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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8, 13,穆斯林買了本聖經想讓基督徒朋友改信,結果卻得救了!
668-13 穆斯林買了本聖經想讓基督徒朋友改信,結果卻得救了! 文章 668 13 作者 Ray Comfort 穆斯林買了本聖經想讓基督徒朋友改信,結果卻得救了! 2023年10月30日 雷·康福特(Ray Comfort) 活水(Living Waters)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 https://livingwaters.com/author/ray-comfort/) 這位穆斯林擔心他的基督徒朋友們會下地獄,於是他開始閱讀新約,想找到一種方法接觸他們。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堪稱神蹟。 我出生在土耳其,從小作為穆斯林長大。伊斯蘭是我的信仰、文化和身份。我從未懷疑過伊斯蘭。我全心全意地信仰古蘭經和最後的先知。 我想成為一名穆斯林,不是因為我出生在穆斯林家庭,而是因為伊斯蘭是真理。因此,我決定了解其他宗教。我想知道為什麼其他人不信仰伊斯蘭。我尋找信仰不同宗教的人。 我閱讀了古蘭經,當我讀到基督徒將直接下地獄時,我驚呆了,因為他們把耶穌等同於神![古蘭經,5:72(妄言真主就是麥爾彥之子麥西哈的人,確已不信道了。麥西哈曾說:「以色列的後裔啊!你們當崇拜真主—我的主,和你們的主。誰以物配主,真主必禁止誰入樂園,他的歸宿是火獄。不義的人,絕沒有任何援助者。」)]。我無法理解。這不是神的宗教嗎?不是神派耶穌來的嗎?為什麼神要派耶穌這個看起來毫無用處、不會教導人的先知呢? 耶穌無法完成先知的使命,人們誤解他,稱他為神,最後神不得不把他從十字架上救了下來。那麼,神為什麼要派耶穌來呢? 我為我的基督徒朋友感到遺憾。我想我應該了解基督教,這樣才能幫助我的基督徒朋友。 我買了一本新約,開始閱讀。我的真正目的是找出錯誤。我沒有從頭開始讀。我開始閱讀書信中的一些章節。在閱讀的過程中,我非常喜歡這樣一個觀點:當你結婚時,你的身體屬於你的配偶 ,他/她的身體也屬於你。我看到新約對女性給予了極大的重視(並沒有讓她們成為二等人)。我意識到,我可能不會發現錯誤,但會對基督教產生濃厚的興趣。因此,我不再讀那本書了。 有一天,我的朋友告訴我,他有一個基督徒朋友在談論耶穌。我問了他的電話號碼並給他打了電話。他邀請我去教堂參加一個基督教聚會。當我去到那裡時,我看到聚會上有土耳其基督徒。我簡直不敢相信,因為在一個土耳其人可以輕而易舉地了解伊斯蘭的國家裡,他們怎麼可能成為基督徒呢?我認為這些土耳其基督徒社會地位低下,無法獨立生存,所以才會參與這樣的活動。 不過,我很喜歡參加這些聚會,因為我可以提出問題,討論宗教問題。第二個星期,我還邀請了我最好的朋友參加這個聚會。 有一天,這位基督徒朋友邀請我和我最好的朋友去他家看一部叫耶穌的電影。在電影中,我以為耶穌會說:「在我之後會有一位先知來,你們要信他。」出乎意料的是,他並沒有這麼說。 我意識到,我發現的基督教與我自以為了解的基督教不同。這一次,我又開始閱讀新約。當我讀完新約後,我意識到,我要麼相信耶穌,要麼相信穆罕默德。耶穌說他是唯一的道路。但穆罕默德說他是最後的先知。 耶穌回答說:「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 14:6) 然後,我問我的一位朋友,能否讓我看看舊約中關於耶穌的預言。他給了我一串經文,我閱讀了舊約中的這些經文。以賽亞書第53章、詩篇第22篇、詩篇第2篇以及其他許多經文。這些經文都是關於即將到來的彌賽亞—耶穌,以及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此時此刻,我已經清楚地認識到耶穌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然而,我害怕犯下永恆的錯誤。我找到了一條路… 人們信仰不同的宗教,而所有這些宗教都不可能是都真的。智慧 不足以找到神。但是,我想,如果我向神祈禱,把這個責任交給神,我就不應該擔心了。因為我相信人可以犯錯,但神不會。我的禱告是這樣的。 神,我想認識你,我想侍奉你,我不是在尋求樂園的快樂,也不是在尋求別人對我的宗教尊重,我只想認識你。我不想犯錯。請顯現你自己,讓我知道你就是神。 這次禱告之後,在那幾周裡,我的生活有了不同的體驗。當我打開聖經時,問題的答案就在我眼前。我請求神給我一些神蹟,讓我知道我應該跟隨耶穌。他總是顯出這些神蹟。 1994年,我決定跟隨耶穌。從那時起,神一直在增加我對他的信心。 這段見證可以在世界宗教簡述(World Religions in a Nutshell)( https://livingwaters.com/store/books/world-religions-in-a-nutshell/ )一書中找到。 雷·康福特(Ray Comfort)( https://livingwaters.com/author/ray-comfort/) 雷·康福特(Ray Comfort)是活水(Living Waters)的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也是一位暢銷書作家,寫過100多本書,包括證據研究聖經(The Evidence Study Bible)。他是獲獎電視節目大師之道(Way of the Master)( https://livingwaters.com/outreach/way-of-the-master/)的共同主持人,該節目在190個國家播出。 這篇文章翻譯自Ray Comfort的在線文章「Muslim Bought a Bible to Convert Christian Friends, But Got Saved!」 https://livingwaters.com/muslim-bought-a-bible-to-convert-christian-friends-but-got-saved/
- 958, 1,為什麼是復活節?
958-1 為什麼是復活節? 文章 958 1 作者 為什麼是復活節? 羅素-格里 格(Russell Grigg)( https://creation.com/russell-m-griggs-biography) 2022年4月15日 為什麼大多數國家的復活節不是根據每年的固定日期,而是根據滿月的出現來放假?這取決於基督教時代之前幾個世紀發生的一系列事件,我們將對此進行研究。 復活節的含義 復活節指的是大約兩千年前,耶穌基督在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第三天從死亡中復活。這發生在(當時)大約13個世紀前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周年紀念日,以色列人在埃及被奴役了幾個世紀,正如《聖經》中出埃及記所記載的那樣。以色列人是在神稱之為「重重地刑罰」(出埃及記7:4)的十災之後離開埃及的,這些災禍最終導致埃及人的長子的死亡,關於這一點,神說:「我…要敗壞埃及一切的神(對埃及的一切神明,我必施行審判,on all the gods of Egypt I will execute judgments)。我是耶和華。」(出埃及記:12:12)1。 埃及的十災 正如神為埃及的以色列人提供了那個死亡之夜的挽救辦法一樣,他也為我們提供了從我們的罪的結果中的挽救辦法。 十災適用於埃及全境,但以色列人居住的歌珊除外(出埃及記8:22;9:4,26;10:23)。這些災禍是: - 水變成了血 - 成群的青蛙 - 成群的蚊子 - 成群的蒼蠅 - 埃及人的牲畜死亡 - 人和牲畜長滿了癤子和瘡 - 毀滅性的冰雹 - 蝗蟲吞噬了所有的綠色植物 - 三天的黑暗 - 所有頭生的埃及人和他們頭生的牲畜死亡 法老無視摩西的警告,災禍一個接一個地發生。每次當法老懺悔時,他後來都會改變主意,拒絕服從神通過摩西發出的釋放以色列人的命令。 逾越節的含義 復活節(Easter)這個詞是一個英文單詞,在大多數其他歐洲語言中,這個詞的名字來自於拉丁語和希臘語的Pascha,意思是「逾越節(Passover)」。例如,法語Pâques、意大利語Pasqua、西班牙語Pascua、荷蘭語Pasen、冰島語Páskar、挪威和丹麥語Påske、瑞典語påsk、俄羅斯語Пасха(Paskha)、土耳其語Paskalya、巴斯克語Bazko。 聖經稱基督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哥林多前書5:7)。這指的是在埃及災禍的高潮中發生的事情。神要求以色列人選擇一隻一歲(即成熟的)無瑕疵的公羊,在家中飼養四天,然後宰殺它,並將其血灑在他們住所的門楣和門柱上,從而使他們從奴役中得到救贖。這使他們的房屋與埃及人的房屋有區別。然後神會「逾越(pass over)」這些以色列人的住所,這樣這些房子裡的長子就可以免於死亡。(出埃及記12:7)。因此,這個條例被稱為「逾越節」。 滿月 以色列人也要在那晚烤羊肉,小心不要折斷任何骨頭(出埃及記12:46),然後吃。神吩咐他們吃的時候要系好腰帶,腳穿涼鞋,手裡拿著杖,「趕緊地吃」(出埃及記12:11),也就是說,要準備好馬上離開埃及。 那天晚上有一個滿月,直到今天復活節都是根據滿月的日期而不是根據固定的日曆月的日期來慶祝的。這個日期每年都不同,但總是在3月22日至4月25日之間的一個星期天。特別是,復活節周日是北半球春分(南半球秋分)當天或之後的第一個滿月後的第一個周日。 與我們的關係 那麼這一切與我們有什麼關係呢?有一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壞消息是,神在聖經中告訴我們,「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神還告訴我們,「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 好消息是,就像神為埃及的以色列人提供了死亡之夜的挽救辦法一樣,祂也為我們提供了罪的結果的挽救辦法。當第一個受難日,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後又從死裡復活時,祂代表所有願意接受的人支付了這種罪的死亡懲罰。(見《好消息》中更全面的解釋!)( https://creation.com/good-news)。 基督是我們的逾越節羔羊 事實上,基督被稱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當施洗約翰介紹耶穌時,他稱他為「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1:29)。使徒彼得寫道,信徒是「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得前書1:19)。使徒保羅寫道:「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哥林多前書5:7)。祂在許多方面是我們逾越節的羔羊: 耶穌是沒有瑕疵的。祂在各方面都受過試探,就像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希伯來書4:15)。 他被彼拉多審問,彼拉多三次宣稱「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約翰福音18:38;19:4和6)。 他的骨頭沒有斷。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涉及流血,但祂的腿沒有被打斷以加速死亡,就像與祂一起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兩個強盜一樣(約翰福音19:31—33)。這應驗了預言(詩篇34:20)。 祂的死保證了所有信徒的永生(哥林多前書15:1—4)。 信徒被塑造成神的兒子的形象,「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馬書8:29)。 正如以色列人在開始離開埃及的旅程前以他們的羊為食糧一樣,我們作為信徒在地球上的整個生命旅程中需要在屬靈上以基督—即神的道—為食糧。最好是每天都這樣。 信心是,因為神說過某些事情是真實的,所以就相信某些事情是真實的,而祂為自己的信譽提供了充分的證據。 那麼,我們如何接受神對罪的赦免呢?我們通過向神承認我們的罪,請求神赦免我們,並願意讓耶穌不僅成為我們的救主,而且成為我們生命的主。聖經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10:9)。這需要信心。信心是,相信某件事情是真實的,因為神已經說了某件事情是真實的,而且祂已經為祂的信譽提供了充分的證據。 信心是至關重要的 這種信心會表現在我們對自己所犯的罪的悔改上,表現在我們接受耶穌為我們而死,表現在我們現在和將來對神的順服上。當我們相信關於耶穌的這一切適用於我們,我們就得救了。當我們真正相信的時候,我們就會想順從拯救我們的主,我們會想相信並順從祂的話語—即聖經,從第一節開始。 神邀請我們成為祂全世界信徒家庭的成員。基督徒不僅擁有神的平安(對於罪而言),以及神對我們現在地上生活的指導,而且當我們在地上的時間結束時,我們還擁有神的應許和神對我們與祂永遠生活在一起的確據。這種確據來自於耶穌復活的歷史事實,這就是基督徒慶祝復活節的原因。 參考資料和說明 關於十災是對埃及各神明的審判的方式,見相關文章的《埃及十災:神蹟還是「大自然母親」》的《耶和華10對埃及神明0》 這篇文章翻譯自Russell Grigg的在線文章「Why Easter?」 https://creation.com/why-easter
- 1212, 1,誰說耶穌是神的兒子?
1212-1 誰說耶穌是神的兒子? 文章 1212 1 作者 誰說耶穌是神的兒子? 1.天 父說: 馬太福音2:15,馬太福音3:17,馬太福音17:5,x`馬可福音1:11,馬可福音9:7,路加福音3:22,路加福音9:35,使徒行傳13:33,希伯來書1:4-6,希伯來書1:8,希伯來書5:5,彼得前書1:17 2.天使們說:馬太福音1:21,馬太福音1:23,路加福音1:31-32,路加福音1:35 3.門徒們說:馬太福音14:33 4.彼得說:馬太福音16:13-17 5.看守耶穌的人說:馬太福音27:54 6.百夫長說:馬可福音15:39 7.拿但業說:約翰福音1:48-50 8.馬大說:約翰福音11:27 9.痊癒的瞎子說:約翰福音9:35-38 10.司提反說:使徒行傳7:55-57 11.約翰說: 約翰福音1:14,約翰福音1:18,約翰福音3:14,約翰福音3:16-18,約翰福音3:35,約翰福音3:36,約翰福音5:19-27,約翰福音20:31,約翰一書1:3,約翰一書1:7,約翰一書2:22,24,約翰一書3:8,約翰一書3:23,約翰一書4:9-10,約翰一書4:14-15,約翰一書5:1,約翰一書5:5,約翰一書5:9-13,約翰一書5:20,約翰二書1:3,約翰二書1:9,啟示錄1:13,啟示錄2:18,啟示錄14:14 12.保羅說: 使徒行傳9:19-21,羅馬書1:9,羅馬書5:10,羅馬書8:3,羅馬書8:29,羅馬書8:32,哥林多前書1:9,哥林多前書15:28,哥林多後書1:19,加拉太書1:15-17,加拉太書2:20,加拉太書4:4-6,以弗所書4:13,歌羅西書1:13,歌羅西書1:15,帖撒羅尼迦前書1:9-10,希伯來書1:2,希伯來書1:3,希伯來書3:6,希伯來書4:14,希伯來書5:7-9,希伯來書6:6,希伯來書7:3,希伯來書7:28,希伯來書10:29 13.撒旦和魔鬼說: 馬太福音4:3,馬太福音4:6,馬可福音9:9,馬可福音9:12,路加福音4:3,路加福音4:9,馬太福音8:29,路加福音4:41,路加福音8:28,馬可福音3:11,馬可福音5:7 14.祭司長說:約翰福音19:6-8 15.耶穌說:(人子) 馬太福音8:20,馬太福音9:6,馬太福音10:23,馬太福音11:19,馬太福音12:8,馬太福音12:32,馬太福音12:40,馬太福音13:37,馬太福音13:41,馬太福音16:27,馬太福音16:28,馬太福音17:9,馬太福音17:12,馬太福音17:22,馬太福音20:18,馬太福音20:28,馬太福音24:27,馬太福音24:30,馬太福音24:37,馬太福音24:39,馬太福音24:44,馬太福音25:31,馬太福音26:2,馬太福音26:24,馬太福音26:45,馬可福音2:28,馬可福音8:31,馬可福音8:38,馬可福音9:31,馬可福音10:33,馬可福音10:45,馬可福音13:26,馬可福音10:45,馬可福音14:41,路加福音5:24,路加福音6:5,路加福音6:22,路加福音7:34,路加福音9:22,路加福音9:26,路加福音9:44,路加福音9:58,路加福音11:30,路加福音12:8,路加福音12:10,路加福音12:40,路加福音17:22,路加福音17:24,路加福音17:24,路加福音17:26,路加福音17:30,路加福音18:8,路加福音18:31,路加福音19:10,路加福音21:27,路加福音21:36,路加福音22:22,路加福音22:48,路加福音22:69,路加福音24:7,約翰福音3:13,約翰福音6:27,約翰福音6:53,約翰福音6:62,約翰福音8:28,約翰福音12:23,約翰福音13:31,(子)馬太福音11:27,馬太福音24:36,馬太福音28:19,馬可福音13:32,約翰福音6:40,約翰福音8:36,約翰福音14:13,約翰福音17:1,(神子)馬可福音14:41,路加福音10:22,約翰福音10:36,約翰福音11:4 16.質疑耶穌的人:馬太福音12:23,馬太福音13:53-58,馬太福音22:41-45,馬太福音26:63-64,馬太福音27:40-44,馬可福音12:35-36,馬可福音14:60-62,路加福音22:69-71,約翰福音6:41-43,約翰福音12:33-35 17.十八本不同的新約書卷說:馬可福音,約翰福音,路加福音,加拉太書,以弗所書,歌羅西書,啟示錄,使徒行傳,希伯來書,彼得前書,帖撒羅尼迦前書,歌羅西書,羅馬書,哥林多前書,哥林多後書,約翰一書,約翰二書
- 33-通過清真食品進行的伊斯蘭化
通過清真食品進行的伊斯蘭化 通過清真食品進行的伊斯蘭化 通過清真食品進行的伊斯蘭化 書 通過清真食品進行的伊斯蘭化 Sam Solomon 目錄 引言 針對非穆斯林社會的伊斯蘭化過程和方法 伊斯蘭的財政和金融以及全球經濟 清真食品是引入伊斯蘭化進程的一個主要因素 逐漸對非穆斯林強制推廣清真產品 ⸢達魯拉(Darura)⸥即必要性教義,建立一種看似合法的篡奪方法 ⸢心靈和解⸥(Ta'leef al-Qulub)原則及其應用 對英國經濟和法律的影響 對經濟的影響 對法律的影響 政策建議 評估清真食品案例的強弱 給政策制定者的一些實際建議 關於清真食品的預防性安全措施 附錄A: 與伊斯蘭教法和清真食品的至高地位相關的法特瓦 附錄B: 清真食品的標準和認證 附錄C: 價值鏈經濟學及其在清真食品市場中應用 附錄D: 清真食品電子商務及其影響 附錄E: 清真飲用水-通過飲用水進行伊斯蘭化! 這本書翻譯自Sam Solomon的在線文章⸢Islamisation through halal products⸥ https://www.christianconcern.com/sites/default/files/20190114_ChristianConcern_PolicyReport_HalalFoods.pdf 33 : Go Go Go Go
- 1240, 3,基督教在現代歐洲受審判
1240-3 基督教在現代歐洲受審判 文章 1240 3 作者 Ayaan Hirsi Ali 基督教在現代歐洲受審判 基督教在現代歐洲受審判 歐洲的道德脈搏正在消退。支撐其民主制度的核心價值—體面、紀律與明辨力—皆源自基督教世界觀,而這套價值體系如今正遭摒棄。 阿亞恩·希爾西·阿里(Ayaan Hirsi Ali)的復興之路( https://substack.com/@ayaanhirsiali ) 2025年11月14日 瑞典一則令人不安的報導( https://www.premierchristianity.com/opinion/these-christian-parents-said-no-to-makeup-and-screen-time-and-lost-their-daughters-to-the-state/20412.article )揭露歐洲基督徒遭受的迫害。基督徒夫婦丹尼爾與比安卡·薩姆森拒絕了青春期女兒索要手機與化妝品的要求。這本是平凡父母的溫柔管教—充滿愛心、堅定且完全合理。但當女孩在校誣告後,國家機器便以官僚暴風雨之勢襲擊這個家庭。官員指控父母犯下「宗教極端主義」,並強行帶走兩名女兒。這起家庭糾紛演變為意識形態審判。當今歐洲,父母權威被視為壓迫,基督徒職責被當作危險,信仰本身更被視為公共威脅。 今年初,JD·范斯在慕尼黑安全會議發言( https://securityconference.org/assets/02_Dokumente/01_Publikationen/2025/Selected_Key_Speeches_Vol._II/MSC_Speeches_2025_Vol2_Ansicht_gek%C3%BCrzt.pdf )時,挑戰的並非歐洲的外部敵人,而是其內在的空洞。他的論述既雄辯又鏗鏘有力:一個不再知曉自身立身之本的文明,終將喪失自我捍衛的能力。歐洲,這個曾以勇氣與信念定義的土地,如今被文山會海與道德麻痺所窒息。昔日的基督教搖籃已成犬儒主義熔爐—聖潔之事僅存記憶卻不被尊崇,虔誠本身更被視為叛逆。 國家迫害昔日以鎖鏈鞭笞降臨;如今則化作印有國徽、蓋章、加蓋印章並經國家授權的公文。它穿梭於制度、政策與程序之間—高效、隱密且毀滅性( https://eclj.org/religious-freedom/un/intolerance-croissante-envers-les-chretiens-en-europe-leclj-demande-plus-de-protection-?lng=en )。 這場迫害恰如其分地始於教室。在昔日奠基於基督教原則的學校裡,塑造文明的信仰正被系統性抹除。聖經被斥為胡言亂語,傳統被貶為瘋狂。學生被灌輸「所有真理皆平等」—唯獨基督教真理例外—的觀念。即便仍冠以「基督教」之名的學校與大學,也幾乎毫無例外地掏空了其內涵。昔日塑造心智的信仰,如今淪為取悅自我的工具。塑造西方文明的信仰,已被自我崇拜的信條取代。學生能背誦尼采卻不識新約,思索特權卻不懂虔敬。他們被教導現實是相對的,信念屬於無知的過去。其結果是孕育出一代精通理論卻思想貧瘠的世代。 攝影:Matea Gregg( https://unsplash.com/@mrgregg225 ) 於 Unsplash( https://unsplash.com/ ) 在歐洲各地,基督徒於職場、教室及媒體工作室中屢遭嘲弄。英國一名虔誠護士因拒絕稱呼男性戀童癖者為「她」而近日遭停職( https://www.premierchristianity.com/real-life/i-refused-to-call-a-male-paedophile-she-and-the-nhs-suspended-me/20198.article );另有信徒僅因堅守最基礎的聖經真理便失去職業生涯。表達基督教對婚姻或性別的觀點,等同招致職業毀滅。那些高舉包容的社會,已將排斥之術( https://www.intoleranceagainstchristians.eu/fileadmin/user_upload/publications/files/OIDAC_Report_2024_-_Online_Version.pdf )演繹得爐火純青,尤其針對不從者。他們宣揚多元—只要不包含神聖的元素。 國家的輕蔑不僅顯現於低層級且毫不隱晦的迫害(如擄走薩姆森女兒的事件),更體現於對教堂犯罪事件的消極不作為。 整個歐洲大陸( https://www.catholicnewsagency.com/news/260575/nearly-half-of-2500-anti-christian-hate-crimes-in-europe-were-in-france-report-says )的教堂遭褻瀆與破壞的頻率,其規模足以震撼昔日整個大陸的良知。