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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999, 80,今年聖誕請為中東人代禱

    9999-80 今年聖誕請為中東人代禱 文章 9999 80 作者 今年聖誕請為中東人代禱 中東過聖誕,雖然世俗化,卻仍是基督徒作見證、讓人認識真正的耶穌的好機會。以下是部分中東國家過聖誕的情況,請記念: 約旦 富 希斯城(Fuheis)近安曼,有很多基督徒居住,從前每年聖誕期間,他們會在城中央豎立一棵裝飾得漂亮的聖誕樹,可惜此情不再,現在基督徒只能在家裡設 置小聖誕樹。此外,米底巴城(Madaba)天主教堂也設置大聖誕樹。在安曼,會有小商店售賣聖誕裝飾品,其中一家麵包店的餅師是穆斯林,名叫 Mohammad,他做的餅味道好,還會用聖誕老人、聖誕樹等圖案裝飾。今年許多難民從敘利亞和伊拉克逃到約旦來,在難民營裡過聖誕。 願主的話安慰在難民營裡過聖誕的百姓,也讓穆斯林難民得聞見證,願意接受主。 約旦對基督徒的限制愈來愈嚴厲,請記念,求主幫助,願當局不要壓迫太厲害。 願福音廣播與音樂響徹約旦及全中東。 土耳其 土 耳其是連接東西方的橋樑,伊斯坦堡將西方聖誕習俗與新年融合,一同慶祝。每到晚上,公寓與商廈的窗戶都透出聖誕樹-或稱「新年樹」-的燈飾;大家會將禮物 放到樹下,待除夕時送親友。聖誕節時,巿內有12所教堂一連兩天舉行多種語言彌撒,還會唱聖詩,聖安當教堂是其中之一。當地阿美尼亞人則按東正教傳統,在 1月5至6日慶祝,與家人共聚天倫。 土耳其政府正收緊對基督徒政策,請禱告記念當地基督徒。 願居於土耳其難民營裡的基督徒為主作美好見證。 願當地基督徒當此聖誕新年節期,有機會向穆斯林親友作見證。 黎巴嫩 黎 巴嫩聖誕氣氛濃厚,大概連聖誕老人亦為之驚訝。想不到這個基督徒與穆斯林共處的國家,聖誕氣氛竟是那麼張揚的。多個商場在比拼,要設置最大、以最新科學裝 飾的、最讓人目眩神迷的聖誕樹。黎巴嫩過聖誕大都隨西方習俗,當然也有其本土特色(除了黎巴嫩,試問還會在哪裡見到計程車司機還給座椅靠枕戴聖誕帽 子?)。 願當地基督徒都作好準備,隨時向穆斯林作見證(包括難民營裡的穆斯林),傳福音信息,讓他們知道耶穌降生的真意義。 埃及 開羅巿內僅幾所高級商場及酒店會有聖誕裝飾。 埃及基督徒面臨愈多逼迫艱難,請禱告記念。 願神堅固當地基督徒,也幫助他們向人作見證,在今年聖誕領更多人歸主。 伊拉克 雖然許多基督徒已離開伊拉克,仍有某些教會計畫悄悄地在教堂內辦聚會,讓基督徒過聖誕。從前臨近聖誕時,商店會有聖誕樹、燈飾及裝飾品出售,現在卻愈發少了。 願伊拉克基督徒的信心更堅固,能為神作見證,在今年聖誕對人見證耶穌的降生。 敘利亞 當 地一名基督徒說:「過往在大馬士革市中心的基督徒區都會有隆重的聖誕裝飾,但今年巿內只設置一台小小的耶穌降生聖景。從前敘利亞人過聖誕,基督徒會在家裡 請客,連穆斯林親友都會過來一同慶祝。可惜戰爭摧毀不少城巿,許多基督徒亦避走他國。我們很難過,但仍然感謝神,因為惟有在祂裡面,才找到真正喜樂,這才 是過聖誕的真意義。」 敘利亞遭遇雖不幸,但求主讓更多穆斯林因此認識耶穌,今年聖誕就明白祂降世的真意義。 請特別記念在難民營裡的敘利亞基督徒。 巴林 巴林人大都是穆斯林,基督徒主要是外地勞工,也會在家裡秘密慶祝聖誕。馬拿馬(Manama)可算是個大都會,巿內商場、餐廳、甚至商業中心區都會有聖誕裝飾,有酒店將聖誕樹從天花板倒懸下來;巿民都忙於購物,卻是為慶祝新年。 願巴林基督徒在今年聖誕引領更多穆斯林歸主。 伯利恆(以色列西岸) 聖 誕節目主要在城內馬槽廣場舉行,亦即主誕堂所在,相傳為耶穌降生之處。主誕堂門前會豎立大聖誕樹,綴以四萬多顆燈飾。平安夜會有樂師巡遊,成千上萬人群在 伯利恆街道兩旁觀看。主誕堂會舉行子夜彌撒,不少基督徒遊客前來參加。從前伯利恆人幾乎全部是基督徒,今天以穆斯林人口為主。 祈禱願今年聖誕,伯利恆成為耶穌降生的見證。 l祈禱願更多來訪的中東穆斯林認識耶穌,接受祂作救主。 l願世上仍享宗教自由的基督徒繼續傳講耶穌降生及祂的生平故事。更多伯利恆消息,參www.bethlehem5bc.com www.bvbroadcasting.org/s/shows/view/1031。 2014年12月

  • 82, 80,亞伯拉罕見的是誰?

    82-80 亞伯拉罕見的是誰? 文章 82 80 作者 Sam Shamoun 亞伯拉罕見的是誰? 薩姆·沙蒙(Sam Shamoun)( https://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contact.html) 聖經強調地教導全能的神耶和華親自幾次出現在亞伯拉罕面前: 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裡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祭壇。(創世記12:7) 亞伯蘭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要在我面前行事為人;你要作完全人。」… 神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創世記17:1、22) 神告訴摩西說:「我是耶和華。我曾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的名字『耶和華』,他們是不認識的。」(出埃及記6:2-3) 司提反說:「各位父老兄弟請聽!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美索不達米亞,還沒有住在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使徒行傳7:2)。 我們甚至被告知在這些場合之一,耶和華在兩個天使的陪伴下以人的形態出現在亞伯拉罕面前,實際上吃了先祖為他和兩個使者準備的食物: 耶和華在幔利橡樹那裡,向亞伯拉罕顯現。那時,是一天中最熱的時候,亞伯拉罕正坐在帳棚門口;他舉目觀看,忽然看見三個人在他對面站著;亞伯拉罕看見了,就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說:「我主啊,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不要離開你的僕人。讓我叫人拿點水來,你們可以洗洗腳,然後在樹下歇一歇。讓我拿點餅來給你們吃,使你們可以恢復精力,然後再走,因為你們既然到了僕人這裡來,就應該這樣。」他們說:「就照著你所說的去作。」亞伯拉罕趕快進帳棚,到撒拉那裡,說:「你快拿三斗細麵調和,作些餅。」亞伯拉罕又跑到牛群裡,牽了一頭又嫩又好的牛犢,交給僕人;僕人就趕快去預備。亞伯拉罕又拿了乳酪、奶和預備好的牛犢肉來,擺在他們面前。他們吃的時候,亞伯拉罕在樹下侍候他們。他們問亞伯拉罕:「你的妻子撒拉在哪裡?」他回答:「在帳棚裡。」其中一位說:「到明年這個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裡來。那時,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在那人後面的帳棚門口,也聽見了這話。當時,亞伯拉罕和撒拉都老了,上了年紀,撒拉的月經也停止了。撒拉心裡暗笑,說:「現在我已經衰老了,我的丈夫也老了,我還有房事的樂趣嗎?」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撒拉為甚麼暗笑說:『我已經老了,真的還能生育嗎?』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到明年這個時候,我要回到你這裡來,那時,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害怕起來,就否認,說:「我沒有笑。」但那位說:「不,你實在笑了。」三人就從那裡起身,向著所多瑪觀望。亞伯拉罕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耶和華說:「我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興盛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我揀選了他,是要他吩咐子孫,和他的家屬,遵守我耶和華的道,秉公行義,好叫我耶和華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可實現。」耶和華說:「控告所多瑪和蛾摩拉的聲音甚大,他們的罪惡極重。我現在要下去,看看他們所行的,是不是全像那聲聞於我的控告;如果不是,我也會知道的。」其中二人從那裡動身,向所多瑪走去,亞伯拉罕卻仍然站在耶和華面前。亞伯拉罕上前說:「你真的要把義人和惡人一同除滅嗎?假如城中有五十個義人,你還真的要除滅那地方,不為城裡的五十個義人而赦免那地方嗎?你絕不會作這樣的事:把義人與惡人一同殺死,把義人和惡人一樣看待,你絕不會這樣!審判全地的主,豈可不行公義嗎?」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中找到五十個義人,我就因他們的緣故,赦免那地方所有的人。」亞伯拉罕回答,說:「我雖然是灰塵,還大膽地對我主說話。假如這五十個義人中缺少了五個,你會因為缺少了五個就毀滅全城嗎?」他說:「我若在那裡找到四十五個,我也不會毀滅那城。」亞伯拉罕再問他說:「假如在那裡找到四十個呢?」他回答:「我因這四十個的緣故,也不這樣作。」亞伯拉罕說:「請我主不要動怒,容我再問:『假如在那裡找到三十個呢?』」他回答:「我若在那裡找到三十個,也不這樣作。」亞伯拉罕說:「我再大膽地對我主說,假如在那裡找到二十個呢?」他回答:「我因這二十個的緣故,也不毀滅那城。」亞伯拉罕說:「請我主不要動怒,容我問這最後的一次,假如在那裡找到十個呢?」他回答:「我因這十個的緣故,也不毀滅那城。」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創世記18:1-33)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到他從前站在耶和華面前的地方。(創世記19:27) 現在的問題變成亞伯拉罕到底看見了誰?他看見了父神,還是看見了聖子?或許他看到的是聖靈? 答案可以在受啟發的新約聖經的章節中找到。 根據基督教希臘文聖經的記載,主耶穌是永恆的道,是神的愛子,父神曾用衪使整個創造成為現實。基督也被描述為神的可見形象,是神的無限實體的確切表明。作為神的本質的完美表達,聖子被視為是彰顯神的榮耀並將衪展現給人的那一位: 我父已經把一切交給我;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人,沒有人認識父。(馬太福音11:27;參見路加福音10:22)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有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滿有恩典和真理。我們見過他的榮光,正是從父而來的獨生子的榮光。…從來沒有人見過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把他彰顯出來。(約翰福音1:1-3,10,14,18) 耶穌大聲說:「信我的,不單是信我,也是信那差我來的。看見我的,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約翰福音12:44-45) 耶穌對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如果不是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如果你們認識我,就必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看見了他。」腓力說:「主啊,請把父顯示給我們,我們就滿足了。」耶穌說:「腓力,我跟你們在一起這麼久了,你還不認識我嗎?那看見了我的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還說『把父顯示給我們』呢?你不信我是在父裡面,父是在我裡面嗎?我對你們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你們應當信我是在父裡面,父是在我裡面;不然,也要因我所作的而相信。」(約翰福音14:6-11) 這些不信的人被這世代的神弄瞎了他們的心眼,使他們看不見基督榮耀的福音的光;基督就是神的形象。我們並不是傳揚自己,而是傳揚耶穌基督是主,並且為了耶穌的緣故成了你們的僕人。因為那說「要有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的心裡,要我們把神的榮光照出去,就是使人可以認識那在基督臉上的榮光。(哥林多後書4:4-6) 他救我們脫離了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入他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蒙了救贖,罪得赦免。這愛子是那看不見的神的形象,是首先的,在一切被造的之上。因為天上地上的萬有:看得見的和看不見的,無論是坐王位的,或是作主的,或是執政的,或是掌權的,都是本著他造的;萬有都是藉著他,又是為著他而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一同靠著他而存在。(歌羅西書1:13-17) 神在古時候,曾經多次用種種方法,藉著先知向我們的祖先說話;在這末後的日子,卻藉著他的兒子向我們說話。神已經立他作萬有的承受者,並且藉著他創造了宇宙。他是神榮耀的光輝,是神本質的真象,用自己帶有能力的話掌管萬有;他作成了潔淨罪惡的事,就坐在高天至尊者的右邊。…主啊,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的工作。天地都要毀滅,你卻長存;天地都要像衣服一樣漸漸殘舊;你要更換天地如同更換衣物一樣,天地就被更換。(希伯來書1:1-3,10-12) 我們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了,並且賜給我們悟性,使我們能認識那位真實者。我們也在那位真實者裡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一位就是真神,也是永遠的生命。(約翰一書5:20) 主自己宣稱他本人與天父一起存在於神聖的榮耀中,由天地萬物誕生之前已是天父完美無窮的愛的對象: 父啊,現在讓我在你自己面前得著榮耀,就是在創世以前我與你同享的榮耀。…父啊,我在哪裡,願你賜給我的人也和我同在哪裡,讓他們看見你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在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約翰福音17:5,24) 所有這些都表明亞伯拉罕所見的神就是道成肉身前榮耀中的主耶穌基督。主在與某些猶太「信徒」的激烈討論中甚至證實了這一事實: 他們說:「我們的祖宗是亞伯拉罕。」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就必作亞伯拉罕所作的。現在我把從神那裡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你們竟然想殺我,這不是亞伯拉罕所作的。」(約翰福音8:39-40) 基督斷言亞伯拉罕沒有試圖做他的對手試圖做的事情,即謀殺他,從而證明他們不是真正的亞伯拉罕的後裔。這個驚人的斷言意味亞伯拉罕實際上見過基督,這正是主繼續說的話: 「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因為可以看見我的日子就歡喜,既然看見了,他就很快樂。」猶太人對他說:「你還不到五十歲,怎會見過亞伯拉罕呢?」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亞伯拉罕出生以前,我已經存在了。」於是他們拿起石頭要打他。耶穌卻躲起來,從殿裡出去了。(約翰福音8:56-59) 猶太人對耶穌的說法感到困惑,因為他說亞伯拉罕和基督真實地見面時他是興高采烈的,因為他們知道主親自見過他們的先祖是人不可能做到的事,亞伯拉罕已經死了將近2000年。基督更令他們驚訝地解釋說,他不僅親眼見過亞伯拉罕,而且與後者只在過去的某時間點存在不同,他一直都存在。 基督實質上是在告訴他的反對者,他之所以能夠見到他們的先祖,是因為他不僅僅是一個被創造出來的生物。相反,他的本性是永恆的,因此一直存在。以下的翻譯有助於說明耶穌的原意: 耶穌說:「絕對的事實是,亞伯拉罕出生以前,我已經存在了。」(生活版聖經約翰福音8:58) 耶穌說:「我告訴你真相,亞伯拉罕出生以前,就有了我!」[1] 註解: 1. 約翰福音8:58或在亞伯拉罕出生之前,我就一直活著;希臘文讀作「在亞伯拉罕之前,就有我。」見出埃及記3:14。(新生活版英文翻譯本)( https://biblia.com/bible/nlt/john/8/56-58) 上面的內容基本上證實了耶穌實際上是全能的耶和華神,因此也是那位道成肉身前向亞伯拉罕顯現的榮耀之神! 這篇文章翻譯自Sam Shamoun的在線文章「Who did Abraham See?」 https://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hamoun/whom_abraham_saw.html

