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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99, 130,在齋月期間為穆斯林世界的基督徒禱告
9999-130 在齋月期間為穆斯林世界的基督徒禱告 文章 9999 130 作者 在齋月期間為穆斯林世界的基督徒禱告 2022年4月4日 伊斯蘭的齋月於4月2日開始,將於5月1日星期日結束。 在此期間,穆斯林將在白天的時間裡禁食所有食物和飲料。它也被認為是一個祈禱、施捨和慈善行為的時間。 雖然大多數穆斯林完全和平地遵守齋月,但每年的這個時候都會給伊斯蘭處境中的基督徒帶來問題。 齋月在看到新月後開始 齋月是伊斯蘭一年中12個月中的一個。它每年的(按照西方的西曆)日期都不同,因為它是一個354或355天的農曆。 從技術上講,非穆斯林不需要禁食,因為這是伊斯蘭的一種崇拜形式-事實上,齋月禁食是伊斯蘭的五大支柱之一。 然而,在穆斯林占多數的國家,基督徒和其他宗教少數群體會感到有壓力,要他們加入嚴厲的禁食。他們很可能無法在公共場合進食,這給那些必須在外工作的人造成了特別的困難。 齋月對秘密信徒來說尤其艱難-他們從伊斯蘭皈依基督教,但由於擔心受到迫害甚至死亡而沒有告訴他們的穆斯林家庭。他們必須對伊斯蘭的遵守作出為期一個月的額外投入,否則就有可能表明他們已經背棄了伊斯蘭。 穆斯林認為,在齋月期間,宗教儀式或做法-祈禱、學習或背誦古蘭經的部分內容、施捨-比一年中的其他時間更有功德。 尤其是在月末的「權能之夜」,更是如此。穆斯林認為,這個夜晚是為了紀念《古蘭經》對伊斯蘭先知穆罕默德的啟示,因此是一年中最神聖的夜晚。 權能之夜的日期因不同教派而異,但通常發生在齋月的最後十天。人們認為,在這個夜晚,天使從天上下來,祈求真主憐憫他們在禮拜時發現的每一個人。 對於伊斯蘭主義極端分子來說,這可能意味著他們更積極地攻擊非穆斯林,他們認為這樣做是為了取悅真主。 伊斯蘭主義暴力的一個潛在爆發點是復活節,根據西方和東方教會的日曆,今年的復活節發生在齋月紀念日期間。 在未來幾天和幾周內,為我們在穆斯林占多數的國家的弟兄姐妹祈禱,求主扶持他們。求主賜予那些因社會壓力而被迫齋戒的人耐心、忍耐和力量。特別為秘密信徒代禱,如果他們的基督教信仰被發現,將面臨報復和死亡。祈求祂保護所有祂的子民在這個月免受暴力侵害,特別是在棕枝主日、受難日和復活節主日,以及伊斯蘭的「權能之夜」。 這篇文章翻譯自「Editorial: Pray for Christians in the Muslim world during the month of Ramadan」 https://www.barnabasfund.org/gb/news/editorial-pray-for-christians-in-the-muslim-world-during-the-month-of-ra/
- 1094, 1,2022年世界杯卡塔爾禱告挑戰
1094-1 2022年世界杯卡塔爾禱告挑戰 文章 1094 1 作者 2022年世界杯卡塔爾禱告挑戰 加油!(Hayya!)(Let's go!) 今年,在全世界都要為足球而瘋狂的那一個月裡,我們想邀請你和我們一起每天為2022年國際足聯世界盃的主辦國禱告。由於阿拉伯海灣小國卡塔爾的獨特情況,今年的賽事將與以往任何一屆杯賽都不同。雖然它是地球上最富有的國家之一,但卡塔爾人民還沒有體驗到在基督裡找到的被聖靈充滿的豐盛生命。 我們希望在下個月挑戰你為卡塔爾禱告。 2022年世界盃卡塔爾禱告挑戰: 每當你聽到關於卡塔爾或世界盃的消息,請為卡塔爾人民禱告下面的一個禱告事項。 耶和華(神啊): …我們禱告卡塔爾的穆斯林男女承認耶穌是「重價的珠子」(Pearl of Great Price)(馬太福音13:46)。 …願你以智慧和慈悲賜福卡塔爾的領導人。 …在卡塔爾工作的人將得到公正、憐憫和關懷。 …卡塔爾的基督徒將以勇氣和能力分享神的真理、愛和恩典。 …你在卡塔爾和阿拉伯半島的每一個民族中建立你自己的教會。 你支持的球隊參加了世界盃嗎?在你的球隊的比賽日,請在社交媒體上、通過電子郵件或親自與其他人分享禱告挑戰! 你可以將當天為卡塔爾人民的禱告內容複製到WhatsApp、Facebook、Twitter或Instagram。使用標籤#卡塔爾禱告挑戰(#QatarPrayerChallenge)。 你可以列印出卡片,挑戰你的教會或查經班進行禱告。 你可以鼓勵你的禱告夥伴註冊接收PTAP的電子郵件。 阿拉伯文化以其盛大奢侈的好客而聞名,而卡塔爾人是世界上最慷慨的主人之一。他們在籌備本屆世界盃時簡直是不遺餘力,首都多哈(Doha)的街道上掛著五顏六色的旗幟,上面用阿拉伯文和拉丁文寫著「加油」(Hayya)(Let's go)! 我們禱告,在卡塔爾人歡迎世界的時候,他們會聽到站在門口敲門的那一位的聲音,並將歡迎祂進來!(啟示錄3:20) 在接下來的幾周裡,我們將發送一系列的電子郵件,在你了解這個獨特的地方的同時,引導你更深入地禱告。謝謝你和我們一起禱告! 旨在引導你在了解這個與眾不同的地方時深入禱告。謝謝你與我們一起禱告! 2022年卡塔爾禱告挑戰:第一周 11月20日,今天是開賽日! 今天晚上,2022年國際足聯世界盃的第一場比賽將在東道主卡塔爾和厄瓜多爾之間進行。請加入我們一起通過2022年卡塔爾禱告挑戰為卡塔爾這個國家堅持不懈地禱告吧! 本周,我們將首先為世界盃賽事禱告,然後通過說神的話語來為卡塔爾禱告。在本周結束時,我們將為卡塔爾社會中的特定群體禱告。 11月20日,星期日:請禱告神的福氣臨到所有的世界盃賽事活動、球迷、球員、官員、工作人員和志願者。為所有人能夠進行不損害健康的,安全的,精彩的競賽禱告。 11月21日,星期一:「看哪,我要做一件新事,如今要發現,你們豈不知道嗎?我必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以賽亞書43:19)卡塔爾在地理上和屬靈上都是一片乾涸的荒漠。請以這節經文禱告,願神的福氣臨到卡塔爾的這片土地和人民。 11月22日,星期二:「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馬太福音13:45—46)在卡塔爾,下水採集珍珠是一項有幾百年歷史的傳承事業。禱告卡塔爾的婦女和男人將能夠認識到超越這個世界所提供的一切的基督的價值,並撇下其他一切來跟隨祂。 11月23日,星期三:「…撒的時候,有落在路旁的…有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有落在荊棘裡的…又有落在好土裡的,就結實…」(馬太福音13:3—8)卡塔爾的土地散佈著石頭和荊棘的細密粉塵一般的土地—不是理想的種植環境!請禱告,當我們為卡塔爾代禱時,聖靈會清除屬靈的石頭和荊棘,以便福音的種子能夠在這個地方發芽生長,茁壯興旺。 11月24日,星期四:請為卡塔爾男人禱告,讓他們聽到神國的好消息,作為他們的福氣。大胆地禱告卡塔 爾男人將接受相信基督裡的救恩,並將謙卑而有力地帶領他們的家人和朋友歸向主。 11月25日,星期五:請為卡塔爾婦女禱告,讓她們聽到神國的好消息,作為她們的福氣。大胆地禱告卡塔爾婦女將在她們的生活中經歷到聖靈的自由和能力,並將在家庭和社區中成為真理與和平的使者。 11月26日,星期六:請為卡塔爾兒童和青年禱告,讓他們聽到神國的好消息,作為他們的福氣。大胆地禱告他們被耶穌的榜樣、品格和能力深深折服,並將以克服任何挑戰的單純信心來跟隨祂。 2022年卡塔爾禱告挑戰:第二周 世界盃第一周的比賽已經帶來一些令人驚歎的運動競賽場面,隨著我們繼續進入第二周的小組賽,人們的期待只會越來越高! 本周,請加入我們首先為卡塔爾的領導人禱告,並繼續為卡塔爾的教會禱告。 11月27日,星期日:請為卡塔爾的埃米爾(Amir)(君主)謝赫•泰咪姆•本•哈邁德•阿勒薩尼(Sheikh Tamim bin Hamad Al Thani)禱告神的福氣。求主將賜予他超自然的智慧和憐憫,以公平和正義來治理國家。禱告他和他的全家將承認耶穌是萬王之王。 11月28日,星期一:在過去的50年裡,卡塔爾努力發展成為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現代化國家,同時也沒有失去其部族的文化傳承和傳統。在社會事務中,部族的考慮與政治上的關注點同樣重要。請禱告主以智慧賜福卡塔爾部族和政治領導人,施行正義與和平。請為部族領袖禱告,使他們接受相信基督裡的救恩,並帶領許多人歸向主。 11月29日,星期二:來自世界各地的人來到卡塔爾,以賺取更高的薪水。外國勞工組成了卡塔爾人口的大多數:來自南亞和東南亞、中東和非洲的人。有些人在非常艱苦的條件下工作,並經歷困難的限制或虐待。請禱告主的仁慈和正義的福氣能遮蓋這些工人。 11月30日,星期三:除了移民工人之外,來自世界各地的許多技術性的專業人員也被吸引到卡塔爾,因為那裡提供較高的工資和對家庭有利的工作/生活平衡。請在今天禱告,神會從你的國家差遣出被聖靈充滿的、跟隨基督的專業人士,帶著大胆的熱心,在卡塔爾的各部族中活出神所賜福的愛與恩典。 12月1日,星期四:2005年,卡塔爾政府將多哈南部的一大片土地指定為宗教建築群,外籍人士可以在這裡建造教堂。今天,這裡有許多教會會眾聚集的建築,包括天主教、英國聖公會(安立甘會)、科普特教會、東正教以及印度涉及不同宗派的教會,還有許多較小的團契在一周中也會使用這些建築。請禱告,當這些不同的團體彼此相愛並互相祝福,合一的(聖)靈將使他們清楚地顯示他們對基督的愛(約翰福音13:34)。 12月2日,星期五:星期五是卡塔爾週末的第一天,也是大多數外籍人士教會聚會敬拜的日子。請禱告主加添力量給祂在卡塔爾的新婦(教會)。禱告卡塔爾教會中有聖靈充滿的敬拜、大胆的福音宣講、彼此相愛的團契、富有同情心的事工和盡心盡力的門徒訓練。求主讓卡塔爾的基督徒活出他們的呼召,成為地上萬民的福氣(創世紀12:3)。 12月3日,星期六:除了兩個主要的國際性福音派教會外,卡塔爾還有50多個小型會眾。這些較小的團契中有許多服侍來自特定語言或民族的外國信徒。請禱告福音能夠被大胆地宣揚並被廣泛地接受,以賜福卡塔爾的所有人群。 2022年卡塔爾禱告挑戰:第三周 隨著我們進入2022年國際足聯世界盃的16強階段比賽,人們的興奮之情日益高漲!四分之一決賽的比賽將在本周晚些時候進行! 本周,我們將為卡塔爾具體的地方禱告神的賜福,最後為卡塔爾的新基督徒禱告神的賜福。 12月4日,星期日:卡塔爾的財富主要歸功於它擁有世界最大的天然氣儲藏地北田(North Field)的巨大份額。夏馬(Al Shamal)(字面意思是「北方」)和豪爾(Al Khor)的北部地方專注於天然氣的開採、液化和出口。豪爾是阿爾巴依體育場(Al Bayt Stadium)的所在地,它是模仿傳統的貝多因人(Bedouin)帳篷建造的。今天的其中一場比賽將在阿爾巴依體育場進行。請禱告神賜福魯韋斯(Ruwais)、查伊拉(Fuwairit)、豪爾、和達奇拉(Dhakhira)地區。 12月5日,星期一:瓦克拉(Al Wakra)是多哈南部的一個古老的采珠和捕魚村莊。它是佳諾布(Al Janoub)(字面意思是「南方」)體育場的所在地,它是模仿傳統單桅三角帆船的底面建造的,這是該地區使用的典型阿拉伯帆船。今天的其中一場比賽將在佳諾布體育場進行。再往南,你會發現卡塔爾的主要工業港口,豪華的海灘度假村,然後是一大片如波浪般翻滾的沙丘,一直延伸到沙特邊境。請禱告神賜福瓦克拉、梅薩山伊德 (Mesaieed)、烏凱爾(Al Wukair)、西萊(Sealine)和內海等地區。 12月6日,星期二:多哈以北地區由烏姆沙拉爾(Umm Salal)和達耶恩(Al Daayen)兩個自治市組成,其中包括規劃中的盧賽爾(Lusail)市。盧賽爾擁有超現代化的天際線,擁有世界上最獨特的建築設計,以及將舉辦世界盃決賽的盧賽爾體育場。今天的其中一場比賽將在盧賽爾體育場進行。請禱告神賜福盧賽爾、羅達特哈馬馬(Rawdat Al Hamama)、烏姆克恩(Umm Qarn)和烏姆薩拉拉(Umm Salal Ali)地區。 12月7日,星期三:卡塔爾的中部地區是一片平坦、塵土飛揚的沙漠,點綴著少數村莊。謝哈尼亞(Al Shehaniyah)是位於多哈以西約30公里處的主 要城鎮是,那裡有巨大的駱駝比賽跑道。在人煙稀少的西海岸是杜坎(Dukhan)鎮,1935年卡塔爾在這裡首次發現了石油。杜坎以北是大型的雷姆生物保護區(Al Reem Bio Reserve),這是卡塔爾的國家動物阿拉伯大羚羊(Arabian Oryx)的家園。請禱告神賜福謝哈尼亞、杜坎、烏姆巴卜(Umm Bab)、雷姆地區。 12月8日,星期四:雷耶爾(Al Rayyan)是多哈的一個包括教育城大學校園、雄心體育區(Aspire Sports Zone)和瓦伊巴(Al Wajbah)區的卡塔爾購物中心(Mall of Qatar)的主要郊區。這三個地區都擁有自己的世界盃體育場。雷耶爾地區還包括主要是住宅區的巴尼哈耶爾(Bani Hajer)區,和擁有宗教建築群(Religious Complex)的米薩梅爾(Mesaimeer)區。遠離多哈,雷耶爾自治市向西南延伸90公里至邊境城鎮阿布薩姆拉(Abu Samra),這是通往沙特阿拉伯的唯一邊境口岸。請禱告神賜福雷耶爾、教育城、瓦伊巴、巴尼哈耶爾、米薩梅爾和阿布薩姆拉地區。 12月9日,星期五:多哈(Doha)是卡塔爾的首都和跳動的心臟。阿爾比達(Al Bidda)的「老城」是瓦其夫市場(Souq waqif)、埃米爾的宮殿(Amir’s palace)以及「974體育場」(Stadium 974)的所在地,該體育場是用海運集裝箱建造的,將在世界盃後被拆除。北部是令人印象深刻的西灣天際線,達夫娜(Al Dafna)的使館區,卡塔爾大學,以及名為「珍珠」(The Pearl)的人工島。 南部是阿爾圖瑪瑪(Al Thumama)地區和其體育場。城市的東南部是工業區,許多外國勞工都住在那裡。請禱告神賜福多哈、阿爾比達、韋斯特貝(West Bay)、達夫娜、卡塔爾大學、「珍珠」人工島、阿爾圖瑪瑪和工業區。 12月10日,星期六:在卡塔爾,新的基督徒可能面臨不同類型的反對。請為他們禱告,他們將知曉聖靈的安慰和能力,來自基督肢體的支援和愛,以及聖經中深邃的智慧和知識。禱告他們將能夠從成熟的信徒那裡得到有效和持續的門徒訓練。禱告神在逼迫中保護他們,他們將「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馬太福音10:16)。 2022年卡塔爾禱告挑戰:半決賽周 正如本周的半決賽、季軍賽和決賽中的每支球隊將為贏得金色獎盃而努力獲得進球一樣,我們將繼續通過2022年卡塔爾禱告挑戰為卡塔爾這個國家在禱告中努力! 本周,我們將為卡塔爾的具體需求禱告。 12月11日,星期天:「…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馬太福音19:24,26)請禱告抵擋卡塔爾的物質主義心態和對財富的空洞崇拜。請為卡塔爾人民禱告,讓他們開始看到自己「靈裡的貧窮」【即「虛心的人」】(馬太福音5:3),並認識到他們需要通過基督與神建立個人聯繫。 12月12日,星期一:在卡塔爾,聖經的進口和銷售受到限制。請禱告卡塔爾的所有人都能通過一切可能的方式輕鬆獲得神的話語的好消息:網路、印刷、音訊、視頻、音樂、社交媒體等。 12月13日,星期二:「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馬太福音5:6)請為卡塔爾人民禱告,使他們能深切渴望在屬靈上和實踐上都獲得神的真正公義:「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羅馬書10:4) 12月14日,星期三:「…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傳16:31)請禱告神將在卡塔爾人民中興起整個信仰基督的家庭。請為尋求婚姻的單身基督徒禱告,讓他們能夠找到信主的配偶,並養育所有 孩子認識和愛上耶穌。禱告主使家庭中的長輩和部族領袖將能夠信主,並帶領許多人得著救恩。 12月15日,星期四:「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祂的莊稼。」(馬太福音9:38)請禱告神派遣大胆的、被聖靈充滿的市場工人到祂在卡塔爾的莊稼地裡:護士和保姆、飛行員和石油工程師、教師和卡車司機,既有專業人士,也有勞工。 12月16日,星期五:「…用智慧與外人交往。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歌羅西書4:5—6)請為卡塔爾的基督徒禱告,祈求他們將能夠有勇氣、有智慧、有恩典地分享天國的好消息。 12月17日,星期六:「…一面伸出你的手來,醫治疾病,並且使神蹟奇事,因著你聖僕耶穌的名行出來。」(使徒行傳4:30)禱告神將施行神奇的醫治、神蹟和奇事,在卡塔爾榮耀基督。「…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我耶和華必在異象中向他顯現,在夢中與他說話。」(民數記12:6)請禱告聖靈將會把揭示基督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的夢境和異象賜給卡塔爾的人們。 2022年卡塔爾禱告挑戰:12月18日—決賽! 非常感謝你在2022年國際足聯世界盃的這一個月裡,堅持為卡塔爾禱告。無論哪支球隊在今天的決賽中獲勝,我們都可以確定一件事: 「…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以利亞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他懇切禱告,求不要下雨,雨就三年零六個月不下在地上。他又禱告,天就降下雨來,地也生出土產。」(雅各書5:16—18)。 除了是世界盃決賽日,12月18日也是卡塔爾國慶日,這是卡塔爾所有人的愛國主義和自豪感的慶祝活動。 今天我們做一個簡單的祝福禱告: 主耶穌,請在卡塔爾和整個阿拉伯半島的每一個民族群體中建立你的教會,以榮耀你的名,賜福所有的人。 我們希望你在未來的幾周和幾個月裡繼續為卡塔爾禱告。你可 以在 www.prayap.info 找到更多關於卡塔爾和阿拉伯半島其他地區的禱告資源。 這篇文章翻譯自在線文章「2022 Qatar Prayer Challenge: Hayya! Let's go!」 https://www.pray-ap.info/downloads/worldcup.pdf
- 1099, 1,用石頭砸死一名來自朱海納的懷孕淫婦:一個穆斯林傳統的早期演變