2024年,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記錄( https://catholicreview.org/more-than-2400-anti-christian-hate-crimes-occurred-in-europe-in-2023-report-finds/ )顯示,35個國家發生逾2400起反基督教仇恨犯罪,從塗鴉縱火到肢體攻擊乃至謀殺,手段不一而足。 在英格蘭與威爾斯( https://evangelicalfocus.com/europe/32764/religious-hate-crimes-in-england-and-wales-reach-a-new-record ),針對基督徒的宗教仇恨犯罪已達歷史新高,卻鮮少被正視。法律漏洞使教堂襲擊僅被歸類為破壞公物,剝離其動機與意義,仇恨本身從紀錄中被抹去。 英吉利海峽彼岸,自詡為自由( https://et.ambafrance.org/IMG/pdf/2022-11-21_traduction_anglais_125_ferensay_legasion_2212_-2.pdf )之地的法國( https://www.catholicnewsagency.com/news/260575/nearly-half-of-2500-anti-christian-hate-crimes-in-europe-were-in-france-report-says ),竟佔此類事件近半數。歐安組織已警告這些攻擊威脅著整個大陸的和平與穩定,然而當權者仍持續淡化、忽視並刻意迴避這些事件。2025年的完整統計尚未公布,但初步報告顯示總數將突破2,500起—這正是歐洲日益惡化的否認模式所延續的駭人紀錄。 當清真寺遭襲擊時,政客們爭相發言,媒體( https://www.bbc.com/news/articles/clyjlx2e4l8o )喧囂四起,專責小組火速立法打擊「仇恨犯罪」、「非犯罪仇恨」及「伊斯蘭恐懼症」。當教堂焚毀時,歐洲卻選擇視而不見。 請自問箇中緣由。因為在批評者眼中,基督教已被重新塑造成特權的象徵( https://www.jstor.org/stable/j.ctv1sjwp49 )。但這純屬無稽之談。基督教奠定了西方世界的道德根基。如今,那些自詡引領西方的人們,卻甘願坐視其根基崩解,彷彿對孕育他們的文明感到羞恥。 雪上加霜的是,許多歐洲古老的教堂與聖堂,竟被改造成了它們當初建造時所抗拒的世界的紀念碑。有些被出售,祭壇遭拆除,牆壁重生為清真寺、迪斯可舞廳( https://fortune.com/europe/2023/06/22/what-is-europe-doing-with-old-churches-bars-clubs-hotels-nightlife/ )或咖啡館。曾經因祈禱而神聖的石塊,如今卻在低音節拍中震顫。神聖之物被世俗化重塑,彷彿虔敬本身就是現代人眼中不該存在的污點。 在整個歐洲,基督徒已成為社會上唯一被允許嘲弄的群體。如同白人勞工階級,他們被刻畫成落後、偏執且可有可無的存在。喜劇演員諷刺他們的信仰,記者輕蔑地否定,政客則置若罔聞。反基督教情緒已成最後容許的偏見。這片曾向世界派遣傳教士的大陸,如今卻迫害著自己的信徒。 其後果遠比歧視更深遠。歐洲的道德脈搏正在消逝。支撐其民主制度的核心價值—體面、紀律與明辨力—皆源自如今遭摒棄的基督教世界觀。當歐洲移除基督,便等同拔除自身文明的基石。當民族遺忘自由的意義,便無法守護自由。 當J·D·范斯追問歐洲 人為何而戰時,他尋求的並非衝突,而是生存的目的。歐洲的危機不僅是政治或文化層面的,其根源更為深重。它已喪失昔日指引方向的羅盤,高談人權卻遺忘賦予這些權利尊嚴的根基,宣揚寬容卻懲罰敢於拒絕新正統思想者。 歐洲日益高漲的反基督教浪潮雖未充斥監獄與墓園,卻在某些地區逐年逼近。其運作方式更為隱晦卻同樣險惡—從父母身邊奪走孩童、因一句經文解雇教師、玷污教堂、貶抑與譴責信徒。迫害無需暴力便能得逞,它透過政策蔓延、藉諷刺嘲弄、以冷漠傷人。 如今我們從傑出的喬納森·海特處得知,曾引以為傲的數位先驅瑞典,正拔掉插頭( https://www.afterbabel.com/p/sweden-went-all-in-on-screens-in )終結其螢幕飽和實驗。這個國家在全盤押注電子設備後—從幼兒平板到青少年Snapchat—如今正逆轉航向。下滑的測驗成績、縮短的專注力與攀升的焦慮,迫使人們重新審視。如今校園全面禁用手機,教科書重回課堂,螢幕使用時數設下上限。這或許是國家覺醒的徵兆—進步未必在於狂飆向前,而在於回歸真正有效的根基。然而救贖不僅需要政策轉向與公開承諾,更需承擔責任。這便引出懸而未決的疑問:瑞典政府是否終將向比安卡與丹尼爾·薩姆森夫婦道歉—並歸還他們的孩子? 瑞典的困境並非孤例,它映照出整個歐洲正在發生的深層變遷。這個仍自詡開明的大陸,正逐漸遺忘「開明」的真諦。它為舒適、形象與權力奮鬥,卻未為靈魂而戰。除非重拾昔日的力量源泉,否則終將發現:已無值得守護的珍寶。 這篇文章翻譯自Ayaan Hirsi Ali的在線文章「 Christianity on Trial in Modern Europe 」 https://www.restorationbulletin.com/p/christianity-on-trial-in-modern-europe
- 35, 8,羞辱與威脅耶穌與穆罕默德,兩種不同反應
35-8 羞辱與威脅耶穌與穆罕默德,兩種不同反應 文章 35 8 作者 Dr. Ernest Hahn 羞辱與威脅耶穌與穆罕默德,兩種不同反應 James M. Arlandson 若你要發起新宗教運動、甚至開展全新宗教,我敢說,你肯定會受辱;那些安於現狀的人可能會威脅你性命。然而你會如何反應?忍耐接受?我行我素?或是還以顏色?反唇相譏,以聰明擊敗對手? 或者你有更激烈反應,槍斃羞辱你的人?派追隨者夜半暗殺反對者? 世界兩大宗教始創人都曾遭譏諷,甚至有生命危險;雖然耶穌與穆罕默德有時反應相同(忍耐接受,對嘲諷充耳不聞),但說到底,兩者是截然不同的。 怎麼不同呢? 穆罕默德 且按時序看穆罕默德的反應。公元622年,他從麥加移居麥地那後,軍事勢力開始壯大,可謂完全暴力掛帥。 本章關於穆罕默德的部份,乃〈穆罕默德的死詩人社〉(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Arlandson/dead_poets.htm,附古蘭經文佐證)及〈穆罕默德與猶太人〉(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Arlandson/jews.htm) 兩篇文章概要, 皆有答覆穆斯林對本章所提的暴行的辯護。 白德爾之役 (Battle of Badr,公元624) 之後 白德爾之役發生在麥地那以西70至80里商旅通道的白德爾井旁,此通道連接敘利亞王道;據說在此役裡,320穆斯林戰勝1,000麥加人。這時候,穆罕默德的軍事力量穩固,足以採取以下迫害行動不怕報復。 (1) 穆罕默德遷居之前,常常在大會上邀請麥加人信安拉,又誦讀古蘭經,警告說凡嘲笑先知的,必受真主懲罰。一位名為Al-Nadr bin al-Harith的麥加人在穆罕默德講道後,會起來講述波斯眾王與眾英雄事蹟,並說:「穆罕默德的故事準沒我的動聽,他那些老掉牙的故事都是如我的一樣是抄襲的。」穆罕默德說話時,Al-Nadr偶爾會打岔,直至先知叫他安靜。 後來穆罕默德的軍隊在白德爾之役襲擊商團,Al-Nadr加入麥加軍隊騎馬北上作戰;這位信奉多神的說故事能手被俘往麥地那後,穆罕默德的堂弟並女婿阿里(Ali)奉命把他斬首。被虜到麥地那的人後來都讓其部落贖回,惟有Al-Nadr與另一人遭處決,因二人曾寫詩述事批評穆罕默德。 資料來源:Ibn Ishaq, The Life of Muhammad ,翻譯A. Guillaume, (Oxford UP, 1955, 2004) ,136頁 (阿拉伯原著頁數:191-92); 163 / 236; 181 / 262; 308 / 458。雖 然今天聲譽好的歷史學者對Ibn Ishaq的著作的歷史次序或神奇的地方可能有些不同意,但都認為這是好的早期伊斯蘭史料。 (2) Uqba bin Abu Muayt的故事也類似。他也曾在麥加嘲諷穆罕默德,寫文章罵他;後來也在白德爾之役被俘、後遭處決。臨死時,Uqba極度痛苦地喊:「穆罕默德啊,這樣誰來照顧我的孩子?」先知冷冷回道:「火獄。」然後跟隨者就把Uqba的喉嚨割斷了。 資料來源:Bukhari, Spoils of War; Muslim nos. 4421, 4422, and 4424; Ibn Ishaq,308 / 458頁。布哈里(Bukhari)和穆斯林(Muslim)都是聖訓 (古蘭經外穆罕默德言行錄)的可靠搜集者和編撰者。 Ibn Ishaq的記載稱,穆罕默德曾在墓前嘲笑他們。 (3) Asma bint Marwan是女詩人,其部落信奉異教,她丈夫名叫Yazid b. Zayd。她曾寫詩批評麥地那異教徒竟然聽信一位陌生人(穆罕默德)的話,不主動攻擊他。大概在624年3月,那位領受安拉啟示的先知聽見這話,就說:「誰替我剷除Marwan的女兒?」Marwan丈夫部落裡其中一人自願行動,當夜潛入她家。Marwan有五個兒女,最小的一個和她一起睡,刺客趁她睡著時走近,輕輕抱走孩子,一劍刺死她。 資料來源:Ibn Ishaq,675-76 / 995-96頁 (4) 麥地那一位百歲老人Abu Afak,其部落拜Manat神 (儘管他也許曾是猶太 教徒) ,他寫詩諷刺穆罕默德以宗教戒持如「允許」和「禁止」來分裂麥地那眾部族,並說自己的部落先祖勢力強大可以移山,不怕這位外來者(穆罕默德)。白德爾之役前,穆罕默德姑且不理Abu Afak,但戰後,大概在624年4月,先知問:「誰來替我處理這個無賴?」當夜,Salim b. Umayr「就去殺死他」。 資料來源:Ibn Ishaq 675 / 995頁 (5) 穆罕默德不僅刺殺個別人士,更迫令部族大規模遷離。624年4月 (也可能是5、6月) ,穆罕默德驅逐猶太Qaynuqa部族。當時穆斯林移民剛從工商城巿(麥加)遷進農業城鎖(麥地那),生活貧困;穆斯林移民多以工藝為業,但當地巿場主要由Qaynuqa部族操控。雖然先知的動機不清楚,但無論如何,他向當地猶太人開戰。猶太人退守營壘,穆罕默德軍隊圍困他們15天。穆罕默德令猶太人在三天內收取欠債然後離開麥地那,並留下謀生工具。至於後來穆斯林移民是否填補了猶太人工匠的空缺,則不得而知。只知道Qaynuqa部族後來北上至Wadi'l-Qura與另一猶太社群會合,一個月後離開,再到敘利亞。 資料來源:Bukhari, Military Expeditions; Muslim no. 4364; 兩位編撰者均提及Qaynuqa部族違反條約,但其他資料有別的說法。見拙著"Muhammad and the Jews"詳見上述網頁;Ibn Ishaq 263頁 / 阿拉伯原著頁388、363 / 545; Tabari, the Foundation of the Community ,翻譯M. V. McDonald,卷7 (SUNYP, 1987), 85-87 / 1359-62。雖然今天聲譽好的歷史學者對Tabari的著作的歷史次序 或神奇的地方可能有些不同意,但都認為這是好的早期伊斯蘭史料。 (6) Kab bin al-Ashraf (父親為異教徒,母親為猶太人) 聽聞穆斯林在白德爾戰役大勝,覺得非常反感,他認為穆罕默德是到麥地那製造麻煩與分裂的外來者。Kab很會寫詩,在白德爾戰役後,他往訪麥加,白德爾是必經之地,他就順道停留視察情況。Kab到麥加後,寫詩哀悼麥加已死,此詩廣泛留傳。那麼,他有甚麼下場呢?穆罕默德史學家Tabari稱,624年5月有五個穆罕默德夜間突襲Kab,割下他的頭臚帶給穆罕默德。 資料來源:Bukhari, Military Expeditions ( http://www.usc.edu/dept/MSA/fundamentals/hadithsunnah/bukhari/052.sbt.html#004.052.270);http://www.usc.edu/dept/MSA/fundamentals/hadithsunnah/bukhari/052.sbt.html#004.052.271和http://www.usc.edu/dept/MSA/fundamentals/hadithsunnah/bukhari/059.sbt.html#005.059.369展示 穆罕默德允許他的暗殺者說任何話,即是說謊 ;Muslim no. 4436; Ibn Ishaq 364-69 / 548-53; Tabari,卷7,94-98頁/ 1368-73. (7) 624年9月,猶太商人Ibn Sunayna步Kab後塵也遭刺殺。穆罕默德召聚五名殺手說:「見任何猶太人就殺。」沒多久,Muhayyisa b. Masud就殺死Ibn Sunayna,只因他是猶太人。 資料來源:Ibn Ishaq 369 / 534頁 白德爾戰役(公元625) 後 625年3月的白德爾戰役,穆斯林戰敗,穆罕默德感到刺痛。他和他的穆斯林社群損失聲望,但群體並未因此崩潰,反而很快復元增長。 (8) 穆斯林軍隊很快復元,625年8、9月間,穆罕默德圍困猶太Nadir部落15天,開始破壞他們的椰棗樹,當地居民生計被摧毀,於是遷至北面70里外的Khaybar城,因為他們在那裡有房產。穆斯林攻佔當地椰棗園,大大改善很多穆斯林的貧困生活。 資料來源:Bukhari, Military Expeditions; Muslim nos. 4324; Ibn Ishaq 437-38頁 / 652-54; Tabari,卷7,156-61頁 / 1448-1453. (9) 625年7-8月,幾個穆斯林傳道者遭伏擊,為了報復,穆罕默德派Amr bin Umayya等刺殺一位麥加領袖,但事敗逃走;Umayya殺死一名追擊手後躲在 山洞裡。追兵遠去後,一位身材高佻、獨眼的貝都因牧羊人趕羊進入山洞,遇見Umayya,互相介紹自己。牧羊人安頓下來後,唱了兩句歌,內容輕蔑穆斯林和伊斯蘭,之後他睡著了。Umayyah後來憶述他如何為伊斯蘭被輕蔑而報復:「我以最殘酷方式殺死他。我用箭刺進他那隻剩下來完好的眼睛裡,甚至眼球後頭臚後面破出來。」他逃回穆罕默德那裡,穆罕默德說:「做得好!」先知為此「祝福我〔Umayyah〕。」 資料來源:Tabari,卷7,149-50頁 / 1440-41;另一個較後期版本將Tabari所寫某些史料編進 Ibn Ishaq寫的傳記裡,674-75頁。 (10) 626年5月,穆罕默德成功刺殺Nadir部落猶太人Sallam bin Abi'l-Huqayq (Abu Rafi) ,其實一年前,這位猶太人已被趕走了。穆罕默德派一位後母為猶太人、會說希伯來語的穆斯林去,與另外四個人一起進入Abu Rafi家殺死他。之後五人躲起來,待風聲不那麼緊的時候,他們回麥地那,接受穆罕默德祝福-是穆罕默德差遣這個襲擊小隊的。 (11) 627年2-3月,穆罕默德再派員刺殺另一個猶太人Usayr (或稱Yusayr) bin Razim,這刺殺更帶欺詐性。30個穆斯林裝成穆罕默德的大使往Khaybar (居民主要為猶太人) ,請Usayr到麥地那議和。在當地人力勸不果下,30名猶太人出發。W. M. Watt說,這30個猶太人沒帶武器 (Muhammad at Medina,213頁) ,資料準確。當時Usayr與一位穆斯林共騎一頭駱駝,穆斯林故意滯後,然後殺死他;其他猶太人也被殺,只有一人逃脫。 穆罕默德就這樣以欺騙手法刺殺兩位敵對的猶太領袖。 資料來源:Bukhari, Military Expeditions; Tabari 99-105 / 1375-83;Ibn Ishaq 482-84頁 / 714-16;981及665-66 / 981。 壕溝之役 (the Battle of the Trench,公元627) 後 627年壕溝戰役,麥加人因受不了先知經常騷擾他們的貿易,聯軍向北進侵麥地那。然而穆罕默德環繞麥地那掘壕溝,以隔絕麥加的精銳騎兵。穆斯林很有智慧地,沒有與敵人正面交鋒。一個月後,麥加軍隊收兵南回,雙方沒有重大傷亡,自此穆罕默德勢力大增,比624年白德爾之役時更強盛。 (12) 事實上,壕溝之役後,穆罕默德勢力強盛,足以侵佔麥地那的猶太營壘,將Qurayzah部族600猶太男丁斬首,俘虜婦孺;先知將一位美麗猶太少女據為己有,按古蘭經法令完全沒收他們的財產 (古蘭經33:25-27) 。有說Qurayzah族破壞中立條約;也有說決定斬首的並非穆罕默德,而是一位親猶太的穆斯林,但其實穆罕默德大可以撤回斬首命令的。就算假設此戰因對方破壞條約而起(這假設只是假設),其實他只要懲罰部落領袖也就夠了,總不用殺死 所有 男丁,將 所有 婦孺買身為奴吧?所謂破壞條款,穆罕默德的反應是過分所以是不公的。 資料來源:Bukhari, Military Expeditions; Ibn Ishaq, 466頁 / 693; Tabari, The Victory of Islam ,卷8,翻譯Michael Fishbein, (SUNYP, 1997), 27-41頁 / 1485-1500。關於穆斯林護教論點,及對這些論點的反駁,參上述文章,"Muhammad and the Jews"。 征服麥加後 (公元630早期) (13) 一名稱為Abdullah bin Khatal的叛教者常常光顧麥加兩名歌姬,又寫歌給她們唱,內容都諷刺穆罕默德。穆斯林征服麥加後,其中一位歌姬被殺,另一位歌姬因為願意悔改逃過一劫;而Abdullah後來雖抓著卡巴天房的帷幕,仍難逃一死。 資料來源:Bukhari, Military Expeditions; Ibn Ishaq, 550-51頁 / 819 總的來說,穆罕默德發動刺殺、驅逐,或屠殺三類的非穆斯林:個別的男女詩人;個別的政治領袖,以及麥地那整個Qaynuqa、Nadir、Qurayza的猶太部落(在戰爭中殺死的未計算在內)。 耶穌又會怎樣做呢?他會剷除異己,甚或消滅整個部落嗎? 耶穌 人人都知 道耶穌不用暴力、不報復,以下主要按路加福音所載事件時序,分析祂四次面對羞辱、挑戰、威脅時的反應。 (1) 耶穌受約翰洗禮後面對撒旦試探,祂曾捨棄整個世界權力─包括軍事征服權,然後回家鄉拿撒勒 (路加福音4:14-30) 。一天祂走進會當,起來讀以賽亞書其中一段最美的經文,裡面說有好消息傳給貧窮人,使被虜的得釋放,瞎眼得看見,被欺壓的得自由,因為現在正是主的禧年。(以賽亞書61:1-2上) 很明顯,祂在第2節中間停頓。第2節下半預言神的懲罰。祂把書捲起來,站著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路加福音4:21) 祂是說,自己成就這經文。 耶穌的恩慈話語,眾人聽了都很希奇,卻也有懷疑。「這不是約瑟的兒子嗎?」(22節) 就是說:「他以為自己是誰?」但耶穌發出挑戰。祂的信息,也是向外邦人說的,尤其如果本鄉的人拒絕祂,那麼好消息就流向外邦人了。祂指出,神曾藉以利亞賜福兩位外邦人:西頓一位寡婦,她曾經歷神奇妙供應,死去的兒子復活(列王記上17:7-24);並敘利亞將軍乃縵,他的麻風病得醫治。(列王記下5:1-27) 聽眾對耶穌的話有何反應呢?他們大發雷霆,想殺死祂。 會堂裡的人聽見這話,都怒氣滿胸,就起來攆他出城,他們的城造在山上;他們帶他到山崖,要把他推下去。他卻從他們中間直行,過去了。 (路加福音4:28-30) 我們得留意兩件事─耶穌做甚麼、沒做甚麼。祂只從他們中間直行過去,祂為甚麼能走過去?是因威儀震攝眾人,或是靠行神蹟?(或兩者兼備) 經文沒說明,我們不得而知。但祂受死的時候還沒有到(約翰福音7:30)。第二件事也很重要,祂沒有把反對者的長相記下,待日後派人殺死他們報仇,或在夜裡暗暗對支持者說:「我一點不好惹!」祂也從沒說過:「刺客,現在給你匕首,你今晚到會堂裡去刺殺誰誰吧。這樣做很對,因為那人想殺我這個大能先知(儘管我以後要證明我就是神的兒子!)。殺死那人後,待風聲沒那麼緊了,回來這裡,成事的話,我會祝福你的。記著,你自己小心,被抓的話,這可與我無關的。」 耶穌剛讀了一段以賽亞書,宣告主的禧年。在此以前祂曾抵擋撒旦,不以自己的方法做事,拒絕用開戰、征服等邪惡方法行事。祂又怎會發動刺殺呢?祂只信靠神。 (3) 撒瑪利亞位於加利利以南、猶大與耶路撒冷以北。從正統觀點而言,第一世紀的撒瑪利亞人是不純全的種族、對聖經和對敬拜地方都有些非正統的觀點,他們與猶太人非常敵對。但耶穌歡喜到撒瑪利亞村莊服事,因為那裡的人很有需要。(約翰福音4:4-42) 一次祂從加利利上耶路撒冷,大概是去過住棚節 (約翰福音7:1-10) ,要往猶大地教訓人 (路加福音9:51-13:21) 。耶穌先派人在前面一個不知名的撒瑪利亞村莊準備,當地村民聽見祂和門徒要去耶路撒冷,就拒絕他們。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新譯本研讀本聖經釋經家Lewis Foster解釋道: 撒瑪利亞人特別敵視上耶路撒冷過節的猶太人。從加利利上耶路撒冷,取道撒瑪利亞的話,最少得走三天;撒瑪利亞人不讓朝聖者在那裡住宿,因為這樣,猶太人往往寧願東渡約旦河繞道南下。 (路加福音9:52注) 面對這情形,耶穌還來不及回應,綽號雷子 (馬可福音3:17)的雅各和約翰兄弟已按捺不住: 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作的嗎? (路加福音9:54) 以利亞曾召天火懲罰人(列王記下1:9-16),門徒這樣說可不是鬧著玩的。門徒跟隨耶穌,除了親眼看見祂醫病趕鬼外,也見過祂平靜風浪。「他們又懼怕又希奇,彼此說:這到底是誰?他吩咐風和水,連風和水也聽從他了。」(路加福音8:25) 見過祂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還加上婦孺; (路加福音9:10-17) 看見祂登山變像,萬分榮耀,與摩西 (代表律法) 與以利亞 (代表先知) 說話。(路加福音9:28-36) 現在門徒這樣要求,耶穌當他們講認真的。既然風和海都聽祂的,難道不能把天火召下來嗎?所以祂立刻責備雅各和約翰。(路加福音9:55-56) 「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說著就往別的村莊去。」 除了責備,我們得留意耶穌沒做甚麼。他沒有派人暗殺撒瑪利亞村莊領袖,或毀滅整個村莊。撒瑪利亞人敵對祂,祂仍約束自己;儘管猶太文化鄙視撒瑪利亞人,撒瑪利亞人也鄙視猶太文化。 耶穌來,要宣告神的禧年,而非復仇之年。神要在末日審判整個世界。(馬太福音13:24-30, 36-43; 25:31-46) (3) 耶穌生命最後一周,祂預言自己的死。(路加福音9:22, 43-45; 12:50; 13:32-33; 18:31-34) 耶穌曾光榮進入耶路撒冷 (路加福音19:18-44) 。但城內領袖敵視祂,部分原因是,群眾喜歡祂;也因為祂曾批評他們。所以律法司與祭司都盯著祂,找機會告祂顛覆羅馬法律,「好將他交在巡撫的政權之下」。(路加福音20:20) 領袖問祂,交稅給凱撒是否合法。明顯地,他們以為祂是反對羅馬統治的政治革命家;祂贊成猶太同胞交稅給不潔的外邦人嗎?然而他們不知道,祂是王,卻並非這世界的王;就這提問,耶穌以那句著名的話回應,許多人聽過這話,卻未必知道背景。(路加福音20:20-26;另參馬太福音22:15-22,馬可福音12:13-17) 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他們當著百姓,在這話上得不著把柄,又希奇他的應對,就閉口無言了。 耶穌的智慧回答,使律法司與祭司都啞口無言。祂可沒有派反對派的奮銳黨西門趁逾越節時混進朝聖者裡,刺殺大祭司然後逃離現場。在公元70年聖殿被毀前,類似暗殺事件相當普遍,但耶穌不用暴力。神與耶穌同在。 (4) 耶穌受辱、受威脅第四個例子,就是祂被捕和受審。整個過程祂可謂赴湯蹈火,最終引向死亡,但祂抗拒暴力,好成全神旨意。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拿時,彼得用劍傷人,祂卻責備他。耶穌與門徒一起禱告時,一群人闖進來抓祂,門徒見狀問:「主,我們要用劍嗎?」祂還沒問答,西門彼得已把大祭司僕人(馬古)的耳朵割下來,但耶穌說:「收刀入鞘!」並治好馬古的耳朵。(路加福音22:51) 然後祂對彼得說,祂本可以召12營天使來營救祂(馬太福音26:52-54) : 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 耶穌定意要應驗舊約的話,一如以賽亞書53章所說,彌賽亞必要死。