  • 11, 2, 婚姻

    婚姻 婚姻 男與女 伊斯蘭有關婚姻的教導 神(真主)把男人的配偶造成與他同類的(古蘭經4:1;42:11),以便男人依戀她們(古蘭經7:189;30:21) 有關男性穆斯林的教導 男性穆斯林應當把婦女的聘儀,當做一份贈品,交給她們(古蘭經4:4) 男性穆斯林可以借自己的財產而謀與婦女結合(古蘭經4:24) 什葉派以這節經文作為[臨時婚姻]的依據,容許男人若離家很遠很久,可以有臨時婚姻(參考5),但有些穆斯林不同意臨時婚姻,指其差不多就是賣淫(參考16) [你們可以擇娶你們愛悅的女人,各娶兩妻,三妻,四妻;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們,那末,你們只可以各娶一妻](古蘭經4:3) 這節經文有三種解釋:可娶四妻;或可娶一妻;或可娶不限數目的妻子 [即使你們貪愛公平,你們也絕不能公平地待遇眾妻;但你們不要完全偏向所愛的,而使被疏遠的,如懸空中。](古蘭經4:129) 男性穆斯林可娶這些人 女性基督徒及猶太人(古蘭經5:5) 所管轄的婦女(古蘭經4:24) 奴婢(古蘭經4:25;33:52) 男性穆斯林不要娶這些人 他們的母親,女兒,姐妹,姑母,姨母,侄女,外甥女,乳母,同乳姐妹,岳母,他們所撫育的繼女(即他們曾與她們的母親同房的),親生兒子的媳婦(古蘭經4:23) 同時娶兩姐妹,但已往的不受懲罰(古蘭經4:23) 有丈夫的婦女(古蘭經4:24) 以物配主的婦女(古蘭經2:221) 有關女性穆斯林的教導 女性穆斯林沒有權利嫁四夫 女性穆斯林不要嫁給這些人 以物配主的男人(古蘭經2:221) 男性非穆斯林(古蘭經60:10) 子女歸丈夫所有 丈夫對妻子要這樣 [你們怕她們執拗的婦女,你們應該勸戒她們,可以和她們同床異被,可以打她們。如果她們服從你們,那末,你們不要再想法欺負她們。](古蘭經4:34) 丈夫打妻子的背景可見於布哈里聖訓(布哈里聖訓7:72:715) [你們的妻子好比是你們的田地,你們可以隨意耕種。](古蘭經2:223) 不得強佔婦女,當作遺產,也不得壓迫她們,除非她們作了明顯的醜事;丈夫當善待妻子;如果丈夫厭惡妻子,那末,丈夫應當忍受妻子(古蘭經4:19) 在經期中應當離開妻子,不要與她們交接,直到她們清潔(古蘭經2:222) 妻子令男人愛好,迷惑男人(古蘭經3:14) 妻子對丈夫要這樣 如有婦女,恐遭丈夫的鄙棄或疏遠,那末,他們倆的和解是無罪的(古蘭經4:128) 基督教有關婚姻的教導 神(真主)尊重婚姻 神(真主)在伊甸園主動關心人,為亞當(阿丹)造一個配偶,而設立婚姻(創世記2:18,20至24) 婚姻必須受到尊重(瑪拉基書2:15;希伯來書13:4) 耶穌(爾撒)曾參加一個婚禮(約翰福音2:1,2) 基督教有關擇偶的教導 基督徒不和不信的結婚(出埃及記35:15,16;申命記7:3,4;約書亞記23:12,13;哥林多前書7:12至16,39;哥林多後書6:14至18) 心志要相同,方可一生同行(阿摩司書3:3) 舊約聖經(討拉特)關乎與親人婚姻的條例(利未記20:10至21;申命記25:5至10) 賢慧的妻,是神(真主)所賜(箴言19:14) 舊約聖經(討拉特)容許以色列人娶所擄的女子,但要等一個月(申命記21:11至14) 結婚時要準備這些 離開父母(創世記2:24;馬太福音19:5;馬可福音10:7),即心理上,生理上,經濟上及作決定上獨立,成熟,不再倚賴父母 男的要作頭(以弗所書5:23),要適當地領導(哥林多前書14:35),要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可為她捨己(以弗所書5:25至29) 女的要幫助丈夫(創世記2:18),要有才德以作丈夫的冠冕(箴言12:4),要接受善意的教訓(提多書2:4),不要爭吵使氣(箴言21:19);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箴言19:11);單美貌沒有用(箴言11:22) 愛是甚麼? 愛是無條件,自發,給予和付出,不要求對方(哥林多前書13:4至8) 愛是捨己至捨命,以對方得滿足為目的(約翰福音15:13;約翰一書3:16) 我們愛因為神(真主)先愛我們(約翰一書4:19) 一夫一妻制與一夫多妻制 神(真主)所設立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的(創世記2:24;提摩太前書3:2,12;提多書1:6;哥林多前書7:2;以弗所書5:31) 一夫多妻制常會引致家庭不和(創世記30:1;利未記18:18;撒母耳記上1:3至8) 婚姻的目的 婚姻給人家庭的快樂,身體與心靈合一,滿足和歡樂(創世記2:18至25) 婚姻表達愛情的親密(箴言5:15至20;雅歌2:3至7;8:5至7) 二人結伴同行天路(傳道書4:10至12;阿摩司書3:3) 生育兒女,得虔誠的後裔(創世記1:27,28;瑪拉基書2:15;提摩太前書5:14) 婚姻避免淫亂的事(哥林多前書7:2,8,9) 婚姻的象徵意義 神(真主)是以色列的丈夫(以賽亞書54:5;耶利米書3:14;何西亞書2:16,19,20) 耶穌(爾撒)是教會的新郎,丈夫(馬可福音2:19,20;約翰福音3:29;哥林多後書11:2;以弗所書5:22至21;啟示錄21:2,9,10) 象徵天上的婚宴(馬太福音22:1至13;25:1至11;啟示錄19:7至9) 末世裏婚姻的幽暗面 末世有艱難和苦難(哥林多前書7:26,29,31) 末世肉身必受苦難;加上配偶,子女和親屬的苦難(哥林多前書7:28) · 末世生活的擔子重了(哥林多前書7:33) 獨身是人可作的一種選擇 獨身是神(真主)的一種恩賜,保羅給予讚揚(哥林多前書7:7,8) 在艱難的時期更宜守獨身(哥林多前書7:25至28) 獨身使一個人能專心事奉神(真主)(馬太福音19:10至12;哥林多前書7:32至35) 夫妻關係 夫妻以耶穌(爾撒)與教會的關係作榜樣(以弗所書5:22至33;啟示錄19:7至9) 夫妻敬畏耶穌(爾撒),彼此順服(以弗所書5:21) 夫妻若要坦誠相交,先要在光明中行(約翰一書1:6,7) 夫妻為對方掛慮,叫對方喜悅(哥林多前書7:33,34) 夫妻在物質方面分享及信任(馬太福音6:21) 夫妻不只困在二人世界,要同心侍奉神(真主),服侍人 一起服侍神(真主)(創世記2:18),各按神(真主)所給予的大能與恩賜同心建立家庭及耶穌(爾撒)的身體(以弗所書4:15,16) 學百基拉和亞居拉,同心研經,並將生命與他人共享(使徒行傳18:1至4,18至28;羅馬書16:3至5) 看顧親屬(提摩太前書5:8) 丈夫對妻子要這樣 丈夫是妻子的頭(哥林多前書11:3),丈夫要愛妻子,不可苦待她,設身處地的為她的益處著想,正如耶穌(爾撒)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弗所書5:25;歌羅西書3:19;彼得前書3:7) 丈夫捨己,用神(真主)的真道教導,勸勉,引導歸正,保養顧惜,如同愛自己的身子(以弗所書5:22,23) 丈夫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哥林多前書7:3) 丈夫要敬重妻子,叫禱告沒有阻礙(彼得前書3:7) 丈夫身子在妻子(哥林多前書7:4) 丈夫不要以詭詐和以強暴待妻子,否則神(真主)不收納供物(瑪拉基書2:13至16) 丈夫喜悅妻子(箴言5:18) 丈夫同妻子快活度日(傳道書9:9) 妻子對丈夫要這樣 妻子要順服丈夫,如同順服耶穌(爾撒)(以弗所書5:22;歌羅西書3:18;彼得前書3:1),否則神(真主)的道理被毀謗(提多書2:5) 妻子要用合宜之分待丈夫(哥林多前書7:3) 妻子要敬重丈夫(以弗所書5:33) 妻子身子在丈夫(哥林多前書7:4) 妻子品德,敬畏神(真主),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即使丈夫有差錯(彼得前書1至6) 妻子聽從人不能過於聽從神(真主)(使徒行傳4:19) 敬畏神(真主)的妻子會(箴言31:10至31) 觀察家務,照顧家人,使丈夫倚靠 建立事業,在社會中有權,照顧外人 婚姻之內的性關係 夫妻在婚姻之內可去享受性生活(箴言5:17至20) 夫妻要顧念配偶的需要(哥林多前書7:3,4) 夫妻盡量避免分房(哥林多前書7:5) 人遭遇憂傷痛苦時,配偶的安慰包括性關係,可肯定相愛(創世記24:67;撒母耳記下12:12) 子女 子女是神(真主)所賜的產業,賞賜和福分(詩篇127:3;128:3,4) 父母養育子女,要 共同管教他(提摩太前書3:4,5) 使他有知識和謀略(箴言1:4) 隨時管教他,責備他,可以遠遠趕除他的愚蒙,加增他的智慧,救他(箴言13:24;19:25;22:15;23:13,14;29:15,17),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22:6) 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歌羅西書3:21),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以弗所書6:4) 子女當孝敬父母(出埃及記20:12) 與不信配偶的關係 與不信配偶維持婚姻(哥林多前書7:12,13) 以聖潔去影響不信配偶,使對方也有機會聖潔(哥林多前書7:14至16) 領人歸耶穌(爾撒)的使命包括在婚姻生活中(哥林多後書5:18) 脫色的婚姻有這些 羞恥(創世記3:7) 罪疚(創世記3:8) 恐懼(創世記3:10) 推卸責任(創世記3:12) 引誘(創世記3:13) 苦楚(創世記3:16) 感情枷鎖(創世記3:16) 大男人主義(創世記3:16) 勞碌,憂慮(創世記3:17,19)