1099-1 用石頭砸死一名來自朱海納的懷孕淫婦:一個穆斯林傳統的早期演變 文章 1099 1 作者 用石頭砸死一名來自朱海納的懷孕淫婦:一個穆斯林傳統的早期演變 帕維爾·帕夫洛維奇(Pavel Pavlovitch)( https://uni-sofia.academia.edu/PavelPavlovitch) 伊斯蘭法律與社會17(2010)1-62 發佈於:2010年1月1日 摘要 這篇文章專注於一個關於用石頭砸死一個名叫朱海納(Juhayna)的孕婦的傳統,據說她在先知穆罕默德面前自願承認了通姦。在我的分析中,我遵循傳統的内部發展,並試圖發現最早將其投入流通傳閱的權威。至於關於朱海納女人的傳統指的是外部敘述,我試圖確定該傳統的相對年代,以相對於在各種法律文集語科庫中發現的其他自願承認通姦的實例。在處理方法方面上,我遵循聖訓傳述鏈(isnād)與正文內容(matn)分析的方法,在我看來,這是追踪穆斯林傳統發展的一個有用工具。在適當的情況下,聖訓 傳述鏈分析得到了一些傳記詞典的信息支持,從伊本·賽耳德(Ibn Saʿd)(卒於230/845)到伊本·哈吉爾·阿斯卡拉尼(Ibn Ḥajar al-ʿAsqalānī)(卒於852/1449)。 … 結論 我們已經確定了懷孕的淫婦的傳統的幾個發展階段。在思考這過程的同時,重要的是要記住,朱哈尼亞(Juhaniyya)的傳統並不是作為一種孤立的叙述出現的。這從已經存在的如論擲石處死(rajm)的經文材料發展而來,隨後又產生了額外的聖訓傳述鏈與正文內容集群。 最早的傳統專注於自認通姦行為而懺悔,這可以追溯到伊斯蘭曆(AH)718-43年的第二世紀初期,當它被伊本·謝哈卜·祖赫里(Ibn Shihāb al-Zuhrī)流傳的時候。祖赫里(al-Zuhrī)顯然講述了關於一個匿名男子在先知面前承認通姦的小故事,從而招致擲石處死的懲罰。到伊斯蘭曆2世紀末,該傳統的數量增加,包括對犯罪者的善行[音譯:伊赫桑](iḥṣān)的規定,精神上的理智和懺悔的順序四重奏。這些發展的主要貢獻者是阿卜杜·拉扎克·撒納尼(ʿAbd al-Razzāq al-Sanʿānī),中間階段可能涉及早期具權 威的傳承者伊瑪目馬立克·伊本·艾奈斯(Malik ibn Anas)。 而祖赫里集群的最早文本早在伊斯蘭曆第二世紀初期就已投入流通傳閱,懷孕的淫婦的集群的特殊性卻指向了一個更令人質疑的結論。朱哈尼亞集群包括許多集體的歸屬,無法進行適當的聖訓傳述鏈與正文內容分析。這些聖訓傳述鏈往往包括壽命長短不一的傳述者/傳達者/傳承者(transmitter),讓人懷疑它們是否有可能彼此相遇。因此,最早負責對聖訓(ḥadīth)傳承的權威是阿卜杜拉扎克·撒納尼。後來阿布·達烏德·阿爾·亞亞里西(Abū Dāwūd al-Ṭayālisī)、伊本·阿比·夏巴(Ibn Abī Shayba)和艾哈邁德·伊本·罕百里(Ahmad ibn Hanbal)流傳了他的傳統的變體。 懷孕的淫婦的傳統流傳較晚,並不一定意味著阿卜杜·拉扎克和他的追隨者串通一氣,進行了大規模的正文內容造假。他們的聖訓肯定是基於已經存在的關於對自願承認通姦(zina)的罪名的人的懲罰的叙述,其中最突出的是祖赫里的姦夫的傳統。 除了對祖赫里的依賴外,阿卜杜·拉扎克可能受到伊瑪目馬立克·伊本·艾奈斯的影响。一個簡短的傳統表明了馬利基派(al-Maliki)對懷孕的淫婦的案件發展的貢獻,該傳統被納入現有的《穆瓦塔聖訓集》(Al-Muwatta)背誦本以及後來的伊本·阿卜杜勒·巴爾(Ibn ʿAbd al-Barr)和伊本·哈茲姆(Ibn Hazm)的作品。缺少歐瑪爾·賓·哈塔卜(Umar ibn al-Khaṭṭāb)的因素,這在朱哈尼亞集群中是無處不在 的,這傳統概述了自願承認自己罪行的懷孕的淫婦的司法過程的主要程序。基於一個不完美的聖訓傳述鏈,這個傳統可能早在伊斯蘭曆二世紀中葉(767-8)就在希賈茲(Hijaz)流傳了。參考文獻的數量有限,而且伊本·瓦布(Ibn Wahb)在聖訓傳述鏈中的作用也不明確,然而,這表明應該謹慎對待馬利克傳統。 阿卜杜·拉扎克流傳最早的變體是他在艾爾扎伊(al-Awza‘i)集群中發現的非懷孕的淫婦的傳統。隨後,阿卜杜·拉扎克發展了這個變體。這顯然讓人聯想到簡短的祖赫里姦夫的傳統,並將其發展為一個更複雜的叙述,變成了一個關於來自朱海納的懷孕淫婦的更詳盡的叙述。懷孕主題的引入反映了阿卜杜·拉扎克想要構建一個獨特的叙事。這也是受伊斯蘭法律中的概括化和具體化傾向的制約。到了伊斯蘭曆2世紀末/約816年,馬伊茲·本·馬利克的傳統為自願承認通姦的情況設定了標準。816年,馬伊茲 ·本·馬利克的傳統制定了標準,自願承認通姦的情況必須據此進行判斷。姦夫馬伊茲(Māʿiz)案例的普遍化,使得非懷孕的淫婦傳統變得多餘。然而,在引入懷孕主題後,它仍然存在,這使它成為一般原則的一個具體案例。 另一個問題涉及到伊瑪目(imam)是否可以在姦夫的屍體上祈禱的問題。最初,阿卜杜·拉扎克認為伊瑪目不應該祈禱,這與原有(舊有)的馬利克的觀點一致。隨後,他改變了主意,可能是因為對馬立克立場的反對聲越來越大,最終被一個傳統所壓制,該傳統指出,先知本人在朱哈尼亞婦女的屍體上進行了祈禱。先知駁斥了禁止祈禱的同伴傳統,這個顯然是來自希賈兹的,他說朱哈尼亞婦女的懺悔比麥地那(Madīna)的七十位原居民(學者)的懺悔更好。 雖然追溯到祖赫里和馬立克的姦夫的傳統作為借鑒,朱哈尼亞的傳統影响了另一個廣泛流傳的關於加米德(Ghāmid)懷孕的淫婦的叙述。加米德亞(Ghāmidiyya)的變體通常出現在一個大的複式正文內容中,以馬伊茲·本·馬利克的故事開場。而這特點揭示了淫婦的傳統與其姦夫的前身之間的同類關係,加米德是朱海納部族中的一個分族,這表明加米德亞的變體與朱哈尼亞的變體有關。在本論文的有限範圍内,不可能對加米德亞的傳統集群進行研究;我只想說,它是在伊斯蘭曆815-865年三世紀上半葉的某個時候在伊拉克出現的。 在什葉派(Shīʿīs)中出現了朱哈尼亞和加米德亞的傳統的另一個變體。123毫不奇怪,這段聖訓並没有提到阿卜杜·拉扎克的聖訓傳述鏈及其遜尼派的任何一位傳述者。它也没有提到朱海納和加米德部落或馬伊茲·本·馬利克的名字。這個傳統的重點在於阿里(Alī),而不是先知。審理一單懷孕的淫婦的案件,她對自己的罪行作了四次懺悔。什葉派傳統的起源相對較晚,這點可以從其精心制作的正文內容中得到明確證明,其結局讓人想起新約中關於淫婦的叙述(約翰福音8:7)124。毫無疑問是作為替代遜尼派(Sunnī)懷孕的淫婦叙事,什葉派的傳統證明了聖訓傳述鏈與正文內容與宗教、政治和社會議程相協調的方式。 我們對懷孕的淫婦的傳統的研究表明,準確的年代可以通過聖訓傳述鏈與正文內容分析審查的結合來實現。正式的聖訓傳述鏈評估標準估,如歸屬於某個傳述者的數量和傳授路綫上的傳統質量,可能會產生錯誤的結果,除非伴隨著詳細比較的正文內容變體。有時,這樣的比較會暴露出概念上的闡述和風格上的元素,幫助我們區分後來的變體和早期的變體。伊本·阿比·夏巴(Ibn Abī Shayba)暨伊本·漢巴爾(Ibn Ḥanbal)變體中的法學公式「aṣabtu ḥaddan fa-aqim-hu ʿalayya」是概念闡釋原則的一個明顯例子。相比之下,在簡單的增加和删除的情況下,識别早期變體的任務更具挑戰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研究者的直覺。即使偶爾對傳授路綫進行仔細研究,也可能無法提供足够的信息來確定正文內容變體的年代。 對懷孕的淫婦的聖訓的聖訓傳述鏈與正文內容分析表明,這叙述在伊斯蘭曆二世紀中上半葉没有流傳開去,正如看似共同的聯繫所暗示的聖訓傳述鏈中那樣。在阿卜杜拉扎克的層級以下,聖訓傳述鏈這句話很可能是基於虛構的描述。雖然伊瑪目馬立克·伊本·艾奈斯可能對淫婦傳統的宣傳做出了貢獻,但是我没有發現任何正面的蹟象表明,邁爾·拉希德(Maʿmar b. Rāshid)或雅赫亞·阿比·卡蒂爾(Yaḥyā b. Abī Kathīr)在其發展中發揮了作用。 * 我希望向「伊斯蘭法律與社會」的執行編輯和匿名讀者表示謝意,感謝他們的幫助。 123) Ibn Bābawayh, Man la Yaḥḍuru-hu ’l-Faqīh, 5 vols., (1st ed., Tahrān: Dār al-Kutub al-Islāmiyya, 1385/1965), 5:354-7, no. 5018. 124) Lā yuqīmu ’l-ḥadd man li’l-lāhi ʿalay-hi ḥadd 由Brill授權使用,通訊地址:Pavel Pavlovitch, Sofia University, “St. Kliment Ohridski,” Center for Oriental Languages and Cultures, 79 Todor Aleksandrov Blvd., Sofia 1303, Bulgaria. 郵件:pavlovitch@hotmail.com 網址: www.brill.nl/ils 伊斯蘭法律與社會(Islamic Law and Society)( https://brill.com/view/journals/ils/ils-overview.xml) DOI: 10.1163/092893810X12616489669075 Koninklijke Brill NV, Leiden, 2010 這篇文章翻譯自Pavel Pavlovitch的在線文章「The Stoning of a Pregnant Adulteress from Juhayna: The Early Evolution of a Muslim Tradition」的1a(摘要),59b-62(結論)頁 https://www.academia.edu/659259/The_Stoning_of_a_Pregnant_Adulteress_from_Juhayna:The_Early_Evolution_of_a_Muslim_Tradition
- 2-25聖靈感孕
聖靈感孕 聖靈感孕 向伊斯蘭及向其它信仰傳教 書 1.前三章談到「神是誰」與我們向穆斯林傳福音的關係;本章和後一章會討論「神作何工」這問題。研究新約聖經會引出三道問題:神是誰、祂作何工、為誰而作,這次序與傳統的聖三一次序吻合,就是聖父、聖子、聖靈。這並不是信仰的次序,而是信徒在信仰根基上思考的次序;因此,雖然使徒祝福的次序是聖子、聖父、聖靈,信心也循此而來,然而信徒思考信仰的次序仍是合情合理的。我們嘗試回答「神是誰」這問題,在這過程裡,「祂作何工」這問題的答案將之彰顯出來;這也是新約、甚至可說整本聖經最關注的問題。這不是說第一、第三道問題不重要,而是說,你若弄懂第二道問題,其餘的也就迎刃而解了。 2.對於「神作何工」這問題,基督教只有一個答案:道成肉身。我們知道神包括父、子、聖靈三位格,子就是耶穌基督;而「神作何工」這問題的唯一答案,就是道成肉身。教會這答案,是所有高等宗教與哲思的絆腳石。在猶太、伊斯蘭、與希臘宗教哲學思想(最少與當代神祕宗教相關的希臘哲學如是)裡,主要有兩種觀念:神的超然(被形容為永遠不變、無所限制、不能逾越,沒有形質等)與內住性。神的名字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是每個信條的所有虔敬信徒都會被吸引過去的。以馬內利,被認為是身處於至聖的耶路撒冷聖殿裡。古蘭經5章16節說真主「比[人]的命脈還近[人]」,所展現的就是以馬內利概念。同樣地,勞倫斯弟兄(Brother Lawrence)所講的「操練神同在」,也是以馬內利概念;就是印度教所說的化身,也有這種觀念。 3.但要留心兩者之別。人很可能相信一位內住的超越神,只要其內住不代表成為形體。穆斯林大概不會太強烈反對內住( hulul )概念,但卻無論如何也不會認同「道成肉身」等於內住。當穆斯林說真主比你的命脈更接近你的時候,他們是在談一位無所不在的神。同樣地,印度教所謂的化身,是大宇宙的神聖以人的形體呈現。至於猶太教,則從沒有任何人或事,提及神道成肉身。 4.當教會談道成肉身時,其中指涉兩件事,是人思考範圍內認為是不可能的,即使對神而言:(i) 神能從自己分別出來; (ii) 神可以有形體。然而這不是說,神為了有形有體,才從自己分別出來,若是這樣的話,聖三一就只是為了彰顯目的而作的分別。相反的,正因為神有形體,反映出祂本身存在永恆的分野。 5.在35年宣教生涯裡,我注意到許多(也許是大部分)基督徒(包括好些宣教士)與大多數穆斯林在討論基督論其他層面時都能保持理性冷靜,惟獨在「神可以具形體」這點上往往爭持不下,變得不耐煩和無理性。基督徒要非太講靈性就是太實際,以此為神學上的毫末論爭;而穆斯林則覺得我們笨、有乖常理,他們認為,耶穌明明是位先知,我們卻偏要講道成肉身等褻瀆無理的話;這不僅傷害他們的宗教情感,更讓他們覺得我們愚不可及。他們讀新約的時候,能接受所有關於耶穌人性的描述,以為事實,至於祂的神聖方面,穆斯林只以為是比喻。我也曾聽見高傲的基督徒說,首6、7世紀時信徒強烈悍衛基督位格的教義,簡直是小事化大!但事實上,我們應該感謝神,讓那時出現那麼的神學巨人,他們能看破當時教會內外的形而上學與哲學,清晰界定基督教對我們信仰對象的理解,就是耶穌基督。 6.這點非常重要,如果能用紅色字印出來就好了。那時教會的主要關懷並非(許多人以為的)形而上學,而是救贖論,就是說,與 人類 救恩息息相關的。再沒有別的神學詞彙,比「道成肉身」這四個字更貼切表達人類的 拯救 。教會知道,除耶穌之外,天下沒有別的名可以讓人得著拯救;而教會有責任理解這名,對其拯救能力深信不疑。 7.早期教會裡最努力修改「道成肉身」的,除了諾斯底主義外,大概就是伊便尼派(Ebionism)與幻影說(Docetism),前者將拿撒勒人耶穌提升至與神同質同等,後者視祂為真神概念的擬人化。換言之,伊便尼派將耶穌轉化為神,幻影派則將神轉化為耶穌。教會雖然指斥這兩種異端,然而你會發現,當穆斯林攻擊「道成肉身」概念時,大都假設教會持上述兩種異端觀念其一。古往今來的伊斯蘭護教著作,充斥著「童女所生的神」「『生』這個詞兒將神貶為動物」等說法。 8.然而得謹記,從前穆斯林以為教會持這種想法,是大有理由的。因為雖然希臘體教會(Melkite Church,就是「諸王的教會」)仍秉持信經所述,不會將道成肉身這事實哲理化,然而東方的一性論派(Monophysite)教會,包括雅格教派(Jacobites)與埃及科普替教會(Copts)(至今仍然)認為基督只有一性,就是神性,他們甚至講「被釘十字架的神」。他們認為,神就如幻影派所說的,轉化成為耶穌,而耶穌只是看來像人而已。另一方面,景教派(Nestorians)則認為基督有二性,就是在一體裡有兩個位格,而二者並不聯合,因此在任何時候可以分辨出究竟是神性、或人性正在基督身上運作。他們傾向把耶穌變成神,然後將其中的神聖孤立起來,結果是,人性元素比神性元素更顯著。我們知道類似異端在當時極其活躍,因此那時代的穆斯林有理由不知道教會接受、相信和承認甚麼。[1] 9.然而事實是,若人以任何形式成為神 (伊便尼派) ,或神以任何形式成為人 (幻影派) ,結果也只是化身,而非道成肉身。任何轉化的事物是已經改變了,不保有原來的樣式,原來的形式不再存在了。因此,若是神變成人、或人變為神,就排除了啟示之可能,因為轉化了的事物已失落原來的樣子,只有目前的形式。伊便尼派與幻影派都排除了啟示之可能,但如果沒有啟示,我們就無從知道復和與救恩。轉化論在形而上學也許有點意義,卻與神學全不相關。 10.古代教會曾花上不少努力,在伊便尼派與幻影派兩個極端之間提出許多解說,或索性簡化神人二性聯合之奧祕。[2]有說耶穌只是軀體,基督那永恆的道以靈體的形式居住其中;有說耶穌是身體與靈魂,而心思是其神聖元素。也有說那神聖的道已放棄一切神聖本質,所以在基督裡祂是人。然而得謹記,當代思想往往受諾斯底主義影響,好些早期教父(如革利免[Clement]與俄立根[Origen])都認為,藉知識拯救優於藉信心拯救。他們以奧祕為仇敵的營壘,要圍攻、征服、破壞之。 11.當教會以「道成肉身」回應「神作何工」這問題,其實是在談信經所說的「聖靈感孕」,或天使對馬利亞說的:「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路加福音1:35)耶穌基督最重要的奧祕 並不 在於,祂從直接的創造活動而生,而其他人乃藉生育而生。聖經曾記載三次直接的創造,就是創造亞當、夏娃,與耶穌基督。既然亞當夏娃不因直接創造形式而成為神聖,所以基督的受造形式,也不一定指向其神聖本質。再者,生育實在與直接創造一樣充滿奧祕,只是我們熟悉前者,以致會不加思索地接受而已;我們實在忽略了箇中奧祕。 與所有別的受造物比較起來,基督之獨特性在於,祂由「聖靈感孕」。有人說耶穌不過是人,有人說祂是先知,而許多人(如穆斯林)將祂與別的受造比較時,都會提及童女生子這點。但這種比較全無值價,因為這都不過推測而已。我們必須從新約聖經的描述認識耶穌基督,因著神的主權行動,耶穌基督純全的受造性,與純全、非受造的神性聯合起來。 12.純全受造性這回事很奇妙。雖然這完全靠賴神的作為,然而這作為卻同時獨立於神,有別於祂,在祂以外。受造者自稱「我」,稱神為「你」。另一方面,作為永恆的道之基督,既 不 依附於神的作為,也非在神以外,亦沒有與神分隔開來。神的本質是,基督在永恆裡仍是聖子,一如聖父之為聖父。因此,「聖靈感孕」是指神按著主權,成全那不可能之事。祂將受造的與非受造的、外乎自己的與屬乎自己的、靠賴於祂的又獨立於祂的、與己有別的與在永恆裡永屬於祂的位格聯合起來。 13.因此我們必須堅持,道成肉身必然涵括這兩方面,這是無須嘗試解釋的。非信徒可能會覺得這教義自相矛盾,對信徒而言卻是我們的主的神聖性之奧祕的肯定。 14.在這點上,虔誠的穆斯林必然大表反對;說創造主與祂所創造的女人交合,這實在褻瀆。許多宣教士不了解這關鍵,仰後去保證穆斯林這概念是真的恐怖,永不存在於一個基督徒意念裏!穆斯林實在是誤會了,基督神聖的奧祕概念,與創造行動、並生育都全無關係。「感孕」一詞一般指受孕,在聖經裡卻別具意義,是指即將生下來的「聖者」是神的兒子,這動作本身的性質,使「聖者」不可能是受造物。祂從起初就與神同在,祂是神,不可能被造。用人的話說,唯有「感孕」「生」這些詞最能貼切形容。因此,雖然我們可以說,耶穌基督的人性是出於神主權的創造,祂與神性聯合也由於神自由的作為,但耶穌基督裡那永恆之道的屬性,卻與其人性不可同日而語。 15.現在我們面對奧祕這問題,我們的態度可關鍵。我們可以有三種處理方法: (a) 首先是忽略艱深的部分。這當然是最普遍、最簡易,也最危險的方法。最普遍因為這最容易;最危險因為這不僅牽涉基督位格之奧祕,更關乎整個基督教信仰體系。當然你可以隨意解說,但事實是,你對此若沒有充分理解,信仰要非變得軟弱無力,就變成固執的迷信。保羅說:「我知道自己所信的是誰」,他責備猶太人空有熱誠,卻對所信的一無所知。 (b)第二,是古代教會很多異端的處理方法,他們認為奧祕是人可能理解、只是還沒有理解的事實和真理。