu Huraira)的:安拉的使者說:一個女人,一頭驢和一條狗會擾亂禱告,但是有些東西,比如馬鞍,可以防止這種情況發生。(穆斯林聖訓,004書,編號1034〔sunnah.com/muslim/4/301〕) 關於更多穆罕默德對女性看法的內容,請見 https:// 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mo_women_beat.html。 這篇文章翻譯自Sam Shamoun的在線文章「Did Muhammad teach that women are stupid and inferior to men?」 https://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mo_women_inferior.html
- 359, 3,古蘭經中的數學模式
359-3 古蘭經中的數學模式 文章 359 3 作者 Simple Arguments Versus Islam 古蘭經中的數學模式 基督教本於耶 穌的復活,而古蘭經對此事無法提出有意義的回應。 古蘭經中的數學模式 Jay Smith在以下辯論中駁倒穆斯林一直以來聲稱「古蘭經不曾修訂」之說。他指出今天所用古蘭經是1924年在開羅修訂的版本: https://youtu.be/fWHV9VnOJtc 在之前一場辯論中,Shabir Ally曾為古蘭經多個抄本作辯護,但這次辯論他最少兩次拒絕辯護古蘭經的更古老抄本,也不願多談1924年版本與穆罕默德最初記誦時的版本之關係,只談及今日古蘭經的數學模式:[1] https://youtu.be/fWHV9VnOJtc?t=16m0s 我們應該看的,是今天手上有的古蘭經,不論其歷史,因為愈鑽牛角尖,就愈容易迷失。但當我們翻開一本今天的古蘭經,學者通常稱之為埃及版本〔16:28〕,即是統一印刷、免費派發而且廣泛流傳的版本,會發現這部古蘭經編排以數學模式排列…[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WHV9VnOJtc&feature=youtu.be&t=53m40s 我只想看現在的古蘭經…且不論Jay之前所談的歷史,那需要詳細討論研究;我們來看這部經書本身,並要問,這經書有何特質,反映其神聖來源… 這些「模式」真的是神蹟嗎? 穆斯林計算古蘭經字數的文化,起碼與「安拉99尊名」、並使用有如天主教唸珠的禱告鍊其歷史一樣長。 假若有人想讀者在古蘭經裡看出「數學模式」-如Shabir Ally所說的,難道就不可以在1924年修訂經書時將這個模式放進去? 重點是,1924年修訂古蘭經時,甚麼事情都可以做得出來。 如果他們所聲稱的,是關乎20位質數,這還算一回事,但是,他們所聲稱的,是當時已知的簡單的算術與科學。 按1924年時的標準,開羅版本算不上神蹟。Jay Smith指出,其實無論按任何標準,這也算不上神蹟。以下視頻可見,讀者只要有心,可以在文本裡找出種種模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WHV9VnOJtc&feature=youtu.be&t=1h50m40s 此外,還幸安拉將古蘭經裝成不懂聖經之人所說的話(古蘭經5:116-117),不然會讓不信道者從中得到科學啟發,把諾貝爾科學奬都贏去了。 http://simpleargumentsversusislam.blogspot.com/2014/08/islams-intellectual-contributions-to.html 另外,1924年前的古蘭經的證據是甚麼? 這篇文章翻譯自在線文章「Mathematical Patterns In The Quran」 http://simpleargumentsversusislam.blogspot /2015/03/mathematical-patterns-in-quran.html
- 1447, 1,伊斯蘭恐懼症工作組:徵集證據
1447-1 伊斯蘭恐懼症工作組:徵集證據 文章 1447 1 作者 伊斯蘭恐懼症工作組:徵集證據 伊斯蘭恐懼症工作組:徵集證據 6. 在提及針對穆斯林的歧視、偏見、偏執、仇恨或暴力時,您認為應使用哪個術語?例如,「伊斯蘭恐懼症(Islamophobia)」、「反穆斯林仇恨」、「反穆斯林種族主義」、「反穆斯林偏見」、「穆斯林恐懼症」等。 無需使用特定術語—一般歧視類別即可 7. 請說明您建議使用該術語的理由。(600字) 現行法律已保護所有信仰群體及無信仰者免受歧視、仇恨和暴力。新術語混淆對伊斯蘭作為宗教的批評(一個民主權利)與對穆斯林作為人群的敵意。這種混淆在「伊斯蘭恐懼症」一詞中最為明顯。但2019年一份由40多位多元專家聯名簽署的信件也對「穆斯林身份(Muslimness)」概念提出質疑,稱其「可被有效轉移至穆斯林的實踐和信仰,使[APPG]報告得以聲稱對伊斯蘭的批評被用於傷害穆斯林」。