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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8, 7,高效率的生產綫
668-7 高效率的生產綫 文章 668 7 作者 Ray Comfort 高效率的生產綫 2021年10月7日 雷.康福特(Ray Comfort)( https://www.livingwaters.com/author/ray-comfort/) 活水(Living Waters)創辦人及首席執行官 我不太喜歡我們的法院系统經常使用的近代「認罪求情」。認罪求情是指被告同意對某項指控(通常是較輕的指控)認罪,以換取更寬鬆的裁判。例如,如果一名謀殺犯向當局展示他將受害者的屍體肢解後埋在哪裡,他就可能逃脱死刑而獲得终身監禁。 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教授斯特凡諾斯-比巴斯(Stephanos Bibas)在談到到現代「認罪求情」和真正的特赦之間的區别時寫道: 然而,近代美國刑事司法幾乎没有特赦的空間。它已經成為一條生產綫,一個認罪求情的工廠,通過犧牲罪犯和受害者出庭時間來加快案件的審理速度和降低成本。 1 認罪求情和在基督裡我們得到的寬恕兩者之間的分別在於信徒的懺悔。懺悔是對罪的真正痛定思痛,聖經告訴我們,是 真正悔改的催化劑。「因為敬虔的憂傷叫人悔悟,以致得救,不致後悔;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亡」(哥林多後書7:10)。 我們傳講的信息絕不是:「認罪吧,神會將你的判決從地獄改為天堂。」這的確是一個交易,但這樣的信息會產生錯誤的皈依者的危險,因為忽視了懺悔的基本過程。一名有罪的罪犯可能會利用現代的認罪協議,但對他的滔天罪行並不感到悲傷。這在基督裡是不可能發生的,我們決不能因提供福音而降低它的價值,並最終欺騙我們的聽眾。 當拿單就大衛與拔示巴的罪指責他時,他並没有提出認罪協議。他說:「你為何要藐視耶和華的誡命?」(撒母耳記下12:9)這個君王通過謀殺和通奸得罪了神,當我們讀到他在詩篇51篇中的禱告時,我們看到了懺悔。 神啊,請求按着你的慈愛,憐憫我吧。 求你按着你豐盛的憐憫,抹去我的罪污, 求你洗淨我的罪惡,潔淨我的罪。 因為我承認我的過犯。 我的罪也常擺在我面前。 我得罪了你,惟獨得罪了你。 在你面前行了這些邪惡的事 你的話必證明你是正確的。 你對我的審判也是公正的。(詩篇51:1-4) 斯特凡諾斯-比巴斯教授進一步說:「幾個世紀以前,懺悔和寬恕儀式是殖民時期刑事司法的核心,今天有充分的理由重新强調這一點。」他指出,一個消息來源將殖民時期的審判描述為 「一個懺悔和重新融入社會的場合:一個找回迷途羔羊並使其歸回羊群的儀式」;還注意到殖民者期待那些等待處決的被告會懺悔和悔罪,並且當被告向法院求助時,法院可能會有「耐心和寬容。」 殖民時代的不同之處在於,仁慈的「認罪求情」與我們在基督裡的寬容緊密相連。另外,當時的罪行並不像今天這樣盛行,今天罪犯被當作繁忙而高效的超市內的顧客。 希望檢察官有意願看到任何罪犯的懺悔。他可能會展示受害者的照片,希望當被告意識到他令受害 者和其家庭帶來痛苦時,他的良心會甦醒過來。 當福音被傳開時,我們也希望罪人能够理解他的罪行對無辜受害者帶來可怕的受苦。這種痛苦在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上得到了明顯的體現。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必傳講律法,讓罪人看到他們可怕的罪孽;傳講未來的懲罰,使他們看到其可怖的命運;傳講受苦的無罪羔羊,讓他們看到奇異恩典的甜蜜。 Stephanos Bibas, “Forgiveness in Criminal Procedure”(2007). Faculty Scholarship. Paper 920, p. 329. http://scholarship.law.upenn.edu/faculty_scholarship/920 . 雷.康福特(Ray Comfort)是 「活水」的創辦人兼首席執行官, 著作有90多本暢銷書,包括「神對你的生命有奇妙的計劃」(God Has a Wonderful Plan for Your Life)、「如何知道神的存在」(How to know God Exists)及「聖經明證」(The Evidence Bible)。他聯合主持的獲獎電視節目「主人的道路」(Way of the Master)( https://www.livingwaters.com/outreaches/way-of-the-master/),向世界上各地國家播放,並且作為執行製片人出品了「180」,「進化論對比神」(Evolution vs. God),「大膽無畏」(Audacity),和其他電影。他和蘇(Sue)結婚,有三位成年子女,幾十年來從未在沒有帶福音單章下離開過家。 這篇文章翻譯自Ray Comfort的在線文章「The efficient Assembly Line」 https://www.livingwaters.com/the-efficient-assembly-line/
- 25-耶穌新跟隨者日糧
耶穌新跟隨者日糧 耶穌新跟隨者日糧 耶穌新跟隨者日糧 書 耶穌新跟隨者日糧 Walter Eric SIM出版 Life Challenge Assistance P. O. Box 50770-00200 奈落比,肯亞 info@lifechallenge.de 一個月的旅程進入神的話語 #第一部份:全然新的 第1天 喜樂上路-先讀使徒行傳8:26-39 第2天 人人需要拯救-先讀以賽亞書1:1-6,10-20 第3天 神同在的平安-先讀詩篇51:1-12,羅馬書5:1-8 第4天 新的創造-哥林多後書5:17,讀14-21節 第5天 新的方向-馬太福音4:18-22,16:13-17 第6天 新的引領,好牧人-約翰福音10:11-18,27-29 第7天 第一部份 新的天家-彼得後書3:10-14,瑪拉基書3:6 #第二部份:新的身份 第8天 認識真理-約翰福音8:31-47 第9天 穿上和脫下-以弗所書4:17-5:2 第10天 改變思想模式-先讀羅馬書 12:1-3 第11天 新的價值觀-先讀羅馬書13:12-14;腓立比書4:4-9 第12天 呼吸家鄉空氣-先讀歌羅西書3:1-4 第13天 打那美好的仗-先讀詩篇18:1-29;提摩太前書6:11-16 第14天 生命中最大的是愛-先讀馬可福音12:28-34 #第三部分:找尋你的位置 第15天 神幫助我們:何等的恩典!-先讀羅馬書8:31-39 第16天 神與我們同在:以馬內利-先讀以賽亞書7:14;馬太福音1:18-23 第17天 聖靈在我們裡面:每天的引導-先讀約翰福音14:15-17 第18天 信徒團契-先讀希伯來書10:24-25 第19天 基督徒並不完美-先讀路加福音15:11-24;約翰一書1:9 第20天 應當勇敢!即使在試煉中-先讀彼得前書1:3-10 第21天 歡迎回家-先讀約翰一書3:1-3;希伯來書4:14-16;2:17-18 #第四部份 認識神 第22天 我們的創造者和再創造者-先讀約翰福音3:1-8 第23天 我們在天上的父-先讀詩篇103:8-18;羅馬書8:12-17 第24天 亞伯拉罕-神的朋友-先讀創世記18:16-33;雅各書2:23 第25天 認識神更多-先讀以賽亞書6:1-9 第26天 神是愛-先讀約翰一書4:7-21 第27天 從黑暗權勢中被拯救出來-先讀歌羅西書1:9-14 第28天 祂配得稱頌-先讀啟示錄4:6-11 #第五部份:事奉神 第29天 主,我服事祢-先讀詩篇25:12;使徒行傳8:26-40 第30天 主,我願像祢-先讀腓立比書2:5-11 第31天 我不能保持沉默-先讀列王記下7:3-10;使徒行傳4:13-31 旅程繼續進行 25 : Go Go Go Go
- 19-12缺乏自信的宣教嘗試
缺乏自信的宣教嘗試 缺乏自信的宣教嘗試 中亞的宣教和變革 書 在幾次為宣教站尋找合適的地址之後,荷伯格最後在一城門外設法租用了一塊地。在建築工程正展開的時候,這裡的人們非常的憤怒,以至於荷伯格若被看到在建築工地上監工也很困難。有謠言說瑞典人要在這裡修建一個堡壘。83建設工程完工的時候,看到的是一個醫院病房和宣教士們及他們雇員的宿舍。然而,周圍的環境非常有害健康,這個地方位於一條大水溝附近而且地勢比水溝低,迎面就可以看到對岸漂浮過來的塵埃。 在1894年的MCCS年報上,荷伯格講述了起初缺乏自信的宣教嘗試。在宣教士的家裡舉行小聚會。然而這種形式的活動也被取消了,因為穆斯林的敵意像「一場暴風雨」一樣爆發了。84 荷伯格現在意識到問題必須用一種不同的方式來對付。 他的實際技能現在發揮用武之地了。他注意到本地可以買到大量低價的羊毛。很快他組裝起了一些手紡車和織布機。然後他教人們如何紡紗如何織布。於是,許多人很快靠著這種手工業而贏得了他們的生計。85他還教人們編織襪子。86斯文‧海丁得知荷伯格新的差傳「方法」後寫道: 「荷伯格先生很聰明,他認識到眼下立即開展差傳工作是危險的,因而他通過製作一些有實際用處的家用工具和其他東西著手,這些東西可以給喀什葛爾居民帶來利益,他們自己可以用非常原始的方法來生產。他製造了一個可以處理生絲的大機器,還有手紡車,風箱等等,這讓這裡的人們大為驚訝和欽佩。」87 在差傳的頭幾年,所有的活動都是為了判明方向。所有事情都是以試驗為基礎,辦學校也是如此。 在宣教士們到達之前,這個地方已經有了學校。然而上學不是必需的義務,孩子們到校時間也十分沒有規律。88有時好幾百名學生擠到一個學校。這些基礎學校都完全是自發建立的。每一個毛拉只要能招到足夠數量的孩子就允許開辦一所學校。他的報酬靠禮物和孩子們給的一些小現金。古蘭經是他們的教科書。89學完古蘭經通常要花三年時間。上課用古蘭經的神聖語言阿拉伯語教學。所以,讀書成了既無聊又無意義的事情,因為孩子們根本不懂一個單詞。90老師一句一句地在前面讀,孩子們一句一句地在後面用他們最大的嗓門齊聲跟。91高等教育建立在這些基礎學校之上。靠著慷慨的捐贈,學生們可以得到免費的教育,免費的住宿,最多甚至有免費的伙食。92但有時他們也被迫使四處遊走乞討過活。93課程表裡面沒有包含實用學科,這導致出現這種情況,就是一小部分受過更高教育的年輕人對社會問題沒有興趣。94有些人在接受完高等教育之後,甚至不能用他們的母語來書面地表達自己。95在宣教士到達的時候,就是這樣的情況。離開了高等教育的學生只要能讀能寫,他就被稱為「毛拉」,可以戴頭巾了。他就可以找到一份做老師的工作,或者在一些小村莊裡成為阿訇,對人們發揮他巨大的影響力。96 辦學的嘗試是在1896年開始的。荷伯格夫人和拉奎特夫人負責這項計劃。她們都是在瑞典受過培訓的教師。第一件事情就是邀請鄰居的孩子入學。97荷伯格寫到這些最初的嘗試時說,「給飢餓的孩子一塊麵包,在麵包的幫助下,宣教士設法招集附近全裸或半裸的孩子入學,教他們陡峭學海之路上的頭幾步。」98甚至有時候差會為身為奴隸的孩子贖身。約翰‧托奎斯特提到說「Natanael…和他被贖身的費用。」99這事發生在1901年。 孩子對這個新學校很有興趣,但他們的父母卻很擔心。外國人的學校特別招穆斯林領導即毛拉們的反對。毛拉威脅孩子說他們要挨打,威脅父母說要把他們逐出穆斯林群體,這時父母們便不讓他們的孩子去差會學校。一項新的嘗試在一兩年後開始了。那時,差會照顧了一些孤兒,這些孩子和一些雇工的孩子一起組成了第一個真正的班級,有15個學生。100 經過幾年的努力,醫療事工成了東土耳其斯坦差會最重要的部門。一開始的時候它還完全不是計劃內的事情。它全是在一種需要中成長的,但還沒有在斯德哥爾摩「最高的總部」作出決定。101這就是為甚麼第一批宣教士對這種情況完全沒有準備的原因。但在他們第一次休假期間,他們中有些人就在瑞典的一所醫院裡接受了醫療培訓。比如拉奎特和拜克倫德就是這樣的,他們倆都在蘭德跟隨魯賓(Ribbing)教授接受了長達一年的專業學習。102但是當宣教士們第一次在這個差傳國家面對他們的使命時,他們驚呆了。這只顯示出他們對這個新工場裡人們的惡劣生活條件如何無知。 然而,宣教士們並沒有不知所措,而是盡最大努力地扭轉他們的困境。荷伯格說,「需求面前無法律」。當大量的人來到宣教士們這裡尋求幫助時,就沒有逃脫的退路了。103正是在宣教工場實際所在地西南方的和田,從醫學上講完全沒有受過培訓的荷伯格被迫參加了他平生第一次「危急的病例」。他被叫去看望一個在意外事故中嚴重受傷的男人。荷伯格寫道: 六天前,這名男子從屋頂上摔下來,掉到了一個木樁上,傷到了他的生殖器,導致那裡成了一塊血淋淋半腐爛的死肉。不幸的是,我們甚麼器械都沒有。怎麼辦?在復活節那天,我去到一個金匠那裡,在他的幫助下,我做了幾根導尿管和套針,這是最迫切需要的器械…在這個病人身上使用導尿管的各種嘗試都證明是失敗的,所以我們(拜克倫德也在場)不得不通過腹腔壁來排空膀胱裡的尿。然後我們磨鋒利我們的折?小刀,用它在這個腐爛的組織上切掉一部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這名男子竟然康復了。」104 荷伯格講起頭幾年時說宣教士們整天都在應付前來尋求幫助的人們,都不堪重負了。他們有的騎駱駝來,有的騎馬,有的騎騾子或驢子來,還有的是在手推車上或擔架上被人抬過來的。然而還有人是走來的或爬來的。更有許多人病得太重,以至於必須到他們的家裡出診。他說,「根據我們的能力,我們都盡力地去幫助這一大群患病的人」。105拉奎特對於頭幾年有過這樣的講述: 「此外,這些大孩子來我們這裡問可以治療最稀奇古怪疾病的藥。一個想要治灰白頭髮的藥,一個要阻止變老的藥;一個要吃了可以多生小孩的藥;一個想要效果相反的藥;一個想要讓自己變胖,胖到「進不去一般的門」;另一個想要有什麼藥讓他變瘦;一個想要為他的老馬抓點藥,想讓牠的腿跑得更快,另一個說有甚麼藥能防止被馬鞍磨傷就好了。你們看,要讓每個人都滿意,還真是不容易。」106 對於早期的這幾年,拉奎特也講過一個「有蜥蜴的女人」的故事。有一天這個女人過來找他看病。她非常確信地說在她的頭裡有一只蜥蜴,她想要拿掉牠。拉奎特對她講了半天的道理都無濟於事。於是就叫她下回再來。當她再來的時候,拉奎特已經抓好了一只蜥蜴藏在他的口袋裡。這個女人被麻醉,拉奎特在她的前額上非常淺地劃開一道小口。當她醒來時,她發現她包扎了繃帶,但當拉奎特把那只蜥蜴拿給她看時,她尖叫了起來:「 牠被拿出來了真是件好事,但最糟糕的是,牠在被拿出來之前,已經有時間繁殖了。」107 83 Palmaer,1946,68頁84 MCCS年報,1894,103頁f85 同上,1894,102頁f86 同上,1907,149頁87 Hedin,1898,379頁88 Lundahl,1917,237頁ff89 Hogberg,1925,27頁,Wingate,1929,320頁90 Hogberg,1907,36頁,Wingate,1929,320頁,322頁91 Hogberg,1925,28頁,和1928,13頁92 同上,1925,27頁93 Wingate,1929,322頁,這些捐贈稱為「Vakf」。(參見Ahlbert in Lundahl,1917,231頁)94 Lundahl,1917,238頁95 Hogberg,1907,37頁96 Wingate,1929,325頁97 Palmaer,1942,64頁98 Hogberg-Ahlbert,1925,229頁99 Tornquist,1926,203頁。這個細節來自宣教站的一本記賬本,差會撤離時所有的檔案都被燒毀,它讓我們領略到所有那些被丟失的有趣記載。100 Palmaer,1942,64頁101 Hanna Raquette in Svensk Veckotidning ,1975年11月7日102 Palmaer,1946,65頁。在MCCS的要求下,Ribbing教授在蘭德為MCCS所有宣教工場裡工作在醫學領域的宣教士開設了培訓課程。這些課程持續了一年半的時間。(全體大會紀要,1900年6月7日-8日,§18)103 Hogberg,1924,77頁104 Palmaer,1946,66頁105 MCCS年報,1907106 同上 107 1968年7月17日副校長Per-Erik Gustafsson講述的,這也是他在蘭德的一次學生會議上從拉奎特那裡聽來的趣事。 19 : Go Go Go Go
- 910, 1,耶穌談論地球的年齡
910-1 耶穌談論地球的年齡 文章 910 1 作者 耶穌談論地球的年齡 耶穌相 信一個年輕的世界(young world),但主要的有神論進化論者(theistic evolutionists)說祂是錯的 卡爾•威蘭(Carl Wieland)( https://creation.com/dr-carl-wieland) 2022年2月16日 大多數福音派基督教背景的人接受標準的世俗時間線,就是從大約150億年前所謂的大爆炸到現在,盡管許多人會否認進化論(evolution)。有些人甚至會說,對數十億年的時間提出質疑( https://creation.com/age-of-the-earth),是給任何具有科學頭腦的潛在皈依者設置不必要的障礙。 這與道成肉身的造物主耶穌基督的教導形成鮮明對比,【1】同時也與幾位聖經作者的觀點不同,【2】耶穌的教導清楚表明這是錯誤的—人們從創造之初就存在。但在進化論的時間線中,人類只存在了一兩百萬年—這使他們接近了時間線的盡頭。這意味著祂以最清楚明確的方式宣稱,世界不可能有數十億年的歷史。 例如,在談到婚姻的教義時,耶穌在馬可福音10:6中說: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3】 在路加福音11:50—51中,耶穌也說:「使創世以來,所流眾先知血的罪,都要問在這世代的人身上。就是從亞伯的血起,直到被殺在壇和殿中間撒迦利亞的血為止…」而在羅馬書1:20中,使徒保羅說到神:「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在創世大約4,000年之後,耶穌說人類被創造的第6天實際上是「創造的開始」,從幾千年後來看,這是正確的。 保羅直截了當地說,自從創造世界以來,人們就能夠在神的創造中感知到神的這些屬性。不是說自從創造人以來。 下面兩條時間線是成比例的,比較兩條線上人類出現的時間是有啟發性的。在創世大約4,000年之後,【4】耶穌說人類被創造的第6天實際上是「創造的開始」,從幾千年後來看,這是正確的。相比之下,150億年前的創造在世俗時間尺度上會把人類置於時間尺度的末端。這清楚地顯示出 接受世俗時間線與耶穌的陳述是如何形成鮮明的對比。 今天,不僅在世俗學術界,而且在神學機構、聖經學院等領域,絕大多數基督徒都相信—甚至許多人在教導—世俗的「數十億年」(時間線)是事實。當人們試圖查明他們如何處理這些重複的引用時,反應則有所不同。但是,(每當這個問題沒有被輕易地忽視時)人們要「搪塞」過去這個問題,都無一例外地清楚表明,他們所多遵從的權威不是神的道,而是當前的世俗觀點。 我所知道的這種權威來源轉變的最驚人(也是最悲傷)的例子來自個人經歷。許多年前,在澳大利亞墨爾本,我曾安排與一位傑出的大學教授坐下來交流,喝一杯熱飲,這位基督徒因積極反對以直觀方式理解創世記而聞名。【5】當時,他實際上是一個基督徒學者團體的負責人,這個團體公開成立,目的是反對我們事工正在取得的進展。【6】不幸的是,多年來,這個團體非常有效地說服了大多數基督徒培訓機構,以至於在聖經記載的創造上妥協,以贊同世俗的思想(進化論,長久年代論)是唯一「值得尊敬」的立場。 這位教授本人除了具備他的世俗科學專業資歷以外,在神學領域也受到好評,並且具備相當好的聖經素養。那時,他已經頻繁擔任澳大利亞幾家主要的福音派培訓機構的客座講師。 在我們謙恭有禮的交流中,我問他在世界年齡的問題上如何看待耶 穌基督的上述評論。我問:「耶穌教導並相信世界是年輕的,這難道不是很清楚嗎?」 令人震驚的回應 我期望他像其他基督徒進化論者(Christian evolutionists)一樣,試圖找到曲解經文的方法,以逃避這些明顯的含義。但恰恰相反,他說他完全同意耶穌的觀點是萬物受造發生在最近的時間。 點擊查看大圖( https://creation.com/images/creation_mag/vol34/8523creation-people-lge.gif) 我多少有些驚訝,我說:「好的,那麼你是怎麼看待呢?」(他當然會正確地設想到,我聽說過這個著名的有神論進化論者(theistic evolutionists)團體所持有的長久年代論(long-age)立場)。說得婉轉些,他的回答簡直讓我驚掉下巴。他說: 「耶穌不如我們今天對科學了解的那麼多。」 他的話久久烙印在我的記憶中不可磨滅,而我當時做出的回應的記憶卻褪色殆盡。但我記得我說過耶穌是造物主,道成肉身的神。祂在創造發生的時候就在那裡,祂不撒謊,諸如此類的話。他的回應再次令人難忘: 「啊,但這就是問題變得非常複雜的所在—這與道成肉身(Incarnation)的神學有關,耶穌故意放下了許多與祂道成肉身前的神性有關的事情。」 無論如何,我們的談話已接近規定時間的尾聲,但我記得當時的我因這次談話非常震驚,直到很長一段時間以後,我才完全理解其中的含義。 這一切意味著什麼 首先,也是非常重要的是,這位教授的評論清楚地承認,聖經中記載的主耶穌基督自己的話證實了祂相信萬物是最近創造的。 請記住,這位教授是當時所有自稱福音派 學者中最傑出的,聖經學院和神學院的踴躍熱心地欣然接納這些學者進入教學和培訓—告訴他們為什麼相信進化論和長久年代論觀點是沒問題的。很明顯,他認為除了主在聖經經文中所明確表達的以外,試圖提出別的觀點是無望的。盡管其他人許多次試圖為持長久年代論觀點的人「搪塞」這一巨大的絆腳石。 他能夠堅持他的有神論進化論觀點的方式是聲稱耶穌沒有撒謊,只不過耶穌知道的資訊有限。這是因為當祂作為神的兒子成為肉身時,擱置了祂的神性特色,包括剝奪祂自己在祂創造萬物時有關真正發生的事情的所有知識。 如果當時我還能做到鎮定沉著,一個適當的回應可能是會問些像下面這樣的話: 「好吧,為了辯論起見,讓我們假設,首先,創造是通過進化(evolution)而來,經歷數百萬年的死亡和痛苦—並且耶穌確實在祂自己身上進行了某種腦葉白質切除術(evolution)【7】,使祂再也記不起真正發生的事情。因此,祂只是以最自然的直接方式理解創世記,沒有意識到真正的真理是什麼。在這種情況下,你所宣稱的相當於說:父神知曉真正的真理,不僅允許使徒們,甚至還允許他的愛子,在地上相信和教導那些完全虛假的事情。此外,這意味著天父允許這些錯誤的教導在祂啟示的道中出現—不止一次。結果導致在大約2,000年的時間裡,絕大多數基督徒在許多問題上都被嚴重誤導了,諸如創造的時間和 方式,甚至還有與福音至關重要的問題,比如罪的起源,死亡和苦難。」 主耶穌再三表明,祂的話語和行為在各方面都代表天父的權柄。首推的一些例子是約翰福音8:28,「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還有約翰福音12:49—50,「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講什麼。我也知道祂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 如果在某些問題上,我們甚至連耶穌在聖經中的話都不能相信,那麼我們還怎麼相信聖經中的任何內容呢? 在這一切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一件事。也就是說,相信「科學」堅持認為進化和長久年代是「事實」,這種錯謬看法正是基督教世界所面臨的對聖經權威,從而也是對總體信仰的最嚴峻的挑戰。如果在某些問題上,我們甚至連耶穌在聖經中的話都不能相信,那麼我們還怎麼相信聖經中的任何內容呢?請參閱(宣稱神性放棄的)「虛己派異端」(kenotic heresy)。 其他主要的有神論進化論者也同樣清楚地表明他們相信耶穌是錯的。例如,在法蘭西斯•柯林斯(Francis Collins)領導的美國有神論進化論網站生命理念(BioLogos)上,出現了以下內容: 「如果耶穌作為一個有限的人,不時地會犯錯,那就沒有任何理由認為摩西、保羅、約翰寫的聖經沒有錯誤。更確切地說,我們可以明智地假設,聖經的作者作為人類,從他們自己有限的、破碎的視角出發來表達自己。」 這個問題就愈發嚴重了,因為耶穌和使徒們用他們所教導的歷史來支持他們所教導的神學。妥協讓步的基督徒在神學上被嚴重削弱,其中幾個主題包括復活(哥林多前書15),婚姻(馬可福音10:1—12),贖罪(羅馬書5:12—21)和天堂(啟示錄21—22:5),因為他們對創世記的主張不如耶穌和使徒們在教導這些主題時那麼強。 如此多的基督教領袖因為虛張聲勢受到恫嚇,就認為對現有證據的世俗化解讀應該決定他們對神的道的理解,這是多麼可悲啊。恰恰發生在這樣的歷史時刻—此時我們有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多的科學理由來證實相信聖經是完全合理的,而不是進化論的結論。 有神論進化論和虛己派異端(Theistic Evolution and the Kenotic Heresy) 喬納森•薩法蒂(Jonathan Sarfati)( https://creation.com/dr-jonathan-d-sarfati) 許多主要的有神論進化論者所犯的這個錯誤並不是一個新想法。早在4世紀,這個叫作虛己派異端(Kenotic Heresy)的想法就已經被教會普遍排斥。但在近現代卻死灰復燃,正是由於正文所示的原因。 這個想法堅稱,耶穌在道成肉身時,清空(empty)自己(虛己)的神聖屬性,這是對腓立比書2:6—7的誤解: 「祂【耶穌】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這裡確實談到了清空(empty)(虛己)(kenosis【1】),但它到底在說什麼?「反倒虛己,取了…」也就是說,祂沒有從他自己身上掏空任何東西,比如神聖屬性。相反,他「虛己」(清空自己)是通過「取」別的東西。也就是說,這是通過做加法的方式來進行減法—將人性添加到祂的神性上,而不是拿去任何神聖的屬性。【2】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得拯救成為可能的事情: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希伯來書2:14—17),是我們至親的「救贖主」(以賽亞書59:20);但祂也是完全神聖的,所以祂可以是我 們的救主(以賽亞書43:11),並且可以承受神對我們的罪的無限忿怒(以賽亞書53:10),沒有任何生物能抵擋得了這種憤怒。 但在地上,耶穌自願放棄了獨立行使神的能力,就像沒有天父權柄的全知。但耶穌從未放棄過祂完美的良善、憐憫以及(為了我們的緣故)真理等絕對的神聖屬性,所以祂永遠不會教導一些虛假的東西。此外,耶穌以父神的權柄傳道(約翰福音5:30,8:28),父神總是無所不知的。因此,這些有神論進化論者真的也必須指控父神犯了錯誤。【3】 注釋 1 來自這段經文中的希臘語,ἐκένωσενe kenōsen。 2 有關道成肉身(incarnation)的更多資訊,請參閱creation.com/incarnation。 3 參閱《聖經的權威》(The authority of Scripture)( https://creation.com/the-authority-of-scripture)。 參考文獻和注釋 1. 見Sarfati, J., The Incarnation: Why did God become Man? ( https://creation.com/incarnation) , December 2010; creation.com/incarnation . 2. 見Sarfati, J., Why Bible history matters ( https://creation.com/bible-history-fall-ark) , Creation 33(4):18–21, 2011,以及creation.com/nt and creation.com/gen-hist . 3. 延伸的經文引用了創世記:1:27和2:24是真實的歷史,而且是關於相同的男人和女人。在馬太福音19:4—5的平行段落中,耶穌將創世記2:24歸於創造他們的那位,即神本人。 4. 見Sarfati, J., Biblical chronogenealogies ( https://creation.com/chronogenealogy) , J. Creation 17(3):14–18, December 2003; creation.com/chronogenealogy . 5. 在澳大利亞,和大多數英國系統一樣,「教授」意味著系主任。在美國,教授只是指在高等教育階段教書的人,這可能適用於例如某個在英國系統中被稱為「初級講師」的人。 6. ISCAST (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Christianity in an Ag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見Sarfati, J., The Skeptics and their ‘Churchian’ Allies ( https://creation.com/the-skeptics-and-their-churchian-allies) , November 1998; creation.com/iscast . 7. 從希臘文λοβός lobos = (腦)葉,和τομή tomē = 切片/切割。一種嚴重的、不可逆的手術,它切斷了與大腦皮層的某些連接,即大腦的「思維」部分。 8. Sparks, K., “After Inerrancy, Evangelicals and the Bible in the Postmodern Age, part 4” Biologos Forum, 26 June 2010。另外見Cosner, L., Evolutionary syncretism: a critique of Biologos ( https://creation.com/biologos) , 7 September 2010; creation.com/biologos . 這篇文章翻譯自 Carl Wieland 的在線文章「Jesus on the age of the earth」 https://creation.com/jesus-age-earth