換言之,奧祕只是偶然、非必然的奧祕。按這方 法處理基督論者,只會覺得困惑與混亂,因為無論如何尋索,不論哪種哲學或卓越的思辨,都無法揭示這永恆奧祕。 (c) 最後是下定義。處理基督論時,若沒有先仔細列舉、定義問題,誰也不能稱某事為奧祕。這是任何科學研究、包括生物學、心理學、生理學、哲學或神學的通理;但當科學研究方法用盡都得不著解決時,這就是奧祕;因此,你只能盡量準確定義問題。當你說「聖靈感孕」,就必然碰上學術研究系統無法疏理的奧祕。保羅在羅馬書16:25後寫道「顯明奧祕」,不是說,奧祕已被揭開以致不再是奧祕,而是說,奧祕被彰顯為奧祕,讓人以信心順從。啟示未有來到之先,即是基督到世上來以先,人根本並不知道這奧祕,因此這奧祕與人的信仰無干,無論他所信的為何。保羅書信好幾次提到顯明奧祕,卻從沒有說奧祕顯明了以後,就變得可以理解。 16.我想說的是,我們向穆斯林傳福音的時候,要知道真正基督教的核心乃是奧祕,這是不容忽視、抵賴、低估、隱瞞的事實。這奧祕現在顯明了,以致我們可以清楚陳述,準確定義。我們確切知道這是甚麼,那就是道成肉身;也知道為何神要這樣做,是為了拯救全人類;知道祂成為肉身,就是拿撒勒人耶穌;也知道神是藉著聯合某個創造行動與某個概念行動,而賦與形體。但我們不知道,神如何化如此不可能之事為可能。 17.你向穆斯林傳福音的時候,若試著要將這不可能之事變得合理、可理解 ,這是最要不得的。你最好強調其不可能,甚至說明,我們不可能認識神,強調人思想的局限。換言之,我們要捍衛奧祕之合理性,而非不可能之可能性。 18.我們必須知道、並清楚陳述、勇敢提說基督神人二性奧祕及其中指涉。我們的信仰建基於基督完全的受造性,神藉著這種純全的受造性、也是在這裡面向我們彰顯祂自己,在這裡,完全的受造性與完全的神性聯合。要深信我們的主的受造性隨時隨地臨在,不會突然消失,或改變本質,不會忽然變成幻影或神祗。不然的話,我們就失落信仰,也失卻復和與救恩知識了。 19.我們要堅守基督神人二性奧祕,另一個原因是,這特點並不局限於基督的屬性。且容我列舉其他範疇: (a) 歷史的啟示 。教會隨著以色列人的腳步,堅持神在歷史裡啟示祂自己。不僅在歷史裡,更在某個歷史片段、某些實在的事件裡彰顯。世俗的歷史科學家可以按著學科準則,查考每個教會視為啟示的歷史事件。史學家大可以按所掌握資料,將任何事件置於大環境下,解釋前因後果,探究事件如何發生,研究其本質、意義和結果。這正是歷史實際事件的純受造性,若被神話或超自然事件取代,我們就不能說啟示是歷史性的。且以我們的主的死為例說明。史學家可以解釋主被釘十字架之因;不然的話,我們會懷疑這死的歷史性,並質疑其作為神彰顯祂自 己的價值。 (b) 人類 。馬丁路德的名句:「同時是義人和罪人」(simul justus et peccator)已為全人類下注腳。且看你自己。一方面你自知有罪,這不僅在理論上如是,實際上亦然;但另一方面,你知道自己是義的,這不光是理論,在神眼裡你的確如此。若你揚棄這種本質二性的說法,如此罪人不見了,義人也會隨之而消失;因為義人正正就是那位罪人。 (c) 教會 。按著教會的受造性質,這是一群平凡人、好歹人聚首一堂而構成的組織,然而這同時是基督的身體,是神從萬國萬族萬民裡贖出來的聖徒群體。若為某些緣故,這群人忽然全變作天使了,基督的身體也就消失了。你必須十分肯定教會的受造性,才能肯定這是聖徒群體,是基督的身體。 (d) 聖經 。聖經是用白紙黑字寫的書,字句裡也有文法結構,出於不同作者手筆,像其他書一樣,聖經裡不同部分各有價值。然而也正是這本書的字詞成為神的話語。你若破壞這書的受造性,就同時毀壞了書本身,它成為神話語、讓人得聞信息之可能,也會隨之消失。 (e) 聖禮 。水禮用的只是普通的水,然而正是這些水讓人重生。你若將這些水變作聖水,聲稱有特殊功效的話,聖水禮也就喪失了;惟藉著受造之水、在這聖禮裡,人才能領受神恩典之約。聖餐禮也是這樣。餅是餅,杯是杯,就算在我們領受的時候亦然。我們必須知道餅是餅、杯是杯這道理,才能表明我們的主的身體和血。我們說:「這餅是基督的身體。」餅顯然不是身體,但它表明主的身體。你若將餅變作別的事物,聖禮上就餅不成餅,也再沒有聖禮了。 20.我指出基督教信仰裡這些辯證二重性,是要讓讀者明白兩件事。第一,否認這些二重性,就是否認事情的實際本質。第二,你若要與穆斯林談這些事,開始時必須讓他知道這些事情的受造層面。舉例說,若你一開始時就向穆斯林說,我們在主餐上吃主的血肉,你這是說謊,因為你簡化了聖餐禮的二重性。同樣地,若你只說教會是聖徒聚首的地方,這也是錯的,是簡化了教會本質的二重性。若你說自己是義人,這是忽略了你也同時是罪人;因為你惟有自承是罪人,才能成為義人。二重性質的兩方面都要絕對抓住,我們必先讓人看見、明白和接受那受造的一面,然後才可談其二重性。 21.你若真了解神具形體的概念,自會明白,上述種種二重性質都歸宗於那最重要的二重性:在耶穌基督裏有著完美的人性和神性。 22.以上討論似乎是艱澀的神學推測, 其實不是推測,我已經盡量貼近我們信仰的真實與現實。再者,對於穆斯林福音工作,這些都有很實在的應用。因為穆斯林往往搞不懂基督教義的二重性,尤其基督的神人二性問題,而宣教士因為傳教心切,總傾向簡化福音信息,要非把基督教各層面的受造性略去不談,要不過分強調這方面。且容我舉例說明。一位宣教士與穆斯林一起看福音書,讀我們的主的生平,唸到基督平靜風浪那一章,他對穆斯林說:「當然只有神能如此控制大自然力量了,人是不可能做到的!」這樣,宣教士忽略了基督雙重屬性,將之簡化,而完全忽略了人的元素,在神蹟發生的處境內只著重神聖元素。然後穆斯林會回應說,據伊斯蘭,(某程度上)先知與聖人都領受能力,為何那能力不能包括平靜風浪呢?他搞不懂。在理解這事上,他不用到人類可能範圍以外尋索,因為神凡事都能。但有趣的地方是,在新約這段記載裡,我們的主責備門徒信心小。當然,神是用不著信心的。這樣,既然我們的主是憑著祂的神聖大顯神威,就不應責備門徒信心小了。另一方面,若祂的行為是出於信心,這樣人人都看得出祂的信心是人不可能達到的;而既然這事藉著「這個人」的信心發生了,門徒自然會納罕,祂究竟是一個怎麼樣的人。 23.請留意這群相信耶和華獨一真神的猶太人,與以哥念(使徒行傳14:11及後)、及馬耳他(使徒行傳28:6) 的拜偶像者之別。那些拜偶像的人,他們看見神蹟就以為是神仙下凡,但猶太人並不接受這樣簡化的答案,他們會納罕,這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換言之,他們接受基督純全的受造性,以此為基礎。 24.這時候,另一位宣教士會說:「你看見基督如何幫助這群人渡過困境了,類似事件有許多。所以基督教會派宣教士來盡可能幫助你們。教會學主的樣式,耶穌做的很多善事顯示神對我們的心。」但事實上,若我們相信福音書記載屬實,門徒並沒有止於讚嘆我們的主的善行,而是被祂的能力與權柄嚇的目瞪口呆。我們的主的作為的人道主義面向,表面上似乎是這一代教會的堅壘,事實上只是對我們的主的神人二性本質的浮淺理解;這進路將祂單單貶為受造物,掠去任何衝突。 25.教會執行聖禮時,也與傳福音時一般面對同樣問題。我們說:「這是基督的身體,」然後發下餅。我們說:「這是基督的血,」然後發下一點點摻了水的酒。任何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我們又說:「這是重生的洗。」然後將一點點普通水澆在人身上。傳基督的時候也一樣,我們說:「這是神的兒子。」然後只展現出耶穌這個人。 26.這裡引起另一點討論。若沒有這辯證的二重性,我們也就沒有救主或聖禮。我們若只發下餅與杯,卻不傳神的話,沒有聲稱餅與杯是─本不是卻也是─基督的體和血,我們就只是給會眾餵食物而已。我們若澆水在人身上,卻不傳道說明這水有─本沒有卻的確有─力量,就不過給會眾洗洗澡而已。另一方面,若只提體血與重生,卻沒有餅杯與水,就是以過分靈意化的方式廢掉聖禮。同樣地,我們若只展現耶穌,不傳祂是神的兒子,這是否定道成肉身,傳假的基督教;若宣講神的兒 子而沒有展現耶穌這個人,也同樣是否定道成肉身,也是傳假的基督教。兩者同樣絕對、重要,決絕不留餘地。 真基督教的各方面都有這種不可能的、辯證的二重性,皆源於我們的主那不可能的神人二性。這是當教會以「道成肉身」回應「神作何工」這問題時,所生出來的。這答案若不真,那麼我們就失掉啟示的、復和的與救恩的知識,我們就是世上最可憐的人。 27.教會在理解基督神人二性問題上,雖然倚賴教義,但關鍵仍在於信心,不在完全與完美的理解。這是大多數穆斯林與許多基督徒都忽略了的。在哲學上,傳說者所說的就是所傳說本身,教會卻不然。無論是神人二性教義、福音書或教會,都並非這種二性本身。教會的教義或深奧或浮淺,可能清晰可能含糊,在不同程度上或對或錯;不同宗派與異端可能忽略、嘲笑、或錯解它,但這仍不減道成肉身的二性。基督教會從沒有、也不應問:這是真的嗎?卻只能說:我們要怎樣才能弄懂?我們的信仰全繫於事實、而非對這事實的理解。我們的理解若扭曲、或錯誤詮釋事實,就會引發危機。因此教會常常檢視自己對事實的理解。 28.最後一點。我聽見有人說,這類文章讓人覺得向穆斯林傳福音簡直難於登天。也許是的。我們只能勇敢克服困難,謹記我們所說的每句話,都要可成為神啟示的器皿,雖然我們的言語有種種不足,但仍相信神會使用。 思考問題 1.穆斯林為何那麼抗拒「道成肉身」這觀念?2.「道成肉身」這觀念為何對基督教信仰那麼重要?3.除了基督的位格之外,試列舉教會內「雙重屬性」的例子。 [1] 希臘體統教會是皇的教會,是羅馬天主教的一支。在穆罕默德的時代,希臘體教會在迫害一性論派與景教派,被迫害者與穆斯林站在同一陣線對抗拜占庭帝皇。 [2] 關於這課題,R. V. Seller的《 古代兩種基督論 》 ( Two Ancient Christologies , [S. P. C. K.,倫敦,1940]) 也許是這方面的最佳現代著作,雖然艱深,卻值得一讀。 2 : Go Go Go Go
- 41-13第十二章 基督耶穌“代罰替死”的救贖恩情
第十二章 基督耶穌“代罰替死”的救贖恩情 第十二章 基督耶穌“代罰替死”的救贖恩情 知己知彼:面向穆宣挑戰的辯道護教 書 引言 基督耶稣与祂的福音绝对比穆罕默德与他的伊斯兰优越,而其中的决定性因素乃基于基督耶稣在十字架为罪人的“代罚替死”,以及死后第三日从死里的“荣耀复活”,印证且彰显了基督与福音的终极凯旋。谨在本章提述基督十架为罪人的“代罚替死”。先从伊斯兰对十字架救赎的否定谈起。 (一)伊斯兰批判十字架:不符史实、违背伦理、无此需要 伊斯兰不单否定十字架的救赎功能,它甚至根据下列经文否定它的历史事实:古兰经4:157,“又因为他们说:‘我们确已杀死麦尔彦之子麦西哈‧尔撒,真主的使者。’ 他们没有杀死他,也没有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但他们不明白这件事的真相。为尔撒而争论的人,对于他的被杀害,确是在迷惑之中。他们对于这件事,毫无认识,不过根据猜想罢了。他们没能确实地杀死他。158不然,真主已把他擢升到自己那里。真主是万能的,是至睿的。” 经文再三重申,“他们〔指犹太人〕没有杀死他〔耶稣〕,没有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他没能确实地杀死他。” 原来是“真主已把他擢升到自己那里”,穆斯林凭此经文认定耶稣没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乃是真主把祂活活的提升到天上去。既然如此,怎么会有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的信仰或传言呢?经文的解释是“subbiha lahum”;但到底什么是“subbiha lahum”? 按上述马坚的汉译,古4:157的“subbiha lahum”是“但他们不明白这件事的真相”。Yusuf Ali把它英译为“but so it was made to appear to them”;Droge的英译为“but it [only] seemed like [that] to them。” Arberry则译之为“Only a likeness of that was shown to them”。[[1]] 汉语或可译之为“但这对他们看来似是如此”。 意思是犹太人没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只是看来似乎如此而实际上并非如此。马坚的“但他们不明白这件事的真相”显然非照原文乃照意译。 按名基督教伊斯兰研究学者Kenneth Cragg,阿拉伯文被动动词subbiha lahum中没清楚表明的主格,即到底是“他”(he)或“它”(it),因此甚难说明到底这“只是看来似此”〔即牵涉“错觉”〕者到底是指“耶稣本人”或“钉十字架事件”(So it is not clear whether Jesus or the crucifixion was fabricated)。[[2]] 针对相关课题,穆斯林学者表达了不同的揣测。但另一方面,古兰经却显示下列似乎矛盾经文:古兰经3:55,“当时,真主对尔撒说:我必定要使你寿终(mutawaffika/tawaffa),要把你擢升到我那里,要为你涤清不信道者的诬蔑,要使信仰你的人,在不信仰你的人之上......” 古5:117,“......我〔耶稣〕同他们〔门徒〕相处期间,我是他们的见证。你使我〔耶稣〕死去(tawaffaitani/tawaffa)之后,盟护他们的是你,你是万物的见证。” 古19:33,“我在出生日、死亡日、复活日,都享受和平。”(另参 古10:46、104;12:101;13:40;16:28;40:77) 参照上下经文,古4:157-158似乎说耶稣被钉死是个“错觉”,但古3:55、5:117和19:33却说真主使耶稣死;特别在古3:55,耶稣的提升乃是列在祂的死/寿终之后。此外古5:75节称耶稣为使者,又说众使者都会死;又古19:15讲述施洗约翰的生、死与复活,就与19:33讲述耶稣的经文一样,可说都把耶稣的死也涵盖其中。这是千多年来困扰着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的课题。 为了淡化/化解经文显然矛盾现象,大部分古兰经英译本乃是把古3:55和5:117的tawaffa翻译/解释为“took me up”(擢升/提升/成全)。按Gordon Nickel,阿语tawaffa一般上都指“死”,唯独当触及耶稣的死,一般伊教学者乃闪避言他。Nickel认为译经者不直译为“死”或是为要配合伊教认为耶稣没被钉死的观点。把古5:117的tawaffa直译为“死”的有Shakir;Droge则把“死”的涵义加在其注脚。[[3]] 另一方面,把古3:55的相关用词直译为死的有G. Sale、E. Palmer、Muhammad Ali、Sher Ali、Muhammad Asad。[[4]] M.M. Khatib的英译本乃是把两处经文的tawaffa都译为“causing to die”(使之死)。马坚汉译本乃直译之为“寿终/死去”。可惜历代穆斯林罔顾古兰经文本的混淆局面而武断判定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乃不符合史实! 穆斯林也认为耶稣“为罪人死/代罚替死”的信仰违反道德规则,因为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各人有需承担自己的罪债,这是自然因果定律。他们所引用的经文包括古兰经6:164,“......各人犯罪,自己负责。一个负罪的人,不负别人的罪......” 又古29:12-13,“不信道的人对信道的人说:‘你们遵守我们的教道吧!让我们担负你们的罪过。’” 其实,他们绝不能担负他们的一点罪过,他们确是说谎的。13他们必定担负自己的重担,再加上别的重担,复活日他们对于自己所伪造的谎言必受审问。” 稍为回应上述经文:各人有责任承担自己的罪债没错,基督宗教徒不能为他人担负罪责也没错;针对这样的评语基督门徒并无异议。问题是,按照基督福音不是普通人,乃是圣天父的圣子耶稣基督为罪人代罚替死。而祂所承担的不是普通的担子,乃是罪所带来的终极性咒诅、审判与灭亡,是没有任何人承担得起的。其中原委本章下文有进一步阐释。 与此同时有需指出,其实在古兰经也有些谓当承担别人重担的记录,最显著例子即上述的古29:13节,“他们必定担负自己的重担,再加上别的重担。”(另参 古16:25)还有按《穆斯林圣训》,人当代替已死的亲属还愿[[5]],封斋或是朝觐[[6]] ;也可代替老迈或宿疾者朝觐[[7]]。更匪夷所思者,先知穆氏说在未来大审判日,阿拉将为每个进乐园的穆民找个犹太教或基督教徒作为负罪与受罚替身下火狱![[8]] 这些圣训显示适用于伊斯兰时,不单宗教功修有代替,连末日的代罚替死也有代替! 无论如何,按敌对基督福音的伊教,基督十字架的“代罚替死”不单是不符史实(non-historical)、违背伦理 (immoral),也没此必要(unnecessary),因为真主是怜悯宽恕,也是至高权能可成就一切,因此祂拯救世人无需藉着十字架的救赎;何况祂已赐予世人最完美的伊斯兰宗教。以下笔者乃从基督信仰立场挑战伊斯兰并作出相对回应。 (二)基督在十架为罪人的“代罚替死” (1)为何基督宗教那么重视十字架的救赎 从客观历史角度看,耶稣基督无论在哪一个层面都显得比其他任何教主〔包括伊教先知穆氏〕更为伟大、优越。虽然祂在世只活了33年多,从开始传道至被钉死在十字架前后也只有三年多时间,但祂所讲的道和所作关乎上帝与祂本身的宣告、所行的神迹奇事,处处都彰显从天上来的权柄、能力、荣耀。祂真善美圣的品格,以及祂充满信、望与爱的生命和服侍,在在都展现神性的光辉。最后祂在十字架的舍己牺性及三日后的荣耀复活,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独特且震撼人心! 基督耶稣既然有那么多可圏可点、可宣可讲 之处,为何基督门徒开口闭口都离不了讲论耶稣和祂的十字架?耶稣的死在基督宗教的信仰与生活为何显得那么重要?为何一再被强调?天主教会和一些基督教会乃是每主日都举行弥撒(Mass)或圣餐礼以纪念主的死。[[9]] 到底主耶稣的死比较其他伟人的死有何独特之处? 简要回答 — 主耶稣十字架的死拥有三大独特之处:a. 被钉十字架者的独特身份;主耶稣不是凡人,祂乃是天父上帝独特的子,道成肉身降生并活动在人世间,因此祂的死乃是上帝儿子的死。b. 主耶稣的死的独特性质;基督被钉死不是因自己犯罪,乃是为世上所有罪人的“代罚替死”,为成就天父上帝对罪人的救赎恩情。c. 主耶稣死后第三天的荣耀复活,显明祂的死成为了“除灭死亡的死”。 为罪人“代罚替死”(penal substitutionary death of Christ for all sinners)是基督救恩的核心价值所在。