若祂真召來天使,預言就落空了。 最後,當本丟彼拉多審問耶穌時,祂回答說,祂的門徒(還有群眾)不會為營救祂而戰,因為祂的國不屬這個世界。(約翰福音18:36) 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上述經文記載耶穌受死前最後一周事蹟,足見祂忠於原來的呼召。祂抵擋魔鬼試探,寧放棄整個世界權力也不願意拜撒旦。(路加福音4:1-13) 後來門徒彼得卻砍掉敵人的耳朵,可見他們並不明白,這是神要施行救恩的時代,不用侵略、戰爭、暴力,不用劍砍人的。神本可以派12營天使救祂的兒子,但祂的國是屬靈的,如今要界入歷史,藉祂的子民顯現。 耶穌來,是要宣告神悅納人的禧年;祂來不是要暗殺、召天火毀滅村莊,或召天使來摧毀羅馬帝國。末日的時候,這世界的國要受審、被推翻,而目前是救恩的禧年。 兩種文化 綜合上述討論,有人可能會說,七世紀阿拉伯、與一世紀以色列文化大相逕庭,所以兩種宗教的始創者做法也大不相同,其一用暴力,其二則避免暴力。但兩種文化究竟有何不同? 首先,七世紀拜占庭帝國制度還沒有向南滲透達阿拉伯,所以那裡還沒有建立法庭。部落之間暗殺、俘虜、屠殺是「正常」的;而穆 罕默德只是按其文化而行。然而這正好證明,伊斯蘭先知與其神祗並沒有超脫當時做法,反倒吸收之。穆罕默德長期隨商隊在外,固然知道其他社會的司法制度知識,既然如此,為甚麼安拉沒啟示他,要選擇和平道路,避免暴力? 回說一世紀以色列,當時猶太地由羅馬人統治,法制很嚴,有人說,在這樣的情況下,耶穌若想用暴力手法實在門兒都沒有。羅馬人雖用鐵腕統治,羅馬人和猶太人亦各有律法和法庭,但暴力事件仍然不絕。舉例說,巴拉巴就屬於激進黨,像西卡里黨之類的;西卡里 (Sicarii) 是拉丁文,意為匕首。無論巴拉巴政治立場如何,一些人認為他們屬於抵抗的戰士,要對抗羅馬侵略。他們偶爾會暗殺通敵賣國的猶太領袖,比如說,節期時混在朝聖人群裡,忽然刺殺目標人物,再逃之夭夭。聖經稱巴拉巴「作亂的時候,曾殺過人」。(馬可福音15:7) 耶穌受審時,群眾寧願長官釋放這個亂黨。可見第一世紀的以色列,暗殺手段是新宗教創始者的選擇之一,但耶穌寧智慧地取和平道路;當祂再來時,會解決全世界的問題。 可見兩位始創者同樣面對暴力與公義的抉擇,文化差異並不構成二人取向不同之因。一位創始者履行公義,倚靠神的能力傳道,另一位則用不義的暴力手法傳道。 總結 我們來總結一下,兩位宗教創始者如何傳道。 有人說, 穆罕默德被召,是要帶領人遵守一種更勝七世紀阿拉伯異教規條的新律法,一如摩西,他是頒律法者,試著在世上建立新秩序。而耶穌則是屬靈領袖,祂的國度不屬此世,祂不像摩西,並不是來頒律法的,祂有「屬天的心思」。 某程度上這說法是對的,但如果穆罕默德所倡議的,與他所處的異教社會法則大同小異,而他的律法也苛刻,這又該怎麼說呢?他命人砍掉小偷的手,把土匪的腳斬去再釘十字架;容許人姦污婢女和戰俘,販賣奴隸(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ilas/slavery.htm),甚至折磨他們,比如說,他曾折磨其中一名奴隸老婦(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Arlandson/torture.htm)。對於姦淫犯,穆罕默德主張以他的方法用石頭打死,醉酒者也會被打。如前所述,他發動暗殺和戰爭。請問這是哪門子的傳道使命?他比摩西還激烈。耶穌顯現更好的方法(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Arlandson/free_in_christ.htm)後,穆罕默德的宗教比祂晚600年,穆斯林稱為世上最佳宗教,這是真的嗎? 且看伊斯蘭教法在不同社會造成迫害(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Arlandson/top_ten_sharia.htm),還有古蘭經的條例都壓迫、侮辱婦女(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Arlandson/women_top_ten.htm)。 再看穆罕默德在地上所建立的所謂宗教國度。他在麥地那住了十年(公元622-632),期間發動74次突擊與戰爭,從暗殺到大規模戰役都有。632年,穆罕默德熱病致死,其繼承者追隨榜樣,與阿拉伯異教徒開戰,迫他們改宗,不然殺死他們。這以後,伊斯蘭軍隊在阿拉伯半島以外擴張,南征北討;早在歐洲人十字軍東征前,伊斯蘭軍隊已在四境肆虐近400年(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Arlandson/crusades_timeline.htm)。試問這是哪門子的傳教活動? 現在來看基督的傳道使命。祂予人尊嚴法則;我們汲取部份法則,就造福社會,如幫助酗酒者、犯姦淫者重新開始,而非鞭打他們,用石頭打死他們。耶穌要幫助罪人裡外更新,不惜在十架上捨命,為人的罪付贖價,以替人免去古老又嚴酷的刑罰。祂賜與每個人內裡自由(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Arlandson/free_in_christ.htm),人人都可以跟隨祂,不願意跟隨的,祂也由他去。基督徒不會(也不應)藉律法或其他手段迫害人。 撒旦要引誘耶穌偏離神旨,用自己的方法奪取世界,這包括軍事行動、政府操控;然而耶穌不受誘惑。誠然祂的國不屬這世界。耶穌死而復活後,吩咐門徒在整個羅馬帝國傳愛的信息,門徒也遵行這個非暴力使命,在以後數世紀單憑宣講,改變整個帝國。 可見兩位創始者的傳道方式截然不同。 耶穌基督引向內心和平、社會和平,和尊嚴;穆罕默德引發社會動蕩、暗殺、酷刑,他驅趕、屠殺異己,使敵人為奴,引動戰爭。────────────────────────────────────────────這篇文章翻譯自James M. Arlandson的在線文章‘Insulting and threatening Jesus and Muhammad: Two very different reactions’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Arlandson/insult_responses.htm
- 103, 20,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
103-20 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 文章 103 20 作者 Roland Clarke 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 Roland Clarke (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clarke/contact.html) 讓我給大家講一件事,關於我朋友阿默德的,他是虔誠穆斯林。在我們認識、交朋友九個月後,一次發生了一些事情,迫使我冒險離開我的安舒區,向他表達「艱難的愛」-我必須懷著愛心,指出他的問題,這實在難。但我心感迫切,這關乎他很關心的一個侄女的事,令我很痛心。是這樣的,幾年前他做媒將侄女嫁給一個穆斯林,婚後丈夫打她,簡言之,她離婚了。 我禱告掙扎良久,不知道應不應說老實話,因為這牽涉穆罕默德。我知道穆斯林很尊敬穆罕默德,相信他是所有世人的最高典範;所以這話題很敏感,看諷刺穆罕默德的漫畫如何在全球引發掀然大波就知道了。 最後我鼓起勇氣說:「我覺得是穆罕默德的教導,如在古蘭經所記載的,令穆斯林丈夫有藉口用暴力。」我引述一節准人打妻子的古蘭經文(4:34);然而引支勒、或全本聖經卻沒一處記載,耶穌曾說過類似的話。 我談及穆罕默德與耶穌生平兩件類似事件,其一關乎盲人,其二關乎淫婦;都進一步證明基督的德行完全,而穆罕默德卻不那麼完全。* 阿默德有何反應?出乎意料,那次對話反增強了我們的友誼!正如所羅門說: 「責備智慧人,他必愛你。」 (箴言9:8) 不僅如此,一週後我再去探望阿默德,提議給他們家一看《耶穌傳》電影,他同意了!數週後,阿默德一家來我家吃飯,再次證明神的話是真的: 「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 (馬太福音11:19) 若你們想知道我們的對話內容,歡迎給我電郵,我會詳細相告;此外你們大概也會對我這篇文章 〈房角石-穆罕默德或耶穌?〉( The Cornerstone: Muhammad or Jesus? ) (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clarke/cornerstone.html)有興趣,裡面談到穆罕默德與耶穌都自稱為房角石;留意我不是要攻擊穆罕默德,或冒犯穆 斯林,只是想談談誰更稱職。 有基督徒問:「你講這個故事有何意義?」我得講十分清楚,我並非鼓勵基督徒伺機指摘穆斯林,(毫無技巧地)和他們對質;辯道、指出問題是可以的,但必須憑愛心做。 互相砥礪,加增愛與善行 我向阿默德表達「艱難的愛」之經驗,令我想起箴言27:6: 「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仇敵連連親嘴,乃是多餘。」 我相信,基督徒讀了阿默德的故事,也會受激勵,想去冒險的;比如說,有人會嘗試克服害怕的心,主動和穆斯林交朋友,可能在小事上,例如和穆斯林鄰舍微笑一下,打個招呼。(馬太福音5:46-47)或者有人打算向穆斯林表達愛心,和對方分享我們盼望的緣由,正如經上所說: 「願耶和華的贖民說這話,就是他從敵人手中所救贖的。」 (詩篇107:2) 不僅如此,我們必須知道,總有以愛責備的時候。事實上,有時我們保持緘默,不去糾正錯誤,反倒是不愛對方! 總言之,有時候道出真理-就算我們語氣多溫和-也可能傷害朋友,約翰福音4:18,22及使徒行傳17章就記載了兩個經典例子。留意保羅的講道,他和聽眾溝通時不 僅 用共同點作為橋樑,更 責備 他們拜偶像。同樣地,耶穌不僅恩待撒瑪利亞婦人,確定和她的一些共同點,他也道出令人不快的真相,這當然教她難受。試切身感受那婦人,她之民族情感、宗教自豪感,我們會問:「耶穌對她說: 『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 那時她有何感受?」要知道才幾分鐘前,耶穌剛揭破撒瑪利亞婦人道德破產的問題,儘管他的語氣是溫柔的。(參提摩太後書2:24-26) 讀者若有疑問或意見,歡迎 到這裡 (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clarke/contact.html)(中文請寫dialog@ysljdj.com)聯絡我。 * 其他人想擋開那個盲人,耶穌卻親自和他說話。(馬可福音10:46-52)穆罕默德和族群領袖說話時,唾棄一個接近他 的盲人。(古蘭經80:1-4) 第二比較耶穌與穆罕默德如何處理淫婦。穆罕默德下令用石頭打死她,耶穌卻顯出恩慈忍耐,對她說:「以後不要再犯了。」(參《穆斯林聖訓》卷17,號4206,與約翰福音8:1-11比較。) 後記 我和阿默德「對質」後數天,我一個基督徒朋友,且稱他為安迪,也有類似經驗,要鼓起勇氣糾正一位穆斯林。當時他們在杜拜機場候機室,安迪身旁坐了一個阿拉伯人(奧斯曼),二人就聊起來。漸漸談到各種話題,如職業等,奧斯曼提到,他替幾家油公司當機械工程顧問,而安迪則是耶穌基督福音的傳道人。奧斯曼說,伊斯蘭是最好的宗教,儘管他自己不算是很虔誠的穆斯林,但他相信所有穆斯林會上天堂,而聖經曾遭篡改等等。 安迪會讓這個失喪的人繼續受蒙騙嗎?他能鼓起勇氣帶出神話語的真光,儘管這意味著糾正對方,指出他所信的謬誤? 在這種情況下,許多基督徒會猶疑,因為他們關係不深,以為對方不會願意聽。但安迪認為這可能是唯一機會,能影響一個以後可能永不會再見的人! 在聖靈感動下,安迪勇敢逐點反駁奧斯曼,尤其道出穆罕默德根本不肯定自己或他的跟隨者能否上天堂。(古蘭經46:8-9)然而耶穌基督不但知道自己會上天堂,更應許跟隨者也會,兩者可謂天淵之別。(路加福音23:43) 奧斯曼很快就辭窮了。安迪還向他發出很多其他問題呢!… 出乎安迪的意料,奧斯曼態度真誠,對他很友善,最後更張開雙手擁抱他,像老朋友似的,還抱了兩次。他說:「我從來沒遇見過像你這樣的人,你今天說的話,從來沒有人告訴我。我從不會在機場和陌生人聊天的,但不知怎的,今天好像有甚麼催促我和你談談。」安迪說,這不是巧合,是真主所定的,他同意。 奧斯曼說想繼續討論,並邀請安迪去探望他,他和家人住在西班牙,甚至願意付安迪的機票錢。那次之後,安迪常和奧斯曼電郵來往,正禱告求神賜更多的機會,讓他向奧斯曼解釋神話語。 這篇文章翻譯自Roland Clarke的在線文章「Wounds from a sincere friend are better ...」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clarke/wounds_friend.html
- 7e-5馬太福音
馬太福音 馬太福音 聖經與基督教信仰難題解答 書 馬太福音 聖誕節 (太1:18)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麵… 問:現今教會最著重的兩大節期為聖誕節和復活節,且以前者為重。據從聖經所得,對記念基督捨身、復活,均有重要記錄,且教訓信徒遵行。但難找到任何慶祝基督降生周年紀念的記載。聖經只記載基督降生那一夜和與此有關的事情。因此聖誕節設立當在基督升天以後,不知由什麼人提議出來。好像聖誕老人的來源一 樣,無從考究。基督降世的目的是救贖人類。這是藉他受死、復活而成全,不是藉他的降生而成全的。這樣,教會慶祝聖誕節,且將其重要性,放在復活節之上,是否合乎聖經真理? 答:茲按來函內容,分五點答覆如下: 1.紀念主的復活與紀念主的降生,都同樣不是聖經所明文命令的。但記念主捨身流血所立的新約的吩咐,則有明文說載(參路22:19;林前11:23~25)。不過細讀路加22章和林前11章那兩段的經文,可知主所以在宣布新約成立的時候,吩咐紀念他的死,不是要藉此表明他的受死比降生成復活更重要,乃是因為他的捨身流血是他立新約的重要根據,而他所立的新約,又是我們得在恩典下,不在律法下的重要根據的緣故。所以如果我們以主曾吩咐人記念他的受死為理由,而對主的降生、受死、復活哪一樣更重要,分別等級的話,是有偏見的。在筆者個人的觀念中,對於主的降生受死復活三者之重要性,是無法分出輕重來的。主降生為人的犧牲與愛心,並不下於主在十字架上為人捨身流血的犧牲與愛心。 2.聖經中既沒有明文吩咐我們記念主的降生,則我們是否可以記念或慶祝?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問:單單根據聖經沒有吩咐我們應作某事,便推斷某事為不應作,這個原則,是否絕對準確無誤?當然,這原則對信徒的生活行事,可以有若干程度的幫助;但我們不能把它看作和聖經一樣有權威的,因為它不過是人從聖經中找到的一個原則,並不就是聖經。 否則人們也可以根據與此相同的原理,認為凡是聖經所沒有禁止我們作的事都可以作,豈不是危險?試以現今普世教會普遍在七日的第一日聚集崇拜,記念主復活的習慣而論,亦無明文而只有榜樣(參路24:33;約20:19;徒20:7);但我們根據這些榜樣和主復活對我們的重要,以及使徒們勇敢為主的復活作見證的事,便知道這樣聚會是主所喜悅的。 對於慶祝主的降生,聖經沒有吩咐,也沒有禁止,或以為是一件屬於壞的方面的事;但有榜樣。我們若沒有成見,便不能不承認路加2章8至14節天使的稱頌是一種慶祝。所以,對於這樣一類的事,是否應作,信徒可按照自己的亮光行事,不可過份誇大自己的見解,引起分爭。 3.現今有些教會慶祝救主降生的方式,完全失去慶祝的意義,只當作過一個熱鬧的節期;甚至有些所謂的“教會”,竟趁著聖誕節開聖誕舞會,或其它放縱肉體的活動,完全不是慶祝救主降生。基督徒應當反對或不參加這類的慶祝,而盡量用最合乎基督降生之目的的方式,來慶祝他的降生,才是有意義的。 4.現今教會,重視聖誕節過於復活節,大概不是什麼教會故意規定“聖誕節比復活節重要”的結果,而是因為記念主的復活,除復活節那一天以外,每主日的聚會實際上已經是一種記念;雖然每主日所傳的信息,未必是關乎主復活的事,但主日聚會既是因主的復活而有,本身已含有記念意味。但記念主的降生,每年只有聖誕節那一天(或那幾天);這樣,在記念 的情緒上,很自然地會對於聖誕節比較復活節更為熱烈。 5.茲將反對及贊成聖誕節兩方面的主要理由各列出四點,以供參考: 甲、反對者之理由: a.舊約中,神要以色列人遵守的所有節期,都有清楚的記載;若聖誕節合神的意思,何以新約聖經一字不提? b.使徒保羅說:“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我為你們害怕…”(加4:10~11),暗示聖誕節也是使徒所責備的。 c.12月25日是否主降生的日子,根本無法確定。並且據傳說,這一日原是外邦假神的生辰。 d.每年聖誕節,許多人乘機犯罪。好些教會慶祝聖誕節的各種活動,十分浪費而無屬靈價值。 乙、贊成(或不反對)者之理由: a.新約中首次慶祝救主降生,是由神所差派的天使和天兵發起的(路2:13~14)。現今信徒效法他們的榜樣,慶祝主降生,也必是神所喜悅的。 b.舊約以色列人守節期是由於律法的規定( 參利23章全章)。加拉太人未明律法與恩典之關系,仍“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所以保羅為他們“害怕”,意思是怕他們(在恩典下得救,又拘守律法的條例。但信徒慶祝救主降生,絕非由於必須遵守某種律例或節期,乃是由於基督降生,是關乎萬民的大喜信息,並將平安與“喜悅”帶給人(參路2:14小字)。所以基督的降生,值得信徒特別舉行慶祝,把這信息普遍傳開。 c.12月25日雖未能確定是否主降生的日子,但總有一天是主降生的日子;而特定這一天,並無不可。縱使那一天是外邦假神的生辰亦無妨礙;因為外邦的假神算不得什麼,信徒無需把任何一天分別出來歸給假神。照外邦假神的數目而論,大概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之中,天天都是假神的生辰。 d.有些教會,慶祝基督降生的方法不能榮耀主,這是事實。但這只是應當“如何慶祝”的問題。在聖誕節時,許多人乘機犯罪,格外放縱,這也是事實。不過一個罪人無論是否在聖誕節那一天格外放縱,都是要滅亡的;但如果他在這一天因聽福音得救,便是我們很大的收獲。並且事實上確有許多人,只能趁慶祝聖誕節的機會請他們聽道的。這樣,如果罪人趁這一天的機會更加犯罪,則信徒實更應當趁這一天努力救人了。並且,教會所有慶祝救主降生的方式和活動,也都應當向著這個目標,與“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的目的相配合,才合乎慶祝救主降生之意義呢! 為什麼耶穌基督會有兩 個不同的家譜? 福音書中有關耶穌基督的兩個不同的家譜︰ 耶穌基督的兩個希伯來人家譜,記載在馬太福音1:2-16和路加福音3:23-38。從亞伯罕到大衛,這一段兩個家譜並無分別,只是在大衛之後,就明顯有所不同了。馬太福音的耶穌家譜,是追溯到大衛的兒子所羅門,而路加所記的家譜,則是從大衛的兒子拿單那條線下來。表面上看,這兩個家譜就有很大的分歧,似乎大有矛盾。以為是錯誤記載了人家的家譜。 我們的回答︰1.每個孩子都有兩個家譜每個人在世上都有兩個家譜,這是不言而喻的,一個是從父親那邊下來,一是從屬母親那邊的。在福音書中關於耶穌基督的兩個家譜,其中最明顯的就是,它們都是追溯到同一個源頭,大衛。而自大衛往上就都指向亞伯拉罕.當我們小心研究這兩個家譜的內容,及它所屬的福音書時,會發現被列作耶穌的合法監護人和社會合法登記的父親是約瑟這人。雖然他不是耶穌肉身的父親,他是從大衛,經所羅門而下的,而他母親馬利亞,也是來自同一個祖先大衛,她卻是經大衛的兒子拿丹那條線而下。這是兩個不同人的家譜,所以這並沒有互相矛盾的地方。2.馬太和路加清楚說明他們的譜系福音書這兩位作者,一位是記述耶穌父系的家譜,一位是記述母系的家譜。馬太清楚的說明,他是記述約瑟的家譜。說到最後,才把生耶穌的馬利亞加進來(馬太福音1:16)。而在馬太福音頭兩章,約瑟顯然是中心人物。天使加百列的每次顯現,都是 以約瑟為首的。說明耶穌基督和他的關係。馬太追訴約瑟到所羅門,這是約瑟自己的家譜,因為那是帝王的家譜,說明耶穌基督就是神所應許大衛,將來有一個後裔,要永遠在大衛的寶座上作王,(所羅門,羅波安,亞比雅,亞撒等都是帝王,因此是君王的後裔),坐在寶座上永遠為王的(彌迦書5:2;撤母耳下7:12-17)。約瑟是真正帝王的後裔,耶穌基督因約瑟,而坐在大衛的王位永遠為王上。 3.路加所提的是馬利亞的家譜(卻把丈夫加進去)路加追訴馬利亞的家譜到拿單,到大衛,也可以說是帝王的家譜。雖然,拿單不是王子而不是帝王,但大衛是王。而在路加福音第一與第二章,馬利亞經常都是中心人物。說明耶穌基督和她的關係。路加清楚指出耶穌「依人看來,他(耶穌)是約瑟的兒子(路加福音3:23),約瑟是希里的兒子」這小小的陳述,就是最主要的關鍵。約瑟其實是希里的女婿,在東方人也稱女婿作兒子(掃羅稱大衛為兒子{撤上24:16}),女婿稱岳父為「爸爸」。中國人也如此。這是本福音書家譜的要點領所在。東方人以父親,男人代表,女人嫁給男人以後,就以丈夫為首。 4.路加把約瑟加入馬利亞的家譜中,這樣的作法在猶太人的文化裡是正確,尤其在公開與社會的層面上,這是必須的。一個站在公開場面的婦女,背後不能沒有一個男人(除非她是未婚的)。馬利亞為人妻子,就歸入丈夫約瑟裡面。而約瑟為人女婿,則歸入岳父為兒子。 路加非常小心描述約瑟的角色,所以他採用「依人看」這句話。理由如下︰ 完全相信新約無誤的初期教會(及特別那些收集新約書卷的人),當然意識到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的兩個家譜的表面不同,他們明白當時的文化背景,不認為家譜有問題,知道一個是約瑟的而另一個是馬利亞的家譜。新約教會對此事,完全沒有問題來明白,這是馬利亞家譜。他們從路加的寫法,就知道作者把約瑟,寫進入馬利亞家族的譜中。把女婿寫入家譜中,這在東方人寫家譜裡是普遍的一種作法。在中國人也有這種習慣。 我們從路加所使用寫家譜的文法可以看出,路加是把約瑟放在馬利亞的位置上。在路加福音的家譜裡幹事希臘原文,每個名字之前都有個冠詞(即英文的'the',如'the' Heli希里,'the' Matthat瑪塔),唯獨在[約瑟]之前沒有冠詞。中文聖經用「依人看他是約瑟的兒子…「他是」這句話在原文中,沒有固定冠詞(tou),其餘所有的人名都帶有定冠詞,唯獨約瑟沒有。這使他在家譜名單被認出是不「正規」的記載。那些看得懂希臘文的人;會知道約瑟是被加進去的,而耶穌基督會被認為是希里的孫子(馬利亞的兒子)。路加藉此顯示,約瑟不是家譜的一般部份,會讀希臘文的就瞭解,這家譜是回溯約瑟的妻子的家譜的。馬太福音的家譜也暗示了童貞女生耶穌。從1︰2至1︰16上的家譜都是[甲生乙]、[乙生丙]等等的。1︰16下就改變了寫法,[約瑟、就是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猶太教的宗教法典Jerusalem Talmud在Hagigah書2︰4也指出馬利亞是希里的女兒。 5.創世紀3:15當人類犯罪以後,神宣佈女人的後裔要傷撒旦的頭,撒旦要傷女人後裔的腳跟。這是個隱藏救恩的啟示。後來有先知以賽亞,預言救世主會經由童女(處女)所生,這要作為一個察驗的兆頭,讓人不會認錯,誰才是神所指定給人類唯一的救主(賽7:14)。直到童真女馬利亞(處女)懷孕了,我們才完全明白神所啟示關於女人的後裔,童女生救世主的預言與兆頭。由於這些啟示,在人類歷史中,全應驗在耶穌基督一個人身上。我們就能知道,耶穌基督才是神所指定給人類的救主。 一)自古以來,除了亞當,夏娃以外,人類都是經由男女結合才生下來。如果一個女人懷孕生子,而說不是經由男人的種子,會被視為說謊,定為淫亂所生。這是路加把約瑟放入馬利亞的家譜中,為要說明,約瑟自己,馬利亞家人,已經查明馬利亞受孕這件事,不是出於婚外情。她被約瑟迎娶,歸入大衛君王的家,兩家結親,這是公開,合法,歷史的明證。也證明兩家人都接受,明白馬利亞的受孕,不是出於淫亂,乃是出於聖靈大能的感動而懷孕。有天使,先知為證(太1:20;賽7:14)。 二) 三)6.人人皆知道世界人類,個個都由父母而生,皆是男人的後裔。童貞女如何可以生子呢?除在男性的種子遺傳,此外無所謂生命。近代的遺傳基因學告訴我們,決定嬰孩的性別,主要是由於男人的基因。因此,後世子孫,也是多以父姓為姓。因為,古人認人,孩子的生命是由父親得來。基本上這樣的觀點是沒有錯的。