  • 1442, 2,穆斯林相信唯一真主,但不相信救主

    1442-2 穆斯林相信唯一真主,但不相信救主 文章 1442 2 作者 馬文-奧拉斯基 穆斯林相信唯一真主,但不相信救主 穆斯林相信唯一真主,但不相信救主 馬文·奧拉斯基 ( Marvin Olasky )( https://www.christianitytoday.com/writers/marvin-olasky/ ) 既然原罪被否定,耶穌便處於次要地位。 2025年7月1日 插圖:基督教今日 / 圖片來源:Pexels、Unsplash 讓我們看看虔誠的穆斯林之間有哪些共同點,首先是堅不可摧的一神論。 穆斯林相信唯一真主,全知全能、無處不在、未被創造、無始無終、自給自足,並主宰萬物。伊斯蘭的力量使阿拉伯人和許多其他民族從多神教(常伴隨荒誕習俗)轉向一神教。 在漫長歷史中,猶太教一直強調與特定民族的血緣聯繫。相比之下,伊斯蘭通過接納各種膚色和民族的人,吸引了約20億信徒( https://www.pewresearch.org/religion/2025/06/09/how-the-global-religious-landscape-changed-from-2010-to-2020/ )—其中僅15%為阿拉伯人。穆斯林認為,穆罕默德之前的安拉先知,包括亞伯拉罕、摩西和大衛,只被派往一個民族,但穆罕默德是特殊的,因為他被派往所有民族。 穆斯林在種族和解方面也面臨自己的問題,考慮到阿拉伯人在奴隸貿易中的歷史,但古蘭經類似聖經不分種族。目前生活在美國的大約幾百萬穆斯林,其祖先可追溯至亞洲、非洲和歐洲的多個國家。加入伊斯蘭非常簡單:只需說「除安拉外別無神明,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即可成為穆斯林。 穆斯林尊崇古蘭經的114章,古蘭經在阿拉伯語中意為「誦讀」。穆斯林反對「舍爾克」(以物配主)(shirk),即任何將安拉的屬性歸於他人或他物的行為。例如,認為或說他人能降雨、滿足欲望或使嬰兒出生,都是「以物配主」,屬於罪惡。相信他人擁有神聖知識,或向占星家、閱讀手掌等求取資訊,也屬於「以物配主」。 這種強調使伊斯蘭與崇拜多神或多靈的宗教形成鮮明對比,後者認為存在眾多需要討好的神靈。在伊斯蘭中,安拉沒有下屬或競爭者。他不是我們在天上的父親,因此我們不以子女的身份接近他。他是我們的主,是主宰,作為他的僕人(部分穆斯林使用「奴隸」一詞),我們被召喚去服從,而非去愛。少數穆斯林,尤其是受伊斯蘭神秘主義蘇菲派影響的人,會談論與真主之間的相互個人情感。 人類在宇宙中的崇高地位是有代價的。古蘭經15:27、35:1、51:56和55:15提到,伊斯蘭有兩種超自然生物:天神(由光創造)和精靈(由火創造)。穆斯林稱,當安拉創造亞當時,他命令天神以及精靈中的撒旦向亞當下拜以示尊敬,但並非崇拜。除撒旦外,所有天神均遵命而行。當安拉詢問撒旦為何違抗時,撒旦回答:「我比他優越,你用火造我,用泥造他。」(古蘭經7:12)。安拉詛咒了撒旦,撒旦發誓要毀滅亞當及其後代。 但對穆斯林來說,這個代價對我們來說並不算太高。基督徒認為,自從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犯罪以來,人類就習慣性地犯罪。唯一能逆轉詛咒的方式是通過超自然力量的干預—神因基督的犧牲而施予的恩典。然而,古蘭經指出,在伊甸園中,亞當和夏娃都犯了罪,隨後懺悔,並未遭受永恆的後果:「然後,阿丹(亞當)奉到從主降示的幾件誡命,主就恕宥了他。」(古蘭經2:37) 這一差異在字面和比喻意義上都至關重要。伊斯蘭沒有十字架,耶穌(被稱為爾撒)並未為我們的罪而死,因此我們無需救贖,因為我們並非因罪而死。我們天生就有能力做到主所要求的一切。通過遵守安拉的法律,我們可以靠自己進入天堂。 穆斯林不承認原罪,也不承認聖經中描述其後果的經文。聖經中誠實地記載了那些被神揀選的罪人,他們並非因自己的義行,而是因神的愛而被揀選。然而,穆斯林認為這些記載是猶太人和基督徒在千百年傳承中扭曲了偉大的英雄事蹟。對基督徒而言,聖經中關於諾亞醉酒、羅得亂倫等記載使其具有真實性,而這些記載對穆斯林而言則使聖經部分內容顯得虛假。 穆斯林對聖經的大部分內容表示敬意,但當聖經與古蘭經發生衝突時,他們選擇遵循古蘭經。有些人對任何顯示神以人類形式出現的內容感到憤怒。他們不滿意聖經中表明神與亞當在伊甸園中散步、與雅各摔跤,或以耶穌的人類形態降臨地球的經文。「篡改」(Tahrif)是大多數穆斯林用來解釋聖經原文被篡改或腐敗的觀點。 兩者的差異極為深刻。聖經強調神憐憫我們並收我們為子。而古蘭經強調公正的主允許我們成為他的僕人,但不允許我們成為他的子女。以賽亞書第53章這樣描述歷史上最重要的人物:「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第3節)穆斯林尊重被棄絕的耶穌基督,視其為安拉派遣的124,000位使者之一,也是古蘭經中列出的25位先知之一。 是的,耶穌與亞當、以諾、諾亞、亞伯拉罕、以實瑪利、以撒、羅得、雅各、約瑟、約伯、摩西、亞倫、以西結、大衛、所羅門、以利亞、以利沙、約拿、撒迦利亞、約翰,以及聖經未提及的另外三人,以及穆罕默德一同列在名單上。但穆斯林不相信耶穌被釘十字架;相反,他們認為他被直接帶到了天堂。因此,沒有復活。他們不認為耶穌是神。 在伊斯蘭中,這種不符合聖經的描述在邏輯上是合理的:沒有原罪,我們就不需要救贖者。人類本質上是好的,但容易犯錯。真誠悔改並順服安拉的穆斯林,其罪孽將被赦免,無需基督的幫助(古蘭經39:53)。人類可以通過自己的智慧和古蘭經的指引,分辨善惡。真誠和善行帶來救贖,正如古蘭經7:8所言:「善功的分量較重者才是成功的。」 這篇文章翻譯自Marvin Olasky的在線文章「Muslims Believe in One God but No Savior」 https://www.christianitytoday.com/2025/07/islam-monotheism-sin-salvation-jesus-christianity-religious-literacy/

  • 伊斯蘭世界是沒有國家觀念的。穆斯林皆兄弟。伊斯蘭世界不是伊斯蘭國家。現在的分裂都是十字軍和西方國家所為。

    列出一部份有讀者問過的問題,及網主的簡單回覆。然而,本版僅占本網站內容的數十分之一,裏面所涉及的題目,一般都在本網站上其它地方有很詳細的闡述,可以進入本網站主頁。 伊斯蘭世界是沒有國家觀念的。穆斯林皆兄弟。伊斯蘭世界不是伊斯蘭國家。現在的分裂都是十字軍和西方國家所為。 111 答問 伊斯蘭的國家觀念跟其他國家不同。從伊斯蘭的角度,世界被分成兩部份:穆斯林活在伊斯蘭之境,非穆斯林活在戰爭之境(即所有非伊斯蘭國家),伊斯 蘭教導,穆斯林要為真主奮勇作戰,為伊斯蘭國家服役,擴展伊斯蘭之境,超越戰爭之境,包括武力攻擊任何拒絕、反對或對抗伊斯蘭的人或國家,最終要有一天全 世界都伏在一個伊斯蘭國家的哈里發的統治之下。 「穆罕默德奉命和人類進行鬥爭,直到他們念清真言。」(布哈里聖訓1:25,392,393;4:52:196)「穆罕默德和歐麥爾命 令穆斯林侵略異教徒的國家,與他們戰鬥,直到他們只敬拜安拉或交納人丁稅。」(布哈里聖訓4:53:386)「最好的穆斯林是那些用將鎖鏈扣著人的頸項直 到他們接受伊斯蘭的穆斯林。」(布哈里聖訓6:60:80)「為使伊斯蘭優越而戰鬥的人,是為真主而戰鬥的。」(布哈里聖訓 4:52:65;4:53:355) 伊斯蘭國家的法律和古蘭經的法令、條例一致;伊斯蘭教法是統治國家、組織社會的依據。每個穆斯林要順從真主和他在世間的使者和代言人, 遵守伊斯蘭教規。「真主降示古蘭經,以便(穆罕默德)據真主所昭示的律例,而替眾人判決」(古蘭經4:105;5:49,50;6:114);「真主必定 在大地上設置一個代理人」(古蘭經2:30)。 穆罕默德是(統治所有穆斯林的)伊斯蘭國家的第一個代理人,其後的四大哈里發和隨後的王朝統治者是他的繼承者,繼續是(統治所有穆斯林的)伊斯蘭國家的代理人。這個伊斯蘭政權管轄的範圍不斷擴大,有著伊斯蘭國的名與實,以古蘭經和聖訓為統治依據。 伊斯蘭帝國有多次的內鬥和內戰和政權交替。後來因為穆斯林的因素,這個伊斯蘭帝國也演變為幾個帝國。公元十世紀時,出現了與阿巴斯王朝 分庭抗禮的敵對哈里發,在埃及有法蒂瑪王朝(公元990-1171),在西班牙有後倭馬亞王朝(公元756-1031),而布維西人和塞爾柱人相繼入主京 城巴格達。公元1000伊斯蘭的馬哈茂德侵佔到印度西北部龐遮普邦,在拉合爾設立穆斯林總督。公元1055-1194,突厥的土耳其塞爾柱王朝其中一支接 管巴格達,又征服東羅馬的領土小亞細亞一帶地方,公元1095攻陷耶路撒冷。一時出現了三個伊斯蘭的大帝國:印度北部有莫臥兒帝國,中亞洲有帖穆兒帝國, 土耳其有鄂圖曼帝國。 十字軍是在伊斯蘭帝國開始了四百多年後才出現的,十字軍也沒有很成功,只在兩百年內中間對一些伊斯蘭帝國有些抗衡而已。西方國家對伊斯蘭帝國的影響力是在很近的日子(到十九世紀初)。因為從七世紀到十七世紀,伊斯蘭帝國(相對於西方國家和其他國家)都是強勢的。 土耳其在1924年廢除了哈里發的制度。今天,數十個自稱伊斯蘭國家或以穆斯林為多數的國家,可能不是您理想的伊斯蘭國,它們也不是統 一的,然而,大多或多或少執行伊斯蘭法律,參照伊斯蘭教法、古蘭經、穆罕默德的教導。一些具體法律的伊斯蘭依據,請看我們網站「伊斯蘭的統治」。 一直到現在,不少穆斯林是期望有一個哈里發-馬赫迪-來統治一個世界性的伊斯蘭帝國,引領一場世界革命,建立新的世界秩序,領導軍事行 動,入侵許多國家,讓伊斯蘭成為地上唯一被遵從的宗教,建立一個以伊斯蘭法統治的政權。這是伊斯蘭的末世論的一部分。請看本網站的 「書」「8伊斯蘭會是我 們的未來嗎?聖經末世論和伊斯蘭末世論的研究」 「4馬赫迪:伊斯蘭所期待的麥西哈」 。 伊斯蘭的這些國家、政權觀念,跟基督教和大部分其他宗教都大不相同。

  • 65, 192,耶穌只是一個神話嗎?