“代罚替死”指基督耶稣在十字架上承担了世人的罪孽与其所带来的咒诅、刑罚与死亡。流血代表死亡;基督在十架上代替罪人流血牺牲,叫罪人得以藉着悔改与信心出死入生。因着基督为罪人的代罚替死,圣洁公义的天父上帝得以宽恕、拥抱罪人并赐之予永生。 问题是:为何需要流血赎罪?流血怎能赎罪?“代罚替死”的逻辑、关键要素与核心价值是什么?犹如上述,伊斯兰认为无需“流血赎罪”,更不能接受“代罚替死”,甚至否定基督被钉十字架的历史事实,如何加以回应?是否“绝对”需要十字架的救赎才能得救?难道宗教信条、律法与道德功修等真不管用? (2)“流血赎罪/代罚替死”的根源与圣经信仰凭据 圣经启示自从人类犯罪堕落以来,献上血祭以供敬拜、救赎、赦罪是真主耶和华所定旨意。创世记4:3-4,“3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4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 创8:20-21,“挪亚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拿各类洁净的牲畜、飞鸟献在坛上为燔祭。21耶和华闻那馨香之气,就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也不再按着我才行的,灭各种的活物了。” 经文显示耶和华悦纳亚伯和挪亚所献的血祭。 创世记22:13,“亚伯拉罕举目观看,不料,有一只公羊,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亚伯拉罕就取了那只公羊来,献为燔祭,代替他的儿子。” 在这里公山羊乃用来为以撒“代献替死”,乃出自真主耶和华的安排。古兰经37:110-113记载了类似故事,特别第107节讲到“一个伟大的牺牲”〔公绵羊/公山羊?〕赎了以撒,为以撒“代献替死”。既然可以“代献替死”,为何伊斯兰主观武断不能进一步“代罚替死”? 出埃及记12:13,“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 耶和华在此以羔羊的血作为保护并拯救祂子民以色列人脱离埃及奴役的记号。出埃及记24:6-8,“摩西将血一半盛在盆中,一半洒在坛上......8摩西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 在这神圣救恩历史关头,耶和华乃是藉着牛的血为祂与子民立约的凭据。 利未记讲述以色列人各种的祭祀。利1:4,“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燔祭便蒙悦纳,为他赎罪。” 按利未记除了第二章的素祭,其他祭祀都牵涉流血赎罪定制。利4: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人在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上误犯了一件,3.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里,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 宣称传承摩西正统律法“讨拉特”的伊斯兰,为何全然忽视整个旧约所强调的“代罚替死”血祭,进而否定基督耶稣在十字架为罪人“代罚替死”的救赎恩情 ?单凭这点即可显明其“伪正统”。 耶和华上帝为何定下流血赎罪的制度呢?按这制度,若罪要得到赦免,除了真诚悔改,还必须要有补偿。怎样的补偿呢?“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 9: 22)上帝定下流血赎罪的天命,原来血象征生命,流血乃象征“死”;“罪的工价乃是死”。“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耶和华〕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为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利17:11;罗6:23) 在以色列历史的前后约1,500年间〔比伊斯兰至今的整个历史还长〕,整个旧约的祭祀制度都是以杀死无辜的祭牲〔牛、羊、鸽子或斑鸠〕为核心,作为预表,象征需要一个赎罪祭为上帝子民的“代罚替死”。旧约时代上帝定下这严厉的“天命”,乃为让人们认识到:人犯罪就是对公义的上帝欠下了血债,血债需要用血来偿还。上帝是爱,祂同时也是圣洁公义,因此祂必不以有罪为无罪:“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大有能力, 但耶和华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鸿1:3) 但是,牲畜并不能真正为人类“代罚替死”,因为:第一,牲畜的生命是廉价的;第二,牲畜与人类没有生命的关联;因此无论多少牲畜的血,都不足以偿还任何一个人犯罪所欠下的血债(来9:9,10:3-4)。那么,旧约时 代的献祭制度意义何在呢?原来,旧约时代的献祭,预表的是一个新约时代的献祭,那就是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亲自降世为人把自己宝贵的生命献上,作为无罪的羔羊,一次过付清全人类所欠下的血债。这是既是圣洁公义同时更是慈爱怜悯的上帝白白给予所有向祂悔改归信者的恩赐(雅2:13)。 基督怎么能为普世罪人代罚替死呢?因为祂降生为人,祂就能够与全人类认同,更藉着人的信与圣灵的动工在彼此间建立生命的联系;因为祂是上帝的儿子,祂的生命是无限与无价的,故足以成为所有人类的赎价;因为祂是圣洁无瑕,故成了合乎上帝圣洁要求的无瑕祭物;祂是上帝为世人预备的真正有效赎罪祭(来10:5-14)。“成了!”这是耶稣在十字架上断气之前的最后的话,意思是说:“罪债全付清了!” 因此,每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算为是被耶稣基督用重价买赎归给上帝的活祭(林前6:20,7:23;罗12:1-2)。 谨此严肃质询穆斯林:既然先知穆氏口口声声扬言其设教宗旨乃为印证先前降示的经典,怎能对旧约经历千多年的祭祀制度视若无睹,并且毫无交代地加以废弃?更吊诡的是,犹太宗教早已停止献上血祭,因为它用以献祭的圣殿已被毁,然而其正统派仍祈盼将来可重建圣殿献祭。基督宗教不献血祭,因深信整个献祭制度的终极功能与目标,已藉着基督在十字架上把自己献上给上帝为燔祭/全献祭与赎罪祭而得到了充分与永久的体现;为何反而是否定流血赎罪的伊斯兰在每年朝圣月第10日的祭牲节(id adha-qurban)大开杀戒呢? 每年的祭牲节世界各处穆斯林都会屠杀数千万头的牛、羊、骆驼为祭牲,据说这是为纪念亚伯拉罕献以实玛利〔圣经说是献以撒〕的义举,而这做法在犹‧基宗教都是未曾有的;摩西的律法也从未要求这纪念性仪式。上帝要以色列人献上长子和头生的牲畜,乃为纪念祂藉着逾越节羔羊的血拯救了他们,也彰显了祂对埃及人大能的审判。然而在犹‧基宗教逾越节的血祭都已经被取代了,怎么后起且颠覆了旧约千多年来流血赎罪道统与新约福音信仰的伊斯兰,反而至今每年犹鲜血淋淋献祭!普世各地区祭牲所流的血若集合起来实在是流血成河啊! 穆斯林除了在朝圣期间献祭,还有在男女婴孩诞生的第7日〔或第14、21……日〕为之屠杀羊羔举行“阿齐伽”(aqiqah)祭礼,同时行割礼与命名庆生。其实朝圣节的献祭和这庆生祭礼都是从所谓蒙昧世代阿拉伯人宗教的传袭,且都含有流血洁净涵义,只是一般穆斯林因其敏感性不提这点,而是夸谈其社会性涵义 ;[[10]] 追根就底,“阿齐伽”的根源显然乃是来自旧约的律法条规(参 创17:11-13;利12:1-3;路2:21-23)。圣经新旧约的血祭都直接或间接含有救赎元素。 古兰经的记载显示阿拉乃亲自给以实玛利〔?〕预备祭牲为救赎祭(古37:107)。普林斯引用哲剌莱因(al-Jalalayn)的古兰经注释说,古5:27节故事中亚伯的祭物蒙悦纳因他所献的是羔羊血祭,而该隐献的是农产品。按普林斯的研究圣训中还有其他有关先知穆氏献祭的例子。[[11]] 另者,伊斯兰相信麦加克尔白神殿东面墙角的那一块黑玄石(Hajr Aswad)有除罪功效。据说它原本是从天园赐下,原质洁白无瑕,若有罪的人存敬虔的心触摸它、吻它,罪过将得蒙洁净,转移到该玄石之上。每年朝圣期间都有千千万万信众争先恐后摸他、吻它。据说久而久之,所承担的罪致使它原先的白色变成了黑色。请问穆民:若一石块可洁净、承载人间罪恶,道成肉身的圣子耶稣基督在十字架承担世人的罪有何不妥,为何不能?可见否定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关键不在乎什么信仰逻辑或准则,乃纯粹出自穆斯林的偏见、无知与固执! 无论其他宗教或持不同世界观的人士怎么说,下列天启圣经经文乃充分展示了基督十字架的死具有“代罚替死”功效之涵义(penal substitutionary nature of the atoning death of Christ on the Cross)。例如: a. 以赛亚书53:4-6、11,“4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上帝击打苦待了。5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6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11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 b. 哥林多后书5:14,“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都死了。” c. 哥林多后书5:21,“上帝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上帝的义。” d. 加拉太书3:13,“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e. 彼得前书2:24,“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 f. 彼得前书3:18:“因为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上帝面前......” g. 哥林多后书5:19说,因着主耶稣的代罚替死,上帝“......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 原来一切罪债乃是“归到”、“算在”主耶稣的身上了。这就如哥林多后书5:21所说,“神使那无罪的〔“无罪”原文作“不知罪”〕,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 上帝就这样把基督的义归给悔改相信的罪人。对罪人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消息?罗马书3:23-24,“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5:8,“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3)主耶稣怎样为罪人代罚替死 按照上帝所定的“天命”,罪的后果乃是死。上帝对亚当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耶和华说,“......犯罪的他必死亡。”(结18:4)“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不单是肉身的死,更是灵性的死。以弗所书第二章讲到灵性的死说,那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参 弗2:1)。一个灵性死了的人乃是与基督无关,与上帝的应许无份,也是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上帝的人(参 弗2:12)。 这类人的结局是在地狱火湖;这也是罪人的至终 下场(参 启21:8)。罪人将被上帝撇弃,“......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帖后1:9)然而上帝也是爱。祂恨恶罪恶却爱罪人。祂创造人目的是要赐人永生不是要人永死。因此在旧约世代,祂安排以牛羊等祭牲为罪人流血赎罪。只要人真诚悔改,上帝乐于“暂且”藉用牛羊的血施恩赦罪。同时祂心怀个更美计划,即待时机成熟藉着祂圣子基督,为罪人作“一次过”带有永恒果效的代罪羔羊(参 来9:23-28)。 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说,“我渴了”(参 约19:28),笔者联想到向拉撒路讨滴水喝的财主,在阴间火焰里口渴的痛苦(参 路16:19-31)。当主在十字架上引用诗篇第二十二章第一节哀唤:“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什么离弃我?”的时刻(太27:46),祂乃是背负着全人类的罪,为罪人进入了地狱的咒诅与痛苦中;被上帝离弃,便是地狱。 相关问题:是主耶稣自己“感觉”被离弃,或是上帝“真的”离弃了祂?笔者认为基督真正“感觉”被离弃,也“的确”被离弃。只是在上帝的这一方,祂对主耶稣的“离弃”,并不是像接到一颗烫手山芋般而愤愤地把它丢了,而是在主耶稣最痛苦和需要的时候“忍痛”放手不救。 主耶稣被离弃的经历,本来应当是你我罪人的遭遇与结局,祂却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担当了。“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句话,以历史人物来说,只有主耶稣配得讲,并且是作到了!按佛教讲法,释迦牟尼修得正果后乃是进入涅槃,并没有说他进入地狱解救罪人。而主耶稣乃是为罪人被撇弃,遭受地狱的咒诅与痛苦,叫悔改信主者得以“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参 约3:16);这即福音核心信息。 肉体层面,主耶稣在十架上洒尽了救赎宝血。在祂被刺时从肋旁渗出的“血和水”(约19:34),显示其心包(pericardium)也在极大痛苦中破裂了。祂最后的祷告:“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23:46);这犹如敬虔的犹太儿童睡觉前所作祷告。[[12]] 基督睡了 —— 死了,在世上完成了天父所托付的救赎圣工。 (4)难道主耶稣非为罪人代罚替死不可 诗篇145:7称颂耶和华上帝的慈爱与公义:“耶和华在他一切所行的,无不公义;在他一切所做的都有慈爱。” 慈爱与公义是上帝的两大属性。是的,除非上帝改变祂圣洁公义的本性,并撤消犯罪必死的天命,否则主耶稣既然要成为人类救主,祂 是非为罪人代罚替死不可。 按圣经的教导,上帝是爱,祂也是烈火(参 来12:29)。祂施恩,也必施行审判。同时因着祂的大爱,祂为罪人预备了耶稣基督为代罪羔羊。当主被钉死在十字架,一切的审判、惩罚、咒诅、死亡,都落在祂的身上。上帝的义怒,主耶稣在十架上已经加以承担;从此上帝得以毫无保留地接纳并施恩给悔改相信的罪人。这样上帝公义与慈爱的两大属性都得到满足与彰显。 可见代罚替死的救赎恩情,乃是建立于上帝既慈爱怜悯又圣洁公义的属性。从“代”和“替”字眼,可看到祂的慈爱与怜悯;从“罚”与“死”字眼,可看到祂的圣洁与公义。从十字架的救赎,可看到上帝怜悯施恩的同时,却不违背祂圣洁公义属性的要求。这就是圣经所启示的上帝。伊斯兰没有这样的一位上帝。古兰经或圣训中论到真主“如何如何”施恩,或“如何如何”惩罚,看来都是先知穆氏凭个人好恶脱口而出的言辞,没有任何具体确据。 当然从上帝至高的权能角度说,祂要谁得救、如何得救都可以。祂也可以创造100%对祂顺服的机器人,但这不是祂的本意。祂 计划要按照祂形像所造、万物之灵的人也培育像祂即圣洁公义,又怜悯慈爱 — 真善美圣的属灵与道德素质,因此祂给人设计的救恩乃必须符合祂的本性与在人身上所定的永恒计划。也因为如此,祂展示了为罪人代罚替死的救赎恩情。这就是福音给所有穆斯林的答案。 正如上述,上帝在救赎恩典中忠于并彰显祂爱与义的属性与作为,不单是为祂自己〔满足自己属性要求〕,也是为祂所救赎的人;因为祂所救赎得蒙称义的人,祂要塑造他们成为像基督一样、拥有真善美圣的基督人、永恒人、荣耀人。而这样一个人的塑造,每个阶段都需要结合爱与义的元素与动力(参 罗8:28-30)。就如父母要培育一个孩子成人成才,必须是爱–义并重,恩–威兼施。 例如在1996新加坡有个凌母,因痛心年少儿子凌某嗜毒,爱子心切毅然报警,结果凌某被控,法庭判他坐牢四个月。同时凌母又万分不忍见爱子坐牢而苦苦向法庭上诉,恳求改判缓刑,给予机会改过。法官经过调查后恩准,对凌某说:“我这么做,全念在你母亲和你周边的人所作出的努力......你很幸运,有一个肯替你重整人生方向的母亲。缓刑辅导官的调查报告,显示你表现良好,有心改过。” 就在这样爱与义、恩与威的结合与互动之下,改变了凌某的生命。过程中看到凌母为爱子的“代苦替难”。[[13]] 好些现代主义、人本主义的神学家质疑,有的甚至排斥“代罚替死”的赎罪观。他们强调说上帝是爱,不需什么“代罚替死”〔穆斯林也都这么说〕。但这班人的上帝只是爱,不是义;只讲怜悯,不讲审判;只有宽容,毫无义怒。犹如神学家理查‧尼布尔(Richard Niebuhr)在1937年所说,“一个没怒气的上帝,透过一个不需十字架的基督,引领没有罪的人,进入一个没有审判的国度。”[[14]] 但圣经中自我启示的上帝却不是这样“一面倒”的。是的,“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雅2:13);也因为如此,上帝赐下了代罚替死的怜悯与恩典。上帝赐下了那么大的救恩,若罪人拒绝它以致灭亡,还有谁能指控上帝的不是呢?现代主义神学家无论对上帝、人、罪、救恩的理解,许多时候是片面而且肤浅的;伊斯兰也是一样!这也是为什么许多现代/自由主义学者趋于跟伊斯兰妥协。 罗马书3:23-26宣告说,“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24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彰显神的爱〕。