- 897, 1,新約聖經文本批判中的諸種問題
897-1 新約聖經文本批判中的諸種問題 文章 897 1 作者 Wildcat 新約聖經文本批判中的諸種問題 Wildcat ( https://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wildcat/contact.html) … 巴特-艾爾曼(Bart Ehrman)通常似乎預設我們知道新約底本說了什麼。 … 在巴特-艾爾曼的專著《正統對聖經的篡改》中,幾乎沒有一頁不提到這樣的底本或假設其可獲得性。 … 艾爾曼的論文或多或少地假設了底本的確定性。 … 新約文本批判的主要目標(雖然不是唯一的目標)一直是確定最可能的底本,至少在這個任務可以完成的情況下是如此。幾乎可以肯定的是,新約底本中大約99%的文字可以被重構。這一估計是新約文本評論家丹尼爾-華萊士(Daniel Wallace)根據聯合聖經協會的新約精審版進行統計的結果。 … 通常情況下,穆斯林爭辯說「福音書」(無論如何定義或闡述)是一本(或多本)由神(真主)默示的書;然而,福音書最終變得被篡改,以至於它們不再是與伊斯蘭對耶穌和對基督教的看法相一致的文獻;最重要的是,(在穆斯林看來)原初受默示的福音書不可能說明或暗示耶穌真的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遭受了贖罪的死亡並復活了,或耶穌有神性。也許有些穆斯林會試圖爭辯說,一本非正典的福音書(無論是否仍存在於現存的手抄本中)才是最初默示的福音書。這種理解路徑會需要堅實的神學論據,證明這樣的福音書與伊斯蘭在這方面的信仰相一致;也需要堅實的歷史論據,證明這樣的福音書在歷史上應該比正典福音書更可靠。否則,就可以爭辯說馬可福音、馬太福音、路加福音和/或約翰福音是古蘭經所提到的福音書,是最初由神(真主)默示的,但經文的篡改使它/他們在神學上和歷史上都與最初的簽名正本相去甚遠。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假設後一種方法。在這種情況下,「底本」的定義會僅僅是文本在流傳之前的成品形式。必須記住,與古蘭經不同,沒有證據說新約被相信是由神或神的天使(如加百列)直接口授而寫成的。是傳道者使用了資料來源。他們肯定利用了原始形式的阿拉姆語的口頭傳統,而且幾乎肯定也使用了書面傳統。 … 對耶穌贖罪之死的信仰,對復活的信仰和強調,以及高度的基督論,都可以很有把握地追溯到最早的耶路撒冷社群和耶穌的門徒。 … 文本差異的存在可以通過多種方式發現,而不限於比較各種手抄本的實際讀物的情況。這些方式包括1)早期教父(Early Church Fathers)對此類差異的討論以及他們提供的具體例子(即奧利(Origen)、尤西比烏斯(Eusebius)、耶柔米【Jerome】);2)手抄本識別符號的存在,如在《梵蒂岡抄本(Codex Vaticanus)》中發現的「元音變音(umlauts)」(盡管這類資料似乎對產生任何確定或具體的資料幫助最小);3)某些手抄本中關於特定差異的頁邊注;4)早期教父對聖經的引文的明智而審慎的使用。那些沒有明顯差異的跡象的地方的存在,讓我們對這些特定地方的文本的完整性更有信心。當然,這樣完整的文本仍占新約文本的絕大部分。 結論和影響 … 文本傳統有數以千計的希臘文和其他版本的副本,以及所有文本學者使用的文本批判工具,可以從差異庫中重構約98-99%的底本。在剩餘的「不確定文本」中,絕大多數情況下,底本都保存在已知的差異中。 … 對基督徒的挑戰 … 不管有什麼問題,絕大部分的底本都可以高度的信心進行重構,剩下的不確定部分並沒有構成對更加關鍵的基督教教義的挑戰,當然也沒有涉及到那些對基督教和伊斯蘭神學之間的分歧貢獻最大的教義。此外,雖然新的證據或對現有證據的重新考察,可能會提供理由來改變我們對這一節或那一節的「底本」的看法,但我們所擁有的令人印象深刻的證據,使我們的精審文本在未來不太可能發生重大改變。關於這一點,巴特-艾爾曼寫道: 文本學者們在盡其所能確定新約的底本方面取得了合理的成功。事實上,除非有非同尋常的新發現(例如,親筆簽名!)或方法上的巨大改變,否則我們印刷的希臘文新約聖經的面貌發生重大改變是幾乎無法設想的。(艾爾曼,1995; 375)。 … 對穆斯林的挑戰 … 盡管文本傳統的某些方面引起了一些問題,但新約聖經確實得到了很好的保存。因此,我將重申穆斯林似乎只剩下的選擇。由於絕大多數證據表明,新約正典文本證明了那些與伊斯蘭主張相抵觸的重要基督教教義,因此,穆斯林辯護者唯一可能在理智上可行的選擇是,要麼試圖證明穆罕默德在古蘭經中暗指的「福音書」是非正典的福音書,要麼調整伊斯蘭神學以適應這些基督教教義。當然,這樣的建議會帶來相當困難的挑戰。例如,在前者的情況下,要證明另一本福音書存在,這本不僅與伊斯蘭的主張相一致,而且還要證明為什麼它要比正典福音書更具有歷史準確性(鑒於我們目前的知識狀況,這會證明是一項艱巨的任務)。人們是否可以說這樣的福音書來源(或諸來源)就是穆罕默德在古蘭經中所提到的「福音書」?試圖確立這一論點,也會是一項艱巨的任務。 在上述「替代建議」之外,如果穆斯林希望利用可靠的文本批判學術來論證聖經實質上是被篡改的,那麼他們需要向我們展示具體的文本差異,為什麼這些差異應被視為底本,以及為什麼我們應該關心有關的發現。換句話說,該差異如何影響基督教的主要教義,特別是那些導致基督教和伊斯蘭神學之間僵局的教義?除了任何想接受「替代建議」的穆斯林之外,深入研究上述這些細節,才是穆斯林和基督徒關於聖經維護/篡改的辯論能夠由此向前推進的唯一途徑。 神學爭論的局面 迄今為止,有關新約文本批判的資料,似乎並不證明基督徒和穆斯林在協商兩種信仰之間的重要神學差異方面有什麼實質性的改變,因為差異是圍繞著耶穌這個人展開的。根據文本批判的資料,耶穌的被釘十字架受難和復活不能從「底本新約」(假設我們在這裡談論的是正典新約的簽名正本的形式)中移除。這些教義不僅在大多數新約正典文獻中的幾十種無可爭議的解讀中被確認或預設,而且它們是如此普遍,以至於它們成為基督教神學信仰眾所周知的支柱。耶穌的贖罪之死的教義也是如此。 穆斯林通常爭辯說,即使是「被篡改的」正統福音書(即我們今天在手中實際閱讀的)也含有耶穌不是神的跡象(特別是在耶穌的一些話語中)。這種說法我們完全不能苟同。重要的一點是,基督徒為表明耶穌的神性而採用的主要論據不能由於文本的差異而被移除。耶穌一如既往是但以理書7:13-14中被高舉的「人子」。耶穌仍然給出了祂預先存在的跡象(如使用「我來了-加上-為的是-表達式」(I have come-plus-purpose formula))。關於新約使徒書信中表明耶穌的神性(或與神性相符的方面)的材料,也是如此。同樣,有太多無可爭議的解讀暗示了這些主題,以至於無法合理地論證它們最初並不存在。在辯論這樣一個特定的神學問題時,舉證的責任顯然在於那些會 爭辯說聖經篡改的人。 … 這篇文章翻譯自Wildcat的在線文章「Miscellaneous Issues in NT Textual Criticism」的部分 https://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wildcat/nt_criticism_issues.html
- 82, 99,穆罕默德與神蹟
82-99 穆罕默德與神蹟 文章 82 99 作者 Sam Shamoun 穆罕默德與神蹟 分析穆斯林對穆罕默德超自然壯 舉的論證 Sam Shamoun( https://www.answeringislam.org/Shamoun/contact.htm) 《古蘭經》相當明確地教導我們,穆罕默德除了獲得降示之外,沒有行過任何超自然的、可驗證的神蹟。《古蘭經》在多處明確否定了穆罕默德施展諸如使死人復活、醫治病人、打開失明者的眼睛等身體神蹟的說法。我們在此介紹這些引文,以便讀者親眼目睹《古蘭經》斷然否認穆罕默德能夠行神蹟的事實: 無知者說:「為甚麼真主不和我們說話呢?為甚麼不有一種跡象(ayatun)降臨我們呢?」他們之前的人也說過這樣的話;他們的心是相似的。我確已為篤信的民眾闡明許多跡象(bayyanna al-ayati)了。古蘭經2:118即使你以一切跡象(ayatun)昭示曾受天經者,他們必不順從你的朝向,你也絕不順從他們的朝向;他們各守自己的朝向,互不相從。在知識降臨你之後,如果你順從他們的私欲,那末,你必定是不義者。古蘭經2:145他們說:「為甚麼沒有一種跡象(ayatun)從他的主降臨他呢?」你說:「真主確是能降示一種跡象(ayatan)的。」但他們大半不知道。古蘭經6:37他們指真主而發出最嚴重的盟誓,如果有一種跡象(ayatun)降臨他們,那末,他們必定確信它 。你說:「一切跡象(al-ayatu),只在真主那裏。」你們怎麼知道呢?當跡象降臨的時候,他們或許不信它。古蘭經6:109他們說:「為何沒有一種跡象(ayatun)從他的主降臨他呢?」你說:「幽玄只歸真主,你們期待著吧!我確是和你們在一起期待著的!」古蘭經10:20不信道者說:「為甚麼沒有一種跡象(ayatun),從他的主降臨他呢?」你只是一個警告者,每個民族都有一個引導者。古蘭經13:7 上述文字預先假定穆罕默德的唯一職責是警告人們,而不是行神蹟。畢竟,如果警告者可以行神蹟,那麼「你只是一個警告者」這句話就毫無意義了。換句話說,身為警告者並不妨礙穆罕默德做出任何神蹟,當然,除非《古蘭經》的意思是,擔任這一角色的人沒有權力行神蹟。 接下來的文字進一步說明了這一點: 你或許不肯傳達你所受的部分啟示,而且因之而煩悶,因為恐怕他們說:「為甚麼沒有一個寶藏降於他,或有一個天神與他一道來臨呢?」你只是一個警告者,真主是監護萬物的。古蘭經11:12 也就是說,「因為你只是一個警告者,所以你的工作不是行神蹟,因為你還沒有這種能力。相反,你的工作只是勸誡和告誡人們。」 不信道的人們說:「怎麼沒有一種跡象(ayatun)從他的主降臨他呢?」你說:「真主必定使他所意欲者誤入迷途,必定使歸依他的人走上正路。」古蘭經13:27我不降示跡象(bial-ayati),只為前人不承認它。我曾以母駝給賽莫德人做明證,但他們迫害(或虐待)牠。我降跡象只是為了恫嚇。古蘭經17:59 最後這段話是穆罕默德絕對沒有行過任何神蹟的最明顯證據之一。經文中說真主不施行神蹟,如果穆罕默德真的施行了神蹟和奇跡,那就完全說不通了。關於這節經文,已故遜尼派學者穆罕默德·阿薩德(Muhammad Asad)坦率地承認: 這句高度省略的話對整部《古蘭經》的主旨有著根本性的影響。《古蘭經》在許多地方都強調了這樣一個事實,即先知穆罕默德雖然是真主最後也是最偉大的使者,但他並沒有能力行神蹟,就像傳說中先前的先知們用神蹟來強化他們的口頭信息一樣。他唯一的神蹟就是《古蘭經》本身-《古蘭經》以其清晰性和倫理的全面性而完美,適用於所有時代和人類發展的所有階段,不僅針對人的情感,也針對人的思想,向所有人開放,無論其種族或社會環境如何,並註定永遠不變...(阿薩德,《古蘭經的信息》(Message of the Qur'an)[Dar Al-Andalus Limited 3 Library Ramp, Gibraltar rpt. 1993],第 427 頁,注 71;網路版)( http://geocities.com/masad02/017)。 《古蘭經》中還有更多內容: 他們說:「我們絕不信你,直到你為我們而使一道源泉從地下湧出,或者你有一座園圃,種植著椰棗和匍萄,你使河流貫穿其間;或者你使天如你所說的那樣,一塊塊地落在我們的頭上;或者你請真主和眾天神來(與我們)見面;或者你有一所黃金屋;或者你升上天去,我們絕不信你確已升天,直到你降示我們所能閱讀的經典。」你說:「讚頌我的主超絕萬物!我只是一個曾奉使命的凡人。」古蘭經17:90-93當我所啟示的真理降臨他們的時候,他們說:「他為甚麼不能獲得像穆薩所獲得的跡象呢?」難道他們沒有否認以前 穆薩所獲得的跡象嗎?他們曾說:「是兩種互相印證的魔術。」他們曾說:「我們必定一概都不信。」古蘭經28:48 一位穆斯林作家聲稱: 《古蘭經》和《聖訓》中都提到了先知穆罕默德(願主賜其平安)的神蹟。《古蘭經》在許多地方都提到了這些神蹟;...(資料來源)( http://www.geocities.com/noorullahwebsite/miracles.html#The%20Holy%20Qur'an%20testifies%20that%20Muhammad%20(peace%20be%20upon%20him)%20did%20produce%20miracles) 作者接著引述了一系列有關穆罕默德神蹟的引文,然後指出: 阿拉伯語「Al-Bayyinat」經常出現在《古蘭經》中,意指神蹟,如2:87、2:253、4:153、5:110、7:101、10:13、10:74、16:44、20:72、40:28、57:25、64:6等。 作者的說法有幾個問題。首先,他所列舉的引文都沒有提到神蹟是什麼,即是否治癒病人、使死人復活等。這些引文沒有具體說明穆罕默德所做的神蹟是哪一種。其次,在《古蘭經》的某些地方,「跡象」的特定阿拉伯語詞,即ayat和bayyinat,並不一定指使死人復活等神蹟。這些詞也用來指創造中的跡象,即宇宙的設計、太陽和月亮星星的運行等,或與真主啟示的書有關。穆罕默德·阿薩德在他對古蘭經6:109的評論中也提到了這一點: 意為「神蹟只與真主同在。」需要注意的是,《古蘭經》中的ayah一詞不僅指「神蹟」(指超越通常-即通常可觀察到的-自然規律的事件),還指「徵兆」或「信息」:而最後提到的意義是《古蘭經》中最常見的意義。因此,通常所說的「神蹟」實際上是真主發出的不同尋常的信息,有時以象徵性的方式表明一種精神真理,否則人類的智慧就會將其隱藏起來。但即使是這種非同尋常的「神蹟」信息,也不能被視為「超自然」:因為所謂的「自然法則」只是「真主之道」(sunnat Allah)在造物方面的一種可感知的表現形式-因此,一切存在和發生的,或可以想像存在和 發生的,在這個詞的最本質意義上都是「自然」的,無論它是符合普通事件的發展過程,還是超越了普通事件的發展過程。由於上述非同尋常的信息通常都是通過那些被稱為「先知」的具有特殊天賦並由真主選出的人物來實現的,因此這些信息有時被稱為「行神蹟」-《古蘭經》用「一切跡象,只在真主那裏」這句話消除了人們的誤解。(另見古蘭經17:59 及相應注釋。)(同上,第188-189頁,注94;網路版)( http://arthursclassicnovels.com/koran/koran-asad10.html) 作者自己也意識到al-bayyinat一詞並不總是指神蹟,因為他用「通常」來修飾他的陳述,意思是並非總是。 下面的例子說明了這一點,即這些詞的使用與物質神蹟以外的事物有關,這表明在穆罕默德身上使用這些詞並不能最終證明他確實行了神蹟: 你說:「你們告訴我吧,你們捨真主而祈禱的那些配主,怎麼應受崇拜呢?你們告訴我吧!他們曾獨自創造了大地的哪一部分呢?還 是他們曾與真主共同創造諸天呢?還是真主曾授予他們一本經典,而他們是依據那本經典中的許多明證(bayyinatin)呢?」不然,不義者僅以欺騙互相應許。古蘭經35:40 在上述段落中,明證指的是一本書中的指示,即不信者沒有來自真主的書面命令,要求他們崇拜真主之外的其他人。 在另一處,明顯的徵兆指的是之前經文中的預言或啟示: 他們說:“你何不把你養主的一個跡象(ayatin)拿給我們呀!”或是古代經卷中的明證(bayyinatu),沒有來至你們嗎?(馬金鵬譯本)古蘭經20:133 還有一些時候,ayat和bayyinat被用來指代《古蘭經》,即《古蘭經》是一種跡象,一種來自真主的明確跡象: 我確已用文采即繁星點綴最近的天,我對一切叛逆的惡魔保護它,他們不得竊聽上界的眾天神,他們自各方被射擊,被驅逐,他們將受永久的刑罰。但竊聽一次的,燦爛的流星就追趕上他。你問他們吧!究竟是他們更難造呢?還是我所創造的更難造呢?我確已用黏泥創造了他們。不然!你感到驚奇,而他們卻嘲笑你。他們雖聞教誨,卻不覺悟。他們雖見跡象(ayatan),卻加以嘲笑。他們說:「這個只是明顯的魔術。難道我們死後,已變為塵土和朽骨的時候,必定復活嗎?連我們的祖先,也要復活嗎?」你說:「是的!你們都要卑賤地復活。」才聽見一聲吶喊,他們就瞻望著,他們說:「傷哉我們!這就是報應之日。」這就是你們所否認的判決之日。古蘭經37:6-21 上下文表明,上文所指的跡象就是《古蘭經》中關於死人會復活的說法。 我在經典中為世人闡明正道之後,隱諱我所降示的明證(al-bayyinati)和正道的人,真主棄絕他們;一般詛咒者,都詛咒他們。古蘭經2:159 這裡的明證是《古蘭經》中提到的跡象,似乎是指《古蘭經》為支持其所謂的神聖起源而提出的論據。 賴買丹月中,開始降示《古蘭經》,指導世人,昭示明證(wa bayyinatin),以便遵循正道,分別真偽,故在此月中,你們應當齋戒;害病或旅行的人,當依所缺的日數補齋。真主要你們便利,不要你們困難,以便你們補足所缺的日數,以便你們讚頌真主引導你們的恩德,以便你們感謝他。古蘭經2:185你們常常聽見別人對你們宣讀真主的跡象(ayatu),使者又與你們相處,你們怎麼不信道呢?誰信託真主,誰確已被引導於正路。古蘭經3:101有人對他們宣讀我的明顯的跡象的時候(And when Our signs (ayatuna) are RECITED to them, clear signs (bayyinatin)),那些不希望會見我的人說:「請你另拿一部《古蘭經》來,或者請你修改這部《古蘭經》。」你說:「我不至於擅自修改它。我只能遵從我所受的啟示。如果我違抗我的主,我的確畏懼重大日的刑罰。」古蘭經10:15難道這等人還不如別的人嗎?他們依據從他們的主降示的明證(bayyinatin),而且他們的主所派遣的見證已繼那明證而來臨,在那明證之前還有穆薩的經典,那是真主所降賜的指南和慈恩。這等人是堅信那明證的。各黨派中誰不信那明證,火獄將是誰的約定的地方。所以你們不要懷疑它,它確是你的主所降示的真理,但人們大半不信。古蘭經11:17(這是)一章經,我降示它,並以它為定制,且在其中降示許多明顯的跡象(ayatin bayyinatin),以便你們記憶。古蘭經24:1有人對他們宣讀我的明白的跡象時(And when Our signs (ayatuna) are RECITED to them, clear signs (bayyinatin)),他們說:「這個人只想妨礙你們崇拜你們的祖先所崇拜的偶像。」他們又說:「這只是捏造的謊言。」當真理來臨的時候,不信道的人們說:「這只是一種明顯的魔術。」古蘭經34:43有人對他們誦讀我的明顯的跡象的時候(And when Our signs (ayatuna) are RECITED to them, clear signs (bayyinatin)),不信道的人們評論剛降臨他們的真理說:「這是明顯的魔術。」古蘭經46:7信奉天經者和以物配主者,他們中不信道的人沒有離開自己原有的信仰,直到明證(al-bayyinatu)來臨他們。那個明證是真主所派遣的一個使者,他誦讀純潔的冊頁,其中有許多正確的經文。信奉天經者,沒有分離,直到明證(al-bayyinatu)來臨他們。古蘭經98:1-4 最後: 以前,你不會讀書,也不會寫字,(假若你會讀書寫字),那末,反對真理的人必定懷疑。不然,這是我的明顯的跡象(ayatun bayyinatun)),它保存在學者的胸中,只有不義的人否認我的跡象。他們說:「怎麼沒有一種跡象(ayatun)從他的主降臨他呢?」你說:「跡象(al-ayatu)只在真主那裏,我只是一個坦率的警告者。」我降示你這部經典,可以對他們常常宣讀,難道還不能使他們滿意嗎?在這經典裏對於信道的人確有恩惠和紀念。古蘭經29:48-51 最後一段為任何聲稱穆罕默德行了神蹟的穆斯林敲響了喪鐘。穆罕默德將《古蘭經》作為他唯一的神蹟,這足以證明他的先知身份。 阿薩德寫道: 即:「難道這一降示的內容還不足以使他們掌握其內在的真理,而無需借助『神蹟的證明』來證明其神聖的起源嗎?」(參見古蘭經7:75最後一句的注釋60)(同上,第614頁,注50;網路版)( http://geocities.com/masad02/021) 毛拉納·阿里(Maulana Ali)注釋: 51a. 這是對那些要求跡象的人的另一個答覆。古蘭經是仁慈的,只要他們接受它。他們可以看到信士們是如何從中受益的;他們的生活是如何發生了奇妙的變化。對他們來說,這難道不是一個充分的跡象嗎?事實上,這就是聖言真理的直接證據,因為聖言的公開目標就是讓那些願意跟隨它的人的生活發生純粹的改變,而敵人的覆滅只是間接的證明。(資料來源)( http://www.muslim.org/english-quran/ch029.pdf) 因此,如果穆罕默德確實行了神蹟,那麼這就證偽了《古蘭經》的充分性。 現在,穆斯林可以引用下面的引文來反駁這一點,以證明《古蘭經》提到了穆罕默德的一個具體神蹟: 復活時臨近了,月亮破裂了。如果他們看見一種跡象,他們就退避,而且說:「這是一種有力的魔術。」古蘭經54:1-2 許多穆斯林聲稱,這是指在穆罕默德時代,月亮當著不信者的面被劈開。有幾段聖訓記載了這一所謂的神蹟: 阿納斯(Anas)傳述:麥加人請求安拉的使者向他們展示神蹟,於是使者向他們展示了月亮分裂。(《布哈里聖訓集》,第4卷,第56冊,第831號)( http://www.usc.edu/dept/MSA/fundamentals/hadithsunnah/bukhari/056.sbt.html#004.056.832) 引用上述引文有幾個問題。首先,這與古蘭經29:48-51 相矛盾,該經文說《古蘭經》足以作為真主的跡象或神蹟。如果穆罕默德需要在《古蘭經》之外再提供一個神蹟,那麼這只能證明他自己關於《古蘭經》足夠的說法是錯誤的。其次,《古蘭經》文本沒有提供任何資料,讓我們將其與聖訓中關於穆罕默德時代月亮被劈開的故事聯繫起來。這個說法很模糊,可以指穆罕默德時代之前、期間或之後的任何事件。畢竟,即使是穆斯林也承認,這段經文實際上可能指的是未來的事件,是審判日期間發生的徵兆: 正如拉齊(RAZI)所指出的,該章經文的第1節似乎是前一章最後幾節經文的延續,尤其是古蘭經53:57-「臨近的事件,已經臨近了;」-:因此,我們可以假定這兩章經文大約是在同一時間降示的,即在穆罕默德先知任期的早期(也許是第四年)快結束時...大多數注釋者都認為這節經文是指先知同時代的一些人親眼目睹的一種現象。根據一些同伴的報告,有一天晚上月亮好像被分成了兩個不同的部分。雖然沒有理由懷疑這些報告的主觀真實性,但實際發生的可能是一種不尋常的月偏食,產生了同樣不尋常的視錯覺。但無論該現象的性質如何,可以肯定的是,上 述《古蘭經》中的經文並不是指這事,而是指未來的事件:即末日臨近時將發生的事情。(《古蘭經》經常使用過去式來表示未來,尤其是在談到末日和復活日到來的經文中;使用過去式是為了強調動詞所涉及的事件的確定性)。因此,拉吉卜(Raghib)認為,將inshaqqa l-qamar(「月亮破裂」)一詞解釋為在復活日到來之前發生的宇宙大災難-我們所知的世界末日-是完全有道理的(見《穆夫拉達》(Mufradat)中的shaqq一文)。正如扎馬赫沙里(Zamakhshari)所提到的,這種解釋得到了一些早期注釋者的支持;在我看來,鑒於上述《古蘭經》中將月亮的「破裂」與末日的臨近並列在一起,這種解釋尤其令人信服。(在這方面,我們必須牢記,《古蘭經》中關於末日和復活日「臨近」的典故都不是基於人類的「時間」概念)。(同上,第818頁,注釋1;網路版)( http://arthursclassicnovels.com/koran/koran-asad10.html) 第三,《聖訓》中的故事很可能是圍繞這段經文編造的,而不是經文提到《聖訓》後來記錄的故事。換句話說,穆斯林決定編造一個穆罕默德使月亮裂開的故事,以此向不信者示意,從而將其與《古蘭經》中的這段經文聯繫起來。 總之,《古蘭經》明確指出,除了所謂的降示之外,穆罕默德沒有行任何神蹟。他唯一的神蹟據說就是《古蘭經》。關於al-bayyinat一詞暗示穆罕默德確實行了神蹟的說法並沒有得到資料的證實,因為該詞是用來指穆罕默德接受或背誦《古蘭經》。換句話說,穆罕默德的明顯跡象(al-bayyinat)只不過是《古蘭經》本身而已。 更多閱讀 http://answeringislam.org/Books/Pfander/Balance/p306.htm http://answeringislam.org/Campbell/s6c1.html http://answeringislam.org/Books/Tisdall/Objections/p136.htm http://answeringislam.org/Responses/Naik/quranclaims1.htm#part6 增編 神蹟與《聖經》 赫沙姆·阿茲米(Hesham Azmy)在試圖批判基督徒處理穆罕默德和神蹟問題的方法時,試圖說明當這種方法應用於《聖經》時會發生什麼。在他的一篇文章中,有這樣一段話: 根據論戰者的方法,耶穌(願主使其平安)沒有創造神蹟 然後他總結道: 上述所有例子都證明,耶穌和門徒們既沒有在被要求時行神蹟,也沒有提到以前的神蹟。因此,如果我們用這些經文來宣稱耶穌(願他平安)和門徒無法行神蹟,基督教傳教士就會指責我們偏執、膚淺和缺乏理解力。然而,他們在《古蘭經》上運用這種狡猾的方法來提出他們的主張卻毫無問題。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穆斯林拒絕接受基督教反對先知穆罕默德(願主使其平安)神蹟的論點,為什麼不呢?(資料來 源)( http://www.geocities.com/noorullahwebsite/miracles.html#According%20to%20polemicists'%20methodology,%20Jesus%20(peace%20be%20upon%20him)%20did%20not%20produce%20miracles) 讀過《聖經》的人都知道,阿茲米先生是在拿蘋果和橘子作比較。他犯下了錯誤的類比罪,因為《聖經》與《古蘭經》不同,它列舉了許多耶穌和使徒們施行肉體神蹟的例子。我們將從阿茲米先生提供的一些具體事例的直接背景來說明,他援引《聖經》並不能支持他的前提,即《古蘭經》並不否認穆罕默德行了神蹟。 「1那時,又有許多人聚集,並沒有甚麼吃的。耶穌叫門徒來,說:2「我憐憫這眾人;因為他們同我在這裏已經三天,也沒有吃的了。3我若打發他們餓著回家,就必在路上困乏,因為其中有從遠處來的。」4門徒回答說:「在這野地,從哪裏能得餅,叫這些人吃飽呢?」5耶穌問他們說:「你們有多少餅?」他們說:「七個。」6他吩咐眾人坐在地上,就拿著這七個餅祝謝了,擘開,遞給門徒,叫他們擺開,門徒就擺在眾人面前。7又有幾條小魚;耶穌祝了福,就吩咐也擺在眾人面前。8眾人都吃,並且吃飽了,收拾剩下的零碎,有七筐子。9人數約有四千。耶穌打發他們走了,」馬可福音8:1-9「22他們來到伯賽大,有人帶一個瞎子來,求耶穌摸他。