    65-192 耶穌只是一個神話嗎? 文章 65 192 作者 CARM 耶穌只是一個神話嗎? 馬特-斯里克(Matt Slick)( https://carm.org/author/matt/) 2008年12月12日 耶穌( https://carm.org/questions-about-jesus/ )只是一個神話中的人物?是宗教狂熱者出於他們當時需要,編造出來他們想要的一個象徵來召聚人?還是,耶穌就是2,000年前住在以色列的真實人物嗎?最常見的情況是,那些否認耶穌是歷史人物的人常常譴責新約( https://carm.org/uncategorized/testament/ )的著作,特別是福音書,說是經過多年捏造或高度美化的虛構故事。他們不得不這樣做。否則的話他們將必須承認耶穌曾活著。 事實上,一個人必須對大量的證據佯裝不見來證明福音書的歷史準確性。換句話說,不管批評者是否願意承認,聖經( https://carm.org/questions-about-bible/ )本身就是耶穌曾活著的充分證據。但做出這樣結論的並不能證明這就是事實。所以,讓我們看一下為什麼我們知道耶穌不是一個神話中的編造,而是一個生活在以色列的真實人物。 作為歷史的福音書—寫作日期 根據基督教會的說法,四部福音書是由使徒和/或那些在耶穌的使徒的指導下寫出來的。這意味著福音書是在真實事件的目擊者的指導下寫成的。而且,沒有一本福音書提到猶太聖殿在公元70年被毀。這是很重要的,因為耶穌是指著聖殿說預言的,「當他說到你們所看見的這些事,日子將到,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的,」(路加福音21:6,同見馬太福音24:1;馬可福音13:1)。如果福音書是在那個日期之後寫的,如果它們是虛構的,那麼它們肯定會包含了已知的歷史事實—耶路撒冷的陷落和聖殿的毀滅。然而,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沒有這樣的信息。路加是在使徒行傳之前寫的(使徒行傳1:1)。使徒行傳是基督教的歷史,也沒有提到耶路撒冷的陷落,也沒有記錄保羅、雅各和彼得的死,這些都發生在60年代早期。這意味著使徒行傳至少是在公元62年寫的,而路加是在那之前寫的。因此,這些事件和這些文字之間的時間的間隔大約是30年。這進一步說明,目擊者就在同一時期,他們可以糾正福音書中寫的任何陳述。然而,從那個時候我們絕對沒有發現任何人的糾正的或相矛盾的文字,沒有否認福音書的敘述。關於這方面的更多信息,請參閱福音書是什麼時候寫的,由誰寫的?( https://carm.org/about-the-bible/when-were-the-gospels-written-and-by-whom/ )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福音書是在第一世紀末期很久之前寫的。 福音書作為歷史—歷史內容 福音書沒有那種神話文學的感覺。它們都是目擊者的見證記錄。想想路加福音的前四節,它清楚地表明它是經過研究的文獻。 路加福音1:1,3—4「提阿非羅大人哪,有好些人提筆作書,述說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使你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 神話不是這樣產生的。這就是你發現證據並記錄下來的方法。路加驗證了目擊者,採訪了他們,核實了事實。在路加福音2:1—2,我們有歷史可證實的信息:「當那些日子,凱撒奧古斯都有旨意下來,叫天下人民都報名上冊。」這是居里扭作敘利亞巡撫的時候,頭一次行報名上冊的事。同樣,見路加福音3:1—2,「凱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本丟彼拉多作猶太巡撫,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的王,他兄弟腓力作以土利亞和特拉可尼地方分封的王,呂撒聶作亞比利尼分封的王,亞那和該亞法作大祭司,撒迦利亞的兒子約翰在曠野裏有神的話臨到他。」我們清楚地看到,許多歷史陳述已經通過考古學得到驗證。這是準確的記錄,而不是誇大的增加。事實上,「威廉·拉姆齊爵士(Sir William Ramsey)已經證明,在提到32個國家、54個城市和9個島嶼時,他(路加)沒有犯任何錯誤!」1,威廉·拉姆塞爵士(1851—1939)是一位古典學者和考古學家。他曾在英國阿伯丁的牛津大學任教。他撰寫了幾本關於考古學的學術著作,並對考古學作為一門科學產生了重大影響。 然而,在福音的敘述中有許多可以證實的事情。 希律,猶大王( 馬太福音14:1 ; 路加福音1:5 ) 希羅底,希律兄弟腓力的妻子( 馬太福音14:3 ) 畢士大池( 約翰福音5:1—3 ) 西羅亞池( 約翰福音9:7 ) 等等 還有很多、很多由考古學證實的引文證明了福音書的準確性。當它們提到與統治者、地方有關的事件,像人口普查、誰作為巡撫等等,這些歷史上都是準確的。 作為歷史的福音書—準確的傳播 雖然福音書寫得很早,但有些人可能會說神話材料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添加的。因此,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是,福音書是否已經準確地從原始著作流傳到我們今天所擁有的副本。的確,福音書準確地傳達給了我們。事實是,新約檔的文本有99.5%是純正的。這意味著,在現有的所有副本中,文本只有0.5%有疑問。如果與其他古代文字相比,新約(準確率)遠遠超出它們。 然而,準確率甚至超過了99.5%。原因是,在副本抄寫的時候有拼寫錯誤、輕微的單詞遺漏和添加等內容,而這些抄本包含了這些各種小錯誤。所以,例如,如果一份手抄本有「耶穌基督」,並且它只被抄寫為「耶穌」,那麼下面的手抄本將只包含「耶穌」這個詞,而其他手抄本可能包含「耶穌基督」。我們所需要做的就是比較這些副本,看看哪一個是最古老的,哪個符合正確或有錯誤的副本分支,等等,而且通常很容易通過比較副本來清除錯誤。因此,在幾乎所有的情況下,我們都可以知道原作者說了什麼。 此外,如果10個副本包含相同的抄寫錯誤,那麼帶有錯誤的副本總數將增加。但在現實中,通過考古發現的原手抄本,我們可以找到一些手抄本來揭示哪一種描述是正確的。 以下是部分圖表,詳細介紹了各種古代著作的各種副本。很明顯,新約文獻保存得非常完好。因此,如果新約不能被認為是可靠的,那麼下面列出的其他著作也不能。 作者 寫作日期 最早版本 從原本到副本的大概時間跨度 副本份數 副本準確性 柏拉圖 公元前427—347 公元900 1,200年 7 —— 凱撒 公元前100—44 公元900 1,000年 10 —— 亞里士多德 公元前384—322 公元1100 1,400年 49 —— 荷馬 公元前900 公元前400 500年 643 95% 新約 公元第一世紀(公元50—100) 大約公元130 少於100年 5,600(希臘語) 99.5% *更大、更完整的圖表,請參閱手抄本證據的新約更高的可靠性( https://carm.org/about-the-bible/manuscript-evidence-for-superior-new-testament-reliability/)。 關於福音書相對於神話故事的各種信息 牛津大學著名的文學家和神話專家C·S·魯益師說:「我一生都在閱讀詩歌、浪漫故事、異象文學、傳說和神話。我知道它們是什麼樣的。我知道沒有一本是這樣的(福音書)。福音書讀起來不像神話文學,因為它們就不是。」 關於馬可福音。「寫在公元50年之前,這段時間能對記錄進行神話化的修飾是時間不夠的。它們必須被認為是歷史記錄。對於最初的耶穌描述太過早期,不可能是虛構的。」 「新約全書在目擊者和同時代人的有生之年出現。《路加福音》寫於約60年,耶穌死後僅27年,使徒行傳在60—62年之前。哥林多前書是在55—56年寫的,在耶穌死後僅僅22年或23年(參看哥林多前書15:6—8)。即使是激進的新約學者約翰·A. T.·魯賓遜(John A. T. Robinson)也將基本的福音書記錄日期定在40到60年之間…沒有時間或方法在目擊者還活著的時候來反駁這個故事。」4關於耶穌的大量早期記載使得神話的解釋幾乎不可能。 結論:耶穌的生平不是一個神話故事 我們沒有理由懷疑耶穌作為歷史人物的真實性。福音記錄是來自四個不同的人的四種不同的敘述。他們要麼作為目擊者而寫,要麼在目擊見證者的指導下寫。這些福音書很快就傳遍了整個地區,我們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同時代人試圖駁斥其中任何事實的記載—包括那些關於耶穌神蹟的記載。 為了讓耶穌成為一個神話人物,就必須證明福音書的敘述被高度美化過,被錯誤地抄寫和傳播過。但是,鑒於還有其他非聖經的記載提到耶穌,人們會很難證明祂從未活過。 參考文獻 1 Geisler, Norman L., and Thomas A. Howe, When Critics Ask: A Popular Handbook on Bible Difficulties, Wheaton, IL: Victor Books, 1992, p. 384. 2 Lewis, C. S., Christian Reflection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7, 154–55, as cited in Norman L. Geisler and Abdul Saleeb, Answering Islam: The Crescent in Light of the Cross, 2nd ed.,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s, 2002, p. 244. 3 Geisler, Norman L., Baker Encyclopedia of Christian Apologetics,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s, 1999, p. 188. 4 Geisler, p. 518. 這篇文章翻譯自Matt Slick的在線文章「Was Jesus just a myth?」 https://carm.org/evidence-and-answers/was-jesus-just-a-myth

  • 1076, 2,前伊斯蘭時期阿拉伯的猶太人

    1076-2 前伊斯蘭時期阿拉伯的猶太人 文章 1076 2 作者 馬雷克·多斯貝爾 前伊斯蘭時期阿拉伯的猶太人 前伊斯蘭時期阿拉伯的猶太人 追溯散居在古代北阿拉伯的猶太人 馬雷克·多斯貝爾( Marek Dospěl )( https://www.biblicalarchaeology.org/author/mdospel/ ) 2024年10月9日 前伊斯蘭時期阿拉伯古赫格拉(Hegra),馬丹·薩利赫(Madain Saleh)的石刻墓葬。 圖片:巴希爾·奧卡拉(Basheer Olakara),CC BY 2.0,通過維基共用資源。 在公元頭兩個世紀,猶太人領導了兩次大規模的反抗羅馬人的起義—第一次是大起義(Great Revolt 66—74年),第二次是巴爾·科赫巴起義(Bar-Kokhba Revolt 132—135年)。在其悲慘的後果,聖殿成為廢墟,猶太人被禁止居住在耶路撒冷或其附近,許多猶太人決定到國外尋找新家園。一些早期散居國外的猶太人轉向南方,最終來到了北阿拉伯,那裡僅存的碑文見證了一些明顯屬於伊斯蘭前阿拉伯分散的猶太社區的人。 蓋里A.蘭登斯伯格(Gary A. Rendsburg)在 《聖經考古評論》(Biblical Archaeology Review) 2024年秋季刊( https://www.biblicalarchaeology.org/magazine-issue/biblical-archaeology-review-fall-2024/ )上發表的文章《阿拉伯的猶太人:古代碑文揭示猶太人散居地》( Jews of Arabia: Ancient Inscriptions Reveal Jewish Diaspora )( https://library.biblicalarchaeology.org/article/jews-of-arabia-ancient-inscriptions-reveal-jewish-diaspora/ )中,探討了一系列古代碑文,這些碑文揭示了猶太人散居在阿拉伯北部主要綠洲的情況。蘭登斯伯格( https://jewishstudies.rutgers.edu/people/core-faculty/gary-a-rendsburg )是羅格斯大學(Rutgers University)的猶太研究和歷史教授,發表過大量關於希伯來語言和文學的文章,他重點研究了四個主要遺址的碑文,這些碑文說明了這些無聲的見證所能提供的關於伊斯蘭之前阿拉伯地區消失已久的猶太人散居地的各種證明。 伊斯蘭之前的阿拉伯成為相當大的猶太人散居地。 地圖由《聖經考古評論》提供。 「總的來說,我們只有猶太人的名字,但時不時會出現更多相關資訊,包括他們在社會中的高地位,他們對獨一神的崇拜,他們對『拉比』(智者、教師,rabbi)一詞的使用,以及他們對逾越節的遵守,」蘭登斯伯格寫道。 在馬丹·薩利赫( https://whc.unesco.org/en/list/1293/ )(古赫格拉,Madain Sale),擁有令人驚歎的岩壁墓( https://nabataea.net/explore/medain_saleh/medain-saleh-tomb-database/ )(見上圖),在這裡發現了用納巴泰(Nabatean)文字書寫的阿拉姆語(Aramaic)墓葬碑文。它可以追溯到356年,部分內容如下:「這[墳墓]是赫格拉首領( ryš )撒母耳之子、霍尼(Honi)之子,[為]他的妻子瑪瓦維亞(Mawyah)建造的墳墓,她是泰馬(Tayma)首領( ryš )撒母耳之子、安迪翁(Adyon)之子阿姆魯(Amru)的女兒。」碑文中的霍尼和撒母耳是希伯來名字,表明他們是猶太人。更有趣的是,這兩個家庭顯然都是各自社區的最高層。 另一個例子來自泰馬( Tayma )( https://saudi-archaeology.com/sites/tayma/ ),那裡的阿拉姆語墓銘( http://krc.orient.ox.ac.uk/resources/ociana/documents/najem_mcam_nabataean.pdf )同樣用納巴泰語書寫。碑文刻於203年,其中提到了四個人,從他們的人名來看,其中三個顯然是猶太人:以賽亞、約瑟和暗蘭。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人擔任市議員,另一人擔任市長。「毫無疑問,至少在一兩代人之前就已經在泰馬定居,其子孫在當地社會的地位也得到了及時的提升。因此,我們可以假設這個家族的祖先是在巴·科赫巴起義後不久,甚至可能是在巴爾·科赫巴(Bar-Kokhba)起義前幾年搬到泰馬的。」蘭登斯伯格推論。 泰馬綠洲的一座墓葬碑文紀念「泰馬市長:約瑟之子,以賽亞議員」 圖片來源:內斯納德(Nesnad),CC-BY-4.0(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Category:CC-BY-4.0 ),維基共用資源(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Nabataean_alphabet_tablet_-_2018430.jpg )。 「顯然,漢志(Hajaz)的猶太人(和基督徒)對穆罕默德產生了至關重要的影響,因為他打破了阿拉伯的多神教,建立了一條新的宗教道路。」蘭登斯伯格總結道:「前一個群體是如何到達該地區的,他們又是如何在伊斯蘭興起之前維持生計的,這一直是個未解之謎。幸運的是,古代碑文至少為我們提供了一個了解這個迷人世界的小窗口」 要了解更多有關這些碑文和其他古代碑文的資訊,以及它們所揭示的伊斯蘭之前阿拉伯地區早期猶太人散居的情況,請閱讀蓋里A.蘭登斯伯格在 《聖經考古評論》 2024年秋季刊上發表的文章《阿拉伯的猶太人:古代碑文揭示猶太人散居地》( https://library.biblicalarchaeology.org/article/jews-of-arabia-ancient-inscriptions-reveal-jewish-diaspora/ )。 這篇文章翻譯自 Marek Dospěl 的在線文章「 Jews in Pre-Islamic Arabia」 https://www.biblicalarchaeology.org/daily/people-cultures-in-the-bible/jews-in-pre-islamic-arabia/