但這是不是人類得生命的唯一方法呢?人類得生命的方法,只能藉由男人,女人結合而懷孕生子嗎?答案︰肯定不是。聖經啟示世人得生命的方法,絕對不止一種。照聖經的啟示,世人得生命的方法約有五種︰ 四) 五)無男無女生亞當(創2:7)︰這是第一個人,他是男人,是以這個方法生下來的。 六)有男無女生夏娃(創2:18,22)︰這是第二個人,她是個女人,是以這個方法生下來 七)有男有女生你我(創4:1)︰神使男女結合,用這方法生下所有的人類。 有女無男生耶穌(賽7:13;9:6)︰這是童女懷孕生救世主,是稱為女人的後裔。 無男無女我重生(約1:12;3:3-5)︰這是藉著聖靈的重生,使我們得不願意犯罪之生命,稱為神的兒女。 7.神所賜世人的救主,為何必由童女降生?朋友﹗請你想想,耶穌若非童女所生,就不能作罪人之救主。因為,人類始祖亞當之生命,已是含有罪的基因。人類都是男人的後裔,凡經由亞當以後生下的生命,也皆含有罪根的,所以世人不必學習犯罪,自然就會犯罪了。你看見過某人從前不會犯罪,後來進了犯罪大學才會犯罪的嗎?反而當軍官的要受軍事訓練,辦教育的要進師範學院,作工程師的要入工程專科。但是罪惡卻是與生俱來,是不用學的﹗神看第一個人既已犯罪墮落,所以神另造一個由童女而生,是無罪的,聖潔的,用以救贖墮落之人類。你若不信人類完全是墮落的,請問你能在古今中外全人類中,找出第二個絕對無罪,絕對聖潔的人來嗎?你能相信人類中可以從亞當的後裔中,產生一個能有無罪,聖潔之種子來做救主嗎?所以神子是從聖靈而來,藉童女而出,他是無罪的,是屬天之種子,配稱為永生神的兒子﹗唯有無罪的,才能作有罪之人的種子。 結論︰ 朋友,你若謙卑,仔細讀以上的回答,你就能看見,耶穌基督就是神賜給你的救主。耶穌說過,「我阿門,阿門的告訴你們;人若不生重,就不能見神的國,也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 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約翰福音3:1-12)。」。今天,你若信耶穌是基督,是神所差來的救主,接受他在十字架上為你的罪受死,第三天從死裡復活,就必生重生得救。「重生」這是人類的第五類生;經由相信神透過耶穌基督的救贖,而經驗新生命。 為何耶穌基督需要接受約翰的洗禮;是否說明耶穌基督也有罪,自己需要先悔改。 我們的回答︰ 關於耶穌基督的洗禮,使徒約翰見證說︰這是一種從神而來的見證。 「作見證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和血,這三樣也都歸一。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應該領受了(約一書5:8-9)」。 一)耶穌基督所受的洗禮不止一種,而是三種: 水的洗禮(太3:13-16): 「當 下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旦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約翰想要攔阻他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倒上來我這裡來嗎?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當盡諸般的義。於是約翰許了他。耶穌隨即從水裡上來….」 這水的洗禮是指耶穌基督,在約旦河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這是一種預備赦改,表示以悔改的心,預備迎接新約(彌賽亞國度)來臨的洗禮。這不是表示耶穌基督有罪,要接受潔淨的洗。耶穌清楚的回答約翰說,這乃是要盡諸般的義禮而已。意思是看重,守著,遵行神所吩咐的一切。這在神面前,這是一種的義行(申6:25)。而施洗約翰更知道,耶穌基督身分超越,基本不必受這洗。反倒是約翰自己,當接受他的洗才對。所以起初約翰拒絕,也不敢為耶穌施洗。因為施洗約翰是個先知,已察覺知道耶穌基督,就是那位「更大能力的那位」︰ 「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得,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太3:11). 二)雖然耶穌是無罪的基督(林後5:21),無需悔改與認罪,但仍屈就這個洗禮,取代,認同了罪人的地位這個行動。目的是要在凡事上與弟兄認 同(來2:17).所以他受這個洗禮,是合乎義行的。這認同罪人的地位,亦更說明瞭,他將要進一步,在各各他山上,經歷更重要的血的洗禮「.....我所的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嗎…(可10:38)」。 三) 聖靈的洗禮(太3:21-22)︰ ....耶穌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約翰)就看見神的一靈,彷佛鴿子降下,落在他(耶穌)的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聖靈在耶穌基督身上的洗禮,是隨著他接受水禮而來。目的是要顯給施洗約約翰看,耶穌就是神所指定的基督,神的兒子。受聖靈的洗禮與無限量的充滿,這是神為耶穌基督,所作的另一個非常重要的見證。因為,人類歷史中,從來沒有一個像耶穌基督那麼有能力,能行這麼多的神跡(約20:30-31;21:24-25)。 「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這就是我曾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我先前不認得他,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那差我 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約1:29-34)。 四)聖靈的洗禮後,聖靈充滿在耶穌基督裡是無限量的。聖靈的充滿在耶穌基督身上是無限量的,這使他站在人的地位上,能有能力勝過撒旦一切的做為(路4:13);有一切的能力來醫病,趕鬼,行神跡,叫死人復活,傳天國的福音(徒2:22)。有一切的權柄,能力來作成,解決人類所有的問題。使徒彼得說︰這是神藉著聖靈的大能,將他(耶穌基督)證明(見證)出來。 五) 血的洗禮(路12:50) 「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這「當受的洗」,必須和他的苦杯同看︰「.....我所的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嗎…(可10:38)」。 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曾求父神,若許可,請把這苦杯除去。猶太人常以杯來作為,人生福禍的一種很重的表記(詩16:5;23:5)。這一個苦杯,乃是主耶穌基督,預備像贖罪的羔羊,為世人背負罪孽,上十字架,受罪的咒詛,受痛苦而死在十字架上(林後5:21;賽53:4,6,20)。耶穌基督真的為世人的罪,身體受了巨大痛苦與死亡。這是要滿足 律法的要求︰「罪的工價乃是死(羅3:23)。而耶穌基督的替罪,代死,這是歷史中真真寶實實的事︰ 「只是來到耶穌那裡,看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惟有一個兵,拿槍紮他的肋旁,隨即有血與水流出來。看見這事的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約20:33-35). 基督逃難後從哪裏回到拿撒勒? 問:馬太福音2章14節記載約瑟由伯利恆帶耶穌往埃及去,23節由埃及返拿撒勒;但路加福音2章39節說約瑟帶耶穌由耶路撒冷回拿撒勒,這兩處聖經似有矛盾,請為解釋。 答:有關四福音記載基督的聖跡,各卷單獨的記載都不是完全的,須互相補充才完滿。路加的記載,其上文2:25~38是馬太所未記,發生在馬太2章基督逃難到埃及之前,但38至39節之間卻漏去馬太2章基督逃難的一段專記,二處經文互相補充並無矛盾。 再者,伯利恒離耶路撒冷很近,按Pictorial Bible Dictionary稱:“伯利恒在耶路撒冷西南五哩即2550英尺…”這樣,若約瑟和馬利亞居家在伯利恒,而帶孩子上耶路撒冷獻祭然後返回伯利恒也是很平常的事。但後來(約12年後,參太2:16)因東方博士來訪而引起希律殺伯利恒嬰孩的事,約瑟預先得神的指示星夜逃難往埃及,至希律死後再回拿撒勒。 拉結哭她的兒女是什麼意思? 問:馬太福音2章18節應作何解釋? 答:這節聖經引自先知耶利米書31章15節:“耶和華如此說,在拉瑪聽見號啕痛哭的聲音,是拉結哭她兒女不肯受安慰,因為他們都不在了。”這節聖經的意思是隱晦不明的,但顯然是帶著寓意的講法。拉結是雅各的妻子,葬於伯利恒(見創35:19),既已死了,如何會哭她的兒女?她的兒女又怎麼會不在了呢?先知說這話的時候是在他預言神將為以色列家預備救贖而說的(參耶31:10~14)。新約馬太福音既把它引證在伯利恒嬰孩被殺事上,就顯示先知所預言之拉結哭她的兒女,是指伯利恒之嬰孩因救贖主之降生而被殺一事而說的了。其所以特提“拉結”,因她是這些嬰孩的先祖,但何以不說“雅各”哭他的兒女呢?這可能為剛巧拉結是在伯利恒附近難產而死,且葬於伯利恒的緣故。 天國是否就是神國? (太4:17)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問:曾聽人說,天國與神國是一樣的;但後來又有主的僕人說,神國是從永遠到永遠的,天國只是其中的一段時間。究竟誰是誰非?請賜教為盼。 答:對於這個問題,筆者只能提供個人意見,但絕不是要作一種“是”與“非”的判斷。淺見如下: 天國和神國是一樣的,實際上那是指著一切屬神掌權的範圍,是論及神的統治的一種通稱;不論是神在人內心的掌權:永遠的國度、教會、千年國、或國度榮耀的一種顯示(如主登山變像),都包括在內。但馬太福音特別多用“天國”,因為馬太福音為猶太人所寫,猶太人尊重神的聖名,所以盡量不直接用“神”字而用“天”字。 按馬太福音提及“天國”約38處(僅照中文聖經計算):(1)3章2節,(2)~(3)4章17、23節,(4)~(8)5章3、10、19、20節,(9)7章21節,(10)8章11節,(11)9章35節,(12)10章7節,(13)~(14)11章11、12節,(15)~(24)13章11、19、24、31、33、38、44、45、47、52節,(25)16章19節,(26)~(29)18章1、3、4、23節,(30)~(32)19章12、14、23節,(33)20章1節,(34)22章2節,(35)23章13節,(36)24章14節,(37)~(38)25章1、14節。 但在上述馬太福音提及“天國”的經節中,有許多處,雖然都是同時同地 所發生的同一事件,其它福音卻稱為“神國”。試舉數例,如: 太4章17節“天國近了”—可1章15節“神的國近了”。 太4章23節“天國的福音”—路4章43節“神國的福音”。 太8章11節“在天國裏…坐席”—路13章29節“在神的國裏坐席”。 太11章11節“天國裏最小的”—路7章28節“神國裏最小的”。 太9章35節“天國的福音”—路8章1節“神國的福音”。 太10章7節“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路9章2節“又差遣他們去宣傳神國…”。 太13章11節“天國的奧秘”—可4章11節“神國的奧秘”。 大18章3節“若不回轉…斷不得進天國”—可10章15節“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 太19章23節“財主進天國是難的”—可10章23節“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 此外,馬太福音本身有時也將神國和天 國混為一談,例如: 太13章38節“…好種就是天國之子…”而下文41、43節,主卻將“神國”和“他們父的國”與上文的“天國”混為一談。 太19章23節,主說:“財主進天國是難的”,下文24節主卻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由此可見,天國和神國是同一意義的。 再者,著名德國神學家梢埃教授(Erich Sauer)對於神國被稱為天國的問題,有如下之見解: “在施洗約翰以前的時代,猶太人已經論及天國了。他們稱它為“諸天之國”。他們以為:天國降臨之時,神就要統治一切受造之物,特別是要作王統治以色列,他們特別是指那在末了的世代彌賽亞的榮耀國度。就如在塔木德(The Talmud)上所說:‘任何人禱告時,如將手置於額上,他就是負起天國的軛。’又在舊約亞蘭文譯本他爾根(The Targum)上,約拿單論彌迦書4章7節的話,說:‘當以色列在西乃山接受律法之時,是把天國的律法同時接受的。’又說:‘天國將要在錫安山上顯現出來。’ “至於神國所以被稱為天國,乃是因為猶太人由於尊敬耶和華的聖名,便把‘神’字寫為‘高’、‘名’、‘權能’、‘天’,等名詞。 “我們也可以把拉比們的說法拿來比較之,就如:‘求天饒恕罷’,‘愛天並敬畏天罷’,‘天會顯出奇事’。這種諱言神名,與現代不信神的人所謂的‘天’和‘天命’那種乏味的觀念是毫不相干的。前者是從一種對神有熱誠的觀念中發出來的,而後者乃是從一種對神不清楚的觀念而起的。”(上文節錄梢埃教授所著《被釘十架者的勝利》“The Triumph of the Crucified”第22面。該書業經古樂人先生譯成中文,由宣道書局出版。) 鹽怎會失味? 問:太5章13節主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從未聽聞鹽會失了味的,究竟如何解釋? 答:一、按鹽之質素而論:“鹽若失了味”這句話大概指那合有雜質的鹽,由於雜質未經提煉,失去鹽所應有之濃厚鹹味,成為無用。 筆者曾在西康南部居住兩年,該地人所吃的是石鹽,因為吃不到海鹽,多患甲狀腺瘤症。石鹽的鹹度遠不如海鹽或四川的井鹽,且不易溶解。甚至有頑皮的同學,敲下一小塊鹽,就這樣放入口吃。因所含的雜質很多,鹹味不夠濃厚。可能巴勒斯坦的鹽,亦有含雜質者,所以主這樣說。 二、按主 耶穌設喻之用意而論:“鹽若失了味”只是假設的一句話。其重點不在於鹽之是否可能失味,乃在於強調鹽與味之緊密關系,是不可分離的。鹽之所以為鹽,全在乎它的鹹味,若失了鹹味,便不算得是鹽,而是無用的廢物了。照樣,基督徒之價值,也全在乎他們對於這個世界所發生的“鹹味”,無“味”之基督徒,就好像廢物一樣白活在世上了。 信徒可否離婚或與離婚者結婚? (太5:3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問:基督徒可以離婚嗎?或可以和離過婚約人結婚嗎?馬太5章32節的話是什麼意思呢?請詳細解釋。 答:聖經中關乎這方面的教訓約有三組重要的記載: (1)(申24:1至4;參賽50:1;耶3:8)舊約時代摩西曾許可以色列人可以“休妻”(即許可離婚),但必須給她休書,使她在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嫁人。(即許可離婚後再結婚。)但這並非神原來的旨意,是摩西因為以色列人心硬,所以這樣許可他們—“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太19:8)神創造人的初時,設立婚姻的制度 ,絕不為人預留可以離婚之條件的。離婚,完全是人類犯罪之後的產物。摩西見以色列人不尊重神所設立的婚姻制度,而隨意休妻;與其讓許多婦女在不公平的待遇下陷於痛苦,不如使以色列人鄭重其事,必須給予被休的婦人休書,經合法的手續,才可以休妻。並使被休的妻子證明本身是潔白的,可以合法地享受再嫁的權利。(申24:1~4)。 (2)太5:32,19:3至9(參可10:2~12;路16:18)—按這兩處經文的記載,主耶穌的意思約可歸納為: 甲、向當時的法利賽人指出神最初的旨意(或說最美好的旨意)是夫妻結合之後不可離婚—“…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所以摩西的辦法,只是對不肯遵從神最美好的旨意之以色列人的一種“退而求其次”的辦法而已!(但這辦法在舊約時代是被認許的(參賽50:1;耶3:8;太19:8)他們不可以為照著摩西的吩咐休妻,便自覺是已經履行了律法,自以為滿足。 乙、說明休妻的唯一正確理由,就是:因為妻子犯了奸淫—“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奸淫了…。”(太5:32,19:9)換言之,離婚的正確理由只是因為對方犯奸淫,否則就是犯罪。注意:主耶穌不是說若夫婦之一方犯了奸淫,就必須離婚,乃是說因這緣故而離婚或離婚以後又“另娶”,不算有罪。(注意:“凡休妻另娶的”,休妻與另娶是兩件事) 丙、針對當時那些藉口給休書就隨便休妻的人發出警告:說明隨便休妻,不但違反摩西許可他們寫休書就可以休妻的原意,並且: a.對自己—使自己陷於犯奸淫的罪中。因為這樣行,實際上是輕慢了神設立婚姻制度之神聖。 b.對被休的妻子—使她無辜地蒙受淫婦的罪名。注意“叫她作淫婦了”的“叫”字,原文poiew是“產生”、“作成”、“使之變為”、“致令”的意思。既然只有犯奸淫才是休妻的正當理由,則並非為犯奸淫而休妻的,實使被休的妻子,在一種不合理的情形下陷於與淫婦相同的地位上了。 c.對於娶那被休之妻的人—使那人也犯了奸淫的罪:“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奸淫了。”這婦人既是不合法而被休(不應休而被休)的。在神眼中,他們的婚姻關系仍然存在,則娶這被休的婦人,當然也是犯奸淫了。 (3)林前7:10至15—使徒保羅教導哥林多人如何與未信主的丈夫或妻子相處時,有關夫妻離異的問題,其意見是: 甲、“妻子不可離開丈夫…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林前7:10,11)換言之,不可離婚。按當時哥林多教會有人信主之後,其不信的丈夫(或妻子)在信仰上不同心(甚或逼迫反對),他們不知是否應離婚,保羅在此針對他們的疑難,給他們明確的答案,不可離婚。 乙、“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罷;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林前7:15)(注意本節之“離去”原文xwrizetw與10、11的“離棄”同字,照10~11的用法,明顯是指離婚而說的。)這節的意思,照筆者個人的領會就是說若不信的丈夫或妻子,因對方信了主而堅持離異,或以放棄信仰為條件而要求離異,在信徒無法抵受的情形下,可以讓他離去。但離婚後信徒不應再婚(參林前7:11)。 綜合以上三處聖經的記載,試按對以上真理之應用方面,作如下之結論: 1.基督徒應竭力保持婚姻的完整。無論怎樣情形下,離婚,都不是神最美好的旨意。 2.在丈夫或妻子確有犯奸淫的事實,家庭環境又無法抵受時,若離婚不算犯罪。 3.為信仰的緣故,以致被未信主的對方用強硬手段離棄,例如雖然信徒方面反對離婚,對方卻利用種種藉口和詭計,從法律方面獲得勝訴而離異;(地上政府對離婚之法律各異)這種情形下離婚,罪不在信徒方面(林前7:15)。 4.信徒若因對方犯奸淫(不是自己犯奸淫),而經合法手續離婚,以後若再嫁娶不算犯罪。(注意太19:9主所說的“休妻”與“另娶”,原文是在兩個不同的短句中,是兩件事。) 若不是因對方犯奸淫,而是因對方用種種手段被逼按法律手續離婚的,就不應再嫁娶(林前7:8),因為這種離婚,雖然按地上的決律是合法的,但在神面前卻仍是非法的。在這種情形下被離棄的一方,就是被無辜地陷於與“淫婦”同等的地位的人。但如果在離婚後,對方已經另外嫁娶,則信徒方面亦可以嫁娶了。因為這項離婚在神面前既是非法的,則對方另外嫁娶就是犯奸淫,對方既犯奸淫,這離異就不論在地上的法律方面,或在神方面,都成為合法的,信徒再嫁娶就不算有罪了。 要愛仇敵是否任讓敵人侵略? 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5:39) 問: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照這道理,如果有敵人進攻我們的國土,是否應當“獻關投降”以表示愛心呢? 答:1.注意在太5:39~44中,每節都用“有人…”,這些話的語氣,顯明主在這裏所講的是假設之例子。對任何假設的例子,應當留意它所要闡釋的真理原則,而不是這些例子本身,我們是要按其中 的屬靈教訓遵守,卻不一定要按其中字面意思。 2.注意太5:39上半“不要與惡人作對”,下文40至44節多次提及“我們”及“你”,可見主所講的是關乎基督徒個人怎樣應付人的問題,絕不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問題。將適用於個人的原則用於國家是不合理的,國家是全體人民的,不是個人的。聖經絕無禁止人民為保衛國家而起來抵抗外敵的教訓。至於各國之興亡存廢,全在乎神對它們所定旨意如何(詩22:28;但4:17;太6:13)。舊約歷史和先知書中有許多這類的例子,如:申28:63~64;王上11:9~13;耶25:7~11;但2:31~45…。 3.用愛心容忍惡人是否吃虧呢?不吃虧,因: a.我們有一位可信而公義的主。“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我們為主的緣故而情願吃虧,主必記念。 b.基督徒既按神的正道行事為人,若與惡人作對必難免要吃“眼前虧”,“不與惡人作對”,縱使照人的一般常理來說,也是聰明的。 c.用愛心對待那些惡待我們的人,雖然按表面看來似乎是消極的,退讓的,其實是十分積極的;因為我們的目的並非無意義地退讓,乃是:?要表現基督的愛之特點。?要為基督得著那個人的靈魂。我們所失去的只不過是一些物質方面的利益,但我們卻可能因此得著那個人整個的心。 怎樣明白神的旨意? (太6:10)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問:常有人凡事都要遵照神的旨意,這樣,是否吃飯、穿衣、睡眠、到街上買東西,也都要明白神的旨意?究竟怎樣才能知道所作的事,是否神的旨意? 答:類似的問題,已不只一位讀者問及,茲混合簡複如下: 基督徒是應當凡事遵照神的旨意的;因為主耶穌在世上時,也是凡事以神的旨意為依歸的(約4:34,5:30,6:38;太26:39)。但怎樣才能知道所行的事是神的旨意,則要看所行的事關乎那一方面。例如: 照上面所提的吃飯、穿衣、睡眠、購物等問題,都是關乎生活方面的需要,這等事只要觀察是否合乎生活的合理需要,就可以知道是不是神的旨意。譬如:饑渴時飲食,寒冷時穿衣…。這當然是合乎神的旨意的。神在宇宙間立定了一些自然規律,使人在需要飲食時感覺饑餓,需要穿衣時感覺寒冷;又使飲食與衣物能給人飽足和溫暖的功效。我們若順著這等自然規律生活行事便是神的旨意,因為這些規律是神用以管理萬物和人類的。但我們若違反這等自然規律,饑餓卻不吃飯,寒冷卻不穿衣服;或雖然飽足仍口饞貪吃,荒宴無度;雖已溫暖,仍奢華浪費;雖然手頭拮據,仍出街逛遊,虛耗金錢…,便不是神的旨意了。 另有些事關乎道德行為的,可以按真理的知識判斷。例如各種不義、貪婪、惡毒、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羅1:29~31;加5:19~21)這一類的事當然都不是神的旨意。 除了這些可以按一般生活常識或真理知識判定是否神旨意的事以外;有些事是特殊的—神只施行於某一民族或某一個人身上,並不普遍適用於個人,或各時代的事—例如:神曾使紅海分開讓以色列人經過(出14:22~31),降嗎哪給那些行走曠野的以色列人吃(出16全);摩西禁食四十晝夜(申9:9,18,28);約書亞使日頭停止(書10:12~14),主耶穌使拉撒路復活(約11全)和各種神跡…這些都是神特殊的旨意,只是在特殊的情形行之,神並非要降嗎哪給各時代的以色列人吃,只降給在曠野時期的以色列人;主耶穌並非要叫一切死人都像拉撒路那樣復活(在此指不是榮耀的復活)…。所以這些事不能因為神曾行在某人身上,便強行要求神照樣行在我們身上,必須聽隨神自己的喜歡,也不能困為神未曾行在自己身上,便武斷神所行的那些超自然的事都是不實在的。 至於有關個人的學業、職業、婚姻、行程、前途…等類的事,既屬於個人性質的,就必須自己留心尋求、觀察、禱告。