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彰显神的义〕......” 经文所说的“挽回祭”乃蕴含“代罚替死”以止息上帝义怒,叫人的生命在祂面前得以挽回的意思。因着主耶稣在十字架所成就的救恩,上帝已向罪人大开恩门,拒绝进来者乃是自取灭亡。 (5)“代罚替死”对主耶稣岂不是太不公平 这问题并不存在,因为主耶稣乃是自愿、乐意的为人受苦赎罪。腓立比书2:6-8:“祂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平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因此“上帝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于父上帝。”(腓2:9-11)主耶稣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我是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父所受的命令。”(约10:18) 在救赎的事上,人们不应当有错误的想像,以为当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天父上帝在扮演着一个严峻、旁观的执法者角色,而主耶稣则扮演着好心代罪的第三者角色。若是如此,可说上帝对主耶稣是有欠公平。其实因着圣父上帝与圣子主 耶稣在灵里完全的合一,以及加上圣灵的三位一体关系,虽然不是父被钉死在十字架,父[连同圣灵]也都在子里面为罪人受苦。 因此斯托得(John Stott)在《当代基督十架》一书中用许多篇幅阐释说耶稣基督为罪人代罚替死乃是“上帝的亲身代替”(the self-substitution of God)。他强调为我们在十字架上受死者乃是“上帝在基督里”(God-in-Christ)、兼具完美人性与全备神性的耶稣基督。[[15]] 他说,活在一个充满苦难的世界也是促使他相信上帝的主要因素。 因此主耶稣的死,标志着三位一体真神为拯救罪人,而藉着十字架所作出的自我牺牲。所彰显的是上帝对人“那么大”的爱,没什么公平不公平可言。若论公平,明显是罪人对上帝的“大不公平”;因着罪人对真神的忘恩负义与冒犯,导致真神必须为罪人作出那么大的牺牲!上帝差遣祂的独生子为罪人受死,绝不是像某穆斯林学者所说的“婴孩虐待”(child abuse)—— 这是亵渎!而是因着要救罪人,上帝在基督里所作的“自我牺牲”(self-sacrifice)。 (6)既有耶稣基督的代罚替死,人是否随便就可获得救恩 当然不是,基督的代罚替死使罪人可“轻易”但不是“随便”就可获得救恩。虽然在上帝方面,祂施恩救赎不是因着人先行了善,也不需要人先苦修行善,乃是出自祂极丰盛的怜悯与恩典(诗103:8-12;弗1:7-8)。但在人的方面,要得到上帝的宽恕,绝对不能少的是真诚的悔改与信心。“上帝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上帝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51:17) 缺乏真诚的悔改,不管杀多少牲畜献祭,血流成河都没作用(弥6:6-8)! 回应相关问题保罗在罗马书6:1-4给予最佳答复:“1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 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2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3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4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 里复活一样。” 真诚的悔改与信心乃是从罪中回转,与基督的死与复活联合,把旧人当着已经与基督同钉死在十字架;如今活着的,乃是与基督同复活的新人(加 2:20)。 (7)引人质疑十字架救赎的一些课题 a. 针对耶稣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史实的质疑 主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的事迹,不单有旧约圣经预言,还有新约福音书很次序性的记载,同时几乎在每一经卷都有所提述。接着的初期教会教父与护教学者无一不接受这为历史事实与当然真理。公元第一、第二世纪的一些非基督教作者也留下些相关记录。[[16]] 例如:当代罗马最著名历史学家塔西陀(Cornelius Tacitus,约55-120)在他的《编年史》(Annals)XV-44中记载尼禄皇帝把罗马焚城的罪归咎予基督教徒,并提到“基督〔即基督教徒名称的发源者〕被犹太总督本丢彼拉多处死”(Christus, the founder of the name, was put to death by Pontius Pilate, procurator of Judea)。不单提到基督的死,也提到彼拉多的名字。 第二世纪下半叶的希腊作家陆西安(Lucian of Samosata)在《游隼之死》(The Death of Peregrine)11-13作品中提说基督教徒“至今崇拜这个名人〔耶稣〕,他因创立新教法而被钉死”(worship a man to this day – the distinguished personage who introduced their novel rites, and was crucified on that account...)。公元70年后,有叙利亚哲学家Mara Bar-Serapion写信给儿子说:“犹太人处死他们智慧的王又得什么呢?跟着他们的国就被毁灭了。” 这智慧的王显然是指耶稣,而跟着的是罗马人于公元70年前来剿灭以色列。 犹太人的巴比伦《塔木德》(Talmud)经注记载,“根据教导,在逾越节之前夕他们悬挂耶稣”(It has been taught: On the eve of Passover they hanged Yeshu)。[[17]] “悬挂”(hanged)乃指吊死或钉十字架。第一世纪犹太史学家约瑟夫(Flavius Josephus)在《犹太古史》(Antiquities of the Jews)第18卷第3章第3段中称耶稣为基督,并说 “彼拉多在犹太领袖怂恿下判祂钉十字架”(Pilate, at the suggestion of the principal men among us, had condemned him to the cross)。 此外尚有Suetonius、Pliny the Younger、Thallus、Phlegmon等罗马学者或长官直接或间接反映基督教活动的一些记录,即使不一定都有提到耶稣钉十字架事迹。[[18]] 无论如何,穆斯林否定此史实乃是以石砸己脚,只显露其自家的自欺与偏见。 犹如前述,穆斯林针对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的质疑乃是由于古兰经4:157-158节的一段话,谓“......他们没有杀死他,也没有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但他们不明白这件事的真相。为尔撒而争论的人,对于他的被杀害,确是在迷惑之中......他们没能确实地杀死他。158不然,真主已把他擢升到自己那里......” 经文中“但他们不明白这件事的真相”原文是“shubbiha-lahum”(“对他们看来似是如此”)。意思是犹太人没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只是“看来似是如此”而实际上并非如此;也就是说其中“有所混淆”。 但到底其中有什么“混淆”伊斯兰学者千多年来答不出个所以然;有的是一个个毫无凭据的揣测、瞎想。例如许多穆斯林说不是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乃是真主阿拉所预备的一个“替死鬼”。但到底这“替死鬼”是谁又是众说纷纭;有的说是叛徒犹大,或古利奈人西门,或某个门徒等等。据说当兵丁前来逮捕耶稣,阿拉把那“替死鬼”变成耶稣的样貌,结果兵丁把他抓了钉在十字架上,而按第158节真人耶稣乃被阿拉活活地提到天上。 另又有理论说主耶稣曾被钉但没有死去,其身体乃被安置于墓穴,过后苏醒且逃到他国躲避。但主耶稣不单被钉、被刺,还被九尾鞭打得血肉模糊,就算还有气息,身体被一百斤重香膏厚厚地包扎并加以埋葬,不死才怪!岂能复苏,且有力气推开封闭墓穴的大石后逃命?祂又怎能闪避看守墓穴的罗马军人?过后怎能蒙骗门徒?因此有关的讲法是凭空想像的谬论! 许多学者认为古兰经4:157-158中的“shubbiha lahum”(看来似是如此)“似是而非”的说辞极可能源自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与巴斯赖德(Basilides)相关的幻影派(Docetic)异端。第二世纪教父爱任纽(Irenaeus)批判谓:巴斯赖德谬称基督把古利奈人西门变成祂自己样子让他被抓钉死,自己却站一旁嘲笑,因祂是属于父的“灵智”(nous • mind),属无形体的能力,非人所能抓拿;最后祂乃升回天上。[[19]] 在埃及出土的第四世纪拿戈玛第(Nag Hammadi)文献显示,不同形式的诺斯底幻影派谬论曾流传久远。甚至迟至伊斯兰已崛起的第八世纪,仍有一部带有幻影派元素的伪经《约翰行传》(Acts of John)于公元787的一个教会议会被定为异端。伊斯兰先知对耶稣被钉十字架的错谬论调很可能乃受此异端学派教徒影响。[[20]] b. 针对耶稣是否“三天三夜”在坟墓课题的质疑 穆斯林引用马太福音12:39-40主耶稣的话说,“......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看神迹,除了先知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40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 他们质疑说从星期五下午到主日淸晨的复活算起来只有一天半而非耶稣亲口说的“三日三夜”,因此相关时段不符合耶 稣自己的预告,结论是十字架的福音不可信。 一般基督徒没有把基督“受死—复活”之间的“时段”(time duration)算得那么严谨,是认为主耶稣在受难周受死,并于七日的头一日〔主日〕复活既是历史事实〔虽非信徒不一定相信复活〕,也是基督宗教核心信仰与古老传统。至于祂是在星期五下午受死埋葬〔星期五传统派〕,或乃是如另一些学者所计算的在星期三下午受死埋葬〔星期三派〕,就不是那么介意了。“星期五传统派”认为,按犹太人习俗受难周的星期五和星期日虽不足 24个小时仍可算为一天;何况在日常生活这也是一种可接受的算法。 原则上笔者也认同重要的是基督死与复活的史实而非时间的精准算法。然而若是认真探讨基督在受难周被钉死的时日,笔者认为“星期三派”的立场是拥有相当确据的〔虽“星期五传统派”也有论点支持〕。笔者提到具争论性的这一点,是要告诉基督门徒,千万无需在这课题上被敌对者绊倒了!考量“星期三派”论点可参本书第二八章〔附录(二)〕。 按“星期三派”的论述,主耶稣乃是在星期三下午被钉死,尸 体于当天傍晚六时前被送入墓穴,及至三日三夜后的星期六傍晚六时后(即进入了七日头一日的第一时间)基督即从死里荣耀复活。按犹太人的算法,一日乃是从傍晚六时到次日傍晚六时。这样算来主耶稣的确是有“三日三夜”在坟墓里。[[21]] 除了马太福音12:40节的“三日三夜”,更多经文是说“三日后”(如可8:31,9:21,10:34),或“在第三日 • on the third day”(路9:22,18:33,24:6-7;林前15:3-4等)。无论耶稣是在哪一日死了埋了、学者们是如何计算,按路加福音24:21节门徒的确认,祂复活确实是在死了的“三日后”。而有关时日的计算法,当代基督门徒/教会甚至仇敌都毫无异议。相关时日的计算法确实是复杂且可引发争论,但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与三日后的复活绝对是历史事实与福音真理。 c. 针对“原罪”(original sin)课题的质疑 穆斯林也常以“原罪”课题批判十字架救赎的不是。罗马天主教会强调婴儿当幼洗以除去原罪,死了才能上天堂。但穆斯林否定原罪,认为人生来天性本为纯真(fitrah),但古兰经中找不到这个用以描述纯真天性的用词!他们引用的古30:30只提到穆斯林认为相关的“hanif”(敬虔人)字眼。穆斯林也否定亚当和夏娃的罪污与 罪疚乃由男女性交而世代传袭〔但圣经也没有这样教导〕。一般穆斯林少谈个人的实际罪行(actual personal sins)和与生俱来的犯罪倾向,而是藉着放大原罪为“稻草人”以批判十字架的救恩。 从圣经角度看,“原罪”可指魔鬼原始的背叛或/和亚当夏娃在伊甸园的堕落。基督宗教一般上乃以它叙述人类与生俱来倾向犯罪的心性,同时认为那乃是直接或间接根植并传承自创世记第三章所描述亚当与夏娃原始的恶。古兰经也在2:35-39、7:19-25、20:116-126描述魔鬼以及亚当与女人原始的背叛,但穆斯林常把亚当与夏娃严重的“背叛/违背”(asa • disobeyed)与“犯错/迷误”(erred;古20:121)行为淡化为“忘记”真主谕令(古20:115)。无论是接受或否定“原罪”,整部古兰经的论述同样展现了人类与生俱来倾向犯罪的心性,有以下经文为证: 按古兰经12:53,“[优素福/约瑟说]:“......人性的确是恿人作恶的......” 古兰经79:40-41说灵魂有需戒除其欲望(hawa an-nafs)才有望进乐园......” 相关经文都显示人性/灵魂潜在的败坏因素,故有需控制、约束(另参 古114:4-5;5:30;50:16;89:27等经文)。古75:2讲到“自责的灵魂”。“自责”显示内在的矛盾冲突。苏菲派尝试苦修以提升自我从纵欲状况(al-ammarah)至成圣品级(as-safiyyah)。 实际上古兰经乃充斥人之软弱与败坏的经文,如人乃是生来“懦弱/薄弱”(古4:28)、不义/忘恩负义/无知(古14:34;80:17;33:72)、敌对阿拉( 古16:4)、悖逆/犯各样罪(古96:6)、急躁、乐祸(古17:11;70:19)、怂恿作恶(古12:53)、在亏折中(古103:2)。 按古30:41节,众人的罪给大地带来了灾难。《穆斯林圣训》说人造来乃“懦弱、难以自制。”[[22]] 按35:45节,“假若真主为世人所犯的罪恶而惩治他们,那末,他不留一个人在地面上(另参 古16:61;18:58)。穆斯林若不喜欢尽可丢掉“原罪”用词;圣经中也并无此字眼!重要的是从上述经文认同人本性的败坏就是了。 对笔者来说,所谓“原罪”指离开了上帝,人随时都能放纵肉体私欲的罪性/犯罪倾向。亚当如此,每个人也都是如此!其实犹如圣经,整本古兰经也都展示这样的一种现实。神学家(如圣奥古斯丁)指原罪乃藉着男女性交传承的观念并无圣经根据,不过是他个人见解,弃之何妨?但罗马书3:23绝对是圣经真理,世人无论男女老幼都犯了罪,都是罪人,亏欠了神的荣耀!祈盼穆斯林莫以“原罪”为挡箭牌拒绝十字架的救恩。[[23]] d. 穆斯林的另一质疑 路加第15章的父亲无需流血赎罪就接纳了浪子,天父为何不能直接接纳罪人?按正确释经原则,比喻不足于决定教义。通常一个比喻含有一个主题信息;浪子比喻的主题信息乃是要人看到天父是何等的爱罪人,祈盼罪人悔改,像个慈父祈盼浪子回头(参 路15:1-2)。 代罚替死的道理不单不违背有关比喻的精神,反而是更加以生动发扬;它叫人看到天父是如何主动付出极大代价以迎接浪子归家。天父上帝就如比喻中的父亲,随时欢迎回转的罪人并赐予丰厚救赎恩典。在东方社会,特别是中东的乡镇,比喻中老父对浪子的那般爱心反应,肯定为自己带来羞辱与笑柄。按习俗常规,面对归来的不肖儿子,老父理当在众人面前狠狠地严惩一顿后才让他进门;也只有这样方能保住老父的尊严,然而意料不到老父竟然主动跑过去拥抱且亲吻他,并为他预备筵席! 其实老父这不可思议的举动,蕴含上帝主动地寻找人、带有“道成肉身”甚至是“道成罪身”的涵义〔路15:28-30显示连他的长子都不了解且怪责父亲,别人感受更是可想而知了;恐怕都引以为怪!〕。其实老爸的心时时的在为他的两个儿子淌血!一个在外浪荡,一个在家却不体会老爸苦心。另者,当然人伦的一则比喻不足于充分阐述上帝为人所设计的永恒救恩,因此没有理由借此比喻质疑代罚替死恩情。 那么是否说主耶稣若不流血赎罪,上帝便绝对无从施恩?答曰:从上帝大权能的角度说当然不是。在上帝方面,祂施恩救赎不是因着血,乃是出自祂极丰盛的怜悯与恩典(诗103:8-12;弗1:7-8)。在人的方面要得到上帝宽恕,绝对不能少的是真诚的悔改与信心。“上帝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上帝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51:17)缺乏真诚的悔改,血流成河都没作用!(弥6:6-8)许多新旧约经文显示上帝要的不是宗教仪式而是怜悯、爱心、义行(赛1:11;撒上15:22;耶7:21-22;太9:13;可12:33)。 然而从上帝圣洁公义的本性说,祂不能不对恶进行定罪惩罚。因此从创世以来,“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乃是上帝天命的一贯法则。这样看来,流血赎罪可说含着某种“相对的绝对”性。特别是在上帝已经为罪人预备了极大无比的救赎恩典情况下,怎敢妄图骄傲自义地僭越流血赎罪天命而自救?更何况这牵涉藐视上帝儿子舍己牺牲所流宝血(林前1:18-25;来2:3-4)!醒悟吧,穆斯林! (8)针对批判“代罚替死”为违背伦理道德的回应 好些人质疑基督“代罚替死”的福音,因认为它有违“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各人应当承担自己罪责的伦理原则。兴都和佛教徒常以业报/因果定律(karma / law of causality)观念加以质疑;这也是穆斯林否定十字架救恩的一个主要原因。兹给予回应如下: a. 圣经中也讲述因果定律: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参 约5:28-29;加6:8;林后9:6)。