23耶穌拉著瞎子的手,領他到村外,就吐唾沫在他眼睛上,按手在他身上,問他說:「你看見甚麼了?」24他就抬頭一看,說:「我看見人了;他們好像樹木,並且行走。」25隨後又按手在他眼睛上,他定睛一看,就復了原,樣樣都看得清楚了。26耶穌打發他回家,說:「連這村子你也不要進去。」」馬可福音8:22-26「1這事以後,耶穌渡過加利利海,就是提比哩亞海。2有許多人因為看見他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蹟,就跟隨他。3耶穌上了山,和門徒一同坐在那裏。4那時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5耶穌舉目看見許多人來,就對腓力說:「我們從哪裏買餅叫這些人吃呢?」(6他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他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7腓力回答說:「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叫他們各人吃一點也是不夠的。」8有一個門徒,就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對耶穌說:9「在這裏有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兩條魚,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甚麼呢?」10耶穌說:「你們叫眾人坐下。」原來那地方的草多,眾人就坐下,數目約有五千。11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就分給那坐著的人;分魚也是這樣,都隨著他們所要的。12他們吃飽了,耶穌對門徒說:「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糟蹋的。」13他們便將那五個大麥餅的零碎,就是眾人吃了剩下的,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14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15耶穌既知道眾人要來強逼他作王,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16到了晚上,他的門徒下海邊去,17上了船,要過海往迦百農去。天已經黑了,耶穌還沒有來到他們那裏。18忽然狂風大作,海就翻騰起來。19門徒搖櫓,約行了十里多路,看見耶穌在海面上走,漸漸近了船,他們就害怕。20耶穌對他們說:「是我,不要怕!」21門徒就喜歡接他上船,船立時到了他們所要去的地方。」約翰福音6:1-21「1弟兄們,從前我到你們那裏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神的奧祕。2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3我在你們那裏,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4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5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哥林多前書2:1-5 這裡還有一些引文進一步證實了這一點: 「12主藉使徒的手在民間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他們都同心合意地在所羅門的廊下。13其餘的人沒有一個敢貼近他們,百姓卻尊重他們。14信而歸主的人越發增添,連男帶女很多。15甚至有人將病人抬到街上,放在床上或褥子上,指望彼得過來的時候,或者得他的影兒照在甚麼人身上。16還有許多人帶著病人和被污鬼纏磨的,從耶路撒冷四圍的城邑來,全都得了醫治。」使徒行傳5:12-16「18除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我甚麼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19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羅馬書15:18-19「我在你們中間,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來。」哥林多後書12:12「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加拉太書3:5「3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4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希伯來書2:3-4 上述內容表明,作者引用的所有經文都沒有暗示基督和使徒們沒有行過任何神蹟。從引文的上下文來看,其意思要麼是他們沒有滿足不信者的要求,沒有施行他們所要求的具體神蹟,因為他們已經得到了很多證據;要麼是無論他們得到多少跡象,不信者都不滿意,要求他們再多行一些。 現在我們知道,這位穆斯林作者並不是要推翻基督及其追隨者行神蹟的事實,而是想說明,盡管《聖經》明確說他們行了神蹟或奇事,但可以用基督徒的方法來證明他們沒有行任何神蹟或奇事。阿茲米先生希望以此說明,一個人不應該只看一組經文,而忽視其他確實提到有關具體個人行過神蹟的引文。 《聖經》與阿茲米先生提出的觀點相關的唯一途徑就是《古蘭經》提到穆罕默德所行的具體神蹟。如果提到了,那麼人們就可以合理地得出結論,說穆罕默德沒有施行神蹟的經文,在其原意範圍內,實際上是指穆罕默德沒有默許異教徒的要求,沒有施行他們所要求的具體神蹟,因為他們已經看到了很多神蹟。或者,這可能意味著穆罕默德並不是神蹟的來源,因此他不能隨時隨地行神蹟,而只能按照真主的旨意行神蹟。但《古蘭經》並沒有提到穆罕默德的任何具體神蹟,而且還聲稱《古蘭經》足以作為真主的標誌。 更令人吃驚的是,《古蘭經》提到了摩西、耶穌和其他許多人所行的神蹟,卻連穆罕默德所行的一個超自然的壯舉都沒有列出。這種沉默震耳欲聾。正如一位皈依伊斯蘭的人在談到伊斯蘭傳統中的神蹟時所說的那樣: (2)經認證的傳統中有許多關於先知在真主允許的情況下行神蹟的報導。其中許多神蹟與《新約》中耶穌所行的神蹟相似,如將少量食物變為足以喂飽一大批饑餓的追隨者,以及用唾液治癒失明。雖然《古蘭經》在其敘述中回顧了以往先知的神蹟,但它將自己-或許還有其他一種超自然現象-認定為先知獲得的唯一可觀察到的神蹟。此外,《古蘭經》還指出,先知的反對派經常抱怨他沒有行其他神蹟。然而,如果先知確實行了聖訓文獻中記載的大部分神蹟,那麼他的反對者不斷抱怨缺乏超自然跡象,或者《古蘭經》在回應異教徒的反對時至少沒有引用更多的超自然跡象,這就令人感到奇怪了。(傑佛瑞·蘭(Jeffrey Lang),《失去我的宗教:尋求幫助》(Losing My Religion: A Call For Help):Amana Publications,2004年],第249-250頁)。 總之,《聖經》完全沒有為阿茲米先生關於穆罕默德確實行過神蹟的說法提供任何證據,盡管有明確的記載說他從未行過神蹟。 這篇文章翻譯自Sam Shamoun的在線文章「Muhammad and Miracles」 https://www.answeringislam.org/Responses/Azmy/mhd_miracles.htm
- 435, 54,侮辱伊斯蘭就會被殺
435-54 侮辱伊斯蘭就會被殺 文章 435 54 作者 Ayman S. Ibrahim 侮辱伊斯蘭就會被殺 侮辱伊斯蘭就會被殺 薩爾萬·莫米卡(Salwan Momika)的遇害案證明了他的觀點 A.S.易卜拉欣(A.S. Ibrahim)( https://wng.org/authors/a-s-ibrahim) 2025年2月6日 2023年7月20日,薩爾萬·莫米卡在斯德哥爾摩的伊拉克大使館外抗議。 奧斯卡·奧爾森(Oscar Olsson)/法新社/蓋蒂圖片社 1月30日,一名在瑞典焚燒古蘭經的伊拉克難民在自己的公寓裡遭遇( https://english.alarabiya.net/News/world/2025/01/30/man-who-burnt-quran-shot-dead-in-sweden-police-court-media- )擊斃,這是一起駭人聽聞的定點清除案件。38歲的薩爾萬·莫米卡(Salwan Momika)是一名亞述天主教徒,幾年前逃到了瑞典。早在2023年,他就安排了幾次焚燒伊斯蘭經典的活動,並拍攝視頻公開抗議( https://x.com/Salwan_Momika1 )這本書如何在全世界造成傷害和散佈對非穆斯林的仇恨。政府根據言論自由條例允許他焚燒古蘭經。在他一些視頻中,莫米卡表達了任何意識形態都不能淩駕於評價之上、任何宗教體系都不可觸犯的願望。對莫米卡來說,古蘭經煽動了對非穆斯林的暴力行為,應該被揭露出來。 當莫米卡操持著焚燒古蘭經時,全球許多穆斯林和非穆斯林都譴責了這一行動。一些基督徒認為( https://wng.org/opinions/dont-burn-the-quran-1689678266 ),最好的辦法不是燒毀古蘭經,而是批評其思想,評估其主張,向世人展示其前後矛盾和不真實之處。 然而,這個伊拉克年輕人現在已經死了—行刑式的屠殺,只因為他膽敢褻瀆伊斯蘭的經文。 伊斯蘭有一個嚴重的問題。它似乎是世界上唯一主要宗教是要其追隨者在教義的驅使下,試圖粉碎任何膽敢質疑其宗教人物、教義或信條的人。遭到穆斯林傷害的伊斯蘭批評者不勝枚舉。其中包括荷蘭人提奧·梵高(Theo van Gog,2004年去世)、 《查理週刊》(Charlie Hebdo) 的記者(2015年去世)、法國教師塞繆爾·帕蒂(Samuel Paty,2020年去世)、薩爾曼·拉什迪(Salman Rushdie,2022年遭刺傷)、亞述主教馬爾·馬里·以馬內利(Mar Mari Emmanuel,2011年遭刺傷)。 伊斯蘭在言論自由方面的問題並不新鮮。這始於其創始人本人,並通過穆斯林視為神聖的權威伊斯蘭文本得到加強。 在穆罕默德的傳記中,我們讀到(艾布達烏德聖訓4362)( https://sunnah.com/abudawud:4362 )一位猶太女人侮辱了他。為了維護穆罕默德,一名穆斯林男子「勒死了她」。穆罕默德非但沒有譴責那個穆斯林男子,反而「宣佈她的血無需償還」。伊斯蘭,正如所寫的那樣,以殺死批評者來捍衛穆罕默德為榮。這個關於穆罕默德的故事似乎在勸說穆斯林不惜一切代價為他辯護,將他們的主要先知描繪成一個既不原諒她也不譴責殺害她的兇手 的人。 這就是莫米卡遭遇殺害的原因,因為他質疑並焚燒穆罕默德的書古蘭經,並敢於稱其為煽動對非穆斯林使用暴力的書。莫尼卡的遇害正好證明了他的觀點是正確的。 伊斯蘭作為一種意識形態,似乎遵循著不同的規則,聲稱擁有不被冒犯的最高權利。 伊斯蘭作為一種意識形態,似乎遵循著不同的規則,聲稱擁有不被冒犯的最高權利。很明顯,它不僅存在言論自由的問題,而且存在宗教自由的問題。 每一個非穆斯林都可以自由地皈依伊斯蘭,只需要說一句話就可以了!但是,一個人一旦皈依伊斯蘭,就永遠不能否認自己的信仰,因為根據伊斯蘭教法,放棄伊斯蘭是一種可判處死刑的罪行。人們可以自由進入伊斯蘭,但不能自由地退出伊斯蘭。是誰制定了這條駭人聽聞的法律?我們再次回到伊斯蘭的創始人,他曾經說過(布哈里聖訓6922)( https://sunnah.com/bukhari:6922 ):「誰改變了他的伊斯蘭信仰,就殺了他。」基於穆罕默德的主張,如今許多穆斯林占多數的國家都實施了禁止放棄伊斯蘭的法律,並將其稱為叛教法。 如果有人認為這些都是駭人聽聞的文字,其應用有違人道,那就等著看看伊斯蘭的判例法吧,這些判例法將這些不人道的裁決翻了幾百倍。 但是,如果「叛教」法在穆斯林占多數的國家能夠保護伊斯蘭免受侮辱和拋棄,那麼西方國家的伊斯蘭又有什麼問題呢? 怯懦和政治正確 在許多西方國家,思想家、政治家和媒體專家努力保護伊斯蘭免受批評,以免他們被貼上種族主義者、偏執或伊斯蘭恐懼症者的標籤。瑞典檢察官指控( https://iric.org/sweden-puts-quran-burners-on-trial-for-hate-crimes/ )莫米卡因焚燒古蘭經而犯有「煽動反對種族或民族群體罪」就證明了這一點。他們聲稱,他「對待古蘭經的方式意在表達對穆斯林信仰的蔑視」。政客們保護伊斯蘭不受批評,並對任何真正試圖批判性地評價伊斯蘭及其主張的思想家製造敵意。 這是錯誤的,應該不惜一切代價予以反對。如果這成為對待任何意識形態—尤其是伊斯蘭—批評者的模式,西方社會就會衰落。我們所有人都應該支持言論自由,不僅要反對那些急於報復以捍衛真主和穆罕默德的激進穆斯林,還要反對那些充當社會戰士以保護伊斯蘭的所謂自由主義思想家,他們給任何批評伊斯蘭的人貼上偏執狂、伊斯蘭恐懼症或種族主義者的標籤。 人類應該悼念這位敢於公開反對這種企圖壓制任何挑戰或批評它的意識形態的人。庇護伊斯蘭、使其免受批判性評價,無助於我們的世界。世界應該繼續平等地揭露所有意識形態。我們都應該保護言論自由,而不必擔心遭到報復。莫米卡的死是對所有人的警告。 A.S.易卜拉欣(A.S. Ibrahim)出生成長於埃及,擁有兩個博士學位,重點研究伊斯蘭及其歷史。他是伊斯蘭研究教授,也是美南浸信會神學院(Southern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基督教理解伊斯蘭詹金斯中心(Jenkins Center for the Christian Understanding of Islam)的主任。他曾在美國和中東的幾所學校任教,他撰寫了 《穆罕默德生活簡明指南》(A Concise Guide to the Life of Muhammad) (Baker Academic,2022)、 《皈依伊斯蘭》(Conversion to Isla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21年)、 《阿拉伯語基礎知識》(Basics of Arabic) (Zondervan,2021年)、 《古蘭經簡明指南》(A Concise Guide to the Quran) (Baker Academic,2020年)和 《早期伊斯蘭擴張的陳述動機》(The Stated Motivations for the Early Islamic Expansion) (Peter Lang,2018年)等。 這篇文章是翻譯自A.S. Ibrahim的在線文章「Insult Islam and get killed」 https://wng.org/opinions/insult-islam-and-get-killed-1738820936
- 27-15離婚
離婚 離婚 伊斯蘭教的婦女地位 書 離婚,法學派字眼是「廢除婚約」[1],只有男人可提出離婚。早在穆罕默德以前,阿拉伯半島已有離婚,指最終的、立刻地解除婚約;然而古蘭經卻為當時人引進新規例。[2] 據伊斯蘭法學文獻,有關離婚的條例可總結如下:只有男人有權提出離婚,且不必給予理由。[3]但也有認為此舉可憎的,尤其哈乃斐學派禁止。古蘭經支持離婚的理據源於兩節經文:「休妻是兩次,此後應當以善意挽留(她們),或以優禮解放(她們)。」(古蘭經2:229)又「先知啊,當你們休妻的時候,你們應當在她們的時期內(譯按:一譯待婚期)休她們。」(古蘭經65:1)聖訓也有容許離婚的例子,阿卜杜拉‧伊本‧歐麥爾(Abdullah Ibn 'Umar)說,他曾在妻子來月經時休妻,當時真主使者仍然在世;歐麥爾‧伊本‧卡塔卜('Umar Ibn al-Khattab)去請教真主使者,他說:「叫他[你的兒子]留住妻子,直至她乾淨了,到下次來月經又再乾淨了,再作決定。到時候如果他想留住他,可以這樣做;但仍想休妻,就休掉,以免再次和她行房。這就是真主所說的、婦女的時期(待婚期)。」[4] 哈乃斐學派則認為,離婚方式有優、良、劣三種(以馬上生效者為劣)。人在妻子乾淨的時候宣佈休妻一次,並自妻子上次來月經後一直沒有行房,但後來又想再娶她,此為優。人在妻子首次、二次及第三次月經乾淨後,分別三次宣佈休妻,期間再沒有行房,此為良。而最劣等的方式,是在妻子來經時一連三次宣佈休妻。[5]休自由女,必須三次宣佈休妻;休奴婢則宣佈兩次即可。但劣等休妻方式仍是容許的。[6] 休妻不必寫休書或正式禱告,男人只要說:「我要休你」,或「你已經被休了」就成立。丈夫若說:「你被休了,從這裡直到敘利亞」,則仍可反悔。他若說:「我要在麥加休你」,則離婚在全世界所有國家都生效。丈夫若說:「我娶你之前已經休了你」,則等於沒宣佈休妻;然而他若說:「我不休你(或「在我休你之前」,或「我還沒有休你」),你也已經被休了」,而妻子默不作聲的話,休妻就生效了。但如果他說:「除非我不休你,否則你被休了」,「如果我沒有休過你,你就是被休的」,那麼妻子到死也不會被休。[7]法學家都同意,不僅丈夫宣佈即能休妻,寫休書也可。[8]丈夫要是說:「你的待婚期開始了」,「潔淨你的子宮吧」,或者「第一次」,即等於首次宣佈休妻,法學家對此有詳盡解釋。[9]人若只一次宣佈休妻,在待婚期內可以未得妻子同意就要回她,只要說:「我回到你那裡去了」或「我留住你」[10] 就行。在穆罕默德時代,似乎曾有人濫用這要回妻子的條例:有人休妻後,在待婚期內要回妻子,然後又宣佈休妻,以強迫她交出丈夫送的聘禮,這令穆罕默德不得不改例,因此現在古蘭經說:「當你們休妻,而她們待婚滿期的時候,你們當以善意挽留她們,或以優禮解放她們;不要為妨害她們而加以挽留,以便你們侵害她們。誰做了這件事,誰確已自欺了。你們不要把真主的跡象當做笑柄…你們當敬畏真主,當知道真主對於萬物是全知的。」(古蘭經2:231)又「如果他休了她,那末,她以後不可以做他的妻子,直到她嫁給其他的男人。」(古蘭經2:230)為證實此判斷,聖訓載:里法阿(Rifa'ah)的妻對真主使者說:「里法阿發出最後宣佈休了我,之後阿布杜、拉哈曼('Abd al-Rahman)娶我,但他所有的[指新任丈夫的陰莖]就像衣嘗的緄帶[般細小,指他性無能]。」真主使者說:「難道你想再嫁里法阿嗎?」她說是的。但先知說:「不行,你必須先和他[拉哈曼]行房,他才可以再娶你。」[11] 荷蘭東方學者朱彥博(Juynboll)說,穆罕默德之所以提出「直至她嫁給其他的男人[才再以再嫁前夫]」,是讓婦女在離婚期間有個住處。[12] 所有學派的法學者均認為,男人休妻不必提理由,[13]但有現代作者與學者持相反論調。薩本尼(Al-Sabuni)說:「若夫妻復和不果,離婚則難免。但離婚的必要理由之一,是丈夫懷疑妻子不忠。舉例說,丈夫若懷疑妻子欺騙他[指偷漢子],他還會留她,容她毀掉孩子、毀掉自己一生嗎?或是應該休她?還有其他離婚的理由,如性無能,或令夫婦間無法行房的疾患,其中一方患傳染病,或類似理由。真主至大,誦讚真主,他在律法裡命令,應在妻子兩次經期潔淨後分別兩次宣佈休妻,一如神聖傳統所示。丈夫若想留住妻子,可以這樣做;若仍想休妻的話,就可最後宣佈離婚。若經過詳細考慮、經歷過漫長痛苦,又為了家庭和雙方的好處,夫婦就應該分開。」[14]穆斯林作者喜歡誇伊斯蘭法容許離婚,還有種種關於離婚的判斷;他們說基督教及其人為律法禁止離婚,除非其中一方姦淫,令離婚幾達不可能,指這有違人性。[15] 且以阿嘎德(al-Aqqad)的話總結本章:「古蘭經的聖律涉及神聖與世俗兩方面生活,但在宗教的神聖性面前,婚姻的社會性、及兩性關係的益處應該除掉,因此敬拜真主應先於配偶的意願。」[16] [1] Ibn Abidin,2:415; al-Mughni ,8:234。 [2] "Talaq", Shorter Encyclopaedia of Islam (萊登:E. J. Brill,1974)。 [3] al-Ikhtiyar ,3:182。 [4] al-Bukhari, Talaq 1-9, Ahkam ,13;Muslim, Talaq 44, Radha ` 67-70,73;Abu Dawud, Nikah 4, Talaq 1-5;Ibn Maja, Talaq 2;al-Darimi, Wudhu' 93, Talaq 1;al-Muwatta', Talaq 53;Ahmad Ibn Hanbal,2:62,63,81;3:82,62,87。 [5] al-Ikhtiyar ,3:162-175。 [6] 同上3:178。 [7] 同上3:182-183。 [8] 同上3:189;al-Jaziri,4:321; al-Mughni ,8:272。 [9] 比較Al-Jaziri,4:322-332。 [10] al-Ikhtiyar ,3:190-191。 [11] al-Bukhari, Talaq 3,7,37;Abu Dawud, Talaq 49;al-Nasa'i,Talaq 9;Ibn Maja, Talaq 32;al-Muwatta', Nikah 17-18;Ahmad Ibn Hanbal,1:214;2:25,85;6:42,96,193。 [12] W. Juynboll,頁229。 [13] al-Jaziri,4:280。 [14] al-Sabuni,1:344,also Mahmud Shaltut, al-Islam `aqida wa Shari`a ,頁172。 [15] al-Aqqad,al-Mar'a fi al-Qur'an,頁103ff。 [16] 同上,頁105。 27 : Go Go Go Go
- 121, 1,循穆斯林駁論看基督的神性
121-1 循穆斯林駁論看基督的神性 文章 121 1 作者 循穆斯林駁論看基督的神性 Keith Thompson 耶穌是神嗎?這是基督徒與穆斯林數百年來主要爭論之一。懷著真誠的心研經的人都知道,許多經文都指耶穌基督是神,這是無庸置疑的;然而許多穆斯林護教家和自由派評論者都企圖辯駁這點。本文嘗試以基督的神性為個案,回應穆斯林幾個主要駁論。 穆斯林承認的要點 在研讀有關基督神性之聖經論據前,必須指出,許多穆斯林護教家已經承認,同意聖經不僅教導基督的神性,也導教三位一體觀;這取態反映穆斯林護教家在基督論上意見不一,有的認為聖經沒說耶穌是神,也有的同意有些經文的確有此教導。 穆斯林護教家Yahya Hayder Seymour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讓步說,聖經不僅教導耶穌是神,他甚至同意約翰福音是講三位一體神的福音: 我肯定約翰福音是講三位一體論的福音。[1] 這與其他穆斯林護教家說法矛盾。例如著名的穆斯林護教家Shabir Ally曾說: 「…聖經與古蘭經都教導說耶穌並不是神。」[2] 在上一篇文 章[3],我談到穆斯林護教家Sami Zaatari誤以為約翰福音1:14是某些英譯本以括號插進的,希臘原文聖經沒有此節;他說後來的英譯者把這句加進去: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 (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約翰福音1:14) 文章裡我已談到,雖然有些英譯本用括號標示此句,但希臘原文亦有之,早期教父也曾引述。然而當Zaatari繼續申論時,卻也承認聖經的確教導三位一體論: 「大家看到了,若沒有 括號內那些錯誤的、洗腦的經文,這節就沒有任何三位一體的含義! 」 可見穆斯林護教界關於聖經對耶穌的教導眾說紛紜。另舉一例,許多穆斯林護教家都認為聖經不曾教導耶穌是神,Bassam Zawadi卻持不同意見,他說: 「我不認同整本新約聖經(尤其保羅作品)都沒教導三位一體論,只認同耶穌本身在四福音裡並沒有這樣教導。」[4] 所以儘管許多穆斯林聲稱整本聖經都沒教導耶穌神性或三位一體論,卻有些穆斯林護教家 更面對現實,只採取錯誤的駁論指耶穌並沒有教導三位一體論,但部分聖經的確如此教導。 聖經論據 本文將從新約經卷列舉有關耶穌是神、或耶穌介紹自己為神的經文。我們會看馬太、馬可、路加三卷符類福音,再看約翰福音;繼而看使徒行傳、保羅書信、雅各書、彼得前後書、約翰一二書、猶大書和啟示錄。我會作系統說明,顯示整本新約除約翰三書外,都以某種方式教導基督的神性。然後答辯穆斯林對有關經文幾個常見質疑。雖然從舊約希伯來經文很容易看見耶穌是神的教導,本文將集中討論新約經文。 關於耶穌是神的舊約經文論證,請參以下文章鏈接: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God/echad.html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hamoun/psalm110_1.htm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hamoun/jesus_is_yahweh.htm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hamoun/messiah_exaltation.htm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christ_daniel.html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intertestamental1.html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messiah_targums1.html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israels_gods.html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trinity_isaiah_1.html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god_as_man.html (雖然四福音論述多有重覆處,我想說的是,每一本福音書都肯定基督的神性。) 以下提出的大部份經文,都曾有穆斯林護教家企圖駁論,本文暫不處理未經駁論的經文。 馬太福音 但我告訴你們,在這裡有一人 比殿更大 。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因為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馬太福音12:6-8) 經文肯定了耶穌的神性,肯定祂有別於一切受造物,比神的殿更大-這殿是神榮耀的居所。沒有任何受造物堪稱大於神的居所。耶穌也說祂是安息日的主,這是榮耀的神聖稱謂,類近舊約聖經對耶和華的稱呼。惟有神配得這稱謂,也因此,馬太福音12:14說猶太人想殺耶穌。 穆斯林駁論: 關於這段經文,穆斯林主要有五個駁論。一、他們認為據馬太福音12章,耶穌容許門徒在安息日摘麥穗吃,既然耶穌與他們都一起犯安息日了,所以祂這樣說實在沒甚麼大不了。二、據馬太福音12章,耶穌提到舊約聖經記載,大衛與隨從曾在安息日進殿吃聖餅,而這是觸犯律法的,於是穆斯林護教家說,因此耶穌說自己是安息日的主也沒甚麼大不了。三、約翰福音7:23記載在安息日行割禮,可見這是平常事,不能就此證明耶穌是神。四、馬可福音2:27-28說:「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見人人都是安息日的主。五、所謂「安息日的主」與「比殿更大」只是神在約翰福音13:3給耶穌的尊稱,不等於說祂就是神。 基督徒回應: 關於第一、二點,基督身為神、並所有創造的繼承人(希伯來書1:2),有權柄能力解釋或再詮釋安息日,容許門徒在安息日摘穗充飢,這獨特的權柄展現了耶穌的身分。安息日是神為人創造的,讓人可以安息,這是為幫助人的,因此當安息日人若餓了要找吃的,他可以這樣做。這就是經文的意思。所以基督引述舊約裡大衛與隨從在安息手進殿吃聖餅的故事,因為安息日是為了幫助人,而食物有助維持生命,就沒理由在安息日捱餓。設立安息日是要使人得益,也讓人安息,人若捱餓就喪失了意義。是的,冒犯安息日是死罪,但有時候這卻是容許的,不算冒犯。然而在基督以前也有人「犯安息日」,如大衛,他卻不因此稱為「比殿更大」或「安息日的主」。耶穌受此稱呼,不因為馬太福音12章關於安息日的教導,乃因為祂的本質。經文上文下理已解釋了第一、二點的駁論,可見穆斯林的論點有問題、不切題。 關於第三點,早期教父奧古斯丁這樣注釋:「割禮是拯救的特別記號,就算安息日,人也不應停止拯救。 