卻不能希望有一種像小學生看圖識字那麼簡單的懶惰方法來明白神的旨意。事實上神對不同時代的人,各用了不同的方法顯示他的旨意。(參創24全;出13:21~22,28:29~31;尼7:65;拉2:63;書7:13~16,10:3,17,19;士6:36~40;撒上3:1~4,14:41~42;王下2:10;太1:21;徒1:23~26,6全,8:26,13:1~3;林後13:8;加2:8;羅1:13,15:22;林前16:9;帖前2:18)。信徒既都需要明白神的旨意,而各信徒的真理造詣,學識程度和天賦的悟性,都各不相同,神對於教導各人明白他旨意的方法當然也就不能絕對相同。所以在明白神旨意的事上,別人的經歷雖可以作為個人的參考,卻無須十足模仿,各人應從自己的經歷中領悟。但以下的幾個原則卻是任何要明白神旨意的人所不可忽略的。 一、真理的根據 所作的事不應與聖經的真理抵觸,應當合乎真理的原則(林後13:8)。什麼是合乎真理原則?除了聖經明文所列舉的各種罪惡的事以外(羅1:29~31;可7:21;加5:19~21),凡是合有“黑暗”的成分,需要用詭詐或謊言來掩飾的事(路12:2~3);出於自私和貪慕虛榮的事(腓2:1~4);疑惑不定的事(羅14:23;林後1:18;雅1:17);盲從沖動的事(約18:10~19);都不合真理,反之一切光明和愛心的行事必合乎真理(羅13:8;弗5:8~10)。 信徒理當盡力追求明白神的話語—聖經。不但要熟讀,也要明白其中的正 確意義,然後才能隨事按真理判別。聖經既是記錄神對於各時代和有關救贖計劃的旨意的一本書,明白聖經當然是明白神旨意的重要關鍵了。 二、內心的感動 “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加2:8),如果是神的旨意要你作某事,必然先在你內心感動你。但注意聖靈的感動和情感上的沖動不同;情感上的沖動只在情緒十分熱烈興奮的時候存在,情緒回復冷靜之後就不存在;但聖靈的感動,在情緒冷靜之後依然存在,並又經過真理的判別之後,仍常常在心中發聲,使你必須有所“交代”,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負擔”。這種“負擔”常在你對於某方面有所“看見”之後才臨到你的。 三、環境的安排 在明白神旨意的事上,留心環境的安排,也是重要的原則之一。環境上的安排與內心的感動互相配合,常是神旨意的憑據。彼得赴哥尼流家佈道前,內心的感動與環境的安排是配合的(徒10:17)。使徒保羅在他的行程中,有時也留意環境上的安排,例如:甲、因有阻隔而延遲到羅馬(羅1:13~15;22),乙、因工作果效好而留在以弗所(林前16:8~9),丙、因撒但的阻擋未回帖撒羅尼迦(帖前2:8)。 四、運用心思 “…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弗5:10),“察驗”表示應當運用心思。最危險的一種明白神旨意的方法,是故意不運用神所已經賜給我們的心思、悟性、真理的知識,卻去等候一種外來的或忽然的感動,並且就憑著那一下子的感覺,便肯定為:“神吩咐我…”“神要我作…”這是很容易被魔鬼所乘,使人陷入迷途的:所以在尋求明白神旨意時,不可忽略了運用心思“察驗”是否正確無誤。 五、完全奉獻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12:1~2)。注意保羅在此先論完全的奉獻,後論察驗神的旨意。許多時候我們未能察驗什麼是神的旨意,是因為沒有完全奉獻和“更新”的心意。還有許多自己的揀選和屬肉體的喜好放不下,因而無法判別什麼是正路。所以充全的奉獻,是我們能正確運用一切真理知識和悟性,判別神旨意的先決條件。 許多信徒將完全奉獻的心和究全不用心思去察驗,這兩件事混淆起來。他們將不用心思當作是完全沒有自己的揀選—當作是完全奉獻—而另一方面,還有好些屬“己”喜好未放棄自己卻不去對付。這樣使很容易發生錯誤。完全奉獻的意思不是不用心思察驗;乃是在“察驗”時完全不體貼自己的喜好,而決心絕對順服神的旨意。 “珍珠丟給狗吃”是什麼意思? 問:主耶穌在太7:6說:“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球丟在豬前,恐怕它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是什麼意思? 答:本節經文和主耶穌在上文所講的話有連帶關系。上文主耶穌說“不要論斷人”,本節的意思則是補充說明上文所說的不要論斷人,並非對任何事物不必分別好歹。反之,我們對於曲直善惡應有清楚的認識而予以適當的處理。 “聖物”(就是一切聖別歸神的物如壇上所獻的祭物)與“珍珠”都是神聖而貴重的。狗和豬都是猶太人視為不潔淨的動物。它們對於聖物和珍珠並無辨別的能力,並不知道它的神聖和貴重,把聖物和珍珠丟給它們,當然不會領受,反而把它們踐踏了,誤會為惡意的投擲而轉過來咬你了。 這些聖物和珍珠,代表寶貴屬靈的真理和經歷。狗和豬,代表那些頑固而無法感化的不信者。我們若將基督深奧的真理和屬靈經歷,對那些完全不會領悟真理屬血氣的人講論,他們既不領會反而誤解或故意作錯謬的引用,其結果必使福音的工作受損害。例如:對那些還未重生得救,仍在罪中生活,存心邪癖像西門(徒8:24)的那等人,將各種真道的要義和生命的經歷教導他們,其結果必使他們成為假師傅,假傳道,為害教會信徒和福音聖工。 聖經雖然教訓我們“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但這只是關乎傳道應抱的態度和存心方面,並非說不必審察情形,然後決定傳道應用的方式、對象、時間…。主耶穌的教訓中亦容許門徒離開那些不接待他們的城市(太10:14)。使徒們在反對者執意拒絕福音時亦轉向別處(徒13:45~46,18:6,19:9,28:24~28)。總之,主的意思是要我們對所領受的真道和福音的使命,應當藉著他所賜的智慧作最有效力的運用和宣傳。我們應當善用主所交托的恩賜和時機,一如士兵善用他的兵器那樣。 “作惡的人”是誰? 問:太七章22、23節中有“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這句話是指教會中的什麼人?聖經中有何處指明“作惡的人”是誰呢?抑或我們作了什麼事,便被主認為是“作惡的人”? 答:要明白馬太福音7章23節之“作惡的人”是指誰,應從上文15節讀起:因這一段話是主耶穌一口氣講下來的。按上文15節和21節比較,可知23節所說的“作惡的人”就是指那些口裏稱“主啊主啊”卻是假先知的人。他們雖然自稱奉主的名傳道、趕鬼、行異能…卻是主從來都不認識的。可見他們所傳的、所行的,都不是出於主,而是出於主以外的能力,他們的“惡”就是在此。 聖經中從未以“作惡的人”稱呼得救的信徒,而以作惡者為“世人”(傳8章11節),“恨光”的(約3章20節),被“定罪”的(約5章29節),且與“迷惑”人者同類(提後3章13節)。 為什麼“外邦人的路不要走”? “太10:5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馬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 問:為什麼主耶穌差遣十二使徒時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馬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這“外邦人的路”和“迷失的羊”是什麼意思?我們若不走外邦人的路,怎樣找到迷失的羊呢? 答:“外邦人的路”和“迷失的羊”都沒有什麼特殊的意義,但問題是主耶穌在馬太第10章5至15節對門徒的差遣令,並非為我們而發,乃是只為當時的十二門徒而發,因為: (1)主既吩咐門徒“外邦人的路不要走,撒馬利亞人的城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換言之,他們傳道的對象只限於猶太人,但基督復活之後,升天之前對門徒的差遣令乃是:“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28:18~19)又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 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8)可見基督升天前的差遣令,已取代設立使徒時之差遣令。 (2)當日門徒所傳道的使命與基督升天後的門徒傳道使命亦不同。當時他們只是傳“天國近了”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麻瘋的得潔淨,把鬼趕出去。但主升天後,門徒傳道的主要使命卻是作基督復活的見證人(徒1:22),傳十字架的福音(徒2:22~36,3:11~26,4:9~12,5:29~32,7:51~52,10:39~42,13:27~41…林前2:2,15:3~4)。 (3)在馬太第10章中主吩咐他們行路不要帶日常用品(太10:9~10)。但在路加22章35至36節,主耶穌將受死前卻自己明說:“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可見當時的差遣令己成過去。 (4)在馬太第10章中主又吩咐門徒“無論進那一城那一村,要打聽那裏誰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時候。”這種習慣只通用於猶太人。但對於向外邦傳道的工作就一定不適合。(使徒時代向外邦傳道都是開荒工作,向未聽過福音的人傳道。)而他們傳道的原則是向外邦人一無所取(約三7)。 父母反對我信耶穌該怎麼辦? “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32~33) 問:我要信耶穌,但我的父母堅決反對,我應否讓他們知道?若然,萬一他們要和我脫離關系時我應該怎麼辦? 答:1.你自己必須先行省察,你為什麼要信耶穌?你實在看見自己是一個應當沉淪的罪人嗎?你已被基督十字架的愛所感動並確信他可以救贖你脫離罪惡嗎?你已經清楚地認識到你所選擇的信仰是把你引到光明的一條正路,絕不是什麼暗昧可恥的事嗎?若然,你應當下最大的決心,准備付出任何代價,務要接受耶穌作你的救主。我們行事最重要的是先問它是不是對的,而不是先看它是不是會受人反對。事實上信耶穌而遭受家庭或外人的反對,已是司空見慣的事了!正如使徒保羅勉勵當時初信主的人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14:22)但另一方面,經得起反對逼害的信仰,正足以證明是有價值的真信仰呢(彼前1:7)! 2.耶穌說:“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32~33) 使徒保羅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樣,如果你信耶穌,在一般人面前尚且應當讓他們知道—承認自己是信耶穌的,何況自己的父母?所以你當然應讓父母知道。 3.萬一你父母和你斷絕關系怎麼辦呢?你一方面應當准備應付最壞的局面,另一方面盡可能求取父母的諒解。他們反對你信耶穌,無非對基督教有成見或誤會,恐怕你走入歧途。這樣,你應當除了堅持信仰之外,盡力在家庭的生活和本分上顯出見證,格外孝敬他們以緩和在信仰方面所引起的衝突。你若能使父母看出你信耶穌的結果確實變好了不是變壞了,則你的父母縱然因一時的忿怒要和你斷絕關系,事後亦必回心轉意,重新收納你的。 為什麼耶穌要說,仇敵就是自家的人 ☆我們的回答: 馬太福音第十章是耶穌基督,對他的門徒訓示要作他門徒的代價。就如他自己如何順服神,將生命倒出,為要完成神的旨意。照樣,他也教導他的門徒要為天國付出代價的。你若要理解這段經文,不能只看35節的一節經文,而是要看整章經文的上下文,才能看見整體的意思。在這裡,我認為至少也要從馬太福音10:35-39來瞭解耶穌所說的,才能看清楚耶穌基督的想法和講法。在解說聖經時,我們需要運用一些釋經學的原理。這樣才不會「斷章取義」,強行解經。 沒有一處誠實的對話,比這裡對耶穌基督的誠實的描述更生動了。耶穌在太10:35-39所提出對那些要透過他,經歷神國度的人的要求,乃是最大的,最不妥協的要求。耶穌在這裡,不是宣揚「恨惡」家人。耶穌乃是實在的告訴他的門徒,他們若接受神國度的邀請與使命,將會遇見什麼遭遇,他們要怎樣做,才能啟動神應許已久的天國運動。耶穌在這段論說神國復興的代價中,提出四件事: (一)他提到一種爭戰: 在耶穌所推廣天國運動的屬靈爭戰中,人們會遇見的屬靈「仇敵」,首先會發生在自家人中。耶穌所使用的形容字句是猶太人所熟悉的。猶太人普遍相信,耶和華的日子的一個特徵,就是當神的國度要介入人類歷史的那一天,將會引起家庭的分裂。許多猶太拉比(教師)從過往的屬靈復興中得知,他們都曾這樣傳講說:「在大衛子孫來到的日子,女兒要起來反對她的母親,媳婦反對她的婆婆,兒子輕視他的父親,父親拒絕他的兒女。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這樣的觀念是猶太人所熟悉的。 每當有重大的屬靈復興,或重大事件發生時,總會導致人們的分裂。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會響應神的呼召,有的人會放下世界,接受神國的復興,有的人會愛世界,拒絕接受復興。接受與不接受者之間,會形成「分類,分道,分裂」的情況。令接受與不接受者最苦惱的事就是:「信仰的仇敵,往往就是 自己的家人」。屬肉體的,屬世界的,會起來逼迫屬靈的。如果一個人看見了神國度的價值,放下世界的價值觀,響應了神國度的呼召,往往他不信的家人,首先會起來反對他,阻止他。如果他們的努力得不到果效,他們會反過來拒絕他,甚至逼迫他。如果因為不願失去所愛的人,而攔阻他從事神國度的盼望與服事,那人實際上,就成為信的人的仇敵了。這樣的仇敵,往往就是最接近自己的親人。 (二)他提到一種選擇: 人們在信仰上有時候,必須在地上最親密的關係,與效忠耶穌基督之間,作一個選擇。比如來中國宣教的英國宣教士戴德生。當他告訴未婚妻,他要響應神的呼召,前往中國大陸,宣揚耶穌基督的福音。這一去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回英國。一百年前,這是一個非常困難,代價非常高的呼召。他作了這獻身的選擇,當然他好希望未婚妻,能和他同心同行。沒想到,同樣是基督徒的未婚妻,竟然反對他去中國宣教。她對戴德生說:「我們的婚姻」與「中國宣教」,你只能選一個。兩家人口,為了這事,有許多的意見,對話,討論。最親愛的人,成為反對他走神呼召道路的「仇敵」。最後,戴德生選擇以對神的忠誠,作為人生更高的價值,只好放棄自己最愛但不願同行的未婚妻。獨自一人,走上中國宣教的路? (三)他提到十字架: 當羅馬將軍華努Varus,擊敗加利利的猶太人叛變的時候,他將這兩千名革命失敗猶太人,釘在十字架上,把他們排列在加利利的路旁。當耶穌基督要求門徒背十字架來跟從他,門徒們知道什麼是背起十字架的意思。「天路歷程」的作者,本仁約翰,被帶到市長面前的時候,他說:「先生,基督的律法,已經預備了我為他走兩條的道路。一條是主動作我良心與心靈,認為必須作的事;另一條是當我不能自動順從真理的時候,我寧願躺下,忍受反對真理者要加給我的任何痛苦」。耶穌基督對他門徒呼召中,要求他們要為神的旨意,犧牲個人的安逸,為真理的實踐,放下個人的權利,為神國的擴展,犧牲個人的成就。基督徒必須先求天上的事,求耶穌基督的事。因此,耶穌基督的信仰,必定要有十字架,因為基督教乃是十字架的宗教。 (四)他要求他們付出生命的代價 耶穌告訴門徒,凡得著生命的,必要失去生命,凡為神國失去生命的,反要得著生命。按著神的命定,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要經過審判。這一個審判,要決定他今生生命的價值,及來世是否能承受神的國度。因此,他所作的一切,若是出於自私,只為自己,他所作的事,不但不蒙神記念,在歷史中沒有價值與地位,甚至他要失去進神國度的生命。這是一個不變的真理。因此,耶穌基 督對門徒的教導中指出,基督門徒的人生中,安全第一的政策並不是最重要的。人若選擇安逸,舒適,安全,看重個人的野心,他可能得到這些,但他的價值與成就並不是最好的。因為,身為基督的門徒,他蒙差遣進入世界,為要成就神的旨意與服事他的同胞。真正的生命之道,就是要放下自己,付出無私的生命,唯有這樣,才能得著今生和來世的生命。 小結: 我們若如此理解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第十章所傳講的信息,就能明白耶穌基督並沒有「忘記」自己曾說過的教訓。他的教導沒有自相矛盾,也不是鼓勵把家人當「仇敵」。耶穌基督乃是要告訴門徒付代價的事實,成就神國度的事業會遇見逼迫。而這些逼迫的人中,可能包括你的「家人」。你的家人也許會想要禁止你跟從基督,不希望你為神的國過捨己的生活而與你「為敵」。我們對耶穌基督事先告訴我們,可能會遇見這樣的事實,而不感到羞愧。重要的是,遇見「仇敵」的時候,主耶穌也教導我們要愛「仇敵」,為那逼迫你的人禱告,要對他們好,甚至為仇敵捨己。當耶穌的門徒彼得,動刀要和反對者對立的時候,主耶穌立刻禁止他那麼做(約18:10-11;太26:51-52)。 褻瀆聖靈可否得救?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太12章22至37節” 問:褻瀆聖靈會失去永生的盼望嗎?怎樣才算褻瀆聖靈?褻瀆兩字是什麼意思呢? 答:一、“褻瀆”二字原文blasphemia是名詞。按Dr. W.E.Vine之“新約字解”,認為該字由blax即“愚笨”、或blapto“傷害”,與pheme即“說話”二字合成,是用於誹謗神之神聖的一種話。 二、對於褻瀆聖靈的人會否失去永生這個問題,不能僅注意褻瀆這個字的意義,更應注意主耶穌當時講這些話的時候是對什麼人講的,和對他們這樣講有什麼用意,亦即應注意主耶穌怎樣用這個字。 按太12章22至37節那一段經文,當時法利賽人因耶穌趕出一個被鬼附而啞瞎的人身上的鬼,便誹謗主耶穌是靠鬼王別西卜趕鬼;然後主才說出下文帶著警告和責備性質的話—“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意思就是說,他們那樣故意地毀謗主,就是犯了褻瀆聖靈不可赦免的罪了。這樣,那些法利賽人是否會失去永生?請注意下面34節主所說的話:“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就口裏說出來。”照主的話看來,他們根本還沒有永生,如何談得上“失去”永生?所以按聖經的榜樣而論,犯這種不得 赦免之罪的,只是還未得救而假冒為善的人。 三、請特別注意本段經文第31節中的“…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和“唯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這兩句話。這節聖經明顯地將“褻瀆聖靈”這件事,與一般的“褻瀆的話”分別出來。按馬可的記載,主是這樣說的:“…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可3章28節)既說“一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自然也包括褻瀆聖靈的話了;但何以又說:“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可見“褻瀆聖靈”這件事,必然比較“一切褻瀆的話”更為嚴重。事實上,我們根本無法分別什麼話算是褻瀆聖靈,什麼話則是褻瀆聖子或聖父。按當時法利賽人說主耶穌靠別西卜趕鬼的話,也是針對主耶穌說的,並不是針對聖靈,因他們對聖靈既無認識,當然也不會針對聖靈來說褻瀆的話了。但卻被主算為褻瀆聖靈。 從當時法利賽人犯這種罪的情形看來,他們不是只在話語上一時錯失冒犯了主,且是存著故意抗拒聖靈和敵對主的心來說;正如主所指出的,他們口裏的話,是已經先充滿在心裏演說出來的(太12章34節)。存著這樣干犯聖靈的態度來說褻瀆的話語,就是“褻瀆聖靈”,比較偶然或無知所說的褻瀆話更為嚴重。 四、法利賽人既故意硬心地抗拒聖靈的工作,不因主所行的神跡而接受聖靈的感動,當然無法因聖靈的光照知罪悔改,而得主的赦免了。像他們這種人所犯的這種褻瀆聖靈的罪,當然也是永不得赦免的了!反之,有永生生命的 信徒,既曾接受了聖靈的感動而得赦罪,成為義人,又有聖靈永遠住在心中,便不可能犯褻瀆聖靈的罪。 有些信徒偶然說了冒犯主的話,以致內心充滿恐懼或不安,以為自己犯了不可赦免的罪。其實這種不安和恐懼,正是表明他們不是犯褻瀆聖靈之罪的人,否則哪裏還有這種恐懼或不安?那些褻瀆聖靈的法利賽人,是毫無懼怕地,故意與主為敵地抗拒聖靈的;他們根本不會因所說的話,內心有任何不安的。總之,這種罪是信徒所不可能犯的,因犯這種罪的人,必先拒絕基督,故意否認基督是救主。 五、除了“褻瀆聖靈”以外,關於其它的罪,主的話是這樣說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可3章28節) 在天國裏最小的比他還大 問:馬太福音11章11節說:“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施洗約翰的,然而天國裏最小的比他還大。”這樣,是否施洗約翰比天國最小的還小?究竟真意如何?請予解答。. 答:有解經者以為本節中“在天國裏最小的”這一句,是暗指主自己,因主在世時被人視為最小(腓2:6~8、來2:9),但另有解經者以為這句話是指主的門徒,因當時施洗約翰名聲很大,而門徒們則是 寂寂無名,雖然這樣,門徒們卻能與主親近,親聆主的教訓,見主所行的神跡,所以他們的福氣比約翰更大。 但我們若留心讀這節聖經的上下文,可知主耶穌是要藉著稱贊施洗約翰之“大”而使人羨慕“天國裏”福氣之大,而本節之語氣很明顯地是以“凡婦人生的”與“天國裏”的相比。主的意思是:若單按肉身而論—按“婦人生”(即按肉身)而論,施洗約翰可說是福氣最大的了,因為眾先知說預言卻無非以基督為中心,但施洗約翰卻親自看見眾先知所預言的基督,作他的先鋒,又為他施洗。這在人(在猶太人)看來真是比眾先知更大的一種福氣。但若是從聖靈生而進入“天國裏”其所得的福,連最小的也比施洗約翰當時所得的更大。因為他們不是只在肉身中與基督生於一同時代,親眼看見基督而已。他們乃要在永世的榮耀裏與基督永遠同在。 所以主的意思不是說施洗約翰在天國裏比最小的還小,乃是以約翰按當時人的看法所得的福氣,與在“天國裏”的人所能得的比較,則“天國裏”最小的比當時約翰所得的還大。 主耶穌是在禮拜五受死嗎? 太12章40節所說的話—“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 問: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是否真的在禮拜五?若然,則“三日三夜在地裏頭”怎樣計算? 答:關於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是在末周中的哪一日,解經家有三種不同的見解,即:(1)認為主是在禮拜三受死;(2)認為主是在禮拜四受死;(3)認為主是在禮拜五受死。這三種見解之詳細理由,講參閱丁良才牧師著之福音合參注釋。 筆者個人,接受最普遍的那種見解,即認為主是在禮拜五日受死之見解,理由如下: (1)可15章42節說:“到了晚上,因為這是預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按這節經文的“晚上”,就是上文所記主被釘的那“晚上”,而這“晚上”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這樣,安息日既是禮拜六,安息日的前一日(或稱預備日)當然是禮拜五了。可見主受死是在禮拜五。其它三卷福音的記載—太27章62節、路23章54節、約19章31節,都同樣表明主是在安息日前一日的“預備日”被釘的。不論主張主是在禮拜三或禮拜四受死的見解,均無法對這些記載作最忠實而不加揣測的解釋。 (2)主耶穌屢次對門徒說他要在“第三日”復活(太16:21,17:23,20:19;路9:22,18:32)。馬可則記“過三天”(可8:31,9:31,10:34)。而按太27章62至64節的記載—“次日,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 :三日後我要復活。