基督徒都知道这道理。因果律不是任何一个宗教之专利品。其实圣经把因果律讲得最透彻,但不相信三世因果六道轮迴的那种业报观。 b. 人所能承担的,上帝让人自己承担:例如大吃大喝而惹病,或闯交通灯而意外身亡;信徒自己需要负责。“因为各人需担当自己的担子。”(加6:5)上帝爱却不宠坏祂的儿女,而是时常加以管教(参 来12:6)。 c. 灭亡之审判人承担不起。按照上帝法则“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 包括肉体的死和灵魂的灭亡(参 启21:8)。谁能解决罪的问题?行善以赎罪吗?行善是人之“本分”,岂能当作“功德”赎罪?心灵的罪污如何洁净?诗篇49:7-9感叹谓:“一个人无法赎自己的弟兄......因为赎他生命之价值极贵,只可永远罢休。” 实在若非上帝儿子亲身拯救,赎罪的事只得“永远罢休”。按古兰经10:54节,就 算是满地的黄金也不足给人赎罪。另一方面,穆斯林理论上虽强调宗教无替代,却无不祈盼审判日能获得他们先知的代求以获救。 d. 其实真主并未因“代罚替死”而废除“因果”定律,祂乃是为了救赎世人而创造了“新因”。那“新因”即“因着上帝对世人的爱,叫世人藉着信祂独特儿子而获得永生(参 约3:16)。因信称义乃是赎罪得生命之“属灵因果律”。 e. 在现实人生各人固然要担当自己的担子,但也有许多事情需要他人来担负,或是彼此分担。人与人之间有“个别性”(individuality)同时也有“合一性”(solidarity),因此发生的事都会相互牵动影响;例如:吸毒者拖累家庭和社会、父母为子孙后代挑起养家重负、爱国烈士捐躯以保家护国。又如爱心善士为需要者捐献器官或舍己救济贫病代苦替难,无不感人肺腑。 又例如爱迪生每日工作约廿个小时,经历一千多次的试验才改进了现代电灯,后人却坐享其成。科学女杰居里夫人终身研究放射性元素以造福人群,结果自身中癌去世。因此保罗在加拉太书6:2讲到“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在第5节则讲到“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兼顾到不同层面的需要。为他人或社会担负重担是生命常规现象,许多时候虽不甚“合理”,却是“必须”。 主耶稣为罪人的“代罚替死”同样是极不“合理”;岂可让与圣父共同创造宇宙万物的圣子降世为被造、卑微败坏的罪人死,且死在极残酷的十字架?但为了叫罪人得蒙救赎这却是“必须”的,因只有祂圣洁宝血能为世人洗罪成全救恩。若“按理”罪人只得灭亡! 以弗所书1:7说,“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 听着:基督“代罚替死”的救赎恩情乃是“照祂丰富的恩典”。既是爱、是恩典,便超越了一切的所谓逻辑、理性或法律规范。人类堕落,扭曲了理性、德性、法性,岂敢批判上帝在基督里自我牺牲的博爱恩情? 兹以现代印度国父圣雄甘地(Mahatma Ghandi)父亲的感人眼泪结束本章论述。甘地在他的自传描述了这样一则感人经历:甘地十五岁时曾在某次偷了哥哥镯环上的一片金子以还债。他过后非常懊悔,于是把自己罪状写下,浑身颤抖地把罪状呈交给躺卧在病床上的父亲,并 要求宽恕,保证永不再重蹈覆辙。 甘地说:“他〔父亲〕一面读一面眼泪像珠子般滚流在他的双眼颊,同时又湿润着纸张。我父亲稍稍地眼睛闭一下,即把信扯碎了……这样爱的眼泪洗涤了我的心灵,拭抹了我的罪。只有亲自经历这样爱情的人才能认识这种价值,正如印度教诗篇中所吟咏的一样:“世间唯有受到爱矢创伤的人能认识爱的力量。”[[24]] 笔者乃是带着沉重心情讲述甘地。甘地很尊敬主耶稣,很钦佩祂的教导,可惜对十字架流血赎罪的真理却不能体会认同。可惜笔者没有机会对他说出以下的一番话:“一个世上父亲爱与宽恕的眼泪,能叫违规的你深深感受到亲情的宽恕与爱的力量,并强化你不再犯罪的意愿;何况上帝的儿子、也是人类的救赎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所洒下圣洁、怜悯、爱心、宽恕的宝血,岂不更能叫你和所有真诚悔改归信者获得永恒的救赎与新生!?” (9)其他针对十字架救恩的质疑 当然还有其它针对十字架救恩的质疑与提问,尤其对持经的犹太教徒和穆斯林。他们的质疑还可包括:爱心与怜悯不是比献祭更有价值吗?尼尼微城的民众听了约拿先知的传道认罪悔改,耶和华并没要求血祭而随即加以宽恕,不是吗?圣经不是说若非真诚悔改,祭牲的血流成河也不管用吗?上主怎么会要求人祭?履行善功岂不是更有效?等等。特别针对犹‧伊宗教徒常发的类似提问,麦克‧贝朗在其著作《回应犹太教徒对耶稣的否定》(Answering Jewish Objections to Jesus)中都有恰当的答案。 [[25]] [[1]] Gordon Nickel, The Quran with Christian Commentary: Quran Translation by A.J. Droge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Academic, 2020), p. 126。 [[2]] M. Kamel Hussein, City of Wrong: A Friday in Jerusalem, translated by K. Cragg (London: Geoffrey Bles, 1959), pp. x-xi。 [[3]] Nickel, Commentary, p. 156。 [[4]] Nickel, Commentary, p. 87。 [[5]] 《穆斯林圣训实录》, 余崇仁译, 28/1, 页419。 [[6]] 《穆斯林圣训实录》, 余崇仁译, 15/25, 页271。 [[7]] 《穆斯林圣训实 录》, 余崇仁译, 17/70, 页328。 [[8]] al-Muslim, Sahih, Bk. 37/6665-6668 (按Siddique)。参 Samuel Green, “How Can One Man Pay for the Sins of Another”, 2005, answeringislam.org , 2012-06-29。这是一篇回应穆斯林反对基督为罪人流血赎罪论点的好文章, 甚值参阅。 [[9]] 虽基督教会不认同天主教望弥撒仪式的“圣体变质论” (Transubstantiation), 但他们确实是为纪念主耶稣赎罪的死; 他们一般上对十字架的标志也致予十分的敬重。 [[10]] “Aqeeqah and Rulings on the New-Born”, Islam Question & Answer, 2006-11-13, https://islamqa . info/en/answers/60252/what-are-the-rulings-on-aqeeqah-for-a-baby-boy。 [[11]] Christian Prince, Qur’an and Science in Depth (2015), pp. 331-340。 [[12]] “Selected Jewish Prayers and Blessings”, pennmedicine.org , http://www.uphs.upenn.edu/pastoral/ pubs/blue.html。 [[13]] 新加坡《联合早报》, 1996-08-24。 [[14]] H. Richard Niebuhr, The Kingdom of God in America (New York: Harper Torch Books, 1959), p. 193。 [[15]] 斯托得,《当代基督十架》, 刘良淑译 (上海: 中国基督教两会出版, 2012), 页129-156。 [[16]] Josh McDowell, The New 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 (Nashville, TN: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1999), pp. 119-126。汉译本: 麦道卫, 《新铁证待判》, 伊妙珍等译 (北京: 宗教文化出版社, 2006), 页 88-97。笔者乃参阅其英文版。 [[17]] Sanherin 43:a; 比较t. Sanh 10:11; y. Sanh 7:12。 [[18]] McDowell, The New Evidence, pp. 119-126。 [[19]] Irenaeus, Against Heresies, Bk. I, Ch. 24, Sect. 40。 [[20]] Luke Wayne, “The Quran, the Crucifixion, and The Gnostic”, CARM.org , 2016-07-11。 [[21]] “星期三受难派”的论点可参 Hermon L. Hoeh, The Crucifixion Was Not on Friday (Ambassador College, 1968); I.J. Hill, The Death, Burial and Resurrection of Christ (Redondo Beach, CA: Redondo Reflex, 1956); Charles Halff , 〈复活节的谬误〉, 《看哪》, 陈激成译 (新加坡: 基督渔人团契, 年日不详)。另参 Roy A. Reinhold, “The Last Supper: Was It a Passover Seder?”, ad2004.com , Part 1, 2002-03-30; Part 2, 2002-05-04和Wikipedia.org 等网站之相关文章以了解不同观点。 [[22]] 穆斯林‧本‧哈查吉辑录, 《穆斯林圣训实录全集》, 穆萨‧余崇仁译 (北京: 宗教文化出版社, 2009), 47/31, 页672。 [[23]] “Original Sin”, Wikipedia.org ; “Original Sin”, bbc.co.uk , 2009-09-17; Sam Shamoun, “Islam and the Doctrine of Original Sin”, answeringislam.org ; Roman Catholic / Reformed Theology on original sin等线上文章。 [[24]] 甘地, 《甘地自传》(高雄: 大众书局, 1965), 页16。 [[25]] Michael Brown, Answering Jewish Objections to Jesus, vol. 2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s, 2000)。本书处理的主要是神学课题, 范围含盖三位一体与主耶稣的神性, 但绝大部分乃回应犹‧伊教徒关切的血祭与得救途径的课题。 41 : Go Go Go Go
- 1355, 1,基督教歷史年表:教會使命中的醫療保健與醫院
1355-1 基督教歷史年表:教會使命中的醫療保健與醫院 文章 1355 1 作者 基督教歷史年表:教會使命中的醫療保健與醫院 基督教歷史年表:教會使命中的醫療保健與醫院 - 2世紀初 :基督徒在這個時期已經發展了教會的基礎設施來協助病人。這種協助通常由男執事和女執事帶領,並著重於緩和療護。 - 2世紀末 :蓋倫(Galen,約131-201)以醫師身份執業,並發表醫學論文,這些論文成為多個世紀以來西方醫學的基礎。 - 250-51 :毀滅性的瘟疫傳遍整個西羅馬帝國,導致教會擴大其仁慈計畫。據說羅馬教會為1,500名寡婦和其他有需要的人提供服務,每年花費約500,000至1,000,000鑲邊(sesterces)(560-1,120公斤銀)。 -4世紀 :帝國東半部的主教們開始為病人和窮人設立基督教福利機構xenodocheia。 - 330 :凱 撒利亞的巴西爾(Basil of Caesarea,約330-379)出生於小亞細亞(土耳其中部)卡帕多奇亞(Cappadocia)的一個基督徒家庭。 - 360 :巴西爾在卡帕多奇亞創立醫院;370年被祝聖為主教。 - 370年後的幾十年 :在君士坦丁堡、亞歷山大和整個東帝國,許多醫院都以巴西爾的偉大「Basileum」為範例而成立。 -四世紀後期 :約翰‧克里索斯托姆(John Chrysostom,約349-407)告訴我們,敘利亞安提阿的大教會供養了三千名寡婦和未婚婦女,以及病人、窮人和旅行者。 -四世紀後期 :法比奧拉(Fabiola,卒於399年?)建立第一所羅馬醫院。 - 540 :景教(Nestorians)在以弗所會議(431)宣佈為異端之後被迫逃亡,在波斯灣的貢迪沙普爾(Gondishapur)創立醫院,成為多種傳統醫學知識的中心:波斯、亞歷山大、希臘、猶太、印度和中國的醫學傳統。 - 526 :紐西亞的本篤(Benedict of Nursia,約480- 530)在卡西諾山(Monte Cassino)建立他的修道院。他的規條強調對陌生人的款待。 -541-749 :一波又一波的鼠疫襲擊並破壞了東帝國。 - 549-580 :在法國和西班牙建立第一批醫院。 -七世紀 :塞維利亞的伊西多爾(Isidore of Seville,約560-636)出版 Etymologiae ,這是一本古典學問的百科全書,其中包括長篇的希臘醫學指南。 - 7世紀 :尊貴的比德(Venerable Bede,約672-735)收集並出版醫學著作。 - 9世紀 :薩勒諾(Salerno)醫學院成立。 - 937 :在英國建立第一所醫院。 - 9-10 世紀 :西方的本篤(Benedictine)修道士在動亂時期保存了古老的醫學,他們抄寫醫學手稿、維護草藥花園,並試驗用靈藥治療疾病。醫院進入衰退期,缺乏資金,在某些情況下甚至遭到破壞,但許多主教和神職人員仍努力為窮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 9-10世紀 :耶路撒冷醫院(Jerusalem Hospital)由一群奧古斯丁會士(Augustinians)所創立。 - 1099 :第一次十字軍遠征抵達耶路撒冷,耶路撒冷醫院的新大樓由心存感激且富有的十字軍捐出。 -到11世紀: 薩勒諾(Salerno)醫學院的一連串本篤會修道士與猶太翻譯家合作,將許多希臘文和阿拉伯文的醫學典籍翻譯成拉丁文,重新傳入西方。最受歡迎的翻譯文本被稱為 Articella ( 醫學小藝術 , Little Art of Medicine ),其中包括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和蓋倫。 - 12世紀 :開始出現專門照顧病者的宗教修會,其中大部分遵循聖奧古斯丁規則(Rule of St. Augustine)(基於希波(Hippo)的聖奧古斯 丁[354-430]的著作,雖然無法直接追溯到他)。 - 12世紀 :觀察家形容耶路撒冷的醫院能夠在多達11間病房容納約1,000名病人。穆斯林和猶太病人也受到歡迎,食用雞肉而非豬肉。 - 12世紀初 :方濟會(Franciscan)與其他類似修會(多明我會(Dominicans)、加美爾會(Carmelites))最初不擁有任何財產,並強調仁慈工作及與窮人的認同。 -1113 :聖約翰醫院修士會(Brothers of Hospital of St. John),即後來的好客騎士團(Knights Hospitaller),成立為第一個國際修會。 - 12世紀 :雷蒙·杜佩(Raymond du Puy)大師(1120-1160)指導好客騎士團「應該如何接待和服務我們的主病人」。 - 12世紀 :煉獄教義從早期必須贖罪的觀念全面發展。這進一步推動了基督教的施捨。 -1136年:拜占庭最大的醫院潘托克羅特(Pantokrator)開始興建。 -約1145-13世紀初 :來自法國蒙彼利埃(Montpellier)的奧古斯丁修士會(Augustinian brothers)先在法國,然後在羅馬(1204)籌辦奉獻給聖靈的醫院。該修會及其創立的醫院廣泛傳遍歐洲。 - 1157 : Cistercians(熙篤會,本篤會的改革運動)禁止修道士醫師為俗人治療。(部分原因是為了防止他們發展利潤豐厚且分散注意力的私人業務。) - 1187 : 薩拉丁(Saladin)攻陷耶路撒冷,迫使好客騎士團離開。他們在聖地找到其他醫院。 - 1191 : 條頓騎士團(Teutonic Order)在聖地成立,是一個致力於為病人服務的兄弟會;後來將行動基地遷往德國。 - 12-13世紀 :修道士的興起和對苦難的奉獻,使得西歐成立醫院的數量激增。為了應付麻瘋病的流行,數以百計的麻瘋院也相繼興建。 - 13 世紀初:教宗英諾森三世(Innocent III,1160-1216年,1198年晉升為教宗)宣揚新的修道會的虔敬。 - 1207 : 英諾森三世在馬太福音第25章所記載的六項仁慈事工(餵飽飢餓的人、給口渴的人飲水、給陌生人住所、給赤身露體的人衣服、探望病人、探望被囚禁的人)中加入「埋葬死者」;這六項仁慈事工後來被稱為「七件舒心事工(Seven Comfortable Works)」。 - 13世紀 :匈牙利的伊莉莎白(Elizabeth of Hungary,1207-1231)成為基督徒慈善的象徵;她20歲守寡,將財產捐贈給窮人,並建立醫院。 - 13世紀 : Regimen sanitatis salernitatum( 薩勒尼亞健康規則 ) 編寫完成,這是中世紀最著名的「療法」之一;據說是源自薩勒諾( Salerno )的醫學院。 - 13世紀 :意大利最早的公共醫師合約(由城鎮僱用)。此制度於16世紀初傳遍整個歐洲。 - 13-16世紀 :德國成立超過150家醫院。 - 14世紀: 黑死病(可能是鼠疫)肆虐歐洲。聖羅徹(St. Roche)(1295?-1370)因神奇地治癒許多瘟疫患者而聞名。 - 14-15世紀 :外科醫生、理髮師和內科醫生行會在歐洲開始發展。 - 16世紀 :天主聖約翰會(Order of St. John of God)開始在西班牙興建精神病院。 這篇文章翻譯自在線文章「 Christian History Timeline: Healthcare and Hospitals in the Mission of the Church 」 https://christianhistoryinstitute.org/magazine/article/timeline-healthcare-and-hospitals
- 785, 1,有沒有想過聖經中的「特法赫」有多長?答案揭曉!