  • 872, 1,塔利班總是可以宣佈建立一個全球哈里發國

    872-1 塔利班總是可以宣佈建立一個全球哈里發國 文章 872 1 作者 塔利班總是可以宣佈建立一個全球哈里發國 2021年10月12日 Dr. Reza Parchizadeh ( https://centerforsecuritypolicy.org/author/dr-reza-parchizadeh/) Dmitriyk21 / Shutterstock.com Dr. Reza Parchizadeh是一位政治理論家、思想史家和高級分析員。 在美國無條件撤出阿富汗之後,塔利班強行推翻了阿富汗的合法政府,並宣佈組建一個臨時政府,以最終實現「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Islamic Emirate of Afghanistan)。本屆臨時政府中至少有一半成員因嚴重的恐怖主義指控受到美國和國際組織的起訴。 現任美國政府可能認為,塔利班沒有任何廣泛擴張的野心,而且與伊斯蘭國的更為「全球主義」的伊斯蘭主義不一致,因此謹慎地歡迎這群伊斯蘭主義極端分子的接管。 美國表面上滿足於塔利班主要局限於阿富汗的恐怖統治。然而,美國可能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廢止了20年的「反恐戰爭」,在阿富汗沒有留下任何保障措施。 仔細研究塔利班的根源和起源,可以發現,在過去半個世紀裡,伊斯蘭主義者,包括伊朗的伊斯蘭主義者,以「抵制殖民主義」和「回歸自我」為托詞,通過極權主義、反西方意識形態和壓倒性暴力的結合,首先在他們的本土奠定了自己的基礎,然後發動了一場主要針對西方的全球性的恐怖運動。 塔利班是更廣泛的「德奧班迪(Deobandi)運動」的一個衍生物,該運動是在十九世紀中葉出現的遜尼派原教旨主義運動,為了回應英國在印度次大陸的存在。 1857年的印度兵變(Sepoy Rebellion)期間,印度士兵屠殺了他們的英國統治者,反過來又受到嚴厲鎮壓,之後,伊斯蘭主義者在印度北方城市德奧班迪建立了「達魯爾•烏洛姆」(Darul Uloom)神學院,通過傳播激進宗教思想來反擊英國的殖民主義。 德奧班迪的政治武裝印度教神學者協會(Jamiat Ulema e Hind)在印度獨立運動中發揮了主要作用。在二十世紀上半葉的大部分時間裡,在印度獨立之前,德奧班迪學派提倡「複合民族主義」(composite nationalism)的概念,根據這一概念,印度教徒和穆斯林被認為是一個本應與英國人作戰並最終將他們從印度驅逐出的「單一民族」(single nation)。 後來,德奧班迪學派之間發生了分裂,他們中的一群人開始反對穆斯林和印度教徒聯合的概念,相反他們要求印度穆斯林社群得到充分的政治承認。他們終於在1945年組建了伊斯蘭神學者協會(Jamiat Ulema-e-Islam),並加入了穆罕默德•阿里•真納(Muhammad Ali Jinnah)更為著名的「穆斯林聯盟」,該聯盟力圖在印度次大陸建立一個獨立的伊斯蘭國家,最終變成了巴基斯坦。 自巴基斯坦獨立以來,德奧班迪學派一直統治著國家政治。齊亞•哈克(Zia ul Haq)將軍擔任總統期間,該運動顯著增長,這在很大程度上與蘇聯在1980年代對阿富汗的佔領相吻合。齊亞•哈克本人是一名激進的伊斯蘭主義者,他的政府支持德奧班迪神學院在該國的擴張,同時巴基斯坦安全機構訓練德奧班迪武裝分子在阿富汗與蘇聯人作戰,在喀什米爾(Kashmir)與印度人作戰。 塔利班在很大程度上是這一時期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宗教、政治和社會動盪的產物。德奧班迪伊斯蘭是普什圖斯坦(Pashtunistan)地區最常見的教育學(pedagogy)形式,該地區位於在巴基斯坦和阿富汗受到激烈爭議的杜蘭德線(Durand Line)兩側,大多數塔利班成員都來自該地區。著名的塔利班領導人都曾在有影響力的德奧班迪神學院學習或教學;自從他們在四分之一世紀前掌權以來,達魯爾•烏洛姆•德奧班迪(Darul Uloom Deoband)神學院始終如一地支持他們。這些因素結合在一起,導致反對塔利班的力量將他們視為巴基斯坦的「代理力量」。 塔利班同德奧班迪運動的其他附屬組織一樣,專制、不容異己、充滿暴力;他們的伊斯蘭教法學派是尤為苛刻和並且排他。作為原教旨主義者,他們認為自己的道路是通往真主和來世的唯一正確道路,他們看不起其他穆斯林和其他宗教的追隨者,認為他們是「被誤導的」的靈魂,這種認識反過來又允許他們對他人犯下暴行,肆意毀壞他們的聖所。 在1990年代中期塔利班第一次接管阿富汗的準備時期,他們在鎮壓了北部大城馬沙雪瑞夫(Mazar-e-Sharif)的抵抗之後,屠殺了什葉派哈扎拉人(Hazaras)和遜尼派塔吉克人和烏茲別克人。在建立了他們的第一個「伊斯蘭酋長國」之時,他們把有1500年歷史的巴米揚古佛像當作「偶像」炸毀。就在2011年,塔利班暗殺了愛資哈爾(Al Azhar)大學的一名著名畢業生、阿富汗伊斯蘭協會(Islamic Jamiat of Afghanistan)領導人布林漢努丁•拉巴尼(Burhanuddin Rabbani)。 塔利班對待婦女的方式特別原始和不人道。他們打著宗教「熱情」的幌子,暴力剝奪婦女的個人自由,阻撓她們的社會活動。塔利班最近的臨時政府廢除了現代的「婦女事務部」(Ministry of Women’s Affairs),取而代之的是中世紀的「懲惡揚善部」(Ministry of Enjoining Good and Forbidding Evil)。塔利班還被指控對他們認為不受歡迎的人群犯下種族滅絕罪,並強迫他們遷移,正如所報導的那樣,其中就有抵制塔利班接管的潘傑希爾峽谷(Panjshir Valley)居民。 迄今為止,這群野蠻的伊斯蘭主義者一直忙於開拓他們的故土,因此,他們務實地避免大膽地宣稱他們想要伊斯蘭酋長國超越阿富汗的邊界。與過去的統治不同,他們甚至表示有興趣與文明世界建立友好關係。然而,塔利班與德奧班迪的根源關聯是實實在在的,一旦塔利班在阿富汗完全建立起來,他們勢必擴張地界。 盡管相比伊斯蘭國、基地組織(阿爾蓋達,Al Qaeda)、穆斯林兄弟會和伊朗政權,德奧班迪學派在西方眼中並不是那麼臭名昭著的「麻煩製造者」,但德奧班迪學派是全世界伊斯蘭主義激進主義的主要來源,他們持續存在維持相當大影響力的地方,包括印度次大陸(因此印度焦慮)、中亞(因此中國和俄羅斯謹慎進行外聯活動)、中東(因此伊朗精心考量支援,而阿拉伯人謹慎判斷),以及西歐和北美。因此,塔利班宣佈自己的全球哈里發國(caliphate)只是時間問題,當他們這樣做時,美國將不得不再次調整其對伊斯蘭主義者的安全政策,並重新考慮其反恐戰爭策略。 這篇文章翻譯自Dr. Reza Parchizadeh的在線文章「The Taliban can always declare a global caliphate」 https://centerforsecuritypolicy.org/the taliban can always declare a global caliphate/