『我在安息日叫一個人全然好了,你們就生氣嗎?』 (約翰福音7:23)」[5]這是基督對猶太人說的;因而減損祂配得的榮 耀稱號。 關於第四點,穆斯林把自己的理解讀進馬可福音2章,認為這是指人人都是安息日的主。馬可福音2:27-28說: 「又對他們說: 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 ,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 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 經文宣稱人子是主,超乎安息日-這裡並非指所有人或全人類,這樣說的話就是冒犯神,因為神才是安息日的設立者,安息日的主。那幾個例外事件其實根本不算犯安息日,所以也不能說人本身是安息日的主,人仍然伏在安息日以下。這是主設立的,惟有神才有權柄支配這日,正如耶穌所做的,祂為我們成就安息。 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我這裡來, 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馬太福音11:28) 這樣看來,必另有一 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 存留。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 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樣。(希伯來書4:9-10) 我們不再受制於律法之工,因著耶穌基督是安息日的主,我們都得自由了,我們在祂裡面得了安息。因為祂成了我們的安息,所以配稱「安息日的主」,這不僅顯示了祂的神權與神性,也顯示祂已經取代了安息日,成為我們的安息。 學者哥倫比亞國際大學前校長J. Robertson McQuilkin曾解釋為何馬可福音2:27-28指單單耶穌是安息日的主,而非所有人都是那日的主,他說: 「有人將經文詮釋為所有人子(全人類)都是安息日的主,在這天大家可以隨己意行,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人子」是基督特有稱呼,指祂自己就是彌賽亞而言。在馬太福音12章一段平衡經文裡,耶穌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前,先說明人子「比殿更大」,這明顯指祂自己。基督是說自己是安息日的主。」[6] 再者,在這節經文前不久,耶穌說「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馬可福音2:10)按上文下理,這裡的「人子」不可能指「所有人」。 關於第五點,據約翰福音13:3,耶穌「比殿還大」、「安息日的主」等名號是父所賜的,[7]穆斯林認為這只因神尊榮祂,不一定指祂就是神。然而論點的關鍵在於,據利未記23:3說,神是安息日的主,因為這是祂設立的,是屬於祂的。 …向 耶和華守的安息日 …(利未記23:3) …因為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馬太福音12:8) 第二,惟有大能神比殿更大,因為殿屬於祂,那裡有祂的榮光。 所羅門又造 耶和華殿 裡的金壇和陳設餅的金桌子。(列王記上7:48) 在這裡有一位 比殿更大 。(馬太福音12:6) 因耶穌是主;瑪拉基書3:1又說耶和華的殿是「他的殿」: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 父神為甚麼如此尊稱子,因為祂配得,這稱號也顯示了祂的真正身分-祂是神,是道成肉身的神子,是三位一體神的第二位格。以賽亞書42:8告訴我們,神的榮耀單單屬祂: 「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 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 ,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 父神之所以給耶穌這樣榮耀的稱號-祂說同樣的榮耀本自屬於祂-因為耶穌是完全的神,這是毫無矛盾的,尊稱子就等於榮耀祂自己。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耶穌蒙這樣尊稱,不因為祂是被高舉的先知,不然的話就違背了以賽亞書42:8,也違背舊約聖經教導說,惟有神是安息日和殿的主。仔細看過穆斯林與基督徒對馬太福音12:6-8的論點後,我們看見,耶穌以自己比殿更大,是安息日的主,這無異於自稱為神。 如Frederick Dale Brunner博士說: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人子耶穌在安息日說這話,是決定性的。據神的律法(出埃及記20:10;利未記23:3;申命記5:14)安息日是「為」也「向」耶和華守的,祂是安息日的主。耶穌說自己「比殿更大」後,這是第二度間接自稱,後來教會正確地稱為 耶穌的 神性 。」[8] 馬可福音 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大祭司又問他說:你是 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 不是?耶穌說: 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 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了。 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都定他 該死的 罪。就有人吐唾沫在他臉上,又蒙著他的臉,用拳頭打他,對他說:你說預言吧!差役接過他來,用手掌打他。(馬可福音14:61-65) 這裡耶穌不僅自稱為當稱頌者的兒子,又說自己會坐在父神的右邊-與神同坐寶座。祂自稱是舊約但以理書預言的人子,祂就是神,將會駕雲降臨。 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 一位像人子的 , 駕著天雲而來 ,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 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 (但以理書7:13-14) 14節說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祂,「事奉」一詞原文是‘ plach’(亞蘭文) ,源於希伯來文字根 ‘Peal’ (亞蘭文) 。舊約聖經用這字時專指敬拜大能神,或其他信仰的人敬拜假神而言。這是神聖的敬拜;而這位人子耶穌基督卻受這種敬拜,可見祂就是神。 耶穌在馬可福音14:61-65的話顯示祂就是但以理書7章所說的人子,大祭司聽見了就撕裂衣服,指祂褻瀆,他們知道祂是指著自己的神性而言。如果但以理書7章所說的人子是亙古常在的,得了權柄、榮耀,受各方人士敬拜,他的國永不敗壞,這人就是高於所有人,與神有同等榮耀。這位人子也就是神,而大祭司深明這點,審訊時在場的人也很明白這是惟有神才配得的,所以說耶穌褻瀆,吐唾沫在祂臉上、打祂,判祂死刑。 穆斯林駁論: 關於基督神性的這點論證,最常有的駁論如穆斯林護教家Shabir Ally說: 「關於這件事,馬太、馬可、路加福音有各樣的版本。馬太和路加福音說,耶穌並沒有正式確定這稱謂,只說:你們說我是人子。如果說耶穌駕雲降臨就等於說祂是神,這是說神沒有能力使祂的受造物駕雲降臨。」[9] 基督徒回應: Ally兩個批評都不成立。史家與學者都承認,耶穌不僅對猶太說:「是你們說我是人子。」無論馬太、馬可、路加福音都記述,耶穌的確承認祂是神子,其中兩段記載用了猶太諺語來說同一句話。 正如Darrell L. Bock博士解釋: 「福音書記載雖然在細節上有不同,但回答內容是一樣的。無論耶穌說「我是」, 或以當時用語說 「你說的是」 -後者是古時用語,意思是: 「你口裡這樣說心裡卻不認同」 - 祂都確認了自己是彌賽亞,神的兒子 。[10] 得謹記,當處理細微的不一致記述時,我們不能脫離史料,必須用歷史方法決定原來可能的意思。在這情況下,三段記載都指耶穌接受盤問時,的確承認自己是神的兒子,不同的只是答話用語,馬太與路加記載了猶太諺語,而馬可則直接記「我是」,但原則還是一樣的。馬可福音成書最早,許多人因此說這最準確。但其實馬太與路加都準確,因為這兩卷書是基於一個傳統或文本,比馬可福音更早,所以記述也準確;無論如何,信息都很清晰。再說,三段都記載耶穌接續說祂是人子,坐在神的右邊,這很明顯呼應但以理書7章,祂自稱為但以理書7章所的人子,等於說祂是神。 在檢視穆斯林的駁論後,我們可見,這些經文都可作為基督神性的論據。 Ally第二個駁論是,神可以使受造物駕雲降臨。據聖經教導,這是褻瀆,據伊斯蘭教導亦然。「Tawheed 認主獨一」是伊斯蘭信條,指「伊斯蘭的一神論」,一般分為三類。 據John Eberly解釋: 「認主獨一(Tawheed/Tawhid)有三種: 統治之獨一(Tawheed al-Rububiya) 崇拜之獨一(Tawheed al-Uloohiya) 真主尊名與特質之獨一(Tawheed al-Asma was-Sifat)[11] Sam Shamoun讓我留意到這個一流論點。假若Ally認為,真主可以賦與受造物但以理書7章與馬可福音十四章裡的身分地位,已經有違認主獨一。按伊斯蘭教義對認主獨一的三種定義,這種榮耀尊貴真主沒有給誰,惟有祂配得。舉例說,如果說耶穌領受掌管萬民的權力與主權,這已違反了統治之獨一。說祂受萬國敬拜,即違反崇拜之獨一。以祂為至高者的兒子,就觸犯真主尊名與特質之獨一,因為這蘊含祂與父神的獨特關係,亦指祂具備神的特性。既然神(真主)的本性是神(真主)的特質之一,於是有違真主尊名與特質之獨一。 從聖經看,給予受造物類似尊榮同樣是褻瀆。從以賽亞書44:6-8、耶利米書10:10並約珥書3:12可見,惟有神是永遠的,永恆的管治者;而耶穌有掌管萬國萬民的權病,祂有永遠的國度,是統治者。 因此,Ally對但以理書7章與馬可福音14章的駁論是不對的。如果耶穌非神,卻領受這種尊榮,這不僅違反伊斯蘭的認主獨一,也違反聖經。 Robert M. Bowman、J. Ed Komoszewske與Darrell L. Bock等學者指出: 因此,當耶穌肯定回答說,祂就是神的兒子,然後立即補充說自己 坐在神寶座的右邊,在天國裡一同掌權 ,這個回應等於 宣稱祂與神同等 。[12] 路加福音 舊約以賽亞書預言在曠野有人聲喊預備神的路,然後神自己會顯現: 你們的神說:你們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要對耶路撒冷說安慰的話,又向她宣告說,她爭戰的日子已滿了;她的罪孽赦免了;她為自己的一切罪,從耶和華手中加倍受罰。 有人聲喊著說:在曠野 預備耶和華的路 ,在沙漠地修平 我們神的道 。 一切山窪都要填滿,大小山岡都要削平;高高低低的要改為平坦,崎崎嶇嶇的必成為平原。 耶和華的榮耀必然顯現;凡有血氣的必一同看見; 因為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報好信息給錫安的啊,你要登高山;報好信息給耶路撒冷的啊,你要極力揚聲。揚聲不要懼怕,對猶大的城邑說: 看哪,你們的神! 主耶和華必像大能者臨到 ;他的膀臂必為他掌權。他的賞賜在他那裡;他的報應在他面前。他必像牧人牧養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懷中,慢慢引導那乳養小羊的。(以賽亞書40:1-5,9-11) 在新約裡,當施洗約翰,就是那在曠野呼喊的人聲為全能神預備道路,預言就應驗了。 凱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本丟彼拉多作猶太巡撫,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的王,他兄弟腓力作以土利亞和特拉可尼地方分封的王,呂撒聶作亞比利尼分封的王,亞那和該亞法作大祭司。那時, 撒迦利亞的兒子 約翰在曠野裡 ,神的話臨到他。 他就來到約旦河一帶地方,宣講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正如先知以賽亞書上所記的話,說: 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 預備 主的 道,修直 他 的路!一切山窪都要填滿;大小山岡都要削平!彎彎曲曲的地方要改為正直;高高低低的道路要改為平坦!凡有血氣的,都要見神的救恩! (路加福音3:1-6) 施洗約翰,那曠野的人聲,在為耶和華修直道路,好讓耶和華神應驗預言向百姓顯現。施洗約翰也宣聲他為耶穌基督預備道路: 約翰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 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 , 我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路加福音3:16) 他〔施洗約翰〕說: 「我就是那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修直主的道路』, 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的。 」(約翰福音1:23) 次日, 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 ,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這就是我曾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 我先前不認識他,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約翰又作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我看見了,就證明 這是神的兒子 。 」(約翰福音1:29-34) 這是說,當耶穌顯現,就是耶和華顯現,因為耶穌是耶和華。 總言之,以上經文證明(一)、施洗約翰是舊約以賽亞書預言的那曠野喊叫的人聲,為耶和華神預備道路;然而,(二)、施洗約翰為耶穌基督預備道路;所以,(三)、耶穌基督就是預言所說那位,要為祂子民而來的耶和華神。 穆斯林駁論: Osama Abdullah談到以賽亞書40章的預言提到第5節說:「 凡有血氣的必一同看見。 」Osama指: 「凡有血氣的?我還未看見。」[13] 基督徒回應: 很明顯,以賽亞說到曠野會有人聲為神預備道路,而施洗約翰引介基督,已應驗這預言;然而Osama不明白何謂「凡有血氣的必一同看見」神救恩的意思。當施洗約翰向百姓引介基督(耶和華)時,祂已讓人看見,雖然如此,救恩卻要待福音傳遍地極才讓凡有血氣的都看見,因此基督這樣吩咐: 這天國的福音 要 傳遍天下 ,對 萬民 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馬太福音24:14) 他又對他們說: 你們 往普天下去 ,傳福音 給萬民 聽。 (馬可福音16:15) 所以你們要去, 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奉 父子聖靈 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9) 因此,當基督在一世紀降世時,耶和華神顯現,救恩以聖經記載、信徒傳遞的福音為形式,向萬民顯現。可見耶穌就是耶和華神,向祂的百姓顯現,現在凡有血氣的都看見祂的救恩。 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許多經文都證明耶穌是神,我最喜歡的例子,是耶穌從死裡復活後,以肉身向門徒顯現時多馬的認信。 多馬說: 我的主!我的神! 耶穌對他說: 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約翰福音21:28-29) 留意多馬稱耶穌為他的主、為他的神,耶穌不但沒有責備多馬,更為這個認信祝福他,可見耶穌並不反對人認祂為主為神,卻肯定多馬,因為祂是聖子,是三位一體神裡的第二位格。 穆斯 林駁論: 對這段經文,Zawadi與Zaatari等穆斯林護教家提出幾個駁論,他們指多馬這是先稱呼耶穌為主,然後稱呼父神。又或者說,多馬是因為太興奮了才說「我的主,我的神!」,這類似於人說「天啊!」Zaatari說: 另一個簡易解讀是,當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時,他並非以此稱呼耶穌…他太雀躍了,脫口讚美真主。[14] 他們認為,就算多馬真稱耶穌為主為神, kyrios 與 theos 這兩個字也不限於神,也可以稱呼人的。論者會引用19世紀三位一體論者J. D. Michaelis的話說,這節經文並沒有確認基督的神性: 「我的主!我的神!」 我不認為這對耶穌的稱呼,而是說:「是的,真的是他!是他,我的主,我的神!」我這樣論解時,並不確定多馬當時能從極深的懷疑立時轉為極大的信心,承認基督是真神。據我看,當時門徒未必有這知識;實在也沒有提示可見,門徒在聖靈澆灌前就認出基督的神性。我會這樣理解這句話,多馬在極深疑慮之間脫口說出這話,以象徵性的語氣,意思僅為「這是我最尊崇、最敬佩的」。他可能記得十天前耶穌說過的話(約翰福音16:9,10),解釋了此話來,就好像我們驚喜交集的時候會脫口說出自己也不完全明白的話。多馬當時可能只是表達:「啊!我的主!與神最緊密聯繫,有神在他裡面的!我在他身上看見神,過去如此,今天亦然!」或者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人會被視為神明;因為神這個字不一定嚴嚴的按教義解。[15] 基督徒回應: 據近年的希臘文研究,我納罕為何竟有人認為多馬並不是以此稱呼耶穌,只是稱父神為神。正如 《耶穌就位-基督神性問題》 ( Putting Jesus in His Place: A Case for the Deity of Christ )作者指: 基本上,聖經學者大致認同約翰福音20:28的記載裡,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時的確是指耶穌 。 正如Harris在其關於新約裡耶穌為神的詳盡研究裡說:「 無論文法學者、詞源學者、釋經家與英文版本專家都同意這點 。」事實上,我們很難從近代釋經或學術著作找到這種說法,指多馬在約翰福音20:28的話是指父神而非耶穌,理由很簡單,約翰記載多馬的話之前還有一句:「多馬 回答並對他說 」(28節上,作者原文直譯), 這看似重覆的話反映出一個希伯來諺語表達,即某人的回應,是指著說上一句話的人而言的。 約翰就常常如此表達,以論者的話直接指回前之前說話的人,或對方之前說過的話。 (約翰福音1:48,50;2:18-19;3:3,9-10,27;4:10,13,17;5:11;6:26,29,43;7:16,21,52;8:14,39,48;9-11,20,30,34,36;12:30;13:7;14:23;18:30;20:28) 因此可以肯定,多馬的話是指耶穌而言,而不是指父神。 [16] 穆斯林說 kyrios (主)和 theos (神)兩個字不一定指全能真主,所以就算有人稱祂為主為神,祂也不一定是。問題是,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用一模一樣的表達稱呼耶和華神,而約翰肯定直接引用七十士譯本的語句,為了確認基督的神性。如果我們看舊約七十士譯本稱呼、尊榮耶和華神的時候,亦以同樣的希臘文稱祂為主,為人的神,這與約翰福音20:28用語是一樣的,很明顯約翰是用引了希臘文舊約對耶和華的稱呼指稱耶穌基督。 耶和華-我的神 (kyrios ho theos mou)必降臨,有一切聖者同來。(撒迦利亞書14:5) 耶和華-我的神啊(kyrios ho theos mou) ,我若行了這事,若有罪孽在我手裡,我若以惡報那與我交好的人-連那無故與我為敵的,我也救了他…耶和華啊(kyrie),求你在怒中起來,挺身而立,抵擋我敵人的暴怒!求你為我興起!你已經命定施行審判!願眾民的會環繞你!願你從其上歸於高位!(詩篇7:3,4,7) 我的神我的主啊 (ho theos mou kai ho kyrios mou) ,求你奮興醒起,判清我的事,伸明我的冤!(詩篇35:23) 留意約翰福音20:28用同樣的希臘文語句: 多馬說: 「我的主!我的神!」(Kyrios mou kai Theos mou) 在舊約裡,這句式只適用於神,而約翰以此指耶穌。我們知道新約作者常常引用七十士譯本,正如Bruce Metzger博士說: 新約作者引舊約經文時,幾乎都用七十士譯本。[17] 容我再重覆說,當 kyrios 與 theos 兩字在一句裡並用時,往往只能指神,可見約翰福音20:28多 馬是認出耶穌為神。這節經文可謂整卷約翰福音末段的基督論高潮-使徒認出耶穌的真正身分,是本節意義所在。 關於穆斯林引用的、19世紀三位一體論者J. D. Michaelis已落伍了的「學術」著作,他的論說並沒有考慮七十士譯本或約翰福音希臘原文,很可能其實他對這題目不太熟悉,只是據個人的自由主意立場,從修辭角度看,就主觀認為復活前沒有人確定基督的神性。除非有人能處應我以上提出的論點,否則Michaelis的說法實在落伍又無關宏旨。我也可以引述許多基督徒、不可知論者與自由派學者說約翰福音20:28確認基督的神性;可見穆斯林溯諸Michaelis的說法是毫無意義的。 《國際標準聖經辭典》(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Dictionary)編者Geoffrey W. Bromiley博士說: 多馬對復活的耶穌說 「我的主我的神!」就證明耶穌是道成肉身來的神。 [18] 不可知論者Bart Ehrman博士說: 約翰福音…用許多篇幅 確認耶穌是神 (參約翰福音8:58;10:30; 20:28 )。[19] 已故Raymond Brown博士指出,持極端懷疑立場的自由派新約學者、已故布特曼(Rudolf Bultmann)博士認為,約翰福音20:28確認基督的神性。布特曼指出,在約翰福音20:28「 毫無疑問有這個含義,或更準確地說,直稱耶穌為神 」。[20] 穆斯林護教家光引述Michaelis的觀點並不足以支持其論點,因為所援引資料既落伍、又出自自由派手筆,且論者對現代論點很不熟悉。穆斯林必須處理今天學者對這節經文的看法。想更詳細了解Shamoun如何駁論Zawadi關於約翰福音20:28的論點,請點擊這裡( http://answering-islam.org/Responses/Osama/zawadi_thomas.htm,http://answering-islam.org/Responses/Osama/zawadi_thomas2.htm,http://answering-islam.org/Responses/Osama/zawadi_thomas3.htm)。 討論過後,我們可以說,約翰福音20:28確定基督的神性,是滿有分量的經文引證。 使徒行傳 在使徒行傳,還有整本新約聖經可見,使徒奉耶穌基督的名為人施洗,使徒行傳2:38說: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 奉耶穌基督的名 受洗 ,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許多人以為這只是有趣的基督教禮儀,與基督論關係不大。然而,近年來的研究顯示,基督徒洗禮之所以要「奉主名」很可能是要回應當時流行的某種異教儀式,當時人會「奉某神明之明」受洗,以與該神明合而為一。Lars Hartman指出: 禮儀是在神明「之名下」進行的,就是說,這異教禮儀屬於、或與某神明有關,是禮儀所指涉的神明,信士信女做儀式時心裡就「想著」、或「為」那神明而做,是神明為禮儀賦與意義。[21] 正因我們是奉耶穌的名受洗的,按當時的文化看就是說,耶穌就是基督徒的神。 穆斯林駁論: 我找不到穆斯林對這方面的駁論。 羅馬書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 基督 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 在萬有之上 ,永遠可稱頌 的神 。阿們!(羅馬書9:5) 保羅以耶穌基督為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這是對於基督神性很清晰的見證經文,穆斯林對此的駁論寥寥可數。 穆斯林駁論: Zaatari說: 假如保羅教導說耶穌是神,他就是敵基督,因為耶穌從沒自稱為神,也不打算令人相信他是。耶穌清楚說明他是先知,是神派來帶領以色列人歸向神的,這是他的使命。如果保羅教導說耶穌是神的話,耶穌會責備他的。[22] 基督徒回應: Zaatari實在是承認聖經的確教導耶穌是神,這是毫無疑問的。雖然Zaatari的論點是要否定這點,但從上述經文我們可見,聖經的確指明耶穌是神,祂也相信自己是。我們看過耶穌在馬太福音12:6-8、馬可福音14:61-65,並約翰福音20:29所說的話,知道耶穌知道自己是神,祂一定不會為保羅這個教導責備他,不然的話,當多馬在約翰福音20:28節說祂是神的時候,耶穌怎不責備他呢?然而耶穌在29節卻因此祝福多馬,所以祂也會祝福保羅的。 哥林多前書 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 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 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 。 (哥林多前書8:4-6) 哥林多前書8:4-6說聖父(保羅一般稱為神)在位格上有別於耶穌(保羅也在其他經文稱為神),然而耶穌與聖父是同一的存有(有一樣的性情/本質/性質),在 創世以先就與聖靈一起存在。保羅是說,聖父與父子早在創世前就一起存在,萬物是藉著耶穌造的,祂與父神一起創造。這裡保羅是說,聖父與耶穌是兩個不同位格(「位格」即你是 誰 ),卻是同一樣的存有(「存有」即你是甚麼)。很明顯,保羅以耶穌為神的成分。保羅是舊約學者,根據希伯來經文,神是獨力創造萬物的: 他 獨自 鋪張蒼天 ,步行在海浪之上。(約伯記9:8) 從你出胎,造就你的救贖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耶和華 是創造萬物的,是 獨自 鋪張諸天、鋪開大地的。 誰與 我 同在呢?(以賽亞書44:24) 雅各的分不像這些,因 他 是造作萬有的主 ;以色列也是他產業的支派。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耶利米書51:19) 如果說當創造的時候,耶穌與神一起,萬物是藉著耶穌造的,又怎麼能說神是獨自創造的呢?但因為神是多位格的,耶穌是神的第二位格,所以神既獨自創造,但創造時基督與聖靈也參與。 穆斯林反駁: 穆斯林護教家Shadid Lewis說: 保羅在好些經文、如哥林多前書8:6說:「我們只有一位神。」這是誰,據哥林多前書8:6,這就是聖父。[23] 基督徒回應: 阿拉法俄梅戛事工的James White博士曾仔細說明,指出Lewis誤用了哥林多前書8:6。(請點擊http:// www.youtube.com/watch?v=-E22l9bn1HQ)。Lewis搞不懂的是,雖然保羅確定、也引述「聽啊以色列」的經文(「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申命記6:4〕),但他是把耶穌也包括進去,要基督徒尊榮父,也尊榮基督。Lewis並沒有引述哥林多前書8:6下半節,那是新的、基督化版本的「聽啊以色列」,確定基督與父神共同創世。 