785-1 有沒有想過聖經中的「特法赫」有多長?答案揭曉! 文章 785 1 作者 有沒有想過聖經中的「特法赫」有多長?答案揭曉! 現代掃描顯示了古代以色列人使用的聖經計量單位的原始尺寸的痕跡 2020年9月30日 TPS 克拉拉(Amit)/ IAA 自陶器被發明以來,儲罐作為主要的陶瓷容器之一,被大量生產廣泛使用。由於需要用大型容器對糧食、油類和葡萄酒等農產品進行收集、存儲、分配,以色列的挖掘現場堆滿了各種設計、各種大小和形狀的陶瓷罐碎片。 細觀以上的發現,希伯來大學的奧爾塔爾·哈魯什(Ortal Harush),以色列文物局的阿弗沙龍·卡拉西克(Avshalom Karasik)和魏茨曼研究所(Weizmann Institute)的烏茲·思米蘭斯基(Uzy Smilansky),三位以色列考古學家不約而同地發現以色列的儲藏罐中有一驚人的共同點:350年間,罐子頸部的內緣直 徑幾乎是完全相同。 這種直徑的分佈與男性手掌的尺寸是一致的,按照三位專家的測量,這種匹配不是巧合。「特法赫(tefach)」似乎反映了聖經中使用的原始度量標準;「特法赫」也是古代以色列人使用的主要度量單位;「特法赫」經常出現在聖經中,也是許多猶太律法的依據。 希伯來大學 「古代制陶者以手的寬度『特法赫』為標準很是自然。這是一個在古代被廣泛使用的長度單位,在亞述和埃及文獻以及聖經中都有提及。」研究人員分享道。 研究小組對公元前10世紀早期猶太王國時期在海貝凱雅法(Khirbet Qeiyafa)發現的307個鐵器時代的罐子進行了三維掃描,包括在以色列北部發現的公元前9世紀以色列王國時期的「河馬」罐子,以及公元前8—7世紀的猶大王國皇家儲藏罐。 研究員發現:即使來自同一時期及同一區域的罐子之間也存在較大差異。只有一個測 量值保持不變,即平均內緣直徑,其測量值的標準偏差在8.85到8.97釐米之間。 這個直徑的分佈在統計學上與現代人的手的寬度相同,正如猶太律法所描述的那樣。為了獲得現代人類手掌的標準尺寸的數據,研究小組在為士兵訂購手套時採集了美國軍隊的測量數據,這與從古罐子中採集的數據一致。 希伯來大學 盡管飲食和健康隨時間推移而改善,人類身高和體重已經發生變化,但之前的研究表明,手掌的尺寸在過去3000年裡並沒有太大變化。 至於為什麼罐子的整體形狀千差萬別,而內緣直徑卻保持一致?以色列研究人員提出了以下幾種理論。 對於古代陶工來說,用手掌尺寸作為罐子開口的直徑標準是自然的選擇,畢竟對輪子工作時很容易實踐:陶工可以簡單地用手掌作為工具。 此外,儲物罐是多用途物品,這意味著其開口須足夠大到手可伸進罐子裡,以便作不同用途時進行清潔。 然而,從另一古老的角度可以解釋統一頸部直徑之間的聯繫。它是基於妥拉(律法書,Torah)中人們高度重視以及遵守的潔淨律法。在民數記裡處理過這樣一個問題:滯留在屍體附近的罐子是什麼狀態?它們是不潔的嗎? 「這是條例,人若死在帳棚裡,凡進那帳棚的、和帳棚裡的物,都要污穢七天。凡敞開的器皿,若沒有封住,就不潔淨。」(民數記10:14—15) 從這段話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除非在罐子的頂部有特殊的密封,否則罐子裡的東西是不潔淨的,所以是不可用的。這一條例產生了嚴重的經濟後果:想像一下,如果一個人在家裡的帳篷裡去世了,你不得不扔掉儲存的寶貴的糧油。 海貝凱雅法探險(Khirbet Qeiyafa Expedition) 海貝凱雅法的鳥瞰圖 隨後的猶太傳統量化了這些關於不潔淨的規則,指出不潔淨可能進入的最小開口尺寸是手掌寬度的平方。 「根據口述傳統,這段經文此處教導在於談論陶瓷容器,因為只有通過該容器的開口才能吸收不潔之物。」(21.1) —邁蒙尼德的猶太宗教法典,密西尼律法(Maimonides’s Code of Jewish Religious Law, Mishneh Torah)。 邁蒙尼德對於不潔的定律解釋了一個古老的傳統,他聲稱罐子開圓形的口的最大直徑為一隻手的寬度或「特法赫」,因此可以確保罐子中所儲之物即使存放在屍體附近,仍然乾淨。因此,制陶工們會製作一個有開口的罐子是有其意義的。 隨著時間的推移,拉比們試圖將傳統的聖經測量方法轉化為現代測量方法。兩位生活在以色列的20世紀正統拉比,阿夫拉罕·查姆·奈爾(Avraham Chaim Naeh)和查松·伊什(Chazon Ish)就「特法赫」的變化演變方式各不相同,提出相互競爭的方法。 根據拉比·奈爾所言,一特法赫等於8釐米,而根據查松·伊什所言,一特法赫等於9.6釐米。古代儲藏罐的統一開口在8.85—8.97釐米之間,正好介於這兩種觀點之間。因此這可能會有助於解釋聖經中的「特法赫」尺寸,並闡明你的棚舍(Sukkah,聖卡)可以有多高,精確到釐米。 這篇文章翻譯自在線文章「Ever Wonder How Long is a Biblical ‘Tefach’? Wonder No More! 」 https://www.israeltoday.co.il/read/ever-wonder-how-long-is-a-biblical-tefach/
- 887, 1,銘記聖誕節的原由:道成肉身的宇宙意義
887-1 銘記聖誕節的原由:道成肉身的宇宙意義 文章 887 1 作者 銘記聖誕節的原由:道成肉身的宇宙意義 通常情況下,聖誕節是一個充滿喜悅的時刻,有很多東西值得讚賞。 我決定最好還是把重點放在基督道成肉身這一點上。因此,讓我們花時間思考一下這個問題。 在聖誕節前的這最後幾天裡,記住這句常說的老話是重要的: 「記住這個季節的原由」或「基督是這個季節的原由」。 所有這些都是真實的,但往往是在一個隨意的機械的意義上說的。我們基督徒往往沒有真正留意這個「原由」的非常真實的宇宙意義,這個原由就是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的降生和道成肉身。 在我們能夠完全理解道成肉身所發生的事情之前,我們首先需要了解人類的狀況,即我們生活在一種疾病之中,這種疾病就是罪和一個被稱為死亡的暴君。聖—亞他那修(St. Athanasius)談到死亡是人類的一個完全無所逃避的現實,「在救主的神聖逗留發生之前的古代,即使對聖徒來說,死亡也是可怕的」。 死亡是不可避免的。我們被切斷了與生命本身的聯繫。 因此,神看到了我們的困境,決定在祂自己的意願下,在祂的神性之外再加上人性,來謙卑地服務於祂自己的造物一旁。 這是我們所經歷的現實,但這並不總是如此。耶穌道成肉身後,就開始療愈我們按照神的形象被創造的形象與我們的人性之間的鴻溝。通過祂的醫院,也就是教會,提供了治療罪這樣的敗壞性疾病的方法。在金口聖約翰(St. John Chrysostom)關於耶穌誕生的佈道中,他優美地寫下了開始於我們主耶穌基督降生的善工。 「整個耶穌降生的記事真的很奇妙。因為這一天古老的奴役結束了、魔鬼被迷惑了、惡魔逃走了、死亡的力量被打破了、天堂被打開了、天罰(咒詛)被拿開了,罪從我們身上被清除了、謬誤被趕走了、真理被帶回來了、仁慈的話語被擴散並傳播到四面八方,天堂的生活方式被植根於大地上了,」—金口聖約翰的聖誕佈道 我們常常忘記,我們不僅僅是在慶祝基督的誕生,我們是在慶祝我們的現實發生了宇宙性轉變。死亡不再扼住我們,我們現在有了一個直接的聯結,通過這個聯結我們回到了與基督的神性的分工中。 對於一些人來說,很難理解為什麼神需要下到世間,並取了一個塵世的身體?為什麼基督需要死在十字架上?難道祂不能直接扭轉這一切嗎?為什麼要經歷這一切?就像所有的事情一樣,聖徒們出色地寫下了基督的道成肉身為何如此重要。 「…如果祂只是按照自己的能力說了話,解除了天罰(咒詛),那麼發出這樣命令的祂的大能就會顯示出來,但人類還是會像亞當在犯罪之前那樣,從外部接受恩典,而不是具身地擁有恩典。因為亞當被安置在天堂的時候就是這樣。事實上,也許人類會變得更糟,因為它現在已經學會了犯罪。因此,在人類的這種情況下,如果蛇再次欺騙人類,就會再次需要神的命令去解除天罰。這種需要就會變得無止境,而人類就會一直處於奴役和對容易犯罪之中。永遠在犯罪,永遠需要赦免,永遠沒有自由。律法將會永遠通過肉體的弱點打敗人類,因為人類本身只是肉體。」—聖—亞他那修(Contra Arianos) 因此,簡而言之,為了防止無休止的循環,神必須決定走進祂自己的造物中去,並通過一個被選定的人性給我們提供了一條神聖化道路。這一切都導向了祂對這個生命的計劃的頂點,也即生命本身就能擊倒死亡。 因此,在這個聖誕節,在我們享受家人的陪伴和參與打開禮物的傳統的喜悅之前,讓我們花點時間閱讀福音書中關於基督降生的內容,花些時間閱讀金口聖約翰的聖誕佈道,花點時間讓你的家人了解這個聖誕季節非常真實、非常宇宙性、非常光榮、非常神奇和歡樂的原由。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進入了這個世界,賜予我們最偉大的禮物。 生命。 「因為在大衛的城裡、今天為你們生了一位拯救者,就是主基督。你們要看見一個嬰兒、用布包著、臥在秣槽裡:這就是給予你們的記號。忽然有一大群天兵同那天使頌贊神說∶『在至高地方、榮耀歸於神;地上和平、在祂所喜悅的人中間』。」(路加福音2:11—14) 聖誕快樂, JY 劉易斯(J Y Lewis)
- 50-5罪與苦難
罪與苦難 罪與苦難 理解神學上的差異 書 罪與苦難 一個阿爾及利亞人問我,耶穌怎麼會為我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他堅定地相信沒有人能為我們的罪付出代價。當我問他是否所有人都犯了罪時,他也認為所有人都犯了罪。當我問他穆罕默德是否犯過罪時,他堅持宣稱穆罕默德沒有罪,其他先知也沒有罪。當我指出在穆罕默德的指示及手中犯下的危害人類的滔天罪行時,他不會將其解釋為罪惡。我指出,穆罕默德必須為罪請求真主赦宥已往的和將來的過失(古蘭經48:1—2),這其實意味著他做錯了事。然而 ,對阿爾及利亞的穆斯林來說,穆罕默德並沒有犯過罪。 在談話中,他強調了人類生來是善良的,孩子們並非天生有罪。罪是後天習得的,我們並不是天生有罪。我一直在禱告,希望主會突破他的想法,幫助他看到我們整個社會如此明顯的破碎和分裂的根本原因。當他談到孩子的無罪和嬰兒的是生來的義人,他的兩個小男孩,在談話期間一直在我們旁邊快樂地玩耍,突然肆無忌憚地怒目相向。一個打另一個。喊叫聲、哭喊聲和憤怒聲讓這兩個孩子在我們腳邊的地上翻滾起來。 我抬頭看著這位父親,指著孩子們,攤開雙手說:「我相信孩子們在犯罪。」他的臉上露出了靦腆的笑容,在安撫孩子們的同時,他攤開雙手說:「我沒什麼可說的。」 孩子們需要有人為他們出面,消除他們的罪惡。主耶穌為他們的暴力而死,承擔了他們的罪。在伊斯蘭中,沒有一個神來為這些孩子們解決罪的問題。 耶和華憐憫人,賜予人類短暫的七八十年生命(創世記6:3;詩篇90:10)讓他們生活在這個因罪的後果而呻吟的世界上。對一些人來說,那七十年被縮短了。對另一些人來說,通過醫療和技術創新,他們的壽命又延長了幾年,但總的來說,我們的生命只有短暫的、往往是痛苦的開始,直到死亡將我們帶入永恆。神已經為那些痛苦的時刻做了一些事情,所以對於那些把生命托付給祂的人來說,痛苦將會停止,取而代之的是幸福。 三位一體共同摧毀一切導致痛苦和苦難甚至死亡的東西。我們的天父差遣祂的兒子耶穌為我們而死(約翰福音3:16—17),耶穌選擇忍受這種痛苦(路加福音22:42),而聖靈賦予耶穌力量來完成祂拯救我們的工作(希伯來書9:14)。 耶穌來,是為毀滅魔鬼的作為。這個屬天的人是一個直觀的、活生生的例子,向我們展示神的工作多深遠,能夠確保那惡者在永恆中消失。但伊斯蘭中的楷模穆罕默德卻並非如此。 在伊斯蘭中,生命是一場考驗 真主安拉會選擇受苦來拯救穆斯林嗎?不,真主安拉不會那樣做。真主安拉做了什麼來確保他的子民能夠安全地與他一起生活?什麼都沒有。在伊斯蘭中,人類不是為了與真主共同生活而被造的:「我創造精靈和人類,只為要他們崇拜我」(古蘭經51:56)。 對穆斯林來說,罪並不是我們仍然生活在一個破碎世界的原因。在伊斯蘭神學中,生命是一種考驗(古蘭經76:3—4),真主可以試煉他們。「我必以些微的恐怖和饑饉,以及資產、生命、收獲等的損失,試驗你們,你當向堅忍的人報喜」(古蘭經2:155)。如果穆斯林成功地通過了生命的考驗,這是罪惡和痛苦的原因之一,他們就有可能在死後生活在樂園之中,一個繼續發生不道德行為的地方,這一次是真主的恩賜(古蘭經37:44—48)。 目前這種苦難生活似乎是真主寬恕的結果。古蘭經講述了第一個男人和女人—阿丹(亞當)和他的妻子—的墮落。在伊斯蘭中,她通 常被稱為哈娃(Huwa)。真主號召所有的人向阿丹屈膝,但是撒旦,有時在伊斯蘭中被稱為易卜劣斯(Iblis),拒絕向阿丹叩頭(古蘭經7:11)。真主把撒旦扔了下去,撒旦威脅要在真主的「正路」上等待人類。阿丹和他的妻子被安置在樂園中(古蘭經7:19)。受到撒旦的誘惑後,他們走錯了路,發現自己沒有穿衣服(古蘭經7:20—22)。他們祈求真主的寬恕。真主原諒了他們,然後他們被扔到地上。真主為他們創造可穿上的衣服,並告訴他們如何生活。在伊斯蘭中,我們的始祖父母最初犯下的罪與破裂的關系無關。真主與他的子民同行的故事並不是古蘭經神學的一部分。罪並沒有破壞與真主之間的關系。除了真主在阿丹墮落之前與他交談之外,他並沒有與人類同行,也不打算與人類同行。他們之間沒有友誼。 先知以其書卷指引著每一世代 那麼,真主安拉如何幫助穆斯林遠離伊斯蘭認為有罪的事情呢?穆斯林認為,每一代人都有一位先知,他們的先知都有特定的書籍—猶太人有討拉特(意為「教諭」,猶太律法,Torah),基督徒有引支勒(Injil)(福音書的一個版本,盡管穆斯林告訴我們它已不復存在),穆斯林有古蘭經。古蘭經應該是對前幾部 經書的確認,盡管穆罕默德被要求以古蘭經為標準「為你們中每一個民族制定一種教律和法程」,並且對他們進行評判(古蘭經5:48)。以前的書籍,如討拉特和引支勒,是作為他們那個時代的向導和光明(古蘭經5:44—47),但現在古蘭經被視為最終的啟示。當在文本之間存有分歧的地方,應以古蘭經為準。每一位先知和每一部經典都被派來引導他們的子民回歸真主,真主絕無子嗣(古蘭經4:171)或任何援助者(古蘭經5:72),宣揚伊斯蘭關於真主和末日的觀點,並遵守伊斯蘭儀式(古蘭經9:18)。拜功、齋戒、天課和聖戰(吉哈德,jihad)在古蘭經中被反復強調(古蘭經2:43;2:177),這是一個人可能得到寬恕的方式。 伊斯蘭裡的罪 古蘭經強調了不同的罪和廢除罪的詳細規則。然後在穆罕默德的教導和榜樣以及伊斯蘭教法中對這些規則進行了擴展。克服罪的方法是恪守伊斯蘭的習俗和信仰,懷著善意履行伊斯蘭的義務。 罪有大小之分。穆斯林反復強調並認為將他人與真主 聯系在一起是一種嚴重的罪過(以物配主)。基督徒會同意穆斯林的觀點,即把某些東西與真主聯系在一起,比如把被造物稱為神,是貶低真主的大罪。在伊斯蘭中,這種罪被稱為 「什爾克」(以物配主,舉伴,shirk) ,穆斯林認為基督徒與那些有多神的人一樣,都犯下了以物配主罪。對他們來說,耶穌已經從一個受造的人被提升為神,他們沒有意識到聖經教導耶穌從天而降到我們中間的主,祂是我們的創造主。由於伊斯蘭容不下降世的神,耶穌成為他們的絆腳石也就不難理解了。 當穆斯林被問及「什麼是罪」時,通奸、酗酒、高利貸(銀行利息)經常被作為主要罪過被提及。 穆斯林通常將 「罪」 理解為性方面的不檢點,因此我們可能需要澄清,在基督教神學中,「罪」是指任何錯誤行為的總稱。穆斯林通常將罪過與錯誤,或大罪與小罪相提並論,但在古蘭經中的一個重點是: 不義(作惡)/不義者(作惡者) ,這兩個詞經常與不信的人聯系在一起(古蘭經2:150)。 不確定的寬恕,永恆的罪 在伊斯蘭中,犯罪並不會永遠將一個人與真主分開。古蘭經似乎暗示真主很容易施行寬恕,許多穆斯林朋友也證實了這一點。你說:「我的過分自害的眾僕呀!你們對真主的恩惠不要絕望,真主必定赦宥一切罪過,他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古蘭經39:53)。這節經文的最後一句在古蘭經中反復出現,但穆斯林無法確定真主會在末日赦免他們,尤其是當他們犯下大罪時。 古蘭經25:68—70解釋了真主不會寬恕的罪過,但最後說:「惟悔過而且信道並行善功者。真主將勾銷其罪行,而錄取其善功。」穆斯林面臨的最大問題是,他們的義行是否足以取代他們的惡行。 穆斯林朋友說要做善事有善行,比如虔誠的祈禱、嚴肅的齋戒、超過規定時間齋戒、捐獻善款以彌補小罪,以及尋求真主的寬恕。犯下小罪未必會被逐出樂園:「如果你們遠離你們所受禁的一切大罪,我就赦宥你們的一切罪過,並使你們得入一個尊貴的境地[進入樂園]」(古蘭經4:31)。更重要的是,跟隨穆罕默德表明了對真主的愛,作為回報,真主「如果你們喜愛真主,就當順從我;(你們順從我),真主就喜愛你們,就赦宥你們的罪過。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古蘭經3:31)。真主對人類的寬容表明他沒有什麼正義感,但真主對那些不信奉伊斯蘭或不正確信奉伊斯蘭的人很快就會進行審判。我們可以從真主如何對待阿丹和胡娃中看出這一點。當他們犯了罪,他們得到赦免了,但他們仍然被趕出樂園接受考驗。並沒有像聖經中對亞當和夏娃的應許(創世記3:15)那樣,應許最後要處理罪。 人們只希望得到寬恕,而正確信奉伊斯蘭的人則會得到獎賞。古蘭經4:136強調指出,「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確信真主和使者,以及他所降示給使者的經典,和他以前所降示的經典。誰不信真主、天神、經典、使者、末日,誰確已深入迷誤了。」穆斯林會對基督徒朋友說,「凡確信真主和末日,並且行善的人,將來必定沒有恐懼,也不憂愁」(古蘭經5:69)。古蘭經經常提到伊斯蘭的天神、伊斯蘭的使者和伊斯蘭的末日—所有這些都否認三位一體、耶穌的神性和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以及與神同在的永生。 也許基督徒對伊斯蘭中的罪所產生的最大疑問是,為什麼天堂(樂園)裡會有罪惡,而且 會與真主永遠分離?這就引出了一個問題:如果我們最終的命運是以充滿性犯罪的生活作為永恆的獎賞,那麼我們是否希望得到真主的寬恕。 討論與反思 1. 在伊斯蘭中,罪是我們生活在一個破碎世界的原因嗎? 2. 古蘭經中哪些經文提到了人類的墮落?你將如何從聖經角度回應它們? 3. 伊斯蘭如何看待先知及其在消除罪惡方面的作用? 4. 與聖經的教導相比,如何理解伊斯蘭對罪的看法呢? 5. 古蘭經提供了罪的最終解決方案嗎? 50 : Go Go Go Go
- 160, 102,馬可·波羅是「伊斯蘭恐懼症患者」嗎?