  • 896, 2,大使命與文化使命:一枚硬幣的兩面

    896-2 大使命與文化使命:一枚硬幣的兩面 文章 896 2 作者 Darrow Miller 大使命與文化使命:一枚硬幣的兩面 達羅(Darrow)( https://darrowmillerandfriends.com/author/darrow/) 2021年12月6日 基督徒普遍都很熟悉耶穌給教會的任務,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大使命(Great Commission),但基督徒很少熟悉文化使命(Cultural Commission)。更少的人會看到這兩個使命之間的聯繫。然而,兩者都沒有被廢止。恰恰相反,兩者都積極表達了神給人類賦予的目的。 我們必須重新連接文化使命和大使命。基督的死亡和復活直接導致了大使命,但也重新喚醒了文化使命。 人類歷史的四個主要階段—被造(creation)、墮落(fall)、救贖(redemption)和圓滿(consummation)—在聖經的敘述中都有所體現。這些階段構成了神給人類賦予的目的。 被造—當神完成祂的創造之工時,神的創造是完美的(perfect),但並不完整(complete)。被造物(Creation)等待著神在人世間的輔政者(vice-regents)(副手)來發掘和開發其潛力。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亞當和夏娃以及他們的後代,用他們的創造力和智慧來命名和統治動物,使帶有神的形象的人類填滿大地,耕耘花園,栽種葡萄園和果園,並創造音樂、藝術、詩歌和舞蹈。簡而言之,人類用神的知識、榮耀和美感填滿大地—實質上,他們創造了文化。這是神給人類的第一個任務—文化使命。 墮落—創世紀第1章告訴我們,神的創造是好的;人類被賦予了踐行文化使命的所有必要能力。創世紀第3章告訴我們,人類對神的悖逆帶來了新的現實並且扭曲了文化。邪惡(Evil)以三種形式進入世界:個人邪惡(personal evil),如謀殺和通姦;自然邪惡(natural evil),如地震、洪水和乾旱;以及制度邪惡(institutional evil),如奴隸制、企業腐敗和種姓制度。 個人更新先於文化更新 墮落之後,人類的行為變得具有瘋狂的破壞性。「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為了更新世界,更新文化,人們先需要個人更新。 救贖—人文主義者相信,世界上的邪惡可以通過人類的美德和善良來克服,人類有能力帶來美好和公正的社會。然而,基督徒承認,人類的敗壞必須在更深層次上加以解決,而這只有神才能做到。在基督到來之前的幾個世紀,先知以賽亞談到了神在基督裡的救贖工作和人類的更新:「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以賽亞書53:12) 基督給祂的門徒委派使命,前提是祂已經受死和復活並且在升天後差遣了聖靈。基督和聖靈賦予基督徒能力,讓他們參與到神在地上的佈道工作。 大使命特別考慮到了墮落和基督提供的救贖,並因之而存在。它的目的引發歷史的最後階段。 圓滿—歷史的終結將以各國的聚集為標誌。神的尊貴的副手要創造文化,並最終將他們國家文化的敬虔果實帶入圓滿的國度。我們在生活中要心懷那個歷史終結的願景,基督和他的國度必將到來。這個令人難以置信的現實將構建我和你的生活形態。 兩個使命,一個目的 現在我們可以把第一個和第二個使命聯繫起來。文化使命是創造文化;大使命是創造國度文化,其特點是真(truth)(反映神的客觀自然的和超自然的規律)、善(goodness)(反映神的道德規律)和美(beauty)(反映神的美學規律)。 國度文化的這三個要素與大使命的三個維度相聯繫。多年來,我一直認為基督的指令是單維的:「到世界各地去,傳福音,為天堂拯救靈魂。」後來我開始研究大使命經文的三個主要段落,發現它實際上是多維的,就像一個多面的三棱鏡,當光線從各種不同方向照射到它時,會有不同的折射。 第一個維度,見於使徒行傳1:8,提出了地理使命(geographic commission)。福音要傳遍全世界,「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這代表了宣教使命的廣度,反映了橫向(horizontal)運動。第二個維度,在馬太福音28:19,提出了人群使命(demographic commission)。在這個層面,福音要滲透到文化中,指出了對所有民族(ethnē)以及社會各個階層的宣教使命的深度。這是縱向(vertical)維度。第三個維度,在馬可福音16:15,提出的使命我稱之為創造(ktizographic)使命(ktizō在希臘語中與創造和被造物或受造有關)。「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福音對正在等待救贖的受造物有影響。這反映了使命的範圍(extent)—所有被造物/受造物(creation)。 第二個使命在第一個使命的基礎上進行和建立起來 大使命的人群維度必須以創世紀的文化使命為基礎來理解。在這個交叉點上,我們發現大使命中的文化使命被喚醒了。教會只有通過恢復對文化使命的把握,才能積極影響健康、繁榮和自由社會的建設。 由於專注於使徒行傳1:8中大使命的地理維度,福音派教會忽略了文化使命。結果是,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有更多的基督徒、教會和基督教組織,但對塑造和改變文化的影響卻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小。我們的社會被嚴重破壞,而我們也正在快速破壞我們的地球家園。當神的子民將大使命與文化使命脫節時,他們將任務簡化為傳福音、個人的屬靈門徒訓練和教會植堂。這些都是必要的,但並不足以完成其中任意一個使命。正如聖母大學(Notre Dame)社會學家克利斯蒂安•史密斯(Christian Smith)警告說,「盡管這些工作可能很有價值,但它們都沒有試圖轉變社會或文化體系,而僅僅只是為了緩和了現有體系造成的某些傷害。」這樣的解決方案無法帶來持久的影響。 大使命重新設立文化使命 大使命並不取代文化使命—它重新設立了文化使命。兩者都是神對受造物的全面救贖計畫的一部分。大使命要求我們宣揚復活的至高無上的基督對所有受造物的主宰地位,並教導萬國萬族遵從基督的一切吩咐。它強調神的權能和存在,對於闡明我們對世界的看法以及糾正我們所看到的和所做的罪惡來說是必需的。國度文化、真、美、善的元素將被注入大使命的每個維度,即地理維度、人群維度和創造維度。這是一個文化濡化(enculturation)( http://darrowmillerandfriends.com/2019/09/05/the-paidiea-principle-creating-the-future-add-url/)【對采借過來的文化元素,要放在本土文化中進行磨合,乃至改造,使之與本土文化協調起來,融為一體】的過程,它是漸進的,並且只有當基督在歷史的盡頭再度回歸時才會達成。 l達羅•米勒(Darrow Miller) 這篇DM&F經典博文節選/改編自《解放世界》(Emancipating the World)一書。全文請點擊這裡( https://www.amazon.com/Emancipating-World-Christian-Response-Fundamentalist/dp/1576587169/ref=sr_1_1?ie=UTF8&qid=1428698896&sr=8-1&keywords=emancipating+the+world)。 這篇文章翻譯自Darrow Miller的在線文章「Great Commission and Cultural Commission: Two Sides to One Coin」 https://darrowmillerandfriends.com/2021/12/06/great-commission-and-cultural-commission-two-sides-to-one-coin/

  • 218, 3,聖經和古蘭經的政治暴力

    218-3 聖經和古蘭經的政治暴力 文章 218 3 作者 哈立德 聖經和古蘭經的政治暴力 2010年9月9日 比爾華納(Bill Warner)( http://www.americanthinker.com/bill_warner) 其中一個最常使用為伊斯蘭辯護的論點,是聖經和古蘭經一樣暴力。邏輯是這樣的:如果古蘭經不比聖經更暴力,那我們為什麼要擔心伊斯蘭呢?這一論點暗示伊斯蘭與基督教和猶太教是一樣的。這是錯誤的,但這種類比是非常流行的,因為它允許一個對伊斯蘭實際教義一無所知的人來這樣談論它:「看,伊斯蘭就像基督教,基督徒和穆斯林一樣暴力。」如果這是真的,那麼你就不需要學習任何關於伊斯蘭實際教義的知識。 然而,這不是一個神學上的論據。這是一個政治的論據。這個論點並非關乎在一個敬拜場所裡的事情,而是關乎在思想的市場裡的事情。 伊斯蘭教義比古蘭經更暴力嗎?只有一種方法可以證明或反駁這種比較,那就是量度在古蘭經中和在聖經中的暴力的差異。 第一項是定義暴力。對伊斯蘭、基督教或猶太教以外的人來說,唯一重要的暴力,是對「其他人」的做法或「政治暴力」。該隱殺死亞伯不是政治暴力。政治暴力不是殺死一隻羔羊以飽肚腹,或是獻動物為祭。值得注意的是,不論一個素食主義者或一個善待動物組織成員是否認為這些行動構成暴力與否,這些行動不構成對素食者或善待動物組織成員的暴力。 下一項是定量和定性地比較這些教義。古蘭經的政治暴力被稱為「為安拉之道而戰鬥」或「聖戰(jihad)」。 我們必須做的不僅僅是量度古蘭經中的聖戰。伊斯蘭有三本神聖典籍:古蘭經、錫拉(Sira,穆罕默德傳記)、和聖訓,或伊斯蘭三部曲。錫拉是穆罕默德的傳記。聖訓是他的傳統-他做什麼和說甚麼。穆罕默德傳記和聖訓形成了順納(Sunna)-這是所有伊斯蘭行為的完美模式。 古蘭經是這三本書-也叫三部曲-中最小的,它只佔三部曲的文字的16% [1]。這意味著順納佔伊斯蘭神聖典籍的84%的文字內容。僅這一個統計數字就有很大的含意。伊斯蘭教義大多數是關於穆罕默德,而不是關於安拉的。古蘭經有91處說到,穆罕默德的生活模式,是完美的生活模式。了解穆罕默德比了解古蘭經更重要。這是個好消息。一個人的傳記是容易理解的。要認識伊斯蘭,就要認識穆罕默德。 結果表明,聖戰在所有三本神聖典籍中都佔有相當大的比例。這是一張顯示結果的圖表: 關於聖戰的經文 整體三部曲 聖訓 穆罕默德傳記 古蘭經 穆罕默德傳記有67%的文字是關於聖戰的,這非常重要。在其生命最後的九年中,穆罕默德平均每六個星期就發動一次暴力事件。聖戰是使穆罕默德成功的要素。這是伊斯蘭發展的圖表。 穆斯林的數目 穆罕默德傳記有67%的文字是關於聖戰的,這非常重要。在其生命最後的九年中,穆罕默德平均每六個星期就發動一次暴力事件。聖戰是使穆罕默德成功的要素。這是伊斯蘭發展的圖表。 真正的問題遠遠超過了十倍數量的暴力材料;還有定性的量度。古蘭經的政治暴力是永恆的、普遍的。聖經的政治暴力是為了那個特定的歷史時間和地點的。這就是伊斯蘭和其他意識形態的巨大區別,其暴力仍然是對所有非伊斯蘭文化的威脅,無論是現在還是將來。伊斯蘭在實際上與基督教和猶太教不相似。在一神論的教義以外,伊斯蘭是獨一無二的。 另一個量度猶太/基督教典籍和伊斯蘭典籍的暴力的差異的方法,是使用暴力對待藝術家、批評者、和知識份子的恐懼。有甚麼藝術家、批評者、或知識份子,如果指責任何基督教或猶太教的事情,會感到一點恐懼呢?然而,請看針對這些人的政治暴力威脅和/或謀殺:薩爾曼·魯西迪(Salman Rushdie),提奧·梵高(Theo van Gogh),Pim Fortune,丹麥穆罕默德漫畫的Kurt Westergaard,和其他許多人。有甚麼藝術家、批評者、或知識份子,當想自由表達時,不會對伊斯蘭感到一點恐懼呢?對兩種不同教義的反應的政治差異是巨大的。這兩棵樹的政治果實,就像黑夜和白天那樣的不同。 是時候那些所謂知識分子按伊斯蘭的實際教義-而不是膚淺的類比-來評價伊斯蘭了。基於事實的推理,應該取代基於政治正確和多元文化主義的幻想。 - Bill Warner,政治伊斯蘭研究中心主任(Director of the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Political Islam) http://www.politicalislam.com bw@politicalislam.com [1] http://cspipublishing.com/statistical/TrilogyStats/The_Relative_Sizes_of_the_Trilogy_Texts.html [2] http://cspipublishing.com/statistical/TrilogyStats/Percentage_of_Trilogy_Text_Devoted_to_Jihad.html [3] http://cspipublishing.com/statistical/pdf/OldTestamentViolentPassages.pdf 閱讀更多: http://www.americanthinker.com/2010/09/the_political_violence_of_the.html#ixzz4p556elt0 關注我們: @AmericanThinker on Twitter ( https://twitter.com/AmericanThinker), AmericanThinker on Facebook ( https://www.facebook.com/AmericanThinker) 這篇文章翻譯自Bill Warner的在線文章「The Political Violence of the Bible and the Koran」 http://www.americanthinker.com/articles/2010/09/the_political_violence_of_the.html

  • 14, 23,申命記18:18中的先知是誰?