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顯見這第三日的算法就是以主受死的那一日(預備日)為第一日,而預備日的次日(即安息日)為第二日,主復活日為(第三日)。 並且這種算法和猶太人的習慣是相符的。猶太人對日子的計算是大約講的,正如這裏63節的“三日後”與64節的“第三日”是同一意思,可以互相調換著說的。因此馬可所記的“過三天”和馬太所記的“第三天”也是一樣的意思。 不過,反對主在禮拜五受死的人,卻緊握主在太12章40節所說的話—“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認為主既明說三日三夜,就必須是“三日三夜”。其實太12章40節的“三日三夜”是不應當被過份強調的,因為: 甲、主在那裏所說的“三日三夜”,只是按約拿曾在魚腹中三日三夜的預表來說的。預表只是大約的象徵,不是絕對相似的象徵;所以講預表時是不能過於拘泥字意,而應當較著重靈意的。並且這裏的注重點,是在於說明:約拿在魚腹所預表的“主的復活”這件事,就是這世代最大的神跡,而不是要說明主復活是在死後之若干日。 乙、主耶穌既在說這話以後屢次對門徒說他要在死後“第三日”復活。這樣,我們用主以後屢次講的“第三日”作為主先前按約拿的預表所說的“三日三夜”的注解,便是那“三日三夜”最合理 的解釋了。 換言之,主照約拿三日三夜在魚腹中之預表所引申出來的“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這句話,按主自己的見解,就是指著他要在死後“第三日”復活的意思。 丙、退一步說,若認為這“三日三夜”必須按字面的數目完整地應驗的話,則主死的時候既在黃昏,主的復活也應當在黃昏,才會圓滿地應驗“三日三夜”的意思。但照四福音關於主復活的記載,如果說主是在禮拜六的黃昏便已經復活,是難以置信的。這樣,不論是主張主在禮拜三或禮拜四受死的見解,均同樣不會是“三日三夜在地裏頭”了。 無水之地是何地? 問:馬太福音12章43節—“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這“無水之地”是指什麼地方? 答:這句話是有當時的背景的。按伊力葛氏聖經注釋說,當時一般人的觀念,以為阿拉伯、敘利亞、和埃及的乾旱沙漠地區—“無水之地”—是鬼魔常到的地方。所以這“無水之地”是主按當時人所易於領會的講法指鬼魔的一個去處而說的。 但這並不足以表示主耶穌贊同當時人對鬼魔的這種觀念—以為鬼魔只是常到那些乾旱的沙漠地帶而已。因主耶穌在此只是注重於用這被逐出的污鬼重返人身後,那人末後的景況必比先前更壞的比喻,以說明這邪惡的世代在基督已經來到世上之後仍不接受基督,其末後的景況必比先前更不堪設想而已。 遺傳與傳統 問:太15:1~9主耶穌曾責備法利賽人遵守人的遺傳,為什麼現今教會依然一味注重傳統的道理,忽略聖經本身的權威? 答:按當主耶穌所責備法利賽人拘守的“遺傳”,是指某些有關人的生活習慣。如洗手吃飯,可能是好的事;但日漸被人拘守得失去了真意,甚至取代了神的話的地位,就是主所要責備的。 對於聖經的真道,有時神興起某些僕人,使他們能把聖經解釋得很清楚、很正確或很有亮光。人們若過於重視他們的講解,甚至把他們的話當作和聖經相等,也就陷於拘守傳統的錯誤中了。但注意,所謂錯誤是指人們對那些神僕的講解過分尊崇的態度。卻不一定指他們的講解,他們的講解可能仍是對的,或只是某方面有欠缺而已。我們的毛病往往是過於崇拜某人的講解,然後又矯枉過正地忽然棄之如屣,接受了另一種新“亮光”,其結果反而落在更嚴重的錯誤中。 近年來頗有人以“反傳統”為光榮。我願意提醒讀者們,真理根本就是“傳統的”,古老的十字架福音,不是傳統是什麼?數千年來留存給我們的聖經真道不是傳統是什麼?現代不信派正以墨守傳統攻擊純正信仰者。信徒應當密切注意,每一種新興的異端也都厲害地攻擊“傳統的道理”;因為這樣才能使信徒放棄他們原來所持守的,接受他們的“新亮光”,至終,使信徒在一種自以為是改正了已往錯誤的情形中,陷入了迷途!所以我們應當小心地“反對傳統”。 主為何稱人為狗? 問:馬太福音15章26節中,主為何輕視迦南婦人,而稱她為狗? 答:主耶穌並非實際上輕視她為狗,如一般猶女人輕視外邦人那樣。從下文主耶穌醫治她的女兒,並稱贊她的信心看來,可見主耶穌說:“不好把兒女的餅,丟給狗吃。”這種說法,只不過要試驗她的信心,使她的信心更顯得寶貴而已,卻完全沒有存一點輕視她的心。(請參閱拙作《耶穌基督的神跡》) 這磐石是指什麼?教皇的職權有何根據? 問:馬太16:18~19耶穌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這磐石是否指彼得?若然,保羅為什麼說:“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 別的根基”?又天主教根據太16:18而守行教皇制度,應如何解釋? 答:無論上述之“這磐石”是否指彼得,天主教的教皇統治權都是沒有根據的。茲分兩點解答: 1.“這磐石”,照筆者個人認為雖然其最自然之解釋應指彼得。但亦可能指彼得所承認之信仰—“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因為:(1)主耶穌說:“…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是緊接在彼得承認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之後。(2)特別先提“你是彼得”含有取意彼得名字之意義以論及他如何建立其教會之意。這對於彼得是一項親切的勉勵,以激發他當名符其實地堅持他所認定的信仰。 2.天主教的教皇統治權以本處之經文為根據是毫無理由的: (1)主耶穌縱然在這裏以彼得為教會之根基,並給他屬靈的權柄“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但彼得並非教會唯一的根基,其他使徒也是教會的根基,而真正的根基乃是耶穌基督,是教會的房角石—“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耶穌基督自己為房角石。”(弗2:2)並且同樣的權柄也在稍後賜給其他門徒(見太18:18)。天主教教皇獨一的統治權是無法以主賜權給彼得為根據。 (2)主耶穌教訓門徒說:“你 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太20:25~26)又:“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太23:8~9)教皇的制度卻與上述主的明訓背道而馳。 (3)初期教會(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絕不止彼得一人。雅各、約翰在教會中的地位與彼得不相伯仲(徒15:15~29;加1:18~19,2:9)。若因彼得是最初教會之領袖,便是教皇,則其他使徒如何? (4)彼得雖然在十二使徒中有帶頭作用,在許多事上“占先”,但主耶穌從未在他們之中分別等級,或權力地位方面有任何正式的分配。反之,他們十二個人的職位,常被看作一個特殊整體(太19:28;啟21:14;徒1:17,22,24~26)。從未指明其中一人之職位,可供後人承繼。 (5)即使十二使徒之職任可由後人承繼,則十二使徒最後去世的不是彼得乃是約翰,則應被別人承繼其職位的應當是約翰不是彼得。 若一定要說只有彼得之職位才可以被別人承繼,則最後離世的既是約翰,自然最有資格承繼彼得職位的就是約翰了。但約翰在晚年所寫的書信和啟示,從未表示他是一位教皇,或承繼了彼得的什麼權力。反之約翰倒是自稱為“長老”(約三一 ;約貳一)。 (6)使徒彼得從未自認是眾使徒之領袖,更未自認為教皇,他和約翰一樣在晚年時都在教會中作長老的牧養工作(彼前5:1~4)。 (7)彼得在他的後書中說:“我以為應當趁我還在這帳棚的時候題醒你們,激發你們;因為知道我脫離這帳棚的時候快到了。”(彼後1:13~14)可見彼得後書可算是彼得去世前的遺言。這樣,若有關彼得之職位需要什麼人承繼的話,在彼得後書中理應有所交代,但彼得後書中連略為近似的話都沒有一句。 (8)在教會中並無比使徒更大的職位。所有提及教會職位的經文,只不過是:“第一是使徒”(林前12:28;弗4:11),而“使徒”與“教皇”可謂風馬牛不相及,一切有關使徒職位之經文都與教皇無關。 (9)使徒保羅雖然不是十二使徒之一,但他的屬靈地位和工作顯然都不在彼得之下—“我想,我一點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之下”,“卻沒有一件事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林後11:5,12:11)。並且保羅所照顧的教會範圍,遠較彼得為廣,甚至天主教所認為彼得作教皇的地方—羅馬教會,也受保羅照顧(羅1:5~8)。 (10)聖經從未明說彼得到過羅馬,保羅則有記載(徒28:16)。雖然彼前5:13的“巴比倫”,一般解經家都認為是暗指羅馬,但究竟不是明文。 總之,按以上各點看來,天主教教皇之權力和制度,在聖經中沒有根據,它只能算是屬人的一種宗教組織和制度罷了。 馬太16:28「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有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度裏」。這節經文看起來好像耶穌是在說:這些聽見他這番話的人,還活著的時候,必要親眼看見他的降臨(回來)。二千年後的今天,耶穌還沒有第二次回來(降臨),看起來,好像耶穌的這些話出現了狀況。 當我們也三看馬可福音9:1的記載,就會明白耶穌這話的真義。馬可9:1「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要看見神的國大有能力的臨到」。 兩者之間的記載乃是:「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度裏」。「必要看見神的國大有能力的臨到」。一個說「人子」;一個說「神的國」。 馬太在16:28的記載與馬可在馬可9:1記載有關耶穌所說的話,其實是一樣的內容;這兩段經文,所記載的是指同一件事。同一件事,兩人所表達的重點有些不同。這不是說它們的內 容互相矛盾;乃是互相補充的經文。我們從這兩段經文對照的來看,就能明白耶穌的意思是說:這些活著聽見他所傳道的人,必會看見他國度大有能力的降臨與運作。 耶穌基督的這番話真是再真實不過了。因為在這裏站著的人,有好些人看見五旬節聖靈大能的降臨(使徒行傳第二章),聖靈降臨,進入人心,充滿在信基督福音的人裏面,使原本是不聖潔的人,也能領受聖靈,被聖靈引導,這是使神所應許的新約得以成立,(耶利米先知32:31-40)。猶太人及外幫人藉著信福音,一同領受聖靈,蒙召加入神的國度。他們還看見,基督的福音大有能力的,在非常短的時間,傳遍小亞細亞,歐洲,羅馬。那些聽見耶穌說過這話的人,的確在他們還活著的時候,看見耶穌基督屬神的國度,在五旬節,有能力的臨到地上。 當然,馬太16章的中心資訊也提到,耶穌基督要往耶路撒冷去受害。雖然他必須為世人的罪,受許多苦,甚至死於巨大的羞辱。這是為世人的罪,付出神公義要求必須付出的贖價。十字架以後,還有勝過掌死權的復活,破除罪與死的權勢。耶穌的十字架不是結局,而是使他像一粒種子落地裏死了,釋放出巨大的重生力量,要結出許多新的子粒來。因此,普天下耶穌基督的教會,就馬太16:27-28這段經文的講解時,一貫的解法都是把16:27與16:28解作兩個不同的時段與不同的應驗。 馬太16:27是指耶穌第二次有形,有體,帶著天軍,眾聖徒,於末日時,從天而降,是眼能看見,耳能聽見的世界大事(太25:31;啟19:11-21)。這件事到今天還沒有應驗。基督教會相信,耶穌基督的第二次有形,有體的降臨,是要等到福音傳遍天下,末期來到時,才會應驗。 馬太16:28指的是耶穌升天以後,賜下聖靈,充滿信的人,重生信徒,建立基督的教會。這位聖靈也被遵為神的靈,基督的靈。進入榮耀的耶穌基督,升天以後,藉著聖靈「再次回到」信的人中間,充滿在信徒裏面。基督教會會如此相信,乃是因為;神曾應許新約來臨時,神要將他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 聖靈就是 主耶和華神的靈:「 以後,我要將我的一靈澆灌凡有血氣的.... (約珥2:28-29)「我也不再掩面不顧他們,因我已將我的靈,澆灌以色列家,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結37:29)」。聖靈被尊為神的靈, 聖靈也被尊為基督的靈,神兒子之靈: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8;15)」....「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8:9)」。 所應許的聖靈,是神的靈,也被稱為基督的靈。這位聖靈,基督的靈,於耶穌基督升天十天後的五旬節時降臨。聖靈的降臨,啟動了神國的運動。因此,基督的教會相信,這就應驗了馬太16:28的經文「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有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度裏」。 進葡萄園的比喻是否表示信徒所得的賞賜都一樣? 問:主耶穌在大20:1~12所講進葡萄園作工的比喻,是否表示信徒將來所得的賞賜都一樣的呢?為什麼園主給那些一清早就進園作工的人和傍晚進園作工的人一樣的工資呢? 答:研究這個比喻應先留意上文馬太福音19章後半的記載。特別是19章末節—“然而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在本比喻中被主耶穌再度提及作為整個比喻的結束,顯示這兩段經文有緊密的關系。 上文彼得聽見主耶穌論財主進天國之困難後,便對主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太19:27)這雖然表露了彼得的直爽,但也顯示當時他的屬靈情形仍屬幼稚:(A)對自己撇下一切跟從主以為有可誇耀。(B)對於為主而捨棄的以為理應獲得主的報償。主耶穌在回答了他的問題之後(告訴他們將會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十二個以色列支派之後),隨即講述這比喻。它的主要意思是說明:雖然一個人肯撇下所有跟從主作工,必然會從主得著賞賜;但決不可存一種與主計較的心,以為捨棄了多少,便理當得著多少賞賜,因為我們並沒有什麼好處值得向神邀功。神對於他所要賜給人的恩典和獎賞,有他絕對的權柄,誰人應得什麼賞賜絕不是我們所能幹預的。如果我們存心驕傲自滿,貪功爭賞,反而可能使自己落在別人後面,在前的反在後,在後的反在前了! 這比喻最大的特色是那個家主在清早(約6~8時)、巳初(9~11時)、午正(12~2時)、申初(3~5時)、酉初(6~8時),五個不同的時候出去請人進葡萄園作工,但在發工錢的時候,那一早進來整天勞苦的工人和末後一小時被請進來的工人都是一樣地得一份錢。但這並非表示信徒將來所得的賞賜都是一樣。因為聖經別處明告訴了我們,信徒所得的賞賜,並不一樣(林前3:8)。它乃是說明我們得賞賜,不是根據我們在今世事主的年日多少,資格的老嫩或先後,乃在乎我們事主的忠心和目的如何。 其實這比喻中的問題不在於家主為什麼不加那些先來的工人之工資。家主並沒虧待那些先來的,只不過恩待了那些後來的。那麼,為什麼家主不扣減後來之工人的工資呢? (1)他們不是故意不進葡萄園作工,乃是沒有人雇他們(太20:7)。所以家主不將這未能及早進入葡萄園作工的錯歸在他們身上。 (2)他們事先並未和家主講定工錢,他們相信所當得的家主必會給他們(參太20:4)。他們這種工作的態度,顯示他們並不與家主斤斤計較什麼,只是聽從家主的呼召並信賴他的信實而工作。反之,那些清早就進葡萄園作工的,雖然來得早,但他們與家主講定了工價是一天一錢銀子(太20:2),等到主人發工錢的時候,他們已經得著了所講定的工錢,卻不喜歡看見主人好待了別人,這正可以證明他們有嫉妒和貪心,主人不加他們工錢,正可以說明他知道他們心中所存的。 總之,這比喻教訓信徒不可存貪功爭賞,與主討價還價的心事奉主,應當完全信賴主的信實與慈愛,只顧照主所托付的忠心事奉,自必更蒙主的喜悅和恩待了! 在這比喻中:家主可比作神。被雇的工人可比作蒙召的聖徒。 葡萄園可比作在神旨意範圍之內的工作。 清早、巳初、午正、申初、酉初可比作福音時代,是信徒可以為主作工的時候。工錢可比作主的賞賜(參林前3:8)。雇請可比作主的呼召。 為什麼耶穌基督要咒詛無花果樹,他這樣做的否犯了舊約不可破壞果樹的禁令? 新約有兩本福音記載這件事:馬太21:19.及馬可11:12-14.讓我們來看這些記載。 馬太21:19「早晨回程的時候,他(耶穌)餓了。看見路旁有一棵無花果樹,就走到跟前,在樹上找不著什麼,不過有葉子,就對樹說:從今以後,你永不結果子了。那無花果樹就立刻枯乾了…」 馬可11:12-14「第二天,他們從伯大尼出來,耶穌餓了。遠遠看見一株無花果樹,樹上有葉子,就往那裏去,或者在樹上可以找到什麼。到了樹下,竟找不著什麼,不過有葉子。因為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耶穌就對樹說:從今以後,永沒有人吃你的果子。他的門徒也聽見了…早晨他們從那裏經過,看見無花果樹連根都枯乾了… 首先,讓我們先來瞭解無花果樹的習性。以色列地的無花果樹,一年可以收兩次果子。第一次的時間大約在五月至六月;第二次的時間大約是九月至十月。當春天來的時候,無花果樹樹枝的盡頭,會出現小小綠色的苞蕾,稱為paggim,這些初萌芽的果實在四月份的時候,還會存留,最後會變成無花果。苞蕾幼小的時候,可以吃,但並不怎麼好吃。同時,無花果的葉子與花朵,因春天來臨,也開始一點一點的伸展出來。無花果樹最令人感到希奇的就是;整棵樹會長滿果實,長滿葉子和長滿花朵,它們都會在同一個時候出現。到了五,六月,無花果就會開始漸漸成熟。意思是說,如果無花果樹長滿了葉子,就一定會有果子和花朵。 請注意馬可福音的說法: 「耶穌餓了。遠遠看見一株無花果樹,樹上有葉子,就往那裏去,或者在樹上可以找到什麼。到了樹下,竟找不著什麼,不過有葉子…」。 為什麼耶穌看見有葉子的無花果樹,就跑前去找有什麼可吃的呢?雖然馬可有加上一句話:因為還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五,六月)。難道耶穌不和道嗎?為什麼耶穌還要跑前去呢?這在當時又是什麼時候呢?耶穌與門徒來耶路撒冷,要過逾越節,逾越節是在四月十五日。無花果受咒,這件事發生在逾越節的前幾天。也就是說,那時是四月滿第一個星期,無花果樹已長了葉,應該也長了果,就算沒有長成果子,也應該長有苞蕾paggim及花朵才對。雖然初長的幼果,苞蕾並不可口,要吃還是可以吃的。然而,讓耶穌失望的是:這無花果樹竟然沒有苞蕾,沒有果子,沒有花朵,只有葉子。看來,這無花果樹,並沒有盡上應有的結果責任,這是非常少見的事。 為什麼耶穌要咒詛無花果樹? 我們知道耶穌從來沒有一次,會為自己的權利,私心,脾氣,行過一次的神跡。即使是禁食四十天後,撒旦要他將石頭變成餅,以示自己是神的兒子。耶穌有權能做,但他都不那麼作。那他為什麼要咒詛無花果樹呢? 請看路13:6-9不結果的無花果樹被砍掉的天國比喻: 有一次耶穌要人悔改,若不然都要如此滅亡。接著他就說了以下的一個比喻: 「有一人有一棵無花果樹,栽在葡萄園裏。他來到樹前找果子,卻找不著。就對管園的說:看哪,我這三年來到這無花果樹前找果子,竟找不著。把它砍了吧,何必白占土地呢?管園的說:主阿,今年且留著。等我周圍掘開土,加上肥,以後結果子就罷,不然再把它砍了」。 無花果樹,在聖經中常用來代表以色列,猶太民族。由於猶太人是神待選的百姓,他們是神奧秘事,神啟示之道的管理者。他們是神的選民,有清楚神同在的歷史記載。猶太人常為自己是神的選民而「分別為聖」,自成一格,看不起外幫人,自以為義。長滿了宗教的外表的葉子,徒有其名,結不出公義的果子。來到羅馬帝國及耶穌降臨的時期,建立了美麗的聖殿,更是驕傲不凡。耶穌出來在他們中間,以許許多多的神大能,神跡,奇事,印證三年多傳講天國悔改之道。無耐,猶太人的宗教領袖不但不信,還要殺害神所差來的兒子耶穌。路加福音13:6-9的比喻,乃是公開提出不聽勸的警告,不肯悔改,不肯接受耶穌乃神所差來的基督,以色列人將要遇見神嚴厲的管教,被神所棄絕,被砍掉而滅亡。 耶穌進耶路撒冷的那一星期,就是逾越節前一個星期。耶穌預先知道,他將會被猶太的宗教領袖棄絕並殺害。他要成為神的羔羊,在這逾越節被殺,為世人贖罪。當然,他也預知猶太的官長,就算他從死裏復活顯現,五旬節聖靈的降臨,使徒們的神跡印證所傳的道,他們還是不願知錯悔改,相信基督。他們也不肯接受耶穌因從死裏復活,已勝過掌死權的罪與撒旦的事實。他們不會接受福音,也不會相信,更不會去傳。他們的噁心,註定會使他們面對不信,不悔改的死罪,結局就是受咒詛而滅亡。 因此,路加13:6-9不結果的無花果樹被砍掉的比喻。說明以色列將因不信,不接受,不悔改,不結果而遭遇被砍掉的事實 。而馬太與馬可所記載,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樹」,因耶穌基督而受咒詛,枯乾,死亡,這是一個預表,也是一個預演:不肯結出義果,不信,不悔改,不接受的以色列。他們將要遇見咒詛,被神砍掉,亡國而滅亡。果然,耶穌升天進入榮耀,他的門徒在以色列地傳道約四十年,猶太的官長始終不信。最後,他們因反叛羅馬帝國,遭遇羅馬帝國的進攻,而於主後七十年,亡國於羅馬提多將軍的手。印證了耶穌在路加的警告,及馬可的無花果受咒而枯乾的預演。 耶穌也並沒有如你所問說的:他忘了自己所定的律法。 請仔細讀申20:19及20的經文。不要單講19節的經文,也要看20節的經文。 申20:19「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間的樹木豈是人,叫你糟蹋嗎?」。 申20:20「唯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砍伐,用以修築營壘,攻擊與你打仗的城,直到攻塌了」。 申20:19叫進迦南地的猶太人,不可砍伐會結果的樹木;申20:20卻許可人可以砍伐不結果的樹木。如果地主種了該結果,卻不會結果的樹,地主可以因為它白站土地,而把一棵不結果的樹砍掉,那又有什麼錯呢?那也不會冒犯什麼律法。 關於馬太福音24章的“會意” 馬太24章15節:“…(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問:太24章15節之“會意”是什麼意思?我讀了之後似乎更不會意了! 答:許多信徒讀到馬太24章15節:“…(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時,反而不明白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按“會意”原文noeito字根noeo有“明白”,“思想”等意。聖經特別加上這句話,是要提醒信徒應格外留意主所說的這些話。其用意與主所說的“凡有耳的就應當聽”有同樣的目的。前者是要讀的人,格外留意讀,後者是要聽的人,格外留心聽,都是屬於警勸性質的話。 何以懷孕和奶孩子的有禍? 問:太24章19至20節,提到末期之災難,為什麼懷孕和奶孩子的有禍?那時既然遍地都有災難,為什麼要逃走,且不要遇見冬天和安息日? 答:太24章19至20節所論的,那是大災期中的事,所謂“懷孕和奶孩子的有禍”,並非因“懷孕”和“奶孩子”有什麼不對,所以有禍;乃是因為懷孕和奶孩子的,在災難中有許多不便的地方,增加在患難中所受的痛苦的緣故。 “不要遇見冬天和安息日”,這句話和上文的意思相同。但“安息日”特別關系猶太人。這時教會已被提,猶太人仍未悔改;雖然全地都有大災難,但猶太人除了要受普遍的災難之外,還要受敵基督和外邦人的逼害,所以要逃難。另一方面,縱然全地都有災難,但受難者在心理上,仍要設法逃避,絕不會甘願坐以待斃的。 屍首與鷹 問:太24章28節說:“屍首在哪,鷹也必聚在那裏”這“屍首”和“鷹”是什麼? 答:太24章28節的“屍首”,就是屍首,“鷹”就是鷹,並不另外象徵什麼。這句話可能是當時的一句成語,其意義與中國成語“影不離形”相似。按上節:“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與本節是連在一起講的話;並且都是“比喻性”的話。前者形容主降臨之迅速。後者,形容仇敵受報之迅速。但這兩節中的“閃電”、“屍首”、“鷹”、都不單獨地另外有特殊的象徵意義,否則27節之“閃電”也必另外代表某種意義 ,便不適以形容主降臨之迅速了。 