160-102 馬可·波羅是「伊斯蘭恐懼症患者」嗎? 文章 160 102 作者 Raymond Ibrahim 馬可·波羅是「伊斯蘭恐懼症患者」嗎? 馬可·波羅是「伊斯蘭恐懼症患者」嗎? Raymond Ibrahim ( https://substack.com/@raymondibrahim ) 2026年6月11日 如果今天針對伊斯蘭的批評,與數世紀前所提出的批評完全相同,那麼將它們 全部 歸類為「伊斯蘭恐懼症」—即「對伊斯蘭毫無根據的恐懼與敵意」—是否合理? 每當閱讀關於伊斯蘭的前現代文獻時,這便是我經常自問的問題。 以小學課本中的英雄馬可·波羅及其著名的回憶錄 ( https://books.google.com/books?id=y35sBlKYVXsC&printsec=frontcover&dq=The+Travels+of+Marco+Polo++By+Manuel+Komroff ) 為例。以今日的標準來看,這位十三世紀的威尼斯商人恐怕會被斥為狂熱的「伊斯蘭恐懼症患者」。然而對我而言,他的著作蘊含著更為重要的啟示—即「延續性」—因此值得更深入的檢視。 在探討波羅的觀察之前,必須指出他的民族誌記述,總體而言—尤其以當時的標準來看—是相對客觀的。有別於那些將他描繪成懷有偏見、意圖針對「他者」—特別是非白人與非基督徒—的典型「東方主義者」之簡化論述,事實上,波羅偶爾會以負面角度描繪他所遇見的少數基督徒(例如索科特拉島上的基督徒),卻經常讚揚非基督徒,包括穆斯林。 例如,他盛讚印度的婆羅門是「最受尊敬的」,他們「憎惡欺詐或奪取他人財物。他們同樣以僅娶一位妻子便知足的德行而著稱(第298頁)。他提到一位穆斯林領袖「秉公執政」(第317頁),另有一位則「展現出極佳的統治者風範,深受眾人愛戴」(第332頁)。 話雖如此,波羅顯然毫不避諱地直言不諱地談論伊斯蘭(畢竟中世紀尚無政治正確)。他雖讚揚婆羅門「憎惡欺詐或奪取他人財物」,但談及陶里斯(今伊拉克)的穆斯林時,他寫道: 根據他們的教義,從不同信仰者那裡偷竊或掠奪的任何東西,都是正當所得,盜竊並非罪行;而那些死於基督徒之手或受其傷害的人,則被視為殉道者。因此,若非現今統治他們的權力機構加以禁止與約束,他們必將犯下諸多暴行。 這些原則是所有薩拉森人共有的 (第63頁)。 事實上,根據穆斯林先知穆罕默德多次發動的掠奪遠征,掠奪異教徒在伊斯蘭中是常態,並被視為法律手冊中的標準類別;古蘭經甚至有一整章專門論述並以掠奪為名( 《戰利品章》 )(古蘭經8章)。 至於僅因死於異教徒敵人之手即被視為殉道者,這在伊斯蘭文獻中亦有充分依據,並獲得烏萊瑪(穆斯林法學家與神學家)的共識。權威的 《漢斯·韋爾阿拉伯語 — 英語辭典》 將 shahid (殉道者)譯為「在與異教徒的戰鬥中陣亡者」。 以下是一個更具說服力的軼事: 據馬可·波羅所述,某位名為「阿 赫馬特」(Achmath,可能為「艾哈邁德」Ahmed)的人物—他是少數幾位對蒙古大汗忽必烈具有重大影響力的穆斯林之一—慣常在汗王不知情的情況下虐待那些多數非穆斯林的臣民:他隨心所欲地處決人,掠奪他們的財產,而最惡名昭彰的是,他與其子嗣經常強姦並脅迫無數異教徒婦女成為妾室。由於阿赫馬特的種種暴行,他最終遭人殺害。當可汗後來發現阿赫馬特的罪行之嚴重時,他的 注意力便轉向了「薩拉森教派」(即伊斯蘭)的教義,該教義將對非同信仰者所犯下的任何罪行—甚至包括謀殺本身—皆視為可被原諒。大汗見此教義竟使那可咒詛的阿赫馬特及其子嗣毫無罪惡感地行惡,因而對此教義深感厭惡與憎惡。於是他傳召薩拉森人,禁止他們施行其宗教所允許的許多行為(第173頁)。 當然,針對非穆斯林異教徒的罪行具有教義依據,且屬於聖戰及其相關制度(例如「迪瑪, dhimma 」地位)的法 律管轄範圍:對所有未被征服的異教徒宣戰是古蘭經的命令(例如古蘭經8:39「你們要與他們戰鬥,直到迫害消除,一切宗教全為真主;如果他們停戰,那末,真主確是明察他們的行為的。」、古蘭經9:5「當禁月逝去的時候,你們在哪裡發現以物配主者,就在那裡殺戮他們,俘虜他們,圍攻他們,在各個要隘偵候他們。如果他們悔過自新,謹守拜功,完納天課,你們就放走他們。真主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古蘭經9:29「當抵抗不信真主和末日,不遵真主及其使者的戒律,不奉真教的人,即曾受天經的人,你們要與他們戰鬥,直到他們依照自己的能力,規規矩矩地交納丁稅。」)。對異教徒奴隸—尤其是女性,或用古蘭經的說法,即「你右手所擁有的」—的非人道待遇,在教法中已有明確規定。 難怪像阿赫馬特這樣的穆斯林—或當今的恐怖分子—能夠「毫無罪惡感」地行事。 值得注意的是,在波羅上述的兩段引文中,他批判的是穆斯林的 教義 —而非穆斯林 人民 本身。換言之,他承認存在今日所謂的「溫和」穆斯林,這從他前述對個別穆斯林領袖的讚揚即可見一斑。 波羅亦證實,穆斯林領袖長期以來一直倚賴穆罕默德所描述的充滿情慾的樂園,以此誘使年輕男子成為「殉道者」。他記述了什葉派哈什什人(Hashashin)如何將生命奉獻於刺殺與恐嚇對手,僅為進入「樂園,在那裡能找到各種感官滿足,並與美麗的仙女們(指天仙,houris)為伴」(第78頁)。 波羅的敘述中散見著其他「伊斯蘭恐懼症」的影射:巴格達哈里發「每日思緒皆耗費於如何將轄內居民皈依其宗教[伊斯蘭],或若遭拒絕,則構思藉口將其處死」 (第59頁);以及穆斯林「極度憎惡基督徒」(第316頁)—這無疑符合古蘭經60:4「易卜拉欣和他的教徒,是你們的好模範。當時,他們曾對自己的宗族說:「我們對於你們, 和你們捨真主而崇拜的,確是無干的,我們不承認你們。我們彼此間的仇恨,永遠存在。直到你們只信仰真主。」但易卜拉欣對他父親所說的話,不可做你們的模範。他曾說:「我必定為你求饒,我不能為你抵御真主的一點刑罰。」他們曾說:「我們的主啊!我們只信托你,我們只歸依你,只有你是最後的歸宿。」,穆斯林教士至今仍援引該節經文,視其為對非穆斯林永恆仇恨的明文規定。 問題就在於此:倘若今日聲稱伊斯蘭主張對異教徒發動戰爭並加以征服,且允許在此過程中虐待、掠奪及奴役後者,此舉被視為「伊斯蘭恐懼症」—亦即非理性—那麼,對於約七百年前,這位來自威尼斯的旅行家曾提出完全相同的指控,我們又該作何解讀? 事實上,我們該如何看待這個事實:在波羅之前與之後的數個世紀裡,眾多背景各異的作家—包括大馬士革的約翰(卒於749年) 編年史家狄奧法尼斯(卒於818年)、亞西西的方濟各(卒於1226年)、十字軍喬因維爾(卒於13世紀)以及拜占庭皇帝曼努埃爾(卒於1425年)—都曾對伊斯蘭提出同樣「伊斯蘭恐懼症」的觀察?(後者的著作,當教宗僅 僅引用時,便在2006年引發了穆斯林世界的軒然大波( https://victorhanson.com/warning-quote-history-at-your-own-risk/ )。) 這當然還未提及無數穆斯林烏萊瑪,他們經常斷言伊斯蘭導對異教徒進行戰爭、征服、奴役與掠奪,並將此追溯至古蘭經與穆罕默德的言論。 簡言之,「伊斯蘭恐懼症」一詞實為一種詭計—在伊斯蘭中亦被允許,即所謂的 塔基亞 ( taqiyya )—旨在癱瘓所有關於穆斯林教義的討論。這項詭計相當成功,尤其成功之處在於促使聯合國設立了「打擊伊斯蘭恐懼症日」。此外,還有源源不絕的出版物專門用於譴責和打擊伊斯蘭恐懼症—這意味著譴責和打擊對伊斯蘭的誠實討論。 即便如此,諷刺之處依然存在。例如,以下是其中一份被引用最多的報告( https://www.ukm.my/hadhari/wp-content/uploads/2015/09/ISICAS-2014-Proceedings.pdf )的開頭句子:「伊斯蘭恐懼症自伊斯蘭誕生之初便已存在」。這與「伊斯蘭恐懼症」的整體概念自相矛盾,因為它引發了以下疑問:某種事物—在此指「對伊斯蘭毫無根據的恐懼與敵意」(借用美國伊斯蘭關係委員會對伊斯蘭恐懼症的定義)—若能成為伊斯蘭一千四百年歷史中恆常存在的面向,又怎能被視為「毫無根據」? 這篇文章翻譯自Raymond Ibrahim的在線文章「 Was Marco Polo an 'Islamophobe'? 」 https://raymondibrahim.substack.com/p/was-marco-polo-an-islamophobe
- 14-12和而不同
和而不同 和而不同 《釋放與成長》 書 11 和而不同 穆斯林朋友,或許你覺得耶穌很吸引,也相信祂真是所宣稱的那位;祂與我們做了一宗交易,你也知道祂付出了甚麼、給了我們甚麼;甚至你可能已經歷過祂。然而你仍有保留,不太願意跟隨,因為你對其他信徒有點忌憚。記得我前面說過,別把洗澡水和嬰兒一起倒掉?本章我們會討論這問題:「所謂跟隨基督,就是要跟其他基督徒一個模樣嗎?」 也許你曾以為作基督徒就要改一個「基督教」名字,離棄自己的穆斯林家庭,攻擊伊斯蘭教。本章我們會談到,這全不是那麼回事兒。當然,的確有些基督徒以為要千一人面才算合一的。 我有一個朋友,他叫阿卜杜拉,從穆斯林背景改皈基督。曾有數年時間,他在美國一所聖經學院唸書,他的同學受「感動」,要幫他擺脫所有穆斯林形式與習慣,變得像他們一樣,以為這樣才算是個「真」基督徒。 阿卜杜拉從小習慣飯前說「奉安拉之名」( Bismillah ),於是,聖經學院的同學每看見他吃飯前嘴唇在動,就逮住他:「你又說了!」他會道歉,答應以後不再犯。 神看見這種情況一定很傷心,因為祂孩子的思想是那麼陜窄,以為人人要一個模樣兒才能合一。但我相信,聖經教導我們應該和而不同。 如果我將下面兩幅圖畫指給基督徒看,問他們哪一幅代表教會,相信人人都會說是圖一。 不論基督徒或穆斯林,每想到「教會」時,腦子裡都會出現一所建築物,想起會眾周日早上聚集的地方,在那兒唱詩,坐在長椅子上,收奉獻等。這些事兒都發生在圖一裡。但圖二呢?教會是一群降服於主的人構成的網絡,難道不可以這樣表達嗎? 圖二展現出,一群人彼此結連。有些人 ─譬如6─似乎影響力較大,而11則處於邊緣位置,但他們在神眼裡都是寶貴的。還有,在這個圖畫裡,人與人之間不靠單線條、而是靠管道結連,這些管道可能暢通,也可能壅塞。如果6全心信靠基督,謙卑求別人寬恕,像耶穌一樣愛別人;如果他不再自義、向別人說教,轉而用實際生活形塑福音;如果他真以活出以下經文為使命,你能想象有何事發生?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羅馬書12:17)「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撒羅尼迦前書5:18) 如果「神子民」的教會不僅是一幢建築、一個聚會點,你能想象這會是何等光境?如果6、7和17開始與神建立關係,脫去綑綁,長大成熟,這又會如何?他們若真要成為教會( ekklesia )─就是「神子民」的話,應該怎樣做?[1] 他們可以仍處身自己的生活環境,同時成為教會嗎?他們應該搬到像圖一的建築物裡住嗎?或是只要藉著人際關係管道,分享基督的好信息就行?聖經裡怎麼說?這個問題,對於穆斯林弟兄姊妹尤其重要,因為他們所生活的社會視改教為大逆不道。 新約教會 教會一開始就像今天這個樣子嗎?她是怎麼開始、數世紀以來又怎麼改變呢? 基督復活後,出現了最早的教會模式。「申初禱告的時候,彼得、約翰上聖殿去。」(使徒行傳3:1) 基督兩位門徒彼得和約翰,繼續上猶太人的聖殿,也許是按時禱告。穆斯林每天五次拜功,猶太人也有一定的禱告時間。這樣說來,彼得和約翰怎麼看自己呢?他們大概認為自己是相信耶穌的猶太人。 基督復活升天後,祂的跟隨者─教會─開始在耶路撒冷受迫害,司提反甚至給石頭打死。使徒行傳8章這樣形容: 「從這日起,耶路撒冷教會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馬利亞各處……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道。」(1、4節) 直至此時,分散各處的信徒也只向自己人─猶太人─傳講基督,惟有安提阿教會情況不一樣。 「那些因司提反的事遭患難四散的門徒直走到腓尼基和居比路,並安提阿;他們不向別人講道,只向猶太人講。但內中有居比路和古利奈人,他們到了安提阿也向希利尼人傳講主耶穌。」(使徒行傳11:19-20) 這時候,教會─就是那些聚集在安提阿的、神的子民─不僅由具備猶太背景的信徒組成,也有非猶太背景的外邦信徒。 後來使徒保羅將福音帶到土耳其和希臘,每到一處,都先到當地猶太會堂傳道,除了腓立比,因為那裡沒有會堂。那兒的猶太人在河邊敬拜,學習神的道;保羅到了那兒,沿用一貫方法,先向猶太人傳講,希望他們明白一直等候的彌賽亞就是耶穌基督。 各地城裡的猶太人,有的信了主,有的卻反對保羅、更迫害信徒。漸漸地,愈來愈多外邦人信主,甚至保羅轉而以外邦人為主要服事對象。他在以弗所教會逗留時間最長,那裡的信徒主要來自外邦背景。保羅書信裡,曾多次提到教會裡如何做到和而不同。 「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那時,你們(外邦信徒)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耶穌基督)使我們(猶太和外邦背景信徒)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外邦信徒),也給那近處的人(猶太信徒)。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並且被建造 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以弗所書2:11-20,括號內解釋為作者所加) 請細看下圖,再讀一遍這經文。 圖:猶太人、外邦人 在圖裡你看見甚麼?外面的圓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彼此間有牆隔絕。但內圓裡─即神家裡─可有牆垣?沒有的。格子代表猶太人,圓點代表外邦人,弟兄姊妹在神家裡和平共處。然而得留意,圓點不用變成格子,才算屬得上屬神的國,格子也不用變成圓點,兩者是和而不同的。 今日應用 今天神的國又是甚麼樣子的呢?我們一定要一個模樣兒才能合一嗎?只要看看保羅時代,外邦人和猶太人的情況就知道了。今天我們可有相似之處?如果我們把上圖的猶太人換成基督徒,把外邦人換成穆斯林,就能明白了。 圖:基督徒、穆斯林 圖裡的「基督徒」已有20世紀的歷史,只是今天許多人不過掛名信徒,並沒有與基督建立真實關係。然而,誰若降服於基督,就進入神 國度─即內圈裡,一方面仍維持其「基督教」背景。另一方面,也有穆斯林信主,進入內圈的。在神國度裡,並沒有牆分隔「格子」和「圓點」,雖然大家都知道,在神國度之外,基督徒和穆斯林之間存著敵意。 回看以弗所書2:11-20,這次用「基督徒」一詞代替「猶太人」,以「穆斯林」代替「外邦人」。許多年前我第一次這樣讀聖經,新約就有了新意義。 「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穆斯林背景信徒)從前按肉體是穆斯林,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那時,你們(穆斯林信徒)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耶穌基督)使我們(基督教和穆斯林背景信徒)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穆斯林信徒),也給那近處的人(基督教背景信徒)。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以弗所書2:11-20,括號內解釋為作者所加) 你有何想法?讀的時候有何啟發?神喜歡多樣化(看看四周就知道了),不願意千人一面。再者,祂要藉著十字架,拆毀我們與祂、與別人之間的牆。多元而合一是可能的,在第一世紀可行,今天也可以。所以,別讓這問題阻礙你委身基督。 思考問題 下列問題不容易回答,你可以找一位成熟、又明白和而不同道理的信徒,跟他討論一下。 1.馬太福音18:20說:「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 (耶穌) 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據這節經文所說,成為教會的最低要求是甚麼? 2.保羅如何進入外邦文化,向他們傳道? 3.在我們的處境下看哥林多前書9:19-23,會有何啟發? 保羅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4.可有經文提到,我們應該在所處環境裡,以「局內人」的身分做鹽做光?哪些經文這樣說,其教導如何?請在聖經亮光下再看圖二。 5.請讀列王記下5章乃縵的故事。乃縵是阿蘭王國(敘利亞)的顯要人物,他因為病得醫治,就相信大能的耶和華神,卻因為身為「外邦人」在信仰上掙扎。這故事,尤其19節,給我們甚麼啟示? 6.哥林多前書7章談婚姻,然而17至24節不僅講婚姻,更談到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奴僕問題。對於那些身處「外邦」環境的信徒,這節經文教導人如何自處? [1] 教會的希臘文是ekklesia,有「被神招聚之民」的意思。教會對神有特別意義,聖經說,這是神的家,是基督的身體,聖靈的殿。新約裡另一個重要字眼是 oikos ,一般譯作「家」。在新約時代,家是社會重要結構,而第一世紀教會( ekklesia )則滲透進當時的社會結構─家( oikos )裡。 14 : Go Go Go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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