然而我們 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 我們也歸於他-並 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 ;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 保羅是說,誠然神只有一位,但耶穌配得與父同受獨特的敬拜。他先確認父神是一位,祂創造萬物,然後又說主耶穌也是一位,也創造萬物。以下引述Richard Bauckham博士在其著作《被釘死的神-新約裡的一神論與基督論》(God Crucified: Monotheism and Christology in the New Testament)裡關於哥林多前書8:6的釋經: 在這段經文裡,保羅明顯是講到一神論。吃祭肉與參與寺廟筵席問題,在當時異 教多神崇拜社會背景下,是猶太一神論者是否忠於神的一大關注。保羅的解說,是從基督徒的角度詮釋猶太一神論,他指出忠於一位神即忠於主耶穌基督。保羅在哥林多前書(8:4節末)用上了傳統的猶太一神論表達-「神只有一位」,繼而在6節提出他對一神論更完滿的表達,以與哥林多異教環境的「許多神許多主」(5節)相對;基督徒只對一位神一位主忠貞。第6節實在精雕細琢…很明顯保羅把主耶穌基督包括在這獨一的神聖之內,他重新詮釋一神論,成為基督的一神論。[24] Shadid Lewis提出的駁論,顯示他完全誤解了哥林多前書8:6,這節經文確定基督的神性;基督徒在認清這節經文意思後,應以之與穆斯林討論。 哥林多後書 正如你們已經有幾分認識我們,以我們誇口,好像我們在我們 主耶穌的日子 以你們誇口一樣。(哥林多後書1:14) 這裡保羅提到主耶穌基督的日子,這是保羅書信常談的題目,比如在提摩太後書1:18、腓立比書1:6,10;2:16、帖撒羅尼迦前書5:2、帖撒羅尼迦後書2:1-2都有提及。主耶穌基督的日子是指祂二次顯現,光榮再臨。保羅用「主耶穌的日子」等詞句,顯示他相信耶穌是耶和華神,因為據舊約,他們乃是盼望耶和華的日子、盼祂光榮再臨! 哀哉! 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了 。這日來到,好像 毀滅從全能者 來到。(約珥書1:15) 你們要在錫安吹角,在我聖山吹出大聲。國中的居民都要發顫;因為 耶和華的日子將到 ,已經臨近。…耶和華在他軍旅前發聲,他的隊伍甚大;成就他命的是強盛者。 因為耶和華的日子 大而可畏,誰能當得起呢?…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 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 未到以前。(約珥書2:1,11,31) 因此,主耶穌再來的日子,事實上就是耶和華再來的日子;可見耶穌是耶和華。 穆斯林駁論: 我找不到相關駁論。 加拉太書 據舊約希伯來經文,人藉著相信耶和華就可以成義。使徒保羅深明此理,所以在加拉太書引述創世記15:6說: 正如 亞伯拉罕信神 , 這就算為他的義 。(加拉太書3:6) 保羅在同一卷書清楚說明,相信主耶穌基督就永遠稱義。因此,據保羅所言,信耶和華與信耶穌基督是同一回事。 既知道 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 信耶穌基督 ,連 我們也 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 ,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拉太書2:16) 可見在人稱義上,相信基督與相信耶和華同樣有能力。就像信耶和華能以稱義一樣,信基督也一樣。可見耶穌是耶和華,在祂裡面有永遠的義。 耶和華啊,求你使我們得見你的慈愛,又將 你的救恩 賜給我們。(詩篇85:7) 耶和華啊,你用恩惠待你的百姓;求你也用這恩惠記念我,開 你的救恩 眷顧我。(詩篇106:4) 穆斯林駁論: 我找不到有關駁論。 以弗所書 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他 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 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 ;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 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以弗所書1:19-23) 保羅這段經文是說,主耶穌被高舉到至高的、只屬於神的位置。他繼而形容耶穌統管萬有,享有與神同等的屬性與尊榮,如無所不在、大有能力、統管萬有、絕對主權、超乎萬名等。很奇妙,保羅說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在屬靈上以祂的同在充滿整個教會,也充滿一切。(以弗所書4:7-10)這是全能神的屬性,因為祂無處不在,可以充滿萬物。 正如B. W. Johnson博士所說: 基督的完全。教會是基督的完全之彰顯,身體被祂的生命所充滿,祂的大能充滿萬有。最後四節是形容基督的榮耀,包括一、祂的復活;二、祂被高舉在神的右邊;三、祂的至高管治權;四、祂是教會-祂身體-的頭,被祂的完全所充滿。這都在基督釘在十字架上進入死亡後而有的榮耀,祂先自卑,才可以升高。參希伯來書12:2。[26] 蘇格蘭阿伯丁大學(University of Aberdeen)新約詮釋學名譽教授及榮譽研究教授I. Howard Marshall博士指: 說基督「充滿」萬有。同樣地,保羅在以弗所書1:23說,教會「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此句表明基督分享無所不在這種神聖屬性;當然,此句重點也許在基督與教會同在,然而以弗所書4:10卻強調基督被高舉與無所不能。[27] 穆斯林駁論: 我找不到關於基督無所不知的有關駁論。 腓立比書 他 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 的;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 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 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 , 使榮耀歸與父神。(腓立比書2:6-11) 這裡保羅解釋,耶穌在創世前就與父神同在,與神有一樣的本質。然後耶穌謙卑自己,成為人的樣式。保羅又解釋十字架,說萬有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經文明言耶穌有神的性質,太初與神同在,後來成為人;更說萬有都向基督屈膝,認祂為主,這都顯示耶穌就是大能神。舊約聖經說: 你們要述說陳明你們的理,讓他們彼此商議。誰從古時指明?誰從上古述說?不是我-耶和華嗎?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因為我是神,再沒有別神。我指著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話是憑公義,並不反回: 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 (以賽亞書45:21-23) 留意以賽亞預言說,有一天萬膝必向耶和華跪拜,萬口必憑耶和華起誓。據保羅在腓立比書2:10-11所說,當萬膝向基督跪拜,承認祂是主時,預言就應驗了。因為保羅教導耶穌是耶和華。 穆斯林駁論: Shabir Ally指: 許多人引保羅在腓立比書2:6-11的經文證明耶穌是神,但正是這節經文顯示耶穌不是。經文必須呼應以賽亞書45:22-24,裡面說萬膝必向神(耶和華)跪拜,萬口承認公義與能力惟獨在於耶和華。保羅深知這段經文,他曾在羅馬書14:11引述過;所以保 羅說:「我在父面前屈膝。」(弗3:14)[28] 基督徒回應: Ally的駁論並沒有處理腓立比書2:6-11好幾項議論。他沒處理耶穌有神的性質,祂本與神同等,後來離開天上高位成為人。Ally只嘗試處理萬膝跪拜萬口承認的問題,可是漏洞百出。 首先,Ally甚至不承認,說萬民要跪拜、要承認耶穌為主,就已經應驗了以賽亞書45:21-23;他只說腓立比書必須呼應以賽亞書,說萬民只能承認耶和華,認祂為主。這是Ally不能看見、甚至不承認的。他留意到保羅在以弗所書3:14說「我在父面前屈膝」,其實這是在不同經文裡鋪陳父與子同受敬拜。保羅向父屈膝,萬民跪拜子,都應驗了以賽亞書45:21-23預言。Ally根本沒有試圖詮釋腓立比書2:6-11,其論點也無關宏旨。事實上,保羅深明以賽亞書45:22-24,因為他相信耶穌是耶和華,所以說萬民向基督屈膝、認祂為主,等於應驗了以賽亞書。 穆斯林駁論: Zaatari也反駁腓立比書2:6-11道: 許多三位一體論者用這節經文稱耶穌是神,因為保羅說耶穌以神的形象存在。他們不知道正是這節經文反駁了這論點!留意這裡並沒有稱耶穌為神!稱耶穌為神,與說他以神的形象存在是兩回事。為甚麼保羅不明說耶穌是神!神是神![29] 基督徒回應: 當穆斯林無法駁倒一節經文、或處理經文真正含義時,往往會發明他們自己的準則,然後說經文不符合準則。Zaatari是說,除非耶穌直接「被稱為神」,否則其他證據都不算數。對他來說,耶穌「有神的形象」不算數;祂道成肉身離開尊位不算數。你總不能自己發明準則,然後說因為經文不符合你開列的要求,所以經文並未教導基督的神性。這不是釋經。我們相信耶穌與聖父雖然屬不同位格,卻都完全是神。聖父常被稱為神,而耶穌也被形容為神,儘管沒有直接稱呼,因為在好些經文裡,這稱謂主要用來形容聖父,但這並沒有否定我們的神學。事實上,聖經形容耶穌有神的形象(the very nature of God),在太初就與父同在,處於高天之上,祂乃是完全符合神旨意甘願從天下凡成為人。 穆斯林駁論: Zaatari指: 再者,值得留意的是,為何保羅說耶穌「並不以自己與神同等」?如果耶穌並不是神,這句就很合理了。因為耶穌並不是神,他不覺得與神同等是很重要的事。就好像僕人與國王同等,但僕人卻不當這是一回事,因為僕人根本不是王,這樣說就合情合理了! 當然耶穌不完全等於神,正如保羅所說,祂是在神以下,而神給祂權柄,使祂成為領導,這裡說的並非字面上平等。我們得理解保羅與好些基督徒的神學在這議題上的真正含義,他們相信耶穌是神在地上的完全代表,耶穌完全履行神旨意與命令,舉例說,耶穌曾說誰若看見耶穌等於看見父,對這些基督徒而言,這節經文是說,因為耶穌是神的完美代表,完全履行神旨意,所以在某程度上祂等於神。這對耶穌是很大的尊榮,卻完全不是說祂就是神。正如一位基督徒寫道: 我們該如何總結 morphe 一字?腓立比教會裡有猶太基督徒,也有改皈的希臘人。從 七十士譯本 及其他文獻可知,猶太人一般理解 morphe 一字為外在顯現,包括人或偶像的外型;對希臘人而言,這個字也指外表;此外也可指外在彰顯或容貌。證據清楚顯示, morphe 一字指外貌或彰顯。腓立比書以外唯一另一處用 morphe 是在馬可福音,在那裡是指外在彰顯或容貌。而且,與 morphe 相關的字清楚指一個外在彰顯或容貌。我們肯定實際證據是清楚的: morphe 這字指一個外在彰顯或容貌。 耶穌基督是神的容貌,所以他說「看見我就看見父」。 基督總按父的旨意做,在各方面都完全代表父。 ( http://www.biblicalunitarian.com/modules.php?name=Content&pa=showpage&pid=127 )身為穆斯林,我們永不會用這種言詞,今天不在此論。腓立比書2:6並非有意稱耶穌為神,這只是某種特定神學思想的用詞而已。[30] 基督徒回應: 我未見過對一段經文的一個解釋有這麼多錯誤出,Zaatari實在是以大同主義異端釋經;讓我們看看Robert M. Bowman、J. Ed Komoszewski與Darrell L. Bock如何詳細解釋腓立比書2:6-11,因為他們對經文給與詳細的討論。留意Zaatari所說、所引述的每點,都被這釋經完全反駁。 腓立比書2:6-11是關於耶穌基督位格最重要經文之一。保羅教導說,基督從太初就存在,是完全的神,卻虛己成為人的樣式,死在十字架上(6-8節)。基督復活後,父神高舉祂,叫祂以神以主的身分受萬物尊崇(9-11節)。這理解縱面對批評,卻足以證明保羅確認基督的神性,從太初存有。第6節保羅說,「祂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此句最自然的理解-也是在歷史上絕大部份基督教釋經家所理解的-是基督在成為人之前,曾在天上「以神的樣式」存在。保羅接著說祂「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7節) 大多數學者討論腓立比書2:6時,焦點都在於希臘文 harpagmos 一上,這字只出現在希臘文聖經一次,經外文獻也極為罕見,關於這詞的用法資料很少,要了解保羅的意思實在不易。有認為保羅說,耶穌不以與神同等為「掠奪」的(《英本欽定本》及《新英王欽定本》譯為robbery);也有人認為這個詞應譯作「緊緊抓住」。(《新美國標準本》、《新國際譯本》、《英文標準本》)另有一個獨特的看法,就是說,耶穌不以與神同等為「可恃的」。(NRSV)關於 harpagmos 一字的技術討論雖然複雜,然而要明白保羅的意思也並非不可能。無論如何翻譯,保羅的確肯定基督的神性與先存性。把經文譯作「不以與神同等為掠奪的」(這是今天最少聖經學者支持的譯法),意思就是基督與神同等,祂不認為自己無資格具備此身分。比較普遍的譯法「不以與神同等為應該緊緊抓住的」,就是說,神性的、先存的基督沒有緊緊抓住自己與神同等這個合法身分,要求人認同,卻選擇以榮耀父神、拯救罪人為先,過於榮耀自己。譯作「不以與神同等為可恃的」,現在許多釋經家都偏愛這譯法,這樣譯的話意思就是說,雖然基督與神同等,卻沒有恃著這位格來取得自己的利益或安舒。 harpagmos 譯法縱不同,卻並未因此改變句意。保羅是說,基督本質上是神,有榮美形象,卻沒有恃著無所不能的神性為所欲為,要求人尊崇祂;這理解合符上文下理。保羅的意思是,基督雖有神的形象,與神同等(起碼祂有此權利),卻沒有支取應有權利,反倒謙虛地取了僕人的形象,成為人。[31] Zaatari以己意讀進經文,係錯誤詮釋,在學術層面而言站不住腳。此外,他也沒有處理腓立比書2:6-11應驗以賽亞書45:21-24的問題。Zaatari以大同主義角度理解希臘文 morphe (形象)亦大有問題。他們聲稱「有神的形象」此句只是說,耶穌只是象徵性地、從外表上與父神相似,可是這種「象徵式代表」的詮釋也行不通。因為經文說耶穌是在天上有神的形象( morphe ),後來離開這個地位,取了奴僕的形象( morphe )。保羅在第7節再用希臘文 morphe 形容耶穌成了人的樣式。據此 我們只可以說,一如耶穌有人的形象(低下的奴僕形象),祂道成肉身之前,原本在天上有神的形象。這是說,祂有神的榮耀與本質。耶穌既有神的樣式(形象),祂也有神的榮耀,因為神的形象樣式就是榮耀、與被高舉的神性。我們知道沒有受造物具備此榮耀,耶穌並非受造物,而是三位一體神中第二位格,是具有神性的。所以祂從太初就存在,具備神的榮耀,然後他降卑自己在第一世紀取了人的形像。這就是保羅的教導,Weymouth N. T.與《新國際譯本》也據此翻譯,指耶穌有神的本質( morphe )。 歌羅西書 因為萬有都是藉著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歌羅西書1:16-18) 經文形容耶穌是萬物創造箸。保羅說萬有靠基督而立。這樣的話,耶穌必須是全能、全知,無所不在的。創始、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無所不在都是神的屬性,可見保羅宣認耶穌是創造者,萬有靠祂而立的時候,等於說祂是神。 穆斯林駁論: Shabir Ally指: 保羅相信耶穌是仲介,神使用他創造宇宙。[32] 基督徒回應: 我們若認同Ally的詮釋,那麼據伊斯蘭教義,這正等於說耶穌是神。第一,Ally並沒有處理經文說「萬有靠耶穌而立」,光是這點已證明耶穌是神了。祂若能立萬物,必先知道該立何物(全知),也要有這樣的能力維繫(全能),還要在同一時間在所有地方維繫萬物(全在)。這無異說耶穌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無所不知,而這都是神的屬性。就算如Ally所說,基督是仲介,神使用祂創造宇宙,這也等於保羅所說的,耶穌從太初與父神(還有聖靈,參創世記1:2)一起先存。也就是說,祂與父神和聖靈的存在與團契是永恆的。如果僅說耶穌曾先於萬有,可能是在創世前曾有某段時間,聖子不與聖父、聖靈一起;但經文說「他在(譯按:原文為現在式)萬有之先」,即包括現在。可見保羅等早期基督徒並不認為耶穌不過先知,他只是看見萬有誕生,第一世紀基督徒不這樣看。他們知道耶穌從太初就與父神在榮耀裡先存,有分創造萬物(參約翰福音1:1-3),現在仍維繫著萬有。 然而據伊斯蘭教義,Ally的解說無異說耶穌是神。記得認主獨一(伊斯蘭一神論)的定義嗎?統治之獨一。為免有人說我重新定義認主獨一第一類,我且讓穆斯林護教家Zawadi與Zaatari來 定義: 安拉主權獨一。穆斯林必須相信唯安拉是主, 他統管萬有,是維繫、滋養萬物的最終存有, 沒有誰與他分享這主權。 [33] 認主獨一的主權,就是說真主只有一位, 是萬物創造者 ,他統理、並擁有萬物。[34] 得留意,據這些穆斯林護教家的說法,統治之獨一指真主獨自創造、維繫與統管萬物。然而據歌羅西書1:16-18,耶穌有份創造萬物,維繫、建立萬有的也是祂!據此伊斯蘭教義,可見耶穌是神。這會使人納罕,為何Shabir Ally說聖經並沒有教導基督的神性,可是據伊斯蘭的一神論,耶穌卻具備神的特質與屬性。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據帖撒羅尼迦前後書,耶穌將與祂的眾聖徒/天使一起回來,展現極大的榮耀權能: 好使你們當我們 主耶穌同他眾聖徒 來的時候,在我們父神面前,心裡堅固,成為聖潔,無可責備。(帖撒羅尼迦前書3:13) 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 他有能力的天使 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帖撒羅尼迦後書1:7) 馬太與馬可福音也有同樣描述: 人子 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 眾使者 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馬太福音16:27) 那時,他們要看見 人子 有大能力、大榮耀,駕雲降臨。 他要差遣天使,把他 的選民 ,從四方,從地極直到天邊, 都招聚了來 。(馬可福音13:26-27) 有趣的是,我們在詩篇讀到,天使與眾聖者都屬耶和華!耶和華的權柄超過所有受造,萬有都屬祂。可見耶穌與耶和華是一位,是一樣的,因為經文說天使與聖者都屬耶穌。 聽從他命令、成全他旨意、有大能的 天使,都要稱頌耶和華 。(詩篇103:20) 他的眾使者 都要讚美他!他的諸軍都要讚美他!(詩篇148:2) 穆斯林駁論: 我找不到有關駁論。 提摩太前書 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 面前可蒙悅納。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提摩太前書2:3-6) 穆斯林駁論: 穆斯林常常引這段經文說,既說只有「一位神」,後來又說「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所以耶穌與神有別。穆斯林護教家Shadid Lewis說: 提摩太前書2:5說,「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可見神在一方,人在另一方,中間有中保,而中保不是神,這位中保本身也是人。我見到這些聲稱,可見伊斯蘭所說的是真理。[35] 基督徒回應: 如果Lewis按邏輯前後一致的話,他也應該說耶穌也不是人,因為他在神與人兩造中間,而不只是非神。按他的邏輯,耶穌既非神,自然也非人了! 再者,儘管穆斯林扭曲這段經文,我們若正確釋經的話,提摩太前書2:3-6仍可用以證明基督的神性。虛位主義者(sedevacantist)、傳統天主教護教家Gerry Matatics辯說,這節經文正確定了基督的神性: 耶穌基督是神與人之間的獨一中保,惟有祂既是神又是人。保羅在提摩太前書2:4說只有一位神,在神與人之間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就是這個意思。[36] 循Matatic的解說,我認為據保羅言,所有人從出生起就受罪重壓,關於遺傳之罪的教義,有以下經文為證: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麼?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 都在罪惡之下 。(羅馬書3:9) 因為 世人都犯了罪 ,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 這就如罪 是從一人入了世界 , 死又是從罪來的 ;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 眾人都犯了罪 。(羅馬書5:12) 保羅與其他新約作者的立場是,因為亞當在伊甸園墮落,人遺傳了罪性,需要救主。很明顯,據基督教神學,所有人都犯罪。然而這些新約作者也宣認耶穌基督是完全的人,是無罪的,祂是惟一有資格成為無瑕疵的羊羔,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付贖價的人。 因我們的大祭司 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 只是他沒有犯罪 。(希伯來書4:15) 他並沒有犯罪 ,口裡也沒有詭詐。 (彼得前書2:22) 你們知道 主曾 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 在他並沒有罪 。 (約翰一書3:5) 因為所有人都犯罪,不能為自己贖罪,就需要三位一體神的第二位格(耶穌)成為無罪的人,為我們作中保。人是墮落的,不能從罪裡自救;但神人耶穌100%是神亦100%是人,祂道成肉身來到世上,為世人贖罪。Matatics把這段經文詮釋得對,經文確認基督的神性,因為惟有神可以活而無罪,所以祂死在十字架上就有價值、能贖罪。 提摩太後書 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 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但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了 。他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摩太後書1:9-10) 經文顯示基督在萬古之先即與父神同在,也有祂道成肉身降世的含義。我們若想知道保羅是否認為基督具神性,這就是他的確切立場。基督若是神的話,祂必須在降世為人以先就存在。新約聖經學者Gordon Donald Fee博士在《保羅基督論-釋經神學研究》(Pauline Christology: An Exegetical-Theological Study)裡指出: 雖然經文沒提及「成為貧窮」的情節,卻強調祂的先存,並道成肉身之真實。經文說「基督…按著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在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可見祂是先存的,至於祂道成肉身,則見於「藉著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顯現才表明出來」。經文再次顯示保羅所關注。基督與父神一起先存,後來在人類歷史某點上道成肉身,為要救贖。[37] 穆斯林駁論: 我找不著相關駁論。 提多書 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 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 的榮耀顯現。(提多書2:13) 這是一段有力經文,證明基督的神性。這裡稱基督為「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可見保羅相信耶穌即大能神。 穆斯林駁論: 穆斯林反駁這解釋指,經文其實提到兩個存有-神與耶穌,只說耶穌是父神的榮耀。Zaatari引述異端的大同主義詮釋說: 顯現時,當然榮耀要來,但經文清楚說明,子的榮耀與父的榮耀要顯現(路加福音9:26)。神的話也教導說,基督來的時候,會與父的榮耀同來:「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馬太福音16:27)要知道在聖經某段經文裡描述的事件,往往能釐清其他經文的敘述;既然有其他經文談及基督來臨,可見聖經並沒有把神與基督描述成一位神。在這段經文裡,我們在等候的神的榮耀是耶穌基督。 有人說據Granville Sharp的文法規則,提多書2:13必須詮釋為耶穌是神,實不然。今天Granville Sharp文法規則已站不住腳。重點是,聖經說「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難道不可以指兩個存有?即「至大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兩位。著名三位一體論者Henry Alford提出好幾個理由說,經文的希臘文法不顯示這句一定要論釋為基督即神。[36] 上文下理幫助我們理解含義。經文其實是說,當我們等候耶穌基督-他是神之榮耀-的時候,要拒絕不虔。此句目的不在於論證三位一體論教義,也不是說保羅在此涉及三位一體論。聖經經文稱基督為「神的榮耀」是合理的,聖經勸我們在等候主的時候要拒絕不虔,待主來了,隨即有審判(馬太福音25:31-33;路加福音21:36)…[38] 基督徒回應: Zaatari的意思是,基督被稱為神的榮耀,但不是神本身。詮釋學者對這節經文有三種看法。已故Raymond Brown博士在《新約基督論入門》(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Christology)評估過所有三種看法,總結出最合邏輯的立場。我們會看看兩種詮釋:立場乙-即耶穌只是神的榮耀,而非神本身-並立場丙-即耶穌是至大的神。卻不會討論立場甲。Brown評論道: 提多書2:13:「…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一句的希臘文有三種詮釋法: …乙、我們至大的神與救主的榮耀,那(指榮耀)就是耶穌基督。這種詮解把「神與救主」視為一體,以此稱父。耶穌基督(從文法上說即「榮耀」)代表父神榮耀的人格化。反對此看法的理據,與第9項目處理歌羅西書2:2-3詮釋立場丙的理據同,就是說,若然的話,文句中應該有解釋的連接詞「即」(which is)。除此問題之外,我們的確可以稱父為「救主」,因為提多書其他經文(1:3;2:10;3:4)也談到「神我們 的救主」(如1:4與3:6提到「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主」);說耶穌是神的榮耀,也是沒有人能反對的。因為有其他新約經文(約翰福音1:14;12:41;17:24;希伯來書1:3)指耶穌帶著神的榮耀。 丙、「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神和救主」的稱呼是指耶穌基督的,按希臘文法是最簡明解釋。因此經文談及的,是一個榮耀的顯現,即耶穌基督;這與其他教牧書信(提前6:14-15;提摩太後書4:1)所說的基督顯現是一致的。提多書2:14提示我們,「救主」應該指耶穌,不是指神,因為下一節經文談到耶穌帶來救贖。