    14-23 申命記18:18中的先知是誰? 文章 14 23 作者 Silas 申命記18:18中的先知是誰? 賽拉斯(Silas)( https://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ilas/contact.html) 介紹 穆罕默德聲稱聖經預言了他的先知身份。今天,許多穆斯林護教者聲稱申命記18:15和18:18中的「弟兄」一詞可以包括任何一個亞伯拉罕(易卜拉欣)的後裔。他們認為,既然穆罕默德被假定是亞伯拉罕長子以實瑪利(易司馬儀)的後裔,那麼穆罕默德便有資格成為以色列人的「弟兄」,並且確實就是摩西(穆薩)在申命記18:18中所預言的先知。 新約告訴我們耶穌(爾撒)才是摩西所預言的先知(使徒行傳3:22)。讓我們查驗聖經的證據,看看穆罕默德是否有資格聲稱自己是摩西所預言的先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弟兄」一詞的背景 在舊約中,用來指代「弟兄」的這個詞以多種方式使用,因此,我們必須要先考慮到此處的上下文。如果使用這個詞的時候,其上下文的意思是任何與以色列人有鬆散關係的人,那麼穆罕默德或許可能會是那位先知。如果上下文的意思是未來的先知將會是一位以色列人,那麼穆罕默德就不可能是那位先知。 從某種意義上說,由於穆斯林和基督徒都相信所有人都是亞當(阿丹)和夏娃(哈娃)的後裔,所以我們所有人都是兄弟姐妹。但是穆斯林堅持申命記18:18中「弟兄」一詞的意思是指代亞伯拉罕的一位後裔,而不是亞當。他們這樣定義有道理嗎?在舊約中,特別是在申命記中使用「弟兄」一詞的上下文是什麼? 以下是申命記中使用「弟兄」一詞的三種不同方式: 1)在涉及到全體12個支派的時候用到這個詞, 2)在涉及到利未人的時候,他們在自己人中間認作弟兄,比如18:7, 3)當以色列人涉及到以東人(Edomites)(「以掃的子孫」)的時候,比如2:4。 希伯來語中用來稱呼弟兄的詞是「awkh」。通常這個詞的意思是「一位兄弟」,用於最廣泛意義上的字面關係,而用在比喻上則具有一種密切關係或相似性。(在《英皇欽定本》(King James Version)聖經中—我使用的是斯特朗(Strong)的《英皇欽定本》,)「awkh」也被翻譯為「另一位」(another)【「他們的弟兄」,和合本,譯者注】,比如歷代志上26:12,(在新國際版聖經(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中為(他們的)「親族」,)在以西結書18:10中翻譯為「同類」(like)【「人」,和合本,譯者注】,在創世記13:11中為「別的」(other)【「彼此」,和合本,譯者注】。 布朗(Brown)的希伯來語詞典也鞏固補充了斯特朗的定義。它指出可以用多種方式來翻譯這個詞:1)作為兄弟,意思是由同一位母親所生;2)不確定的親戚(親族),在更廣泛的意義上的一種親屬關係,例如在創世記13:8中羅得(Lot)是亞伯拉罕的一位「弟兄」,(羅得其實是亞伯蘭的侄子,不是字面意義上的弟兄,)【中文和合本為「骨肉」,譯者注】或者就像以色列與以東是弟兄,同樣以色列和猶大也是如此。 這個詞也被用來指示親密的友誼,如撒母耳記下1:26,使用這個詞來描繪大衛(達五德)與約拿單(Jonathan)之間的關係;或者也被用作「盟約」關係,如阿摩司書1:9。 在布朗的詞典中發現的其他比喻用法: —相似的外形特徵,約伯記30:29 —用來指代面朝彼此的基路伯,出埃及記25:20 —「見」到鱷魚,約伯記41:9 —將一個懶惰做工的人與那個製造破壞的人聯繫起來,箴言18:9。【作工懈怠的,與浪費人為弟兄。和合本,譯者注。】 以上所有內容表明,可以用多種方式使用「awkh」這個術語。其實際含義由上下文定義。 現在,讓我們集中討論申命記中如何使用「弟兄(們)」(brethren)這個詞。有關「弟兄」上下文的第一個線索來自申命記本身的目的。申命記(Deuteronomy)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法律的抄本」;給以色列人的法律。沒有別的人被賦予過這一法律。尤其是摩西將這卷(律法)書傳給以色列人作為對他們的告別致詞。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回顧神與以色列人之間所立的律法,宣讀這部律法書的目的是使預備他們進入應許之地。 在申命記中,「弟兄」一詞(英王欽定本)被使用了20次。其中十四次表示「以色列同胞」—12個支派的成員。兩次被用來指代以東人,一次是指利未支派的兄弟,一次是指字面意義上的兄弟(25:5),還有兩處經文有待考證:18:15和18:18。 因此,在大多數的背景情況下這個詞是指「以色列同胞」。 因此,讓我們仔細查考所討論的經文,看看我們是否可以找到任何有關上下文的線索。讓我們從第14節開始。新國際版聖經通常使用「brothers」(兄弟們)代替英王欽定本的「brethren」(弟兄)。以下引用經文,括弧內為我自己的話,申命記18章【中文和合本】: 【申命記18:14】 因你(也就是,以色列眾人)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以色列眾人),耶和華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 【申命記18:15】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以色列眾人)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申命記18:16】 正如你(以色列眾人)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求耶和華你神一切的話,說,求你不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神的聲音,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 【申命記18:17】 耶和華就對我說,他們(以色列眾人)所說的是。 【申命記18:18】 我必在他們(以色列眾人)弟兄中間,給他們(以色列眾人)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申命記18:19】 誰(一個以色列人)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一個以色列人)的罪。 在這裡非常清楚的是,「弟兄」的語境是來自以色列同胞之中。不是指沒有授予律法的以東人或其他非以色列人,不是指任何摩西講話對象以外的群體。摩西的意思是,這先知會從十二個以色列支派中出來。 我們還應該嘗試交叉引用查看申命記中的其他經文,看看我們是否可以進一步理解上下文。在申命記2:4,8中,「弟兄」這個詞與以東人(「以掃的子孫」)一起使用,以東人基本上就是他們的表親。摩西清楚地描述了弟兄是指誰,以及他們作為弟兄的背景(即以東人是以掃的後裔)。通過理解這裡的上下文,我們不會將以東人的「弟兄」與在18:7中看到的利未人的「弟兄」或在1:16或33:24中看到的以色列人的「弟兄」相混淆。以東人的「弟兄」顯然不適用於18:7、1:16或33:24的上下文。 在申命記17:15中,給出了一個非常明確說法,關於第18章中「弟兄」是指誰: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將這些詞與18:15進行比較: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顯然,這節經文與17:15有很多共同點。摩西沒有加上「弟兄以色列人」,因為他們根據摩西在第17章稍早時候說過的話理解他在說什麼。兩者的上下文背景是相同的。未來的先知必須是一位以色列同胞。 因此,考慮到理解上下文的證據以及「弟兄」實際上是指誰,清楚地表明,未來的先知必須來自12個支派之中。耶穌滿足了這個必要條件,穆罕默德沒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弟兄」一詞的其他用法 讓我們查考律法書(妥拉,Torah)的其他書卷,看看我們是否能找到有任何情景,將以實瑪利的後裔或亞伯拉罕其他兒子的後裔稱為以色列人的弟兄。 創世記25:1—4列出了亞伯拉罕一些兒子的名字。請注意在第5節中,以撒(易司哈格)是主要的繼承者。這裡列出的他兒子們的名字,來自他的妾基土拉(Keturah),他們是:心蘭(Zimran)、約珊(Jokshan)、米但(Medan)、米甸(Midian)、伊施巴(Ishbak)、書亞(Shuah)。這些兄弟的後裔中有一些是亞書利族(Asshurites),利都是族(Letushites),和利烏米族(Leummites)。 【請注意在創世記25:5,6經文中,亞伯拉罕將他擁有的一切都給留給了以撒,但當亞伯拉罕仍然在世的時候,就把一些產業送給了其他妻妾的兒子們,並送他們去到東方的地界,遠離他的兒子以撒。】 讓我們查考一下這些兒子們以及他們的後代,看看是否有任何細節提及他們是以色列人的「弟兄」。 心蘭—僅在創世記25:2和歷代志上1:32中提到。 約珊—僅在創世記25:2和歷代志上1:32中提到他,但指明了他後裔的名字—示巴(Sheba)和底但(Dedan)。 米但—僅在創世記25:2和歷代志上1:32中提到。 米甸—提到了他的後裔與以色列人有關。在稍後幾段中我們將討論他們。 伊施巴—僅在創世記25:2和歷代志上1:32中提到。 書亞—僅在創世記25:2中提到。 讓我們看看示巴或底但是否被稱作以色列人的「弟兄」。 底但—多次被提及,經常與示巴一起被提及。底但或其後裔在任何地方都沒有被稱作以色列人的「弟兄」。 示巴與底但的結果相同。當提到示巴的後裔時,無論以何種方式他們從來不被當作(以色列人的)「親屬」或「弟兄」。請參閱示巴女王造訪所羅門(素萊曼)的故事。請注意她在歷代志下9:8中對所羅門的評論。她承認神賜福了所羅門並揀選了以色列。在以賽亞書60:6中,提到示巴,米甸和以法(Ephah)是區別於以色列人之外的獨特民族。 在創世記25:3中提到了底但的兒子:亞書利族,利都是族,和利烏米族。這些人曾被稱為「弟兄」嗎?不,甚至在25:3之後再也沒有提及了。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證據提到亞伯拉罕的其他兒子,或者他們的後代,是以色列人的「弟兄」。 讓我們來看看米甸。在民數記第25、31、10、22章中提到了米甸人。他們沒有一次被稱為「弟兄」,或與之有任何的密切關係。如果一定要說的話,他們倒是以色列人的死敵。參考民數記25:16,17。這些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但神命令以色列人消滅他們。既然以實瑪利是米甸的兄弟,以實瑪利的後裔豈不是正像米甸人一樣都不被視為「弟兄」嗎? 那麼米甸的兒子們呢?是否有任何具體的出處提到他們特定的後代是以色列人的「弟兄」嗎? 縱觀整個舊約,我沒有發現任何地方提及以法,以弗(Epher),哈諾(Hanoch),亞比大(Abida),以勒大(Eldaah)這些人是以色列人的「弟兄」。 最後,我們來看看以實瑪利和他的後代,並且作為額外補充,我們還將討論「夏甲人」(Hagarites)。 在創世記25:13—18中提到了以實瑪利的眾子。他們或他們的後代從來不被稱為以色列人的「弟兄」。 創世記37中提到了以實瑪利人(Ishmaelites)。他們一次也沒有被稱為雅各(葉爾孤白)之子的弟兄。他們不被認為是弟兄。 詩篇83:6中提到了夏甲人,以及以實瑪利人。他們被描畫成神的仇敵。同樣地,他們在歷代志上5:10中被提及。在這裡他們仍舊被視為神的子民—以色列人—的仇敵。聖經從未提到他們是以色列人的「弟兄」。 關於以實瑪利和他的眾子有兩個有趣的參考。一個在創世記16:12,另一個在創世記25:18。創世記25:18說: 「他子孫的住處在他眾弟兄東邊,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正在亞述的道上。」這是唯一的暗示,說到以實瑪利的眾子可能被稱作以色列人的「弟兄」。但是,如果把這節經文放到創世記16:12的上下文中,就表明「弟兄」是直系親屬。因此,創世記25:18看起來似乎是說以實瑪利的兒子們彼此敵視。 這段經文的上下文,帶入有關以實瑪利人,夏甲人,米甸人等的引用為依據,表明這些人不被視為以色列人的「弟兄」。因此,從這些參考文獻來判斷,認為以實瑪利的後裔是以色列人的「弟兄」是不正確的。穆斯林認為以實瑪利的後裔被視為以色列人的「弟兄」,然而沒有證據支持他們的這一主張。在某些情況下,這些後代被視為以色列和神的仇敵。 以東人是唯一被稱為弟兄的非以色列人。以掃是雅各的兄弟。雅各是以色列人之父。這似乎是「弟兄」一詞最早出現的時候。而且,以掃是以撒的後裔,不是以實瑪利的後裔。由於有關後裔的應許是通過以撒之名,所以以掃的後裔被視為以色列人的「弟兄」,這是可以理解的。 民數記20:14—21中,詳細說明了以掃和雅各這兩個「弟兄」國家之間的衝突爭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穆斯林的一個重要反對 一些穆斯林反對將穆罕默德排除在先知的行列之外,他們提出如下主張: 「耶穌從未宣稱自己是摩西所預言的先知。」 耶穌從來沒有直接說過「我是申命記18:18中的先知」,但是,祂說祂是一位先知,這意思很可能是說祂就是那位先知。新約的其他部分宣稱祂就是那位先知。讓我們開始看看與基督有關的經文,然後再繼續討論: 1)路加福音7:39—請耶穌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事,心裡說,「這人若是先知…」耶穌知道他心中所想,對他們說話,向這法利賽人證明他是一個先知。 2)約翰福音5:46—耶穌說:「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摩西確實寫過關於耶穌的事;耶穌就是申命記18:18中的先知。耶穌自稱是摩西所預言的那位先知。 3)在多個不同的場合,時期,有多位不同的人稱耶穌為申命記18:18中的那位「先知」,而耶穌從未糾正或斥責他們,或告訴他們不是這樣。祂總是接受那些特定的說法。法利賽人用另外的方式稱呼他,他糾正他們。馬太福音21:11,約翰福音1:45、6:14、7:40,路加福音7:16、24:19,等等。 4)耶穌確實稱祂自己是一個先知—約翰福音4:44。 5)耶穌升天後,祂的門徒斷然強調說祂是那位先知:使徒行傳3:22,7:37。 回顧聖經背景,穆罕默德不可能是摩西所預言的先知。關於摩西的預言,唯一可以令人接受合乎邏輯的方式是,那「先知」必須是一個以色列人。非以色列人不能滿足這個條件。穆罕默德不是以色列人,因此他無法滿足摩西提出的條件。耶穌是摩西所預言的先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像我」 穆斯林經常提出的另一個觀點是,摩西說未來的先知會「像我」。然後穆斯林就會羅列出摩西和穆罕默德之間的相似之處,以及摩西和耶穌之間的不同之處,以此證明穆罕默德是預言中的先知。 在所有男人之間都可以發現相似和不同。需要確定的是未來的先知必須具備的「像摩西一樣」的關鍵屬性。 以下經文來自申命記18章(和合本):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求耶和華你神一切的話,說,『求你不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神的聲音,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耶和華就對我說,『他們所說的是。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因此,這些條件和要求包括: (1)首先,這個未來的先知要說出神所傳給他的話。 在申命記最後幾節經文中,34:10—12中可以看到讓這位先知「像摩西」的其他隱含要求: 「以後以色列中再沒有興起先知像摩西的。(2)他是耶和華面對面所認識的。(3)耶和華打發他在埃及地向法老和他的一切臣僕,並他的全地,行各樣神蹟奇事,又在以色列眾人眼前顯大能的手,行一切大而可畏的事。」 這三個要求是: 1)這位未來的先知要說出神在他口中所說的話。 2)這個未來的先知會與神面對面交談。 3)這位未來的先知會行使神蹟,異象和大能。 耶穌和穆罕默德與這些要求相比如何? 要求1:未來的先知要說出神在他口中所說的話。 耶穌 耶穌說祂說的話是神的話;祂直接從神那裡聽到的。 「耶穌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翰福音7:16,17 「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約翰福音8:28 穆罕默德 穆罕默德從一個他認為是加百列(吉卜利里)的靈那裡聽到了古蘭經。穆罕默德重複這靈所說的話。 「你們的朋友,既不迷誤,又未迷信,也未隨私欲而言。這只是他所受的啟示,教授他的,是那強健的(吉卜利里)。」古蘭經53:2—5 穆罕默德未能達到要求,因為他沒有直接從神那裡得到消息。實際上,聖經中包含有關天使教導虛假信息的警告: 「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哥林多後書11:14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拉太書1:8 要求2:這個未來的先知會與神面對面交談 耶穌 耶穌在世上顯露之前就與神同在。當他在世上時,他與神面對面交談。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翰福音1:18 「父阿,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翰福音17:5 「說話之間,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裡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馬太福音17:5 穆罕默德 如前所述,穆罕默德從未與神(真主)直接對話。整部古蘭經是通過一種媒介—一個靈(spirit)—賜給他的。 我還要指出的是,在摩西與神面對面交談之後,他的臉上閃耀著神的榮耀。耶穌與神面對面交談時變了模樣。(出埃及記34:29,馬太福音17:2)穆罕默德從沒變過模樣;他從未散發過神的榮光。 要求3:這位未來的先知會行使神蹟,異象和大能。 耶穌 耶穌施行了許多神蹟。閱讀路加福音第5、7和8章,你可以找到其中的一些。古蘭經認同並肯定了耶穌施行了許多神蹟,並突出強調了其中一些神蹟。 穆罕默德 古蘭經顯示穆罕默德沒有展示過任何神蹟。甚至那些不相信他的人也指出穆罕默德沒有施行神蹟。 你說:「我確是依據從我的主降示的明證的,而你們卻否認它。我不能主持你們要求早日實現的刑罰。一切判決(施行神蹟),只歸真主;他依理而判決,他是最公正的判決者。」你說:「假若我能主持你們要求早日實現的刑罰(一個神蹟),那末,我與你們之間的事情,必定被判決了。真主是最了解不義者的。」古蘭經6:57,58 …他們(那些不相信穆罕默德的人)說:「他為什麼不能獲得像穆薩所獲得的蹟象呢?」古蘭經28:48 必須指出的是,聖訓記載了許多奇幻想象的神蹟,其中一些是對基督信仰和猶太信仰的盲目模仿。一些伊斯蘭學者認為這些純粹是神話,因為那些記載與古蘭經有關穆罕默德無法施行神蹟的說法相矛盾。另一方面,依據聖訓文本的重要性公平地看待,有人提出穆罕默德的確實實在在地施行了神蹟。 但是,古蘭經對穆罕默德施行神蹟的說法意見相反:穆罕默德沒有施行神蹟。古蘭經談到了沒有神蹟的問題。古蘭經文本的證據可以證明,由於穆罕默德沒能作為一個真正的先知施行神蹟,他就因缺乏這種真實性或資格而受到挑戰。他的可信度岌岌可危。古蘭經對此的反應無法讓人信服;施行神蹟不是穆罕默德的職責。根據古蘭經的證據,穆罕默德未能通過這項測試。 至於施行神蹟的事情,根據所有伊斯蘭來源資料,這是有可能的,但是如果你認為古蘭經是100%真實無誤的,那麼它就與聖訓和穆罕默德生平傳記中的神蹟相矛盾,因為古蘭經聲明,穆罕默德沒有施行過神蹟。 另一個比較標準 摩西與耶穌之間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相似之處是,他們每個人都傳達一個契約關係。摩西曾是舊約的中保(傳遞者);基督則是新約的中保(出埃及記19和20章,希伯來書12:24)。穆罕默德沒有帶來一份契約關係。穆罕默德的伊斯蘭只是猶太教,基督教和異教宗教主題的綜合體,混合了他自己的思想。 耶穌滿足了「像摩西一樣」的要求。穆罕默德沒有。耶穌滿足了要求,穆罕默德沒有滿足全部或至少沒有滿足兩項要求。耶穌直接宣講神的話,穆罕默德沒有直接講神的話;他講的是一個靈的話。耶穌與神面對面說話;穆罕默德沒有與神(真主)面對面說話。耶穌施行了許多神蹟,穆罕默德也許有或者也許沒有施行神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論 耶穌滿足了舊約中成為摩西所預言的先知的要求。他是一個以色列人,是「弟兄」中一員,穆罕默德不是。耶穌滿足了「像摩西一樣」的先知要求,穆罕默德則不然。耶穌是摩西所預言的先知,穆罕默德不可能是摩西所預言的先知。 這篇文章翻譯自Silas的在線文章「Who is the Prophet of Deuteronomy 18:18?」 https://answeringislam.org/authors/silas/deut1818.html