本節應與啟19章11至21節的事對照著看。按啟示錄19章11至16節是論及基督自空中降臨至地上,而17至21節,系緊接著基督降臨所發生之事;就是敵基督與隨從者被殲滅,天使請室中的飛鳥來赴“筵席”—“吃君王與將軍的肉,壯士與馬和騎者的肉…”,而在此27節論主降臨之迅速如閃電,28節接著便說:“屍首在哪裏,鷹也必聚在那裏。”這兩處所記載的事件,和事件發生之時序都是相合的。可見這裏“屍首在哪裏,鷹也必聚在那裏”的意思,就是指基督之迅速降臨與敵基督者的受報應,是緊密不分的事。如光亮之照明與黑影之顯現,是同時發生的事一樣。換言之,基督降臨之時,就是苦害選民之仇敵立即受罰之時了。 這樣,本節的意思與上文的意思相貫通。上文主在警告災期中的選民,不可受迷惑,輕信基督已降臨。當時猶太人由於災難的痛苦,急望基督來臨,所以主在上文的警告之後,再加上兩句帶安慰性的話,說明何以“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裏,或說基督在那裏,你們不要信”的理由。因為如果基督果真降臨至地上,必迅速如閃電,為人所共睹(啟1章7節)。並且基督降臨時,他們的仇敵也就同時受殲滅,他們的災難也停止,而無需逃避災難了! 主再來的事按何次序發生? (太24:30-31)那時,人 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方:原文作風),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 問:主儀式第二次降臨之次序如何?信徒被提及將來之事如何依次發生?信徒被接上天是在什麼時候? 答:主耶穌第二次降臨和將要發生之大事依次大約如下: 1.主耶穌自神寶座右邊降至空中,已死信徒復活,還活著的信徒和復活的信徒一同被提在空中與主相遇—“…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安中與主相遇…”(帖前4:16~17;參啟21:4~5)。 2.信徒被提後在空中有羔羊婚筵(參啟19:1~10)地上有大災難(參太24:15~29;但9:25,27,12:1)。 3.基督自空中降至地上,戰勝仇敵(啟19:11~16),拯救選民(羅9:27,11:25~26;太24:30~31),審判列國(太25:31~32),千年國開始(啟20:4~6;賽11:6~9,65:19~25),撒旦被暫時投入無底坑(啟20:1~2),而“獸”與假先知(可算為魔鬼的“三位一體”),先被投入火湖。 4.千年國結束,撒旦從無底坑釋放出來迷惑列國與基督爭戰,而被消滅投入火湖。白色大寶座之最後審判隨即開始,死人(不信者)復活—第二次復活(啟21:5),凡名字不在生命冊上的都投入火湖(啟21:11~15)。 5.新天新地開始(啟21全章)。 是“取去”的得救還是“撇下”的得救? 問:太24章40~42節說:“那時,兩個人在田裏,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究竟是取去的得救,還是撇下的得救?既說“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則挪亞時不是:被洪水沖去了的不得救,留下義人一家八口得救麼? 答:關於太24章40節“取去一個,撇下一個”究竟是被“取去”的算為得救還是被留下的算為得救這個問題,要看解經者對聖經中整個預言的見解如何而定;特別是對太24章全章的解釋,關係更密切。如果對太24章的見解不同,便必然牽連著對這兩節的解釋也不同了。 但若僅根據上文37節:“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以推斷這裏“取去”是指不得救的信徒,“撇下”是指得救的人,理由是不夠充份的。因為: (1)“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這句話,最自然的解釋,是形容主將再來的“日子”(36節),世人的情形,正類似洪水以前的日子那樣;那時,人們“照常吃喝嫁娶”,不以為會有洪水來到,但不知不覺洪水卻來了。照樣,人子降臨之前的日子,人也照常吃喝嫁娶,不以為“人子”會再來,但那日子卻在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忽然來到(帖前5:3)。但如果用這句話來形容下文40節的“取去”與“撇下”就很牽強;因為若是那樣,則“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便不是描述主再來前世人那種不以為意的態度,而是描述主再來之時世人之被“取”與被“撇”之方式一如挪亞時代者,這便不合上文36至39節一貫的意思。 (2)何以見得“取去”這兩個字必然是指不得救的人,“撇下”這兩個字必然是指得救的人?聖經中神曾“取去”以諾,卻不是滅亡而是與神永遠同在;又曾“把不義的人留在刑罰之下”(彼後2:9)。(注意:彼後2章9節之“留在刑罰之下”的人正是指上文5至6節挪亞與羅得時代的不信者。) 再者,用“取去”與“撇下”以形容主再來時的兩等人是很適合的;但用來形容挪亞時代的兩等人—得救者與滅亡者,便不適合。因主來的時候有得救者被提與不得救者不能被提的分別;但挪亞時代的得救者與滅亡者,卻不是“被提”與“不被提”之分別,而是“進方舟”與“不進方舟”之分別;他們都在世上,並沒有人在未死之前被提到另外的地方去。所以用太24章40節的“取去”與“撇下”這兩個字眼套在創6章 至7章中挪亞時代的人,以形容他們的得救或滅亡,然後再以那些進入方舟的人代表太24章中“撇下”的人,又以不進方舟的人代表太24章中“取去”的人,根本就不合宜。 因此,我們只可以較廣義地引用37節的話:“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以說明主再來時也像挪亞的日子那樣,有得救與滅亡這兩等人的分別,卻沒有理由把這37節的意思限於指著:挪亞時代的人“怎樣”留在方舟裏的便是得救,被洪水沖去的便是不得救,所以主再來時“也要怎樣”被留下的才得救,被取去的就是不得救。因這37節的意思是直接和38節、39節相聯的,並且到39節末句便已經完滿(注意:37節說:“…人子降臨也要怎樣”,而39節末句則說:“…人子降臨也要這樣”,而與40節“…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在意義上並無直接的關系。 猶大是否得救? (太27:3-5)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什?相干?你自己承當吧!」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裏,出去吊死了。 問:出賣耶穌又後悔的猶大是否得救? 答:不得救,因為: 1.聖經明說猶大從起初就是“不信”耶穌的(約6:64); 2.使徒彼得?述猶大自殺的悲慘結局時稱他為“作惡”的人(徒1:18); 3.主耶穌明指猶大為魔鬼(約6:70)。 耶穌被賣的預言出自誰? (太27:9)這就應驗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 新約常常引用舊約經文,但有時指出的似乎並非正確出處。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9節將一段話歸諸耶利米書,但實際上卻出自撒迦利亞書第十一章13節。這問題的解答可能在於猶太人的常規,當稱述一位以上的先知時,只寫出較著名的那位。在這個例子中,撒迦利亞的經文告訴我們:付給猶大的三十塊錢後來給了窖戶,但上下文理顯示:引用的要點在下一句,那是來自耶利米書的(十九2、11)。撒迦利亞沒有提到田地,耶利米則提到了。因此馬太不過是依照常規,只寫出較著名先知的名字。同理,馬可福音第一章2至3節引用瑪拉基和以賽亞二人的預言,但只提到以 賽亞的名字。 釘死耶穌有功嗎? (太27:26)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問: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流血贖罪,照舊約預言,既是預定之計劃,則釘死耶穌之猶太人,豈非有功?何以反成被咒詛之罪人? 答:按當時之事實經過而論,是猶太人把耶穌交給羅馬人釘十字架的(參約18:35)。所以釘死耶穌的可說是猶太人加上外邦人—普世人。 釘死耶穌的人並無功勞,因為那些要把耶穌釘死的人,絕非為著遵行神的旨意,乃是想要除滅耶穌,拒絕耶穌(路23:18~21)。按使徒在五旬節佈道引述這件事時,一方面稱耶穌的受死是按神的“定旨先見”,同時又稱那些釘死他的人為“無法之人”(徒2:23),可見那些釘耶穌的人實在有罪,應為他們的罪負責;不過由於神的智慧,他們的惡行不但未能破壞神的計劃,反而成全了神的“定旨”而已! 再者,通常說:“猶太人拒絕耶穌”,是按整個民族而論。但按個人來說,凡信靠耶穌的人,不分猶太外邦,都歸為一體,不分彼此了(加3:28)。 耶穌確實死在十字架上嗎? 可蘭經說:耶穌只是詐死(Surah IV:157),許多懷疑論者也說:可能由於他服了藥物,以致顯得好像死了一樣,後來卻在墳墓中復活。一個活人由墳墓中走出去,那絕對不是一個神跡。因此耶穌必須先死,復活才會具有意義。 為了證明這事,有幾點必須注意: 1.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耶穌服過藥物。當時受十架苦刑的犯人通常會得到止痛劑(沒藥調和的酒〕,耶穌卻拒絕接受(可十五23)。在他死前有人把海絨蘸滿了醋送給他喝,想要幫助他滋潤一下乾渴的喉嚨,但這並不足以致醉(36節〕。他明顯可見的痛楚以及死前的呼喊顯然並非藥性發作的人昏迷前的表現。 2.他大量失血,使他的死亡更加可信。當他在客西馬尼園中禱告時,他情緒激動到一個地步,導致「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二十二44)。他在被釘之前的一個晚上不斷地受到羅馬鞭(Roman scourge,末端箝有骨或鐵)的鞭笞,被打的人通常皮開肉綻,導致失血暈死。他的頭上戴著荊棘冕,他在被釘以前可能已經處於嚴重瀕臨危殆的狀況中了。接著,在早晨九點到日落以前,他最少又受了五處重創(參25\33節),其中四個是將他釘在十字架上的釘傷。我們從巴勒斯坦被釘死者的遺體得知:這些釘子長約五至七英寸,闊八分之三英寸。 3.當他的肋旁被槍剌入,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這個最好的證據顯示:羅馬兵丁在藉此試驗他是否真的已死。槍尖由肋骨之間刺入,剌進右肺、心囊以及心臟中,導致血和肋膜的液體流出。在他們將他從十字架上取下來以前,耶穌毫無疑問已死去;極可能在他肋旁被剌以前就喪命了。他雙手雙足的傷口可能傷害到他主要的神經。事實上最後肋旁的那一槍本身即足以致命(約十九34)。 4.十架苦刑的標準程式為:將犯人的腿打斷,使他不能自己抬高以呼氣,犯人便會因肺中充滿二氧化碳而窒息。請留意:他們打斷每一個犯人的腿,但是,在這裏專業的羅馬行刑手宣佈耶穌已經死了,因此沒有打斷他的腿(33節)。他們心中對此毫無疑問。 5.耶穌的身體被大約75到100磅的香料和細麻布裏好,放在一個園子裏的墳墓中(39一40節)。就算他能夠在墳墓中站起來,他也無法自己鬆綁、將封住墳墓出口的大石挪開、制伏看守的兵丁,然後偷偷地逃走(太二十七60)。 6.彼拉多問清楚耶穌的確已死之後,才准許釋放他的身體以便埋葬(可十五45)。 7.如果耶穌真的成功詐死逃跑,他再出現時會被當成是卑鄙的可憐蟲復出,而不會被人認為是一位復活的救世主,造成天翻地覆的大變動。 8.《美國醫藥學會雜誌》裏有篇文章「論耶穌基督肉身之死」(On the Physical Death of Jesus Christ),它的結論如下:「歷史和醫學壓倒性的證據不但清楚揭示:耶穌在肋旁被刺以前已經死亡,並且支持傳統的看法。那刺槍刺進他的右肋中間,可能不但貫穿他的右肺,同時也刺入心囊和心臟,進一步確保他已死。據此而論,基於耶穌並未死於十字架上這假設出現的諸般解釋,是完全不合乎現代醫學知識的。」 7e : Go Go Go Go
- 39, 7,穆斯林為何恨猶太人
39-7 穆斯林為何恨猶太人 文章 39 7 作者 Dallas M. Roark 穆斯林為何恨猶太人 穆斯林恨猶大人,歷史久 遠而複雜。有人試圖追溯至亞伯拉罕二子-以撒與以實瑪利,或以撒的二子-雅各和以掃。無論兄弟間有何芥蒂,神從來沒有吩咐殺害猶太人。對猶太人的憎恨,始於穆罕默德時代,源於穆罕默德,據說這是安拉的吩咐。從古蘭經、聖訓,還有穆罕默德生平事蹟可見,憎恨始於穆罕默德,並由其跟隨者繼承,直至今天。 1. 相關古蘭經文 古蘭經5:60說: 你說(穆罕默德對經書人民說):「我告訴你們在真主那裡所受的報酬有比這更惡劣的,好嗎?有等人曾受真主的棄絕和譴怒(指猶太人),他使他們部分變成猴子和豬,部分崇拜惡魔,這等人,他們的地位(在復活日時在火獄中)是更惡劣的,他們離開正道是更遠的」 這經段文與下面引述的聖經相矛盾,聖經指猶太人是神的選民。安拉對亞伯拉罕和其他人所說的話,難道他會「忘記」嗎?古蘭經裡很多的話,顯示穆罕默德恨惡區內的猶太人,似乎是為私利,而不是傳耶和華的話。 必須知道,猶太人拒絕穆罕默德的先知身分,這讓他深受困擾。穆罕默德希望被接受為先知,驕傲的心使他難以忍受拒絕。 古蘭經2:61說: 「穆薩啊!專吃一樣食物,我們絕不能忍受,所以請你替我們請求你的主,為我們生出大地所產的蔬菜-黃瓜、大蒜、扁豆和玉蔥。」他說:「難道你們要以較貴的換取較賤的嗎?你們到一座城裡去吧!你們必得自己所請求的食物。」他們陷於卑賤和窮困中,他們應受真主的譴怒。這是因為他們不信真主的蹟象,而且枉殺眾先知;這又是因為他們違抗主命,超越法度。 這故事講摩西帶以色列人出埃及,百姓為食物抱怨。事件在穆罕默德前2000年發生,當時神已審判了百姓,不信者未能進入應許地,死在曠野。為甚麼穆罕默德會重提舊事,用來指摘猶太人?這是不合理的。麥地那的猶太人不相信穆罕默德,因為他未能滿足當先知的條件。對猶太人來說,接受了假先知,就等於拒絕他們從耶和華領受的啟示,而耶和華曾行大神蹟,把先祖百姓從埃及的奴役裡救出來。記得穆罕默德根本沒行過神蹟! 古蘭經2:65-66說: 你們確已認識你們中有些人,在安息日超越法度,故我對他們說:「你們變成卑賤的猿猴吧。」我以這種刑罰為前人和後人的鑒戒與敬畏者的教訓。」 人怎麼可能接受這樣的話?耶和華從來沒有把猶太人變成猿猴。若你們讀舊約就知道,雖然神的確會用不同方法懲罰悖逆的人,卻從不會毀損人的形象,因為人是按神的形象造的(創世記1:26-27)。 古蘭經2:96 你必發現他們比世人還貪生,比那以物配主的還貪生;他們中每個人,都願享壽千歲,但他們縱享上壽,終不免要受刑罰。真主是明察他們的行為的。 這節經文很奇怪,卻反映了穆罕默德是個貪心的人。他自己不做工,只率眾刧掠駱駝商隊,襲擊村落搶戰利品,而且他一個人分得兩成戰利品。比較起來,當時許多猶太人反而辛勤工作,種植農田和果園,用汗水賺錢過活。 古蘭經5:12-13 真主與以色列的後裔確已締約…只為他們破壞盟約,我棄絕了他們,並使他們的心變成堅硬的;他們篡改經文,並拋棄自己所受的一部分勸戒。除他們中的少數人外,你常常發現他們奸詐。 古蘭經5:7 我與以色列的後裔確已訂約,並派遣許多使者去教化他們,每逢使者帶來他們不喜愛的東西的時候,他們就否認一部分,殺害一部分。 以色列史上的確有許多猶太人悖逆神,耶和華審判了他們。但神卻從沒有吩咐非猶太人憎恨猶太人。事實上,古蘭經對猶太人的說法造成恨意,穆斯林更以同樣的態度對待基督徒。許多世紀以來,曾有千百萬基督徒因穆斯林的暴行而死亡( http://www.politicalislam.com/tears/pages/tears-of-jihad)。 2. 聖訓教導憎恨猶太人 Abu Huraira說,安拉的使者(願他平安)曾說:末日不會來,除非穆斯林戰勝猶太人,殺死他們,直至猶太人藏在石頭或樹後面,那時石頭或樹會說:穆斯林,安拉的僕人,我後面有猶太人,來殺他吧。除了枸杞樹,因為那是猶太人的樹。(《穆斯林聖訓》6985) 安拉的使者曾說,末日不會來,直至你們攻打猶太人。有猶太人藏身其後的石頭要開口說:穆斯林啊!有猶太人在我後面,來殺他吧。(《布哈里聖訓》4.52.177) 穆罕默德容不下猶太人和基督徒,穆斯林也常常攻擊他們,類似事件見於《穆斯林聖訓》冊19號4366: 'Umar b. al-Khattib說,他曾聽見安拉使者(願他平安)說:「我會驅逐猶太人和基督徒離開阿拉伯半島,只留下穆斯林。」 其他問題可見 http:// www.faithfreedom.org/articles/quran-koran/muslims-hate-jews-up-to-their-bones。 3. 穆罕默德時代事蹟,並他對待猶太人的手法 猶太人不接受穆罕默德為先知,這使他很生氣。當時區內有不同的猶太部族,而穆罕默德與蓋奴卡族(Banu Qaynuqa)曾休戰。因他們不接受他為先知,他率領部眾侵略村莊,若不是穆斯林阿卜杜拉‧本‧伍拜伊(Abdullah bin Ubayy)居中調停,他會把猶太人都殺死。最後猶太人獲准離開村莊,卻要留下所有財物。你知道穆斯林從中獲利多少 ?穆罕默德還指摘猶太人貪心哩! 第二個猶太部族,納迪爾族(Banu Nadir),其中一個族人計畫刺殺穆罕默德,卻讓穆斯林知道了,他們就攻打部族,兩週後攻陷,迫使全村離開。村民可以自己帶走物品,搬不走的全歸穆罕默德。 第三個猶太部族,古萊扎族(Banu Qurayza),在濠溝之役後全遭屠殺,只因為猶太人沒幫助穆罕默德的軍隊,而當麥加人徹軍後,穆斯林就圍攻他們,25天後村民投降,穆斯林把男人砍首,婦孺被擄為奴。據說被砍首的男子多達600至900人。 這事之後不久,穆罕默德攻擊麥地那以北的海拜爾(Khaybar),那是猶太人居住的地方。許多男人被殺,婦女被穆斯林擄掠為妻;其中一個人被虐待,穆斯林在他的胸膛上生火,強迫猶太人說出財寶收藏位置。突襲後,當地果園收成讓穆罕默德拿去分給眾妻子。是這樣的,他們留下幾個猶太人耕種土地,並將五成收成上繳穆罕默德,但後來這些猶太人也給驅逐,擄到敘利亞。(《穆斯林聖訓》卷10號3759) 4. 憎恨從穆罕默德時代延至今天,從沙地阿拉伯一本教科書內容可見這傳統 據中東媒體研究所(MEMRI)報道,沙地阿拉伯一本12年級的教科書,教學生憎恨猶太人,並藉聖戰解放巴勒斯坦。報道( http://www.memri.org/report/en/0/0/0/0/0/0/5896.htm)指憎恨與暴力是沙地阿拉伯教育材料常見課題;雖然這個保守派伊斯蘭王國期望能打造知識型社會(http://www.saudigazette.com.sa/index.cfm?method=home.regcon&contentID=20111120112449),但這種做法使國家蒙上陰影。 沙地阿拉伯教科書《穆斯林世界研究》(Studies from the Muslim World)說:「研究穆猶衝突的人都知道,這是宗教衝突,而非好些人所說的,是政治、國家、種族或部落衝突。」 這本教科書指,除非一方消滅另一方,否則衝突無法終止,因為「在整個伊斯蘭歷史裡,猶太人用盡方法要毀滅伊斯蘭教,在穆斯林中間製造混亂」。教科書重複傳統的反猶謊言,說猶太人壟斷了西方媒體與文化,剝削當地社會,與基督徒聯手摧毀伊斯蘭。(〈沙地高中教科書散播仇恨〉( http://www.investigativeproject.org/3335/saudi-high-school-textbook-preaches-hate),2011年12月8日) 上述報道讓我們管窺一二。猶太人何時企圖毀滅伊斯蘭了?從穆罕默德時起,穆斯林就不斷迫害 猶太人;許多世紀以來,他們人數也比猶太人多許多倍。猶太人一直被逐離穆斯林國家,遷往其他地方。 5. 本年一項調查在約旦河西岸和迦沙訪問了1010個巴勒斯坦人,問他們可同意哈馬斯憲章引用聖訓所說,「要殺死藏身石頭、樹後的猶太人」,其中73%受訪者表同意。( http://www.jihadwatch.org/2011/08/73-of-palestinians-agree-with-genocidal-hadith-about-muslims-killing-jews-hiding-behind-trees.html) 6. 以下引述自巴勒斯坦自由人運動集會言論,該黨是親哈馬斯組織,從巴解組織法塔黨(Fatah)分裂出來,集會於2011年11月3日由阿克薩電視台(Al-Aqsa TV)直播:(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F4Yj9DiSSU):「主我們讚美你,你使殺死猶太人的行動成為我們的敬拜,我們藉此親近你。」 從穆罕默德時代至今,穆斯林都憎恨所有非穆斯林,尤其猶太人。為甚麼會這樣的呢?因著大規模的洗腦宣傳。伊斯蘭電視節目上有小孩表示恨猶太人,這其實是不自然的事,孩子不會從小就懂得憎恨的,唯一的原因,就是他們從小被洗腦,其實這個小孩很可能未見過猶 太人,甚至連猶太人是甚麼也不知道。 穆罕默德教導穆斯林憎恨猶太人,聲稱這是安拉吩咐;然而穆斯林必須查考另一部經書文獻,就是聖經,耶穌的話。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世記12:1-3) 這是猶太人故事的開端。神這個應許沒有被廢去,穆斯林應該想想其中含義,裡面有祝福也有咒詛。這是「選民」的開端,彌賽亞乃是藉著他們降臨,所以咒詛猶太人的,就被耶和華咒詛。 因此殺猶太人,其罪行不止在於種族屠殺,而是企圖廢掉耶和華的應許。要從世上剷除猶太人,這似乎是魔鬼的策略,為了廢掉耶和華的話。問題是,究竟誰是神?耶和華或是安拉?我們對耶和華有若干認識,對安拉卻所知不多,除了古蘭經所寫的,但關於安拉對他子民的旨意,連古蘭經也著墨不多。耶和華宣布猶太人是祂的選民,古蘭經的安拉卻否定猶太人的角色;可見古蘭經的安拉之性情,與聖經的耶和華違背。 請看耶和華在許多世紀以來的眾多啟示: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利未記20:26)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申命記7:6)耶和華既喜悅選你們作他的子民,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棄你們。(撒母耳記上12:22)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所揀選的僕人。既是這樣,便可以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真神;在我以後也必沒有。(以賽亞書43:10)我必從雅各中領出後裔,從猶大中領出承受我眾山的。我的選民必承受;我的僕人要在那裡居住。(以賽亞書65:9)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羅馬書11:28) 回說憤怒與仇恨的問題。憤怒乃仇恨之端,以下是耶穌的話。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馬太福音5:20-22) 憤怒是靈魂的癌症,驅使人殺戮,令人復仇、傷人、毀人聲譽,鼓吹殺戮,還有其他可怖行為。怒氣不受約束,能使人幹出可怕的事來,更毀人靈魂。耶穌說,連謾罵也可以導致下火獄。因此,穆斯林對猶太人所存的怒氣,會將人的靈魂置於險境。穆斯林聲稱聖戰是上樂園的保證,但耶穌的話顯示聖戰是下地獄的保證。穆斯林必須問清楚孰對孰錯! 憤怒引向仇恨,而按耶和華的啟示,仇恨是個大問題。 耶穌這樣說: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麼?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5:43-48) 穆斯林不僅忽視耶穌的命令,沒有為敵人禱告,聖戰觀念更鼓勵人殺敵。耶穌說,要愛仇敵,這樣會使人像天上的父神。若然的話,安拉命人殺猶太人、還有其他人,那麼可以肯定,安拉並不等於耶和華。 就算不喜歡的人,你也可以愛他們的。愛別人就是說,你知道對方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都是神聖的,值得尊重的。就算敵人也是人。而為他們禱告,是最有愛心的做法之一,你可以求主使他們成為合乎人性、人道者,在神面前謙卑。耶穌的話,穆斯林很難理解。祂命人「愛你的仇敵,為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有別於古蘭經命人殺害所有非穆斯林,指摘什葉派與遜尼派互相仇殺、發動炸彈襲擊的做法。耶穌的命令,更要求人不再殺人,無論猶太人、基督徒或異教徒。耶穌沒吩咐人發動戰爭。 使徒約翰的書信說:「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約翰一書2:9)2:11又說:「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那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又用更重的話說:「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約翰一書3:15) 負責任、誠實的穆斯林必然要面對伊斯蘭的問題:古蘭經說發動聖戰,殺死「不信道者」就能上天堂;但耶穌的話,還有聖經都說殺人者不能得永生。究竟誰對誰錯?如果某件事使人在耶和華面前失落永生,你還參與其中,豈不是太笨了嗎? 猶太人既是神的選民,誰還敢殺害他們?為甚麼要與耶和華的選擇抗衡呢?耶和華既然宣布,祂會藉著猶太人祝福全世界,為甚麼仍然有人鼓吹殺害猶太人?如果真如耶穌所說,仇恨是錯的,為甚麼竟有人會建立一種教育制度,是從仇恨猶太人出發的? 有穆斯林強調,非穆斯林都貪生,穆斯林卻不怕死。但如果殺人會使你下地獄,這與自毀無異。耶穌說:「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10:10)你可以用這樣的字眼取代:聖戰者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穆斯林最想要的是甚麼?不僅是此時此刻的生命,還有死後的生命。要怎樣做才可以得到永生? 請聽耶穌的話: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3:16-18) 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3:35-36) 穆罕默德只在乎個人權力和操縱,你們看見了嗎?而且他已經死了,無法關心你們,他根本不認識你們。但耶穌是活著的,祂降生世上,要救你們脫離罪與審判。穆罕默德無法向你們保證甚麼,只會引你們下火獄。耶穌卻正在歡迎你們進入永生,在你們面前,正陳列著生與死兩個選擇。 要選擇生命! 這篇文章翻譯自Dallas M. Roark博士的在線文章「Why do Muslims hate the Jews?」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roark/hate_jews.html