有人認為這節經文的「神」不是指耶穌,因為有其他教牧書信經文(提摩太前書2:5,參上列第4項)清楚分開神(即父)與人子耶穌基督。但如前所述,第四卷福音書裡有經文稱耶穌為神,在同一卷書內分開神與耶穌的經文,兩種描述是並置的。 實在難以下定論。有的學者比較謹慎(H. Conzelmann、J. Jeremias、J. N. D. Kelly)排除立場丙,但大部分學者(參注261,包括O. Cullmann、J. D. Quinn、C. Spicq)支持此說,認為這裡的確稱耶穌為神。我也傾向認同立場丙為較可能的。[39] Brown在注261提到,大部分學者都同意提多書2:13指耶穌是神,正如Brown所證明,從希臘文看無論哪個層面都質疑Zaatari的駁論,他與好幾個大同主義者的詮釋實在是少數派。Brown在注腳裡說:「Harris在 《耶穌》(Jesus) 頁185列出學者名單,他指出,在 文法學者和詞典編者裡,幾乎一致認同耶穌被指為神。」 再者,就算立場乙正確,這仍然印證基督的性,因為這是說耶穌就是神的可見形象。換言之,以耶穌為神榮耀的彰顯,無異說神以基督的身分顯現自己,即耶穌是神可見的啟示/形象/彰顯。可以將這概念與以西結書1:26-28、2:1-10比較。你會發現以西結看見一個榮耀的人形,就是人的形象,他看到這是耶和華的榮耀。當讀到以西結書2章時,就知道這個人形即神的榮耀,其實就是神本身,祂以人的形象向以西結顯現。因此,說耶穌是神的榮耀,無異說祂是神本身的人形顯象。祂即是神可見的彰顯,地位又怎麼會次於神呢? 我談提摩太後書1:9-10時說過Gordon Donald Fee持立場乙,然而他卻是三位一體論者!這多麼矛盾!在其著作《保羅基督論》他為此立場辯護。但我們可以再讀Bowman與Komoszewski的《耶穌就位》,與Daniel B. Wallace捍衛Granville Sharp規則的大師力作《Granville Sharp經典論叢-語義及其重要性》(Granville Sharp's Canon and Its Kin: Semantics and Significance),即可見論者如何評價Gordon Fee。 腓利門書 願我們主( kyrios )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的心裡。(腓利門書25) 這裡稱基督為主 (希臘文 kyrios ),穆斯林也許覺得這無關宏旨,其實非常重要。七十士譯本常常把希伯來文對神的稱謂,如(耶和華)譯為希臘文 kyrios (κυ?ριο?)。可見 kyrios 是希臘文對耶和華的稱謂。保羅與其他新約作者多次以這字指基督。保羅大概是認耶穌為耶和華,故以此神聖名字稱呼祂。當然,聖經裡也有稱其他人為 kyrios ,但按上文下理釋經是很重要的。 穆斯林駁論: 穆斯林會說,聖經裡有其他人稱為主( kyrios ),但我們不會以他們為大能神,所以也不應認耶穌為神。 基督徒回應: Charles T. Carter在〈傳道-耶穌基督為主的身分〉(“Preaching: The Lordship of Jesus Christ”)一文裡,提到新約聖經用 kyrios 這個字時幾個有趣要點: 「主」字在新約出現逾600次,的確,有時候這個字只是敬語。但當中最少150次用作指神,近250次形容耶穌。[40] 這個字用在耶穌身上的次數,幾乎是用在神身上的兩倍,可見這很重要,不僅確認耶穌是我們的主人而已。有好幾個例子,新約作者用這個字形容耶穌的時候,實在是指著舊約裡的耶和華,這點前面已提及。下列幾個例子,是耶穌稱為主時,同時指涉耶和華的: 那裡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按著律法是虔誠人,為一切住在那裡的猶太人所稱讚。他來見我,站在旁邊,對我說:兄弟掃羅,你可以看見。我當時往上一看,就看見了他。他又說:我們祖宗的神揀選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見那義者,聽他口中所出的聲音。因為你要將所看見的,所聽見的,對著萬人為他作見證。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起來, 求告他的名 受洗,洗去你的罪。(使徒行傳22:12-16) 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 求告我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 (哥林多前書1:2) 在敬拜裡求告主、也呼求主救恩的人就是真信徒。然而舊約說,有信心的是呼求耶和華名的! 從那裡他又遷到伯特利東邊的山,支搭帳棚;西邊是伯特利,東邊是艾。他在那裡 又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求告耶和華的名 。(創世記12:8) 你們當尊崇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他腳凳前下拜。他本為聖!在他的祭司中有摩西和亞倫; 在求告他名的人中有撒母耳。他們求告耶和華,他就應允他們。 他在雲柱中對他們說話;他們遵守他的法度和他所賜給他們的律例。(詩篇99:5-7) 到那時候, 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 ;因為照耶和華所說的,在錫安山,耶路撒冷必有逃脫的人,在剩下的人中必有耶和華所召的。(約珥書2:32) 真奇妙,保羅談到信徒承認耶穌就得救時,也引用約珥書2:32!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 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 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羅馬書10:9-13) 人要求告主名才得救,而這位主就是耶穌,人要向祂認罪才得救。可見保羅以耶穌就是約珥書2:32所說的耶和華! 再者,現在許多學者都同意,耶穌復活前被稱為主,按上文下理,這只是對主人或老師的尊稱。然而復活後門徒再稱祂為主,就有新的含義-這是指基督的神性。Bernard L. Ramm在《福音派基督論-大公與歷史角度》(An Evangelical Christology: Ecumenic and Historic)裡說: 與其他稱謂一樣,「主」這個字在復活前和復活後各有含義。復活前大家多數稱耶穌為主、夫子、老師。而復活後,主這個稱謂卻包含神性。這是神在復活後給耶穌的稱呼(參使徒行傳2:36;腓立比書2:9-11),是人認罪求救恩的稱呼(羅馬書10:9-10;哥林多前書8:6;12:3),也是基督徒敬拜對耶穌的稱呼…七十士譯本(舊約希臘文譯本)就常常以 Kyrios 稱呼神。Cullmann(1959,307)認為,認耶穌為主,是承認其神性的初型,後來在申論三位一體教義時以耶穌為主(以弗所書4:4-6),更強化了這觀念。[41] 最後,據伊斯蘭的認主獨一論,主是神聖稱謂,稱耶穌為主即違反Tawheed。 Tawheed al-Rububiya (主權的統一)以安拉為主。既然安拉是主,而聖經稱耶穌為 kyrios ,可見按伊斯蘭祂就是神。 希伯來書 希伯來書1章形容主耶穌基督是耶和華,萬物的創造主。那裡引述詩篇102大能神創造萬物的經文,以此指主耶穌基督! 關於主耶穌基督,希伯來書1:10-12說: 又說:主啊,你 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 天地都要 像衣服漸漸舊了;你要將天地捲起來,像一件外衣,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 詩篇102:25-27這樣形容神: 你 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 天地都要 如外衣漸漸舊了。你要將天地如裡衣 更換,天地就都改變了。 惟有 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 可見經文明顯將耶穌比作創造的神耶和華。Richard Bauckham博士這樣評價這段奇妙的經文: 詩篇102:25-27表達神對物質宇宙的主權,宇宙是祂造的,而且宇宙不再存在時神仍存在。希伯來書作者以此形容基督,以祂為「主」,指聖子負責立地的根基,創造天…[42] 穆斯林駁論: 穆斯林護教家Osama Abdullah誤以為希伯來書1:10-12是形容父神,而非主耶穌基督,他說: 經文談到神大能之創造,是祂立地的根基,並耶穌在地上的寶座。[43] 基督徒回應: Abdullah總結說,因為希伯來書1:9指的是父神,所以10-12節指的也是父。但這駁論站不住腳。從5-12節我們可以看見一種模式: 所有的天使 , 神從來對哪一個說 ,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 又指著哪一個說 :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 再者 ,神使長子到世上來的時候, 就說 :神的使者都要拜他。論到使者, 又說 :神以風為使者,以火焰為僕役; 論到子卻說 :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你喜愛公義,恨惡罪惡;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 又說 : 主啊,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都要像衣服漸漸舊了;你要將天地捲起來,像一件外衣,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 (希伯來書1:5-12) 當你讀整段經文時,重點是父神如何形容子,並祂的獨特性。希伯來說這段經文主要說,父神從沒有稱任何天使為子,或說自己是他們的父;又說所有天使要敬拜基督。父神說天使是僕役。父對子說: 「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 從這格式可見,父是指著子而言,要尊榮祂。所以到第10節我們就知道, 「又說」 及隨後關乎創造萬物的話,是父形容子的話。 第10節「又說」的希臘文 kai ,是指「和、並、也、實在、然而」,所以很明顯,接下來的話,是父形容子為主,指祂創造、也維繫萬物;當中文理清晰。誠然第9節是說父膏立子,然後卻接續說父 「說」 (或繼續、再者的意思),可見父繼續形容子。因此10-12節是形容子作為創造者、維繫者的話。 甚至Zaatari常訴諸反對三位一體論的異端Unitarian網站也承認,10-12節是指耶穌而言的;反駁了Osama的無知看法。然而他們企圖駁論,說這是指耶穌創造新天新地而言,不是說目下有的天地。不過,就連這異端詮釋也違反伊斯蘭的認主獨一論-惟有安拉是創造者、維繫者。 www.biblicalunitarian.com 網站也承認: 本節引自舊約(詩篇102:25),指 耶和華 而言;希伯來書作者 引用以指耶穌基督 。[44] 雅各書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 榮耀的主 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雅各書2:1) 主耶穌的弟兄雅各曾經懷疑祂,但這裡他認耶穌為「榮耀的主」或其他人稱呼的「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大部分學者認為雅各的基督論不及新約其他書卷,其實不然,或者應該說表面上如是,因為雅各書信的重點不在基督論,卻在乎教會表現,道德議題,活出聖潔生命,有純一的信心與救恩。雅各書2:1稱耶穌為神,乃本於雅各當時用的亞蘭文,他其實是附比舊約裡稱耶和華為榮耀的王(參詩篇24:7-10)並耶路撒冷的榮耀。(撒迦利亞書2:5)正如Benjamin B. Warfield所說: 雅各只兩次提到我們主的名,兩次都用完整的尊稱:「我們的主耶穌基督」(1:2;2:1)-一次以之與神相比,另一次更提到祂的神聖尊榮。其他地方雅各簡單稱祂為「主」,(5:7,8,14,15)但按上文下理卻加強了這詞的重要性。早期基督徒習慣用「那名」(the Name)稱呼耶穌,正如使徒行傳顯示的,這裡也有此用法。雅各談到有人患病應該由長老按手祈禱,奉那名(譯按:中譯為「奉主的名」)抹油。(5:14)很明顯那「名」是指耶穌,可見當時基督徒用以代替耶和華的稱謂。在「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2:1)這節經文裡,似乎用了一個特別的稱謂指主的神性,「榮耀」一詞置於其名後(譯按:中譯「榮耀」置於主的稱謂前),「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更深入形容祂的大能。這不僅是將我們的主附比榮耀;聖經說祂在太初即與神同享榮耀(約翰福音17:5),在祂虛己降世後(儘管祂曾向人彰顯榮耀,參約翰福音1:14;2;11;17:22),再次進到祂的榮耀裡(路加福音24:26;約翰福音17:24;提摩太前書3:16;希伯來書2:9;另參馬太福音19:28;25:31;馬可福音10:37),將來要從榮耀裡再臨。(馬太福音16:27;24:30;25:31;馬可福音8:38;13:26;路加福音9:26;21:27;提多書2:13;彼得前書4:13)當聖經說耶穌是「榮耀的主」(哥林多前書2:8),或形容祂為「神榮耀所發的光輝」(希伯來書1:3),含義就是說,榮耀屬乎祂,是祂的特質。這些經文作者似乎想著以「榮耀」形容耶和華神的經文,如「耶和華說:我要作耶路撒冷四圍的火城,並要作其中的榮耀。」(撒迦利亞書2:5)雅各在主耶穌基督身上看見此預言應驗:祂是降臨與子民同在的耶和華,住棚在他們中間,他們也看見祂的榮耀。總言之,祂是神的榮耀,神向人的彰顯(Shekinah)。所以雅各以此形容他的弟兄耶穌,祂曾受辱慘死,再顯現時竟仍然那麼年輕力壯!這現象實在奇妙,能駁倒任何質疑。[45] 穆斯林駁論: Zaatari指: 無論雅各是否相信耶穌是神,這不要緊。許多人都相信異教偶像是神,這重要嗎?不,一點也不重要。如果雅各相信耶穌是神,這是他的錯,他得承受惡果。事實上,如果耶穌真是神的話,撒旦就不會那樣試探祂了 因此,雅各稱耶穌為榮耀的主,也不一定表示耶穌是神,這可能是尊稱。聖經裡也給其他人冠以尊稱,卻不必指他們就是神。 耶路撒冷稱為「義者,我們的主」。「在那日子猶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耶利米書33:16) 以西結其名,就是「強大的神」,或「耶和華是強大的神」之意。以利亞Elijah,是EliJehovah或Eli Yahweh的縮寫。Eli意思是我的神,Yahweh是聖經裡大能神的名稱。以色列Israel意思是「挑戰神」「與神角力」或「與神爭競」,也有「勝過神」的意思。加伯列Gabriel也有「強大的神」的意思。[46] 耶穌的弟兄雅各同意祂是神,Zaatari覺得無關宏旨。然而,假如雅各真相信耶穌是神,那就是說,我們又多了一位歷史證人, 見證基督的神性。這對搜尋基督時代目擊證人、並獨立認證事件的史家,是重要線索。但似乎Zaatari等穆斯林學者不太在乎這種史學方法。 Zaatari第二個理由是,耶穌真是神的話就不會讓撒旦試探。這論點已離題,與解釋雅各書2:1毫無關係,但我也會談談。論者此說乃基於雅各書1:13: 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 你若仔細看撒旦試探耶穌的經文,就知道牠慘敗,而耶穌合格了。撒但給耶穌種種狡詐應許,祂怎樣回應呢?祂可有坐著默想,真的考慮撒旦建議,或是立刻回絕?據馬可福音4:1-11耶穌立刻就回絕撒旦,連聽也沒聽牠的。可見雖然撒旦企圖試探耶穌,祂卻本於其神性,不會落入試探。我們怎麼知道呢?因為耶穌沒有讓撒旦騙倒了,因為祂裡面沒有罪性(希伯來書4:15;彼得前書2:22;約翰一書3:5);撒旦根本無從入手,牠無法絆倒耶穌。因此我們可以確定,這事件並沒有違反雅各書1:13原則,耶穌雖然的確受撒旦試探,卻因為本身的神性,祂不會落入試探。 談過Zaatari上述兩個誤解,現在來看他第三個論點。他認為雅各2:1稱耶穌為「榮耀主」或「榮耀的主」都無關宏旨,因為也有其他人受類似尊稱。Zaatari提到以西結其名有「強大的神」之意,以利亞意思是「我神」,以色列是「與神角力」,加百列是「強大的神」。雖然以西結、以利亞、加百列等猶太名稱反映著他們所事奉的神,這卻與雅各的做法不同。他是字面上以耶穌為「主的榮耀」或「榮耀主」,然而「榮耀主」並非「耶穌」一名的意思,而是別人以此形容耶穌基督的位格。沒有人會這樣形容以西結、以利亞或加百列的;耶穌其名不像以西結、以利亞和加百利,只是代表所奉事的神,「榮耀主」一詞卻是真的形容耶穌本身。 因此,Zaatari的類比是錯誤的、無意義的。 彼得前書 …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耶穌已經進入天堂, 在神的右邊 ; 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 都服從了他 。(彼得前書3:21-22) 使徒彼得解釋說,耶穌在父神右邊,又說眾天使、有權柄、有能力的,現在都服從祂;也就是說,目下萬有都在基督管治下。這實在不是受造物或先知能擔當的角色。按伊斯蘭經文,萬物只服從天上的安拉,然而根據真啟示而來的經文-聖經,耶穌基督的權柄超乎萬有。可見主耶穌基督有別於一切受造物,祂凌駕所有人、眾先知、眾天使、並有權柄的。耶穌與父神同享權柄、能力與榮耀,又與父同享神聖寶座,一同管治萬有。 再者,這經文違反伊斯蘭所說的Tawheed al-Rububiya(管治之獨一)-即惟有天上的安拉對萬物有主權。亦違反Tawheed al-Uloohiya(敬拜之獨一),因為萬物都服從基督。可見按伊斯蘭標準,這節經文表現出耶穌就是神。 穆斯林駁論: 我找不到相關駁論。 彼得後書 作耶穌基督僕人和使徒的西門。彼得寫信給那因 我們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 之義,與我們同得一樣寶貴信心的人。(彼得後書1:1) 彼得後書以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神與救主,這是明顯提及基督神性的另一早期基督教文獻。 穆斯林駁論: 穆斯林常常說據下一節經文-彼得後書1:2,1:1裡的神與耶穌是分開的,1:1是稱父為「我們的神」,卻只稱耶穌為「我們的救主」,因此他們說耶穌不是神。 基督徒回應: 首先,如果你說「我們的神」指聖父,「救主」指1:1的子,這在希臘文上說不過去。再者,本卷其他經文如1:11、3:18等都指耶穌是神和救主,都用類近語言形容基督。Ben Witherinton III提到: 彼得後書1:1「我們神與救主耶穌基督」一句應該是指耶穌是我們的神,也是我們的救主。因為彼得後書1:11與3:18(另參2:20;3:2)有「我們主-救主耶穌」句。再者,正如J. N. D. Kelly指出,假如我們分別兩個位格,說「我們的」是指神的話,餘下用以形容基督的句子「救主耶穌基督」就很怪了。有人反駁說,彼得後書1:2「神和我們主耶穌」句乃指稱兩者,並非指一位。要否採取這立場實在見仁見智,不過1:1裡缺少定冠詞,卻有「我們」一詞可是很好的提示,證明這裡是稱耶穌為神。若然的話,這節經文就像約翰福音1:1,20:28,羅馬書9:5,希伯來書1:8-9一樣,稱耶穌為神了。舊約聖經會用「救主」 soter 一詞形容父神,這裡用以指帶來救恩的耶穌。[47] 看過兩方理據後,很明顯彼得後書1:1指耶穌基督是神。反 對此論的理據無論在希臘文方面,或周邊經文的一貫性都造成問題,因有其他經文指耶穌是神與救主。再者,在舊約裡救主一詞通常用以形容神,這裡卻用以指耶穌。Witherington III博士與好幾位新約作者都認為彼得後書1:1確定基督的神性,這結論是對的。 約翰一書 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 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裡面。 這是真神,也是永生 。(約翰一書5:20) 使徒約翰以耶穌基督為真神。這節經文清楚說明基督的神性,與約翰其他著作的神學觀一致。 穆斯林駁論: 穆斯林可能聲稱句中只以父為真神,並非指主耶穌。 基督徒回應: 我們 知道這的確是指主耶穌基督為真神,有幾個理由。第一,約翰一書5:20說是永生的那位就是真神。而約翰一書1:1-3說,耶穌基督就是生命/永生之道!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 生命之道 ,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 生命 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 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約翰一書1:1-3) 留意經文指耶穌基督是永生,而約翰一書5:20說永生即真神。可見5:20的確稱耶穌為真神。再說,除了永生神之外,還有誰可以是永生呢? 約翰一書1:1-3及5:20另一點值得留意,經文指耶穌無所不在,以致我們可以與子相交。若要所有人都能同時與基督相交,祂必要無所不在,或換言之,「到處都在」。而這是神的屬性。約翰一書5:20說 「我們也在那真實的裡面, 就是在 他兒子耶穌基督 裡面 」 ,就有這個意思。經文蘊含耶穌無所不在之意,可見祂具神性。約翰其他著作也有類似說法: 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 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約翰福音14:20-21)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 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約翰福音14:23) 已故的Raymond Brown這樣講解約翰一書5:20: 約翰一書5:20有兩句:「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 alethinos ],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裡面。 這是真神 ,也是永生。」首句裡「真實的」一詞明顯指父神,有譯本為釐清這點甚至加上「神」字,變成「真實的神」…本節首句告訴我們,聖子來,是要讓人認識父,好讓基督徒住在父與子裡面。問題重點在於次句標楷體的字。「這」字究竟指誰?一般認為要不指「耶穌基督」,就是指「那位真實的」(即首句裡的父)。 按文法,應該是指前面緊接著的詞, 即「耶穌基督」,因此祂被稱為「真神」。 然而在首句裡,父神兩次被稱為「真實的」,於是我們會想,或者「真神」一詞指父神。誠然,在約翰福音17:3「一位真神」指父神,而非耶穌基督。然而約翰一書5:20次句的「永生」也許有助解開謎團。 在約翰福音裡,耶穌兩次自稱為「生命」 (約翰福音11:25;14:6), 而父卻沒有這樣稱呼。 而約翰福音6:57提到「永活的父」,可見父是子生命之源。似 乎按約翰用語,父或子都配稱「生命」,也可稱為「光」(約翰一書1:5;約翰福音8:12。留意約翰書信稱父為光,而約翰福音則稱耶穌為光)。似乎約翰一書5:20裡的 述語「永生」,其主語應為耶穌基督, 因為八節經文之前 (5:12) 作者說: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 再者,既然首句以基督徒住在父神裡作結, 如果次句指信徒與耶穌的關係,就避免了同義反覆。 將所有因素合起來看,似乎 約翰一書5:20是稱耶穌為神,這在約翰著作裡也很常見。 [48] 約翰二書 恩惠,憐憫,平安從父神和 他兒子耶穌基督 在真理和愛心上必常與我們同在!(約翰二書3) 耶穌是「父的子」或「神的兒子」,這概念常常被誤解。其實這稱謂確認了基督的神性。 穆斯林駁論: Zaatari說: 他們〔猶太人〕相信 神的兒子 並無神性,認為彌賽亞不是神。當耶穌說我是基督,是 永生神的兒子 時,不代表他具神性,只證明我們的立場,即 神的兒子是公義的審判官,是僕人和是彌賽亞 ,來拯救他的子民…[49] 基督徒回應: 似乎Zaatari認為耶穌稱為神的兒子,等於舊約裡稱其他人為「神的眾子 」一樣,這並非耶穌的獨一頭銜。他認為新約裡「神的兒子」這個稱謂只是指公義的審判官,神的僕人與彌賽亞。 如果猶太人真認為「神的兒子」只是神僕、公義判官的稱謂,如果新約聖經真的持此立場,為何約翰一書說耶穌是神的獨生子呢? 神差 他獨生子 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約翰一書4:9) 神的兒子是耶穌的獨特稱謂,指惟有耶穌具備神的本質,與父神有獨特關係。耶穌並非神身生的子,而是指祂的基督身分(即耶穌維持祂的神性)。第二,如果猶太人認為神的兒子不過尋常稱謂,並沒有神性含義,為何在約翰福音5:18裡,當猶太人知道耶穌稱為神兒子後,即理解祂自稱與父神同等? 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 ;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 稱神為他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 (約翰福音5:18) 明顯地這些猶太人與Zaatari的說法有異。耶穌自稱神的兒子,猶太人並不以為只代表祂自稱公義判官、神僕或彌賽亞等。經文說他們聽見這話,認為祂自以為與神同等,耶穌自稱神子就是褻瀆,單單因為這句話他們就想殺祂。馬可福音14章記載耶穌受審,當祂確認自己是神的兒子後,大祭司立刻撕裂衣服,想判祂死!如果這只是尋常稱謂,猶太人不會那麼激動。可見稱耶穌為神的兒子,並不僅指祂是神僕,或稱祂為義,儘管耶穌的確謙卑自己;這是帶神性的頭銜,指耶穌是獨生子。因此約翰二書3確認基督的神性。更重要的是,耶穌自己就曾否定「子」一詞等於「僕」: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 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8:34-36) 可見僕人與兒子地位不一樣。 再者,耶穌在下面的比喻裡,也分別祂身為愛子、與先知作為神僕,兩者與神的關係: 耶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到了時候,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裡,要從園戶收葡萄園的果子。園戶拿住他,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再打發一個僕人到他們那裡。他們打傷他的頭,並且凌辱他。又打發一個僕人去,他們就殺了他。後又打發好些僕人去,有被他們打的,有被他們殺的。 園主還有一位是他的愛子,末後又打發他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 不料,那些園戶彼此說: 這是承受產業的。 來吧,我們殺他,產業就歸我們了!於是拿住他,殺了他,把他丟在園外。(馬可福音12:1-8) 比喻裡的園主指神,據舊約,被派去的僕人是神的先知: 自從你們列祖出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今日,我差遣 我的僕人眾先知 到你們那裡去,每日從早起來差遣他們。(耶利米書7:25) 我從早起來差遣我 的僕人眾先知 去說,你們切不要行我所厭惡這可憎之事。(耶利米書44:4。另參25:4;26:5;29:19;35:15) 按上述討論,可見耶穌相信祂不僅是神僕,基督實際上相信他是神的愛子,獨一的承繼人,神擁有的,都為祂所有。 有趣的是,Zaatari竟然接受耶穌稱為神子,而這其實是古蘭經所禁止的-儘管古蘭經其實不理解基督徒所說神子的真義。 