1 這也引發了一個問題:誰來定義 「穆斯林身份」? 8. 您認為英國政府應採納「反穆斯林仇恨/伊斯蘭恐懼症」的定義嗎?(任何定義均不具法律約束力) 不 9. 請您詳細說明持此觀點的理由?(600字) 我們認同英國世俗社會協會(National Secular Society)的觀點,認為「伊斯蘭恐懼症」一詞具有「分裂性」,會助長「雙重標準」的司法敘事,並引發對其他「宗教恐懼症」定義的呼籲,這可能扼殺不同信仰間的討論。2. 此前政府分析指出,旨在保護伊斯蘭宗教而非穆斯林群體的術語,與《2010年平等法(Equality Act)》不相容。3. 公共安全也可能面臨風險。凱西審查報告(Casey Review)警告稱,太多公共機構「因害怕被貼上『伊斯蘭恐懼症』標籤而忽視了…有害的文化和宗教實踐」。4 10. 您認為反穆斯林仇恨/伊斯蘭恐懼症也是種族主義的一種形式嗎? 否 11. 請詳細說明您持此觀點的理由。(1000字) 伊斯蘭不是一個種族,而是一種宗教,其信徒來自各種族裔背景。令人擔憂的是,APPG《伊斯蘭恐懼症定義》報告試圖回避這一問題,將「種族化概念」定義為不僅「基於生物學上的種族,還廣義上基於一種被認為低於主導文化的文化」。5 正式採納「文化種族主義」概念可能威脅到批評伊斯蘭文化某些方面的自由。若某組織成員簽署了此類定義,其因批評強制女性佩戴頭巾或建議英國法律優於伊斯蘭教法而被指控伊斯蘭恐懼症,可能面臨紀律處分。根據《公共秩序法(Public Order Act)》第29J條,宗教討論與批評享有言論自由保護,但該條款不適用於種族。若伊斯蘭被定義為種族,則可以獲得特殊保護,免受批評,從而削弱健康辯論與民主討論。 12. 以下哪些方面應納入「反穆斯林仇恨/伊斯蘭恐懼症」的定義?請勾選所有適用項。 可選問題—我們將留空。 13. 如您願意,請提供過去兩年內親眼目睹、親身經歷或讀到的反穆斯林仇恨/伊斯蘭恐懼症的具體案例。(1000字) 工作組應考慮那些被錯誤指控為「伊斯蘭恐懼症」後被證明清白的人的例子。這些例子有助於展示定義可能營造的壓制性氛圍。 例如,前平等與人權委員會主席特雷弗·菲力浦斯爵士(Sir Trevor Phillips)因被指控伊斯蘭恐懼症,於2020年3月被工黨暫停黨籍。提交的證據包括他在政策交流會議上的評論,稱穆斯林「看待世界的方式不同」,以及他強調「英格蘭北部以巴基斯坦穆斯林為主的男性長期存在虐待行為」。6 他於2021年7月被重新接納回該黨。 學術界也因提出可能令人不適但具有歷史依據的關於伊斯蘭的論斷而遭到攻擊。在2016年出版的《英國伊斯蘭的鬥爭(The Battle for British Islam)》一書中,莎拉·汗女爵(Dame Sara Khan)記錄了「伊斯蘭恐懼症」指控如何被伊斯蘭主義者利用來壓制溫和穆斯林的聲音。 1 Christian Concern, Press Release, Open letter to home secretary rejects Islamophobia definition, 17 May 2019 2 ‘NSS raises free speech concerns with Islamophobia working group’, National Secular Society online, 23 January 2025, see https://shorturl.at/Z8P6U as at 7 July 2025 3 House of Commons, Hansard, 9 January 2024, cols 5P-6P 4 The Casey Review: A review into opportunity and integration, Department for Communities and Local Government, December 2016, para. 1.67 5 Islamophobia Defined: the inquiry into a working definition of Islamophobia, APPG on British Muslims, page 39 6 The Times, 9 March 2020; Dieppe, T, The Challenge of Islam, Wilberforce Publications, 2025, pages 84-85 這篇文章翻譯自Christian Institute的在線文章「Islamophobia Working Group: Call for Evidence」 https://www.christian.org.uk/wp-content/uploads/FINAL_CI-response-to-Islamophobia-Working-Group.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