  • 498, 1,伊斯蘭教法難與西方價值相比

    498-1 伊斯蘭教法難與西方價值相比 文章 498 1 作者 伊斯蘭教法難與西方價值相比 Jaan Islam 今日全球面臨諸多危機,其中引起最大爭議的,是伊斯蘭之性質與安全( http://time.com/4366912/donald-trump-orlando-shooting-muslim-ban/)議題,難民(http://www.mirror.co.uk/tv/tv-news/nigel-farage-condemns-nice-terror-8425842)問題,甚至經濟政策。媒體陳列之意見,都由自由派讀書人所寫,聲稱要破除伊斯蘭教法有違西方價值的「迷思」。一名作者在《華盛頓郵報》(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opinions/five-myths-about-sharia/2016/06/24/7e3efb7a-31ef-11e6-8758-d58e76e11b12_story.html?utm_term=.9c2ea9d160d1)說,伊斯蘭教法有利以下所有,從西式政府到性別平等都包括在內。另一人在《亨芬頓郵報》(http://www.huffingtonpost.ca/saqib-qureshi/debunking-myths-about-islam_b_7843204.html)說,聖戰其實是指修善去惡的「願力」。 上述說法之根據,在於對幾節意思十分含糊的古蘭經文再詮釋,離事實甚遠。認為伊斯蘭利進步,聖戰也有「和平」之意,伊斯蘭教法只論「人際關係」-這才是真正迷思,應該偃息。 迷思一:伊斯蘭可以再詮釋 「進步伊斯蘭」說一個常見理據,是古蘭經和其他伊斯蘭文獻可以再詮釋;此說混淆了觀察(「實然」)與建議(「應然」)。其背後含義是,古蘭經訓令會隨時地而變。伊斯蘭訓令說,煽動罪須處死( https://quran.com/5/33),是發生在另一時空裡的事,現在已不適用。 但假如古蘭經意思會隨讀者而變,就毫無訓令可言。在任何虔誠穆斯林看來,信真主卻完全不守古蘭經訓令,是大問題。古蘭經是啟示,經聖訓處境化後要實際應用,經得起客觀環境與時間考驗-這是伊斯蘭基本教義。 迷思二:穆斯林國家都實行伊斯蘭教法 有人(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opinions/five-myths-about-sharia/2016/06/24/7e3efb7a-31ef-11e6-8758-d58e76e11b12_story.html?utm_term=.9c2ea9d160d1)甚至以為,「真伊斯蘭」是政教分離的。實在可笑,想想穆罕默德和眾伙伴治下的伊斯蘭國(622-661)就是政教合一;事實上,伊斯蘭教史上沒一個時段不靠國家勢力推行教法的。 有說沙特阿拉伯、伊朗,和巴基斯坦等並非實行伊斯蘭教法的真伊斯蘭國家,將當地政策都歸咎殖民主義。此言非虛,但真正的伊斯蘭國家所行的律例,必定是西方讉責的律例,包括斬頭,偷竊者斬手,以同性戀與姦淫屬違法等。「殖民主義」若對穆斯林諸國殘留一絲影響力,那就是使他們免實施伊斯蘭教法。 迷思三:聖戰指「願力」(personal effort) 聖戰一詞有兩重意思-語言學、和法律上的含義。Saqib Qureshi( http://www.huffingtonpost.ca/saqib-qureshi/debunking-myths-about-islam_b_7843204.html)聲稱聖戰唯一意思,是指「去惡修善的願力」;但讀過先知穆罕默德言行錄(如布哈里聖訓)(http://sunnah.com/bukhari/56)的人都知道,聖訓每次提到「聖戰」,都是指戰爭,是否指「侵略性的」戰爭可以商榷,但說聖戰非指戰事則大誤,要知道,先知穆罕默德極推崇(https://books.google.ca/books?id=4qduCgAAQBAJ&pg=PA205#v=onepage&q&f=false)聖戰的。 迷思四:伊斯蘭許宗教自由 常言道,古蘭經說「對於宗教,絕無強迫」(古蘭經2:256),以證伊斯蘭許宗教自由。現今當然不容強迫改皈,但伊斯蘭所謂「宗教自由」,與西方所理解是兩回事。 在伊斯蘭政權治下,百姓可以保持自己的信仰習俗,但伊斯蘭國內的非穆斯林權利不如穆斯林。舉例,非穆斯林稅項不同,如須繳丁稅,比率往往較高。論到刑法,穆斯林殺死非穆斯林( http://sunnah.com/nasai/45/30)不必處死。因此,就算不強迫改皈,甚至容許非穆斯林實行自己的法例(群體內另行一套刑法),但伊斯蘭國家內不同宗教徒待遇不一,與西方人所說的宗教不影響公民之權利與義務,是完全不同概念。 再者,按伊斯蘭教法,從伊斯蘭改皈別宗教者須處死。令人想起先知穆罕默德的話( https://books.google.ca/books?id=OFcCBAAAQBAJ&pg=PA186&dq=whoever+changes+religion+kill+him&hl=en&sa=X&ved=0ahUKEwjX5d-R-ubOAhVBlB4KHXb5DRQQ6AEIPDAG#v=onepage&q=whoever%20changes%20religion%20kill%20him&f=false):「誰若改易宗教,就殺他。」儘管今日因叛教處死的案件,須證實犯人同時賣國;但無可否認,早期眾哈里發常以叛教罪名處決犯人。 迷思五:伊斯蘭教法也維護婦女權利 常說伊斯蘭教法草擬時(公元7世紀)在女權上是相當進步的,因此能與今日進步想法合流。但伊斯蘭教法縱可說有利性別平等,也不等於有利性別平等運動;實情並非如此,正如迷思一所述。 再詮釋法令以贊同墮三個月大胎兒( http://www.bbc.co.uk/religion/religions/islam/islamethics/abortion_1.shtml),更改離婚法以偏袒男人,甚至法例令女人須得丈夫批准才可以離家,這都是伊斯蘭教一部份。忽視相關經文,無異掩耳盜鈴,只會削弱法理辯論之根據。 作者簡介:Jaan Islam是加拿大哈利法克斯愛瑪科技研究所成員(Emertec Research, Halifax);《真伊斯蘭、聖戰與恐怖主義》(True Islam, Jihad and Terrorism)作者,《國際政治理論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olitical Theory)主編。 這篇文章翻譯自Jaan Islam在線文章「No, Shari'ah Law Is Not Compatible With Western Values」 http://www.forbes.com/sites/realspin/2016/10/06/no-shariah-law-is-not-compatible-with-western-values/#4d3910651f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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