猶大書 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神的恩變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 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 。(猶大書4) 這裡稱耶穌為「我們的主宰」和「主」( Kyrios )。這使基督的地位凌駕萬物,因為耶和華是所有信徒的主宰與主。耶穌必然是耶和華。說耶穌超越所有人,祂是神自己,違反了伊斯蘭的認主獨一,包括統治獨一,並真主尊名與特質之獨一。據穆斯林言,惟有安拉是信士的主宰與主;可見耶穌是神。 穆斯林駁論: Zaatari認為: 若然的話,就有問題。因為經文說耶穌是他們惟一的主宰與主,這是甚麼意思?意思就是,沒有別的主宰與主,就是說聖父聖靈都不是主宰與主,我們不能敬拜祂們。[50] 基督徒回應: 雖然Zaatari並沒有回應認主獨一問題,他卻是隱然承認猶大教導說,耶穌是主宰與主,確認了基督神性。Zaatari然後說猶大無論如何都錯了,因為他相信惟有耶穌是主宰與主,如此就排除了聖父與聖靈。換言之,他認為猶大教導說,聖父與聖靈並非我們的主宰與主。但這是猶大的用意嗎? 猶大肯定、也有以下前設,就是聖父聖子皆真神,並用各種神聖稱謂同時稱呼兩者,即:稱父為神,稱耶穌為主,是耶和華的意思。 再者,雖然猶大不多談聖靈,但也確定了祂的神性: 這就是那些引人結黨、屬乎血氣、 沒有聖靈 的人。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 在聖靈裡禱告 。(猶大書19-20) 不信的人,就是那些沒有聖靈的人,可見信徒是有聖靈的。而真基督徒,就是那些在聖靈裡禱告,讓祂指引的人。如果要各方信徒能同時與聖靈聯繫,祂必然無所不在。既無所不在,祂就是神,因為惟有神是無所不在的(參詩篇139:1-12;耶利米書23:23-24;阿摩司書9:2-4)。 此外,也有其他經文說聖靈是永恆的: 況基督藉著 永遠的靈 ,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希伯來書9:14) 聖靈既是永遠的,祂就是神,惟有神是永遠的。 聖靈也是教會的主,因為祂給基督屬靈身體各成員分派不同任務,甚至決定他們何時出發、到哪裡去: 彼得還思想那異象的時候, 聖靈向他說 :有三個人來找你。 起來,下去,和他們同往,不要疑惑,因為是我差他們來的。 (使徒行傳10:19-20) 安提阿的教會中,有幾位先知和教師,就是巴拿巴和稱呼尼結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與分封之王希律同養的馬念,並掃羅。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 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做我召他們所做的工。 於是禁食禱告,按手在他們頭上,就打發他們去了。他們既 被聖靈差遣 ,就下到西流基,從那裡坐船往塞浦路斯去。(使徒行傳13:1-4) 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細亞講道 ,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 耶穌的靈卻不許 。(使徒行傳16:6-7) 可見耶穌是主宰與主,並不排除聖父與聖靈。反而祂對所有信徒、甚至一切受造的主權,是與聖父、聖靈同享的;新約聖經強調、也確定三位的神性。 最後,留意Zaatari並不否定耶穌稱為主宰與主。雖然他顧左右而言他想轉移視線,但據上述討論我們可見,猶大書的確教導基督具備神性,認為耶穌有神的屬性,與聖父、聖靈同等。穆斯林不能理解,就轉換話題,卻是言不及義。 啟示錄 據約翰所說,所有受造物都像敬拜神一樣敬拜耶穌: 他既拿了書卷,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長老就 俯伏在羔羊面前 ,各拿著琴 和盛滿了香的金爐;這香就是眾聖徒的祈禱。 他們唱新歌 ,說: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 我又看見且聽見, 寶座與活物並長老的周圍 有許多天使的聲音;他們的數目有千千萬萬 , 大聲說: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 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 我又聽見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滄海裡,和天地間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說: 但願頌讚、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 羔羊 ,直到永永遠遠!四活物就說:阿們!眾長老也俯伏敬拜。(啟示錄5:8-14) 經文有兩點值得留意: 耶穌享受與神同等的榮耀;如果祂只是受造物,無論地位多高,這都是拜偶像。 各方受造都在敬拜/或將敬拜神和羔羊-即耶穌,這是定論,是有力見證,證明基督非受造,與一切受造有別。在創造主-受造物分野裡,祂處於創造主的一方。 另外得留意,據啟示錄22:6,主是眾先知和被感之靈的神,祂差派他們。可見天使是大能神差派的。然而在同一章16節卻說,耶穌差派天使! 天使又對我說:這些話是真實可信的。 主就是眾先知被感之靈的神,差遣他的使者, 將那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僕人。(啟示錄22:6) 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 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啟示錄22:16) 穆斯林駁論: 這討論是Shamoun弟兄與Zaatari辯論基督神性時,在末段提出的。[51] 然而Zaatari根本沒有嘗試回答。我也找不著穆斯林處應這問題的有關文章或錄音。 總結: 新約聖經已清楚見證,幾乎所有新約書卷(除約翰三書,因篇幅太小)都教導基督的神性。本文展示出,穆斯林護教家儘管出盡法寶掩蓋聖經的見證,但事實上,新約幾乎每卷書都教導耶穌是神,每卷書都有不只一節經文確認基督的神性。因篇幅所限,本文只能每卷書挑一節經文來討論,其實還有更多經文印證。讚美神-聖父、聖子、聖靈。阿們。 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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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i Zaatari vs. Sam Shamoun Debate: Is Jesus Go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CjOuC1pZ0U 這篇文章翻譯自Keith Thompson的在線文章?A Case for the Deity of Christ in Light of Muslim Objections? http://answering-islam.org/authors/thompson/case_for_deity.html
- 41-23第二二章 篡位先知、偽聖靈、偽福音書與偽道統
第二二章 篡位先知、偽聖靈、偽福音書與偽道統 第二二章 篡位先知、偽聖靈、偽福音書與偽道統 知己知彼:面向穆宣挑戰的辯道護教 書 (一)申命记18:15-19 — 不像摩西的篡位先知 (1)引言 穆斯林辩称申命记18:18节“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摩西〕”的那一位先知乃是指伊斯兰的穆罕默德。但按正确释经准则,这位先知绝对不会是穆罕默德,而肯定是指耶稣基督。且先细读相关经文如下: 申18:15-19,“15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16正如你在何烈山大会的日子求耶和华你神一切的话,说,求你不再叫我 听见耶和华我神的声音,也不再叫我看见这大火,免得我死亡。17耶和华就对我说,他们所说的是。18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19谁不听他奉我名所说的话,我必讨谁的罪。” (2)上述经文的背景与涵义 有关背景乃出现于出埃及记19:9-25。当年耶和华呼召摩西上西奈山,要藉着他颁布律法予以色列人。摩西上了山,以色列人等候在山脚下,不得越过已定的界限,否则会被击死。山上则有雷轰、闪电和密云,并且角声甚大,营中的百姓尽都颤抖。西奈全山冒烟,山的烟气上腾,如烧窑一般,遍山大大地震动。众百姓见了如此情景都吓破了胆! 于是以色列人在出埃及记20:19向摩西恳求,“......求你和我们说话,我们必听,不要神和我们说话,恐怕我们死亡。” 按此要求,耶和华藉着摩西宣告了申18:17-18的应许:“17耶和华就对我〔摩西〕说,他们所说的是。18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摩西〕。” 穆斯林辩称:摩西结婚生子,带兵遣将,厮杀沙场;耶稣都没有这些,而先知穆罕默德都有,因此这应许乃成全在穆罕默德身上!但正确的释经进路揭露穆斯林这样的注解离道甚远!申18:15-19背景显示有关应许全然无关结婚生子或厮杀沙场,乃关乎耶和华与祂子民以色列人的沟通模式。耶和华从西奈山于地震、雷轰与烈焰中直接向他们显现说话,他们受不了。他们恳求耶和华透过像摩西的一个“中保先知”(mediating prophet)与他们说话沟通。他们所祈盼的先知,乃是要像摩西般与上帝有亲密关系、直接从祂领受信息并满心柔和谦卑地向同胞传递者。上帝应允了以色列人的要求。 (3)到底这位应许中的先知是谁? 答案是非耶稣基督莫属!圣经宣示主耶稣是上帝儿子,也是位大先知;伊斯兰不单承认耶稣是位大先知,且给予十分的尊重(参 太3:57,21:46;路24:19;约6:14等 / 古2:136;5:46;3:45等)。按民数记12:6-8,摩西作为先知有个特点如下:“6耶和华说,你们且听我的话:你们中间若有先知,我耶和华必在异象中向他显现,在梦中与他说话。7我的仆人摩西不是这样,他是在我全家尽忠的。8我要与他面对面说话,乃是明说,不用谜语,并且他必见我的形像......” 先知摩西的独特点是他乃是“与耶和华面对面说话”,并且“见耶和华的形像”。 上述经文显示摩西与上帝的亲密关系。在这层面谁像摩西呢?当然除了耶稣基督别无他者。其实主耶稣比较摩西更与上帝有更密切关系,彼此不单是面对面(panim l’ panim)、口对口说话,更是心心相印、如同一体;约10:31:“我与父原为一”、“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参 民12:6-8、49-50;14:6-11)。耶和华与摩西乃是直接对话,不需藉着异象异梦;而主耶稣本身就是神的话 — “道成肉身”直接向人彰显圣天父的旨意!但在伊斯兰,阿拉并不直接与穆罕默德对话,而是藉异象异梦、天使吉卜利勒(加百列)或人形使者,岂不是远远不如摩西 —— 啥有像他? 另者,民数记12:3说,“摩西为人极其谦和,胜过世上的众人。” 以色列人向耶和华要求一位像摩西一样谦和的先知为他们与神之间的中保。在耶稣基督身上,世人看到了一位其实比摩西更为谦和的救赎中保。马太福音11:28,“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29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 整本古兰经所展现的穆罕默德绝对不是这样,乃是满口威吓,时时驱动信士为他和阿拉进行圣战,直到临终。按穆氏,天园乃是在刀剑的阴影之下! 还有,申命记34:10-12论摩西的职分说:“以后以色列中再没有兴起先知像摩西的;他是耶和华面对面所认识的。11 耶和华打发他在埃及地向法老和他的一切臣仆,并他的全地,行各样神迹奇事,12又在以色列众人眼前显大能的手,行一切大而可畏的事。” 古兰经也记载耶稣基督行了许多神迹奇事,如医治瞎子与麻风病患,叫死人复活等(古3:49-50等)!比较之下,穆罕默德在这层面乃是无善可陈;伊斯兰岂能篡夺“主耶稣为那像摩西之先知”的宝座呢? (4)其他经文论证“像摩西”者是耶稣基督 显然论到“像摩西”者时,肯定是指耶稣基督而非伊教先知。除了上述关键性论点,还可加上: a. 第15节经文明说“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这“你们弟兄”肯定是指以色列人。这也是拣选君王和祭司的基本条件 — 都必须是以色列人(参 申17:15、18:1-2)。穆罕默德不是以色列人弟兄,而是敌对的阿拉伯人。申命记17:15节特别交代不得选立外人为王;立作祭司和先知者理当更为严谨。b. 摩西禁食四十昼夜;主耶稣也禁食四十昼夜。c. 摩西诞生时面对暴君的杀害却蒙神保守带进埃及王宫避难;主耶稣诞生时也面对暴君的追杀却蒙保守带到到埃及避难。 d. 结果两者都可说是从埃及出来拯救同胞。e. 摩西在西奈山颁布律法时 有神发声作证;耶稣则在约旦河受洗时刻有圣父发声作证。f. 两者都为上帝子民订立血约:摩西是在逾越节前夕和西奈山下,基督是在受难前夕与十字架上。g. 摩西见证上帝从天降下吗哪,耶稣则把饼和鱼巨量化,并以自身作为门徒的天粮。h. 摩西下山时满脸荣光,耶稣在山上变相时浑身发光。i. 摩西手下的七十长老领受圣灵,耶稣则是赐下圣灵给所有门徒。j. 摩西一生舍己为拯救同胞以色列人,主耶稣更是如此。k. 摩西的男女关系光明磊落,主耶稣更是如此。l. 摩西从未被邪灵干扰,主耶稣更是驱魔赶鬼等等。 反观穆罕默德却几乎把摩西的法则都颠覆了!例如流血赎罪是摩西祭祀制度的核心信仰与功修,被穆罕默德毫无交代地废弃了;亚伯拉罕藉着以撒所传承的约,被以实玛利取代了;守安息日的天命被星期五的敬拜所代替了;敬拜中心从耶路撒冷被篡改为麦加。摩西的律法书在无具体确据下被控篡改而否定了。实际上,穆氏是敌对摩西而非像摩西! 比较摩西和耶稣,伊教先知甚怕污鬼邪灵,也曾受到污鬼邪灵干扰。他的男女关系与性生活更是乱七八糟。摩西禁止男穿女装,穆氏却说他穿上女装躺卧在阿伊莎床上是为方便领受天启!更要命的一点:摩西和耶稣出生入死为拯救以色列同胞,穆氏却至死仇犹,企图把他们都消灭,直到世界末了!上述各论点都有权威性经典与圣训的支 持,在本书其他部分也有所提述,故不在此赘述。 (5)古兰经证明摩西所预告的“末后先知”非指穆罕默德 其实根据古兰经的启示,摩西有关“末后的先知”之预告绝非穆罕默德,甚至有古兰经文为证!古61:6,“当时,麦尔彦之子尔撒曾说:‘以色列的后裔啊!我确是真主派来教化你们的使者,他派我来证实在我之前的《讨拉特》,并且以在我之后诞生的使者,名叫艾哈默德的,向你们报喜。’” 针对本节画底线的字句,按伊本‧凯西尔注解,耶稣乃是说:“即《讨拉特》曾预报我〔尔撒〕出世的消息,我本身就已经验证了《讨拉特》关于我的预报,我也要预报我之后即将出世的一位先知。他是一位阿拉伯的麦加的不识字的先知、使者。尔撒是以色列后裔的所有先知的封印者。” 伊本‧凯西尔讲得很清楚:《讨拉特》即旧约所有先知的预言都指向尔撒/耶稣基督,成就在祂身上,因“尔撒是以色列后裔的所有先知的封印者”,接着再由耶稣预告阿拉伯先知穆罕默德的来临。简单地说,按古兰经文,《讨拉特》〔旧约〕中的摩西等先知预告耶稣;耶稣则预告穆罕默德。按此逻辑,所有把旧约预言〔当然包括申18:15-19的预言〕套现在穆罕默德身上的说辞都是违背古兰经启示的歪理![[1]] 至于经文下一段 说耶稣预告将来的穆氏,那不过是穆氏一厢意愿的讲法,1,400年来都拿不出任何可信凭据。 (6)应许早已成就在耶稣基督身上 如此这般,怎能说穆罕默德是个像摩西的先知 —— 即使这一直是他个人的一厢意愿(另参 古7:157)?可惜穆斯林都从不客观研究和接受事实,只会强词夺理,自说自是地“篡位”。话说“篡位”,其实穆罕默德已迟到了约600年,因为按彼得在基督复活后的五旬节宣告,申18:18的应许早已是成就在耶稣基督身上!使徒行传3:22,“摩西曾说,主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们兴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们所说的,你们都要听从。” 彼得乃藉此呼吁同胞悔改归信基督;司提反也向众人作出同样见证(参 徒7:37)。 (二)无凭无稽的篡位使者“保惠师 — 圣灵” (1)引言 主耶稣在受难之前预告门徒祂复活升天后将赐下圣灵。约翰福音14:16-17、26节,“16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17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他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26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 (2)穆斯林说主耶稣所预告的圣灵乃是穆罕默德 有关此谬论可根据上段经文〔特别是画线部分〕加以质询:a. 伊斯兰接受上帝是主耶稣的父么?b. 是否接受穆氏是经耶稣向父祈求才诞生的?c. 穆氏之外的另一个保惠师是谁?d. 按伊斯兰,“圣灵”(roh qudus)是指天使吉卜利勒(加百列),何时摇身一变成为穆罕默德?e. 世人不能见穆氏也不认识他 — 难道伊教先知是隐身且神秘的?f. 他真有永远与信士同在且住在他们里面?g. 穆氏叫信士想起耶稣所说的那些“一切话”?接着可根据以下经文进一步询问: 约翰福音16:7-15,“7......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他来......13.......因为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他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14他要荣耀我,因为他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15......他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 约15:26,“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他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 使徒行传1:8节,“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作我〔耶稣基督〕的见证。” h. 穆斯林相信先知穆氏是主耶稣差来的么?i. 是否接受穆氏的教导都是从耶稣听来的?j. 穆氏传教是荣耀自己呢还是荣耀耶稣?是为自己作见证呢还是为耶稣作见证?穆氏是如何降临在耶稣众门徒身上,并给他们加力为主耶稣作见证?难道主耶稣所应许的圣灵需要等待600年后的穆氏才体现?实际上,伊斯兰的先知乃是全然颠覆了新约圣经为主耶稣所作的见证。上述询问揭露了伊斯兰把圣灵套用在穆氏身上是何等的无稽荒谬!! (3)伊斯兰宗教徒为何会提出那么无稽荒唐的言论? 原因在古兰经61:6节的一段话:“当时,麦尔彦之子尔撒曾说:‘以色列的后裔啊!我确是真主派来教化你们的使者,他派我来证实在我之前的《讨拉特》,并且在我之后诞生的使者,名叫“艾哈默德”(Ahmad)的,向你们报喜......” 穆民认为耶稣所预告的这位“艾哈默德”就是伊教先知“穆罕默德”(Muhammad)。在阿文“Muhammad”和“Ahmad”具有共同字根“HMD”,其涵义跟“称颂/赞美”有关。 但“Muhammad”跟主耶稣所应许的“圣灵” — 希腊文“paracletos”有什么相关呢?“Paracletos”具有“被召同在者”的涵义〔由“para • 平行/同在”和“kalein • 呼召”两个字组成〕。这“被召同在者”(called to stand along/beside – parallel)可以是“助手”(helper)、“护卫者/保惠师”(protector)、“安慰者”(comforter)、“指导者”(teacher/counselor)、“辩护者”(advocate )等相关意思,即按个人需要而给予帮助者。这就是为什么在不同英文圣经译本各个名称都曾派上用场。 (4)穆斯林说主耶稣的预告遭篡改 穆斯林辩称,约翰福音的“保惠师/安慰者” — 希腊文“paracletos”〔拉丁文“paracletus”、英文直译“paraclete”〕原本是“periclytos”。“Periclytos”具有“称颂/著名”(praised/famous)的含义,而“穆罕默德”(Muhammad)这名字就含有这个意思。为此是基督教徒把福音书中原本的“periclytos”篡改为“paracletos”,以否定耶稣为穆罕默德所作的预言。 (5)无中生有的指控 但事实上从古至今所有约翰福音的古抄本与残篇都是写着“paracletos”而非“periclytos”,千多年来也从无穆斯林能拿出任何凭据以支持他们无中生有的指控。希腊文子音(consonants)和母音(vowels)都写得清清楚楚,因此书写的“paracletos”字眼绝无差错,因每个字母都可确认。 内含“paracletos”经文的最早残篇有第二世纪的Papyrus 66〔包括约6:35~14:26、29-30,15:2-26,16:2-4、6-7,16:10~20:20等经文〕。在源自公元约200的Bodmer P75之约14:9-26残片中,第16和26节也是“paracletos”。第四世纪的西奈古抄本(Codex Sinaiticus)和梵蒂冈古抄本(Codex Vaticanus)以及第四世纪末/第五世纪初的亚历山大古抄本(Codex Alexandrinus)莫不如此。 按威廉‧坎贝尔(William Campbell),“periclytos”字眼曾出现于主前第十世纪的荷马史诗《伊利亚特》(Iliad)和《奥德赛》(Odyssey),但新约时代通用希腊文全没出现,七十士译本的希腊文也没有。因此穆斯林的指控毫无抄本和语文学的凭据。最早引述“paracletos”的初期教会教父是安提阿教长伊格纳丢(Ignatius)约于107-112年间写给腓立比教会的一封信。第二世纪爱任纽(Irenaeus)等的著作也引用“paracletos”,但都同样不知什么“periclytos”。[[2]] (6)灵修课所用的字眼非指穆罕默德 第八世纪伊本‧易司哈格在他的《使者生平》引用一出现在巴勒斯坦某灵修课(lectionary)称保惠师为“munahhemana”(英译Comforter)者;他说在叙利亚文“munahhemana”就是“Muhammad”的意思。这记录显示在当年已经有穆民企图在“保惠师”的名堂上打主意。但按翻译《使者生平》的学者Guillaume评论,在叙利亚文“munahhemana”意思乃赐生命或叫人复活者,并无“Muhammad”(颂赞/著名)涵义。[[3]] 其实所有叙利亚文圣经译本都是按希腊原文使用“parakletos/paraclete”字眼,而这早已经是希伯来 – 亚兰文世界的传统。同时,在伊本‧易司哈格年代也没人借此控诉说基督教徒篡改相关经文。上段已说明“munahhemana”是取自一教堂灵修课而非任何版本圣经,何况其涵义也异于“Muhammad”。穆斯林不会把其先知说成是赐生命或叫死人 复活者吧!结论是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把“圣灵/保惠师”说成是先知穆氏乃是无凭无稽且荒唐的! (三)颠覆正典的欧洲中古伪经《巴拿巴福音》 自从伊斯兰创始的1,400年来,穆斯林指控说新旧约圣经〔当然包括新约的四福音〕都造假,唯一可靠的天经是穆罕默德所领受的古兰经。近百多年来,按一般穆斯林的提述,福音书方面唯一未曾被篡改的真福音书乃是曾与保罗发生争执的巴拿巴所流传下来的《巴拿巴福音》(Gospel of Barnabas)。但客观学者从这本所谓“真福音书”的内证与外证可轻易揭露《巴拿巴福音》真相,原来它是不折不扣、源自中古世代(约15~16世纪)欧洲〔意大利或西班牙〕的一部赝品;有外证与内证为凭据。 外证显示古代根本就没有这样一本伊斯兰教化的《巴拿巴福音》;它乃中古晚期赝品: (1)此“福音”的最早抄本是用拉丁文书写,后流传至荷兰,并于公元1709由普鲁士的一位皇家顾问克瑞默(J.F. Cramer)所拥有。后来它辗转收藏在维也纳的奥地利国家图书馆(Imperial/National Library of Austria)至今。在此之前,没有多少人注意到这本书。它乃是在1907年由Laura和Lonsdale Ragg把它翻译为英语后才流传各处。 (2)东方研究学者兼律师乔治‧谢尔(George Sale)于公元1734英译的古兰经序文中曾提到《巴拿巴福音》的另一抄本,说它是用西班牙文写的;但这抄本早已失传,因此后人只能从谢尔的译本序文得到一些相关资料。按谢尔所说,此西班牙文抄本是从拉丁文翻译过来,而翻译者名为慕斯达发(Mustafa de Aranda),是一位西班牙的伊斯兰教徒。无论在拉丁文抄本或西班牙文抄本都没有读到说有希腊文或阿拉伯文抄本存在的记录。 (3)据说西班牙文抄本的序里头记载有如下的一段故事:有个意大利神甫范‧玛瑞安(Fra Marino)从古代教父爱任纽读到一部称为《巴拿巴福音》的著作,提述巴拿巴抵挡保罗所传的福音,因此很期盼亲睹该作。有一次他潜入教宗西斯笃五世(Sixtus V)的图书馆,见教宗在沉睡。浏览图书时,他意外地发现该《巴拿巴福音》且把它偷了,读后改教成为穆斯林。 (4)以上故事很可能是翻译者慕斯达发编造的。现存的拉丁文抄本并没有这样的一段故事。它也可能是范‧玛瑞安〔若真有其人 —— 天晓得!〕约于西斯笃五世(任期1585-1590)年间或是更早期的某个匿名穆斯林〔或改教者〕捏造的。至于那本“偷”出来的抄本是用何语文书写、其内容如何等都没有任何交代;就只是这样的一个名称与故事。无论如何,现存的此书内容清楚显示它是个如假包换的伊斯兰教宣传品。 (5)在伊斯兰方面,最早具体点名提到《巴拿巴福音》的是突尼西亚(Tunisia)的戴比利(Ibrahim Taybili)。他约于公元1634说有关耶稣预告穆罕默德的记录,可从《巴拿巴福音》 得到亮光。戴比利可能指的是当年收藏于西班牙马德里(Madrid)的Morisco BNM MS 9653抄本〔“Morisco”指15世纪末西班牙恢复天主教统治后被逼改教的前穆斯林〕。这显示此伪福音书必然是某个匿名穆斯林〔或改教者〕所撰编的。 (6)《巴拿巴福音》溯源:据说第四世纪教宗哲拉修一世(Gelasius I)曾在他的谕令〔第六世纪有学者加以扩写为Decretum Gelasianum的〕提到一部以此命名的拉丁文伪经。又据说第七世纪的希腊文《六十书目》(List of the Sixty Books)也列下一本同名伪经。两者都引用巴拿巴的名字但内容与表达形式各异,并且与伊斯兰全无关联。 (7)第二世纪的《巴拿巴书信》(Epistle of Barnabas)乃是一部基督教会的灵修著作,同样与伊斯兰无分无关。另有一部著于约公元431后、称为《巴拿巴行传》(Acts of Barnabas)者,内容乃讲述巴拿巴的宣教、殉道与埋葬。据说在公元478,塞浦路斯的大主教安德弥欧(Antemios)曾梦见巴拿巴的坟墓在某山洞内,结果真找着并发现其骸骨胸口处还置放着一部正典的马太福音古抄本。 据说约于公元500安提阿的斯维录教长(Severus)曾加以审核,且确定真的是马太福音抄本。按第11世纪拜占廷历史家乔治‧卡勒诺斯(Georgios Kadrenos)所记,当年尚存留于朝廷司提反堂的一部大楷希腊文马太古抄本即取自巴拿巴墓穴者,但日后在战乱中遗失了。无论如何,它绝非后来伊斯兰宗教化的伪经《巴拿巴福音》。 (8)在谢尔提到所谓《巴拿巴福音》之前的一千多年,伊斯兰教的护教士从未曾有具体提述这伪福音书的。他们历来从不间断攻击正典福音书,却不知道也未曾只字引用这本伊斯兰宗教化伪福音书为武器。所谓的《巴拿巴福音》乃是在其英文译本问世后才被大事引用宣传。从外证看来,可确定当下流传的伪经《巴拿巴福音》只能追溯到中古世代西欧的拉丁文和稍后的西班牙文版本,以及近代翻译的阿拉伯文、英文等译本。