- 316, 1,世界上最古老的基督徒社區正被摧毀-無人關心
316-1 世界上最古老的基督徒社區正被摧毀-無人關心 文章 316 1 作者 世界上最古老的基督徒社區正被摧毀-無人關心 中東的基督徒成為了大屠殺和逼迫的受害者。西方世界的憤怒在哪? 作者:邁克爾·布蘭登·多爾蒂( http://theweek.com/author/michael-brendan-dougherty) 2014年1月23日 正如很多埃及的科普提基督徒,艾曼·納比爾·拉比博在手腕處有個十字架紋身。他本可以像任何地方的十七歲年輕人一樣對自己的身份非常自信,但是,2011年埃及革命之後,這種自信可能意味著麻煩。 艾曼的阿拉伯語老師叫他在課堂上遮住紋身。這個年輕人沒有順從,他甚至挑戰性地拉出掛在頸上的十字架,讓它看起來明顯。他的老師大發雷霆,開始扼制他,煽動他的穆斯林同班說「你們要對他做什麼?」 然後艾曼的同班把他毆打致死。警員收到不實報告,在艾曼受驚的家人公開要求之後才拘留兩個男生( http://www.aina.org/news/20111030133621.htm)。 類似艾曼的案件在埃及或其他地區並不單只有一起。 阿拉伯之春和-在較小程度上-薩達姆·侯賽因的被推翻,被奉為此地區歷史重要轉變的催化劑。從埃及到敘利亞到伊拉克,中東的獨裁可能被自由民主的政體成功取代。然而多年後,我們只看到很微的自由和民主。這些劇變留給歷史的是一個有害的幾乎不為人關注的遺產:世界上最古老的基督徒社區將近毀滅。 記者艾德·韋斯特在Kindle Single上發表電子書「我們朋友的沉默」( http://www.amazon.com/The-Silence-Friends-Kindle-Single-ebook/dp/B00HDOF1DW),主題是整個中東對基督徒的逼迫以及西方世界一直保持的沉默。這本小書是一批凜冽寒冷的恐怖故事:有歧視的法律,亂葬岡,非官方的大屠殺,放逐。被逼迫的不僅僅是科普特和聶斯脫利派基督徒-他們在西方少有同宗派者,還有天主教徒、東正教徒、新教徒。 整個中東的模式一樣,暴徒和武裝分子屠殺基督徒。他們的教會被炸,店鋪被毀,家園被劫。國家通過一些法案,規定他們是二等公民,導致大多數人不得不背井離鄉。 在埃及有個傳言( http://www.npr.org/2011/03/11/134440532/in-new-egypt-christians-face-old-discrimination)說一個穆斯林女孩與一個基督徒男孩約會,導致大量教堂被燒,當地的基督徒區被宵禁。沒受過教育的孩子在垃圾堆上小便被警員拘留(http://www.asianews.it/news-en/Egypt,-two-Coptic-Orthodox-children-aged-9-and-10-risk-jail-on-blasphemy-charges-27271.html),因為一個伊瑪目聲稱垃圾堆中有一些引用古蘭經的紙張,孩子的行為褻瀆了古蘭經。逼迫也導致基督徒家庭離開了家鄉。 敘利亞的情況更嚴重。2013年6月,很多基督徒村落被完全摧毀。皮扎巴拉神父(Friar Pierbattista Pizzaballa)報導( http://ncronline.org/news/global/shadow-war-targets-christians-syria)「加撒尼亞村落的四千名居民中只剩下不到十人。」 兩名敘利亞主教被叛軍綁架( http://www.catholicherald.co.uk/news/2013/12/03/syrian-bishop-says-nuns-kidnapping-has-shocked-christians/)。武裝分子將霍姆斯百分之九十的基督徒驅逐出城。安提阿的葛列格里奧三世主教(Patriarch Gregorios III)說( http://www.acnuk.org/news.php/447/syria-uk-parliament-hears-patriarchs-peace-appeal),在一百七十五萬敘利亞基督徒中有四十五萬人已經因恐懼逃離家鄉。 伊拉克也有同樣的故事,只是更具戲劇性。根據韋斯特的統計,2004到2011年之間,亞述基督徒的人數從超過一百萬降到了十五萬。2006年,伊索·馬吉德在他家中被謀殺( http://www.aramnahrin.org/English/Isoh_Majeed_Haday_22_11_2006.htm),因為他主張為尼尼微附近的基督徒建立一個安全避難所。伊拉克的教堂數量從入侵之前的300間減至57間。從第一次海灣戰爭之後伊拉克基督徒人數的下 降了約百分之九十,大部份的下降是在2003年入侵之後出現的。 美國和英國對這些災難負有一些責任,因為他們監控伊拉克戰後政府的重建,卻幾乎沒有保護少數信仰人士。 韋斯特的書提到了西方政府無可救藥麻木不仁的行為。美國對伊拉克的重建援助基於伊拉克歧視基督徒的法律之上。美國向埃及注入幾十億美元援助,然而在這個國家若沒有國家首腦的特批( http://en.wikipedia.org/wiki/Hamayouni_Decree),基督徒不允許建教堂(甚至不能在教堂中修洗手間),而他們幾乎從未得到過批准。去年九月,美國和英國企圖公然支援敘利亞叛軍,可與此同時這些武裝份子部份正在屠殺(http://www.bbc.co.uk/news/world-middle-east-24051440)基督徒。 馬羅拉的一個基督徒店主在對英國廣播公司被引述有這個總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rlYksVUXBw&list=UUBETSiGCH6dJhhdpDwekc6A&index=83):「告訴歐盟和美國人,兩千年前我們送去聖保羅將你們帶出黑暗,你們卻給我們帶來了恐怖分子要殺死我們。」 在寫給週刊雜誌的電郵中,艾德·韋斯特說,美國及其同盟國可以也應該採取行動援助被逼迫的基督徒: 西方國家應該說清楚我們的友誼、合作、援助及幫助取決於:1)宗教自由,包括改變和放棄宗教的權利;2)一部平等對待所有人的世俗法律。美國一年投入五億美元援助的埃及穆巴拉克政府不是這麼回事。美國控制下伊拉克把伊斯蘭教法融入憲法也不是這麼回事。這些都不應接受。卡塔爾將舉辦2022年世界盃,而在這個國家的法典上叛教者依然會被判死刑。我們為什麼不抵制? 最後一個要求的確將中東基督徒的困境放在全球背景下。在2014年索契冬運會前,西方活躍分子和媒體對俄羅斯反對「同性戀宣傳」法律表達憤怒。看來,西方人似乎也應該抗議(或至少關注)將皈依基督教者治死的法律。 然而西方世界大大忽視針對基督徒的組織性的暴力活動,或無動於衷。艾德·韋斯特引用法國哲學家里吉斯·德布雷點出了問題的核心:「受害者因‘太過基督徒’而不會喚起左派注意,因‘太過外國’ 而不會喚起右派注意。」 中東以外的教會領袖害怕公開談論此事,部分原因是他們害怕引發更多暴力事件。(教宗本尼迪克特十六世在德國的學術演講中引用了一個古代對伊斯蘭教的批評之後,伊拉克的七間教會被投放了燃燒彈。)奇怪的是,不像伊朗、沙特阿拉伯、以色列、俄羅斯,美國和英國是在中東唯一不去特別關注那些與他們有著類同宗教歷史之人群的安全的強國。 這些地方有一些是耶穌的使徒和他們的門徒最早帶人歸信基督的地方。韋斯特在採訪中指出,這些社區「在我們的祖先都在拜大樹和石頭時就有基督徒了。」現在這些社區卻處於瀕臨滅絕的危險。 2013年巴格達的迦勒底長老拉菲爾·賽科在他的就職佈道中說,「我們的人民仍舊活在恐懼、焦慮和死亡的陰影中。」他發出警告:「如果移民繼續下去-但願不會發生這樣的事-在中東將不再有基督徒。這將成為遙遠的回憶。」韋斯特的書讓人清醒地認識到,西方的政策是中東基督徒遭遇如此殘酷命運的幫兇-西方世界的沉默允許了悲劇繼續發生。 作者簡介: 關注 @michaelbd 邁克爾·布蘭登·多爾蒂是週刊雜誌網站的高級通訊記者。他是 The Slurve 的創辦人和編輯, The Slurve 是關於棒球的時事通訊錄。他的文章被刊登在紐約時報、ESPN雜誌、Slate網路雜誌和美國保守派雜誌。 這篇文章翻譯自 Michael Brendan Dougherty 的在線文章「The world's most ancient Christian communities are being destroyed – and no one cares」 http://theweek.com/article/index/255403/the-worlds-most-ancient-christian-communities-are-being-destroyed-mdash-and-no-one-cares
- 96, 12,是時候讓什葉派穆斯林改變他們的受害情結
96-12 是時候讓什葉派穆斯林改變他們的受害情結 文章 96 12 作者 Bassam M. Madany 是時候讓什葉派穆斯林改變他們的受害情結 巴薩姆·邁克爾·曼迪尼(Bassam Michael Madany) 2016年9月14日 改革派/自由派在線雜誌「Al-Awan」(Kairos,意為時刻 [i])2016年9月6日發表了一篇慷慨激昂的文章,由一位阿拉伯學者寫給在他們家鄉的什葉派穆斯林,懇求他們作出改變並停止緊緊抓住陳年不變的「受害情結」。 在我分享這篇發人深省的譯文之前,我覺得有必要提一些關於伊斯蘭世界教派分裂激化的史實。讓我們回顧伊斯蘭的初期。這會揭示穆斯林中最早的分歧實際上與宗教主題無關。分歧是政治性的,與治理的問題有關。 穆罕默德成功地戰勝麥加的敵人是在公元630年。他以先知和統治者的身份凱旋回到麥地那。公元632年6月,他病得很厲害,沒有安排任何人繼任國家元首的位置就死了。 當時穆罕默德的表弟和女婿阿里(Ali)正忙著為先知的葬禮做準備,聖伴薩哈巴們(Sahaba,穆斯林內部領袖)在阿布·伯克爾(Abu Bakr)-阿伊莎(Aisha)[ii]的父親,一個有勢力的軍事領袖-的領導下聚集。他們想出了被稱為哈里發帝國(Caliphate)的治理體系;阿布·伯克爾成為第一任哈里發。就在公元634年阿布·伯克爾去世的當天,戰爭英雄歐麥爾(Umar)繼承了他的地位。在他統治下的伊斯蘭帝國疾速擴張到征服巴勒斯坦、敘利亞、美索不達米亞和波斯。公元644年當歐麥爾被暗殺後;他的繼任者是奧斯曼('Uthman),他一直出任哈里發到公元656年他被暗殺之時。歐麥爾和奧斯曼都來自古萊什部落,而不是穆罕默德和阿里所出的希沙姆氏族。事實上,奧斯曼所出的倭馬亞氏族曾是穆罕默德的一個勁敵,在一定程度上,他們是公元622年穆罕默德決定動身去麥地那的原因! 在公元632到656年之間,哈里發一個一個更替,還算順利。到了阿里接替奧斯曼出任哈里發時,他面臨了許多對手。阿伊莎加入反對派集團。穆阿威亞(Mu’awiya)是敘利亞總督和奧斯曼的親戚,他帶頭造反,聲稱阿里與奧斯曼的謀殺有關。 阿里和穆阿威亞之間爆發了內戰;雖然阿里勝算遠遠大於他的對手,雙方還是採納了建議接受調停。公元661年,阿里的一些支持者叛亂並殺了他。他們被稱為哈瓦利吉派(Khawarej)。 這奠定了穆阿威亞的勝利!他在公元661年出任哈里發,從麥地那遷都到敘利亞大馬士革。哈里發帝國就此成為王朝模式,被稱為倭馬亞王朝一直持續到公元750年。 阿里從法蒂瑪(Fatima)生的兩個兒子是哈桑(Hassan)和侯賽因(Hussein)。哈桑表現出政治冷感;侯賽因繼承了他父親的領導事業。加入他的穆斯林被稱為「什葉派阿里」,即阿里黨;後來這個詞被縮寫成「什葉派(Shi’ite)」。於倭馬亞王朝聯盟的穆斯林聲稱他們是真正追隨先知腳步 的人;在阿拉伯語中這個詞是「Sunnat al-Nabi」。他們被稱為遜尼派(Sunnis),在過去1400年間是穆斯林中的多數派。 在穆罕默德死後的30年內,伊斯蘭黨派爭端中有三足鼎立:遜尼派、什葉派和哈瓦利吉派!後者因他們反對其他穆斯林的罪行而臭名昭著。漸漸地,他們被歷史淡忘;哈瓦利吉這個詞成為了伊斯蘭世界內扣在不同政見黨派頭上的一個貶義詞! 歷史上的大部分時間,遜尼派攬著國家大權,而什葉派維持作為反對黨,轉入地下。公元680年(伊斯蘭曆61年)倭馬亞王朝創始人去世,他的兒子耶齊德(Yazid)繼位。在伊拉克庫法(Kufa)的人並沒有效忠新的哈里發,而是寫信給侯賽因向他宣誓效忠並尋求幫助。 不幸的是,對侯賽因而言,一小群追隨者遠比不上耶齊德的大軍。侯賽因與他的家人及大多數支持者死在了卡爾巴拉(Karbala)的戰場上。 那場悲劇被稱為阿舒拉節(Ashura),公元680年10月10日,根據伊斯蘭曆,這一天對應穆哈蘭姆月(Muharram)的第十天。阿舒拉一詞源自阿拉伯語'Ashrah,意思是十。 我相信這些背景知識有助於讀者理解一名阿拉伯學者在2016年9月寫給什葉派的文章,「停止緊緊抓住陳年不變的『受害情結』」。 以下是對阿拉伯語文章的總結︰ 「什葉派建立在兩個基礎上:飽受受害情結之苦和尋求公正。隨著時間的流逝,這些基本原則已經深入骨髓並愈加突出。這場悲劇演變成一場災難,伴隨著不可承受之重。由此產生的悲傷化成一種超越時間和空間的愁緒。」 「凡什葉派穆斯林生活的地方都已成為卡爾巴拉,現在所有時間都是阿舒拉節。信徒的主要目的已經變成了哀悼這一歷史事件,並將其轉換成一個必須被實體化和譴責的當代事件。 一位什葉派權威已宣佈,即使在天堂,他們仍然會哀悼侯賽因! 此外,要求公正已變成強烈地要求報復。它已成為夢想的來源,帶著贊同和要求伸張正義的期許。這強大的動機繼而被傳遞給一代又一代。 什葉派末世論有這些特點:當第十二任伊瑪目再來時,阿里和他的兒子會隨他一起來,還有他們的敵人會復活,是為了他們應得的公正報應! 因此,什葉派的夢想不是尋求公正,而是荒謬的仇殺。例如,阿伊莎-穆罕默德的年輕妻子,阿里哈里發帝國的一個敵人-會當眾受鞭刑;阿布·伯克爾和歐麥爾將釘在十字架上燒死! 描述如此恐怖酷刑的什葉派故事將超越但丁在神曲中寫到的煉獄! 若有一天什葉派超越那已成為他們敬拜核心的傳統,接受一種寬恕與和諧的體系,那會是多美妙的一天啊!」 此文作者現居德國北萊茵威斯特法倫伊瑟隆(Iserlohn)。 結語 我翻譯這篇文章的目的是其對在中東地區和整個世界現狀的現實意義。遜尼派和什葉派穆斯林之間未解決的敵意和對抗為當今世界帶來了前所未有的難題。 就個人而言,作為一個黎凡特地區的基督徒,解決「什葉派/遜尼派分歧」已經對我青春歲月的故土造成了可怕的後果。敘利亞的內戰已經到了第五年,便是這種敵對關係的明顯例證。 2011年3月,敘利亞的遜尼派興起反抗什葉派分支阿薩德王朝的數十年獨裁統治。若沒有伊朗以及黎巴嫩代理人什葉派真主黨的協助,該政權已經垮台。數以百萬計的敘利亞人,其中有遜尼派穆斯林和基督徒,不得不遷到鄰近的國家;有一些試圖登陸歐洲大陸! 在鄰國伊拉克,美國入侵後帶來的混亂最終演變成了遜尼派和什葉派之間無休止的團鬥 。這為Da'esh(伊斯蘭國[iii])的崛起提供了契機。遜尼派哈里發帝國的重生在摩蘇爾大清真寺正式被公佈,當時阿布·伯克爾·巴格達迪(Abu Bakr al-Baghdadi)宣佈親自出任哈里發,他選擇了公元632年伊斯蘭國領袖第一任哈里發的名字。 其餘的是歷史。在摩蘇爾的基督徒總數大約十萬,他們不得不離開家園,到別處尋找落腳之地。哈里發帝國領土擴張到敘利亞,拉卡城(Raqqa)成為伊斯蘭國的首都。 Da’esh崛起的反響已經衝擊了整個世界。想想2016年發生在奧蘭多和尼斯那些恐怖屠殺,我們認識到這場運動已經無處不在,不至全球性聖戰不甘休! 阿拉伯語文章URL: http://www.alawan.org/%D8%A7%D9%84%D8%AE%D8%B7%D9%88%D8%A9-%D8%A7%D9%84%D9%91%D9%8E%D8%AA%D9%8A-%D9%8A%D8%AD%D8%AA%D8%A7%D8%AC%D9%87%D8%A7-%D8%A7%D9%84%D8%AA%D9%91%D9%8E%D8%B4%D9%8A%D9%91%D9%8F%D8%B9.htm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Kairos是一個希臘詞,指為某重要事件完成或實現的某個具體 時間;它有別於另一個希臘詞「Chronos」(Xronos),指在一天中某個時間。Kairos對應阿拉伯詞「Awan」( http://www.unashamedofthegospel.org/high-time-shiites-change.cfm) [ii]阿伊莎是穆罕默德的年輕新娘。在伊斯蘭初期,她已成一個有影響力的人物,她對聖訓彙編的來源起到重要的作用。她深度捲入穆斯林初期的爭議中!( http://www.unashamedofthegospel.org/high-time-shiites-change.cfm) [iii]Da'esh是阿拉伯詞的首字母縮寫為「敘利亞和伊拉克的伊斯蘭國」。它對應英文縮寫ISIS(伊斯蘭國)( http://www.unashamedofthegospel.org/high-time-shiites-change.cfm) 這篇文章翻譯自Bassam Michael Madany的在線文章「It’s High Time for Shi’ites to Change Their Spirit of Victimhood」 http://www.unashamedofthegospel.org/high-time-shiites-change.cfm
- 997, 1,10句聖經經文,讓你重新開始
997-1 10句聖經經文,讓你重新開始 文章 997 1 作者 10句聖經經文,讓你重新開始 葛培理佈道團(Billy Graham Evangelistic Association) ( https://billygraham.org/author/admin/) 2022年6月17日 夏天通常是一個度假和遠離一切繁囂的時間。休息和放鬆的時間是必要的,但要「重新進入工作狀態」並總是不容易。 無論你是厭倦了同樣的生活方式,還是在開始時遇到困難,這10句聖經經文可以提醒你,神有能力「使萬物更新」。今天與大家分享這些經文。 啟示錄21:5 「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又說、『你要寫上.因這些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聖經和合本) 「坐在寶座上的那一位說:『看哪,我把一切都更新了!』又說:『你要寫下來,因為這些話是可信的、真實的。』」(聖經新譯本) 路加福音5:36-38 「36耶穌又設一個比喻、對他們說、『沒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塊來、補在舊衣服上.若是這樣、就把新的撕破了、並且所撕下來的那塊新的、和舊的也不相稱。37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若是這樣、新酒必將皮袋裂開、酒便漏出來、皮袋也就壞了。38但新酒必須裝在新皮袋裏。』」(聖經和合本) 「36他又對他們設個比喻說:『沒有人會從新衣服撕下一塊布,補在舊衣服上,如果這樣,不但新衣服撕破了,而且新撕下的布,也和舊的不調和。37也沒有人會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如果這樣,新酒就會把皮袋脹破,不但酒漏掉,皮袋也損壞了;38人總是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裡。』」(聖經新譯本) 以賽亞書55:6 「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 相近的時候求告他。」(聖經和合本) 「你們要趁著耶和華可以尋找的時候,尋找他,趁著他靠近的時候,呼求他。」(聖經新譯本) 以賽亞書43:19 「看哪、我要作一件新事、如今要發現、你們豈不知道麼?我必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聖經和合本) 「看哪!我要作一件新的事;現在它要發生了,難道你們還不知道嗎?我要在曠野開一條道路,在荒地開挖江河。」(聖經新譯本) 哥林多後書5:17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聖經和合本) 「如果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經過去,你看,都變成新的了!」(聖經新譯本) 約伯記8:7 「你起初雖然微小、終久必甚發達。」(聖經和合本) 「你起初雖然微小,到後來必定非常興旺。」(聖經新譯本) 希伯來書3:4 「因為房屋都必有人建造.但建造萬物的就是神。」(聖經和合本) 「因為每一間房屋都是人建造的,只有萬物是神建造的。」(聖經新譯本) 以賽亞書40:28 「你豈不曾知道麼、你豈不曾聽見麼、永在的神耶和華、創造地極的主、並不疲乏、也不困倦。他的智慧無法測度。」(聖經和合本) 「你不知道嗎?你沒有聽過嗎?永在的神、耶和華、地極的創造主既不疲乏,也不困倦 ;他的知識無法測度。」(聖經新譯本) 羅馬書6: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聖經和合本)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與他同葬,為的是要我們過新生命的生活,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聖經新譯本) 約珥書2:25 「我打發到你們中間的大軍隊、就是蝗蟲、蝻子、螞蚱、剪蟲、那些年所吃的、我要補還你們。」(聖經和合本) 「我差遣到你們中間去的,我的大軍隊,就是蝗蟲、蝻子、螞蚱和剪蟲,在那些年間吃盡的,我必補給你們。」(聖經新譯本) 這篇文章翻譯自Billy Graham Evangelistic Association的在線文章「10 Bible verses for a fresh start」 https://billygraham.org/story/10-bible-verses-for-a-fresh-start/