它完全没有古代希腊文、希伯来文、亚兰文或叙利亚文版的蛛丝马迹,怎能是出自古代的巴拿巴? 内证层面 较深入研究伪经《巴拿巴福音》的内容可确定它实在是中古世代的赝品。看来其作者无论对基督宗教或伊斯兰教的认识都有些偏差,且摆明了撰编这伪福音书的目的乃在于打击基督宗教和宣传伊斯兰。其内容犹如一部四福音合参加入伊斯兰的信息。相信编者是个由基督宗教改信伊斯兰教的人物,类似[失落的]西班牙抄本所提到的范‧玛瑞安。这人可能本是15世纪中叶西班牙王国恢复基督宗教统治后被逼改教的穆斯林,过后再回归伊斯兰教,且存心不甘而撰编这“伪福音”〔下文以此为简称〕以作破坏与报复。 内证显示《巴拿巴福音》是中古欧洲〔出自意大利或西班牙〕的伊教产品,凭据如下: 《巴拿巴福音》伪称巴拿巴是十二使 徒之一,且自称即此伪福音书作者(第14、221章)。伪福音冒用使徒巴拿巴的名堂,把保罗与巴拿巴之间曾发生的一项争执谬称为是福音真理的争论,以鱼目混珠骗人。其实二使徒之间的争执绝对无关信仰,纯粹是可否携带马可为宣教伙伴的人事纠纷(参 徒13:13;15:39-40)。其实除了那一场纠纷,在福音使命上保罗与巴拿巴乃亲密战友(参 徒9:20、27,11:25-26,13:1~15:35)。他俩都反对犹太主义所坚持的,即外邦人归信基督需受割礼(徒15:1-2;加2:1-3),这点显然与伊教对立;《巴拿巴福音》却说不受割礼者不能进乐园(第23章)。 伪福音第十章谓耶稣30岁时在橄榄山被千万天使环绕,并从加百列领受一面明亮镜子和一部福音。这两者都深深内化在祂心里,给祂满满的智慧与启示。这一点显然有意在领受“天经“上把耶稣跟穆罕默德同类化。从此耶稣乃离家出走,到处传道。但伪福音各层面内证显示它应是在欧洲14~15世纪期间撰编的一部伪经,而非什么天启经典。一些相关凭据略述如下: (1)按伪福音第82~83章,耶稣说“禧年”(Jubilee)是每百年临到一次。但按旧约圣经,禧年是每50年临到一次。在公元1300卜尼法斯八世(Boniface VIII)任教宗时期,禧年乃被定为百年才庆祝一次。然而,教宗克莱门特六世(Clement VI)在公元1350便加以庆祝。因此相信《巴拿巴福音》应该是写于1300后,也应该是比意大利文学家但丁(Dante,1265-1321)晚出的作品,因其文字表达受但丁影响。 (2)来自 但丁《神曲》(Divine Comedy)的影响之例子有:“false and lying gods • 虚假和说谎的神”(《巴拿巴福音》第78、217章;比较Inferno: Canto 1)、“raging hunger • 猛烈的饥饿”(第60章;Inferno: Canto 1)、“condemned it to hell and to intolerable snow and ice • 判入地狱及不能忍受的雪与霜”(第106章;Inferno: Canto 28)等。两者都说地狱有七层,罪有七大样,惩罚也有七种(第135章)。伪福音跟着但丁说天有九层,一层比一层大,乐园是在第九层之上(第105、178章),但按古兰经天乃有七层(古2:29;17:44等)。在这一点上,它与古兰经冲突。此外,两者都提到信士到地狱观看罪人受刑罚的境况。 (3)另者,伪福音似乎反映中古欧洲的景观多过第一世纪的以色列。例如:它的夏天是意大利式的“很美,万物结果”,而非中东式的酷热干燥(第169章)。其中熟练的采石工人(第109章)更像是在欧洲而非以色列。它也把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说成拥有整个抹大拉(Magdala)和伯大尼(Bethany)村镇,类似中古欧洲的封建地主(第194章)!它说祭司骑马,但犹太祭司不骑马;它还描绘滚动的木制酒桶,但犹太人是用皮袋装酒;书中也讲到两个情敌的决斗(第93、99、152章)等等。 伪福音所引用的圣经经文,都取自耶柔米的《拉丁通俗译本》(the Vulgate;完成于第四世纪下半叶〕。第40章所讲到的每年四十天大斋戒〔为纪念耶稣的受难〕,也是在中古世代才盛行。第164~166章强烈抨击“前定”为法利赛人搞出来的鬼魔教义,同时强烈主张自由意志与个人责任;这显然是受欧洲中古基督宗教神学 影响,与传统伊斯兰神学有所违背(参古76:30-31)。上述反映的似乎更多是中古欧洲的社会与神学景观。 (4)伪福音对巴勒斯坦史地显然不熟悉:例如它说耶稣“乘船”到拿撒勒,有许多海员传述祂的事迹(第20章);又说耶稣“上到”迦百农(第21章)。实际情况恰是相反!作者错以为拿撒勒甚至耶路撒冷都处在湖边(第151章);其实它们都在山地。按此伪经,但以理被掳至巴比伦时是两岁;但按圣经尼布甲尼撒作王第二年得梦,难道但以理三四岁就得以为王解梦?它夸大说以色列曾有144,000个先知,其中10,000个乃被耶洗别所杀(第17~18章),但都空口无凭。它还说耶稣诞生时彼拉多担任犹太巡抚,但彼拉多是在公元26才上任的。 (5)又按伪经的叙述,当年有人说耶稣是神,有人说祂是神的儿子,也有人说祂是先知;这三派各有20万军队,结果彼此争论而都集合在米斯巴(Mizpeh)且险些大打一场,最后由耶稣出面化解。但当年驻扎在巴勒斯坦一带的罗马军人总数或只有三几万,何来60万与耶稣相关的神学派系(第91章)?更怪的是大祭司等大人物因听说耶稣行大神迹,又是神/神的儿子,特地前来要跪拜耶稣,结果遭祂禁止,并宣告自己只是人(第93章)。 伪福音说在古代迦南地就有了寻求真道的法利赛人;他们乃以远古的先知以诺为效法榜样。先知以利亚曾为法利赛人写了一本真道小册传授行为守则。在以利亚时代曾有17,000个真法利赛人集居于十二座山,每个都敬畏上主, 禁欲修道施舍。在耶稣时代有100,000个,但在千人中却找不到一个敬虔的(第145~150章)。以上叙述都显示伪经作者对以色列史地文教的无知。其实法利赛人乃发源于主前约200年的一个律法主义教派。 (6)伪福音还讲些神奇怪诞的故事:例如按第35章,上帝造了一块泥,把它搁在一旁二万五千年,计划从中造出144,000个先知;又说上帝在早六万年之前已创造了穆罕默德的灵魂。魔鬼原本是个美丽的天使,当它知道将来真主将从这团泥土造出先知,并要天使尊崇他们,魔鬼感到嫉妒不服,乃吐口水在那团泥。加百列天使见了把那口水挖了出来,形成一个小洞,即人的肚脐;那美丽的天使和其跟随者也因此变成丑陋的魔鬼云云! 又按第40~41章原本蛇有脚,是乐园的一个掌门使者。魔鬼诱导它,藉进入它的肚腹行入园中引诱夏娃亚当,叫他们吃了苹果和玉米。吃禁果时亚当顿悟,快把手伸入喉咙至脖子的“亚当果”〔Adam’s apple的直译,指喉结〕处,但为时已晚,还好过后悔改。后来天使更砍断蛇的脚云云。第41章记载道,当亚当夏娃被逐出乐园时回头一看,见乐园门上写着大字:“只有一位真主,穆罕默德是祂的使者。” 为此他们乃引颈祈盼先知的早日来临。 (7)可挑战穆斯林:是信《巴拿巴福音》呢,或是古兰经?因为a. 按古兰经阿拉创造了“七层天”,但伪福音第105、178等章却说是“九层天”;b. 伪福音第3章谓马利亚生耶稣时并无痛苦,但古兰经则说她经历生产激痛(古19:23);c. 巴拿巴否认耶稣是弥赛亚,但古兰经却口口声声称耶稣为“弥赛亚”(al-Masih;古3:45等经文),而伪经的“引言”又矛盾地称耶稣为“基督”(Christ)!另一方面,在第97章穆罕默德自称为是弥赛亚,但在古兰经他从未以此自称。因此若巴拿巴伪经是正确的,则古兰经便为错误! 结论:明显的,《巴拿巴福音》是欧洲中古世代的一部赝品。书中内容显然混杂了许多不符事实与神奇怪诞的故事。其宗旨显然是为伊斯兰教作宣传。它只字不提为主耶稣开路作见证的施洗约翰,反而把耶稣说成是先锋,奉差预告以后将来临的穆罕默德(参 第11、17、39、42~43、46、55、70、72、92、96~97、212等章)。伪福音也宣称亚伯拉罕献上的是以实玛利(第43~44章)。 按伪经,耶稣乃像穆斯林一天祷告五次(第44章),并教导人念颂伊斯兰教的二句清真语(shahada;第39章)。耶稣并没有被钉死在十字架;是犹大作了祂的替死鬼(第112、216~217章)。耶稣没有成全救恩也没有复活,并自称不是上帝儿子,不是神也非弥赛亚;称耶稣为神或上帝儿子者反而被祂斥责咒诅(参 第42、53、70、72、82、92~93、96、128、198、222章等)。耶稣多次提名预告将会来临的穆罕默德(第44、54~55、112等章)。伪经批判说保罗传耶稣为上帝儿子和祂的死乃欺世惑众之作(第1、222章)。伪经《巴拿巴福音》绝对是一部企图用以颠覆基督福音的劣质赝品。[[4]] (四)用以篡夺救赎道统的伊斯玛仪/以实玛利 上帝应允亚伯拉罕与他后裔谓,将来要藉他赐福予全人类的救赎圣统绝对是从出自正系血统的以撒,而非出自旁系血统的以实玛利〔汉译古兰经称之为“伊斯玛仪”〕加以传承。相关的经文凭据与论述如下: (1)创世记12:1-3节 — 亚伯拉罕75岁时蒙召成为万族的祝福:“1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2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 接着在创15:1-23节,上帝矢言亚伯拉罕的后裔将领受从埃及河直到幼发拉底大河之地。 (2)创世记16:1-16节 — 亚伯拉罕86岁时从夏甲生以实玛利。在旷野耶和华应许夏甲:“10又说,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甚至不可胜数。11并说,你如今怀孕要生一个儿子,可以给他取名叫以实玛利,因为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 (3)创世记17:1-27节 — 亚伯拉罕99岁时,耶和华向他重申所立的约,并规定割礼为记号。耶和华应允撒拉怀孕生子:“18亚伯拉罕对神说,但愿以实玛利活在你面前。19神说,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取名叫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约。20至于以实玛利,我也应许你,我必赐福给他,使他昌盛极其繁多。他必生十二个族长,我也要使他成为大国。21到明年这时节,撒拉必给你生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 上段经文第18节显示亚伯拉罕对以实玛利的接受与关爱;在第20节耶和华应允将赐福使以实玛利成为强盛昌大。然而在第19和21节,耶和华明确地宣示将会与以撒〔而非亚伯拉罕所点名的以实玛利〕延续和坚定跟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创21:2-5节记载亚伯拉罕100岁〔撒拉90岁〕时才生以撒。上帝在创12:1-2节给他的应许,二十五年后才应验。 (4)创世记21:8-21节 — 记载夏甲和以实玛利被逐离开亚伯拉罕的悲剧。事缘于以实玛利对以撒的“戏笑”(第9节);经文没说明怎样的“戏笑”(mesahaq),相关用词可包含“戏弄/调侃”的意思。但一位年长14岁的少年对一位才断奶的幼童“戏弄”恐怕就是欺负戏弄。无论如何,所谓的“戏笑/戏弄”让撒拉看了很不开心,以致出手驱逐夏甲母子〔第10节;注意:是撒拉 — 不是亚伯拉罕更不是耶和华驱逐夏甲母子〕。第11节说亚伯拉罕为此家庭纠纷感到忧愁。耶和华安慰亚伯拉罕,重申祂会赐福使以实玛利成为大国(21:13、18),然而第12节再次确定“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5)创世记25:9-11节 — 叙述亚伯拉罕的死与埋葬〔在麦比拉洞〕,特别提到有以撒和以实玛利给父亲送终。第11节说亚伯拉罕死后,耶和华赐福以撒。至于以实玛利等旁系兄弟过后乃分道扬镳(创25:5-6、12-18),唯有以撒仍留居在希伯仑/迦南一带应许之地。关乎救恩历史的最大关键点是:按上帝的旨意,唯有以撒的后裔被指定为传承救恩历史的正统(创17:19、21,21:12;罗9:7-8)。耶稣在约翰福音4:22 确定说,“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 甚至古兰经29:26-27也提示唯有以撒(易斯哈格)和雅各(叶尔孤白)才是预言与经典的正统传人。上帝也恩待以实玛利,但无关正统信仰的传承(创17:20)。 (6)相关课题:到底上帝要亚伯拉罕献上给祂的儿子是以撒或者以实玛利?按创世记第22章的记载,清清楚楚的是以撒而非以实玛利,而献祭地点是在摩利亚山地而非靠近麦加的米纳(Mina)。古兰经37:99-111提述亚伯拉罕献上儿子,但没有提到童子的名字,也没有提到献祭地点。但紧接的37:112-113节提到童子以撒的名字,并提到亚伯拉罕和以撒共同蒙神赐福。古兰经第37章全都没提到以实玛利的名字。伊斯兰所谓亚伯拉罕在米纳献以实玛利的故事全然是凭先知穆氏逝世两百后年才收集的圣训传言,而毫无圣经甚至是古兰经的明文支持,也毫无历史凭据。 其实可问:穆罕默德真是以实玛利的后裔吗?按美国宗教研究学院〔Religion Research Institute,简称RRI〕创办学者拉法特‧阿玛礼的研究,答案是“毫无凭据”。他也具体指出穆斯林的依据即伊本‧易司哈格《使者生平》(撰于约770-775)的相关族谱中含有许多私自篡改之处,另有其他穆斯林学者也在此造假。按圣训,先知穆氏本身表示对他第十三世之前的祖辈乃是一无所知,而他与以实玛利之间的年代距离约有2,500年。同时根据史实,公元第五世纪之前根本就没有麦加城的任何记录;它乃在第四世纪才由先知穆氏祖辈库扎阿部落经营打造。[[5]] 不单圣经,其实当古兰经讲论正信宗教的传承时总是提到亚伯拉罕(易卜拉欣)、以撒(易斯哈格)和雅各/以色列(叶尔孤白)(参 古11:71;29:27;45:16;12:38)。当然圣经更总是提述“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出6:3,32:13;可12:26-27;徒3:13-15等)。无论是圣经或古兰经,都从未曾有提说“以实玛利的上帝”。基督耶稣乃是出自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正统。 (7)来到新约世代,保罗根据“撒拉与以撒”相对于“夏甲与以实玛利”的故事,特意放大夏甲/以实玛利的一些负面因素,再进一步地把有关故事寓意化(allegorized)处理,以描述当代他所面对的福音与律法主义之间的争执。有关的寓意解经乃记载在加拉太书4:21-31节。夏甲/以实玛利的负面因素如下:a. 夏甲是婢女;b. 她怀孕后轻视主母而被苦待以至逃离;c. 她的儿子以实玛利是凭人意和血气生的;d. 凭人意和血气生的以实玛利戏谑凭应许和主母所生的以撒;e. 结果奴婢和奴婢之子被驱逐出家门。 冯荫坤在《真理与自由:加拉太书注释》列出以下的一个比较:[[6]] 受束缚的 自由的 夏甲 — 奴婢的身份 撒拉 — 自由妇人的身份 以实玛利 — 按肉体而生 以撒 — 凭应许而生 西奈山律法之约 应许〔信心〕之约 现在的耶路撒冷〔= 犹太教〕 上面的耶路撒冷〔= 基督教会〕 它的儿女〔律法主义者〕 它的儿女〔基督门徒〕 靠律法称义 因信称义 (8)上述保罗“寓意化”救恩史展现一个悲剧,即在他当代犹太律法主义者对基督福音的逼迫。无论福音传到哪里,他们便追击/破坏到哪里(徒13:44-45、49-50,14:1-6、19,17:4-5,18:5-6、12-13;加3:1-14;腓3:1-11;帖前2:15-16等)!然而笔者乃从中看到保罗的一个“预告–异象”〔或许是当年的他自己也未曾意识到的〕,即未来的第七世纪将崛起伊斯兰律法主义针对基督福音逼迫,并处处给基督教会带来比第一世纪犹太律法主义者所施加者更大的破坏,给人类带来更为严峻的属灵捆绑。 保罗深感痛惜本是自由主母撒拉凭信心和应许所生的以撒之后裔犹太人,却自甘堕落在律法奴役之下 — 形同夏甲与以实玛利的境况,并且反倒过来逼迫那凭信心和应许“重生”的基督门徒。保罗所面对来自犹太律法主义的迫害,在穆斯林迫害基督教徒的史迹上更是变本加厉。伊斯兰自认为是传承自亚伯拉罕、以实玛利的宗教;阿拉伯穆斯林自认为是以实玛利的后裔。基督宗教则深信本身是传承自亚伯拉罕、以撒“因信称义及传承应许”的正统信仰。因此保罗的寓意解经不幸乃更大层面地实现在伊教对基督福音的迫害。 (9)结论:正如当年保罗至死忠心宣扬“在基督里因信称义做自由人”的福音,今日基督门徒也当毅然实践大使命直到主荣耀再临,同时以圣灵重生、跟随基督的生命来见证福音果效乃远远胜过律法主义教条。基督门徒抗拒霸权伊斯兰主义,却当从内心爱穆斯林并为他们祝祷:“......但愿以实玛利因信基督活在你面前。”(创17:18)阿们。 [[1]] 伊本‧凯西尔,《古兰经注》, 孔德军译 (北京: 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0), 页1359。另参 Brother Daniel, “Moses versus Muhammad: 50 Stark Differences”, http://www.ewnetlehulu.org/en/moses-vs-muhammad ; 中文版首页, 丹尼尔弟兄, “摩西对比穆罕默德: 50个鲜明的差异”, 2021-02-20。 [[2]] Campbell, The Bible and the Quran, pp. 234-248, 237。 [[3]] Guillaume, The Life of Muhammad, p. 104。另参Sam Shamoun, “Is Muhammad Predicted in the Gospel of John”, answeringislam.org 等网站。 [[4]] 相关参考资料: (i) 下载或在线阅读“The Gospel of Barnabas”, archieves.org 。(ii) 安撒灵, 《伊斯兰, 基督教, 真理》, 再版 (香港: YSLJDJ.com , 2015), 页135-141。(iii) Selim Abdul-Ahad and W. H. T. Gairdner, The Gospel of Barnabas: An Essay and Inquiry, updated by J. Slomp (Hyderabad: Henry Martyn Institute of Islamic Studies, 1975); (iv) William Campbell, The Gospel of Barnabas: Its True Value (Rawapindi: Christian Study Centre, 1989)。 [[5]] Rafat Amari, Islam: In Light of History (Religion Research Institute, 2004)。此专题文章可从RRI网站下载。 [[6]] 冯荫坤,《真理与自由: 加拉太书注释》(香港: 证主, 1982), 页282。 41 : Go Go Go Go
- 17, 8,基督徒生活:言語
基督徒生活:言語 基督徒生活:言語 倫理,生活 頌讚神(希伯來書13:15) 造就人的好話,使聽見的人得益處(以弗所書4:29) 要使各人在基督裡得到完全(歌羅西書1:28) 使信神 的人常常留心作善工(提多書3:8) 說話的一些目的: 約束舌頭 約束舌頭不犯罪(詩篇39:1;箴言10:19;羅馬書12:1;雅各書1:26;3:2) 不多說(箴言12:23;14:23;馬太福音5:37) 先思想(箴言15:28) 先聆聽(箴言18:13) 要抑制(箴言29:11) 不急躁(箴言29:20) 求神幫助(詩篇19:14;41:3) 裡外如一,心口一致(以賽亞書29:13;馬太福音12:34-37;15:8) 該說的話: 述說、稱頌、讚美、感謝神(詩篇9:1;35:28;40:10;145:1;150:1-6;以弗所書5:19-20;歌羅西書3:17;帖撒羅尼迦前書5:16-18) 教導門徒遵守耶穌的吩咐(馬太福音28:20) 勸導 人(羅馬書15:14;歌羅西書3:16;提多書2:15) 用愛心說誠實話(以弗所書4:15) 合乎純正的道理(提多書2:1) 正直、公義的話(箴言12:6;16:13;23:16) 不該說的話: 壞話(以弗所書4:29) 謊言、假見證(利未記19:11;箴言6:16-19;14:5;21:28;以弗所書4:25;歌羅西書3:9-10) 毀謗、讒言、嚷鬧、粗言穢語(箴言25:23;30:10;哥林多後書12:20;以弗所書4:31;歌羅西書3:7-8;彼得前書2:1) 判斷、審判(雅各書4:11-12) 咒詛(雅各書3:9-11) 搬弄是非(箴言11:13;17:20;26:20,22) 屢次提起別人過錯(箴言17:9) 奉承的話(帖撒羅尼迦前書2:4-5) 淫穢和愚妄的話,或下流的笑話(以弗所書5:4) 嘲笑公平(箴言19:28) 誇耀自己(耶利米書9:23-24;雅各書4:13-16) 加添、刪減神的話語(箴言30:6;啟示錄22:18-19) 閒話、不該說的話(提摩太前書5:13) 對不同的人說話: 好譏笑人的(箴言9:8;19:25) 要責備、教導智慧人;指教義人;責備聰明人(箴言9:8-9;19:25) 不要說話給愚昧人聽(箴言23:9) 智慧人的責備在聽從的人耳中,好像金耳環和精金的飾物(箴言25:12) 扶助疲乏的人(以賽亞書50:4) 使憂慮的人歡喜(箴言12:25) 扶起絆倒的人(約伯記4:4) 不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彼得前書3:9) 好話的好果子 義人的口是生命的泉源(箴言10:11) 聰明人嘴裡有智慧(箴言10:13) 義人的嘴唇培育多人(箴言10:20-21) 義人的口結出智慧的果子,嘴使人喜悅(箴言10:31,32) 人因口所結的果子必飽嘗美物,使自己的肚腹飽足(箴言12:14;13:2-3;18:20) 智慧人的舌頭能醫治人(箴言12:18) 謹慎口舌的,可保性命(箴言13:2-3) 智慧人的嘴唇,能保障自己(箴言14:3) 柔和的回答使烈怒消退;智慧人的舌頭闡揚知識(箴言15:1-2) 應對得當,自己也覺喜樂;合時的話美好(箴言15:23) 好消息使骨頭滋潤(箴言15:30) 心中有智慧的必稱為聰明人;動聽的話能增加說服力(箴言16:21) 恩慈的話使人心裡甘甜,骨頭健壯(箴言16:24) 充滿知識的嘴唇比金子、紅寶石和寶器更寶貴(箴言20:15) 謹守口舌的,保護自己免受患難(箴言21:23) 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像金蘋果鑲在銀的器物上(箴言25:11) 恆久忍耐可以勸服掌權的人,柔和的舌頭,可以折斷骨頭(箴言25:15) 壞話的壞果子 愚妄人的口招致毀滅(箴言10:14) 壞人嘴裡的過失,是自己的網羅(箴言12:13) 愚昧人心裡所存的,人所周知(箴言14:33) 作惡的人留心聽邪惡的話;說謊的人側耳聽攻擊人的話(箴言17:4) 生與死都在舌頭的權下;愛把弄這權柄的,必自食其果(箴言18:21) 嘴唇火熱,心卻奸惡,就像包上銀渣的瓦器;憎惡人的用話語掩飾自己,他心裡存著的怨恨雖然以詭詐掩飾,但他的邪惡必在大會中顯露出來;虛謊的舌頭憎惡被它傷害的人;諂媚的口造成敗壞(箴言26:23-28) 小心一些人的言語 無賴之徒挖出邪惡,他口裡的話好像灼熱的火;乖謬的人散播紛爭,搬弄是非的離間親密的朋友(箴言16:27-28) 到處搬弄是非的,洩露祕密;好說閒言的,不可與他結交(箴言20:19) 淫婦的口是深坑,耶和華所惱恨的必陷在其中(箴言22:14) 人的稱讚試煉人(箴言27:21)
- 44-2問穆斯林的10個問題
問穆斯林的10個問題 問穆斯林的10個問題 問你的穆斯林朋友的問題 書 貝茜•佩爾托拉(Bethie Peltola)( https://www.premierchristianity.com/bethie-peltola/2037.bio) 2022年11月9日 大多數穆斯林對談論信仰是非常開放的。貝茜•佩爾托拉(Bethie Peltola)說,你不必成為伊斯蘭專家,也可以開始與他們對話並分享你自己的經驗。 Pexels網站來源 許多基督徒覺得在與穆斯林朋友談論他們的信仰時,不知道從哪裡開始。你可能覺得自己對伊斯蘭的了解不夠,無法參與對話,但你不需要成為專家就可以開始討論。 穆斯林通常對談論信仰相當開放,許多人毫不猶豫地質疑基督徒的信仰。同樣,效仿耶穌的腳步,向他人提問也是開啟精彩對話的好方法。 我想提議十個簡單的幾乎不需要伊斯蘭知識的問題,但確實可以幫助穆斯林認真對待基督教的主張。 關於更多的問題,其中一些問題更深入,會挑戰具體的伊斯蘭觀點,我們的新書《向你的穆斯林朋友提問的問題》(Questions to Ask Your Muslim Friends)( http://www.amazon.co.uk/Questions-Ask-your-Muslim-Friends/dp/1999584287/)現在可以在網上找到。 1.你是如何成為一名穆斯林的? 絕大多數的穆斯林都沒有皈依的故事。他們只是接受了他們文化或家庭的宗教。這個問題將有望為你打開機會,分享你成為基督徒的故事。 2.是什麼讓你認定伊斯蘭是真的? 他們是如何得出伊斯蘭是真的這個結論?這個問題把重點放在真理上,可能使你能夠分享基督教的一些真理主張。 3.對你來說,作為一名穆斯林意味著什麼? 這個問題將幫助你了解你的朋友對穆斯林信仰的重視程度,以及他們認為作為一個穆斯林意味著什麼。然後你可以解釋作為一個基督徒意味著什麼,以及你的信仰對你意味著什麼。 4.你認為基督徒的信仰是什麼? 許多穆斯林對基督徒的信仰有誤解。例如,他們認為基督徒崇拜三個神。你應該利用這個機會挑戰他們可能有的任何誤解,然後分享這個美好的好消息! 5.禱告對你的生活有什麼影響? 基督徒的禱告是關於與這位活神的關係。這與大多數穆斯林對禱告的看法截然不同。穆斯林常常認為基督徒不怎麼禱告,所以要利用這個機會分享任何關於禱告如何改變你的故事,或你所經歷的具體的對禱告的回應。 6.你知道神的赦免嗎? 穆斯林普遍對他們的得救沒有信心。甚至穆罕默德也不確定他是否會得到赦免【「我不知道我要遭遇什麼」】(古蘭經46:9)。在伊斯蘭中沒有明確的得救概念。相比之下,基督徒可以確信他們的得救和赦免【「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見約翰一書5:13)。 7.你讀過新約的任何內容嗎? 古蘭經將新約稱為「嚮導和光明」(guidance and light)(古蘭經5:46) 。建議你的朋友閱讀一下。他們可能聲稱新約已經「被篡改」(corrupted),在這種情況下,你應該要求他們為這種說法提出證據。它是在什麼時候和如何被篡改的? 8.真主對我的看法是什麼? 這個問題有助於你了解你的穆斯林朋友對伊斯蘭的重視程度。他們認為你會被定罪嗎?他們能給你什麼盼望?真主愛我嗎?這引出關於我們天父之愛的有益對話。 9.穆罕默德今天還活著嗎? 你可以在麥地那參觀穆罕默德的墳墓。但耶穌是活著的!你應該向你的穆斯林朋友介紹復活的說法。請注意,古蘭經明確否認耶穌(爾撒)死在十字架上【「也沒有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古蘭經4:157)。這是在事件發生後600年左右寫的,與所有的歷史證據相矛盾。 10.今天我可以怎樣為你禱告? 大多數穆斯林不會拒絕禱告的提議。準備好立刻當下就能禱告,並且總是要奉耶穌的名,向你的天父禱告。你可能會對神的作為感到驚訝! 貝茜•佩爾托拉(Bethie Peltola)( https://www.premierchristianity.com/bethie-peltola/2037.bio)研究伊斯蘭已有25年,探究根據聖經的對穆斯林詢問基督教信仰問題的回應。1996年,在聖經學院的一次禱告會上,主帶領她來到倫敦,在一個說土耳其語的教會服侍,教授英語並鼓勵人們討論信仰和宗教。她也有15年的與來英國的穆斯林宣教士進行辯論的宣教團隊的工作經驗。貝茜現在是一名作家、教師和顧問。她是一個真理(One Truth)專案的首席執行官,也是《向你的穆斯林朋友提問的問題》(Questions to Ask your Muslim Friends)(威爾伯福斯出版社)的合著者。 這篇文章翻譯自Bethie Peltola的在線文章「10 questions to ask a Muslim」 https://www.premierchristianity.com/opinion/10-questions-to-ask-a-muslim/14224.article 44 : Go Go Go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